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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第九期《班组天地》【有一说一】组稿:“带薪休假”该不该强制落实?

发表于 2015-8-16 09:50:54 | 查看全部
既然是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并且有了明文规定,企业就应该按要求来落实,没有什么该不该这一说。如果有了该不该,那可能就会让个别企业对“带薪休假”推三阻四,让好的制度得不到落实,最后成为水中花、井中月。所以对待“带薪休假”就应该强制落实,让企业员工能真正、及时享受该享受的待遇,这才不违背“带薪休假”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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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12:48:11 | 查看全部
强制带薪休假与现实中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够休假或是个人自愿不休假相冲突。带薪假期有助于缓解员工因工作紧张带来的压力,有利于他们劳逸结合并促进家庭和睦。带薪休假若是“一刀切”,一方面违背了一部分人自愿劳动的权利,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增加了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要合理解决这一矛盾冲突,就要做到因时因地因企业制宜,要让良法产生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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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12:50:10 | 查看全部
老师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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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6 19:52:29 | 查看全部
强制带薪休假与现实中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够休假或是个人自愿不休假相冲突。带薪假期有助于缓解员工因工作紧张带来的压力,有利于他们劳逸结合并促进家庭和睦。带薪休假若是“一刀切”,一方面违背了一部分人自愿劳动的权利,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增加了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要合理解决这一矛盾冲突,就要做到因时因地因企业制宜,要让良法产生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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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4:15:23 | 查看全部
强制落实带薪休假要奖罚并用。令行禁止是维护中央权威,维护政府权威的需要。同时,一项政策能否落实,关系到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带薪休假,是国家落实宪法和劳动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的一项重要政策。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多数企业并未认真落实,所谓带薪休假名存实亡,如水中月、镜中花,广大职工根本没有享受这项政策福利。在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呼吁要求下,近日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督促落实,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出台强制企业落实的政策措施。将企业落实带薪休假情况与劳模、强优等评选工作结合起来,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和决心。  笔者认为,政府强制企业落实带薪休假政策,一定要有奖有罚,让带头认真落实的企业尝到甜头,得到好处。在项目市批、银行信货、税费减免、人才使用,以及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状)、强优企业等方面,优先考虑,优先照顾,优先安排,优先保证。而对于拒不落实、未认真落实的企业,强制提高税费标准,项目审批、经济审计、劳动用工等方面从严从紧,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评奖资格,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严厉问责。(刘运喜   湖南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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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7 16:26:46 | 查看全部
好消息啊,希望能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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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16:52:23 | 查看全部
要让带薪休假成为国家福利
      带薪休假是国家的一项好政策,是所有企业职工都期盼能够真正落地生根的一项好福利。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此让大众欢迎的这么一项好政策,出台这么多年了,一直推行不下去,必有它难以推行的原因。
      首先企业工资成本增加,以一个职工平均年带薪休假十天计,一个千人的企业,一年得支付带薪休假工资少则一百多万元,多则二百多万元。其次,休假时间对生产的影响,一个人平均一年休十天,千人企业相当于一年一共有一万个带薪休假日,近三十人一年的工作时间。现在的企业通过减员增效以后,一个萝卜一个坑,甚至一个萝卜几个坑的成为用工常态,这个“坑”如何填?第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那众多的民营企业,连一个星期周六、周日的正常休息都要被克扣成休息一天或者半天,至今无法落实,再来个带薪休假,更是天方夜谭。
      笔者认为,一方面要靠政府给企业“减负”:减税、减费,让企业在落实带薪休假政策以后,不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成本大幅度增加,让带薪休假成为一项真正的国家福利;其二,当作一项法律规定,用行政和经济的手段强制推行,怨我直言,靠取消评先评优是达到效果的,只有严厉的行政和经济处罚,才可能对企业管理者有所触动,这项好政策才有可能落地生根。(中铁十一局三公司:王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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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07:45:58 | 查看全部
我认为:
    1、必须依法强制性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依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的权益,尤其是在企业,如果仅仅靠企业主的自觉行为,也就不会出现这么多年《劳动法》中诸多劳动者权益包括带薪休假权在内的难以执行、落实的窘境,侵害和牺牲了劳动者的应得利益。
      2、坚持群众观,不唯上。广大劳动者最有发言权,必须强调的是,不要迷信所谓专家的一套理论,一些许多所谓的专家,他们屁股坐在企业主的椅子上,成为企业利益的吹鼓手和代言人。
   3、对违法者要“零容忍”。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人大要加强执法检查,一些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还需要依法治理,一些工作人员崇拜中庸之道,甘做老好人思想,侵害劳动者权益,必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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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20:14:41 | 查看全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但有些企业故作视而不见,依然没有落实实施,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强制落实大有必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但针对不按规办事、喜欢擦边球、故意缩水的等行为现象,就必须依法治理。现在国家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这不仅是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利于加强党的领导,还是实现社会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强制落实要建立和完善检查监督与考核机制,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和落实程度;强制落实要加强约束与监督,避免“说做两张皮”现象;强制落实还应多调查、多调研,广泛听取职工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制定有效措施,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落地生根,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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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1 20:17:48 | 查看全部

该不该强制落实?

莫让带薪休假沦为纸上福利
      带薪休假制度,1995年就已经写进了《劳动法》,与职工的其他法定权益一起,构成了劳动权益的整体。对于这样一项法律早有明文规定的制度,一些地方采取带有“强制性”的政策予以推动,在这种权益环境中,即使带薪休假制度被“强制性”推动了,谁又能保证休假回来后不被“强制延长劳动时间”?或者说,谁又能保证带薪休假期间不被“克扣工资”?如此一来,职工的总体权益和福利并未增加,只是突出了带薪休假,而进一步折损了其他权益。
       具体来说,带薪休假制度难落实的背后主要有3方面原因。其一,民营企业雇主因为不愿增加用工成本,不准员工休年假;其二,国企由于部分工作岗位特殊,存在不可替代性,职工难以休假;其三,作为弱势群体的职工由于收入较低,尚没有形成休假观念。
摸准了“落实难”的原因,就要采取措施缓解“落实难”的问题。
     首先,全社会上下要在“休假权”上形成共识。休假权的最终落实不仅仅事关个人权益,也事关经济发展。带薪休假制度正改变着我国旅游业的格局,对刺激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新常态下的经济转型意义重大。其次,要建立休假补偿机制。对确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假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偿,或利用恰当时间进行补休,让职工有获得感,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再次,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只有这样,带薪休假才能从“纸上福利”变为现实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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