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2:06
换购来的爱情也昂贵时间:2012-01-06 作者:月满天心 点击:290次 周末,已经是大半夜,粒粒还守在电脑前。周粒粒自幼父母离异,她跟母亲相依为命。大学毕业后,执意漂在城市。唯一的爱好就是天南海北旅行,一个人,背着包,山高水远。全价机票买不起,粒粒就在网上买里程,这次打算换购一张廉价机票去腾冲。
很快,她在百姓网寻到一个信息:12000个航空里程只需800元。粒粒瞄了一眼地址,荷花小区,距离自己的住处不过几站路,便记下了联系人程颐的电话。
夜里下了一场薄雪,空气有点冷。粒粒戴着大围巾和帽子,举着相机不停地拍,忽然,一个黑色的身影闪过镜头,说:“你是周粒粒小姐吧,我是程颐。”
粒粒抬起头,隐隐约约感到两个字:很帅!Prada黑色外套,高高的个子,眼睛很深,嘴唇很宽厚,好像混血儿。粒粒伸出手:“你好。”程颐握住她的手,惊呼一声:“好凉!”粒粒缩回手,低头翻钱包,程颐也没多说什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末了互道再见。
“有钱人还出来卖里程啊。”粒粒把钱包放回去的时候小声嘀咕了一句。程颐本来已经转身,又回过头来,说:“第一,里程在手里过期很浪费。第二,不要以貌取人,我不是有钱人。”粒粒吐一下舌头。
“戴上手套吧,女孩子的手不经冻的。”程颐说着递上一双手套。粒粒想说不用,却被程颐一抹微笑给征服了。
粒粒戴着那双手套飞去腾冲,又坐顺路车到了和顺古镇。就算是晚上,这里的温度也有十几度,羊皮手套根本派不上用场。
她坐在一块青色的大石头上,掏出背包来喝水,又碰到了那团柔软的羊皮。眼前闪动着一个高个子男人深情的眼眸,忽然有了分享的冲动。那是一块巨大的青石,表面很光滑,粒粒翻出刮眉刀,用力刻上两个字:程颐。然后像做贼一样,起身跑开了。
晚上,粒粒宿在农家院里。漫天的星光。睡不着。手机响,居然是程颐。他说:“你换购到机票没有?我是第一次卖里程呢,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做一下售后调查。”粒粒回答:“没有问题,我已经在云南腾冲。”
“真的啊,那,美不美?”程颐表现出万分的兴趣,“你很喜欢旅行吗?”
粒粒突然很伤感,她喜欢旅行吗?不,她只是喜欢那种被陌生环抱的感觉,喜欢在美景中徜徉,好像自己不属于尘世。
程颐也变得低沉,他说大概能了解那种感觉,人在彷徨无助的时候,就会喜欢和大自然亲近。和历史亲近。
粒粒差点哭了。遥远的古镇,她好像在人世间寻到了依靠。
一个礼拜后,粒粒回到自己的城市。粒粒打开QQ,她答应回来之后给程颐发照片。程颐在线等,一张张惊叹,最后说一句:“怎么都是风景,没有你呢?”
粒粒对着屏幕笑:“我一个人,自然只能拍风景。”
忘记是从哪天开始,她每天在网上冲浪时,他都会在。他们会谈很多心事,包括小时候的顽劣,但是,却避免聊现实。
后来,粒粒工作的杂志社在市场持续的低迷中停刊了。她又一次加入到找工作的大军中,每天拼命发简历,参加面试,写文章赚钱,好像好久没有程颐的消息,渐渐就忘记了他的样子。
半年后的一天,手机上忽然蹦出一段话:“嗨,你还要积分里程吗?我又积攒了一些。”是程颐。粒粒心里一动,忽然想起那副温暖的羊皮手套、腾冲的大青石还有那一晚月色中的闲聊。她忽然很想见他。
仍然约在荷花小区见面。
那天他们一起吃了饭,因为程颐说不要钱,反正是出差用不了的积分,还因为他们已经算朋友。程颐又拉着粒粒拐进了步行街的咖啡厅,咖啡的苦涩在清寂的小屋里氤氲。他说:“生活能不能在不停地搅拌下,出现甘甜美味的泡沫呢?”粒粒微怔,她其实一直在使劲搅拌生活,不是吗?纵然买不起房子,得不到爱情。
又过了一个月,粒粒攒够了一笔钱。手上还有程颐送的10000积分里程,可以换购一张去西藏的机票了。在机场,她居然碰见了程颐,手里也拿着一张机票。
“你也去腾冲?”
“我想把你走过的路都走一遍。”程颐紧紧盯着她的眼睛,满眼的深情和期待。
粒粒忽然恐慌了,她现在一无所有,能守住一份沉甸甸的爱情吗?
从西藏回来后,粒粒选择了逃跑,换了手机号,合弃了旧QQ号,一切都从头开始。
无数个夜,她会拿起那副羊皮手套戴在手上。他怎么样了?他那么优秀,应该早就找到女朋友了吧?粒粒开了博客和微博,每天写一些心情上去,包括对程颐隐隐的牵挂和思念。
粒粒在两年之后终于生活稳定,做了一家摄影杂志的主编,将母亲接到身边一起生活。她再也不用靠积分里程换购的方式来买机票,完全可以穿着最新款的Burberry风衣,买全价机票。
又是一个薄雪的夜,冷得翻箱找被子,就翻出了那副手套。拿在手里,心里一暖。索性爬起来开电脑,又一次打开换购网页,网页弹开的一刹那,她心里有点堵,有点甜,也有点酸。
有帖子刺痛了她的眼:程颐要送积分里程换购给粒粒,其他人勿扰……一条又一条。粒粒的眼睛模糊了,最新的一个帖子居然发在一个小时前。后面有人跟帖:何必呢哥们儿,你为了换取积分,已经负债不少了吧。
粒粒手有些颤抖地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她问:“你那些积分,都是自己消费的吗?”
程颐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会儿,说:“开始那一次是我的‘财主’表哥的。平时他不穿的衣服,用旧的手机,不用的里程都给我了。后来的积分就都是我自己攒的了。我也去了和顺古镇,还在那块大青石上坐了一下。我一直在看你的博客,甚至加了你作为关注对象。”又说:“嗨,我为找你的足迹,已经走了很多很多里程,可以换购许多东西的,而且很便宜,你要不要?”www.rensheng5.com
粒粒想笑,却滑下两颗大泪珠:“免费我就要。”
总要有一份温暖且贴心的执著,来化解掉包裹灵魂的外壳。原来她不是拒绝,只是冷得太厉害了,要许多的温暖才能化解。
程颐说:“不是免费,是倒贴,行不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2:43
相守时间:2012-01-06 作者:程伟 点击:193次 周末和闺密去德国北部一个类似北京798的地方看艺术展。在展出大厅里,我注意到一对老夫妻。男的行走不便,拄着拐杖。每到一个展室,老太太先把一张椅子搬过去,放在最合适的地方,然后去扶他过来,让他坐下。把他安置以后,她便走开,一个人慢慢地看。
我在远处久久地观察他们,一时间觉得这对老人竞比陈列的艺术品对我更有吸引力。我并不想赞美黄昏的爱情。因为在我观察他们的十几分钟里,我没有看到他们之间有任何目光交流,或者是语言交流。我看到的是他们之间的那一种冷淡的默契。那种习惯成自然的付出和那种安之若素的接受,就好像彼此在履行心照不宣的义务。我在一边悄悄问自己,当年老以后,我用这种方式去照顾别人,或者别人用这种方式照顾我。我,是不是愿意?这样的白头到老,是幸福还是悲哀?
有个德国熟人,经常宣布她想离婚,因为她丈夫在家除了看电视什么家务也不干。有时候,她故意连续六个星期不打扫卫生。而她丈夫可以在一堆垃圾中不动声色地照样看他的电视。而我劝她,在她这样的年龄,离婚有一个前提,除非她打定主意一个人生活。如果她只是计划换一个好一点的丈夫,那就没有必要离婚。因为当她一路披荆斩棘地离了婚,而且幸运地真的找到一个乐意做家务的男人。她一定很快就会发现,这个男人还有别的毛病。或许,这毛病比不做家务更难以忍受。那她又该如何?
好莱坞导演伍迪·艾伦对婚姻的名言是:婚姻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努力解决那些独身时永远不会出现的问题。美国一位心理学家则认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异,超过了人类和猩猩的差异。因此说,一男一女的相守,比起女人和闺密们、男人和哥儿们的相守更困难。坚持这份相守,需要男女双方各自作出忍让和牺牲。我相信过爱情,现在仍然愿意相信。但我更相信男女之问真正的爱情是很短暂的一种情感碰撞。接下来的,是漫漫岁月里一种充满责任感的温情呵护和理性相守。相爱,不难。相守,很难。相守着,并且继续温情脉脉,更难。
爱就像夜空中的焰火,绚丽辉煌,但转瞬即逝。曾经相爱过的人们记住了那一瞬间的灿烂。带着这样的记忆,他们开始琐碎而平凡的生活。他们无数次仰望天空,虽然那里再没有焰火腾飞,但他们仍然能够看到焰火曾经的痕迹和光焰。这是他们长久相守的力量源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3:04
校花不说当年时间:2012-01-06 作者:写意 点击:379次 她是当年众星捧月的校花,而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实小伙子,在众多追求她的人中显得木讷不起眼。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和容貌一样出众。他一路从小主管升到大经理,最后成为一家跨国公司的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我们每年都聚会一次,她每次都很幸福。她越来越富态了,圆圆的脸庞失去了当年的清丽。穿衣服也以图省事为主,其实她买的都是昂贵的单品,不过荷兰的T恤、意大利的裤子和西班牙的鞋子胡乱搭配在一起,也并不好看。
以前她做着一份文员的工作,生了孩子以后,她就辞职在家不做了。
但是她依旧是很骄傲的。他们在很多年里,都延续着他追求她的相处模式。忙了一天的他回到家里,依然给她端茶倒水,为她被蚊子叮出的小包唏嘘半天。我们都感叹她的幸福,她却用不以为然的口气说:“这不是很正常嘛!这是他当年答应我的!”
是啊,她牢牢不忘的是“当年”,“当年”是她永恒不变的话题。她总谈着当年他是怎么痴痴地拿着一束花等在她的宿舍楼下,而她却和富二代散步回来的故事。
他讪讪地笑,一开始也带着甜蜜和得意,但说得太多了,免不了有些厌烦。有时他想和同学们谈些时政经济的话题,她听不懂,也插不上嘴,觉得受了冷落,越发要把话题拖回“当年”上去。
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被岁月打造成了成熟睿智、自然散发魅力的男士。而她已经是富态邋遢、语调夸张的“师奶”,我们暗地替她担心。
大学毕业已经十多年,我们都在成长,而她,似乎被定格在“当年”了。
终于,我们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提出离婚,据说并没有第三者,他竟然只是一心要离开她。
再见到她时,她瘦了一圈,犹自在愤恨着他的忘恩负义。
我从旁看着她,突然觉得她未必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只是她对青春过后的岁月全无信心,只好固执地将自己留在当年的岁月里,用记忆中的优越感武装自己。
人都想留住岁月,岁月却从不曾为谁而留。爱人者不乏努力,一心要自己变得更好;被爱者也需要有一颗上进之心,因为他爱的,永远是今天的你。
她是当年众星捧月的校花,而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实小伙子,在众多追求她的人中显得木讷不起眼。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和容貌一样出众。他一路从小主管升到大经理,最后成为一家跨国公司的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我们每年都聚会一次,她每次都很幸福。她越来越富态了,圆圆的脸庞失去了当年的清丽。穿衣服也以图省事为主,其实她买的都是昂贵的单品,不过荷兰的T恤、意大利的裤子和西班牙的鞋子胡乱搭配在一起,也并不好看。
以前她做着一份文员的工作,生了孩子以后,她就辞职在家不做了。
但是她依旧是很骄傲的。他们在很多年里,都延续着他追求她的相处模式。忙了一天的他回到家里,依然给她端茶倒水,为她被蚊子叮出的小包唏嘘半天。我们都感叹她的幸福,她却用不以为然的口气说:“这不是很正常嘛!这是他当年答应我的!”
是啊,她牢牢不忘的是“当年”,“当年”是她永恒不变的话题。她总谈着当年他是怎么痴痴地拿着一束花等在她的宿舍楼下,而她却和富二代散步回来的故事。
他讪讪地笑,一开始也带着甜蜜和得意,但说得太多了,免不了有些厌烦。有时他想和同学们谈些时政经济的话题,她听不懂,也插不上嘴,觉得受了冷落,越发要把话题拖回“当年”上去。
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被岁月打造成了成熟睿智、自然散发魅力的男士。而她已经是富态邋遢、语调夸张的“师奶”,我们暗地替她担心。
大学毕业已经十多年,我们都在成长,而她,似乎被定格在“当年”了。
终于,我们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提出离婚,据说并没有第三者,他竟然只是一心要离开她。
再见到她时,她瘦了一圈,犹自在愤恨着他的忘恩负义。
我从旁看着她,突然觉得她未必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只是她对青春过后的岁月全无信心,只好固执地将自己留在当年的岁月里,用记忆中的优越感武装自己。
人都想留住岁月,岁月却从不曾为谁而留。爱人者不乏努力,一心要自己变得更好;被爱者也需要有一颗上进之心,因为他爱的,永远是今天的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3:14
爱情疗妒汤时间:2012-01-06 作者:陌上舞狐 点击:326次 《红楼梦》中有“疗妒汤”一说,其实嫉妒是一种心结,又哪是所谓的汤药能解开的?心开了,结自然能开。
嫉妒是人类的通病,特别是在爱情上,说白了,就是吃醋。
相对来说,女人嫉妒尤重,男人总是能看得开一些。而女人或许骨子里都是一朵羞答答的玫瑰,暗自期待男人一直而且只在她身旁欣赏她静悄悄地开。其实,很少有男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女人从明艳开到败落,极盛之后便走向衰落,容颜与情感等同此理。男人需要新鲜感,就像花丛中的蝴蝶不总是倾心一朵花,整个春天、整片花海都是他的才好。所以,就像月亮总有阴晴圆缺一样,世世代代总不乏怨女。
嫉妒这种心病,是慢热的,丝丝沁入腠理的。眼看着病毒终于侵入骨髓,情感大战爆发,却再也无药可治了。嫉妒真可谓爱情之毒。
身为女人,我也是好妒的。那些劝人宽心莫妒的大道理不是不懂,却怎么也做不到,就像困在笼中的兽,嫉妒起来时,有一种本能的躁动,躁动中又包含一种疼痛而黑暗的快感。嫉妒一次可以被理解,这显得你是爱他心切;可女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为妒暴怒,就显得无赖、可恨、不讨喜了。
两人好端端地相爱,不到最难堪的时候,谁都不愿撕破脸皮,可情势急转直下,偏就是到了那个没有任何回旋之地的境地,不能让对方和意念中的第三者半分,浑如泼妇,只差就地打滚。如果就地打滚可以换得海晏河清,一切回到过去,倒也甘愿一试,可一旦真做出来了,只怕让对方和那个第三者在一边哧哧笑掉大牙,得不到任何同情和爱惜。
嫉妒是可恶的,善妒的人更是可恶,他让自己为所谓的爱而丧尽廉耻,轻易不罢休,如野藤蔓草,十分难缠。这样的女人,看上去是为爱情两肋插刀,可大闹的时候,早就不可爱了。
我们不要做不可爱的女人,玩过那些小孩的把戏之后,不妨寻思着把那些洒落一地的风度捡回来。
那天晚上,在一家书店听作家舒国治的讲座,听一个60岁的老头说“没有什么是大不了的”,只觉心下大震。这个简单的道理,凝聚了他60年的经验,真是荡气回肠,特有安全感。
男女关系里,倘若对方真正在乎你、疼爱你,而且你也自信有永葆魅力的能力,那你就真的没有必要再在嫉妒这件事上大耗精力。做好自己,抱着任何情况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心态,这就找到了爱情里的“疗妒汤”。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3:25
此人不用抒情时间:2012-01-06 作者:南在南方 点击:292次 在网上看两个小孩儿吹牛,一个说,太平洋是我爸挖的。另一个说,死海是我爸杀的。这牛吹的!
忽然想起小时候我和父亲一起吹牛的事儿,吹牛是种扑克游戏,大小王能代替任何牌,真一手假一手地出牌,如果怀疑,可以翻底牌,是真的,就把对方的牌拿着,假的——牛皮吹破了,对方拿回自己的牌,谁先两手空空,就赢了。我常常输,倒不是因为父亲多会吹牛,而是我太多疑心,总要揭他的底牌,差不多都是真的,结果他赢了。
如果他这时说,别揭父亲的底牌,因为父亲对孩子不能作假的,也许我会记住,某一天写篇文章。事实上,他什么也没说,我们只是玩这个游戏。
我唠唠叨叨地写过许多关于母亲的文章,但很少写父亲,分明有那么多故事,但喜欢收着藏着,一如父亲本身的内敛。
小时候我调皮捣蛋,没少让父亲修理,他基本上不用树条,亲自动手。常常是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抽我屁股。抽得我肚子一挺一挺的,扯起嗓子嚎。父亲就歇下来,事隔多年,我已经忘记疼了,但是屁股忽然而来的热乎劲一直记得。
他教过一阵子小学,因为成分不好不让教了,本来就是农民,这个落差立刻被填平了。
他有太多事情要做,去修襄渝铁路,他会打铁,会码石墙,这两样都算是技术活儿。“我是铁匠!”他多少有些自豪,他还是石匠,据说当地有上好的青石,逢上雨天,他丁丁地钻,时不时飞些火花。他还是木匠,还是篾匠,我喜欢他的刨子贴在木板上推过去,总有薄薄的刨花吐出来,很好看。他编竹器,我最喜欢那些篾自在怀里跳跃,有经有纬,他编织自如。
父亲热爱手艺,有一年他从大柿树上掉下来,落在松软的柴火上,捡回一条命,可肩膀脱臼了,用布带子挂着,闲不住,去几十里外的镇上学油漆,他想当漆匠!
他不光是个手艺人,他喜欢文艺,当年偷偷摸摸地抄过《第二次握手》,这个手抄本我小时候看过,并不觉得动人,他叹息说,小娃子只晓得认字,知道个啥?他看了琼瑶的《一颗红豆》说,写得好。快70岁时看汪曾祺的小说集,看得哈哈大笑说,这个老汉好玩得很,他喜欢那篇《受戒》,觉得和尚在庙里杀猪像是看戏。
他60岁生日,我打电话祝愿他万寿无疆,一元复始。他说,前面一句就算了,后面一句如同数数字,多数几年也好。
他善酿酒,醇香绵长,我喜欢喝。每年回家坐定,要尝新酒,自然是不错的。他接过酒杯,也尝。母亲说,你喝了好多,还尝啥呢?他说,甲申(我的名字)说的这个味儿,我以前咋没尝出咧?
有一年他病了,卫生所的医生每天来给打针,有天医生忙没来,他让我做这事。可这事我没做过,他说了动作要领,化了药水吸在针管里递给我,他解下裤带露出屁股,我用手按了酒精球,按他说的别扎在骨头上就行了,猛地一针扎下去,扎得他肚子一挺!这个情节与小时候他抽我屁股多么相似,一种快乐油然而生,我一忍再忍,没能忍住,笑啦!
打此之后,他就不像从前那么高高在上,变得家常起来。我们管他叫老掌柜,我立刻升到大掌柜,弟弟升到小掌柜,家里有什么事,我们坐在一起,那个感觉像开会。
前两天,我在电话里说,老家那种叫老鸦扇的植物学名是鸢尾,那个叫八月札的,是木通的果实,安徽人管它叫野毛蛋,浙江人管它叫冷饭包。父亲乐了说,浙江这个叫法好。www.rensheng5.com
我跟父亲说,我在网上搜到你的名字。
他问,是不是我啊。
我说,是啊,因为我写出来的啊。他乐了说,那不会错的。
有时候,我想父亲不是用来抒情的,很多时候,父亲是用来叙事的。这样想时,我觉得这句非常抒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3:37
奶奶时间:2012-01-06 作者:熊红久 点击:303次 小的时候,我是没有给远住在湖南的奶奶写过信的,想过要写,但父亲告诉我,奶奶不识字。为什么不让爷爷读给她听?父亲回答:两人没住在一起。按我当时小学二三年级的人生经验,对“离婚”这个词,是肯定不完全理解的,所以父亲的回答既通俗易懂又切入主题,尽管我对一家人要分开住的现象十分诧异。
几天前就得知,去湖南探亲的父亲,快回到新疆了,这种挥之不去的兴奋,一直支撑着我上课的情绪。一下课,便迫不及待地挎上书包往家赶,与其说是对父亲的思念,倒不如说更是对父亲从口内带来的零食的垂涎,对于当时连一块糖果都难买得到的新疆而言,我对父亲旅行包的渴望,超过了所有的梦想。以至于见到父亲时,我只是草草地打了声招呼,就径直冲进房子,只顾着翻找包里的美食,根本没注意观察房间床头坐着的陌生人,直到父亲揪起我的耳朵,把我引领到着一身黑衣服的老人面前,让我喊奶奶时,我才回过神来。细节我记不大清了,但一定是十分敷衍的,因为我的心思没放在奶奶这边。将近一年的生活,我一直没有觉得,奶奶的存在或者说重要性。她的眼睛不好,只有模糊的光感,所以,除了吃饭,大部分时间奶奶都坐在自己的小屋里,直到父亲病倒在床。
在我肤浅的认识里,一直以为住院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病治好了可以出院嘛,但这种现象却没有在父亲身上发生。他从团场的医院一级一级直至转到首府乌鲁木齐的新疆医学院,我才知道了一种名叫恶性肿瘤的病的肆虐和张狂。母亲陪护父亲治病走了之后,奶奶成了我们家里唯一的大人,一定是使命感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促使她坚定地挺身而出,来管教和抚养我们三个没成人的孩子。
放学回来,奶奶总能将饭菜做好等着我们,却总是或者咸了或者糊了,搞得我们怨声载道,但我们别无选择地必须要吃,在饥饿和味道中,我们只能合弃后者。
我们上学走后,家里总是一片狼藉,而奶奶却能将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包括她用过的炊具,都能物归原位,起初我以为她至少能依稀看见一些。为了验证,在吃饭时我故意将玉米饼递到她的右手边,奶奶竞半天没有抓到。我这才确信,奶奶的视力真的不行。直到一次我发现她独自在厨房里,挨着摸索,像寻找什么东西,我要帮她,却被拒绝,才明白,奶奶在努力把家里所有物件的位置、摆设,都记在脑海里。
当时家里养了一头猪,这是连队每一家都不可或缺的工作,否则过年的时候就没得肉吃,我和长我一岁的姐姐每天放学后要做的,就是拔两筐猪草交给奶奶。现在想来,我不知道几近失明的奶奶,是如何一刀一刀将草剁碎,再拌上饲料,而后将满满一桶猪食,提到离房子五十多米开外的猪圈,再倒进猪槽的。
一个头发花白,背胸微偻的六十多岁的老妪,右手提桶,左手持一截木棍,敲点着路面,慢慢往前挪……奶奶的这个形象,三十年后的今天,如岩画一样深刻在了我的记忆里。为了贪玩,年少的我,极少帮奶奶喂猪。
给父亲治病,使得原本贫寒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父母亲微薄的工资全部用到了医药上,家里没有余钱可以支配,由于我们的口粮是可以到连队粮站赊账的,生活上还不至于挨饿,但喂猪的饲料,却没有着落。
暑假的时候,把6岁的妹妹留在家里,奶奶让我们带着她一起,到十几里外的收割过的玉米地里去溜玉米——寻找被遗漏的粮食。穿梭在甘蔗林一样的玉米地里,焦干的叶子将我们的皮肤划得条条伤痕,奶奶在我边上,用手一棵一棵摸索过去,果然能寻到若干“漏网之鱼”,她便用浓重的湖南方言大喊我的乳名,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一天下来,竟然能拾到小半袋玉米棒子。一次,我们听到奶奶声嘶力竭的呼喊,冲出地头才发现,奶奶不小心掉进了条田边上的排碱渠里,浑身都是烂泥,费尽周折才将她拖上来,发现她的一只手,仍紧紧护着胸前的两只玉米棒子。
在我们艰苦的劳作下,猪的体格日渐强壮,快到元旦的时候,我们家的猪已经出落得肥头大耳且膀大腰圆了,我和妹妹每天都在掐算着出栏屠宰的日子。记忆里,那飘香的红烧肉味,已将我们的味觉诱惑得毫无抵御能力了。
记得我是匆匆做完期末考卷,没来得及检查就急急往家赶的,按照排序,今天轮到我家宰猪,一想到打今儿起,整个冬天都会有肉吃,我就涌起一阵阵想仰天大喊的冲动。可等我紧赶快走,到家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只猪头、四只猪蹄、一盆猪下水。我找遍屋子也没发现一块肉,急问奶奶,被告知肉全部卖了,卖肉的钱让人带给治病的父亲了。我当时愣在屋里,虽然也知道奶奶做得没错,但对于一整年都期盼着吃顿肉的孩子而言,任何道理都抵不上肉的芳香。我和后来也掺和进来的妹妹都痛声指责:哪怕留上一两斤肉也行嘛!奶奶一边不停地哄着我们一边小心翼翼地将盆里的猪心、猪肝切出一小块炒给我们吃,自己只侧耳听我们吃饭的动静,却极少动筷子。
放学后,天黑了,奶奶挎着一只柳条筐子,让我带着她到连队屠宰场,去了才知道,她是让我帮忙捡拾宰猪时被别人丢弃的烂肺子、猪尿泡和食管之类的别人不吃的“垃圾”,我很奇怪,奶奶说,剁碎了喂鸡,可以多下蛋。
有一阵子,我们吃完饭了,奶奶还在厨房里磨蹭,一次我无意地走进厨房,听到声响的奶奶慌忙地把端在手里的一只碗掩盖起来,让我好生奇怪,我装作没发现什么,乘着奶奶离开的间隙,偷偷查看,是一碗黑黑的块状物,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就拣了一块尝尝,软软的,咸咸的不像是肉类。再翻动厨房,从角落的一只小纸箱里,发现了一堆熟悉的已被煮熟的——我捡来的那些用来喂鸡的“垃圾”,奶奶偷吃的就是那块被别人丢弃的黑肺。我心里一酸,暗暗发誓,长大了一定买一头猪送给奶奶,让她吃个够!
父亲的去世对奶奶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这唯一的儿子就像她生命里的亮光。在亮光泯灭之后,我知道,支撑她的信念坍塌了,原本只是双眼,现在连心灵都一片黑暗。
奶奶开始变得神志不清,她会拄着拐杖一走好几公里,到爸爸临终前入住的团部医院门前,哭诉一天。或者半夜起床,独坐在院门外,自言自语到天亮。好在她还能听进我这当孙子的规劝,进一些米水,但只要我们上学出门,她就又会离家出走,祥林嫂一般见人就哭诉,直到我上大学离开连队,奶奶的病情一直是时好时坏。
我大学毕业工作那年,团部成立了养老院,奶奶被送进了条件很好的养老院里,衣食无忧,还有阿姨照顾。一两周我就要回家一趟,必须去看看奶奶,她总是用那双瘦小冰凉的手紧紧攥着我,生怕下次再见不到我了似的,总是谈起我父亲小的时候,她是如何一人艰难地将孩子带大。我极力去设想,也找不到奶奶年轻时的形象,记忆里我一见到她时,她就是这么苍老,所以奶奶在我的认知范围之内,没有青春。每想到这,我都会仔细凝视奶奶那空洞的目光和清癯的面庞,极力想从这柔弱的身躯里发现一些伟大的元素,也许是隐藏得太深了,或者根本就不复存在,我总是无功而返。
九月的一天,刚送走上大学的小妹,就接到奶奶去世的电话。
我赶到养老院的时候,院领导把大致的情况向我讲述了一下:昨天下午奶奶只吃了极少的一点饭,就回到自己房间,晚上又到卫生问洗了澡。早晨一直没见吃早饭,工作人员去敲门也没人吱声,用钥匙打开门,发现奶奶已手脚冰凉,奇怪的是她竞把自己准备的老衣穿戴整齐,好像知道自己要出远门一样,给工作人员省去了为死者洗澡换衣的麻烦。
我席地而坐,面对奶奶的灵床,眼前的松油灯,在微风的轻拂下忽明忽暗。忽然感到,奶奶的一生其实是很辛酸的,年轻的时候被休妻,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带着一个不到五岁的孩子,就像眼前弱小的豆光,任何一些稍大的风,都会将它吹灭。她用自己纤瘦的肩膀终于将孩子抚养成人,却又要承担老年丧子的重击。我想她后来是活在一种责任里的,对我们的抚养一定让她又想到了三十多年前与父亲相依为命的场景,当孙儿们一个个走向成人的时候,其实是在协助她走向自己的归宿,而我们却一无所知。
奶奶被葬在了父亲的坟边,这两个今生今世对我最亲的人,都被岁月埋在了土下,没有享过儿孙福的人啊!
如有来世,求你们再做我的亲人,无须能带来多少快乐,只要教会我苦难中的真情。奶奶,奶奶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4:58
左彤:每天只上半天学时间:2012-01-06 作者:邱晨辉 点击:114次 高三的学生都很忙,但很难见到这么忙的。这一天下午,左彤刚刚结束网球场上近两个小时的厮杀;一个小时后,她要赶去看望美国归来的老朋友;当天的上午,她还一直泡在出国留学的培训课堂上。
左彤的“忙”不只是在学业上,一连串的社会活动也占了她大量的时间:人大附中学生会主席,学校模拟联合国秘书长、ARIA室内乐社创始人、“少买一瓶水”环保项目负责人……
不过,单是这些仍不足以把她“填满”。每一天的时间,对左彤来说,能够真正用在学习上的只有一半,因为她把另一半都交给了钢琴和社团。这样的选择让她的课外时间“少得可怜”,也显得弥足珍贵。“在更少的时间里做得高效高质”成了她“忙”的正当理由。
不为考级、不为加分,每天练半天琴只是因为喜欢
左彤5岁起开始接触钢琴,迄今为止练了将近12年,她已经把音乐当作了生命的中另一种表达方式。
这不算稀罕。不同的是,左彤从小学四年级开始至今,下午和晚上都在家里练习钢琴,每天只有上午半天的时间在学校上课。
这可能是在和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因为这意味着相比其他同龄人,她最多只有一半的时间花在文化课的学习上。
起初,身边的人以为左彤这样做是为了通过钢琴考级带来学业上的加分砝码。
“考级没意思,等于还是在应试的圈子里和死物去比较,而不是真正地在音乐的殿堂里挑战自己。”学了钢琴却不考级,左彤用自己的“合弃”轻易打破了这些误解。
不过,左彤对钢琴的痴迷的确一度让她和父母陷入要不要走专业路线的争执中。左彤想成为郎朗、王羽佳;父母却觉得女孩子学艺术专业太苦,又不是文化课成绩不好,把钢琴当做一种艺术的表达或许更好。
上了高中,左彤开始关注时事,接触到了社团。“我发现社会上有很多比钢琴要复杂得多、有趣得多的事情等着我去体会,如果我年轻的时候只知道钢琴,将其他的新鲜事物排斥在外,或许会失去很多的美好。”对社团的兴趣,让左彤真正放弃了走钢琴专业生的想法。
“不走专业道路,但要保持专业的水准。”每天半天课不变,但在剩下的半天中,时间也被她所喜爱的社团一点一块地瓜分了。走在校园里,同学碰到左彤便会问,“你只上半天课,成绩怎么跟得上呢?”
这个看似无解的“没时间”难题,左彤却应付自如。这个成绩总是名列前茅、最好时考过全年级第二名的小姑娘,在学习上有自己的一套。
一节课不提问就感到不舒服
得知左彤的情况,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她周末一定在忙着上补习班吧?
恰恰相反,左彤目前在新东方参加的出国培训课程是她头一回接触“周末补习班”。从小到大的每一个周末,她或者是在练琴中度过,或者是参加社团实践活动,再或者就是和同学朋友一起出去玩。
“保证上课时间不受任何干扰,百分之百专注听讲”是左彤的“撒手锏”。
不少同学觉得需要花大量时间课外学习或者补习,在左彤看来,这其实很多时候是上课分心,没有真正投入导致的。
为了不让自己浪费课堂上的每一分钟,尽可能把当堂讲授的新鲜知识都印到脑子里,左彤在上课时脑子转个不停——不停思考,不停地提问。
每一节课必提几个问题,在课堂上,只要有不明白的地方,左彤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为此,同学们还专门给她起了一个绰号叫“问题宝宝”。
左彤还曝光了自己的一个“坏方法”——大多数的考试她都是考前三天突击复习准备的。不过,这三天温习的背后却是功夫下在平时,上课专注、笔记做好和新知识当堂记住。
父亲曾告诉她,人生是一场马拉松,某个阶段的领先不能算胜利,要把握每一个过程,不断挑战自我,争取新的胜利。正因为这样,在左彤“追求完美”的路上,父亲从不给她施压。
“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让我发现这个过程中我所喜欢的。”左彤的父母相信一个人如果爱她所做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好。“你不要担心能不能养活自己,如果你爱你所做的,就一定能做好,做好了就不用担心养活不了自己。”
“不务正业”让她发现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左彤的学习经历总让人觉得有那么一点儿“不务正业”。
中考前的两个月,左彤在上海举办了人生中的第一场个人钢琴独奏会。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她的中考。凭借平时扎实的学习和考前的努力,在没有“特长加分”的前提下,左彤顺利考入人大附中高中部。
高中期间,每逢周末,左彤就和她所创办的乐器社团去养老院、残疾人福利院演出。没有炫目的舞台,没有耀眼的灯光,只有老人和残障人士一边拍手和着旋律一边吟唱,却每每让左彤感到自己如此被观众需要,“这是个人演出所不能给我的。”
此前的演出,左彤总是特别在意观众的反应。从手指技巧的完成,到与乐队节奏的合拍,她每每为了技术上的“表现完美”变得十分小心翼翼,演奏时总是心跳加快,手上也不禁渗出汗来。
有了在养老院、残疾人福利院演出的经历再回到舞台,左彤的感觉整个变了。虽然她上台的时候心还是咚咚直跳,但当她听到合作的乐队第一个音符奏响时,她的心跳马上就平稳下来。“刹那问有了全新的感受,我觉得只要我们的情感、音乐是在一起的,我们的节奏就一定是合着的。”重要的是要把自己心里最真诚的东西表达“出来”。
“一个人内心的高度,是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培养的。”左彤从不后悔自己把一大半的时间花在了自己所钟爱的钢琴上,更不后悔用了剩下多半的时间来参加多个社团和社会实践。“这些‘不务正业’的经历反而给予她更多的时间来思考自己到底喜欢什么,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而这样的发现正是当下不少中学生所缺乏的。”左彤的一位老师这样说。www.rensheng5.com
现在,左彤已经拿下了托福111分、SAT2300的高分,这也是她“挤”时间考出来的。当问到她明年是否会参加国内的高考,她没有犹豫:当然要考,在国内学了12年,也要看看自己学得怎么样。
这个停不下来的女孩儿,不放过每一个挑战自己的机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5:28
向日葵一样的曹日红时间:2012-01-06 作者:车培晶 点击:145次 曹日红是男的,名字有点像女生。他这人发蔫儿,基本上不说话。我说曹日红,你想把胳膊卖给我吗?他就把胳膊拿到自己那边。他胳膊不是一般的长,写字时我这边总会有他的胳膊肘。我一说,他就把胳膊移开,他不说话,不吵,和谁都不吵,他把精力都放在了长个子上。他是巨人,高度是201.7公分。他还在长,就像一棵上足了水分和化肥的向日葵,呼呀呼呀地长。
我们老师说,曹日红你不说话不好。老师叫他起来读课文,他的声音小极了,像默读,别人听不见。老师就说,曹日红你坐下吧。他就坐下。他不喜欢站着,尽管两条大长腿挤在桌底下很受委屈,他也不希望站着。他坐在椅子上就像病老头坐在马扎上,背弯着,一副卑微的样子。他走路也表现出卑微的态度,慢慢的,很小心,像怕弄坏了他的两只大脚。他不会跑步,因为一跑呼吸就困难。所以他不打篮球,他的肺不行。
他学习也不行。课程讲到了第五单元,他还和第一单元里的许多问题纠缠不清。所以,老师安排我和他同桌。
我们老师的意思是让我帮助曹日红学习。我很不情愿。不是我不爱学雷锋,是曹日红不爱说话,我问他什么他都不肯说,他只会谦卑地听我说,我就像对着一棵向日葵说话,说呀说呀,后来,我不说了。说有什么用呢?
曹日红家的房子位置很好,打开前门,他家属于前街的人,推开后门,他家就是后街的人了。我家住在后街,一根电视光缆线把我家和曹家拴在一起。不过,我和曹日红对电视的口味不一样,曹日红总是盯着儿童频道看,我不看儿童的,我看大人的,看体育频道,看NBA,看世界杯,我父母不在家时我就看选美女的节目。我弄不懂曹日红为什么总是把着儿童频道不放,都多大了啊!
从我家的窗户能看见曹日红住的小房间,里面有桌和床,还有一些鱼骨头,鱼骨头挂在墙上。如果看见桌上有曹日红的两只大脚丫,那就是曹日红在睡觉了。曹日红特别爱睡觉,经常听见他妈妈骂他睡死啦,睡死啦。
曹妈妈个子一点也不高,爱说话,一大早前街和后街就听到她哇啦哇啦说话。曹日红像他的爸爸,曹爸爸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但曹爸爸的个子也不高。曹爸爸开渡轮,眼睛小小的。曹日红的眼睛也小小的。
曹家是老房子,等着拆迁。我家也是老房子,也等着拆迁。曹家乱七八糟,东西任意堆放,像明天就要搬迁了似的。我家不乱,我妈说就是搬走了房间里也要搞得干干净净,然后让铲车来推倒。
曹妈妈在北街口鱼市上卖鱼。曹家天天吃鱼,吃卖不掉的小鱼,有点臭味,曹妈妈曹爸爸吃起来却很香,曹日红吃起来也很香。后来,曹妈妈不许曹日红吃鱼了,因为她听人说吃鱼爱长个子。可不久,她又开始鼓励曹日红吃鱼,因为她听人说吃鱼会使孩子聪明。吃大鱼,骨头是吃不动的,曹日红把鱼骨头用线穿起来,挂在墙上观赏。
我们老师是个爱考验人的人,她在暗中考验我,看我是否真心帮助曹日红学习。如果曹日红学习有了起色,她会高兴,会认为我是一个衷心拥护她的人。反之,我就难做人。
那年秋季,我家每晚必吃一条水煮鳜鱼,很大的鳜鱼,一顿吃不了的,次日接着吃。鱼不用花钱买,曹妈妈送。曹妈妈希望我能够好好地帮一下曹日红,让曹日红的成绩有提高,就天天送来一条大鱼。
我妈妈不愿接受曹妈妈送礼,说,天天吃人家的鱼,多大的人情啊!但她阻挡不了送礼的人,曹妈妈总会趁我妈妈不备之际把一条大鳜鱼放入我家的锅里,锅里有沸腾的水。没办法,只好吃了。我妈妈说,快点拆迁吧,咱们搬走,以后再也不要和曹家做邻居了。
我希望曹日红的功课有进步,可他不行,星期一单元考试,他的成绩依然是老样子。考试当中我暗示过他可以对照我的答案,我故意把卷子展开得很大,给他看。他坐在那里就像长颈鹿一样,目光斜一点点就能俯瞰到现成的答案。可他不,他已被那些难题憋得面色青黄,可就是不肯瞥一眼我的卷子。你不能不佩服曹日红,他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绝对是歌里唱的那种笔直的向日葵。
但我为难了。曹日红的成绩没有一点起色,我们老师看我的时候目光多了三分凛然。我生气地对曹日红说,我命怎么这么苦!我讨厌吃鱼!
不久,我发现卑微的曹日红又多了一份紧张的情绪,仔细看,你会发现他紧张的情绪里还有羞赧的东西一闪一闪,这使他的背显得愈发弯曲。上课他打瞌睡,他睡着的样子蛮可爱的,但经常会自己把自己惊醒,满目惊悸,额头上有汗珠。曹妈妈对老师说,曹日红这些日子夜里不睡觉,望月亮。
曹妈妈决定带曹日红看医生。但曹日红死活不去,抱着他家的破门不肯走,曹妈妈拖他不动,叫来开渡轮的曹爸爸,两人一起拖。给一个两米多高的儿子当父母并不是一件轻松事儿,门被拉掉了,门框摇晃起来,老房子也在摇晃,曹妈妈曹爸爸最终没能把巨人拖到医院。
我决定不再管曹日红的事儿了,当然,我不会跟我们老师说。我爸妈同意我的决定,他们不是不愿让我帮曹日红学习,是受不了曹妈妈每天送鱼来,传出去多不好,都是邻居。
可是,曹妈妈还是坚持送鱼来,我妈妈不接受,牢牢堵住灶台,不许曹妈妈把鱼放进有沸水的锅里,曹妈妈就把鱼挂在我家的房檐底下,一天挂一条,像晒鱼一样挂了一排。我爸爸说,让她挂吧,反正我们不吃。
可是,我讨厌房檐底下挂些鱼。我的嗅觉很疲劳。
但我发现我做不到不管曹日红的事儿,曹日红平白无故就惊慌,下课上厕所他会选择没人的时候去,从厕所里出来时他的目光东躲西藏。他紧张的样子让我也紧张,上课时我总是被他奇怪的情绪分心。这很令我烦忧。不能让这种局面发展下去了,因为我还要考重点高中呢。
那天回家我说我要转学,我爸妈同意,但前提是我要保证考上重点高中。两天后,我转到一所离我家很远的中学,那里的操场长了一些芦苇,很乡土,篮球架锈烂了,要倒下去,我打不成篮球了。但我终于和曹日红分开了。当然,我家和曹家依然是邻居,一根光缆线依然连接着我们两家的老房子。晾在房檐下面的那一排鳜鱼已被我妈悉数退还曹家。
一切该安静下来,可我发现我心里始终抹不去曹日红,我没有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那样紧张,夜里不睡觉,望月亮。你听说过男孩子失眠吗?
放学回家我经常在窗上偷偷观察曹日红,他的个子又长高了很多,因为他躺在床上小腿和脚丫把桌面全占了。
一天晚上,我在复习,门轻轻开了。我以为是我妈妈,没回头看。但忽然感觉到一袭绵绵的卑微气息,我知道进来的人不是我妈妈,是曹日红。
向日葵主动说话了,声音极小,怯懦,暗哑,吞吞吐吐,说了许多。他先问我,那个学校的老师好不好?又告诉我他妈妈不卖鱼了,卖服装。之后又问我,你有过吗?——这一句是下了很大决心说出来的,像有一把刀按在他脖子上,刀逼他必须说。他说,夜里睡觉时,有东西突然喷射出来,你有过吗?他的脸通红通红。而我相当惊讶,心想,他这么大一个人,怎么才发育到这一步?
我终于弄明白了令他惶恐不安的原因。一个巨人,被一种生理现象搞得神经兮兮,太可笑了。我准备哈哈大笑一通,但我没有笑。我这样说,你呀你呀曹日红,这也值得你惶惶不安吗?四年前我就有过了。
可是,你和我不一样。他忧心忡忡地说。
一样的男生,怎么会不一样?我们是一样的。我说。
但他还是坚持说他和我,和我们——不是巨人的男生们不一样。最后,他居然自责起来,说他的出生是个误会,他爸妈的个子一点都不高,他却奇高,不停地长,不停地长,是个误会。他说了很多,还使用了好几个成语:鹤立鸡群,茕茕孑立,形影相吊。www.rensheng5.com
是啊,他不会打篮球,一跑肺就要炸了;他个子奇高,看他你需要仰脖子,很累的;他不说话,一点不好玩,谁愿意和不好玩的人一起玩?所以,他没有朋友,很可怜。但我忽然觉得他挺伟大的,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出生是个误会,这个命题意义深远,我从没有这样的思考。他学习不行,就因为脑袋里塞满了这些与功课不相关的深远的思考。而这些又有谁了解?又有谁懂得一棵向日葵的心,与他交流?
我决定回到原来的学校,我爸妈表示不理解,但我还是要回到向日葵的身边。后来老街拆迁了,我家和曹日红家不再做邻居。再后来,我考上了南京的大学,毕业后留在那里工作。好多年了,再也没看见曹日红,那棵向日葵,还在长高吗?真想他啊,只是一辈子也不想吃鳜鱼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5:53
乱哄哄的效果时间:2012-01-06 作者:童孟侯 点击:149次 大的商厦乃至小的地摊,商品摆得干净整齐好,还是乱哄哄的好?多此一问,当然是整齐的好。然而,正确答案是:不一定。请允许我来说几件事。
上海热闹的大马路上,总有一两家河南人开的所谓古董店,永远是“全场一折”,永远是“离关门倒闭还剩最后一天”,店里乱哄哄的,纸盒子七零八落,货物塞满了过道……一副大军已经攻城,他们立刻就要逃亡的样子。店里那个造型和台湾故宫翡翠白菜相仿的艺术品,据说是河南独山玉的,只卖100元。一套带六个小杯子的“宜兴紫砂茶壶”,20元拿去!大大的圆圆的“水晶球”只卖50元。其实,这样的“古董店”已开了五六年,至今没有关门,似乎还悄悄有了连锁店,生意很不错。
店主掌握了一个反其道而行之的规律:乱哄哄的好卖!
本人也搞过一个“实验”:盛夏,离我们家不远的马路边摆出一个西瓜摊,卖的是正宗8424。摊主费了不少心思,专门拎来几桶水,把西瓜都擦洗一遍,一个个碧绿锃亮,然后把它们都依次排列整齐,横是横,竖是竖,大是大,小是小,非常赏心悦目。没料到那么清洁的西瓜摊生意一塌糊涂,极少有顾客上前询问。
我上前给摊主出了一个主意:你把西瓜乱七八糟地堆放,然后再去弄一点烂泥浆涂抹在西瓜上,这样生意就会好。摊主疑惑地问:大哥,你给我吃药吧?
我说:你错就错在擦干净了,堆整齐了,你以为你在卖金银珠宝?
那摊主听了我的建议,真的把他的西瓜弄乱弄脏,然后开始吆喝:刚刚摘下来的8424,包你甜啦!
果然,他的生意好了起来,每天进账500元,三天就把西瓜全部卖完了。摊主又遇见我,问道:这是为什么,大哥?
我回答:也许这就是“乱世出英雄”吧?
凭良心说,为什么摆得乱哄哄的商品反而卖得掉,我也懵懵懂懂,直到有一天读到一位专门研究客户心理的专家帕科·昂德西尔的话,他写道:商店里塞的东西越多,人们越倾向于认为这些东西很便宜,历来如此。www.rensheng5.com
是啊,在一些精致的大商厦里,过道上、电梯口往往摆有几辆特价车,上面乱七八糟堆着一些衣物,时髦的女士都喜欢围在那里,把衣物一件件拎起来,就像西北人在大锅里捞着兰州拉面。其实,摊子上的衣物并不便宜,式样也并不新,可是,这样的无序特别受欢迎,少人问津的是那些高档的服饰专卖店。
看来这条经验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店铺越凌乱,越莫名其妙,销量反而越大你说气人不气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20 19:06:09
他把你的童年带走了时间:2012-01-06 作者:殳俏 点击:161次 已经忘记了我的第一盒MJ的磁带来自何方,很可能是家族中某位朝气蓬勃的叔叔或阿姨顺手送给我的一份生日礼物之类的。没有封面,没有歌词,纯属自录产品。那张充作磁带封面的纸上,用铅笔淡淡描出一只眼睛,线条复杂,看着深邃无比。
那是我9岁的时光,小女孩常常可以因为这么一只画技并不高超的眼睛而坠入神思恍惚,想象那个能时而激昂、时而柔美的声音到底长得什么样。磁带得好好保护,因为已经被卷过好几次,我得每天自己给自己限制次数地聆听,至少在得到一盒新的MJ磁带之前,我要节制自己对他的爱。
那一年春节的时候,终于有两位亲戚不约而同地送了我两盒一模一样的MJ磁带作为礼物,想必他们都听说了那个因为某次卷带卷得太厉害,而导致我边哭边自己动手重新粘贴带子的故事吧。
现在我知道了,上一盒磁带是名叫《墙外》(OfftheWall)的专辑,这一盒则叫做《颤栗》(Thriller)。小学四年级的孩子要记住这两个英文词太不容易,但MJ燃起了我好好学习英文的决心。学校里刚开始的ABC完全不能满足我尽早听懂MJ歌中内容的要求,但我爸爸铁血的每周两课新概念英语却颇让我享受到一点胜利的甜头。我可以听出他呼唤我的若干单词了,但学到的东西仍然远远不够。“让我学得更难点儿吧。”这是我发自肺腑的愿望。
可是我仍然还不知道
Michael长什么样,因为《颤栗》的封面又只是眼睛。但这次好些,不是会被磨得模糊不清的铅笔画,而是清晰的印刷品,并且有两只。我只能赞叹,就算未见全貌,我只与这一双眼睛也能神交。因为这是一双又大、又黑亮、又深邃的眼睛,加上前额的一小簇垂下的鬈发,我离他仿佛又更近了一步。
我父母从没反对过我迷恋MJ,因为显然MJ的音乐与那些当时流行的幽怨小调式的港台流行歌曲完全不在一个水准上,又因为,他们看到了我那被顺势带出的疯狂学英文的劲头,每天晚上都揣着那印着两只眼睛的磁带封面上床,对着“他”喃喃自语一段英文表达爱意道了晚安才能心满意足沉沉睡去。所以我父母非但不反对,有时候还会给我捎带些来自《环球时报》和《海外风云》上的MJ的消息:“迈克尔·杰克逊现任女友是波姬·小丝”“迈克尔·杰克逊在加州圣塔芭芭拉建造了如同《小飞侠》中一模一样的梦幻庄园,邀请孩子们前去游玩。”
从9岁到11岁,我在不知道MJ长什么样子的情况下度过,但这一点儿都不耽误我对他的爱。我读了《小飞侠》又读了《长腿叔叔》,我能理解最纯真、最持久的爱,也能理解有时候你可以完全和一个人不见面,就能彻底地爱上他。听着MJ的音乐,时常在《音像世界》之类的杂志上找点关于他的消息做成剪报,我有点寂寞。因为身边没有别的像我一样爱他的人,1991年的夏天,每个小孩都在迷圣斗士星矢。如果我忍不住又对某个同学滔滔不绝MJ有多神奇,他就会反问我:“他有黄金圣斗士帅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视里看到我的MJ长什么样了。那是《真棒》(BAD)的音乐录影带,听到音乐响起,我尖叫着一路奔跑到电视机前,怔怔地看傻了。那是最风华正茂的Michael,最富激情的Michael,有着一双跟磁带封面上一模一样黑眼睛的Michael,长发飞扬,全身披挂着金属饰件。他比我想象中更美,更诱人。MV短短几分钟就播完了,我的第一反应是立即打电话给我最要好的女同学,对她说:“刚才我看到Michael了,他真的真的比黄金圣斗士还帅。”
时至今日,当我站在MJ的梦幻庄园门口,目不转睛地看着门上“OnceUponATime”(很久很久以前)的字样和枯萎的花环的时候,我仍然能清晰地回想起第一次看到他在我家那个14英寸电视机中歌唱和舞蹈的激动之心。但那已经是MJ去世的三个月之后,我和另一位少年时崇拜他的朋友从洛杉矶开车三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那个在我的童年时期只在剪报上出现的、遥远的“梦幻庄园”。并且我也了解到,梦幻庄园并不在圣塔芭芭拉,它离圣塔芭芭拉仍有很长一段距离。整个庄园其实坐落在一个荒僻的山谷中,从庄园的大铁门朝里看,完全窥不见任何主居所和游乐场的影子,它们应该在更深的远处。你只能看见铁门口摆放的一束束歌迷放置的鲜花,有的已经枯萎,有的则还很新鲜。以及庄园门口那株巨大的老树,干枯的枝丫上停着几只乌鸦,在加州灼热阳光的照射下,看着令人神思恍惚。“OnceUponATime”,那个九岁的小女孩喜欢上一个人,她发誓要来美国见他,但当那一天终于来到时,他却已经不在了。
我的所有关于美国的知识都来自MJ,我的所有美国梦都随着MJ展开。在洛杉矶生活的朋友会很惊讶我对洛杉矶的熟悉程度,这只是因为我为了MJ,从小就把一张洛杉矶的地图背得烂熟。我去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这曾是我初中时信誓旦旦要考上的大学,因为这样就能离MJ近些,再近些。我去了帕萨迪纳的玫瑰碗球场,因为超级杯决赛在这里举行,MJ担任表演嘉宾,为了这场表演,我不惜撒谎请假在家看电视。我还去了格莱美博物馆,对面便是举行MJ追思会的斯台普斯中心。在博物馆四层的MJ特别展上,我扒着玻璃,想离那些MJ曾经穿过的衣服更近些,有句话忽然从脑子中钻出来:“他把你的童年带走了。”这让我不禁悲从中来。哀悼MJ,是为了他,还是为了我单纯执拗的童年?青年文摘在线阅读
《小飞侠》里,温蒂长大了,彼得·潘晚上来找她,可她却失去了飞行的能力。他和原来一模一样,温蒂看到他连乳牙都没有换。他是一个小男孩,而她早已长大了。“我不能去了,”她很抱歉地说,“我已经忘记了怎样飞。我来把灯开大,这样你就能自己看到了。”在彼得的一生中,这几乎是唯一一次,我知道他害怕了。“不要把灯开大!”他叫道。她用她的双手抚摸这可怜男孩的头发,微笑地看待这一切。不过这是流泪的微笑。
现在轮到温蒂的女儿简和彼得一起去飞行了,等简长大了,彼得又来找简的女儿玛格丽特。只要孩子们天真活泼,无忧无虑,这事情就会一直继续下去,周而复始,无休无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