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03:13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吹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 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黑人聚居区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黑人聚居区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人。”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1:56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
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2:07
岳父认为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妻子所有的烦忧。
岳父个性刚毅严肃,直到7年前岳母的肾脏发现问题、必须开始洗肾后,我才了解到在他那不苟言笑的面容之下,竟藏着一颗拙于言语却柔软情深的心。
记得岳母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但岳父脸上反倒不见一丝忧虑。只是过了几天,他便迅速结束待遇优厚的公务员生涯,当时他告诉大家的理由是想过清闲的日子。后来我才明了,其实从知道岳母要洗肾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了解,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她所有的烦忧,停止大男人的一切,就职生命中的另一个工作——终极保镖。
这工作全年无休、风雨无阻,不能退休、没有津贴;除了要料理无聊粗重的家务,还要在每周一、三、五的4点半准时接送,带“不会坐车的她”到医院洗肾。
当时快70岁的岳父得强记各种药剂和量测名词,身上永远背着小包包,装满多种医疗必备物品。为了替岳母补血强化体质,在她上针前,岳父要四处张罗各种不同口味的晚餐;在她上针后,岳父更要全神贯注地监控仪器上的各种数字长达4个小时,不容许任何一点差池。
这些年来,岳母手上的血管奇迹般地依然柔软,因为每个洗肾完的长夜,总有一双无悔又温暖的手为她拼命努力按摩。为了强化她不想动又日渐消瘦的双腿,每个星期六的清晨,在公园外围的红砖道上,总看得到他催着她快步健走的身影。
岳父几十年来从不踏入菜场,但如今在周日的菜市场,总能看到他或提莱或背菜地站在满脸微笑、尽情采买的岳母后头。
SARS来临时,所有人都视上医院为畏途,他依然全副武装、生死同舟地准时坐在病房门口,戴着口罩守候挚爱。
没有休假没有薪水,不愿休息不能生病,不忍换手不愿换班;多少个深夜街头,常看到一前一后的寂寥身影,快步走在清冷的敦化南路上。
没有听他说过一句深情的“我爱你”,没有见过他们甜蜜地手牵着手,但是那份讲不出的情、化不开的爱,处处在对天诉说着:“你是我的一切,我要永远陪你健康地走下去。”
岳母从未存过一点私房钱,但总放心地买下任何想买的东西,因为背后总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只要你喜欢,没什么不可以。”
他们最快乐的约会,只是在医院地下室的一顿简单的快餐;最欢喜的场景,只是在阳台上一起摘下成熟的辣椒和西红柿;最动人的情话,只是吃完她煮的菜、大口喝完她泡的茶,再称赞鱼煎得很好。一切都这么简单,这么平凡。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2:19
这是他俩一辈子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也是他俩一辈子也说不完的一句话:“我爱你。”这句话内涵十分丰厚,怎么理解也理解不全面,是人间最好听的话之一。
20岁:他说:“我爱你”。她脸“腾”地红了,用手捂住脸,轻声骂了句:“你真坏。”便飞也似的逃离了。
25岁:他说:“我爱你。”她娇羞地埋进他的怀里,捏紧拳头轻捶他的胸膛说:“你真好。”这一年他俩结婚了。
30岁。他说:“我爱你。”她笑嘻嘻地说:“要落实在行动上,得帮我照顾孩子。”
40岁。他说:“我爱你。”她怪怪地看着他:“快快坦白,给哪个女人塞钱送礼了?”
50岁:他说:“我爱你。”她轻轻哼起25年前新婚之夜特地为他而唱的《花好月圆》。
70岁。夕阳下,一张普通的长椅上倚着他和她。他说:“我爱你。”她深情地看着他,笑容溢满了脸上的沟壑。他俩裸露青筋的手,始终牵在一起,不分开。
我爱你,多么好听的一句话!好听得让人心颤抖一辈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2:29
眼泪不是表达爱情的惟一方式,而忠诚是爱情最好的证明.
在那一刹那,他被她吸引住了。用中国话说是一见钟情。
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困惑:他怎么会爱上她?她是个军人的遗孀,长相更是普普通通,还带着两个孩子。而他是一位威名远扬的将军,英俊潇洒。他的副官感慨地说:“世界上最美丽的少女才配得上将军啊!怎么一个色衰妇人就能把他迷住?”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大名鼎鼎的将军会爱上她。她说:“如果你是同情我,那请你走开,我不需要同情。”将军很郑重地向她行了一个军礼,然后拔出腰间的佩枪,让枪口对着自己的脑袋说:“如果我背叛了你,就让我死在自己的枪口下。”
不久,两人结婚了。因为战争,两个人离多聚少。将军对她说:“等我赢得这场战争,我就会每时每刻陪在你身边,守护我们的爱情。”然而,爱情与战争一样残酷。
一天,她在海边散步时,不知道是什么虫子咬了她的脚,她的脚先是钻心般地痛,很快就肿了起来。将军闻讯后,赶到她身边。这时,病毒早已在她全身蔓延,败血症使她病人膏肓。将军变得沉默,紧紧地抱着她。
在她的葬礼上,将军没有眼泪,只是久久地行了一个军礼。这个时候,更多的人怀疑他对妻子的感情。如果他真的爱她,为什么没有一滴眼泪,甚至脸上都没有一丝悲伤的神情呢?
战争结束,他用自己不朽的功勋赢得了一切,荣誉、地位、金钱和世人的敬仰,当然还有无数女性的爱慕之情,但是,将军不为所动。许多关心他的人纷纷为他介绍对象,他都婉言谢绝了。
连英国首相想做他的月下老人都未能如愿。首相劝他:“蒙哥马利将军,你为整个英吉利贡献了一切,整个英吉利都不希望你的后半生是孤独的。”
他严肃地说:“作为一个军人,我永远忠于自己的祖国,作为一个男人,我永远不会背叛爱情。”这一次,首相向他郑重地敬了个军礼。
多年以后,蒙哥马利在自传中提到自己生命中那一段惟一又短暂的爱情,在谈起妻子的去世时,将军写道:“眼泪不是表达爱情的惟一方式,而忠诚是爱情最好的证明。 爱上一个女人就不能再爱上另一个女人,就像我手中的枪,只能有—个准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2:40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对于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还好的是,她的父亲还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姻。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这一别可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满眼满心是泪,泪花中是他在码头上追逐相送的嘶喊:“我等你回来!”她一遍遍在心里回应着:“我一定回来。”
船到泰山脚下,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的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了教书工作。本想等她到东北有了稳妥工作再追随而至的他听到这个消息,只好放弃了北上的计划,等待时机。山水相隔,二人频频鸿雁传书,以慰相思之情。
两年后,随着共和国解放的炮火,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居无定所的行军,加上她的工作几经转换,不久二人便失去了联系。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但她坚信他不会背负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岁月在一点点蚕食着她的青春,她却依然形单影只。面对好心人的牵线搭桥,以及一个又一个追求者,她淡然又坚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对于我的刘郎,我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坟’。”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的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卖钱维持生计,但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但仍旧没有他的丝毫音讯。“文化大革命”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一个小村务农。近在咫尺,却又无音相通。风潮让他们再无力寻找彼此,但牵挂与想念丝毫没有在他们心中褪色。
“断雨残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暮。”历史的车轮辗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苍苍岁月,茫茫人海,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四目相对,泪眼蒙蒙。隔着40年的分别与流变,他未娶,她未嫁。
时间苍白,流变黯淡。
隔着40年的想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他对她郑重地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10年!”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侄女。他叫刘自平。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有人问已经92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奕奕神采。
刹那间,有什么不可阻挡的情感穿透我的心,我愣怔良久,恍然洞明: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在这爱情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清明而纯净。穿越流变的至真、苍白岁月的坚守、黯然风雨的执着……爱情的气质在风雨的打磨和岁月的浸润中,渐渐浸透到我们骨血里,形成一种生命的气息,不为沉浮上下,不为得失深浅,不为离聚明黯,总能够光彩熠熠,并恒久永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2:51
我曾经两次听过廖静文做的报告,一次在初中,一次在高中。两次演讲的内容我记不得了,惟一有印象的是廖静文提到徐悲鸿时哽咽的语调。我那时太小,不理解这种感情。
十几年后的2002年,我又见到了廖静文女士,她的外表让我吃惊。她已年过八旬,但头发依然乌黑浓密,皮肤很好很白,五官仍如她年轻时一样清秀。廖静文穿了一件紫色上衣,我说好看,她有些羞涩:“悲鸿最喜欢紫色,我就常常穿紫色的衣服。”
廖静文的听力很不好,戴着助听器还需要我大声而缓慢地讲话,有时候一句话要重复好几遍。但她的记忆力很好,思路清晰。每一件事都从头讲起,娓娓道来。
1945年底,廖静文和徐悲鸿结婚前,徐悲鸿为了和蒋碧薇解除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答应给蒋碧薇100万元和100幅画,为此徐悲鸿拼命工作,终于积劳成疾。廖静文认为,没有那一段日子的操劳,徐悲鸿后来也不会英年早逝。所以提起蒋碧薇,廖静文那么温婉的一个人也显出了愤怒与不屑。
徐悲鸿去世的时候,廖静文只有30岁,一个年轻的女人独自走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再有新的情感是很正常的事。但我决定不去触及那一部分,出于对廖静文的尊敬,也出于对徐悲鸿的尊敬。但是她主动谈起了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感情经历。当时我只是问她,这一生有没有遗憾。我的意思是,她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徐悲鸿,自己的理想并没有实现,是不是感到遗憾。没想到她说,是有遗憾,而这份遗憾竟是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情感经历。
在一次外出的火车上,廖静文和她的孩子们结识了一个年轻的解放军军官。孩子们很喜欢这个高大英俊的叔叔,而他也对廖静文产生了好感,于是,他和她们一家成了朋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终于鼓足勇气向她表明爱意。廖静文被他的真诚感动,接受了他的感情,但是,她也一再强调,徐悲鸿永远活在她的心中。他表示理解,于是,他们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廖静文对徐悲鸿的思念与日俱增,她感觉对方并没有像承诺的那样,理解并尊重她对悲鸿的感情。在失望中,他们离婚了。
廖静文声音颤抖地说:“我今天很坦率地告诉你,这就是我一生最遗憾的一件事。”
我做过很多采访,无论面对谁、听着什么样的故事,我都能保持平静、客观,而此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如果真的有黄泉,百年之后我和悲鸿能再见面,我要哭着把头靠在他的胸前,向他诉说这五十年来我对他的思念。”
我被这样一份伟大的爱情深深地感动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3:04
那天他跟人吵架,心情极坏,想找个人喝酒,却不知找谁。于是上了本地的一个论坛,加了一个女子的QQ,她的资料里写着她的职业是写手。
他说可不可以陪我喝酒,她当时刚好有几个朋友电话打过来,说一起吃饭,马上就得出去了。她沉默了一会儿,便说,要不你也一起吧,反正都是一般朋友。
于是他来接她,一起赴朋友的约。她跨上他的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心情不好。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投向窗外,看得很远。并没有看他。他沉默了。其实她想说,这种心情我也曾有过,但她没说。然后彼此都没说话。一起去餐馆。
六七个人一起吃喝。她怕他会有生疏感,有意无意地跟他说话,眼神交会的刹那,她有点恍惚,那种默契令她有相识很久的感觉。她的几个朋友也是豪爽之人,一起猜拳,喝酒。看起来倒是很融洽。她有点放松。
餐后,众人散去,他说我们再去哪里坐坐吧。她婉言拒绝。但他并没有听她,把车直接开到了一个茶馆。她无奈,只好进去。
他喜欢铁观音,滤过一次水,然后一口一口地小品。她不喝茶。怕失眠。她理解,点上一根烟,听他谈自己的工作。他搞的是建筑,他说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太忙,只有晚上才有空。若不是早半个小时联系上你,可能你已经出门了,再也无缘碰上。她笑笑,很淡然。对于缘字,她早已经看得很淡,因为她最终得到的都是分离的结局。
他说他早年生活很困难,当过兵。现在喜欢登山,喜欢户外。曾登过浙江最高的山。常常一个人在深山里,看天上的星星。而她只是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但她并没有说。
凌晨一点,她说困了,回去吧。他点了点头,然后他们回到车上。他翻着车窗前的一张地图,边找什么边说,你知道四海山吗?她疑惑地看着他,听过,你不是现在要去吧?他丢下地图,然后开车。
她叫了起来,你开错方向了。没有。我只想让你陪我去四海山。她有点生气,现在几点啊,你是不是疯了。他说我是疯了。
在她的坚持之下,他只得扭回了方向。他说我晚上只能一个人在山上过夜了。他把车开得很慢。比走路还慢。她有点哭笑不得,不用慢得如此夸张吧。他说我只想跟你多呆一会,你不会讨厌我了吧。是很讨厌。那也好,至少对我会有记忆。如此的男人。她叹了口气。他说他后天下午有时间,可不可以请你品茶,上好的茶叶,朋友送的。她说后天的事后天再说吧。终于还是到了门口。她一进去,就关上门,她不能跟认识只几个小时的男人呆一个房间。在生活上,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放得开的女人。
她进了自己的房间,隐隐感觉他还在楼下,但她没理会。然后进卫生间洗漱。手机响起,果然还是那个男人:你在四楼,却看不到外面的星星。她笑,你是不是要我探出脑袋,跟你说ByeBye?她打开了窗,他站在楼下对她笑,她扬了扬手,她清晰地听到了他说了声晚安。然后是车子发动的声音。她关上窗。
夜很静,却不能眠,她发现自己除了回忆着这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事,什么都做不了。她在想,他现在是不是在山里,身上沾着满山的雾气。她在想,爱一个人是不是只需几个小时。
第二天,她没有接到他的电话。第三天,他也没有请她喝茶。她的内心被痛苦的思念所牵扯着。但她却不能冒失地找他。她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是不是有着自己的家,是不是有着自己爱的人。
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思念开始慢慢变淡。她依旧写字,心情郁闷的时候,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只是楼下,再也不会有一个跟她道晚安的男人。
当她快要把这个带给她一天爱情的男人忘掉时,他却出现了,坐在轮椅上,很艰难地朝她前行。
他笑着说,对不起,原谅我后来的失约。那天,我往山上开,雾很大,酒也没完全醒,车子从山上翻了下来……我不能走路了。现在,我可不可以履行自己的承诺,请你喝茶?
她呆呆地看着他,曾经高大的男人,现在只在她的胸部以下。她拼命地点头,想微笑,眼泪却掉了下来。他却说,不要哭,我很开心,真的,如果那天你跟我一起去山上,我会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至少,我没带给你伤害。
她轻轻地推着轮椅,阳光轻轻地拍打在身上,她感觉今天的天气一片晴好。她想有些爱情就是如此不经而遇,刹那的相逢,便可天长地久。
她想,这一次,她不会再让他离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3:19
她是从11岁开始练花样滑冰的,那正是懵懂的年龄。她的搭档大她4岁,是个很英俊的少年,洁白晶莹的冰从此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
她纤细的腰肢常常像柔软的棉柳,时时被他的双手轻轻握住,任意在冰床上做出各种优美的舞蹈动作。
他们或相拥前滑后滑,或跳跃,身影经过的地方,飞扬起一片被锋利的冰刀刺裂的冰碴,划出各种各样的弧线。她习惯了在他的双手有力的握举中度过艰苦的每一天。零下的温度,教练的斥责,超负荷的训练,都让她觉得苦不堪言。心,就如几厘米厚的冰一样,凉得痛彻心扉。
他一样勤奋地训练,只是很少说话,总是默默地为她系好冰鞋上的鞋带,把她的衣服叠好,收拾她丢落在椅子上的物品。在间或休息的时候,他就拿着一块洁白的纸巾,轻轻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她的心,在他细心的呵护下,就如结实的冰遇到强光的照射,逐渐地融化了。她喜欢上了滑冰,越来越用心,和他很默契地做着各种动作。
那天是他们第一次参加比赛。他和她都穿上了演出的服装。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露膝短裙,裙子上绣着月白色的蝴蝶,挥舞的长袖灯笼似的带着两只丝质的蝴蝶飘舞;他穿着同色的长袖上衣,黑色的宽松裤子,裤子下摆也有着一样的蝴蝶。她高贵优雅的气质与他沉静自若的神态,一上场就赢得了无数掌声。
音乐响起,他们开始牵手滑行。这是一段极柔和的音乐,如海底美丽的珊瑚礁,随海浪涌来涌去。她的纱裙随风飞扬,他们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动作配合得天衣无缝。那份缠绵与厮磨有时像彩蝶绕树,有时像青藤盘绕。
她紫色的裙飘在他身上,他们的身影如飞起的冰碴那样圣洁飘逸,又如春天的细雨般轻柔舒缓,柔美的动作恰如情人的窃窃私语。他们在如雷般的掌声中结束了表演。他们逐渐成了别人关注的焦点,她就有点像公主一样的飘然起来。
日子如水而过。在以后多年参加的各种比赛中,他们总是失利,眼看花环近在咫尺,可又在患得患失中与成功擦肩而过。女孩已经到了快退役的年龄。她开始醒悟,她内疚因为自己的失误连累男孩的失败。
那天她有了创意,要以蝴蝶为主体做一套高难度的舞蹈。她夜以继日的练舞,腿上脚上有着数不清的伤痕。男孩为女孩的精神所感动,也很想他们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女孩总是把握不好蝴蝶伤心欲绝的神情,她一直被幸福的光环笼罩着。她每次都要独处很久,静静地聆听感受那悲切的音乐,才能调整好情绪,把自己完全融入进去。有一天,她终于顺畅地完成了那套动作,男孩的眼睛里是不言而喻的惊喜。她想等比赛完了就告诉他,其实这都是为了他,还有,他们的爱情。就在比赛临近的日子,他晕倒在冰上。他被确诊为骨癌。
他推迟了急需的手术时间,瞒着她,决定参加完比赛再说。女孩真的以为是他的疲惫造成的眩晕,很内疚地帮他擦拭着脸上的汗水。终于等到了比赛的时间。体育馆里人群涌动。他们手挽手进入赛场。音乐响起,女孩竟一下找准了感觉。她在男孩身边滑行,跳跃,神情凄迷。把蝴蝶分离的缠绵与哀伤,化入舞中,在冰上驰骋。男孩挥汗如雨。他忍着剧烈的疼痛配合着女孩,他突然觉得比赛的时间极短,盼望着延长一点,再长一点。他的泪水洒落在她高高盘起的发髻,她也泪眼蒙眬地诠释蝴蝶的悲痛。
他们终于成功了,领奖台上,男孩不知去了哪里,只有女孩眼睛迷离地遥望四周。男孩在留给女孩的信中说他厌倦了这种生活,他要去远方寻找他的最爱。女孩的心,就痛起来。
以后的日子,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舞蹈,袖子上带着逼真的蝴蝶,在冰床上旋转。飞滑飘起的风,如蝴蝶轻轻的飞跃。她如一只悲伤欲绝的蝴蝶独自为爱情绝唱。女孩的每次比赛,看台上总有一个最忠实的观众,他已经没有了双腿,用手紧握着拐杖,在一个最黑暗的角落,泪流满面的看女孩独舞。他们曾经梦幻中的圆圈已经残缺,就如蝴蝶折翅的翅膀,注定再画不成一个圆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3:31
早上,阿尔琼像往常一样被收音机定时的7点新闻闹醒。他摸着旁边空空的枕头,才想起妻子出差了。
玛洛比此刻正在奥兰多,她早就起来了,但她怕打扰丈夫阿尔琼休息,一直等到7点才拨通家里的电话,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结婚27年了,她从未忘记过。不能与丈夫一起庆贺他的生日,她感到很遗憾。好在今天晚上她就可以回家了。
电话响了,阿尔琼拿起听筒。“祝你生日快乐!”电话另一端唱道。“谢谢你,亲爱的。你还好吗?你什么时间回来?”所有的话都一下涌到阿尔琼的嘴边。
“我一切都好。我乘坐的航班晚上7点28分到菲尼克斯,所以我八点半就可以到家了。记着给药店打电话给你送药,你的药明天就该吃完了。还有,请到洗衣店把我们干洗的衣服取回来。寿星先生,回家后,我与你一起到外面吃晚饭。”
“啊,太好了,”他说,“我一直想去昌德尔大街上新开的巴西餐馆品尝一下那里饭菜的味道呢,那我们今天就去。”他们又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才挂断电话。
玛洛比最后还提醒他别忘了按时吃药,因为她仍然认为他什么都不能自理。今天是阿尔琼的53岁生日,他心想,退休以后,他和玛洛比就可以一起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了——旅游、写书。玛洛比一直想回到印度待上一年半载。
他起床、刷牙,开始了新的一天。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后就把药服了,他的心脏随时都会出问题。医生说他需要做心脏移植手术,而且越早越好。他已经在全国心脏移植登记名录上等待了两年。他的病情属于二类,所以可以待在家里,但他每天都随身带着呼机,因为很快就该轮到他得到新的心脏了。很久以前,在一个要好的朋友因肾脏衰竭而死亡后,他和玛洛比就签约死后将器官捐献出来。
就在他要出门时,女儿希卡来电话祝他生日快乐。她现正在旧金山的大学学医,她是他的骄傲。上午的出行很顺利,或许是心情好的缘故——毕竟今天是他的生日。下午,医院的一名护士来电话,说他们得到一个好消息——有心脏了,今天晚上就可以做移植手术。终于等到心脏了,他异常兴奋。护士告诉他,心脏正在送来的路上,他必须到医院办理入住手续。他赶紧给妻子打电话,可她的手机关机,可能正在回家的路上。于是他给她留了一条短信:“玛洛比,你一定不会相信,我得到了最好的生日礼物。医院说他们为我找到了一个心脏,并马上要做移植手术。晚上吃饭的事只好取消了,我们以后再吃。医院见。”
然后,阿尔琼又给他最要好的朋友沙姆打了个电话,沙姆坚持放下工作陪阿尔琼去医院。阿尔琼住进医院之后,医院就为他开始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现在就等着心脏送到后就进手术室了。得知阿尔琼要做心脏移植手术的消息之后,其他好几个朋友也都急忙赶到医院。沙姆也已去机场接玛洛比了。女儿明天上午就到。晚上7点45分,护士来说,心脏已经到了,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
手术很成功。真是奇迹,他的身体对新心脏没有任何排斥。阿尔琼慢慢开始从手术的麻醉中醒过来。他睁开眼,感到嘴很干。
护士走到他跟前,问他需要什么。“水和我的妻子。”他艰难地用嘶哑的声音说。护士给他拿来一些冰沙,并把沙姆叫来。他用质问的眼光看着沙姆:“玛洛比在哪里?”“她很快就到,你现在应该好好休息。医生说手术很成功。祝贺你!”沙姆说。
两个星期后,阿尔琼回到家里。他的心脏手术恢复得很好,但他却闷闷不乐。家里没有玛洛比,显得很空。玛洛比再也没有回来,实际上,她已经部分回来。就在玛洛比回家去机场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一辆快速行驶的小轿车迎面与她相撞,她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已经无法抢救。她的大脑彻底受损。医院从她的驾驶执照上得知,她是器官捐献者。于是,他们把她的器官留了下来。阿尔琼正好是等待移植心脏名单的下一个——死者的血型等情况正好与他相匹配。所以,心脏便给阿尔琼送来。
得知这一切,阿尔琼悲痛欲绝。他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想起了30年前他们在加尔各答大学读书的时光。他们刚开始恋爱,就赶上他的生日。
她问他:“生日想要什么?"
“我想要你的心。”他回答。
他还记得玛洛比在听到这句话时,羞怯地低着头笑的样子。她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
想到这里,眼泪不由自主地从他眼里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