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8:24
他看上了一个银行的姑娘,每天跑上十几里地到那银行去存钱,每次存10块钱。
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讲述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它的真实。
我和讲述者在列车上相遇。长夜无聊,免不了要谈论一下女人。他问:“老弟,你结婚了吗?”我说:“结婚就像逛商店一样,没带钱包时,满眼都是好东西,恨不能全搬回家去。真的带足了钱时,却一样也瞧不上了。我真的有了结婚的念头,却发现身边的好女人都消失不见了。”他认真地建议我:“也许你应该到银行试试看。”我茫然不解,他就讲述了下面的故事:
我有个很要好的哥们。他父亲是当地的高官,娶了一个年轻的老婆,生下兄妹三个。他是老大。他和我这普通家庭的人交往,一点架子也没有的。
文革来了,他母亲被整得自杀了。他那些年吃了许多苦。原本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的,这下全吓跑了。这一耽误就是十多年,35岁了还没结婚。
他父亲后来平反了,官复原职,又娶了新老婆。他不想搬回原来住的小洋楼去,宁愿住在郊区的破房子里。他父亲为补偿他这些年来受的苦,给他找了很好的单位,他也不去上班,自己开修车铺子,先是修自行车,发展到后来就修汽车。
他看上了一个银行的姑娘,每天跑上十几里地到那银行去存钱,每次存10块钱。那姑娘看他来的次数多了,也就留意上了他,问他每次存10块钱做什么?他说用来娶老婆的。姑娘笑了,说你岁数不小了,怎么还没结婚呢?他说钱赚得太少了。其实他那时已经有几十万的资产了。我很佩服他的定力,如果我那么有钱,早就张狂起来了,跑到心爱的姑娘面前炫耀,也许早就把她弄到手了。他还是每天到那储蓄所有10块钱,风雨无阻。就这样他存了三千多块钱,跟那姑娘也见了300多次面了。
有一天,他跑到银行去,说要把钱全部提出来。姑娘见他满脸忧愁的样子,就问他做什么?他说母亲生了重病,要他寄钱回去看病。姑娘说,那你娶老婆的本钱岂不是全没了?他说有什么办法,还是母亲要紧。姑娘问,老人看病的钱够么?他摇摇头。姑娘说,我可以借给你1000块,但你可不能拿去娶老婆哟。
过了些日子,他老是不出现,姑娘有些担心,终于盼到他来了。他直截了当地说,母亲去世了,钱也花光了,看来一时半会儿也还不上债了。不如你嫁给我吧,成了一家子,我就不用还钱了……姑娘脸红了,居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后来,姑娘的父母加上全体亲戚来反对他们的婚事,阻挠她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老男人。我的朋友当然毫不在乎,姑娘也坚决不屈服,到底两人还是结了婚。
然而,这太像一部电影的情节,而且是那种好莱坞的黑白片子,结局是甜美的大团圆。
这个据说属实的爱情故事给我们的经验是:永远不要让金钱充当爱情戏的主角,相爱的人才是真正的主角。另外,有可能的话,去娶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姑娘吧,也许,她平常看多了钱,就不把它当回事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8:35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
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8:46
她是一个事业小有成就的女子,长得也不丑。和所有美丽优秀的女人一样,身边总不乏各种精品男人,但是,她却一直没有找到可以互托终身的另一半。
在一次聚会上偶遇,她身边赫然多了个亲密无间的男人,不算英俊的外貌,不是绝对优雅的举止。和光彩照人的她在一起,有一点不协调。她却丝毫不觉,万千喜悦掩藏不住。
席间,清淡的食物吃得让人有些索然无味时,终于端上来一盘红红辣辣的大虾,一桌人顿时来了精神。在座的男士很绅士地帮身边的异性剥虾,白嫩嫩的肉蘸了醋放进小碟子里,看着对方小心翼翼地吃完,露出会心的微笑。
她没有举筷,似在等着他剥虾给她吃。他剥了,却没有送进她的碟子里,而是送进自己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她终于忍不住伸出手,看准一个大虾夹下去,他却一把夺过她手中的筷子,重重地放在餐桌上,并很不客气地瞪她一眼。
众目睽睽之下,她没有恼羞成怒,却是微微一笑,至此不再举筷,只慢慢地饮一杯茶水。
我惊讶。如此雷厉风行个性刚烈的女子,怎么竟能容忍这样的男人?错过那么多优雅的男人,和这个有些粗鄙的男人在一起,真能得到幸福吗?
以后时常遇到他们,总是同样的情节上演。他会毫不客气地倒掉她面前热气腾腾的咖啡,没理由地阻止她吃很多美味的食物,甚至有时候会夺下她吃了一半的饭。
我简直愤怒,认为他们一个不可理喻,一个无可救药。
我等着看他们分手的大好结局。但他们居然一直没有分开,而且打算结婚。
她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满面生辉,像个小女孩,喋喋不休地讲述着相爱的点滴,生怕别人错过一个甜蜜的细节。
原来,她的胃一直不太好,稍微吃多一点就会很难受,但是控制饮食需要超常的毅力和耐心,她常常禁不住诱惑,不自觉地就多吃了。和她交往的那些男人,虽然被她再三告知肠胃不好希望督促节食,他们却无一例外地鼓励她多吃,只顾她吃得开心,不顾她吃完后胃里的翻江倒海。直到遇见他,尽心尽责地督促她的饮食,不准她多吃一口,不准她吃辛辣的对胃有刺激的食物。她的胃病从此再也没有犯过。
一个真正爱自己的男人,不只在乎她一时的喜悦,更关心她身体的长久舒适。
此刻,我才终于明白她为何在茫茫人海中选择与他共度此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8:58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9:09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是一个见人就会拘谨的青涩男生,刚刚从西部边远的小县城,考到繁华的上海读书。那种无人结伴的落寞和孤单,每到周末大家纷纷出去跳舞K歌的时候,就会愈发地深下去一层。幸亏所学是自己喜欢的园林设计,所以别人游玩嬉闹的时光,他全都去泡了图书馆。这样的努力与勤奋,让他不过是一年,便很快地在同系的学生们中间脱颖而出,成为被许多女孩子仰慕且爱恋着的优秀男生。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 “优秀”,在世俗人的眼里,其实是不值一提。有谁会知道那些设计方案的背后,他一个人省钱啃泡面的苦涩?有谁看得到他平淡面容掩盖下的,那与生俱来的胆怯与自卑?他不过是一粒被大风刮到上海来的蒲公英的种子,能不能落地生根,连他自己都迷茫惆怅。所以,那些外人的羡慕,原是些落日洒下的余晖,与他这粒在水泥地上,被人漠然践踏的种子,是没有丝毫关系的。因此当有人将系花涵的情书转交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如许多人想像的那样,骄傲自得,或是拿出去炫耀。他只是将这封写得热烈奔放的情书,塞到一摞书的最下面,而后,继续过自己了无牵挂的清贫生活。
但是涵的情书,还是一封封固执地写来。他还没有想好怎样回绝,涵就直截了当地来找了他。当着舍友们的面,涵冷冷丢给他一句:连一份爱情都不敢接受,算什么男人!他的脸,在一阵哄笑声里,腾地红了。他很想问问涵,为什么要爱上他呢?一个小城来的穷小子,除去出色的成绩,还有哪一点,值得她这样被男生们众星捧月般追求着的女孩,死心塌地地爱着?但终究还是一个男人的自尊占了上风,他略略羞涩地抬头,笑望着涵,说,其实,我暗恋你,已经很久了。
他与涵,至此便成了系里公认的最幸福的情侣。他的确是深爱着涵的,涵的美丽、聪慧与时尚,常常让他觉得即便是自己付出了所有,也不足以偿还她给他的生活,带来的欢喜与甜蜜。他因此便加倍地对涵好,不仅风里雨里地帮她提水打饭送早餐,尽一切男友该尽的职责,而且甘愿放弃许多次参展的机会,只为了可以一心一意地帮涵参赛。涵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地在专业上如鱼得水。 她又本是擅长交际的女子。 系里的老师,便慢慢地开始器重她,将一些大型的活动,放手交给她来主持。涵这块玉石,在他的雕琢下,渐渐将那温润迷人的光泽,晨曦一样,透射出来了。
涵的声名,就这样开始高出于他。而风言风语,也渐渐像那秋日的树叶,旋转着一片片飞来。他本不想理,但它们还是时不时地,就恼人地来碰他一下。他并不确定,那些流言,是否为真;他也不知道,涵给他的这份爱情,到底会维系多久。但他的心,却是明白无误地确信,爱情,曾经在他与涵之间,停歇过。如果它真的疲了倦了,想要飞到更高的枝头上去,那么,他并不会强去挽留。因为,他本是那最卑微的一粒,而涵,在他的心里,当是那歌声嘹亮的云雀。他隐在白桦法桐的下面,听到她悠扬婉转的歌声,就已是满足,可是她却飞来,给他最温柔最缱绻的停靠,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在涵时冷时热的爱里,抱怨,抑或难过?
四年的大学,很快便到了尽头。而这段只一个人全心付出的爱情,他亦知道,是该到了凋谢的时候了。他与涵,都各自忙着找寻工作,彼此并没有说再见。那心,却是凉了。但是当系里贴出留校候选人名单的时候,他还是像往昔一样,略略迟疑,为了涵,要不要放弃这次竞争。涵却是先来找了他,问他可不可以将候选人初赛时必须提交的设计,交给她参考一下?他看着涵眼睛里熟悉的一抹柔情,很轻地反问她一句:为什么不可以呢?
那张设计图,他还没有来得及做最后的斟酌,便被涵交到了系里。两个星期后,宣传栏上贴出的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名单里,并没有他。但涵的名字,却是高高地排在了第一位。他终于在这样的结果面前,嗅到了离别的浓郁感伤的气息了。
一个月后,系里一个老师给得意的弟子饯行。他与涵,都被邀请了去。一行人里,除去留校的涵,皆有了很好的归宿,只有他,最终选择了一所西部偏远的城市。他走过去为老师敬酒的时候,老师突然很惋惜地问他一句: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这次参赛的设计,如此拙劣?他怔了一下,但随即在对面涵慌乱的视线里,笑道: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人都有发挥失常的时候,我只不过是在关键的时候,错失了而已。那场聚会结束的时候,涵没有走过来向他道别,他亦没有像无数次设想的那样,最后送涵一次。他只是穿过满地的狼藉,走到涵的身边,在一室的喧哗里,低声说:你要好好的,我也会。
他一个人在夜色里走了许久,才看到了那条短信,是一个并不是很熟识的同学发来的,说: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你错过了复试的机会,为什么涵能够最终留下?如果不想带着遗憾结束你的这场爱情,那么就发短信过来。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回复过去:如果你尊重一个人心里对这份爱情的依恋与不舍,如果你也曾经这样深地爱过一场,那么,请不要告诉我真相。因为,有些秘密,我宁肯不去知道。
他知道,这不是欺骗自己。他想要的,不过是许多年后,一场不含丝毫杂质的初恋的回忆。 而那秘密,就让它在岁月里,远远的,朽掉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9:21
认识岭的时候,她在一家报社新闻部任职。因工作关系常通电话,但相互没见过面,虽然两个单位距离很近,出来进去难免面对面,可惜只识声音不认人。直到有一年的夏天一起要去外地开会,相约在报社门口会合,我俩才算接上头对上号。那天为避免认错人,我说你若看见一个身穿大红T恤头戴大檐儿棒球帽的,那就是我。她说你若看见一个肩背大旅行包眼戴大近视镜的,那就是我。不消说,俩人在报社门口显得挺各色,一眼就把对方认出了。
岭背的旅行包看来不轻。身子微微前倾着走过来。瓜子脸,小鼻子小眼小嘴,搭配一副大眼镜,微微一笑,秀气中透出一种大气。
问她包里装了什么东西显得沉甸甸的,她说除了几本书外都是跑步用的行头。
“跑步?”我好奇。
“我身体不好,需要跑步。”
我上下看看她,胳膊腿儿的挺健壮,不像身体不好的样子:“你哪儿不好?”
她没说她哪不好,只说每天晨跑五千米,出一透身汗,冲一个热澡,烦恼皆无,身体倍儿棒,吃嘛儿嘛儿香,劝我也跑。我说我身体太瘦,属于那种能站着就不跑着、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的养膘的主儿,可不能自己累着自己。她笑了:“出差这几天你跟我跑步吧!”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门铃响了,是岭。运动衣,跑步鞋,全副武装,专业水准。
岭步幅均匀,臂摆有力,眼视前方,目无旁鹜。跟着她跑了没一会儿,我就跟不上了。越来越慢,大步变小步,最后干脆小碎步走着,岭只好跟着我的步幅,最终把跑步沦落为散步。我说跑一会儿不难,难的是一直跑着,跑五千米:一天跑步不难,难的是天天跑步。风雨无阻。她说她必须要跑,一定要跑,不跑不行。我知道她有着她的不幸:怀孕,妊高症。没完没了打点滴,全身肿大……引产,900克的儿子离她而去……休养,降血压。月子里,两个星期时婆婆走了,三个星期时母亲走了。她们是她至亲的人,在意外面前承受着“无功而返”的巨大打击,失去了抚慰、照顾她的能力。没有鸡汤,只有泪水。她再也不能生育了。岭说:你知道我丈夫是做什么工作的?他是儿科大夫啊!你不知道他是多么喜欢孩子!
这样的创痛,足以纠缠女人一生。
岭从那时起开始了十年如一日漫长的晨跑。奔跑中,她是不是把泪水化为了大汗淋漓,是不是把遗憾变成了大口喘息,我不得而知。岭说跑步治好了她妊高症的后遗症。
一天,岭要去南方出差。“去南方干吗?”回答说考察办报的经验。“还背着那个大旅行包。带着跑步的行头?”“当然,一天不跑就难受就没法干活。”她受聘担任了一家报纸的副总编辑,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版,果然令人耳目一新。没有孩子的岭把这份报纸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我一直没忍心开口问过她,孩子没了,爱还在否。
岭开了博客,我时常去看,有一天读到了一段文字:
我十分喜欢孩子,20年前我大学毕业时,毅然地选择了儿科。命运没有赐给我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却把大量生病的孩子给了我,取走了我的小爱,让我有大爱、博爱。看着那些生病的孩子。我的心像他们的父母一样难受。有的家长说,张医生,你对我们的孩子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我知道说这话的家长有恭维我、感激我的成分。但我将把他们的话作为我毕生追求的目标。任何站到我面前的孩子都是我的孩子。
我爱我妻,我爱不属于我的每一个孩子。
是岭的丈夫。
我眼里有了泪。给岭留言:什么时候一起去跑五千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9:33
桃花巷最苦、最穷的当是假女人。假女人是奶奶在桃花河边捡来的,奶奶无儿女,把假女人当孙子,含在嘴里疼。
假女人真名叫得福,从小就有点娘娘腔。
奶奶病死那年,假女人才7岁。
没了奶奶疼的假女人,冬捡枯枝,夏拾田螺,春、秋挎篮割猪草。
假女人吃遍桃花巷家家烧的饭菜,户户吃过他拾的田螺。
谁家孩子调皮,大人就训:“看假女人,多懂事。”
假女人很招桃花巷人疼,小孩子们却不喜欢他那点娘娘腔,常揍他。
一次,石头带着狗蛋和二愣把假女人眼都打青了,假女人就跑到奶奶坟前哭。
巷里的女人都来了,摸着青头紫脸的假女人,抱着他一起哭。
石头被父母狠狠揍了。
此后,巷子里男孩很少打假女人了,但不愿和他玩儿。假女人只好和女孩耍。
男孩子都笑他:假女人。
假女人喉咙长出结来,巷里的女孩不再和他玩儿了。
桃花巷谁家有活儿,就喊假女
假女人18岁了,壮得像牛。
长大的假女人渴望女人疼,可女人只是喜欢喊他干农活儿。
假女人就回味儿时巷里女人把他搂在怀里的感觉。他清楚地记得被石头揍的那天夜晚,桃花妈搂着他睡,软软的奶子贴着他的脸,好舒服。
盼着女人疼的假女人喜欢看着荷花耸着胸从眼前飘过。那晚在老柳树下听书,荷花离他很近,当时假女人就想伸手去摸她的胸。假女人按捺不住对荷花说:“俺喜欢你。”荷花笑了:“是吗?”荷花银铃般笑着走了,拽得假女人心痛。
晚饭,假女人在桃花家吃的。
桃花妈男人走得早,带着三个女娃生活。桃花三姐妹上初中,农活儿,假女人帮着干。
假女人破例要酒,喝了半瓶。
桃花妈说:“少喝点,不开心的事对婶讲。”
假女人说:“俺……想看你奶子。”
“这孩子醉了。”
“真的,就一眼。”
看着满脸通红的假女人,桃花妈嗔怪道:“俺都是老婆娘了,没啥好看的。”说着,却解开了胸前的扣子。灯光下,是桃花妈一对下垂的奶子,好白。假女人抬起手打自己的脸:“俺不是人,不是人……”桃花妈一把拉住他:“俺的奶子不那么金贵。”假女人总觉得对不住桃花妈。
假女人30岁才人洞房,老婆是个疯子。
疯女人跑到桃花巷时,巷里人怜悯她,盛饭给她,疯女人接过就摔碎在地,哈哈狂笑。假女人去送饭,疯女人却吃了。吃完,就紧跟着假女人,寸步不离。
女人们劝:“女人不丑,留下当老婆吧。”
在巷里人的操办下,假女人给疯女人买身新衣,把两间小瓦房用白灰刷新,就成喜房了。疯女人细皮嫩肉的。男人都说假女人走了桃花运。假女人棒着疯女人疼。
疯女人犯病时,喜欢摔碗,看着一地的碎片,便疯笑不止。摔够了,就拿着树枝在地上不停地写:“I LOVEYOU……”
假女人没读过书,别人说,疯女人写的是外国字:我爱你。
疯女人不断地摔碗,不停地写字。假女人不生气,碎了就买新碗。
假女人决定借钱给疯女人治病。桃花巷人提醒:医好,不怕她走?
“走了,也治。”
假女人一天三遍熬中药,哄疯女人喝,千方百计逗她开心。疯女人病好了,清醒的疯女人说家在省城,要回去。
假女人留不住。
疯女人走时,假女人一直送到镇上。临别,疯女人转身吻了假女人。
一个月后,疯女人回来找假女人。
巷里女人说:“假女人天天喊你的名字,坐在桃花河边盼,疯了。”
疯女人跑到河边,只见假女人用树枝在泥沙上不停地写。
疯女人走近一看,满眼的I LOVE YOU……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9:47
艾丽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本地一家有名的广告公司设计部工作。因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要与外界打交道,所以穿着上比较讲究,天天像开服装展示会一样,其他部门的同事就称其为“小资部”。
上班一个月后,她去财会室领薪水。哇塞,有个超级帅哥在耶!艾丽莎感觉自己被狠狠“电”了一下。他凝视艾丽莎良久,方说:“你……”艾丽莎朝他绽放出一个温柔的微笑:“什么?”“有1块钱零钱吗?”艾丽莎摸摸口袋,说:“没有。”他说,钱他先帮垫着,让艾丽莎等下还给他。
头次领薪水,按小资部惯例是要请客的。艾丽莎被姐妹们拖着去酒店大吃特吃了一顿,回来后,晕乎乎的艾丽莎看见办公室里好像多了个人。
“艾小姐,我的钱你可以还了吗?”那人问。艾丽莎喝了点酒,脑子一时转不过弯儿来:“钱?什么钱?”“你领薪水时欠了我的钱啊!”他很惊讶地望着她。艾丽莎想起来了,更惊讶地望着他:“啊?你说那1块钱啊?”姐妹们“哈”地一声全笑了。
艾丽莎还是没有零钱,有个姐妹看不过去,掏出一张2元面值的塞给他。艾丽莎没好气地说:“算了,不用找了。”
后来,她得知那个男孩叫罗作汉,是财会室的主管会计。财会室人因为都很抠门儿,所以被人称为“小农部”。
艾丽莎说,就他那抠门儿样,长得再帅也找不到女朋友!忽然她发觉气氛不对,一转头,只见“罗小农”虎着一张脸望着艾丽莎:“给,还你1块钱。”
天哪,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男孩?
“小农”是个精明人
单位组织郊游,在山脚下,艾丽莎看中了一根银质的项链,项链上还有个漂亮的小玉坠,很好看。老板要价30元,艾丽莎劝小资部的女同事们人手一根地买下了。
罗作汉走过来了,对着艾丽莎冷笑一声。艾丽莎不乐意了,说:“你小子冷笑什么?”“我笑你们被骗了还这么高兴。”他说,“这不是银质的,成本价最多3元钱。”
姐妹们抱怨艾丽莎害她们一起上当。艾丽莎急了,硬拖着罗作汉回到山脚下,让他当面与老板对质。罗作汉对那老板说:“你这项链便宜点卖给我,我要很多。”老板说:“20块钱一根。”艾丽莎气坏了,还没发作,那老板看罗作汉没有回答,又往下降:“算了算了,8块,不能少了。”罗作汉还是一言不发,拽着艾丽莎往回走,走出好远,还听得见老板在大嚷:“6块?要不5块……你开个价嘛!”
艾丽莎的鼻子都被气歪了。
他俩闷声闷气地走了一段路,还是没有看到集体队伍。天忽然下起雨来。艾丽莎忍不住打起了哆嗦。罗作汉不声不响地脱下了他的外套给她披上。艾丽莎心里一热:原来他还蛮会体贴人的啊!艾丽莎说:“如果你不是色狼,我不介意共披一件衣服……”罗作汉笑了:“我还担心你是色女呢!”
两人走走说说,没想到罗作汉还是一个很风趣的人,让艾丽莎一路上笑个不停。突然,艾丽莎看见路旁有卖伞的,就对他说:“去买把伞吧,方便些。”罗作汉皱了皱眉头:“这山上的东西都很贵的,再说,山雨说停就停,带把伞多不方便……”说来说去,罗作汉就是不愿意掏钱。遇到这号人,艾丽莎也真没辙了。
好不容易找到集体队伍,回到小资群中。可艾丽莎J心里却有点不自在,眼光不由自主地总往罗作汉身上瞟。好几次,遇到罗作汉的目光,两个人又都慌慌张张地躲开来。
找个“小农”不吃亏
“罗作汉的女朋友来探班了!”艾丽莎一早来到办公室就听到这个消息。她想,难怪我今天起床时眼皮直跳——果然是个坏消息。女孩子眉目很清秀,看上去最多18岁。姐妹们交头接耳,说罗作汉那么小气,居然也能找个水灵灵的女孩子。艾丽莎撇嘴说:“只怕是童养媳呢!”有人就似笑非笑地望着艾丽莎:“好浓的醋味,阿——丽莎,你不会爱上‘小农’了吧?听说这号人很会持家呢!”
艾丽莎不理会她们,给女孩端了杯水过去,问:“小妹妹,你是哪儿的人啊?”
女孩子睁大一双眼睛说:“我是汉哥老家的。”汉哥?叫得这么亲热啊。艾丽莎心里有点酸溜溜的了。
下班的时候,罗作汉在门口招招手,女孩子就蹦过去了。艾丽莎追出去,对他说:“你小子平时抠门儿,对女朋友可要好点啊,人家大老远地来看你……”
“女朋友?”罗作汉疑惑地望着艾丽莎,笑道,“哪儿呀,她是我亲戚。”艾丽莎暗自高兴,嘴上却说:“那也要招待好人家啊!”“那当然,你知道哪儿的饭菜不错?”罗作汉问。艾丽莎乐了,他是不是想约会我呢?
就这样,他们一行三人去了家小酒店。服务员递上菜单,艾丽莎还没仔细看,就被罗作汉一把按住:“30块钱,随便你安排。”服务员不高兴地撇嘴走开了。艾丽莎说:“30块,你请我们吃盒饭呀?”“盒饭才5块一个呢!”罗作汉不以为然地说,“哦,该省时就要省,人家外国都是这样呢!”得,真服了他。
送走女孩子以后,罗作汉就单独请艾丽莎看电影,还好,有可乐和爆米花招待。吃着吃着,他的手就握住了艾丽莎的手。
丽莎心里乐开了花
“与‘小农’恋爱的滋味怎么样?”很多天,都有同事问这种八卦的问题。艾丽莎说:“其实也蛮好的。”的确,和“小农”上街吃饭,他永远知道哪里的菜既干净又便宜。买衣服,她不用担心再受奸商们的骗了,他只要看看衣料质地,.就能喊出一个让人跌破眼镜的价来!
情人节那天,别的女孩都收到一大束玫瑰花,他却双手空空而来。艾丽莎感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待在办公室里哪儿都不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艾丽莎问他:“我就这么没有魅力吗?一朵花也不值得你送?”
“今天的玫瑰花比肉价还贵,再说,送一朵给你和一朵不送也没有很大的差别。”他指指被鲜花塞满了的“小资”办公室说,“你们这都是些妖精一样的女孩子,今天还能少得了花吗?送你一朵,你和我也都要被人家嘲笑的,还不如省点钱……”
“钱、钱、钱,你上辈子只怕是个乞丐,从来没有见过钱!”艾丽莎吼道。
第二天,艾丽莎走进办公室,一眼就看见她桌上摆了好大一束玫瑰花,还有张情人卡:“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同事们围过来:“哟,罗作汉也真够糊涂的,记错了时间吧——昨天才是情人节呀!不过,只要他还有这片心意就行了。”
艾丽莎当然明白,情人节一过玫瑰花就掉价了。可是她嘴里却说:“那是那是,他没谈过恋爱,我是他第一个女友,所以他搞不清情人节是哪天。”办公室里一片羡慕之声。
交往了一段时间,艾丽莎便随罗作汉去见他父母了。因为考虑到他那么节省,想来他家条件也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于是艾丽莎翻箱倒柜,找出妈妈当年插队时候穿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了乡下小姑娘。
罗作汉一见她就傻眼了,捂着嘴猛笑。艾丽莎可不管,像个傻大姐一样和他穿街走巷。来到罗作汉家,这回轮到艾丽莎傻眼了:罗作汉家住的居然是别墅!他老爸竟是那个常在电视上露脸的民营企业家!他妈妈一袭华衣,气质高贵,更衬得艾丽莎像洞庭湖边的麻雀!
从罗作汉家里走出来,艾丽莎手里拎着个大包——他妈妈说什么也要艾丽莎带走几件新衣服,她真以为艾丽莎是个淳朴的穷女孩!
艾丽莎说:“罗作汉,你家里条件这么好,你为何这么小气?”罗作汉瞅了她一眼说:“爸妈的钱是他们的,我的钱是我的,我想用自己的钱给我喜欢的女人买个好房子,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省着点儿?”艾丽莎听罢罗作汉这般表白,悄悄拉住了他的手,心里乐开了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7:59:59
秀娟和喜顺是大学同学,毕业时秀娟可以留校,可为了爱情她还是和喜顺一起来到了这个县城。县教育局分配时只准留一个在县城,于是喜顺去了离县城七八十里的尖山洼小学,条件苦不说,还不通车,一个月才能回来一次。
那时候,两人感情真是好的没法说。喜顺住校的日子,无时不在想念秀娟,夜里还经常梦见秀娟在送孩子去幼儿园……有一次因山洪暴发,断了路,喜顺两个多月没回家,路好后他便迫不及待回家探望。一进门,看见秀娟,眼里都快冒出火星来了。可他们也不敢表达,五岁半的儿子还在一边呢。
儿子先和喜顺亲热一番后,又缠着喜顺给他讲故事。喜顺一边讲故事,一边摸秀娟的手。秀娟的感情也在传递着,她的手在微微抖动。两人都感到时间过得太慢了。秀娟就给儿子一块钱,叫儿子去胡同口那个小卖铺买方便面吃,儿子欢天喜地地去了。秀娟和喜顺刚拥到一块儿,门“嘭嘭嘭”响起来,儿子买了方便面又回来了。这次喜顺想了个好法:从厨房拿出一只盘子,让儿子去小卖铺打半斤酱油,还鼓励儿子:“你一定能完成这个任务!”儿子小大人一样挺了挺胸脯,接了盘子去打酱油。
这次,喜顺和秀娟终于把感情传达完了。这时儿子也回来了。一进门就哭着说:“我慢慢走,酱油还是洒了,我没完成爸爸交给的任务!”秀娟一把抱住儿子,又羞又喜地笑了。
后来喜顺改行进了乡政府,从秘书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副乡长、乡长、书记,再后来居然回城当了县化肥厂的厂长。化肥厂是县里的支柱企业,喜顺的车是全县最好的车,经常出入高级宾馆,人也慢慢变了,后来居然跟厂里一个新分来的女大学生好起来……秀娟起初不相信,直到有一天喜顺提出了离婚,她才知道,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故事也在自己的生活中上演了。
已经上大学的儿子知道后,专门请假回来劝爸爸,喜顺却听不进去。儿子说:“你要一定和妈妈离婚,我就不认你这个爸!”喜顺铁了心:“你不认我,我可认你这个儿子。但这次婚姻革命,我一定要进行到底!”话说到这份儿上,秀娟知道没希望了。
一听说秀娟同意,喜顺好不欢喜,拿出离婚协议书要秀娟签字。秀娟握笔的手抖着,儿子在一边拉她:“妈!你别签字……”秀娟狠狠心,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喜顺收起来,对秀娟说:“以后有困难可以找我!”秀娟不吭声,喜顺想走,又觉得不好意思一下子离开。仨人都不说话,屋里静极了。
良久,秀娟忽然起身从厨房拿出一只盘子,命令儿子:“去打半斤酱油!”儿子不解地望着秀娟,没有动。秀娟大声呵斥儿子:“你也不听我的话啦……”见妈妈泪水在眼眶里转圈儿,儿子赶紧接了盘子去打酱油。
喜顺在一旁愣了!那只盘子像小锤一样,照他的灵魂猛敲了一下。一堆堆往事浮上心头……
儿子从外面进来时,看见喜顺正用打火机烧一张纸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9 08:00:13
那年,我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成了家人和村人的骄傲,可贫困的家境让我的大学生活变得很沉闷,一直徘徊在念书、上课、考试、赚钱四点一线上。同学们说我是守财奴,只要有兼职的机会都过来找我,半开玩笑地说:“嘿,听说你只要能赚钱什么都肯做?”我只有装作不在乎:“是啊,我都肯。”这样拼命赚的钱,一半给自己缴学费,一半给家里,供弟弟妹妹念书。
弟弟妹妹写信给我,总是会说:“哥,我也要去北京念大学!”他们不知道我的苦,我也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我的苦,除了她。
她是低我一届的学妹,迎新生的时候我接的她,帮着拿行李,找床位。她一定要请我吃饭,我就吃了,吃完后我付了胀,又带着她在学校里走了一圈儿,帮她认路。后来她说,那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高高瘦瘦的,特别沉默,有很多心事似的。别人都说她是小美女,可是我没多看她一眼。是啊,那时候我正在想,付了账后我这一周的伙食费怎么办?我没想过找女朋友,更别说像她这样时髦漂亮的城市女孩子了。结果她经常找我,到我们班上旁听,向别人打听我的事情。我特别感动的是,我生日那天,她买了个蛋糕,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去做家教了,晚上10点才回来,她等了我6个小时。从小到大,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我接过她手里的蛋糕,把她的手握在我的手心里,给她暖着。她说:“我知道你压力很大,不要怕,我们一起来分担好不好?”她真是天真啊,那时的我也真是天真啊。被爱情迷住了眼睛的人,什么事情都能够做出来,什么话都能说出来。
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小房子,住在一起。我已经被确定保送研究生了,我给她买了很多书,让她考研。每天我们一起上课,听讲座,去食堂吃饭,晚上我出去工作,她就在家里等我。她买减价的水果,一个个削了皮,切成一块块给我吃,她还第一次学会用蜂窝煤炉子做饭……我知道她是那么爱我,我也是全心全意地对她。都说恋爱最花钱,但是我没有多花什么钱,还给家里多寄了300块,她说是给我妹妹买新衣服的,我们这一个月可以吃最便宜的菜。
她跟家里说起了我,她父母都要求见一见。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被他们家吓了一跳。她家住的是那种特别高档的复式房子,装修非常豪华。她妈妈说因为她是独生女,希望结婚后也住在一起。她爸爸看着我破旧的牛仔裤和旧衬衫一直都皱着眉。我觉得这个贫富的对比太做电影或者小说里的故事了,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我无法忘记她爸爸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家楠楠从小没吃过一点苦,没受过一点委屈。小伙子,你能做到吗?”我没有回答,我知道我做不到。同时我也知道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牺牲有多大。不住好房子不住宿舍,跟着我挤小平房,好衣服不穿,长年穿运动服。过去有哪家饭店新开张,她爸爸一定开车带全家去吃,现在她跟着我吃水煮白菜。她把生活费省下来,帮我缴学费。这一切就是一个贫穷的爱人所能给她的。她说:“爱你就不觉得苦。”但是我心痛,好像整个人都要被撕裂一样的痛。我的出身我不能选择,但是她为什么要选择我,选择这样沉重的担子?
果然,结果她家里是不同意的。她父母也是煞费苦心,表面上不拆散我们,实际上却不断鼓励她出国留学。她还高高兴兴地跟我说:“咱们一起申请吧,我们到国外去念书。”我笑了,说好啊。我没告诉她,我弟弟高考失利了,要复读一年,我妹妹正上高三。我找了更多的工作,说服她搬回宿舍住,故意一天天地疏远她,又不让她觉察。因为她的个性就是那么明朗活泼的,也有点粗心,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已经有了分手的念头。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学英语,她说我觉得你好像对我没那么好了,我说没有,让你好好学习才是对你好,你不是要出国留学吗?一直等到她考完GRE,我帮她发简历,发资料,写申请,忙得比她自己还上心。她开始越来越犹豫,问我怎么办。我说我容易,我当过枪手替考都考得不错,你怕什么。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看她,因为我的眼睛会泄露真相。
她的入学通知书来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打电话告诉她妈妈:“阿姨,楠楠可以留学去了,你们放心吧。”她妈妈很迟疑地问你不跟过去吗?我说我不会去的,我有家人需要照顾,我真心希望楠楠一生幸福,可惜我做不到,所以我也绝不连累她。她妈妈在电话那边哭了,说你是个好孩子,能体谅父母的心。我说我明白,我不怨你们,真的。
穷男生不该有爱情,我跟她说,分手吧,我配不上你,是我不够好,我不忍心让你跟我一起吃苦。我上有父母爷爷奶奶需要照顾,下有弟弟妹妹还等着念书,我起码要多辛苦10年,才能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我爱你,所以我不应该跟你在一起,我们一开始就错了,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忘记我。
她哭成泪人,打我,咬我,踢我,我不还手,但是也不劝她。长痛不如短痛,到国外去吧,我爱的姑娘,会有更好的人更好的爱情给你补偿,我不想让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因为我的缘故不能尽情享受人生。我是个穷人,给你的东西,与你应该得到的,相差太远太远了。就这么结束吧,相信我比你更心痛,因为我不得不伤害你,不得不离开你,我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