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3:15
有一个名叫韦格的奥地利女孩,天生丽质,聪颖可人。她在一所大学专修油画,她的男友为她筹备个人画展。当出现经济危机时,男友鼓励她参加世界小姐选美,因为初赛的奖金高达5000美元。她去了,而且一路选到了拉斯维加斯;她成了1987年度的世界小姐。
韦格想开画展,可她已经不需要画展了;韦格想和男友浪漫缠绵,可她也不缺少浪漫了。身为世界小姐,一下子站在了荣耀和财富的顶端。
当她的事业如日中天时,她患上了一种名叫克里曼特的综合症。这种病症的最大危机在于,双眼视力逐渐衰退,直至失明。韦格几乎是绝望地陷人黑暗之中了。消息传出,一位名叫帕迪的南非小男孩给她寄来了一包土,说他们那里的人用此治病。韦格不相信那包土,怀着姑且一试的想法用了,奇迹却发生了,她康复了。
韦格后来嫁给一个美国富翁。
她先后嫁了6次,可是没有一个男人令她倾心。她自杀了。
对于这个故事,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种说法,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可以用自己不喜欢的方式赚到财富,也可以用自己不相信的药治好病。但你无法从自己不爱的人身上获得幸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3:25
这座桥加宽后,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更神气了。
一辆满载花草的脚踏三轮车由南向北,欲过桥去花鸟市场。
上桥时,车上一对五十出头的夫妻为谁骑车发生了分歧。
男的说:“今天还是我骑,你坐车上,贤内助嘛,协助一下就行了。”
“协助”者,是他俩的“发明”:男的在前面踏,女的坐在后面用脚在桥面上蹬,助一“蹬”之力,以加速。
“你感冒发烧还未恢复,我来骑吧。”女的风趣地说,“当年知青插队时,我踏过三轮车的,你不是没有领教过。”
男的想起那次“领教”来了:两人产生了点矛盾,但说好要一起上城买农药的,男的在河边匆匆洗脚,女的却悄悄拿走他的鞋子后,将三轮车踩了就走,男的赤脚在后面追了几百米,直到讨饶为止……后来留下了这段百米赛跑的“佳话”。
现在,男的逞能,坐上座子,命令式地说:“快上车!”
车上桥了,坡度长长的,男的踏着蛮吃紧,女的跟往常一样,用脚在桥面上使劲蹬。但蹬着蹬着见男的额头直冒虚汗,柔声说:“停下,我来换你吧。”
男的还是嘴硬:“没关系。”
女的心疼了,突然计上心来——两只脚不再用力蹬,而是垂挂下来,脚底在桥面上摩擦,增加了车子前进的阻力。男的真的有点骑不动了,叹口气,跳下车来:“今天,就让穆桂英挂帅!”
女的诡谲地一笑。双方无言地交换了位置。女的挺着胸,哼着歌,骑车过桥,右转弯,沿着古运河,奔向花鸟市场。
两人下车时,男的说:“难道真的是我发点烧,就腿软了?”
女的笑笑:“是我的心太软。”
男的说听不懂。女的说谁要你懂啊。她似乎看到她的花草们和她一样,在笑他没有发现她在上桥时做的“小动作”。
男的其实心里有数,但他永远让“小动作”成为女人的“小秘密”,成为甘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3:35
那天,她最后一个下班,到浴室洗澡时,里面已空无一人。她拧开水龙头,热水喷淋而下……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浴室上方的玻璃窗敞开着,有个身影一闪而过。她惊叫一声,本能地用浴巾包住身体。她被人偷窥了,她心里充满了屈辱感。
她心神不宁地穿上衣服,糊里糊涂地骑上了自行车。回到家,和她同一个单位的丈夫已经上夜班去了。她从此变得郁郁寡欢。到了单位,她会紧张,看到男同事,她会想,他是不是那个偷窥的人。再后来,她失眠了,整晚上想的都是那个窗户边闪过的身影。而且发展到不论白天还是黑夜,她都必须拉上所有的窗帘才能安心。
她的变化被她丈夫发觉了,一个晚上,丈夫轻轻搂着她,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我们一起分担好吗?”她躲进他的怀抱,凄然地说“我说了,你不要责怪我。”丈夫惊奇而疑惑地看着她。她把事情告诉了丈夫。丈夫呆不住了,狠狠地说:“让我知道是哪个色鬼,我非打死他不可!”过了一会儿又突然问:“是哪天的事?”她说了日子。丈夫起身取过床头的日历,一页页地翻着,然后一拍脑袋,说:“天哪,那个人应该是我!”她吃惊地说:“怎么可能是你?”丈夫说:“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我刚到车间,主任就让我拧上浴室外的一只水阀,我根本不知里面有人。”她腾地坐起,说:“真的?”丈夫说:“这还能骗你!”她咯咯地笑了,心魔从此一扫而光。
后来,轮到她丈夫失眠了。有一天上班,丈夫用电焊枪把那扇窗用铁皮焊上了。别人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有她心里明白。而另一个秘密她却永远不会知道:她的丈夫那天根本没有去拧那只水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3:50
那年,他7岁,她6岁。
他们是同学和邻居。他们每天背着包一起上学,牵着小手一起放学,下雨的时候同撑一把伞。
她长得很漂亮,男生们都喜欢和她在一起。可是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很奇怪,他们揪她的手背扯她的头发,她疼得直哭。
他就会忽然出现在她身边,对所有男孩子说:“她是我妹妹,不要欺负她!”
做勇士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因为她而被一群男孩揍了一顿,却得到他想要的结果,他们从此不再欺负她。
就这样,他们一路走来,到了中学。
他已经是个高大英俊的大男生了,而她,却显得平凡了。美丽的女生们都希望把他旁边的她换成自己。可是谁也取代不了。这么多年以来,每天早晨他都是骑着单车载她去上学。
他们约定,将来考学也要同一所学校,这样他可以继续照顾她。
他很优秀,有很多爱慕者,她常常被迫做着邮差的工作,那些女孩子总是要在给他写情书之后拜托她递给他。他从来不看,总是扔在一旁,满不在乎!
她很小心地问他:“你看那些信没有?”
“看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那你喜欢不喜欢那些女孩子之中的某一个?”
“不喜欢!”
她给信的次数多了,问的次数也多了,他对她大发雷霆:“以后不要给我看这些信了!你别那么多事!”
她委屈着对他说:“你让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她怒气冲冲地跑了。
高三毕业了,她没有和他考同一所学校,而是相隔那么远地分开。那年,他19岁,她18岁。
偶尔暑假回来,在同一个院子里相逢,他会问:“在学校还好吗?有没有人欺负你?”
她淡淡地说:“还好啊,我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看着她的背影,一种难言的伤痛像小老鼠一般慢慢啃噬着他的心。
她妈妈说,她留在那座城市了,有个很疼很爱她的男朋友。
他微笑着祝福她,却满心落寞。大学毕业那年,他回来时身边多了一个女孩。那是他的女朋友,说不出有多爱,只觉得女孩身上有种与她相似的习性。
可是那年,她偏偏一个人回来了,当他们在大街相遇的时候,她看着他身边拽着他手臂的女孩子笑着说:“身边的位置终于有人了!”
他尴尬地对身边的人介绍说她是他的妹妹。
他用哥哥的语气问:“还有一个人呢?怎么没有陪你回来?"
“他?”她冷笑一声,“早分手了!他和你一样有太多女孩子喜欢,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安全感!”她捻了捻头发,对他身边的她说:“不过,我哥哥可是个很好的男人哦,他一旦爱上了谁,一定会一辈子用心去爱的!”
女孩子羞涩地笑着说:“他就是有太多的追求者,以前我跟他是好朋友,很多女孩子见我们关系不错,就叫我帮她们送信给他,后来我自己也写了一封……”
听到这里,她的脸色突然惨白,黯然地对他们说:“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我要回家休息一下!”
他看着她失态地离开,突然感觉到了些什么!
回到家中,趁着女朋友陪妈妈做饭的间隙,他在书柜的角落找到那堆尘封多年的情书,他一封封地寻觅着,他总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她写的。他终于在最后一叠里找到那张写着她秀美小楷的淡蓝信封,他懊恼得跌坐在地上。
“其实我一直希望自己不是你妹妹,虽然你一直都用爱妹妹的方式来爱我,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希望能一辈子坐在你的单车后座上,希望能永远听你说你要保护我,希望你对我的每一个承诺都能实现。我希望你能看到这封信,而你对我的态度,与我对你的态度,都会由这封信决定。你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死死纠缠的,我会安静地躲开,要多远,就躲多远……”眼泪滑落在纸上仍然无法赶走那种爱她却又伤她的痛。
第二天,他想去找她,拿着那封信。可是走到了她的家门前,却又迟疑了。
他能辜负跟着他回到家乡的女朋友吗?
她从在学校开始,就—直照顾着他,她对他的爱,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没有了他,她会死!他不能辜负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女人。
那几个晚上,面对女朋友,他没有任何兴致。他想了很多,第二天,他抱着女朋友说:“对不起……”
可是,当他再次去她家的时候,她的妈妈却告诉他,她已经离开了,工作安排在了另外一个城币,离这里更远的地方。几个月后,他简单地收拾了行李,去了她所在的城市,
当他出现在地面前的时候,她被吓呆了。
他笑着抱紧她:“我来带你回家!”
“可是……”她举起自己的右手,那上面戴着一只订婚戒指:“我准备结婚了!”
他惊讶地看着她,怎么会这么快?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就要嫁人了!
“你知道吗?我一直最爱的女人是你,那封信也是我刚刚发现的……”
“别说了!”她长叹口气:“你应该对她负责,不能因为一封信就辜负别人……就像我,也需要回报他一样,所以我选择嫁给他!”
她说得那样决绝,他听得肝肠寸断!
那一年,他26岁,她25岁!
她结婚了,留在了她丈夫所在的城市;他也结婚了,妻子是个简单贤惠的女人。
她的父母生病没人照顾,他妻子比他还要热心。
她再回来的时候,虽然丈夫陪伴左右,可是仍然不敢直视他。
于是,他们常常是,她陪他的妻子聊天,而他却和她的丈夫十分投契。
他们聊的话题,仍然是他们小时侯的糗闻趣事,只是那种心情却没有了太多的甜蜜与回忆,他们要顾及身边的那两个深爱着他们的人。
他们唏嘘,各自身边的人也感动着。
原来时间真的会让爱更刻骨。
那年,他32岁,她31。
后来,每年她都要和丈夫回来过年,每年都和他们家一起吃团圆饭。
他的孩子管她叫姑姑,她的孩子管他叫舅舅。
他们之间的感情仿佛真的回到了最初的兄妹。
到了各自的孩子都要上大学的年纪,他赶紧给远方的她打去电话:“妹妹,你们那边有什么好点的大学,我想让孩子考那里,这孩子太不听话,老惹他妈妈生气,我叫他过去读书,你也好帮我监督监督!”
她在电话里却笑了起来:“是吗?我还想让我孩子考你那里呢!我们家这孩子也不听话,不服她爸爸的管教,这丫头说只想听舅舅的……”她顿了顿,说:“不如这样,让他们都考同一所学校吧,这样他们兄妹彼此有个照顾,我们去看他们的时候还可以一起将两个孩子都管教一下。”
他握电话的手抖了一下,心被拉回了多少年前。
孩子们在父母的安排下考进了同一所学校。他对儿子说:“你要好好地照顾妹妹,不能让任何人欺负她!”
她对女儿说:“以后不要惹哥哥生气,不要老给哥哥惹麻烦。”
也许早已经有了预感,当他和她接到儿子女儿的电话说要结婚的时候,他们都笑了。
孩子们的婚礼上,他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彼此两鬓斑白,他温柔地说:“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一家人了!”她点点头,脸上带着疲倦的微笑:“只是等得太久了,只是最后在一起的却是我们生命的延续。”
那年,他67岁,她66岁。
后来,他被诊断出患了癌症。
他绝望了,对所有人都排斥着,拒绝吃药拒绝治疗,他的情绪完全失控,看见妻子儿子媳妇就是破口大骂。妻子站在病房门外,心疼地叹了口气,对儿子说:“给你姑姑。不,是你岳母打个电话,你爸爸的毛病,只有她能治得了!”
当她敲开他的病房门,她只说了一句话:“你要是还想再见到我,就听医生的话,吃药化疗;要是不想,那我马上就走,以后你是死是活我都不管了!”
他看着她,却放声痛哭起来。
……
她站在他的墓前,眼里已经没有了泪水。
墓园凄凄无人,一阵风抚过她斑白的发丝,像是他的回应,也像是他的哭泣。
原来爱情,留在心里只会永远成为遗憾。
那年,他77岁,她76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4:02
他俩居住的房子后面,是一片开阔的野地。初夏的雨水一落,野地里就有一种叫不出名来的草儿疯长起来。不久,在那一丛丛暗绿色的椭圆的叶子里,便会绽出一片片洁白的花朵。
那些纤弱的、苍白的单瓣花儿,并不美丽,然而,待花落之后,就会结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果儿。果儿熟透之后,只要用手轻轻地一捏,就会渗出像胭脂一样殷红的汁液。所以,她给它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胭脂果。
只要有空闲,她就会去采摘一些胭脂果回来:然后,就学着城里女人的样子,悉心地将胭脂果的汁液涂抹在指甲和脚趾上。她原本就年轻而美丽,在那些艳丽色泽的装扮下,显得愈加楚楚动人。
他喜欢她涂抹上胭脂红后的可人样子,也喜欢亲手将那些艳丽的汁液涂抹到她的指甲和脚趾上去。刚开始时,他还有些笨手笨脚的。可慢慢地,他就轻车熟路了,涂得比她更均匀更富有魅力。
那一年初夏,她和几个姐妹一起进城去打工。又到了胭脂果熟透的季节,而她却渐渐地淡忘了那些曾经带给她无限美丽的野果。
她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在指甲和脚趾上涂抹上那些美丽的颜色。只是,她使用的是从超市高价购买回来的高档指甲油。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涂抹上唇膏的样子,更加迷人。
他也像以前一样,经常到屋后的那片野地上去,采摘一捧胭脂果回来,然后放入一个小小的木匣里,再放到阴凉的角落处存放着。
这种小果儿容易保存,半个月的时间都不会腐烂。但是,为了保证胭脂果的颜色,他每隔几天都要采摘一些新鲜的,将那些陈的换掉。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她回家时,能够从容地取出胭脂果来装扮她的美丽。她往家寄钱的数目越来越大,但是见面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他只知道她是在一家外资服装企业里打工。
那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回来,声音冷漠地说:“我们离婚吧……”
他愕然半天才问:“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那是一个落雨的傍晚,他费尽周折,终于在那家酒店里找到了她。当时,她正在陪几名客人喝酒,她涂着猩红的唇膏,而指甲上那些伪饰的油彩,更像一支支无形的箭,射入他的眼里,并刺痛他的胸口。
蓦然,他明白了她先前话语中的含义。他硬拉着她,走出了包厢。
她喝了很多的酒,但厚厚的脂粉丝毫掩盖不了她的慌乱。
许久,她才问:“你意外吗?”
他苦涩地摇了摇头,说:“你的钱,我一分没有动过。可你为什么会这样?!”
她没有解释,只是告诉他说,那都是一些很有权势的客人,她不能得罪。说着,她转身走进包厢,任凭他怎么央求和拽拉。
她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候到深夜,他才在她的一个同事帮助下,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房子。
她哭了,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任凭泪水将体内的酒精冲刷出来。而他仍像先前一样用一只胳膊揽着她的秀发,见她咽着泪水睡下。
然后,他用一条毛巾沾上温水,小心翼翼地将她唇上残留的唇膏一点一点擦净,接着,他又俯下身子,将她指甲和脚趾上的油彩也都擦干净。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匣打开,里面是他为她采摘的胭脂果。他像先前一样,悉心地将那些自然而艳丽的汁液,涂抹在她的指甲和脚趾上。
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洒进来。
她醒来,第一眼就发现了。他那只已被胭脂果染红的手。此时,她抬起自己的手,发现了那种久违的胭脂红也已浸红了她的每一个指甲,还有脚趾。她愣住了,继而,她跪倒在他的面前,哭泣道:“如果我回家……你还会像先前一样……为我采摘胭脂果吗?”
他紧紧地拥住她,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4:13
读大学时,洛琳便对手语很感兴趣,后来她成为社区一个聋哑团体的志愿者,定期为聋哑人服务,和他们用手语熟练地交流。毕业后,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如愿来到一所聋哑学校担任教师。
一个周末,洛琳赶去学校帮助学生筹办圣诞晚会。正在公交车站等车时,身边不远处,一男一女两个用手语交流的年轻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她看出这个女孩是在问路,她想去离这儿不远的购物中心,刚好那个男孩也打着手语,表示他也不知道。
一向乐于助人的洛琳连忙跑过去,用手语告诉女青年怎样去那个地方。出于对残疾人的友好,上车前,洛琳给他们留下了自己的电子信箱。没想到第二天,洛琳就收到了男青年的邮件。男孩叫凯奇,是一名软件工程师。
出于职业习惯,洛琳很认真地回复了邮件。之后,两个人就开始在网上聊天了。除此之外,凯奇还经常约洛琳出去散步、郊游。
虽然只是用手语交谈,但他们却分外默契,洛琳丝毫不觉得两个人的沟通有什么障碍。
渐渐地,洛琳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幽默爽朗的凯奇,而凯奇显然对她有好感,可洛琳也明白凯奇毕竟不是一个健全的人,虽然他很优秀,但想到他永远只能用手比画:“我爱你”,洛琳心里就不免有些遗憾。
面对心底的悸动,洛琳彷徨了。于是,她在网上碰到网友就问:“你会喜欢一个哑巴吗?”网友们各执一词,有的说爱情至上,有的则劝洛琳不要犯糊涂,但没有一个网友能给出肯定的答案,洛琳更加难过了。
转眼到了情人节,凯奇约洛琳出来。他手捧一束玫瑰,憋红了脸,认真地用手比画着:“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那一刻,洛琳心中满是幸福,可随之而来的是矛盾的心情,本来父母对她担任聋哑老师就有意见,如果再跟他们说找了—个聋哑人做男朋友,他们能接受吗?
想到这里,洛琳的表情黯然了了,她用手语比画着说道:“对不起,请你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好吗?我要用这两个月去说服父母,争取他们的理解。”
不出洛琳所料,父母得知此事大发脾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她,可是洛琳始终坚持自己的选择。父母看着洛琳态度坚决,便又动员了洛琳的好友来当说客。
见家人这么排斥自己跟凯奇交往,洛琳终于忍不住痛哭失声,他啜泣着对家人说道:“凯奇很优秀,非常乐观,生活和工作的态度都很积极,凡事总为别人着想,比很多正常人强百倍。聋哑人也是人,也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啊。”
洛琳的话给父母很大的震撼。一个月过去了父母终于不再那么强烈地反对了,他们表示要先见见凯奇。洛琳一听,高兴地说:“好,过两天我就带他来见你们。”
一天傍晚,忐忑不安的洛琳带着凯奇回到家。走在路上,凯奇特别开心,他用手比画着说:“你爸爸妈妈一定会喜欢我,我会告诉他们,我要好照顾你一辈子。”看着凯奇真诚的笑脸,洛琳感动得热泪盈眶,同时心里仍有着深深的担心。
一进家门,洛琳对父母说:“这就是凯奇——”没想到话音刚落,她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凯奇放下手中的红酒瓶,紧紧的抱住洛琳说:“你会说话?”
在场的人全都惊呆了。而这句话,也正是此时洛琳想问凯奇的。
原来,凯奇也是一名懂哑语的青年志愿者,那天他看见洛琳熟练地用手语给人家指路时,便以为洛琳也是聋哑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凯奇深深的爱上了善良单纯的“聋哑女孩”洛琳。
见洛琳把他当成聋哑人,凯奇为了接近两人之间的距离,让洛琳能够坦然接受他,便索性隐瞒了自己的正常人的事实,并且在和洛琳交往的过程中,努力说服了家人,勇敢的向洛琳表达了爱意。
听了凯奇的解释大家都开心的笑了,洛琳更是感动得说不出话来。此时尽管凯奇还没有开口表白,她却仿佛已经听到那句企盼已久的“我爱你”。是的,发自内心的爱,原来就是最响亮的语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4:28
二十一岁,如花绽放的年纪,她被遣送到遥远的乡下去改造。不过是一瞬间,她就从一个幸福的女孩儿,变成了人所不齿的“资产阶级小姐”。那个年代有那个年代的荒唐,而这样的荒唐,几乎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父亲被批斗至死。母亲伤心之余,选择跳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个世上,再没有疼爱的手,可以抚过她遍布伤痕的天空。她蜗居在乡下一间漏雨的小屋里,出工,收工,如同木偶一般。
最怕的是工间休息的时候,集体的大喇叭里放着革命歌曲,“革命群众”围坐一堆,开始对她进行批判。
她低着头,站着。衣服不敢再穿整洁的,她和他们一样,穿带补丁的。忍痛割爱剪了头发,甚至有意在毒日头下晒着,因为要晒黑白皙的皮肤,努力把自己打造成贫下中农中的一员,一个女孩子的花季,不再明艳。
那一天,午间休息,脸上长着两颗肉痣的队长突然心血来潮,把大家召集起来,说革命出现了新动向。所谓的新动向,不过是她的短发上,别了一只红色的发卡。那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
队长派人从她的发上硬取下发卡。她第一次反抗,泪流满面地争夺。那一刻,她像一只孤单的雁。
突然,从人群中跳出一个身影,脸涨得通红,从队长手里抢过发卡,交到她手里。一边用手臂护着她,一边对周围的人愤怒地“哇哇”叫着。
所有的喧闹,一下子静下来。大家面面相觑。一会儿之后,又都宽容地笑了,没有人与他计较,一个可怜的哑巴,从小被人遗弃在村口,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长到三十岁了,还是孑然一身。谁都把他当作可怜的人。
队长也不跟他计较,挥挥手,让人群散了。他望望她,打着手势,意思是叫她安心,不要怕,以后有他保护她。她看不懂,但眼底的泪,却一滴一滴滚下来,砸在脚下的黄土里。
他看着泪流不止的她,手足无措。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蚕豆来,塞到她手里。这是他为她炒的,不过几小把,他一直揣在口袋里,想送她,却望而却步,她是他心中的神,如何敢轻易接近?
这次,他终于可以亲手把蚕豆交给她了,他满足地搓着手嘿嘿笑了。
她第一次抬眼打量他。他是一个有些丑的男人,甚至有些粗糙,可是她却分明看到一扇温暖的窗打开了。
从此,他像守护神似的跟着她,再没人找她的麻烦,因为他会为她去拼命。她的世界,变得宁静起来,重的活,有他帮着做,漏雨的屋,亦有他帮着补,有了他,她不再惧怕夜的黑。
他对她的好,所有人都明白,邻居阿婶想做好事,某一日,突然拉住收工回家的她,说,不如就做了他的媳妇吧,以后也有个疼你的人。
他知道后,拼命摇头,不肯娶她。她却决意嫁他。不知是不是想着委屈,她在嫁他的那一天,哭得稀里哗啦。
他们的日子,开始在无声里铺排开来,柴米油盐,一屋子的烟火熏着。她在烟火的日子里,却渐渐白胖起来,因为有他照顾着。他不让她干一点点重活,甚至换下的脏衣裳,都是他抢了洗,村民们感叹,这个哑巴,真会疼人。她听到,心念一转,有泪,点点滴滴,洇湿心头。这辈子,别无他求了。
这是幸福吧?
有时她想。眼睛眺望着遥远的南方,那里,是她成长的地方。如果生活里没有变故,那么她现在,一定坐在钢琴旁,弹着乐曲唱着歌。或者,在某个公园里,悠闲地散着步。她摊开双手,望见修长的手指上,结着一个一个的茧。不再有指望,那么,就过日子吧。
生活是波平浪静的一幅画,如果后来她的姨妈不出现,这幅画会永远悬在他们的日子里。她的姨妈,那个从小去了法国,而后留在了法国的女人,结过婚,离了,如今孤身一人。老来想有个依靠,于是想到她,辗转打听到她,希望她能过去,承欢膝下。
这个时候,她还不算老,四十岁不到呢。她还可以继续她年轻时的梦想,比如弹琴,或绘画。她在这两方面都有相当的天赋。
姨妈却不愿意接受他,一个一贫如洗的哑巴,她跟了他十来年,也算对得起他了。他亦是不肯离开故土。
她只身去了法国。在法国,她常伴着咖啡度夕阳,生活优雅安静。这些,是她梦里盼过多少次的生活啊,现在,都来了,却空落。那一片天空下,少了一个人的呼吸,终究有些荒凉。一个月,两个月……她好不容易挨过一季,她对姨妈说,她该走了。
再多的华丽,也留不住她。
她回家的时候,他并不知晓,却早早等在村口。她一进村,就看到他瘦瘦的身影,没在黄昏里。或许是感应吧,她想。
其实,哪里是感应?从她走的那一天,每天的黄昏,他都到路口来等她。
没有热烈的拥抱,没有缠绵的牵手,他们只是互相看了看,眼睛里,有溪水流过。他接过她手里的大包小包,让她空着手跟在后面走。到家,他把她按到椅子上,望着她笑,忽然就去搬出一个铁罐来,那是她平常用来放些零碎小物件的。他在她面前,陡地扳倒铁罐,哗啦啦,一地的蚕豆,蹦跳开来。
他一颗一颗数给她看,每数一颗,就抬头对她笑一下。他数了很久很久,一共是九十二颗蚕豆,她在心里默念着这个数字。九十二,正好是她离家的天数。
没有人懂。唯有她懂,那一颗一颗的蚕豆,是他想她的心。九十二颗蚕豆,九十二种想念。如果蚕豆会说话,它一定会对她说,我爱你。那是他用一生凝聚起来的语言。
九十二颗蚕豆,从此,成了她最最宝贵的珍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4:39
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
那时候,她是学校里的校花。为了追她,他几乎成了情书王子。每次约会,总是他在不停地说,从王小波到村上春树,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到超现实主义……她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会抿着嘴羞涩地笑,优雅得令他欲罢不能。其实,她自幼父母双亡,惟外婆与她相依为命。外婆很宠她,吃饭时,总在她的碗里盛满饭,再层层叠叠地铺上香浓的肉片或蔬菜,堆得像一座色彩斑斓的小山。但是她的饭量一向不大,总是剩下半碗,而外婆每次都会笑着帮她吃掉剩饭。
一次他请她吃饭,她习惯性地将米饭剩在碗里。结果他不假思索地将她的饭碗端起来,从容吃掉了剩饭,吃得那么自然,仿佛从盘古开天辟地之时,他就已经这么做了。那一瞬间,她怦然心动。在同样的情景不知重复了多少遍后,那天,他用纸巾擦擦她嘴边的油星,握住她的手说,嫁给我吧。
外婆说,肯吃她剩饭的男人一定是可靠的,因为他是实心实意要和她过日子,这份诚意比玫瑰或誓言都来得更实在。事实上,结婚后,他确实是实心实意地对她。下雨天,他会将雨伞倾向她,自己淋湿半个肩膀;她喜欢吃水果,每天饭后,家里的果盘里就总摆好新鲜干净的水果……
刚结婚的日子并不宽裕,他在工厂上班,她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洗衣做饭。二月里春寒料峭,她为下班回家的他端上一杯热茶,突然发现他白衬衫领口的扣子居然没有系上,脖子生生地露在外面的冷风中,再一瞧,袖口也是大开着的。不冷吗?她想,也许是他干活身上发热了吧。第二天早上,他正要出门,细心的她看见他的领口、袖口还是大敞着,便按捺不住走上前去给他系好。他竟然阻拦:“扣上好难受!”她温柔地劝说:“外面风大,还是系上吧!”他于是乖乖听话,任由她摆布。她目送他走出家门,忽然,她看见他的手伸向领口,然后是袖口。她明白了,他是在解开扣子!她自然生气他如此任性。
晚上他回来,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她假装生气:“到家门口才系扣子,不冷吗?”他倒老实,惊讶地问:“你都看见了?”她大笑,又批评他:“你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惜,怎么来顾惜这个家?”他急了,涨红了脸分辩说:“还不都是为了你!”他们小小的家里没有洗衣机,所以不管有多冷,换下的脏衣服都要由她亲手清洗。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他心疼。为了让白衬衫脏得不那么快,让她少洗几次衣服,他就在刺骨的寒风里,敞着自己的领口、袖口,微笑着来来回回。她感动于他的爱,心想能一辈子这样生活就满足了。
到怀孕时,她双腿浮肿,医生建议她每晚坚持用温水烫脚。于是每天入睡前,他都会端着一盆温度适宜的水,将她肿胀的脚丫放进去,小心翼翼地揉搓按摩。水是温的,脚是痒的,她的心却是又热又甜的。不知不觉中,他端温水为她泡脚就成了习惯。可不知什么时候,这个甜蜜的习惯开始停了下来。他吃完饭就一言不发地躺在沙发上,看无休无止的新闻和球赛,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然后窝在沙发上不遗余力地打呼噜。她安顿女儿睡下,将一双疲惫的脚放进自己准备的温水里,听他的呼噜如同山响,心里涌过一阵悲哀:多深的爱,终究敌不过岁月,这个男人对她的爱倦了、淡了……想着,想着,泪水一滴一滴落到脚盆里。
带着满腹的委屈回家,她耐下性子听外婆坐在床头拉家常。临睡前,看到外婆那双层层缠裹的脚,忍不住问:“外公给您洗过脚吗?”外婆淡淡地说:“我为他洗了一辈子的脚,他连我的脚长什么样子还不知道呢!”她像被什么刺痛了似的,一下子沉默下来。外婆看见她的模样,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副老银镯:“你外公那样粗心的一个人,居然知道用祖传的银元给我打了这副银镯子。每次看到这副银镯子,我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我的感情。”回应?她猛然惊醒:他给自己洗水果、端洗脚水,处处对自己用心,自己又几时为他做过什么呢?一生的爱就像一场长跑,一个人在那里辛苦地跑,很容易疲倦。这时候,哪怕为他擦把汗、说一句鼓舞的话,他也会鼓起劲头继续往前跑。可是,她却一直吝啬回应他的爱,把他抛弃在孤独而漫长的跑道上。
她回家,决心要和他一起将整个赛程跑完。她开始每晚为他打来一盆温水,然后把他的脚泡在里面,轻柔地按摩脚上的每一寸皮肤。她第一次发现他的脚背很宽,指甲有些发黄,而脚指肚的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积了一层厚厚的茧子,脚后跟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细碎的裂纹……开始时,他有些受宠若惊,怎么也不肯让她为自己洗脚。但是,她不肯放弃。然后,他们开始互相为对方洗脚,当自己的脚被对方的手掌包裹住时,他们开心地相视而笑。而他也不再烦躁不安,可以不借助电视的催眠就能睡得很香。她知道,她的爱已经从他的脚底一直渗到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她不知道,其实那时的他已经下岗了,每天背着她偷偷到汽车维修厂打零工。后来,他成了维修厂里出色的技师。当难关过去的时候,他才告诉她自己当初的艰难和担忧。他攥住她的手,动情地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在我最难的时候,你坚持为我洗脚,这让我觉得自己并不孤单,还能挺下去……”她把头埋在他那沾满汽油味的掌心里,心疼得哭了起来。她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因为他的冷落而感到委屈时,他早已经为她承担了一切痛苦。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这时候,一人索取不如两两回应,只要把你曾经得到的爱加倍还给对方,并且坚持下去,那么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4:52
朋友跟我说,因为没有孩子,所以才仔细算计你和他之间的距离,探究他的过去,测量爱情度数的高低。
朋友还跟我说,如果你们关系好,有没有孩子无所谓;如果关系不好,孩子倒是必不可少。
他们想要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孩子的存在,将决定性地改变两个人的关系。
这倒很有趣,为什么彼此之间距离的调整、相处方式的改变,需要第三者?莫非,两个人一旦形成某种固定的关系模式,就只能身陷其中,凭借惯性前行?
前辈跟我说,从走进婚姻的第一天,你就得确定好以后的家庭模式。通常,谁先下厨房;以后做饭就归谁;谁先收拾房间,以后打扫卫生就归谁;吵架谁先让步,以后就会永远如此……言之凿凿,都是些经验之谈。
真正进了围城才知道,婚姻里的太多东西,无法以他人经验来做判断。两个人的亲疏远近,婚姻的幸福与否,并没有—个客观评价标准。
凭借经验或者心理学上用数字准确界定的空间距离,我们可以判断通常意义上两人之间的关系。8英尺以上,公共安全距离;4.5-8英尺,熟人距离;12-36英寸,朋友距离;3-12英寸,恋人距离。对陌生人而言,距离越大越安全,于爱人而言,距离越小越亲密。
但是,当两个人的距离缩至一个屋檐下之时,却并不意味着一定心手相牵。搭伙过日子或者同床异梦的事儿听多了,眼见的空间距离,反倒无法衡量彼此的亲近或疏远。
更重要的是,即便我们身处亲密距离,不同的相处方式,能将彼此拉近或者推远。
一个雪天,两对夫妇去滑雪。
妻子A呵护备至,在出门的前一刻,给丈夫找好帽子、围巾、手套,仔仔细细地盯着丈夫穿戴好。这还不够,又来检查所有的扣子——大衣的、风雪帽的、滑雪手套上的,是不是都扣好了。丈夫越来越不耐烦,等妻子俯身去看他是不是按要求穿了厚毛袜时,丈夫终于忍无可忍:你可真够烦!
帽子解了围巾扔了,丈夫一脸怨气,妻子也怒从心生:操心是为了你好,你还不乐意!
妻子B也在收拾行装。她准备了两个包,自己一个,丈夫一个。在给自己装备齐整之后,她将另一个包递给丈夫,提醒他天冷防冻。以前,他的衣物之类的都由她打理,在她忍受不了他的混乱教导他几次之后,他便不耐烦子,声称此类事情,不劳她费心。可是此时,他找不到自己的防寒帽之类的东西,于是开始抱怨:你怎么不管我,还是不是我老婆?
两个男人都不满意。A羡慕B的自由,有一个不唠叨、不多事的太太;B感慨A的省心,有一个细心、关照的太太。两个女人面面相觑,她们曾经耳闻目睹的那些经验——要关心男人或者要给他以自由,都不管用。
没有经验可供借鉴。每一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方式,每个女人也都有所谓“驭夫”之道。有人习惯联体婴儿式的相处,哪怕去楼下的超市买瓶酱油,也得成双成对,携手进出;有人习惯自由独立,互不干涉内政,亲密有间。
前者告诉你,如果他爱你、在乎你,就会为你改变,随时随地出现在你身边;后者告诉你,爱是自由无拘,放手让你做真的自己。用哪一个标准,来衡量你们婚姻的亲密度、相爱指数?
没有固定不变的相处模式,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爱情指标。那些有关爱与不爱的心理测试题,不过是一种可供消遣的游戏。没有哪一种美满婚姻,是用测试题测出来,也没有哪一个幸福家庭,凭借他人经验建造。
女人总是习惯说,别人的老公如何如何;男人也总会欣赏与自己太太截然不同的女子。他们往往忘了,那些令人心动的诱惑,未必真的合适自己。与其对无法涉及的东西艳羡不已,不如改变自己的相处方式。
婚姻之道,实际就是相处之道。没有经验,没有比较,是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争执、无奈和抗争之中,慢慢地理解、忍让、包容和妥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5:21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出现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漩涡。每当有这种力量,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二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剑棺材里的时候他听到墓穴门被关上。他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绞,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
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经久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