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1:58
回家时间:2013-12-30 作者:未详 点击:117次 午夜公路
那天晚上雾很大,公路上只有西蒙开着车,四周异常安静,车内放着一首名叫“回家”的曲子。
路面的能见度很低,西蒙一边开车一边诅咒着这见鬼的天气。他心里老觉得怪怪的,可又说不出到底怪在哪里。
这条公路西蒙非常熟悉,从儿子兰克的学校通向他们家住的小镇,平时他接儿子放学回家,最多花半个小时就能看见镇上房屋的尖顶了。想到这里,西蒙突然发现确实有些不对!车载唱机里的那首歌放了多少遍了?十遍?二十遍?这么久了,为什么还在这条路上?
他看了一下表,现在是凌晨两点,怪了,这么晚了,他一个人还在外面干什么?西蒙使劲摇了摇头,就是想不起自己从哪里来,为什么现在还在这么黑暗的公路上开着车。
西蒙有些毛骨悚然,他使劲踩下油门,车速越来越快,可又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惨白的车灯前方,还是这条看不到尽头的公路!大颗大颗的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流下来。就在这时,西蒙突然看见,大雾中,前面有辆车抛了锚,红色的尾灯在黑夜中显得特别刺眼。
突然看到路上还有一辆车,这让西蒙多少有了些安慰。他把车停下走了过去,那辆车的发动机盖打开着,有个人正在手电筒的照射下埋头修车。
这人不正是镇上的制表师先生吗?西蒙一眼认出他,立刻热情地走上前打招呼:“嗨,制表师先生,我能帮您什么忙吗?”
制表师先生抬起头来,突然愣了一下,满脸的惊恐,结结巴巴地说道:“不!不!我已经修好了!”
西蒙以为对方没认出自己,正想再走近点。谁知,他刚一抬脚,制表师便“砰”的一声把发动机盖关了下来,颤着声问:“你,你要干什么?”
这一问倒把西蒙问住了。想了半天,西蒙问道:“你看到我的儿子兰克了吗?”
没想到制表师听了他的话,“啊”的一声大叫,跳上驾驶座,车门没来得及关好就发动汽车开了出去。要不是西蒙躲闪及时,那狂飙的车子就要把他挂倒!
怎么回事?为什么一提到儿子,制表师竟然那么惊慌?难道他对兰克做了什么?
西蒙立刻拿出手机往家里打电话,可能是因为浓雾的影响,电话一直打不通。事不宜迟,他连忙开起车,向制表师逃走的方向追去。
古怪的车祸
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夜晚。西蒙不顾大雾的危险,猛踩油门,车速加到了每小时一百五十公里。可半个小时过去了,他不仅没有追上制表师开的那辆老爷车,而且还在这条由学校开往镇上的公路上打转!西蒙不停地咒骂着,这条路全长就三十多公里,一个岔路也没有,自己却开了一晚上!
车速的指针已经到了极限,但西蒙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还在使劲踩油门,快点,再快点!快点走出这条见鬼的路,快点回到家里,看看妻子和孩子是不是安然无恙。
可是,车灯前方,长久的还是那一眼看不到头的公路。
突然,车子重重地一抖,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上。西蒙连忙刹车,车子在公路上打着转,终于停了下来。西蒙跳下车,却发现路上什么也没有!这时候,他听见前面有个声音,断断续续地在喊“救命!”
那声音时高时低,西蒙听上去很熟,但却想不起来是谁。他大着胆子走过去,看见前面斜坡上翻着一辆车,还没走近就闻到很大的汽油味。
车祸!西蒙连忙跑过去。他看见一个浑身血肉模糊的人被卡在驾驶座上,救命声就是他发出来的。
西蒙钻进车里,想把他拖出来,没想到等他靠近了一看那个人的脸,吓得“啊”的一声大叫l那浑身流血的人的面孔、头发颜色,甚至连身上穿的衣服都和自己一模一样!
西蒙大惊,摇着那人的身子,连连问道:“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那人已经没有力气回答,只是使劲地抬起一只手,指着车子的另一侧。西蒙扭头一看,那里还压着一个人,而且,竟然是他的儿子——兰克!
西蒙立刻绕到车子的另一侧,扑过去抱着兰克,大声地叫着他的名字。兰克听见了他的喊声,吃力地睁开眼睛,微弱地叫了一声:“爸爸!”又昏了过去。
“为什么兰克会在这里?”西蒙哭着喊着,可是没人回答他,那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也昏过去了,公路上一片死寂。
不要怕不要怕。爸爸来了
漆黑的公路上,再也没有其他人或车经过,西蒙紧紧抱着兰克,不停地想着解救的办法。
兰克的两条腿都被沉重的车身压住了,而车子在漏油,随时可能发生爆炸。西蒙来不及多想,爬出来去找千斤顶。可是,两辆车上都没有千斤顶!
他拿出手机想打电话求救,可依旧没有信号!时间不等人,西蒙找了根大树枝,好不容易才把兰克的一条腿撬出来,可他另一条腿上压的重量太沉,树枝断了。
西蒙又去拖驾驶座上的那个人,那人被倒扣在车里,虽然可以稍微活动一下,可周围也被堵死了。汽油味越来越重,难道要眼看着兰克葬身火海?
西蒙看着儿子稚嫩的小脸,呜呜大哭。
“我车后工具箱里有把钢丝锯。”驾驶座上那人突然醒了过来,可他这话是什么意思?西蒙不明白,那人又说了几句,西蒙的一颗心渐渐地下沉。
“兰克现在只被压住了一条腿,少了一条腿他不会死的!动手吧!快呀!谁也说不准车子什么时候爆炸J”
“不!”西蒙大叫,“为什么兰克要比别人少一条腿?他还只是个孩子!再说,这里也没有止血的东西。不!我绝不同意!”西蒙几乎失去了理智:“一定还有办法,你告诉我啊!”他抱着那人的肩膀,拼命摇晃着,歇斯底里地大叫。
“没有其他办法了!除非,除非用你的命去换兰克的一条腿,你愿意吗?”那人因为受了重伤,说话很费力,但声音却冷得像冰。
西蒙没有回答,只是定定地看着那个人,他不需要说什么,坚毅和决心都写在他的脸上。那人看了他很久,说:“你到车里来,用我们两个人的力量,把车顶起来,可是,那样你就出不去了!”
西蒙立刻钻进狭小的车底,使劲向上顶着。那人看起来比西蒙还使劲,脸部的肌肉都因用力而变了形。车子升高了一寸,又升高了一寸,终于,兰克的腿松动了!西蒙用尽最后的力气,把孩子推了出去。兰克顺着斜坡,滚落到了下面的草地上。
兰克终于脱险了。
西蒙终于松了一口气,腰一软,沉重的车身砸了下来,有一件硬物刺穿了他的大腿。
西蒙没有感到疼痛。
狭小的空间里,汽油味越来越重,四周静得可怕,只有两人艰难的喘息声。西蒙喘着粗气问身边的人:“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和我儿子在一起?”
那人吃了一惊:“你儿子?兰克是我的儿子呀!他放学晚了,我接他回家,没想到出了车祸。我拼命呼救,一个过路的都没有,幸好遇到了你。我叫西蒙,你怎么长得和我这么像?”
听了这话,西蒙一怔,如同雷击,脑海中想起了很多事情。
只为半年前的夙愿
西蒙想起来了,半年前,他在接儿子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车祸,两个人都被压在了车下,路上一辆经过的车都没有。他竭尽全力,可凭他一个人根本无法顶起沉重的车身。
后来,车爆炸了。
再后来,他就在每一个夜晚,驾着车,在路上询问路人:“你看到我的儿子兰克了吗?”被问的人总是被吓得掉头就跑。
西蒙终于明白,自己一直想救儿子,所以每晚都在这条路上徘徊。终于,今天他穿过了时空,又回到了车祸现场,在“自己”的帮助下,救出了儿子兰克!
他回过头,那个“西蒙”已经不动了。他突然感到脸上有水,原来是油箱里的汽油正淋在自己脸上。
“不能让它再流!这样汽油会流到兰克那边去的!”
西蒙仰起头,大口大口地喝着辛辣的汽油。
一个多月后,一个女人牵着一个可爱的孩子,站在一块墓碑前面。刚下过雨,阳光下绿草如茵,墓地中间,那块大理石墓碑显得那么洁白。兰克和妈妈在那里站了很久,他使劲地在回想那天晚上的情景,只迷迷糊糊地记得,当时好像有两个人在救自己,一个人顶起车,另一个人把自己推出车外。可后来警方在车里只发现了一具尸体,那就是他的父亲。
不管怎样,他活了下来,父亲却永远离开了。
临走时,兰克捧着父亲的相框,在心中一遍遍喊着:“回家了,爸爸,跟我们一起回家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2:13
陷入沼泽的马时间:2013-12-30 作者:未详 点击:102次 我们扛着冰,翻过山回家,卡西汗流如瀑。融化的冰水浸透了她的整个腰部和裤子。
一路上地势越来越高,风越来越猛烈,呼啦啦的东南风畅通无阻地横贯天地。四面群山起伏,荒野空旷寂静。只有视野右边的山谷口三三两两停着一大群马。
我们出门时,它们正从南面山崖一侧跑下来,涌向那条狭窄山谷。那是我们平时捡牛粪的地方,分布着成片的小沼泽。我和卡西略略数了一下,有二十多匹大马,其中约有一小半带着幼龄的小马驹。
此时,马群已经漫过沼泽,似乎准备离开,又像在等待什么。
卡西在前面突然停下来,居高临下看了一会儿,回头冲我大喊:“看,马掉进去了!”
我低头冲山谷尽头一看,果然,隐约有一匹红母马在那里的黑泥浆中激烈地挣扎,已经陷到了大腿处。一匹瘦骨嶙峋的小马驹在旁边着急地蹦跳、嘶鸣,不能明白母亲发生了什么事。
我连忙放下冰块,说:“下去看看吧!”但是卡西不让,再这么耽搁下去,冰越化越快,多可惜啊。只好先背回家再说。
可回到家,却一个人也没有,妈妈和斯马胡力不知都到哪里去了。把冰块卸进敞口大锡锅里后,我立刻出门去看那匹马,卡西去山梁西边找阿依横别克。这一大片牧场上只有阿依横别克和斯马胡力两个男人。
我一个人走进深深的山谷,沿着山脚的石壁小心绕过沼泽,很快来到了那匹马身边。小马看到有人接近,连忙走开,但又不愿意远离母亲,就在附近徘徊着啃食刚冒出大地的细草茎,不时侧过头用眼睛试探地盯视我。
红马已经不能动弹了,浑身泥浆。看我走近,本能地又挣扎了一下。我拾起石头丢过去,希望它受惊后能一个猛子蹦出来。但是等我把这一带能搬动的石头全都丢完了也没什么进展。
四周那么的静,明净的天空中有一只鹤平稳缓慢地滑过。一个人待在这里,面对陷入绝境的生命,竟有些害怕,又过了一会儿我便离开了沼泽。
刚走到山谷口,迎面遇上了卡西,却只有她一个人,手里提着一大卷牛皮绳。阿依横别克也不在家,去北面群山间放羊了。
卡西在牛皮绳的一端打了绳圈,然后试着甩向沼泽中露出的马头,但她显然没有斯马胡力那样的技术,她连陷在泥中一动也不能动的一颗脑袋都套不中。可怜的卡西汗流满面,大声喘着粗气。
甩套没有用,卡西决定亲自下去套,她卷起裤脚持着绳子踩进了黑色的沼泽泥浆。当卡西抱着马脖子使劲拉扯时,突然身子一歪,一下子陷没到膝盖那里!我吓得赶紧踩进泥里把她扯出来。
她又试着把绳圈往马头上套,却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她干脆踩上马背,跪在马肚子上俯身去套。可怜的马啊,承载着卡西后,它的身子又往下陷了一公分。
太阳西斜,山谷里早就没有阳光了,空气阴凉。我光脚站在马身边冰冷的泥浆里,抚摸着温热的马背,感到有力的河流在手心下奔流,它的生命还是强盛的。
套好绳子后,我们两个岸上岸下地又扯又拽,弄得浑身泥浆。那马纹丝不动。我们只好先回家,等男人们回来再说。
两个小时后,太阳完全落山,漫长的黄昏开始了,气温陡然下降。我穿上了羽绒衣独自走进山谷又去看那马。它由原先四个蹄子全陷在泥里的站立姿势变成了身子向一边侧倒,看来我们不在的时候,它又孤独地经历了一次拼命的挣扎。
冰碴一般寒冷的泥浆使它开始浑身痉挛,圆圆大大的肚皮不停激烈地抖动,我想它身体里的河流已经开始崩溃、泛滥。小马仍然静静地站在母亲身边,轻轻地睁着美丽的大眼睛。马群不能继续等待下去,迂回曲折地渐渐走远了。小马最后很不情愿地离开母亲,跟上了大部队,边走边苦恼地回身打转。
卡西抬出大锡盆,开始和面,准备晚餐。我也赶紧生火、烧茶。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却老想着不远处冰冷沼泽里那个正在独自承受不幸的生命,焦虑不已。如果它死了,它的死该多么孤独迷惘啊。
天色渐渐暗下来,呵气成霜。我走出毡房,站在坡顶上四面张望。斯马胡力他们为什么还不回来呢?……
在天彻底黑透之前,那匹马终于给拖上来了。那时男人们都来了,斯马胡力跳下齐腰深的泥水潭往相反方向使劲推挤,阿依横别克在岸上骑在自己的马上拼命挥鞭策马拖拽——马肚上勒着绳子,另一头套在那匹泥浆里的马的脖子和前腿上。牛皮绳被拉断了好几次。
当时那马一动也不动,死了一样,侧着脸,一只眼睛整个地淹没在泥浆中。突然,绷紧的绳子一松,它明显地被扯着挪动了一下,斯马胡力赶紧往后跳开,那马整个猛地往前一陷,全部扎进了泥水中。我尖叫起来,吓得连连后退。但大家大笑起来,说:“松了!松了!”
阿依横别克更加卖力地抽打自己的坐骑,牛皮绳绷得紧紧的。感觉上是过了好久好久之后,才重新看到马头浮出水面。两个男人累得筋疲力尽,满脸泥巴。
那时妈妈已经回来了,女人们打着手电筒站在岸边观望,什么忙也帮不上。
马被拖上高高的石岸时,真的跟死了一样。它肚子被石头和绳索磨得血肉模糊,耳朵也在流血,背上伤痕累累,脖子上的鬃毛被斯马胡力扯掉了好几团。
将死未死的时刻永远比已经沉人死亡的时刻更让人揪心。将死未死的生命也比已经死亡了的生命距离我们更为遥远不测。
值得安慰的是,哪怕在那样的时刻,它仍注意到脸庞边扎着一两根纤细的草茎,它努力扭过头侧着脸去啃食。我连忙从别的地方扯了一小撮绿色植物放到它嘴边。我听说牧人是很忌讳这种拔草行为的,但大家看了都没说什么。
第二天上午,马虚弱地站了起来,浑身板结的泥块,毛发肮脏而零乱。我总算舒了一口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2:25
邻桌旁的故土时间:2013-12-30 作者:未详 点击:130次 换车时,我坐在维也纳的车站咖啡屋。我注视着旅行者,以便不去想自己的疲倦。独自坐在桌边的人,我看得时间最长。或许我下意识地看出7他们的疲倦,来自风景的旋转,车厢的空气,高速产生的摇晃和声响。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个男人身上:他如何托着头,如何把肘支在桌子上,如何把额头贴在手心里,他如何端着咖啡杯,如何把脚放在座位底下。他的头发,他的耳垂。还有他的衬衫,他的西服,踝骨上的袜子。
男人身上的每个细节都有着让我似首相识的异乡风味。
我听见太阳穴怦怦直跳,这时广播通报了开往布加勒斯特的火车。男人站起来,走了。
广播里的声音告诉了我所看见的:男人来自罗马尼亚。
我的眼前,如一道微光,事物的内核:一整片土地在一个人身上。我的整个故土,就是邻桌。我马上认出了它。
我可能说不出如何认出和凭什么认出。我可能也说不出为什么。从何而来,这种不安,这种愿望,走向这个男人,说一句话——不再看他,马上走开——又是从何而来。突如其来地,我不想再独自坐着,我想从自己望出去,我想和自己继续远行。
当我离开罗马尼亚时,我把离开说成“换地方”。我反对一切感情的词汇。我从来不用“家乡”和“想家”这类概念。
当我在这里的街上偶尔听见旁边的行人说罗马尼亚语,我的呼吸就急促,那不是想家。也不是被禁止、被压抑、被隐藏的乡愁。我没有词可以表达:那就像一个人害怕人们不知道他,或者害怕人们从外表认不出他,或者害怕会和别人一样——成为别人。
我害怕我会转眼间或在夜里的一个梦魇中忘记罗马尼亚语。我知道,这种恐惧毫无来由。可它就是存在,就像爬楼梯时害怕不知道如何抬脚一样。
在一条商业街上,在屋顶的尽头有一个钟。它有两个指针和一个摆。它没有表盘。它的背后是空寂的天空。我向上看,每次都像从我的喉咙上读时间。
这个钟显示的不是我手表上的时间。它显示的时间早已过去——数年前。
我每次都把这个钟的时间想成那些无处可归者的时间。
眼角又闪现邻桌旁的故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2:36
食品浪费知几多时间:2013-12-30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现在这已是世人皆知的丑闻世界上超过半数的食品最终到不了我们的胃。这种令人咋舌的现象不只出现在发达国家,同样也发生在尚未解决饥饿问题的发展中国家。
根据联合国粮食厦农业组织(FAO)的统计,在贫穷国家,10%的谷物、20%的薯类及大约40%易腐产品(水果、肉类等)永远也到不了消费者那里!主要问题出在食品的储存上。例如,那些收割后露天储存或存放在密封不是很好的仓库里的谷物,它们会成为老鼠、害虫、蚯蚓的口粮,或者发霉。至于一些易腐食品,如奶制品,它们中的一部分往往在运往市场的途中就会坏掉。
不去减少粮食生产后的浪费,仅靠提高贫穷国家农作物产量是解决不了饥饿问题的。基于这一考虑,FAO近年来在这些国家组织了250多次培训,向农民们传授简易的食品储存方法(风干、腌制),培训冷藏技术人员,并搭建可妥善存放粮食的仓库。
即使在发达国家,食品的有效储存和利用情况也不尽如人意。根据去年的一项研究,美国有40%的食品无人食用。与贫穷国家不同的是,发达国家的问题不是损失,而是浪费。在发达国家,食品数量多到令人难以置信,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因此越来越苛刻。卖场里的食品全都仪表堂堂。在进入购物车前,它们要经过层层“选美”。那些长相难看、不够光鲜的蔬果,轻微变形的罐头,个别破损的套装食品,有些许凹痕的糕点,都会被生产者、加工商或零售商毫不犹豫地丢进垃圾桶。
而超市为了使货架看起来供应充足、品种丰富,进货量会远超自己的销售能力。结果每家超市每天都有几十公斤的肉类、蛋类、面包、奶酪和酸奶因超过保质期而被丢弃。商家毫不犹豫地丢弃这些食品,因为它们的价值对于营业额来说微不足道。而假如一半货架都空着的话,会把顾客吓跑的。
然而,地球上最大的浪费制造者既不是生产者也不是超市,而是消费者。2008年美国纽约州的一项调查发现,60%的浪费是消费者造成的!不信的话,就请检查一下你的垃圾桶。在英国,消费者购买的食品中,有三分之一被丢进垃圾桶,这些垃圾的大部分是过量准备的食物。而在其他欧洲国家,恐怕情况也不容乐观。
是什么导致人们如此浪费·原因很简单,食品价格过低。最近几十年来,食品的相对价格大大降低,今天的家庭主妇用于采购食品的费用仅占家庭预算的14%,而60年前却是40%。这导致人们不再在意自己都买了些什么。而商家往往又对大批量购买的食品实行降价促销,这样一来会使消费者感觉很划算。殊不知,他们很难在保质期结束前把这些食物全部吃完。
理想的做法是对买来的食品按保鲜的难易程度有序食用,首先食用可能最先变质的那些。但问题是人们总是根据即时的欲望进行选择。因此,每个星期,我们都要丢掉大量过期的食品。一个普通英国家庭每年要丢弃价值575欧元的食品,那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就是130亿欧元啊!足足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8年反饥饿行动投入的4倍!
这一可耻的浪费还令地球的健康不断恶化,因为废弃食品还是污染的源泉。它们直接被送到垃圾场,分解产生甲烷,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5倍。
如何杜绝这种深度浪费?在英国,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已经进行了两年。“热爱食物,远离浪费”的口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仅仅一年工夫,人们就节约了137万吨食品。法国也已决定在一年后开展类似活动。与此同时,欧盟尝试减少需丢弃的“歪瓜裂枣”的数量。但我们还能走得更远。比如规定食品生产者、餐饮业主以及超市对所有废弃食品进行集中回收以待再利用。实行这一措施所需的成本将使食品的价格提高,刺激人们减少浪费,起码在扔东西之前,消费者会三思而后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2:48
上大学也要算算收益率时间:2013-12-30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上大学值吗?随着大学费用的增加,上大学究竟是否值得的问题不停地被提出来。
最近《纽约时报》报道了一个案例。一位纽约大学毕业的女生,为上大学欠了十万多美元,但迄今为止拿到的最高工资,税后也不过一月两千美元,还债几乎不可能,自然有了上当的感觉。
之所以大家争先恐后地上大学,主要是一系列研究表明,大学毕业生一生的收入在扣除大学费用后比高中毕业生多许多。究竟多多少?
不同的研究有不同的结论。低端的数字是90万美元,另有120万美元和160万美元之说。但最近一个叫PayScale的机构发表一项研究,挑战上述数据,甚至暗示对大多数人来说上大学是赔钱的买卖。
这项新研究指出,一个大学文凭的价值,如果以30年的工作年限算的话,大概更接近40万美元。这项研究覆盖的大学达554所,调查了140万没有更高学位的美国大学本科生一生的收入情况,发现只有17所大学的学生比高中生能多挣120万美元以上。
名列第一的是麻省理工,其学生一生比高中生多挣大约170万美元。加州理工名列第二,为164万多美元。哈佛大学排在第三,163万多美元。中国人不太知道的哈维姆德学院为第四,163万多美元。再往下顺次为达特茅斯、斯坦福、普林斯顿、耶鲁、圣母大学和宾夕法尼亚大学。
这些顶尖学校外的大学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比如,554所大学的净回报(即其学生一生的收入在扣除学费后高出高中毕业生一生收人的趣分)平均为62万多美元。
但是,这是建立在大家都4年毕业的前提下。如果回到现实,考虑到这些学生6年内的毕业率仅为58%的话,平均的大学净回报就跌到了不足40万美元。
这么算,上大学似乎还是值的。40万毕竟是不小的数字。但是,计人“机会成本”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按这个标准,被调查的554所大学中,只有88所大学的净回报高于股市。
这种硬数字的换算,自然受到许多人的挑战。其最大的问题,大概就是没有考虑到奖学金。比如,费城大学的净回报为21万多美元。但是,一旦计人奖学金,就变成了27万多美元。
还有,如今大学已经成了普及式教育。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毕业后要读商学院、医学院、法学院等职业学院。根据乔治城大学的一项研究,一个职业学院的学位,终生的净回报高达350万美元。大学教育是通往这种净回报的阶梯。只算不接着读书的大学生的终生收入和净回报,已经过时了。
当然,还有许多理想主义者指出,许多读历史、文学的学生,上大学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钱。这种硬数字衡量不出大学对他们的价值。不过,这项研究还是揭示了几个重要的事实。
第一,上大学牌子很重要。净回报最高的前10所大学,有5所是常青藤,另外两所是比常青藤还厉害的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
第二,课程很重要。麻省理工的净回报高,是因为那里的学生必须啃硬骨头,在科学等方面接受了非常系统的训练。
反观一些普通的大学,最流行的专业是传媒、电影等等。学生图的是容易。甚至有些学生觉得电影课就是看电影,不用读书。看4年电影下来,毕业找不到工作也是合情合理的。
这一研究漏洞很多,但很有意义。我在美国基层的大学教书,学生素质非常不整齐。许多学生,实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读大学,也读不好大学。
但是,大学热把他们也赶到大学中来。他们从大学教育中,很可能得到的是负回报。
中国的大学扩招之后,越办越烂。如今录取率越来越高,学生素质自然每况愈下。大家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在校期间也没有美国那么丰富的奖学金。
在这种情况下,读大学还值吗?我倒是希望有关机构能够照猫画虎地根据PayScale的方法对中国的大学进行一番调查,为未来的学子提供一个高等教育的消费者指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3:36
钱伟长的两个“No”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171次 1939年,钱伟长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讲授热力学。是年他与郭永怀、林家翘等人同时考取“庚子赔款”留英公费生,因当时正值:次世界大战,赴欧航线受阻,又改派留学加拿大。得知轮船将绕道日本神户,息船3天,日本方面特地在他们的护照上注明,准许公费生一行“上岸观光”。钱伟长却认为,中国军民正在枪林弹雨中奋勇抗击入侵日寇,在日本上岸观光不啻有失国体,更是对中华民族的莫大侮辱,他带头说“No”,随手将日本护照扔进滔滔黄浦江中。在钱伟长带动下,全体公费生愤然离船,返回昆明。直到1940年8月,他们才得以乘“俄国皇后号”邮轮赴加拿大,开始在多伦多大学的留学生涯。
1948年,美国喷射推进研究所向钱伟长发来邀请,高薪聘请他赴美工作生活,年薪8万美元,这个待遢比当时一名内阁部长还要高。当钱伟长去美国领事馆申请办理护照时,发现表格的最后一栏,要求他表态:“一旦中美交战,你是否忠于美国?”钱伟长当即写下“No”,坚决予以回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3:45
千年风雅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97次 上世纪的前辈处事顶真、读书顶真、笔墨顶真,上承千年风雅香火,下启风雅清流韵致。丰绍棠的《傻也风雅》,记录7他们的风雅“傻事”。
桂林人梁漱溟,哲学家,历次政治运动备受折磨,其硬骨不软。95岁高龄时应邀授课,坚持不落座,校方再三恳请,他朗声诵梁启起名言:“学者就应该死在讲台上!”令全场学子动容。
瑞安人戴家祥,古文字学家,研究金文整70载,“反右”、“文革”备受冲击,平反后以古稀之年编写《金文大字典》,“使考古学和古史研究走出了古文字迷宫”。但世间鲜有人知他是王国维的入室弟子。令今时动辄把“关门弟子”当头衔者汗颜!
北京人单士元,文物学家,溥仪出宫的当年,18岁的他就奉命进宫清点文物,与紫禁城共度了74个春秋。拍卖公司重金力遨他当顾问,他就是不去。他是文物痴,却不收藏文物;他是文物鉴定专家,却从不为别人鉴定文物。
顺德人阿老,画家,其画作皇皇,然却很“落伍”,从不主动投稿。他说:“编辑约稿,说明人家工作需要;人家不约稿,你自己投去,人家要是不需要。多叫人家为难啊!”
南汇人傅雷,翻译家,一度靠稿费维持生活,出版社感念傅雷的艰难,欲出版他的译著,但碍于“右派”帽子要他改名。他说:“译著署个什么名字,本来无所谓。可是,因为我成了右派,要我改名,我不干!”宁可生活无着落,坚决不改名。
大家们潜心学问,不逐名利,有点“傻”、有点“憨”、有点“迂”,或许这正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书生气”。在商贾气、官场气盏行,学养缺失、心态浮躁的当下,还真应像吴晗先生说的“书生之气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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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0:23:57
吴凯伦:让生命如夏花般绚烂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132次 “怎么样才能更浪漫呢?”一想到即将举行的婚礼,英国青年帕迪·史密斯就觉得非常甜蜜。每天,史密斯都会把婚礼的场景从头到尾想一遍,仿佛看到远在阿富汗的未婚妻、华裔女医生吴凯伦,身披婚纱向他走来。
8月8日,离他们的婚期还有12天,史密斯终于见到了未婚妻。但那是令他肝肠寸断的见面:飞机将凯伦的遗体从喀布尔运回伦敦。两天前,塔利班武装分子的两颗子弹穿透了吴凯伦的胸膛。她再也不会苏醒,再也不会微笑,再也不会叫一声“亲爱的”……
她的精力永远使不完
1974年,英国斯蒂夫尼奇镇降生了一个漂亮的混血儿。孩子的父亲吴泰奂是中国香港的移民,在电视台做工程师,母亲是本地的精神科医生。夫妇俩给女儿取名吴凯伦。
小凯伦性格开朗活泼,胆大聪明,只要认准的事,就一定要去做。16岁那年,她迷上了跳舞,为此中断学业,只身前往伦敦加入专业舞蹈团。后来,她又想当模特,也如愿以偿。但这个爱冒险的女孩还是不满足。她走进空中马戏团,手拉吊环表演惊险游戏,还经常去洞穴探险和潜水。“这孩子就是个‘夜魔侠’(西方漫画人物,以艺高人胆大著称),精力永远使不完。”父母眼中的凯伦,仿佛总是个长不大的淘气孩子。
随着年龄增长,凯伦也渐渐开始思考人生:“我不能一直这么玩下去了。这虽然很刺激,但对世界没什么用。我有那么多想法,为什么不用在帮助别人上呢?”22岁时,凯伦走进伦敦大学攻读医学,决心像母亲一样救死扶伤。毕业后,她先在著名的圣玛丽医院当了5年主治医生,随后在英国最大的医疗保健服务公司——保柏公司担任主管,年薪高达十多万英镑。此时的凯伦,拥有美貌、金钱、事业,令人羡慕。但她对自己的朋友说:“我总觉得这并不是我理想中的生活。你知道,上刀山下火海吓不倒我,我苦恼的是身上的力量没有完全使出来。我有太多的东西想给予……”
在阿富汗,她流下了热泪
2008年,凯伦第一次前往阿富汗首都喀布尔探望朋友。那里原生态的村庄、树林,塔利班的人体炸弹,掩面而泣的妇女,病痛中的呻吟……这一切,在凯伦脑海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也让她热血沸腾。凯伦后来回忆:“就像受到命运之神的驱使,我立即决定留下来,医治那些不幸的人们,为改善他们的状况付出一切!”
2009年10月,凯伦背上行囊,跟随人道主义救援队伍来到阿富汗北部的一个山区。那里极度贫穷,近五万居民享受不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很多人眼睛有毛病,孕妇没有接生婆,一些女人被抓去坐牢,留下无人照顾的孩子饿死家中。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一向坚强的凯伦就流下了热泪:“这里不仅仅需要记者,更需要医生J能救活他们的医生!”
环境的艰苦,激发了凯伦的热情。她身上用之不竭的力量,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倾注的地方。她迫不及待地想要付出全部,来温暖这块满是疮痍的土地。凯伦和队友一起走街串巷,医治了四百多个孤独无援的病人。筹钱,盖诊所,组织空运药物,建立慈善组织“阿富汗之桥”……她每天都在奔忙,而所面对的,既有软弱无能的当地政府,也有随处可见的爆炸。“每天都像打仗,前一秒我还在低头做一个手术,下一秒我就坐车奔赴下一站了。”因为压力太大,凯伦跟同事在一起时,时常讲点儿黑色幽默。她曾说:“如果不放松一下神经,正常人都会发狂的。”
不要抱怨,不要后悔
在英国国内的父母,非常担心女儿的安全,希望她回家。凯伦在博客中写道:“我也并非没有恐惧。在这里,走着走着就可能被塔利班武装分子盯上……半夜也睡不好觉,会被突然响起的爆炸声惊醒……做梦也会梦到自己被炸死了。”不久前,凯伦的两名同事在阿富汗的一次空难中丧生,让她陷入了沉思:“生命中无既定之事。今天你所见的,明天不一定都在。”“但我们是自己选择来这里的,那就不要抱怨,不要后悔,哪怕献出生命。”
没有人料到,凯伦一语成谶。8月6日中午,凯伦和队友顺利完成了对阿富汗巴达赫尚省的医疗援助任务,返回喀布尔。当他们经过一片森林时,十多名塔利班武装分子冲了出来。他们把医疗队的财物和护照全部搜走,然后命令他们排成一排,不由分说扣动了AK-47自动步枪的扳机。
凯伦倒下了,鲜血染红了她身前的土地。“很奇怪,在这里,我感觉就像在家,这里的人,就像是我的亲人,让我想不顾一切地保护他们。”凯伦曾经含笑说道。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刻,她的生命永远留在了她的第二故乡。这里的病人再也盼不来美丽的女医生,他们的守护天使被粗暴地折断了翅膀。
永别了,要人
伏在凯伦的遗体上,史密斯泣不成声:“8月20日,我们说好了要去切尔西婚姻登记处……11月20日,你记得吗,我们怎样相遇……”
2009年11月20日,凯伦在喀布尔机场与同在阿富汗做慈善工作的史密斯一见钟情。史密斯在给家人的信中写道:“凯伦是一个真正能让我快乐的人。在阿富汗,没什么事情是正常的,有时我都分不清对错。但当我们相遇时,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找对了人。”
“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子,做起事情来非常专注,非常敬业。她把自己看成‘全能王’,想照顾每一个人,却忘了自己也需要人来照顾,我就是要来心疼她的人。”
也许是爱的感应,史密斯对于凯伦生前最后一次任务充满了担心,但他没有阻拦。“爱她,就应该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给她支持。”体贴、温柔的史密斯,也让凯伦对家庭产生了无比的眷恋。她向史密斯许诺,这次任务完成之后,就回伦敦结婚,从此再不外出冒险,再不要一颗心为她牵挂。
但凯伦的愿望已经不可能实现。在漆黑的枪口下,一缕香魂转瞬即逝:将悲痛留给无数爱她的人。“在我心里,凯伦一直就是智慧和魅力的象征。她是那么乐观,看到她就看到了欢乐。”凯伦的同事大卫在凯伦的博客中这样说道。虽然每天都非常繁忙、劳累,但精力充沛的凯伦总是要找时间在博客上写下她的阿富汗生活。字里行间充满了风趣和俏皮。有时,她还会画一幅小画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她希望回国后将阿富汗妇女的痛苦生活公之于世,并拍成纪录片。
杀害凯伦的塔利班武装分子说她是“间谍”和“传教士”。对此,凯伦的同事回应说:“你们杀死的,是最不该杀的人。她从不带走情报,只带来医术和药品。她从不谈及宗教,只是安慰心灵。”凯伦生前从不愿别人称自己为“人道主义战士”,听到别人称赞自己“伟大的奉献精神”也很不自在。“我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帮助人很有乐趣。”她就是一个最单纯的人,从没深想过,就把自己留在了阿富汗。
惨剧发生后,有人在凯伦的博客上留言:“我们中的许多人,面对现实世界无非是摇头叹息、束手无策,顶多给慈善机构捐点儿款。但你,给所有人树立了一个榜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4:08
胡为:幽默成就核心竞争力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今年29岁的“胡公子”真名叫胡为,湖北仙桃人,高职毕业后,即从仙桃跑到武汉闯荡。
2008年5月,胡为怀着创业梦想,辞职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名为“卡普家居”的小店,由于起步资金不足,他选择经营从几元到几十元的收纳盒、闹钟、晾衣架、靠垫等家居用品。
创业是艰辛的,胡为和女友租住在汉口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每天凌晨3点睡,早上9点起,天天做牛做马”,他一个人进货、客服、打包、发件,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店铺的“100%好评”。发展到当年10月,胡为小店的信誉已达3钻级别!
然而,正当胡公子自鸣得意之时,他的网店却收到了开张以来的第一个“中评”,他顿时蒙了。坚持了几个月的“100%好评”化为乌有,胡为十分委屈。货不好,他愿意给人家退;买家挑剔,他愿意在成交前多做沟通。可遇到近乎无理取闹的顾客,似乎怎么努力都是掌柜的错……忍无可忍,他终于以“胡公子”之名第一次炮轰买家。
他把自己想象成一个遇到挑战的剑客,称那些打中差评的买家为“极品顾客”,把他们视为激发自己斗志的源泉。此后每遇到中差评,他都给予尖锐而剽悍的回击,比如:
买家评论:产品小了点儿。
掌柜解释:钱少了点儿!
买家评论:质量一般。
掌柜解释:质量一般能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跻身淘宝销量排行榜吗?每当遇到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人,哥总是默默地低下头,不是哥的修养好,哥是在找砖头!
不卑不亢的反击,有些幽默,甚至有些哲理……不知是哪位好事者,将他写的中差评回复,整理成了图文并茂的《胡公子经典语录》,在网络上发布,顿时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
像流行病毒一样,从2009年初开始,透着“胡式幽默”的中差评回复从校内网流传到开心网,再从猫扑网到豆瓣网,从天涯社区到国内各大论坛……这个曾经默默无闻的网店小老板,一时间竟风靡网络,语录蔓延之处还催生了无数粉丝——“胡椒粉”!
从此,每天几千人,最高峰时,达到上万人,猛扑进胡公子的淘宝店铺。
一时间,胡公子名利双收,到2009年8月,销售额已经比出名前提高三四倍,月赢利稳稳保持在三万元以上。
胡为也不负众望,一边应付火暴的生意,一边在键盘上十指飞舞地制造着辛辣的“胡氏回复”。
不仅受到众多买家的追捧,就连一些同行也纷纷慕名到胡为的网店参观学习。他在网铺里发了一篇文章,讲述自己经历差评的心情,引来四百多位淘宝掌柜们的留言和共鸣。同时,这位“淘宝赵本山”的独特经营风格,也被店主们竞相模仿,许多人干脆照抄胡为的中差评回复。对此,胡公子表现得很洒脱:“放心吧,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在淘宝网开店两年来,胡为做成了四万多单生意,也认识了许多朋友。对于他的走红,有着各种不同的声音,有羡慕,有理解,更有质疑,觉得他是在炒作自己。胡为并不是很在意,他明白暂时的喧闹会很快平静,要想把生意做好,还是需要用心经营,以质量取胜。
如今,胡为在武昌秦园路租了一栋3层小楼当仓库,并雇了客服、仓管、打包、美工等5名专职员工。淘宝网店的事务,他都交给团队打理,自己则开始静心写作。他选择了写小说。胡为曾经有着文学梦,也许正是因为长期阅读与思考的积累,才会让他在那么多中差评回复中显露才华,走红网络。
有趣的是,现在胡为的每一条中差评回复后面,都跟着一个价值100元的广告位,有别的卖家上门预订,为的是借助胡公子的人气给自己做广告。胡为每写一条回复,都有广告进账。
下一步,他准备将“胡公子”注册成商标,“乘势出击,努力把它打造成一个响亮的品牌,做大自己的事业!”
“胡式幽默”不仅满足了人们对娱乐的追求,还在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形成了个性鲜明的核心竞争力。这,正是他带给我们的最大启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23 10:24:20
天生的精神贵族时间:2013-12-29 作者:未详 点击:258次 20世纪80年代后期,北京青年知识界有一个别具一格的小型沙龙,沙龙主人名叫赵越胜。
初识越胜,是在1982年9月,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在庐山开会。上山前,几个年轻人到九江烟水亭游玩,窗前是滔滔长江,有人提议买酒喝,他立即赞成,说:“我不会喝酒,可是我喜欢看你们喝,你们醉了,我也轻飘飘了。”这句话使我一下子喜欢上了他。后来我发现,他其实酒量惊人。有一回,在我的地下室里喝啤酒,他一人喝了近十瓶,嫌不够,又去打了两暖壶生啤,结果醉了,但也就吐了几口而已。
那些日子里,我们经常一起逛书店。当时新华书店有一些机关门市部,往往隐藏在某一条小街上,打折出售积压的“文革”前出版的书,真正价廉物美。我们专爱寻访这样的宝库,必能满载而归。和越胜逛书店是一件乐事,他爱书、懂书,走进书店嗅一嗅,立刻就知道哪个角落里藏着一本好书。那时候他工资低,还要养女儿,不像我财大气粗,结果是他的发现往往成了我的收获。
和越胜相识时,我正失恋。他常对我说:“书、音乐、酒、朋友,最后才是女人。”我以为他是开导我,其实不尽然。看到恋人回到我身边,他由衷地替我高兴,但仍劝我:“浪漫一阵后回到古希腊。在古希腊,女人没有什么地位,男人的天下,你看多宁静。”在一次朋友聚会时,他说自己:“我不能再爱,再爱,就从希腊人变成罗马人了。”可是,说了这句话没几分钟,他突然激动地喊道:“你们知道不知道,燕走了二十多天了,没有给我一个字!”燕是他的妻子,去法国了,他们后来也分了手。按照他的分析,我这个人易感,包括对女人,是优点也是弱点。一次在镇江开会,某校一个女研究生喜欢我,与我比较亲近,被同来的系领导提前遣回学校了。我很难过,会餐时醉了,一遍遍哭喊:“我讨厌你们,你们为什么这样对待一个弱女子!”越胜跑来劝我:“人家小年轻抽抽风还可说,你抽什么风?”我破口大骂:“你不是人,你是一团概念!”其实这多少有些冤枉他。,读着歌德的诗,他会大声感叹:“歌德这老东西,性欲极强!”可见他明白利比多的价值,只是认为不值得浪费在女人身上,而应该升华为艺术。
越胜称得上空灵。诗的国度,水天一色,如果说我在水下,他便是在天上。他在趣味上是天生的精神贵族,生活在莫扎特和歌德的世界中。有一次,我们聊起贵族主义对于文化的必要,某人举出希特勒的例子,他当即驳斥:“希特勒是什么贵族?一个奥地利下士!他怎么会保存高级文化?”能够进入他的圣殿的,唯有少数几个真正的文化伟人。他曾兴奋地向我宣布:“现代文化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贝多芬与歌德的会晤,爱因斯坦与弗洛伊德的通信。”我知道贝多芬与歌德彼此并不投合,但仍不禁欣赏他的激情。在掀起文化热那一阵,普天下的俗物都在高谈文化,他神色黯然地对我说:“就文化这一块干净地方,也待不得了。”
越胜又是一个极爱朋友的人,一说起朋友来便眉飞色舞,没有了分寸,仿佛个个是天才和完人。因此,80年代中期,在得到了一套新两居之后,他便经常在家里招待朋友,把他的家变成了沙龙。每次举办Party,他对来宾的选择十分严格,决不许一个俗人混人。他的标准是有没有文化,倘若他说某人“没文化”,那人便从此不在他的视野里了。他说的文化与学历无关,不外是性情趣味之类,凭直觉就能感应到的。某君自命“江南第一才子”,但在他眼里是一没文化之辈,始终被拒之门外。这成了此君的一个心病,一次酒醉时号啕大哭,倾诉委屈,而他毫不为之所动。
他实在是一块做沙龙主人的好料,豪爽而又细心,对每一个客人都照顾周到,但丝毫不露痕迹。一进他的家门,客厅里有一流的音乐,餐厅垦有充足的酒和食品,你立刻会感到轻松踏实。倘若是学界朋友为主,我们也不怎么谈学问,多为闲聊,聊往事、聊见闻、聊书,聊到兴会处,一个个神采飞扬,妙语连珠。若干智力相当的人在一起,彼此能互相欣赏,那种氛围着实令人愉快。夜深之时,越胜的话题不可避免地回到古希腊,直抵高雅的顶峰。有时候,我睡着了,朦胧中还听见他在谈论着荷马和海伦。
和我不同的是,越胜虽爱文化,自己却几乎不写东西,满足于当一个鉴赏家。他叹道:“有了歌德,有了波德莱尔,我们还写什么诗!”我常常与他争论,我说:“尽管有歌德和波德莱尔,却只有一个我,这个我是他们所不能代替的,所以我还是要写。”只有一次例外,他克制不住地写了一篇文章。有个当时被媒体称做“中国学术界奇人”的人,撰文批判所谓现代主义思潮。可笑的是,他对所批判的对象极其无知,文中充满常识性错误,诸如“胡克的现象学”、“多余人又译局外人”之类。越胜读后满腔怒火,但不便在内容上论争,就写了一篇专门揭露其硬伤的文章,在一家刊物上发表了。不久后,他收到“奇人”一封信,说自己是业余拳击协会会员,什么时候练上100回合。越胜谈书极精彩,我常常听得入迷,心想这样的人不写作实在可惜,就一再鼓动他写读书随笔。他终于动笔了,越写越好,可惜只写了3篇,他就去法国了。最后一篇谈艾赫玛托夫的《白轮船》,通体高贵而淳朴,活脱脱越胜的心性,读得我潸然泪下。
80年代后期是一段令人怀念的光阴。在那以后,发生了太多的事,昔日的沙龙早已不复存在,朋友们各奔前程,许多人的生活场景有了巨大改变。不过,变中也有不变。譬如越胜,他虽已定居巴黎,靠经商维持着生计,但仍一如既往地爱朋友,他的家成了去巴黎的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的免费旅馆。90年代我两次去巴黎,都住在他家。刚到的那些天,他带着我逛巴黎,看博物馆,一路讲述每个地点发生的历史事件,如数家珍。每天晚上,他都打开法国红葡萄酒,与我共饮,还常常发表品尝心得。他在巴黎郊区那所住宅里过着极其平静的日子,除工作外,只与书、音乐、家人为伴。他依然嗜书如命,自从有了网上书店,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挑选一批,让国内的亲人订购了捎去。他对国_内的书情比我更熟悉,读得也更多。他显然没有融入法国社会,也无意融入,法语能说但谈不上流利,一直不肯学车,很少出门,出门则须仰仗妻子开车或公交。他是越来越像一个农夫了,甚至外貌也如此,憨厚无比。
于是我想,世上的贵族岂不原本就是农夫,也许这正是最适合他本性的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