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8 20:41:49
他――在向我走来。
三天前就已经得知,月底他就要走了,回到海洋的那一边,他出生的地方。
已经忘了多久了,和他的分手。一切结束以后,并没有预想中的美丽。他说过他爱我,他说过要娶我,他说过他会为了我留下来。分手的那一天,他的祝福至今也没有如愿: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男子。 是吗?如果那时我没有意气用事。如果那时我能明白你对工作的那股狂热,是因为你天生的责任心使然,如果那时你能劝我一句:留下来吧。那现在的我们,又会如何?我们还会继续相爱吗?
也许生活是永远也不能想像的,就像现在的你,隔了这么多年之后,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还是那张熟悉的脸,却已经透露着一股陌生的气息。我们有多久没有好好注视过彼此了?我们有多久没有好好聊天 了?我们有多久没有这样坦诚相对了?由于你是一个略带孤僻的男孩。而我是一个快乐、洒脱的女孩。同样的b型血质,在我们的身体里流动着不安的狂燥,固执的自我主义注定了分手是必然的结果。本来 嘛,我们不是一个环境中长大的。你的现实,我的理想;你的成熟,我的纯真,在那时,也有过最真的快乐。这就够了吗?分手时,我们没有过多的伤感措词。你会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走 ,回到那个你日夜牵挂的遥远的家。
只剩一个吻,湿湿的,交织着我们最无奈的心情。你从不习惯解释什么,因为你很善良。我从不习惯强求什么,因为我很自信。在这黑夜里,风显得格外凄凉,吹在我的心上。我一直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的 。所以,请原谅我当时不敢看你的眼睛,因为我怕被你看到,我爱你的真诚。怪只怪,那时的我,真的太年轻。
哎~到底怎样的表现,才算是爱一个人?
到底怎样的结局,才会有更美好的开始?
还是谢谢你,陪过我,走过了那一段最纯真的日子。
我无悔,将我的青春留给了你;
我无憾,将我的美丽献给了你;
我无言,将我的心愿牵挂着你。
是你让我明白了爱一个人的意义。爱情,并不能万能的东西。虽然,这是离开你以后,才明白的。太晚了吗?
你的脚步有着一丝迟缓;你的笑脸有着一丝故意。
你……这次怎么会这么勇敢?
其实,我真的不想留你,我也无权留你,虽然你的身影为了工作,还是有些憔悴无力。我一直在默默中关心着你,你能感应到吗?有这么一个愿望――我从不敢希望,却永远在祝愿的:你早日找到个好女友 。心痛,神伤,离开你以后,才发现,我已经爱上了你。我已经离不开你。为了你,我已经不再是自己。和你在一起时的欢笑和甜蜜,总让我陷入最苦涩的回忆。
选择离开了你,在最爱你的时刻,让爱突然停止。而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爱,永远也不可能再有开始。
为爱分手?为爱逃避?是我自己的错,才伤害了自己。为什么是你?让我对爱情产生了恐惧,因为我一直以为,你真爱我,会为我回心转意?傻傻的,等你,心里不再对别人有恋意。虽然偶尔也有男生进入 我的生活,那是因为气你,想刺激你。我怎么会不明白:就在那一年的冬天,你已经在学会忘记――我。傻姑娘,再累,再苦,却还在天涯等着你,心成了巨石,胸口永远烙下了三个不毁的字:我爱你~。
“我7月1日就要走了,你……昨天过得好吗?"
是你?我没有抬起头。因为我发现自己的眼框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哦……”
不想让你发现我的狼狈;
不想让你发现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想念着你。
不想让你带着遗憾,离开这里。
我不可以,所以只发了这么简单的一个字。
你是一个善感的男子,你一下子就感觉到了我的忧郁。在没有旁人发现之前,我就飞快地进行逃离,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进行最无声的哭泣。
怎么可以,我一直是个坚强的女子。
终于,一通电话,在静静地空气中飘起了致爱丽丝的音乐。我――颤抖着按通了电话。
“喂~”我知道是你。
“你过来一趟,好吗?"
……
坐在你的对面。哭泣的眼睛,忽然间,有一种感觉,浸透全身,不想再掩饰――我爱你。这么辛苦的爱着你,二年多了,在此刻,何不进得最无言的表示。泪水哗哗地流了下来。你温柔的递来了纸巾,体贴 在最后一刻,才更加有力量。
“对不起—”哽咽中我说了一句。抬头望了你一眼。你的眼圈竟也红红的。
“你不可以哭~”我竟然在此刻命令你?
你看着我,一个你永远不解的女孩。你的眼神,毫无掩饰的注视着我。感觉仿佛回到了分手的那一个晚上。心头一阵阵凉风掠过的感觉。
如果一切真能重新开始?我会再次拒绝你吗?我爱你,但我知道,心情已经不会再像二年前那样年轻。爱,已经不再是我生活中的万能剂。我终于有点累了。其实,我知道,在一个男人面前流泪,是最不明 智的选择。因为,我并不需要任何一个人的可怜。但以后,以后就没有机会了,也许这辈子都看不见你了。我的孩子气,怎么偏偏在这时出现了
你说了很多话,你也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的看着我。
“你应该高兴啊?你不是一直希望我走的吗?"
“我回去了,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哎~”
“你真的这样以为吗?你走,我高兴?"
“你会幸福的,你这么好。你应该知道,人有时候要学着忘记一些事。”
“……”
“好好地去找一个男朋友,不要想太多。”
“……”
“你还年轻,你要知道‘奇葩总是在绝境中产生的’。”
“可是,我已经有过绝望了。”
“什么啊,你还小……”
“不,真的,你有过吗?"
“我没有……”
“你在欺骗自己的良知,你的表情,告诉我你有过。”
“我是一个固执的人,我从来不会让自己绝望。”
……
“答应我,开心一点!”
“我会的,听说你有女朋友了,在家里?"
“没有,哪里有啊?"
“算命不是说你今年要结婚的吗?你会吗,还有六个月?"
“如果没有,你明年是不是答应帮我去拆了那个月老庙?他们
不是不是说你也有男朋友了吗?"
“我?……”
“有空,我会和你联络的。知道吗,离开这里,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
……恍恍惚惚中,我们谈了很多。最后,他留下了他的家庭住址,留下了他的通讯电话,留下了他最真的关心。像个大哥哥般的。
“对了,你不要老是打电话哦,我工作了,就不会常在家的。再说,国际长途电话费很贵的。你不要一个月的薪资都不够付哦?"
我哭笑不得,他究竟是怎么想的?一个在此刻让我难受又让我想笑的男孩子。我打电话给他?我爱一个人,会爱到这么无知吗?
“不会的,我可以写信给你,或者email给你啊~”
“哪天结婚了,将喜贴寄到我家,好吗?"
“如果渡蜜月,来我这儿,你可以找我……”
……我们究竟在谈些什么?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个伤心的话题呢?这像是永别吗?
…
……
“我的眼睛还红吗?”想对他撒骄,我想在他离开时,记得我的笑。
“这个送给你,留个纪念吧~”
“我可以收吗?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嘻嘻~”
其实,我已经有了太多的纪念了,他送的。除了那一枚我期盼中的戒指。
回到家里,打开了这个粉红色的盒子。就像第一次和他约会时,打开他送我的礼物一样。第一次是一对耳环,最后一次是一条项链。sigh~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真的他就这样走了?
我的爱,所有有关于他所造下的错误,也就这样随着他,走了。
我知道,从明天开始,我必须为了自己的幸福,还给自己一条新生的生命,去重新生活。
“其实,我知道自己,一定会幸福的~”
这是我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他点了一下头。
我们对视着笑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8 20:42:05
一件事情在经历的时候,总是让那些不确定的时光拖弋前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又将是什么。而此时回首,爱或不爱,心的或不是心的,重要或不重要的,都变成了泡沫。这些灿烂美丽、狰狞恶毒的记忆在我企图抓住时迸然而裂,只留下些黏稠滞涩的痕迹……而我知道,我就全都知道了。
1999年1月8日凌晨6点46分,我第一次看到了格格。
6个小时39分钟后,我爱上了她。
这个南方的城市,数十年前曾被称做“冒险家的乐园”,浮嚣的十里洋场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如今,她已经是个现代的国际化大都市了。无论哪个城市,都同样会有无数寂寞的灵魂。太多未来的迷惘,和纠缠的欲望,让我们急切地需要彼此温暖的拥抱,在飞快的涌动和逝去中体会存在的感受,和所谓的证明——而此时,鬼混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这个城市显然尤是如此。
1999年1月8日的凌晨,我喝的烂醉,从一家酒吧出来,看到了格格。我手中的烟和她一起摔在了地上。彼时,天上夜色将逝未逝,行人面目模糊,一个女孩走进我的视线,在距离我三米的地方轻轻摔倒。我无法描述自己奇怪的感觉,她摔倒的姿势如此优美,似乎是种享受,完全没有脚步的踉跄,和手在空中任何的徒劳抓取的挣扎,就那么轻轻滑倒,把自己交给了冰冷的大地……没有尴尬、没有难堪,她似乎还等了一会(我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然后站起来,走开了。我叼着的烟掉在了地上。
这莫名其妙的情景让我迷惑,甚至在一夜的鬼混后依然无法入睡。我是个喜欢陌生和奇怪的人。所以,在6个小时39分钟之后,我认为自己爱上了她。
我在这个城市的职业是牛郎。或许你会认为这是一个可耻的职业,尤其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会让自己丧尽尊严。如果你如此认为,那你就一定要好好陪伴你的爱人,让她了解你心中对她的爱。不要敷衍她你要加班而彻夜不归。 不要沉默,告诉她你有多爱她。在清晨吻她,在夜晚和她说话…… 这样,她就不会找我这种可耻的人。
我在这城市迷乱的夜里穿行,和众多孤独的人不期而遇,又匆匆分手。并非每个要我陪伴的客人,都是已婚的富婆。如果你曾了解女人等你回家晚餐的心情,你就会知道,那美丽的身体里面,有着多么渴望温暖的灵魂……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同行都和我一样,但如上所说,这其实不是个力气活……
4天后,我花了500块,让当地的一个小混混打探到了这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格格。
我想,哪怕是在叫我的客人中,也有很多人对我心存鄙夷,这点和男人叫鸡的心情类似,但我并不在乎。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不在乎。
你知道男孩和女孩对性爱的区别吗?11天后,当我和格格坐在酒吧聊天时,她这样问我。
什么区别?
女孩总把自己当作宝贝,所以,当她不能确定一份感情或性爱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时,她会选择推拒。
因为她只有先失去才能获得什么。而男孩选择先要。
是的,因为对此,他认为自己先是获得,而根本无所失去……
流氓无产者?
呵呵,是的。格格大笑。
其实,在身体地互相占有上,又有什么不同呢?格格喃喃地说。
只是心理感受的不同吧。
是呀,女人一直被看作是美好的——上天无尘的花朵,似乎是你们男人最珍贵的,还有所谓爱情的光环。而另一方面,又是下贱的、愚蠢的代表……
象种上层建筑?
哈,女人很少作为“人”存在,倒象种东西,价值全由你们男人决定——看你们作到什么,要么上天,要么入地狱…
和说纽约既是天堂,又是地狱,是一样的道理吧?
对。那里什么都有,不怕你欲望汹涌。只是,你能得到,那就是天堂。你无能,得不到满足,一和周围比较就比地狱的感觉更可怕……
好象马克思也这样说过。
我和格格相爱了。但我没有告诉她我的职业,她也从来不问。我决心逃离这个城市,这里的寂寞、迷乱、和发疯般的欲望让人恐惧。而且,我已经浪荡了很长时间。我想,我和格格可以互相抚慰,不再寂寞。
为此,我在这段不太长的职业生涯中,犯了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我欺骗了一个女人,让她席卷了家中所有的钱财,偷偷变卖了家产,然后拿走她的钱,抛弃了她。我以“爱”的名义,骗了一个女人,我以前的一个客人。因为我想和格格有个家,而这需要钱。
我说过,牛郎提供的服务不是只有上床。对我而言,更多的是与那个同样孤独的灵魂相互抚慰。我不知道,那个女人为何相信我。当然,我们上过床。或许,是她太需要爱了。太需要一种对她内在灵魂的爱。那天,我只是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跟我走!然后,她哭了,一切就已决定了。因为格格告诉我,一个女人,一生都在期盼一个声音对她说:跟我走!而关于未来,其实并不重要。
我把逃离的日期,定在阿夕和我朋友结婚的同一天。
然而,当我带上所有的钱,作好所有的准备时,格格不见了。在那个我快疯掉的夜晚,我鬼使神差地拨通了和我关系不错的另一个牛郎的电话。他告诉我,一个女孩晚上去找我,他上了她,居然还是处女。你不会在意吧?他说:那个女孩挺配合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那个女孩叫格格。
我走在这城市迷乱中,在夜空那巨大的召唤里,终于明白那天滑倒在我面前的格格,那种毫无挣扎的优美……或许,这生命原本毫无意义,她只是顺从了这个世界,滑倒的地方,无论花丛,还是泥沼,都已无区别了…对我,或许也已经了无区别了……
那天,听说有一个想要私奔的女人,在车流汹涌的街上疯了,她的爱人骗走了她所有的钱……涌动的世界停不下旋转的车轮,她年轻而美丽的脸,她对生命的感知,就永远留在了轰鸣飞驰的火车和铁轨的缝隙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8 20:42:20
再见到云的时候,已是心如止水。我知道,我的爱情一去不回头,她在我心中已不可能再掀起波澜了。
刚进大学时,心中还充满着对大西北的挚爱和对光明前程的美好憧憬,根本感觉不到生活的单调与寂寞,于是整天快乐地生活着。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直到有一天发现新疆对于我不在新鲜,我才猛然发觉全班九十个人中我是唯一形影相吊的。像乍发春情的阿q一样,我也开始盘算给自己找一个女朋友了。
第一次见到云是在学校旁的福利院,那里有七八个孤儿和三十多位无依无靠的老人。像许多心眼儿不坏的年轻人一样,我随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去过一次后就觉得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了。于是我常去那里,陪老人聊天,给孩子们辅导功课、跟他们玩儿。
一个偶然的下午,我遇到了云。当时我正挖空心思地给黄小娇解一道数学题,鬼才知道为什么小学六年级的题竟会这么刁。束手无策的时候,云走进来。
“云姐姐,快来帮忙,冲哥哥不行了!” 黄小娇冲她直嚷嚷。
她走过来,有些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我不好意思的把椅子让给她:“你看,我们学中文的就是缺少数学细胞,还是你来吧。你……不会也是中文系的吧?"
云没言语,只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便坐下来做题。我这才开始在一旁端详她:她皮肤略黑,是一种健康红润的颜色,鼻子有点儿翘,侧面看上去很有点儿费雯丽的味道,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两条乌黑整齐的辫子。这年头儿很少有女孩子肯留这样的辫子了,我这样想着,不觉就入了神。所有的故事都是从这两条辫子开始的,现在我还这样想。
接下来她好像不太友好地问我为什么总盯着她的辫子,我赶忙说没什么因为我觉得很少见。后来就随便聊了一些,知道她和我同届,信息工程系的。然后她又开始和孩子们玩儿。云很会玩儿,唱歌、跳舞、做游戏样样都行。我则像个老土帽一样呆一旁傻看,不过居然没有像以往作风那样不客气地走开。我知道这全是为了那两条辫子,我也知道我的爱情就要来了。
心眼儿不坏的年轻人有很多,可像我们这样坚持不懈的却不多,于是以后的日子里我和云常常在福利院见面。我们一块儿陪老人聊天,给孩子们辅导功课、做游戏。闲暇时我们就聊天,后来几乎是无所不谈,除了爱情。因为我还不敢也不愿亵渎了她,我想在准备成熟后会认真告诉她的。谈话中我惊喜地发现她是蒙古族,而且来自东乌珠穆泌——我最喜爱的作家张承志无数次讲到的,他的白发额吉的故乡。这样我们就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我还发现虽然性格迥异,可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心有灵犀的。后来的日子里,云在我心里的位置顺理成章的越来越重。我风雨无阻的赶往福利院,几乎已不再是为老人和孩子们,而是为了云。那怕不说一句话,只为看她一眼,只为那相视的一笑。
我不是很懂浪漫的人,尤其拙于对心爱的女孩子表白情感。我又是很随便的人,天大的事不到火烧眉毛便不会动手去管,即使是已在心中埋藏好久的。这就注定了故事悲剧的结尾。
随着到云宿舍次数的增多,我越来越感觉到气氛不对。我一进去,她的舍友们就会阴阳怪气的把我推给她们的另一个舍友——阿眉,而阿眉居然也做出很羞涩的样子。我想她们在开玩笑,就任由她们摆弄。可我慢慢从阿眉羞涩的眼神中觉察到了异样的东西。可我依然继续去她们宿舍,为了云。不过从没告诉过云什么,因为我想她早已知道一切。我也仍然任她的舍友们摆布,不过总对阿眉的眼神视而不见,还和她大开一些无聊的玩笑。我不愿伤害一个女孩子的自尊,只想让她自己明白一切。
日子就在真实和玩笑中度过,我像先前一样快乐。直到我和云她们宿舍一块儿参加元旦舞会的那个晚上。
我不想先邀请云跳舞,因为怕阿眉难过。在她们怂恿下先和阿眉跳过一支后,我回来找云,却发现她正与别人跳得高兴,我就坐下来等她。阿眉在旁边小声说个不停,我什么也没听到,眼光只在舞池中找我的云。可云还在跳。隔了一会儿阿眉又请我跳舞,我真烦了,告诉她自己去玩儿我晚上不想跳舞了。“你不跳,我也不去跳了。”阿眉在我身边坐下,幽幽的说。我吃了一惊,马上装作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靠在沙发上养神。舞会一结束,我就向云走去。
“你和阿眉慢慢走吧,拜拜。”云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在舍友们簇拥下一阵风般消失了。撇下幸福的阿眉和尴尬窝火的我。
以后很久我没有再去过云的宿舍,也没有再去过福利院。两星期后,黄小娇她们跑到我的宿舍,问我为什么这么久不去看他们。我小心翼翼地问了云的一些情况后,不知怎么就又说起了喜欢云可惜人家并不喜欢我的话。小家伙们似懂非懂的回去了,我忽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毕竟说出来了,不管她知不知道。
后来的几天,碰上云宿舍的人时,觉得她们更加不对劲儿了。尤其是阿眉,一见到我就远远地避开。只是没见过云,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也没有去问过。
就要放寒假了,眼看同学们即将作鸟兽散,我心里更加沉闷。一个寻常的晚上,我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嘈杂的宿舍看兄弟们打点行装。我的呼机响了,一看留言“我在楼下等你,云”,我没穿外衣就冲了下去。
云正站在我们楼下,白帽,紫袄,两条记录着我编织了许久的爱情的辫子在肩旁眩目地清晰。
沿着中区覆盖着齐膝积雪的操场,我们谈了好多。
“如果我爱上一个人,就会勇敢地向她表白,而绝不会顾忌外界的影响,否则我就不认为那是真正的爱。爱一个人又不肯对她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可阿眉……”我近乎嗫嚅。
“你还在提阿眉!你觉得你处理得很好吗?你自己不说出来,又不做什么反应,我们谁不以为你喜欢的是阿眉?如果不是小娇,我…… 我们谁又能相信会是这样的?"
“难道……”
“难道什么?如果你真的爱我,难道那次我们滑冰时我摔破了腿,你就不该过去安慰我一下吗?可你只看了一下就滑过去了。你这样让我凭什么相信你!冲,你不要讲了,你是个各方面都挺优秀的男孩,可惜……可惜你对什么都太随便了。我们就做好朋友行了。”她放低声调,也叹了一口气。
操场上已留下了我们好几圈深深的脚印,我忽然感到全身冰凉,我能够感觉到云正在一点一点地消逝,我几乎失控地抓住了她的胳膊:“我不想做你的好朋友,不想!你就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对不起,我不能。”云轻轻抽出胳膊,“我们可能就是有缘无份吧。我也有男朋友了。”
我再也没有说话,她低下了头。许久,我才发现她已走远,一串脚印刺眼地排开去…… ……
我的爱情就这样走了,在那晚,没有回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8 20:42:49
她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耳朵。虽有缘在安徽大学中文系同窗四载,相互间并无深交。四年里,我与耳朵,竟是熟悉得如同陌生人一般。
毕业后,我去了一所中学任教,渐渐,很多同学断了音讯。那年元旦,突然收到她寄来的一张贺卡,才知她几经周折终在省城日报找到一份理想工作。记得当时我情绪十分低落,收到她的贺卡真让我感动莫名。当天晚上,就像一个无处诉苦的人终于找到一位听众那样,我洋洋洒洒给她写了封信,把几年来遇到的种种工作上的挫折人事上的纠纷以及内心深处由来已久的苦恼郁闷,统统塞入字里行间。此后,我和她便愈来愈密地通信来。那段时间,唯一能给我带来快乐的便是读她的信,而唯一能让我悉心投入的则是给她写信。
寒假前夕,她来信邀我春节期间去她远在蚌埠的老家做客。年初五一大早我便出发,车抵蚌埠时已是暮色四合,按图索骥找到她家时,恰好华灯初上。她在她的那间书房兼卧室接待了我。乳白色的灯光下,她一面熟稔地叠着晾干的衣服,一面细声细语和我聊着往事。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安大校园里那个活泼爱笑的耳朵已变得十分遥远。眼前的她,竟是一个面目姣好、举止温柔的女孩。她那纤细的手指在柔和的灯光映照下,闪烁着类似琥珀般的动人光泽,令我砰然心动。
这温馨的一刻我憧憬已久。陡然意识到自己此刻与她近在咫尺,我不由得局促不安起来,脸微微有些发烫,讲话也吞吞吐吐颇不自在,我表情上的微妙变化她似有所觉。不过,也许她以为我累了,便站起身,领我出去找旅店,安顿我住下,她便回去了。
入夜,我辗转反侧,久不成眠。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已无可挽回走到感情的深渊——我爱上的耳朵。但这是注定没有结果的事。以她这样心性颇高的女孩,怎么可能把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与我划上等号,更何况她在省城日报当记者,我却是一个可怜兮兮的穷教师,两人之间原本就横亘着一道难以逾越的世俗障碍。我叮嘱自己:一定要控制住内心的感情,盲目相思无异于自寻烦恼。对我来说,她绝对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即。拿定了主意,心里反而坦然了许多,倦意也随之袭来……
翌日清晨,在她家匆匆吃了早饭,我便起身告辞。她虽颇觉诧异,却也未执意挽留。在我临出门前,她突然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对我说:“听说你喜欢《围城》,这本《围城》借给你看。”我伸手去接,她却倏地缩回手,调皮地一笑:“记住,是借给你的,一定要还!”
回到学校很长一段时间,那本《围城》,我竟一遍也未曾读完。每次打开这本书,我就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想起乳白色光雾中耳朵姣好的面庞温柔的眼神,于是便耳热心跳坐卧不宁起来,书虽摊在眼前,却硬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好几次,我铺开信笺,攥起笔,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那样,准备破釜沉舟对她来一次柔情倾诉。然而,内心根深蒂固的自卑与羞怯却铁钳般锁住手中的笔。每次,不管事前我怎么赌咒发誓摩拳擦掌,临了却总是无一例外地搁笔长叹。铲除不了对她的思恋,倾吐心声又乏勇气,无所适从使我变得日益憔悴,性情也渐渐孤僻起来。
一次出差,在火车上邂逅一位安大同窗,久别重逢,我俩在车厢里旁若无人地闲聊起来。我一时口滑,把内心这一不可告人的苦恼对他和盘托出。他听后大骂我笨,说:“她把《围城》借给你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一切。难道你不晓得《围城》中赵辛楣的那句名言:”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你呀,太糊涂了……“同学恨铁不成钢地朝我的肩头重重拍了一掌。同学的话让我再次想起与耳朵临别前的那一幕。奇怪,耳朵那一刻看我的眼神,她微笑不语的表情,这一次于回忆中竟分明显露一份鼓励,蕴涵一份暗示。
不知是同学的怂恿起了作用,还是我对耳朵的感情再也无法憋在心里,出差回来的当天晚上,我一气呵成给她写了封长达五页的求爱信,寄出这封沉甸甸的信,我既像卸下重负感到一阵轻快,又有一种大功告成的满足感。想象着耳朵在灯下细细读着那封自认为措辞十分得体的信,我虽不免有些难为情,但一丝可以称之为甜蜜的玩艺也随之于心头漾起。我有点飘飘然了。
可是我绝没料到,没隔几天这封厚重的信却被原封不动退回。信封上赫然印着“查无此人”的字样。我慌忙打电话去她单位查询,才知一月前,在一次下乡采访中,她遭遇车祸,不幸殉职。
接下来好几天,一种迷离恍惚的状态始终云雾一般笼罩着我,我实在无法相信这会是真的。她才24岁,难道说走就走了?莫非,这是个玩笑,一个近乎恶作剧般的玩笑?无法设想,如果读了我的信,她是否会为我的真情所打动?无法设想,如果我们果真相爱,她是否能躲过这场车祸?但这样的设想已毫无意义,事实是,她再也不可能看一看我的信,听一听我的倾诉!于她于我,这都是一种蚀骨的遗憾。
未及归还的《围城》成了我最珍爱的一本书,每次翻开它,那个温馨的夜晚就会于字里行间浮现出来,栩栩如生;并且,从业已泛黄的纸张里,我会嗅到那天晚上从耳朵身上散发出的一缕淡淡的幽香,这幽香牵引着我缓缓步入那个记忆中的夜晚,一次又一次……。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而我的初恋却没有进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8 20:43:01
红尘之中,总有引诱你的那张脸,不知何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但如毒他恰恰来迟一步,那么,此时不要脸真的是晚了。
我的女友楠说,爱情是件不要脸的事情,但是不要脸要趁早。这是她的名言。正因为她趁了早,所以,她的爱情修成了正果。
那时,她和另一个女孩子同时暗恋上了学长,结果女孩子表达了她没有表达,于是那个女孩子和学长成双成对了,于是她痛苦地跑来哭诉,说自己为什么没有那个勇气啊。
我劝她说,天下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她却说,可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啊。那时她上大四了,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暗恋的潮水依旧此起彼伏,我又劝她,既然男未婚女未嫁,那就直接告诉学长等待他决定不就得了。
她横下了一条心来,举着自己的情书就生猛地对学长去了,虽然把学长吓个半死,可学长喜悦地说,我本来喜欢的就是你,看来真是天助我也。于是成就了一桩美满姻缘,虽然说半道上插了一杠子终究是不妥,可看在爱情的份上,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于是女友留下了名言——不要脸就对了,但不要脸要趁早,晚了就真来不及了。
还是一个女友,等待黄花菜凉了才发现爱上了他。他哪里还是原来的他啊——有老婆有儿子,还有自己的事业,她却如飞蛾扑火,死命地要这份爱情,真是不要脸了,她被男人的太太打上门来骂:“你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她的同事也是冷嘲热讽:“破坏人家的婚姻终究是不道德的!”男人的儿子说:“你要让我没妈了,我就恨你一辈子!”男人明白,他也并不保护她,婉言对她说:“我很无奈。”
爱情就在这样的折磨中不了了之了,她才真是无奈,落了个不要脸的罪名,最后却一无所有。
不要脸是要有时间性的.想当初徐志摩爱林徽因,虽然伤了张幼仪,可打着追求爱情的旗号,追求一个未婚女子总还可以说得过去,何况他和张是包办婚姻.可后来他又转过来追求那有夫之妇陆小曼,于是舆论哗然,连他的老师梁启超都破口而言:“徐志摩,你这人一向做人轻浮,是感情的浪子。”
是啊,红尘之中,总有引诱你的那张脸,不知何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但如果他恰恰来迟一步,那么,此时不要脸真的是晚了。赶早的不要脸,顶多人家说你是为了爱情而丢掉了脸面;而赶晚的不要脸,那才真的是不要脸了,脸面丢尽不算,最后也难修成正果,我没有见几个婚外恋折腾出好的结果来。倒是琼瑶外婆那让人流口水流眼泪的爱情故事总让我感动涕零,人家全是男未婚女未嫁的,怎么不要脸都不过分,就像一个小妹有一天忽然对我说:“姐姐,我喜欢上了你的男友怎么办?”
我并没有骂她,而是欣赏地看着她。这第一说明她有眼光,第二说明我的男友出色。我说:“好啊!你来追他,如果他爱上你,我就让给你。”
如果他们真的相爱,那么我大概会全力退出,只要他真的在爱她,或者我们的爱情不足以抵挡外来诱惑,那么这样的爱情,要与不要,有什么要紧?
我看好不要脸趁早的爱情,看来丽娅·罗伯茨《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看到男女主人公最后终于冲破了界限在一起了,他们的爱情怎么会不让人感动呢?那样的不要脸是以喜剧收尾的,因为说到底,在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进行的爱情总是会收到更多的祝福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7:17
只有当她死心塌地爱上一个男人后,才会狠狠地把自己身上的刺拔掉,只是为了和他过上一段平凡安稳的日子罢了。
在他的眼里,她是温柔可爱的。和他在一起的两年多时间里,从来没见过她高声尖语过。他想,娶妻便要娶这样的女人吧。所以,那么多美女从他身边招摇而过,他只把求婚的玫瑰送给了她。
婚后头两年,他是知足的。辛苦奔波了一天,回到家,她会迅速把手袋放下,钻进厨房,切切弄弄,端出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和他边吃边聊天;他疲惫不堪的时候,她还是他的按摩师。许多同龄人为婚姻中鸡毛蒜皮的事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便愈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后来,她因工作出色,被公司提拔为销售部主任。她肩上的担子重了许多,人也累瘦了不少。不知是不是因为当了点“小官”的缘故,她在家的脾气没有以前好了。有时甚至爱指使他帮着做这做那。他有些怨言,但看到她疲倦的样子,便把不满的话咽回肚子。
单位里新分来一个女大学生,对他很有好感。他能感觉到她对他的那份倾慕。女大学生很讲小资情调,喜欢种花养草。给办公室每位成员都送了一个小盆栽。送给他的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据说放在电脑边上,可以防辐射。更让他感动的是,怕他被刺扎着,女大学生还小心翼翼地把仙人掌的刺一根一根剪干净了。
似乎很久没有感受到来自异性的这种体贴和关爱了,他对女大学生也产生了好感。他突然对家里的她产生了极大的不满。他想,当初娶她就是看上了她的温柔,现在,她的温柔已经不复存在,他在考虑还有没有必要和她继续生活下去。一天,他在洗碗过程中打碎了一只碗,她责怪了他几句后,他终于火山爆发,提出离婚。
她怔了一下,没多说什么。收拾完水池里残余的碎片后,她平静地坐在桌边和他商讨离婚事宜。
她没有讨论家产分配问题,也没有关心离婚手续问题。而是焦虑起离婚后,谁会更适应和他在一起生活的问题。他感到她的这种担心极为可笑。他一冲动,把单位有小妹妹送他无刺仙人掌的事说了出来,想证明还是有人比她更爱自己的。她并不恼,而是娓娓地道出这些年,她为了适应他,作了多少让步。她和他同样都是朝九晚五的工薪族,累了一天,她也很想回到家就躺在沙发上,但她没有这样做,而是抢着进厨房做他喜欢吃的饭菜;在单位,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她得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遇到刁钻的客户还得费尽口水、赔上笑脸,回到家要是正好赶上他也郁闷的时候,她便会尽力分清单位和家庭的界限,不把单位的烦心事带回来,所以,他只看到她轻松愉快的一面,而很少留意到她也有压抑苦闷的时候。他在外应酬,喝高了回到家倒头就睡,是她不怕辛苦地帮他洗脚擦身,让他干干净净地躺进被窝里;他不爱收拾屋子,每天一早是她提前半小时起床,把他里里外外的衣服整齐地码放在床边,让他穿得人模人样去上班。他喜欢熬夜看足球,电视机的声音常吵得她无法入眠,但为了不扫他的兴,她只是买了一对耳塞塞住耳朵,后来居然习惯了和他一样通宵开着电视机睡觉。
他越听越觉得心里不是个滋味。一直以为自己是那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怎知在她眼里,原来有这么多弊病。他有些生气地责怪她,既然有这么多不满,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
她幽幽地说道:每个女人都懂得做一朵带刺玫瑰的好处,多一些刺更能保护自己。只有当她死心塌地爱上一个男人后,才会狠狠地把自己身上的刺拔掉,不为什么,只是为了和他过上一段平凡安稳的日子罢了。
此时,他才觉得自己轻率地否定了她的好,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仙人掌的刺剪了还会长出来,而她的刺,却因为爱他从来都是反向长着的。他一直以为自己的爱于她是一种恩赐,不曾想过,她为了补偿他对她的好,做了这么多年的无刺仙人掌。那些落了一地的仙人掌刺芒,看不见,却深深地扎进他的肉里,让他觉得心痛。原来,爱,有时是一个人用隐忍成全了另一个人的安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7:31
原来是汪涵撑着雨伞;担忧地看着她。也许是汪涵“别有用心”,也许是事有凑巧,但乐乐并没有过问。
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汪涵这几年特别走运,这位只有中专学历的“娱乐策神”,—年比一年红,2005年在主持超女第二届比赛以来,他的人气可谓如日中天。最近,关于他跟同事杨乐乐的爱情,也成为娱乐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前妻已再婚,不谈她的过去
汪涵1974年出生在苏州,自幼随父母到湖南生活。至今他在主持电视节目时,还改不了小时候的口音,总是不自觉地带点苏州腔。
26岁的时候,汪涵就结婚了。也许是应验了那句俗话,初恋时不懂爱情,初婚时不懂婚姻,或者是因为年轻气盛,缺少互相包容的思想,这段婚姻两年后就结束了。
但关于与前妻的故事,汪涵一直闭口不谈,至今外界连她前妻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汪涵唯一透露的是,前妻已经移民新西兰,而且再婚了。
关于进一步的两人关系,汪涵说他也不想再多提之前的事情。“你也不要问我,那段婚姻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因为什么原因结束的。都是些以前的事情,也没经过人家同意,拿出来说总归还是不好的。”汪涵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前妻联系了。
乐乐失恋,汪大哥乘虚而入
汪涵结束了好几年的幕后工作之后,于1998年开始了主持人生涯。2004年汪涵担任《玫瑰之约》的男主持,而女主持人则是杨乐乐。
这个以爱情配对为内容的节目,所有的人都未料到有一个最富戏剧性的结果:配对配到最后,男女主持人自己给自己配上了对。
杨乐乐的初恋并非汪涵,而是一位摄影师,那人大她19岁,结过婚也离过婚。尽管乐乐和他爱得浑然忘我、义无反顾,这段感情却不被人看好。杨乐乐觉得纯粹的爱情应该没有年龄的限制,不应受世俗的约束。这事闹得沸沸扬扬。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为这段恋情画上了句号。那天,杨乐乐和她的男友开车到深圳的海边为一本时尚杂志拍照片。当他们燃起篝火准备拍照时,火堆里突然发出一声爆响,由于太突然,杨乐乐愣在了原处,等回过神来,才发现男友早已远远地跑开了。杨乐乐没想到自己想托付终身的人,会在最危险的时候弃她而独自逃跑,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考虑再三,终于与摄影师友好分手。分手后的寂寞和空虚,正好让汪涵天时地利地填补了。
有一天,郁闷的杨乐乐一个人在街头走着,突然下起小雨,杨乐乐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头顶上多,了一把雨伞。原来是汪涵撑着雨伞,担忧地看着她。也许是汪涵“别有用心”,也许是事有凑巧,但乐乐并没有过问。这一关心,让杨乐乐冰凉的心底开始有了暖意。
爱情认定了,就要义无反顾
有一件事汪涵让杨乐乐直接占了便宜。有一期《玫瑰之约》要做“办公室恋情”的节目,导演要杨乐乐和汪涵表演一出情景剧,剧中设计了一句台词,汪涵要对“上司”杨乐乐说:“我喜欢你。”节目在大街上录制,在大庭广众下说出这句话。出镜时他小声地含糊带过,导演要重拍。这时,杨乐乐突然灵机一动,大声问:“你说什么?我听不清楚?”汪涵被她这么一激,竟大声喊道:“我喜欢你!汪涵喜欢杨乐乐!”在街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两人深情地对视,杨乐乐含情脉脉,风情万种,汪涵心满意足。
晚上收工,汪涵开车送杨乐乐回家。因为中午的一幕,杨乐乐有点兴奋,小声地唱起了梁静茹的《勇气》:“我们都需要勇气,去面对流言蜚语,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们的爱就有意义,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汪涵也禁不住轻轻地跟着哼起来,杨乐乐突然问,今天你说的是心里话吗?汪涵刹住车,他转过头,对杨乐乐说,是的,这一直是我想对你说的。乐乐,我虽然经历过失败的婚姻,但我并不惧怕爱情,认定了的爱,我将义无反顾。这些话令杨乐乐彻底敞开心扉。那一夜,他们激情似火。
拜过双方父母,玫瑰送给自家人
汪涵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人的激情和热情有时是会发生变化的,只有亲情永远不变,要想爱情长久,就要赶快把它变作亲情。”这段话正是汪涵对他和杨乐乐的感情的诠释。
2005年国庆七天长假,他们两人决定一起去杨乐乐的家乡重庆。为了讨两位老人的欢心,汪涵专门拜师杨乐乐,学说了两天重庆话。
到了重庆,汪涵的重庆话果然让两位老人眉开眼笑,杨乐乐的母亲做了一桌好菜招待汪涵,汪涵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漂亮的红色盒子,里面装了一条耀眼的铂金项链,他亲手给杨乐乐戴上。二老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10月8日,汪涵的父亲也飞到长沙,看过儿子录制节目后就去看乐乐。杨乐乐格外紧张,她不停地问汪涵,你爸爸会不会不满意我呀,汪涵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着说,傻瓜,我爸今天还在催我呢,他说乐乐是个好姑娘,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2006年春节,汪涵到杨乐乐的重庆老家,与她的父母商定婚事。
至此,汪杨的感情已经是铁打的事实,也成为娱乐界和传媒界的佳话。
汪涵简介
生日:4月7日;体重:65公斤;身高:174cm;星座:白羊座;出生地:苏州;最喜欢的花:爆米花;幸运数字:4、7;最崇拜的人:父母、周恩来;最喜欢的休闲活动:读书、看报。
杨乐乐简介
生日:6月23日;星座:巨蟹座;身高;168cm;体重:46公斤;性格:开朗、随和;爱好:唱歌、旅游;家庭成员:父母、哥哥;喜欢的打扮:休闲裤、牛仔裤;喜欢的食物:重庆火锅、日本料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7:47
20年前,她还是个十六七岁的俏丽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不佳,但因为是校长的千金,又楚楚动人,于是老师们喜欢,同学们迁就,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过多的宠爱,教会了她如何撒娇,在父亲跟前是发嗲,在哥嫂跟前是娇嗔,在同学跟前是任性,在老师跟前是扭捏。比如课堂上回答不出问题,她一双好看的杏核眼求救般地望着老师,纤纤细腰拧麻花似的不停地扭,弄得老师受不了,不忍心再让她扭下去。
可是,她偷偷喜欢上了他。他是班长,家境贫寒但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她主动接近他,暗地里跟他交往,有了什么好吃的总给他留着。在那个年代,他们无非是找机会倾吐心声而已,其实,他连她的手都不敢去拉。
升入高一后,她竟对校长父亲挑明了,她要让自己的爱情走到阳光下。父亲有三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百般疼惜。大约也是看这位班长孺子可教吧,校长就托人捎信,让他们家叫媒人来。你可以想象另一对爹娘是怎样的受宠若惊——若非校长亲自开口,依家境,这桩婚事是不敢想象的。
她和他的婚事一下敲定,她高兴极了。在乡下,定亲仪式就像月老拴的一道红线,把她与他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当他成为校长大人的准女婿后,得到了许多追捧和实惠:老师们更加赏识他,同学们也巴结他,人人都能看得见他头顶上笼罩着炫目的五彩光环。临近高中毕业时,她父亲又为他争取到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好多人羡慕得眼睛喷血。她则更加得意,就像在拴他的那根红线上又多了一道绳索,把他拴得更牢了。有了更雄厚的资本,她在他面前更是恃宠而娇,发嗲,娇嗔,任性,扭捏,这会儿全用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他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太多的苦恼。订婚后他才发现,她有时太霸道了,简直是蛮不讲理。她被娇宠惯了,在他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他必须时时哄她开心。他艰难万分地应付着她,心里却没有一点儿爱,但他不敢向别人诉说,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像一张网结结实实套牢了他,让他窒息。
大学毕业前夕,他被迫和她结婚了,理由是她父亲又托关系为他联系到一家很好的单位。她家把对他一次次的分外眷顾,看做是他必须感恩的筹码,有了这些无形的绳索,就能把他牢牢地拴在她身上,想跑也跑不了。
但他与她之间的隔阂,却像一堵越砌越高的墙。在大城市读了四年大学,他接受了很多新观念,她却高中没毕业就闲在家,守株待兔就等做他的贤妻良母。婚后他们时常吵架,每次争吵的原因或许不同,最后却都转换成同样的逻辑:他的一切都是她家给的,否则,他狗屁不是。她的这些话像一把利刃,无情地凌迟着他高傲的自尊,而她父亲也每每站出来,也是警告他不要忘本。每次吵架后,他就赌气回到城里,一两个月不回家。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儿子,一年后女儿也降生了。有时他想想,她一个人带俩孩子住在娘家也不容易,但他不愿意再听她父亲没完没了的训斥,寂寞的时候,就去跳舞胡混,情感的天平渐渐倾斜。他长得不错,又年轻有为,颇受姑娘们青睐,他后悔当年稀里糊涂地接受了这桩屈辱的婚姻。
这时候,她父亲和她三个哥哥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为了她的终身幸福,他们调动一切力量要把他从单位里整下来,让他永无出头之日。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他们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害怕并退缩了,因为他不愿意失去到手的一切。他硬着头皮回去陪了她一段时间,想尽一切办法讨好她。她满足了,似乎找回了丢失的幸福,便在父亲和哥哥面前为他说好话,求他们放过他。那时,他感到她是真心爱自己的,她心地是善良的,只是脾气被宠坏了。但他心底已经对她们家滋生了仇恨,并像阴云一样遮蔽了他与她的情感天空。
一年以后,又一个孩子出世了,他却坚决提出离婚,因为他在单位里的地位已经稳固,任谁也不能动摇了。她哭着求他,说她们家丢不起这个人。他看着昔日骄傲的公主,如今抛开颜面低三下四地哀求自己,有了一种胜利的感觉。他铁了心要离婚,目的就是报复。这桩婚姻,从一开始他就是被动接受,丝毫没有谈恋爱的感觉,他追求真爱的愿望太强烈了。跟城里那些时髦的女子比,她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其形象和邋遢可想而失口。
她不相信他真会如此绝情,就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进城来,到单位里跟他闹,扬言要死在他面前。在绝食的情况下,她还要喂吃奶的孩子,几天下来就憔悴不堪了。他虽恼恨她,却怕她出事,就端一碗面过来劝她进食,安慰她说只要答应吃饭,什么都好说。她以为他还在乎她,就对他撒娇道:“那,你喂我。”他一听便丢下饭碗,扭头离开了。第二天,他从单位里彻底消失了,他抛弃了所有的一切,跟另一个女子私奔了。
绝望中,她搂着年幼的孩子欲哭无泪。这一年,她已经30岁了,拉扯着三个孩子苦苦支撑了两年,只得又嫁了个男人。这是个高大健壮、胡子拉碴的男人,因家庭成分不好给耽误了,快40岁了还未碰过女人。男人对她很好,什么事都迁就她,任劳任怨地把她的孩子一个个抚养大。有时她望着生龙活虎的儿子,脑海里却常会浮现出负心汉当年清秀的面容。身边这个粗糙的男人,让她常有恍若隔世之感,心里一直疙疙瘩瘩不痛快。即使后来,她风风光光地给大儿子娶了媳妇,又体体面面地送女儿出嫁,在人前她满脸是笑,可心底总抹不去一份苦楚与落寞。
这一年,她的小儿子也考上了大学,男人显得特别激动,兴奋地张罗着四处筹借学费。她发愁地说:“借这么多债,可咋好呢?”男人大大咧咧地说:“没啥,不就四年吗?”
“大不了我再去砖瓦窑拼上四年!”她忍不住哭了,泪眼汪汪的:“你忘了自己多大岁数了?叫我咋能忍心呢!”
一天,她正和男人在院里忙活着,门口忽然传来邮递员的喊声,说有她一封挂号信。“咣当”一声,她手里的笸箩落了地。多少年了,从未有人这么直截了当地喊过她的名字,也没有人给她来过任何一封信。刹那间,她就猜到了这是谁的信,仿佛期待了很久似的,她从邮递员手里一把夺过来,急急地往屋里走。关上门时,她没忘了对愣在那里的男人说一句:你不要跟进来!
不久,屋里传来她嘤嘤的哭声。男人也猜到了,这信八成是她日思夜想总不能忘怀的那个负心汉寄来的。只是,他没有进屋。想哭就哭个够吧,她实在压抑得太久了啊!
‘约摸一顿饭工夫,她从屋里出来,两眼红肿得像八月里的桃子。她不说,男人也不问,两人心照不宣,只是默默地继续干活。
平常的日子继续着,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后来的日子,细心的男人还是发现她有了不小的变化:脸上开始带笑模样了,一笑,那张脸还像当年一样生动。脾气,也开朗多了,随和多了,跟男人合作也比以前默契了,有时彼此还开个小小的玩笑,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连邻居们都说,孩子他娘是怎么了,像变了个人似的?
男人暗暗惊诧于她的这些变化,他猜这变化一定跟那封信有关。那个人会在信里说些什么呢,竟让她打开了拴系多年的心结?是负疚痛悔?是嗟怨依旧?还是想旧缘重续?也许是兼而有之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必对当年的恩恩怨怨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吧。男人想。
男人很小心地对她说:“跟我过了这些年,从没见你这么高兴过。你知道吗,现在的你才是真实的你。”
她明白男人想说什么,深情地斜睨了他一眼,主动表白说:“你知道那封信是谁来的吗?”
男人知道那封信已被她烧掉了,就问:“他都说了些啥?”
“我说了你可能不相信,那上面除了我的名字,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就是几张白纸。不过,我看懂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一个字也没有,又什么都在上面?”男人盯着她舒展的双眉,一张大嘴忽然附到她耳边,悄声问:“谁都知道你是咱镇上最爱撒娇的女人,跟了我这些年,咋从没见你撒过一次娇呢?”
问得她心里一颤,泪水一下子模糊了双眼,淋淋漓漓的酸楚陡然漫上心头。当年她抛出那么多绳索想拴牢一份爱情,结果却作茧自缚,把自己给牢牢拴住了,以致错失了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的机会。强睁泪眼,她想好好瞅瞅眼前的这个男人,可身子却像被抽了骨头似的,软软地瘫倒在他宽厚温暖的怀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7:58
两个人的争吵最初缘于他借钱给一个买房子的同学。不是她世俗刻薄,而是他自不量力,自己手头没一点积蓄,可为了这个同学,居然四处出面借钱。当然,他找的第一个借钱对象就是她。
她都气晕了,说他脑子一定进水了,上个月的生活费还是她给的。她要他及早撤了这份好心,这年头借钱能把人逼死。他倔得很,说,已经答应同学了。她就自以为聪明地替他出点子如何如何推掉人家,他还是不干。
最后,她说不如掏一千,算是送的吧。他说她不借就算了,他正忙着跟别人借,请不要打扰他。她终于忍无可忍,赌气说,那不如把笔记本电脑卖了。
笔记本电脑是他买给她的,因为她曾说过要是坐在床头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作,那是最幸福的事。她还说过,这个电脑有一种定情的味道,类似于一枚戒指。现在她主动提出卖笔记本,他一下子火了。
于是吵架不再是借不借钱的问题,她说他欠了她感情债,曾顶着太阳去银行给他转账,说他醉酒在大街上拖他回家的事情,深夜里给他弄汤,一勺一勺地喂他,等等。他说以前欠了,以后再也不会欠了。
一开始,吵的时候,两个人火气攻心;吵到最后,双方心凉如水。
笔记本没有卖掉,她还是筹了一笔钱,把事情解决了。他仅有的钱也搭进去了,吃饭都成问题,对这种顽固不化的人,你拿他还能怎么样。
但吵架的过程中,双方都说了很多伤对方的话。难以想象,这话是对方说的,一个人的时候,他们都这样想。想到最后,只有分手。
再见面是在网上,她问他,他在网上给她邮购的一本书,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到?他说,那我到书城给你买一本吧。她说,你现在怎么对我好起来了?
他说,因为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朋友的事情一定尽力满足,家人就用不着了。
是的,家人生气的时候,吵得再凶,晚上他还是可以用他的臂弯来哄你,朋友生分了,只有变成陌路。
做他的朋友,可以得到他足够的尊重,因为他义气、守信。他的信条:可以得罪家人,不可以得罪朋友。
以前,她感觉,做他的家人真是委屈,可现在,她明白了,做他的家人也是一种甜蜜,他可以得罪得起你,是因为他相信,你是他的家人。
离开电脑,她伤心得落泪——因为她从骨子里不想做他的朋友。不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8:08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
她是公司里最美丽的女孩,青春飞扬,举首投足间,都是醉人的味道。很多男孩喜欢她,有人送她大束的蓝色妖姬,有人在她回家的路上守候,也有人四处打听她的喜好……女孩只是微笑,微笑着拒绝。
他只能远远地看着她,像看着远在天边的云,在他心里,她是集上天的宠爱于一身的女孩,而自己,从平凡的家庭中走来,平凡的相貌,平凡的资质,紧张的时候,连话都无法说连贯。也许唯一让他自豪的,就是他傲人的文采。可是有些时候,看着她与别人谈笑风生,他会泄气地想:除了做个小文案,我又会做什么呢?
有一天傍晚,他刚做完一个楼盘的宣传册,在楼上看着她沿着林荫路走来,即将落下的太阳柔柔地笼罩着她。那一刻,不知从何处萌发的悸动,他冲到了楼下,若无其事地迎着她走去。
两个人很平常地打招呼。有短暂的沉默。女孩看着他涨红的脸,突然就心软了,笑问:你也知道我们明天要去划船?你是不是想一起去?他愣了一下,随即用力地点头,心想:哪怕看看她,哪怕离她近一点,也是幸福的。
于是,几个人兴致勃勃地去了。
女孩和所有的人都聊得很好,快乐得像春天的清风,感染了每一个人。他的心随着她欢呼跳跃,他觉得自己是她放飞的一只风筝,和她一起奔跑,欢笑,却始终隔着一线之遥。回去的路上,他有些黯然神伤:她不会注意到我的,更不会喜欢我的。
这样想的时候,他们正走在斑马线上,冷不丁地,身边的她轻呼一声,扯住了他的一只手。他有些怔怔的,好像风筝突然落了地,而她俯身捡了起来。他的心开始狂喜,是坠地的瀑布,每一粒水滴都是四溅的快乐。
他就那样小心翼翼地牵着她过了马路,到了对面,女孩不好意思地松开手,想说什么,却眨了眨眼,对他笑笑就走开了。
那一天之后,他一直觉得,有一只柔软的手轻轻地牵着他的衣袖,像若有若无的发丝,撩拨他的心际。他把那件衬衣挂在墙上,很久都不舍得洗。
他想,她对他是有一点喜欢的,哪怕只是一丁点儿,也是可以破土萌芽的。他想,我是优秀的。
在同事眼中,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朗热情自信,参加很多活动,渐渐显现出领导才能,很快便成为公司最优秀的首席文案……但没有人知道,她是他心里的秘密。
一年以后,女孩成了他的女友,他幸福地牵着她的手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过马路的时候,他突然问她那一次出去划船的事情。女孩的表情很茫然——她已经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她说,或许有吧,我是色盲,所以,过马路的时候总是很紧张的,可能是下意识地去拉朋友的手
他愣住了。
其实,在爱情里,很多时候,我们就需要那么一点点的鼓励。鼓励是一座桥,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牵引我们通往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