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要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翘首以待近两年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终于正式公布,这也意味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序幕即将拉开。
《指导意见》在要求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时强调: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集团公司要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职工参与和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有了更多的机会和保障……
国企改革既关系中国经济转型的成败,也关系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国企改革与职工利益息息相关,受到广大职工高度关注。笔者认为,对于国企来说,任何时候,广大职工都是企业的主人、国家的主人,享有当家做主的权利。无论国企怎么改,如何进行下去,都必须保证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权利,都必须保证职工的切身利益,让广大职工共享国企改革的成果。决不能让改革的成果被少数人占有、独吞,决不能利用改革将国有资产转移到私人手里。国企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必须始终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利益分配权等掌握在国家手里,掌握在人民手里,掌握在广大职工手里。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和途径,保障职工的各项权利落到实处,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拥护、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做改革的推进者,并让广大职工从改革中切实得到利益和实惠。(刘运喜 湖南省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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