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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6 17: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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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配合加班,不以奉献相逼
作为职场中人,因为单位的要求,或者因为工作的需要,或者因为岗位的特点,加班是常有的事情。
笔者参加工作23年来,无论是当初在一线教学岗位,还是现在在管理岗位,都少不了加班,并且加班常常是不能拒绝的。例如,作为教师,学校安排双休日监考,你能拒绝吗?要求你马上出成绩,你能不抓紧阅卷吗?当然只能加班啦。而监考、阅卷,除了正常的监考费、阅卷费(这在十多年前是没有的)外,是没有加班补助的。作为管理人员,假期大家都在休息度假,而你被要求值班加班,你能说不么?又如本人在宣传岗位,遇到学校的重要活动,正常上班时间参加完活动后,还要连夜加班处理照片,撰写新闻报道,发布上网,或者投寄给有关媒体。如此这样的事简直如家常便饭,早已习惯。或者遇到上级检查、评估,为了准备相关材料,加班可能不是一二个晚上或是某个双休日,而是长达几个月。
所以对于加班,笔者的态度是,从个人的角度说,应当有主人翁意识,有敬业态度,有奉献精神,不能斤斤计较,锱铢必较,按酬付劳。说实在的,笔者为单位加班写稿宣传,完全是从自身责任和使命出发的一种个人行为,事实上并没有哪个领导强迫你必须这样做。笔者也从未向领导提出过加班费要求。但从单位方面言,不应拿奉献精神强求职工加班,让职工经常处于超负荷、高强度工作状态,致使职工健康受损。而应从关心、关怀职工的身体健康出发,尽量少安排加班,必须加班的安排补休。对于经常加班,为单位做出较大贡献的职工,应当公开表扬和奖励,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总之,人在职场中,身不由己,加班不可避免,几乎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对待加班,我们首先应以大局为重,从单位事业和工作需要出发,主动配合领导加班,为领导排忧解难。其次希望领导以人为本,重视和关心职工身体健康,减少加班时间和加班次数,得到必要的休息。最后应通过工会组织依法争取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体现劳动价值。(湖南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刘运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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