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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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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在国企改革中要发挥积极作用
工会是单位职工的娘家,是企业职工利益的代表和代言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不仅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即"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而且呈现出不少亮点:国企首次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监管要由"以管企业为主"转向"以管资本为主";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不搞"拉郞配";员工持股试点先行;国企高管实行差异化薪酬;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到2020年要提高到30%……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如何保障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监管管理权利,如何保障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让广大职工从改革中切实受益得实惠?笔者认为,企业工会要发挥积极作用,站在职工立场,代表职工利益,主动作为,突出工会职能。既要协助企业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同心同德,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投入新一轮国企改革洪流中,激励他们为国企改革做出新的贡献。又要代表职工利益,为职工撑腰,为职工说话,敢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权益,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权利,保障职工持股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切身利益。
总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信。在即将开始的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工会作为职工维权的合法组织,只有始终站在职工立场,代表职工利益,敢于为职工利益代言,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才能赢得职工的信赖,成为他们信任的娘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刘运喜 湖南省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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