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6:35

(一)
  
  我喜欢幻想,喜欢不切实际的东西,正如我喜欢郁金香,不喜欢红玫瑰,虽然我家楼下就种了一排红玫瑰,而我从没见过真正的郁金香;正如我喜欢足球,远远胜于篮球,虽然我勉强会打篮球而根本不会踢足球。
  其实我喜欢的应该是踢足球的男生。篮球boy程枫是风一样的男生,四处飘荡,很帅,很有女生缘,可我对他没感觉。足球boy于杨是鱼一样的男生,独来独往,很酷,从来不多说话,我却很欣赏他。
  他们两个就好像是我生命中的红玫瑰和郁金香。
  我的篮球是程枫教的,但我老喜欢打击他说程枫你真臭,一个球都没进。程枫气得脸都青了:喂,给一点面子好不好?我说程枫你没面子吗,用得着我给?程枫失语,怔怔地看我。我微笑着转身,穿过满目嫉妒与惊讶的漂亮女生的墙,安静地走开。
  程枫没来追我,我知道他不会的,那么多美眉,他应付都应付不来呢。
  我漫无目的地绕着校园,欣赏着花草树木和躲在花草树木间的浪漫。可是到足球场的时候,我就走不动了,有个很酷的男生一个人在踢足球,是于杨。
  一个人打篮球的男生很多,程枫也常常一个人打篮球。暮色里,女孩子们绕着篮球场散步,看篮球蹦蹦跳跳,看独自打篮球的男生在晶晶亮的汗水中演绎力与美的完美结合。而通常程枫独自打球的场地更能吸引许多夸张的尖叫声和流光溢彩的眼眸。
  可是一个人踢足球的我想就只有于杨了,好像很不可思议。他总是一脚把球踹得老远,又不惜千辛万苦奔过去,再踹,偶尔莫名其妙地摔得仰面朝天。我暗笑他真傻。
  其实看一个人踢足球的观众才最傻。
  
  (二)
  
  是我先让程枫教我打篮球的。才进高中那会,校园里女子篮球当红。我和死党小美不知天高地厚地去找邻班“校草级”大帅哥程枫拜师学艺,后来糊里糊涂的程枫就说喜欢我了。
  我们算不算交往,我不知道。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听CD,一起在月光下散步。情人节他送的巧克力我嘻嘻哈哈咬得干干净净,只有玫瑰花我忘了养在清水里,很快就蔫了,扔了。也该他倒霉,不知道我只喜欢郁金香吗?
  可是有一天小美说我们不算,你连手都没让他碰过对吧?你甚至从没喜欢过他。小美那么咄咄逼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算什么?小美突然就哭了,泪水里挣扎着她的心痛和我的惶恐:汪小萱你太虚荣了,你根本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死抓着不放?你只是为了炫耀自己,根本不顾别人的伤痛……
  我愣住了,我真想冲上去甩小美一记耳光,可是我不由自主地一步步往后退,退,退到死党变成死敌。
  最后,这记耳光响在了程枫脸上。当他把小美两年里写给他的信全部带到篮球场上,告诉别人他喜欢的人是我而不是小美的时候。这记耳光也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但在耳光响过之后,我后悔了。汪小萱你在干什么,抢篮球么?你的不经意,却让自己最好的朋友朝思暮想的篮球旁落,而这个篮球,从来就不忠于它的主人,它从一个人的手中传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却还在暗自偷笑,看那么多人为它争得不可开交。
  只是,我有什么权利指责篮球之错呢?
  程枫捂着脸,怔怔地看我,篮球从他手里滑落,沿着暮色一路滚去,消失在一片脆弱的沉默里。我瞪大眼睛,任怒火从里到外燃烧,又闭上眼睛,全身冷得发抖。
  突然,从足球场传来很大的响声,我依稀看见紧锁眉头的于杨在和他心爱的足球一起跳跃,刚刚升起的银色月光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哗啦哗啦流淌着。
  我突然想离开了,我不想再伤害程枫,但我想我已经真真切切地伤害了他。我也不想陪他站到天亮,因为他不是于杨,不是深沉的郁金香,他不过是一朵艳俗的玫瑰。
  
  (三)
  
  我想说的是,我不漂亮,不可爱,也不兰心蕙质,你选择我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我想说的是,我们单独在一起很快乐,因为我当你是好友,可在你自私的喜欢中,我忍不住想逃。
  我想说的是,其实和你打篮球的时候我的心在随着另一只足球奔跑,我的心同那个鱼一样的男孩全身心融入了绿茵场,他的笑容有多纯多灿烂。
  然而,我不敢开口,我怕我的嘴唇轻轻翕合,声音便会割裂温润的月光。
  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吗?程枫幽幽地问我。我看着他的侧脸,反而开始平静下来,我知道这句话他迟早是要问的。
  我说我不知道。
  程枫真的疯了,他抓住我的肩膀歇斯底里大叫起来:难道汪小萱这么久以来的笑容都是假的?
  我抬眼看程枫,看这个阳光般陪我快乐陪我痛苦的男生,这个把我捧在王座上,让我被人羡慕被人妒忌的男生。
  可我发现我无法面对他,我只能选择逃,逃得远远的。
  一个星期之后,我却看见小美牵着于杨的手在校园里招摇。
  小美挑衅的眼神里零星闪着痛苦,于杨清澈的眸子里浮动着丝丝不安,程枫跌跌撞撞若有所失地走,我则不得不慌慌张张地跑。
  小美漠然地看着我;于杨无语遥遥凝视球场;程枫把球狠命往玻璃窗投;我混在人群里偷窥所有的泪水和笑容,掩饰所有的笑容和泪水。
  这样的故事会不会有结局?我想我真的该逃了,逃个干干脆脆不露痕迹,那样也许会留下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四)
  
  我一放学就躲到图书馆里,在那里耗上半天时间,我希望我可以逃得了程枫逃得了于杨和小美。
  真好,在图书馆里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沉浸在小说跌宕的情节中,我总是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梧桐,细碎的阳光穿过梧桐叶,摇曳在我面前的书桌上,这样的光景很不错,至少,我很平静。
  我开始注意到一个斯文的男生,戴着宽帽檐的帽子,大大的眼镜,总是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有时候我来晚了,他就会放一本书在他对面帮我占位置,我向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他也只是嘴角微微地翘起,又继续看书。有时候他间或出去买七喜汽水,顺便也帮我带上一瓶,我也不客气地接过。而当我看那些悲情文字弄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时候,他总能适时地递过来一张洁白的面巾纸,让我无比的温暖。
  这个男生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洒在我冰凉的手心里,暖融融的。
  那天在图书馆,隔着重重的书柜,我远远地就看到于杨和小美手牵着手来借书,我四处躲藏,最终无处可逃,一头撞进一个人宽阔的怀里,把对方的眼镜都撞掉了,我是认得这个大大的黑框眼镜的,是那个一直坐在我对面的男生的!我手忙脚乱地把眼镜拾起来,慌乱地抬起头,我看到的却是程枫微笑的眼!他正一脸坏笑地看我:不至于这样吧。
  我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狠狠把眼镜摔到他怀里,转身离去。
  如此小的一个学校,我竟然无处可逃!我不再去图书馆,只躲在寝室里听收音机。
  突然一个晚上,收音机里有一个男生在娓娓讲述一个关于郁金香的动人故事。他把她喜欢的女孩比喻为郁金香,在那个偷偷喜欢女孩的春天,他买了一株郁金香种在阳台上,每天看着花儿一天天抽出新的叶子,他的心里就有小小的希望在悄悄膨胀,他相信总有一天郁金香会开出美丽的花来,而到了那一天,他就说出心中的秘密。
  终于,情人节的前一天,郁金香的花苞像个小小的火炬一样擎了起来,他说不出有多欢喜,终于鼓起勇气要把花儿送给女孩,告诉女孩自己有多喜欢她。可是那天夜里下了一整夜的雨,把郁金香小小的花苞给打折了,没有办法,他只好像别的男生一样送了女孩鲜艳的玫瑰……
  很多听众都很关心故事的发展,他叹叹气:没什么发展,她喜欢的人不是我。
  我关了收音机,叹叹气:可惜这样痴情的男生已经不多了,于杨,如果是你,你会为我种下美丽的郁金香吗。
  
  (五)
  
  一个月之后,有一个广告公司要来我们学校为一辑球鞋电视广告挑选演员,整个校园一下子沸腾起来了。那可是一个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啊,最重要的是——剧组在学校挑选的十个候选人名单里,有于杨,也有程枫和小美,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我暗暗下决心,这一次我绝对不能输,为了于杨,我一定不能输给小美。

  在十名候选人当中,最后只决出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担当男女主角,而经过层层筛选,最后竟戏剧性地剩下了我们四个。
  最后的角逐是赛跑,因为广告中的男女主角不仅青春阳光,而且还是运动健将,里面有一段戏是他们在原野上快乐地奔跑。
  发令枪声响起来,我这个一向不喜欢跑步的女生却发了疯一般的向前冲,因为我知道,我绝不能输给小美,输了这一次,我就全盘皆输,我就永远失去于杨了。
  不知道哪来的力量让我像一支离弦之箭向终点冲去,还差一步、两步,终于,我先小美一步冲刺了,是的,我终于赢了!
  我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我看到于杨正手捧一盆美丽的郁金香向我走过来,于杨,真的是于杨,真的是那个梦里千百次送我郁金香的于杨!
  我仰起头来骄傲地接过那盆我梦寐以求的美丽花朵,就好像接过一个属于我的瑰丽梦想。我想我真的可以扬眉吐气了,我终于可以和于杨并肩站在一起,接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我终于等到了魂牵梦萦的郁金香。
  我对于杨说:你赶快去准备一下吧,马上就是你和程枫的比赛了。
  于杨淡淡地说:不用了,程枫已经退出比赛。
  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不知道,但是他让我把这盆郁金香送给你。
  你是说,郁金香是程枫种的?
  是的。
  程枫……我抱着郁金香狂奔起来。
  可是哪里有程枫的影子?
  我呆呆地站在风中,我一直以为程枫是一株艳俗的红玫瑰,没想到他早已为我种下深爱的郁金香,默默地关心着我,注视着我。而我一直以为于杨是我生命中的郁金香,他却只是那株鲜艳的红玫瑰,给了我很多很多幻想,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它却以最锋利的刺让我所有瑰丽的梦想一一破灭。
  我退出了广告片的拍摄,女主角换了人,但不是小美,听说她转学了。
  我去了小美的宿舍,她的舍友告诉我小美只带走了简单的一些行李,把大部分物品都分给了舍友。
  我坐在小美的床上,突然看到床头有一只精致的纸盒,我不由自主地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大沓荣誉证书,最上面那张,赫然就是某市女子短跑冠军的奖状!我看得一脸的泪,原来,小美是故意输给我的。她以为这样就可以成全我,却不知道在我退出广告片的拍摄之后,于杨也退出了。
  后来听说,于杨放了假就去小美所在的城市寻找小美,手里是一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那个暑假的一天,我一手抱着郁金香,一手牵程枫的手微笑着走过街头,在街头的大屏幕投影里,我们看到了两个月前我们放弃掉的广告片已经播映了。在广袤的原野里,帅气的男生和美丽的女生快乐地跑啊追啊,男生女生的面孔在我面前不断幻化着程枫和我、于杨和小美、红玫瑰和郁金香……
  终于明白,原来,爱对于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没有人爱你,而是,当你彷徨难过的时候,爱已经在你身后,请你记得转过身来,爱与你其实只相差一转身的距离。
  在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中,我们迅速长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6:49

这些字实质上组成的是一篇不算规则的传记,我用它来纪念我即将过去的16岁与2006年。在此冗长的过程中,我左手冰凉,右手温暖;左手攥着自己,右手握着亲爱的人们。
  在睡梦里看见奇异的景象。用青翠竹子支起的花架上,爬满藤萝。浅紫色的花朵次第开放。我仰望,感恩而且谦卑,像面对一尊佛像,神圣虔诚。佛祖说,这是信仰。枝蔓上结有稀少的荚果,表面附着绒毛。密密麻麻的椭圆叶子间,阳光掉落,映出零碎的身影。冬天了,太阳已远离。传说中的夸父应该依然在大跨步追着太阳神车吧,漂亮的梅花鹿拉着华丽的马车急速奔跑。二者始终差离。他们路过高耸的楼厦和荒芜的沙丘,路过潮湿的沼泽与静谧的村庄,穿过茂密的森林,透明的空气以及柔软的尘埃,在地平面处凝成亘古的油画。色彩饱满,像熟透了的果实。那里有咸涩,有甜蜜,因此分化出了朝阳与夕落,托出斜斜的时光的痕迹。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往复循环,十七年已过。
  那些生命中的故事豁然明朗起来,华丽的舞会散场,气氛微微清凉。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不要晚睡,对身体不好。严禁在网吧通宵上网。不要吃过多的冰淇淋,会胃疼。不要用冷水洗头发。洗完后要记得用吹风机吹到半干然后任它自然风干。不准吃安定。要按时吃早饭。要听话。呵,这么多的要与不要。
  15岁的时候收到霍凉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约莫一米高的毛茸茸的狗熊。纯天蓝色,唯有耳朵处是一片洁白。
  我欣喜地叫出声来。当时有雪,雪花安静地落下。霍凉站在我面前微笑,宛若天神。他脸颊的纹路,嘴角扬起的弧度,至今依然能够细细数来。他喜欢抚摸我未蓄起的头发,会买许许多多好吃的给我。而我读不懂这种迁就式的宠溺,一次次任性地将其提前透支。
  2005年秋,并不熟稔的亲戚到家里走动,母亲在陌生弟弟的哭闹之后无奈将狗熊送出。住校的我回家后得知,缩在墙角哭泣。那只狗熊是份怎样雍容奢侈的礼物,它在我与霍凉分离之后显得弥足珍贵。后来,看到母亲的愧疚与无措,终不忍心,便不再提起。而在与他相识六年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东西已然不在。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总会有人出来帮助你消灭掉它的残痕。一场雪融化了,可以再下一场雪,而需要记得的,仅仅是大片的空白。
  是在12月初回的家,昔日的同学送来一封信。信封已经残破不堪,四周均有油星溅上,地址也模糊了,只有我的名字隐约可见。看了看邮戳,是2004年9月份的,距今两年有余。自西安至郑州。我把信封展平,夹在厚厚的图书中间,没有拆开来看。信是霍凉写来的,短短的两年中,我在三所中学之间辗转念书。而这封信,迟到了两年。它经过太多人手掌的触摸,带有陌生的气息,若来自荒古的化石。至于他写了些什么,要表达的诉说的叙述的,全部被时间湮灭了,无须重温。
  在偶然的时间里想念霍凉,为之流泪。冬季的风凛冽,划破脸颊。这是一道不属于任何经纬的线条,它存在所需要的唯一诠释是记忆,仅此而已。
  莫邪在地下枯萎了,天已亮了,明媚即将到达那片纯净的冰雪世界。整理东西时,数了数莫莫写来的厚实的信,六封。用手指摩挲,牛皮纸信封光滑,有幸福的清凉感。这个在远方记挂我的男子,总喜欢说,我的洛洛。简单的四个字却给予了我莫大的归属感。他以静默的姿势进入,并横亘在这消逝了的时间中,是一根卡在咽喉里的鱼刺,每一次咽动都会疼痛彻骨。但也因此知道,我们彼此的温暖。桌上放有气味悠长的陈醋,希望用化学反应来处理掉这一障碍,然而,我拒绝。
  莫莫在一封信的结尾写道:我的洛洛,我想要告诉你,无论生亡与否,苍老与否,在我心里,都将承纳着你痛或快乐的居所,你要记得我,我在,而且永远。
  事实上我并不相信“永远”的存在,但在这柏拉图式的精神慰藉面前,还是选择接受。我一直在吞咽着他们的赐予,并一丁点一丁点地逐渐消化,让它像蜗牛般爬过,在生命中留下湿润的痕迹。
  回忆仿佛是一场二十年代的电影,经过太多次回放显得光线黯淡,人影也模糊了。只有那些咸涩的泪水在皮肤上麻药般轻轻疼过,酸楚的雾气残花。我找遍世界,却唯独忘记转身,而在身后的一隅之地中,恰巧站立着,我最亲爱的人。坐在时间的摩天轮上回看,幼稚的情景,单调的黑白变得过分奢侈。而这一切的一切,是盛大光环下的花好月圆。
  有一个游戏,步骤一:在纸上写下对你重要的十个人的名字;二:如果必须杀掉其中一个,请划掉次重要的人的名字;三:再划掉一个;四:依次划去,直到剩下最后一人。
  莫莫说,这是个残酷的游戏,在做的时候,心里如同碾过千军万马。做过之后就会发现,原来某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原本想象的那么重要。而这个思量的过程,竟这般疼痛。
  我写下十个人的名字,其中有自己,霍凉,昕。第一个死去的人是我。在客观上说,是违背了游戏规则的,我固执地写下这样的答案。游戏毕竟是游戏,无论开始与结束都是与事物的本质无关。它是可有可无的。
  傍晚时看悲情小说,莫名地难过。打电话给水,他说,如果你将来去流浪了,没有钱的时候要记得打电话给我。在当时,是想了许多话要说的,突然觉得过分矫情,最终未讲出口,只是说,好。
  未来不可预测,或许手机号码换掉,到了落难时才发现拨了一遍又一遍的号码也不过是个空号。或者时光太长,我们相互遗忘,再也来不及重新相识,也或许再见都不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封存在彼此记忆里的闭合了的花。但在那一霎,我着实感动着。
  我孜孜不倦地回忆那些陈年往事,像经历一场浩劫,而我记得灾难。
  十七年的累积,是从遥远的庞贝带回的一把厚重的火山灰,在其中细小带有空洞的颗粒中,可以看到身穿中世纪骑士服装的男子站在古老的城堡之上,衣袍猎猎。那穿越无数时光隧道出现的场景,间隔了这么些年,依然清晰。那闪闪发光的岁月。
  2006年底,有大片大片纠缠的紫藤开放,在薄暮天光背后,隐身为精灵,永恒地微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7:02

【周家年】军训的时候,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林小白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女孩。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面容,长发束了个马尾,给人一种清新、雅然的感觉。
  教官喊向右看齐时,我心神一恍,结果把头扭向了左边。然后,我一下子看见了几乎贴到眼前的林小白,林小白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慌忙把头转过去。心里犹如有一面鼓在擂个不停。
  中场休息时,我和陈良去买冷饮。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林小白。林小白拿了一瓶可乐,看见我,笑了笑。我一下子呆在那儿,心里有些东西像水一样迅速化开,然后,荡漾在整个心房里。
  九月的盛夏,每个人都在抱怨军训的苦累,我却精神抖擞。我想要是天天军训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天天和林小白站在一起了。
  青春的第一个路口,林小白是我渴望同行的人。
  【林小白】下晚自习时,陈良在回宿舍的路上拦住我说:林小白,我有话要对你说。我一愣,刚想说什么。周家年忽然从后面跑过来,拉住了陈良,他笑着对我说:没事,没事。然后,拉着陈良走了。隐隐约约,我听见陈良向周家年喊道: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我低着头,快步走了回去。
  我知道周家年喜欢我。第一次见到周家年,是在刚来学校报到时,他排在我的前面。周家年不像其他男孩一样,大声地谈论着刚到大学的新奇。他安静地站在我的前面。签完名,他转过身看着我笑了笑,笑容安和,像一池静谧的湖水,没有一丝波澜。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周家年我总是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解决。周家年的安和,让我不忍说任何伤害的话。是不是每一个故事开始的前奏都是这样让人辗转反侧呢?
  我和周家年会有故事吗?
  【周家年】我想林小白应该知道我喜欢她了。陈良对我说喜欢她,就告诉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见林小白,我所有的勇气都不知所终,只是傻傻地对着她笑。林小白每次看见我都是不温不火的,没有一丝冷淡,也没有一丝热情。
  学校在礼堂举行迎新生联欢会。礼堂里到处都是人。
  我占了两个人的位子,不时有人走到我跟前问,然后我礼貌地说:对不起,这个位子有人了。
  林小白进来时,联欢会已经快开始了。我向她招招手,她顿了顿,然后走了过来。我的心里一片欣喜。林小白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头发用一根白色的丝带束着,清秀脱俗,像一个美丽的仙子。
  苏穆出来时,周边的女生有的在尖叫。刚到学校,便听大二的师哥说过苏穆是全校男生的劲敌。苏穆不但人长得帅,并且是校乐队的主唱,全校很多女孩子喜欢他。
  我忽然想林小白会不会喜欢苏穆呢?舞台上的苏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优秀。干净的眼风,细薄的嘴唇如同水墨画中的清秀男子,让人忍不住欢喜。
  苏穆开始唱歌时,我看见林小白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台上,右手紧紧地握着,身体随着苏穆的声线起伏波动。我的心里忽然像被什么敲了一下,嗡嗡沉沉的,一下子找不到方向。
  联欢会结束了,我和林小白依然没有动。台上一帮女生围着苏穆在签名。礼堂里已经快没有人了。我看了看林小白,然后站起来走到台上喊道:苏穆。
  苏穆抬头看了看我。
  我咬着字说:我叫周家年,我不喜欢你,可是,我的朋友林小白喜欢你,你能给她签个名吗?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到了台下坐着的林小白身上。苏穆笑笑说:可以啊!
  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它们一字一字地在我眼前渲染,然后再一字一字地沉沦。
  【林小白】苏穆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一瞬间,我像一个跌进深渊的人一样,忘记了一切。只是随着苏穆的每一个动作下坠。一直到联欢会结束,眼前还是苏穆轻言浅笑的样子。
  我不知道该对周家年说些什么。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没说话。快到女生宿舍时,周家年把那个签着苏穆名字的笔记本递给我说:苏穆唱歌很好听。我没有说话,转身走了。上楼拐弯时,我看见周家年还站在那里。我的心里忽然像有一团乱麻,怎么理也理不清。
  再次见到苏穆,是在等级考试临近时。那天,在操场上我看见苏穆在打球。操场上人很少,苏穆和两个男生一起打球。夕阳淡淡地铺在整个操场上,金黄金黄的。
  苏穆经过我身旁时,忽然说:我记得你,你叫林小白。
  我慌乱无措地站起身,苏穆又说:我能请你喝杯东西吗?我看见苏穆漂亮的眼睛里,有些东西柔软得让我心碎。
  苏穆带我来到了学校外面的一家冷饮店。苏穆坐在对面,看着我说:那天,那个男孩是你同学吧!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啜饮着橙汁。
  走出冷饮店时,天已经黑了,街上灯火通明。苏穆把衣服披到我身上,然后把我拥进了怀里,像一道阳光一下子铺了进来,把我整个淹没。苏穆说:小白,那天以后,我一直记得你,有些东西瞬间就来了,我无法抵挡。
  是不是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一些伤害和欢喜在一起并结呢?
  【周家年】在操场上我看见林小白和苏穆在一起,他们牵着手,亲密无间。我心里忽然一阵辛酸,也许,像林小白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也只有苏穆那样的男生才配得上吧!他们在一起是那样的般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那天下午踢足球,我拼命地踢,脚都踢肿了,可是一点都不觉得疼。回到宿舍我一个人蜷缩在床上。陈良进来说:天下又不是就只有一个林小白是女人,何必非要让自己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我没有说话,眼泪沾湿了被子。我第一次知道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是什么样的滋味,那是一种疼,生生地抽离身体的疼。
  也许,有些故事注定无法开始,所以一切停了下来。
  日子依然继续,除了有时候对林小白过分的思念,我的世界水波不兴。
  2003年,我升入大三,宿舍的人也都开始恋爱。陈良也谈了个朋友,是经济系的一个女孩。清清秀秀的,我想他们一定会很幸福的。两个相爱的人能走在一起是多不容易啊!
  九月,海报上写,校乐队在礼堂举行告别演唱会。我定定地看着海报,忽然想起刚入学时那一次迎新生联欢会。林小白就是在那一次爱上苏穆的。
  【林小白】和苏穆恋爱已经两年了。两年来,听他唱歌,不管是在台上还是在台下。我总会想起第一次苏穆出现在我眼里的情景。偌大的礼堂里,精致的琉璃吊灯金碧辉煌,他就像一个耀眼的明星,享受着台下众人瞩目的目光。我相信我就是在那一瞬间被他感动的。
  两年来,在校园里很少再见到周家年。有时候见了,他却躲开我。我一直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有一次,我问他们班的陈良。陈良瞪了我一眼说:你还觉得伤他不够重吗。我听后,心里很难过。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
  已经是九月了,苏穆马上就要毕业了。我知道苏穆想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因为那里有一家唱片公司很欣赏他。
  我害怕苏穆离开我,我只想平平淡淡的。大红大紫的人生,我觉得太累。苏穆抱着我说我不会离开你的。
  在校乐队的告别演唱会上,我见到了周家年。他眼神忧郁,脸庞比以前稍显清瘦。看见我,他笑了笑。我忽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所幸,演唱会开始了。
  苏穆在台上说: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我忽然就很想对周家年说声对不起。
  散场时,周家年走得很快。一晃身,已经融进了人群中。我的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周家年连对他说抱歉的机会都不给我。
  【周家年】我想林小白当初的选择是对的。谁不希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啊!两年来,我的日子泛白如水,看似平淡无奇,其实每天我都陷在对林小白的思念中。林小白不知道,两年来我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的原因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我更害怕她为难。于是,我选择远远躲开。
  在校乐队的告别会上,我还是见到了林小白。一样的地方,一样的人,只是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真的是一别经年。
   
  从林小白眼里,我看到很多东西。我知道我们会面对很多选择,有时候,我们能成全别人却无法成全自己。
  整个告别会我一直在想着以前。苏穆说他们在这里经历了大半个青春。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报到时,林小白排在我的后面。那个时候,多像一个美丽故事的开始啊!
  【林小白】我跑到站台上时,看见苏穆转身告别月台的背影。
  苏穆从来没有告诉我他已经和那家唱片公司签约的事情。我一直都相信苏穆对我的爱是真诚的。我和苏穆会一直走下去的。一直到校乐队里的顾年告诉我苏穆今天准备离去,然后,我拼命地跑向车站。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周家年】陈良说:周家年,苏穆离开了林小白。
  他们分手了。
  我一下子呆住了,我忽然很想知道林小白现在在哪儿。她一定很伤心,因为喜欢的人离开自己的那种苦,我知道。
  窗外下着夏末的最后一场雨。我在阶梯教室找到了林小白,她蜷缩在那里,像一只迷路的小猫。她抬眼看着我,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对立着。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珠旁若无人地打在窗棂上。林小白忽然抱着我哭了起来。
  那一晚,是我和林小白唯一在一起的一个晚上。林小白哭了很长时间,最后睡着了。我不知道雨是什么时候停的,等我醒来后,林小白已经走了。
  以后,我没有再见到过林小白。也许,我和林小白的缘分只有这些。
  2004年7月,我毕业离校。青春散场。离开的那一瞬间,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军训时,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那个时候,林小白是我心里最大的秘密。
  【林小白】我终于成全了别人。
  那个夏雨滂沱的晚上,我看见周家年在我面前安和地睡着,像个孩子一样。我静静地看着这个整整爱了我三年的男子,心里感慨万千。
  我离开了学校,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想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如同苏穆那天说的话,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
  我去了一家电台做DJ,每天晚上在星星发光的时候和听众交流。听着很多人的爱情故事,然后说自己的感受,大声地笑,小声地哭。每天行色匆匆地奔波在陌生的街头,没有人问我过得好不好。
  2006年,我和同事去参加一个新片发布会。新人是一家知名唱片公司极力推荐的。镁光灯下,歌手笑容灿烂。
  是的,他本来就应该属于镁光灯下,耀眼舞台上的。
  我一个人走了出去,跟过来的同事问我怎么了,我摇头不语。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
  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苏穆坚定地说:对不起,小白,唱歌是我的梦想。我找不到放弃的理由。然后,他决绝地走进拥挤的车厢。
  我一个人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拥有的东西是自己的,可是有一天失去了,才知道失去是那样的铭心刻骨。
  那晚,我讲了一个爱情故事,里面有苏穆的名字,还有周家年的名字。虽然他们都已经渐行渐远在各自的生活中。可我在星光灿烂的夜里,用最真实的感情将它讲了出来,纪念我的青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7:15

十二岁那年读初一,我开始习惯妈妈频频地坐火车去“监视”爸爸。她一走就是一个月,有时候甚至更长,长得我几乎想不起来她是什么模样。回来的时候如果有爸爸,她会笑成一朵花;否则就与刚去的时候一样,铁青着脸,有点像萝卜皮,辛辣又冷硬,剥到最内里也是一样的味道。不过对于我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喜欢妈妈将一大串钥匙交到我手中时候的感觉,听着那种稀里哗啦的脆响声,我的心,就像一条鱼儿,从尘土飞扬的陆地,回到新鲜凉爽的水里,欢快地想要飞。
  所以当我读了高一的时候,妈妈要我住校,我死活不肯。但最后不想让她的皱纹再多上几条,勉强同意了。等她一走,我照例带了大串的钥匙回家住;有了兴趣会顺路捎些菜回去,而后在Jay的音乐里,边做饭边在键盘上十指如飞,直到闻见煳味了才会慢腾腾地从电脑前移开。
  当然并不是总这样废寝忘食地上网闲聊,否则文好知道了会骂我。文好是初中时玩了三年的好友,中考后我们进了不同的高中,见面的机会便少了,但会经常打电话,周末的时候要么上网视频聊天,要么去郊外飙车,或者干脆她坐公交到我家里来,两个人脱了鞋子在地毯上跳舞跳到腿疼。文好是个多才多艺的女孩子,会自己伴着音乐编舞蹈来跳。我在旁边看着文好灵动飞扬的舞姿,常常会莫名其妙地伤神,觉得或许用不了多久,文好也会像父母一样,离开我,再不回来。文好便笑我傻,她说我们是朋友,当然会心心相依,彼此记住啦,即便是将来考上大学离得远了,照例是可以坐火车去见面的嘛。我便笑:你怎么像我老妈,千里迢迢地坐火车只为见我爸一面,看他是不是变了心?文好听了哈哈笑着跳过来捶我,直到我举双手加双脚向她投降。
  这样的时光也不常有,文好的妈妈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我,每次我去找文好玩,她都会没好气地扔给我一句:现在有些男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好好学习,整天就想着和女孩子瞎混,一看就知道家教不好!我好像对这样的话天生的有免疫力,它们砸过来,在我心里常常会连痕迹也不留一点,就水珠一样滑走或是蒸发掉了。文好当然也不介意妈妈的白眼,照例和我玩得热火朝天;但有时候安静下来,我们背靠着背翻书看,她常会冷不丁地就在背后给我一句英语:佳树,对不起。我在对面镜子里看到背后的文好,依然是在静静地看着书,但柔软白皙的耳郭,却是悄悄地红了。
  一年后我们功课渐忙,懒得自己做饭,都是用泡面来充饥。晚上学习的时候我会开着视频,文好也是;这样我们就会觉得像是回到悠闲的初中时光,有彼此在身边陪伴着,心,才会沉下来,回到书本里去。偶尔累了,文好会对着麦克风轻咳两声,我回头看着她举起我送给她的大长今的漂亮娃娃,做着各式的鬼脸,会笑倒在地板上。不经意地手会碰掉一旁康师傅的泡面盒,文好立刻恨恨地白我一眼,手指飞快地发过来一句:怎么又吃泡面?!你会吃死的!!!我看着那样大的三个惊叹号,眼泪会哗地一下子涌上来。我说,文好,谢谢。我不知道文好看没看见我的眼泪,她总会叹声气,又用英语回道:佳树,对不起,我不该发脾气。我看了便开始习惯性地对着摄像头挠自己的痒,跟挠文好时一样的动作,那边的文好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我看到一个胖胖的身影蹑手蹑脚地移过来,而后视频突然地消失了,我知道是文好的妈妈又来监视她了。
  春天来的时候,两个学校同时进行月考。我的成绩照例是前几名的,文好不知为什么却是考得出奇的差。她没打招呼就跑过来找我,我看她一脸的憔悴,知道她肯定是被老师和父母轮流批评过了,心里的郁闷无处发泄,就跑来找我。我明白这时候说什么都是没用,文好想要的只是一个发泄的出口。我默默地将一支疯狂的的士高舞曲打开来,又将声音放到最大,而后高声朝文好嚷:文好,让我们跳舞吧!文好一点头,将脚上的鞋子狠狠甩开去,就像甩掉所有该死的禁忌和说教。从来没有这样拼命地跳过舞,没有章法,甚至不注意节奏,踩了对方的脚会哈哈笑着再踩一下才跳开去;对面阳台上有人朝这边抗议,亦不去理会。那一刻的我们,只想这样无休无止地跳下去,永远不要停下来,回到被种种烦乱充溢了的现实生活里来。
  门被砰的一声打开的时候,我和文好正大汗淋漓地躺在地毯上,闭着眼像老牛一样地喘着粗气。文好妈妈的脸,扭曲得几乎变了形。文好依然躺在那儿,只是眼睛睁开来,盯着天花板看,那上面挂着她送我的风铃;我学习累的时候,常会像她那样看着橘黄色的风铃,看它们在风里,那么自由地歌唱和舞蹈。文好的妈妈一把将她拉起来,狂吼道:快跟我回家去,你以为你的秘密写在日记里,我就不知道吗?!跟这样没爹妈教育的孩子在一起,你的成绩迟早会完蛋的!这个小子以后再敢招惹你,看我怎么告到他老师那儿去!我第一次看到文好流泪,只是流泪,不哭。被妈妈硬拽出去的时候,她还没忘了回头轻声对我说一句:佳树,我走了,改天我们再联系。
  第二天我便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文好的妈妈也在。老师做好了对我进行长篇大论的教育的准备,我看看老师眼里的惊讶和可惜,还有文好妈妈脸上的厌恶和不屑,很安静地对老师说,老师,我错了,回去写检讨给您交过来好吗?要是没事,我先回去学习吧。我知道老师是不愿意浪费成绩好的学生的时间的,几个月后就是高考,不管什么事,都要为此让道;这一点,他比谁都要清楚。
  但老师还是在文好妈妈的要求下,和远在广州的妈妈通了电话。他说,你们的孩子快要高考了,麻烦你们回来多关心照顾一下他吧。那一刻我很感激老师,他没有将我和文好的事说出来,尽管其实我们和以前一样,只是心心相依的朋友,并没有像文好妈妈想象的那样,有什么事情发生。
  妈妈终于赶回来,开始像别人的父母那样,日日给我做有营养的饭菜。好久没有吃这么温暖的饭菜,我的胃,很有力地张开来,尽情地享受这样难得的饭菜。甚至在妈妈哭着给爸爸打电话争吵的时候,我依然微笑着把它们一一填到肚子里去,将空荡荡的胃,结结实实地填满,这样,它便不会和心一样孤单又寂寞。
  我不再上网,网上那些虚幻的朋友,没有一个靠得住。唯一贴心的那个朋友,却被人硬生生地给拉走了。只留下那些温情的记忆,供我在身心俱疲的时候,一点一点地回忆,反刍,而后小心翼翼地再将它们收起。
  高考分数线下来的那个晚上,我拼命地给文好打电话,却是怎么也打不通。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我一把抓起来,对着话筒喊:是文好吗,我考上了,你呢?电话那头是很陌生的一个男低音:佳树,你妈妈在吗,我有话跟她讲,祝贺你,儿子……我没有听完,便失望地高声喊:妈妈,有人找!妈妈激动地跑过来,而我也激动地打开电脑和视频,飞快地发过去几行大大的字给文好:文好,你一定也考上了,是吗,我们报同一个大学吧,这样你就不用像我妈妈一样,坐那么远的火车去“监视”我啦!我又听见文好熟悉的笑声,还有她的鬼脸,大长今的布娃娃,她抱在怀里,坏坏地朝我笑。
  耳边隐约地传来妈妈的哭声,我回头看她,她哭得愈加地响。我冲文好挥挥手,示意她等我一会儿。而后我站起来,走到妈妈身边去。低头看着原来那么瘦小的妈妈,突然地有些心酸,不忍再说什么。我又能说什么呢,她苦苦求了爸爸六年,终于还是没能将他挽留住。可我还是伸出手来将她环拥住,我说,妈妈,别哭,你以后可以陪着我,再也不用跑那么远的路了。我看到对面电脑里,安安静静地等待着我的文好,她很幸福地朝我和妈妈微笑着,像一朵绽放的花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01:10

她的大学生涯要是一出四幕剧,那么前三幕他不过是群众演员同学甲同学乙,到他正式出场,已是第四幕的下半场,太仓促了,来不及发生任何剧情了。
  开始毕业设计那天,她最后一个领了绘图板出来,气喘吁吁爬上六楼的设计室,早已一屋子坐得满满的,水泼不入。她抱了用具站在门口不知所措,犹是早春天气,她却不知不觉,背心渐渐濡湿。角落里有个平淡的声音:“我这边还有个空位。”
  拨开人群挤过去,仿佛是人世吵嚷,在命运的大潮里泅渡前来。一路分波逐浪,终于到达他面前,蓦然觉得,是千人万人里选中了这一个。抬头遇上他宽厚的笑,霎时间,天地震动,五心不定。
  她的座位正对窗,她喜欢风无遮拦地吹进来,有种轰轰烈烈的气势,却没有一次记得关窗。再来时,图纸上有一层拂也拂不去的灰,像一夜之间老了少年心。中午下楼吃饭,下到一半,忽然记起,折身就往楼上冲。经过他身边,他侧身让路,只说一句话:“窗子我已经关了。”
  大概就是从那天起,他们中午一起吃饭。其实并不熟悉,却自然而然地,有种安顿。她是爱说话的人,周围人来人往,说些什么都已经忘了,陡地惊觉,才发现食堂里早已空无一人。
  空落的大厅里只剩了他们两人,不约而同都静了下来,却仿佛每一呼吸都有呼应,暗潮一般在他们之间流动,不知何时,他抽身而起:“上楼画图吧。”
  工科女生,像她这么粗疏的不多吧,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小到铅笔橡皮,大到三角板,曲线板。她每次上天入地找得鸡飞狗跳的,总是他在一旁平平一句:“先用我的吧。”后来成了惯例,她只要发现了什么不见,一转身,他早已随手举起工具递过来,眼里盛满笑意,顶多说一句:“都不知你这四年是怎么学过来的!”
  画得顺手,她无端地哼起歌来,没头没脑地“丢一个炸弹跑跑跑,丢两个炸弹跑跑跑……”他吓了一跳:“你那什么歌,恐怖分子的队歌!”这才提醒她,她想一想:“咦,不知道啊,我玩电子游戏时不知怎么就唱出来的……不好听?”他失笑:“那也不能只唱这一句啊,像……像……”还是说出来,“洒水车。”
  她多少有点恼,一转身,人重重往案上一伏,嘴紧成一颗果。过半晌,听见口哨声,由低而高,自他的方向响起,悠扬地,曲折地,明明是她刚刚哼的那一首歌。她心想:“他还不是洒水车。”那笑,再也忍不住。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吹得有些娇慵的瞌睡,窗外一整幅晴蓝的天空,让人的心都不由得摇曳起来,是应该去放风筝的天气啊。午后的窗前她站痴了。
  只是想想而已。有一天他却突然说:“放学后,我们去滨江公园放风筝吧?”她一怔,她说出声了吗?抑或没有?那是下午,设计室里走得半空,空气中莫名地,便有一种屏息的寂静。她侧对着他,分明感觉他的目光,如雨斜斜披来,温柔淋漓。她的短发,遮不住她燃红的面颊。
  她说:“好。”
  江上春潮初升,风势急劲,而天上的风筝越飞越高,成了孤独的一只鹰。他忽然握住她的肩,呼吸近在耳畔:“我想告诉你……”
  线,突然断了。那只风筝迅速扶摇直上,消失在黑暗里,下意识地,他们拔腿就追。追进灯下的人群,灯光灿烂,她睁不开眼,转身,夜色如此深浓,他默默地站在她身边,说:“回去吧。”
  她等着他说完未了的话,却只听见沙滩上的碎石在他脚下细碎地响,或轻或重。失了把握的,是他的脚还是他的心?
  不知什么缘故,他们随后便很少见到。求职的压力,沉沉地压在每个人肩上。都忙,时间渐渐接不上,她在的时候他总不在,不甘地翻一翻他的图纸,铅痕仍新——也许,隔的不过是一个早晨半个下午。
  所谓偶然或者必然,有时,也没有很大的区别吧,她想。
  那年的夏季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工作百般不顺,她还心念着迟迟没有完工的图纸,抽了时间到设计室来。掀开报纸,她第一个念头便是找错了桌子:有待加深的线条全已铁划银钩般深浓,所有的标量都已完成,就连右下角的明细表里,已填了她的名字。她用眼睛一遍遍抚摸着那陌生的字迹:当他为她绘完整幅图纸,当他这样工整地,一笔一划,填写她的名字,所经历,所思虑,所遇,她全都明了。
  桌子一角放了他的留言本,她想起那只乍然飞走的风筝。想填“相见恨晚”,还他的,却只是一纸空白。没发生的感情,不是空白又是什么?
  毕业那天,大礼堂里毕业生乱哄哄地办手续,她遇到他,满腹的话,想问他的去向,却好像无端,也无暇。他迟迟疑疑地叫住她:“我要走了。”只是一句寻常的话,她心里却“咚”一下,问:“去哪里?”许久他才抬起头,“日本,神户大学。”忽然之间,她不明白胸中的怨气从何而来:关她什么事?为什么要告诉她?早说晚说有什么区别?她忽然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喊:“我打电话给你。”
  她走在校园里,心事重重。风起风落,路旁的槐花纷纷飘落,连绵不绝。穿行在落花里,就好像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从此,在她生命中,那些沉默的、不断凋零的白色花朵,就成了离别的象征。
  那个夏天格外的闷热让她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每天她躺在竹床上看书,在睡与醒之间的灰色里,翻身接触到滑凉的竹板,她会无端心中一沉,记起,在那个初夏的黄昏,他曾握在她肩头的,清凉宽大的手。
  懒懒散散地过了一个月,一天下午单位通知她去报到。才回家,母亲就告诉她,半小时前,他来过电话。她换鞋换了一半,赤了脚就扑向电话机。接电话的是他的家人:“他?去日本了,四点半的飞机。”墙上的挂钟正指着四点四十五。
  蝉声轰的一声在她脑子里炸开。周围热浪翻滚,可是她真的觉得正一点一点冷到心里去。此刻,她终于承认,这一个月来的足不出户,其实就是为了等他的电话。他的电话,真的来了,可是到底错过了。
  她抬起自己干涩的眼睛,望向窗外八月浑蓝灼热的天空,仿佛听见飞机隐约的声音。
  那个时间她是永远不会忘了:1995年1月17日,凌晨四点多钟,她被噩梦惊醒,撕裂与倒塌,还有他抬起头来面目模糊的脸,血污一朵朵绽开……电话铃响得惊天动地,她从床上扑过去:“喂,喂。”黑暗里她的声音如此凄厉,但是那端已经断了。忙音急促得像她的心跳和喘息。
  上班扫地,打开水,喝茶,聊天,翻报纸。忽然,一行大标题跃入她的眼帘:“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用力,越来越紧,报纸“嘶啦”一声被扯裂,她却恍若未觉,世界陡然沉寂下来,只有一个声音在她心底撕心裂肺地尖叫: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他曾是她全部的心事和等待,却没有提起,不曾说过,无人知晓。她想要酒、烟、浓茶,甚至毒药,一切苦的,辣的,涩的,从喉咙里灌下去,然后大哭、狂叫、摔东西……然而,没有发生过的感情,只是空白呀。
  那年不曾落雪,却仿佛春天永远不会来了。直到那个下午,她经过广场,怔住了。广场的天上,蝴蝶在飞,蜈蚣在飞,金鱼在飞,那么多那么多的风筝在飞,阳光锐利地射下来,他的名字像小片玻璃一样飞快地闪烁着。她默默地看着,知道,那只飞走的风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毕业四年后,她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大酒店的喧嚣里,到处的身影都似曾相识却又不敢确认,她忽然站住,是谁的声音谁的笑容,在她面前:“你还记得我吗?"
  千余个日子的过往在顿时雪崩,铺天盖地而来,将她压在最下面。她却只是平静,微笑:“当然记得。”握手,三言两语寒暄,他旋即被人群簇拥。
  觥筹里,他酒到杯干,历练周到,言辞里却掺杂了大量的日文。他抱歉地笑:“好多词,在中文里都找不到说法了。”连笑容亦是日式的礼貌与谦恭,他周身不经意间淡淡的异国气息,如此陌生,记录着她所不曾参与的,他生命中的四年时光。
  她生命中的四年时光,他又何尝触及。是否,他们都已如浴火的凤凰,在彼此的世界里重生,生命中某些遇离,早已不再重要?
  同学们热烙地追问日本生活,他说起:逢年底,老板会请员工大餐一次,命名为“忘年会”,即为:过去一年的事,全忘了吧。禁不住心中锋利一割,她倏然抬头,正遇上他,自邻桌投来,越过无数人头的眼光。她微笑举杯,向他致敬,然后贴近自己的唇——要多少次忘年会,才能将旧日全数忘却?
  她信口问起地震种种,他笑。
  “我?我做梦梦见自己在大海上,海水晃呀晃呀,把我给晃醒了,刚坐起来,突然房子一阵大摇,我坐不稳又要倒下去,大概几十秒钟吧,就停了。然后,轰的一声,外面突然特别吵,好像大家都出来了,在外面跑来跑去,有人喊我的名字:‘你没事吧’,我说,‘没事啊’——都不知道是地震了。然后,‘唰’一下子,就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本来还想接着睡,一看表五点多了,也差不多了。在洗手间洗脸,我心里还一个劲奇怪,怎么一个人都看不见。一出门,吓一跳,电车轨道在半空,就算是施工,也不至于吧……”
  所有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她笑得最大声。
  出了酒店大门,已是夜深人静,寒气一拥而上,她不自觉打了个寒噤,一只手轻轻环过她的肩头,他声音沉哑:“我帮你叫的士。”
  在为她拉开车门的刹那,他突然说:“我上飞机前,给你打过电话,你没接到。”
  她只低头钻进车内,说:“我知道。”
  然后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震以后,我给国内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家里,一个……给你……你也没有接到?”车门用力关上了。出租车迅即向前开去。
  她不肯回头,不肯去追他在夜色里渐渐消失的身影。
  路灯的光在窗外。她终于不出声地说:“我也知道。”有泪,溅落,只一滴。
  然而他不会知道,每一个春日,当她看见风筝漫天飞起,都会想起曾经属于他们的,那只孤独的鹰。
  出租车静静地行驶在夜色里,路灯在窗外悠忽来去,一段明又一段暗,流离成一带星光,像许多守候在道路两旁的岁月,在无声地流走。
  ——他们爱的今生,便是这样结束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01:24

(一)
  
  和丁小川的故事开始于大一,有一点早。对于闻格来说,似乎所有一切都有一点早,青春、冲动……爱情。
  她一直在经营一种与时光格格不入的生命环节,16岁的初恋,17岁的辍学,19岁的失恋以及同一年的离家出走……
  4年后,谁也没想到如此叛逆的一个女孩子会选择了重新捡拾起走远的高三时光,从春拼到夏。秋,一纸录取通知书把24岁的闻格带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看海、读书,一个人逛街或者散步,闻格想日子终于可以波澜不惊了。在如此的年纪,千帆过尽之后,唯有自己知道,醒悟的代价是什么。满满一校园青春的少男少女,都在闻格渴望安静的目光之外,可是有一点她却不经意
  地忽视了,安静的另一面,无约而至的孤单,自己还没有学会应付。
  
  (二)
  
  丁小川有一头跳跃的黑发,他坐在闻格的左前方,靠窗的位置。那个不过20岁的男孩有种让闻格久违的青春味道。他习惯用手指掠动自己的发,一瞬间也掠起窗口射进的无数阳光。白T恤的V形领口不经意地晃着一只褐色石坠,深蓝或浅蓝的牛仔裤裹着的两条腿结实而修长。
  课堂上,闻格看丁小川的背影像看一道青春布景。但闻格压根儿就不想惊动丁小川,他太年少,只属于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那种年少的记忆,已经在恍然间有些远了。
  只有这样一片风景,是好的,似乎比经历的一切,都好。
  秋越入越深,天空也越来越高远,是安静下来的海边独有的蔚蓝。海滩上已经没有人再留恋了,闻格的心几乎无缘由地就跟着季节掉入萧瑟。好在,虽然不知怎么应付,却会忍耐。
  直到有一天,闻格发现丁小川的目光,开始更多地从前面转向后面。隔了一排桌椅的角度,那个男孩的目光,渐渐异样。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还不到尾声。
  
  (三)
  
  丁小川爱上了闻格。原因很简单,不同于身边其他的女孩。闻格那张美丽的脸,极其安静。20岁的女孩子都是火,她却是水,流淌着,波澜不惊。浅淡的目光里散落着让他无法捕捉的寂寞。闻格的独来独往,不言不语,以及不施脂粉的脸,让那个似乎没有来处的女子有种落花人独立的孤傲。
  是岁月留给闻格的。丁小川不可能知道,除了在迷惑中深陷。
  闻格却不想心动,看穿丁小川的心事对她来说易如反掌。经历让她沧桑也让她丰富和敏锐。但丁小川太小,从未涉足社会的他,不可能承担起闻格已经逝去的岁月。而爱情,想起它闻格就在心里苦笑。于年轻而言,它是那么不可能真实的一回事,闻格已不想再尝试。
  两个人无言地进进退退,坚持到了冬天。
  青岛的冬天没有雪,冷得很清淡。只是海风的缘故,那种冷从早到晚地透明。闻格的后退变得有些迟缓,也许一个人的感觉很容易在寒冷中恍惚。
  圣诞节的晚会上,做主持人的丁小川在最后唱了那首很好听的“灰姑娘”,唱至中途,站在舞台上对着数千人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这首歌,送给我心爱的女孩闻格。
  口哨声和雷动的掌声中,闻格的心茫然退到了终点。
  
  (四)
  
  晚上,在女生楼前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拥闻格入怀,无视远远近近的人来来往往。
  丁小川的激情如涨潮的海水涌向堤岸,让闻格最后的固守轰然坍塌。在丁小川的怀中,寒冷和寂寞都变得模糊不清了。模糊不清的还有闻格的心情,有一刹她觉得自己竟然想跟着这个男孩上路。而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20岁那次重创的失恋,让闻格对一切的爱恋都清冷如水,她没有想到还肯再被一个人爱,一个年仅20岁的男孩子。
  丁小川却没有给闻格辨别的时间,他释放的爱太快太突然让闻格的心决堤了。
  飞速而至的寒假,送别的站台,闻格的双手牢牢环着丁小川的身体,环到列车启动前的最后一分钟。深冬的黄昏,告别的一吻如火如荼,闻格的心在丁小川跳上火车的一刹那,慢慢疼了起来,那么遥远而久违的疼痛像16岁。
  闻格终于忍不住哭了,衣衫上久久散着丁小川身上淡淡的阳光洗衣水的味道,逼得闻格的泪无处可逃。
  再见面,闻格看到丁小川依旧神采飞扬,而丁小川看到的闻格,却有些许的憔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画面,在不同的青春里,原来并不一样。
  丁小川托起闻格的脸,傻丫头,我的爱不能让你快乐吗?闻格不说话,心里暖了一下,“傻丫头”三个字让一个24岁的女子重温了情窦初开的感动。
  闻格开始脱下长裙换上休闲装,长发结成马尾的样子高高束在脑后。开始坐在足球场外看丁小川踢球,开始跟着丁小川去“大地”冰场溜冰。抑或周末,两个人牵了手乘一辆双层大巴,从起点到终点,一遍遍环绕着美丽的黄金海岸……
  所有的画面陌生而熟悉,在不同城市的往昔,闻格和不同的人表演过。只是闻格忽视了丁小川把她带回到已走过的时光,他初次的无所顾忌的爱,让闻格再一次失了方向。似乎她曾是坠入谷底的小龙女,而她的杨过已经出现。
  
  (五)
  
  暮春,樱花纷纷扬扬开了一城,丁小川额前松散的发已垂至唇边。没有课的午后,闻格陪他去剪发,剪发的男孩和丁小川一样的年纪。
  在镜中,他看丁小川又看闻格,你姐姐吧?男孩的手飞快地起落,这么疼你,陪你剪发。
  闻格一愣。丁小川已笑嘻嘻做答,当然疼我,姐姐嘛!目光在镜中狡黠地看向闻格。
  闻格别开了脸,坐的位置有阳光从玻璃的门中透射过来,刺得眼睛微微地痛。
  再去“大地”,丁小川拉了相熟的一些同学,在那种闪烁不定的灯光里,闻格忽然就觉得累。场外,要了一杯水,坐下来慢慢地喝。
  场中的丁小川依旧旋转如飞, 他被叫做“ 冰场王子”,而闻格却做不成“冰场王后。”
  片刻后,丁小川的衣衫在身后被一个女孩握住,很多人接着依次连在一起像一条长长的龙,灯光和音乐也随着切换。闻格下意识地握紧杯子,却阻挡不住眼前的音乐灯光和身影,一点点变得遥不可及的远和陌生。
  
  (六)
  
  吹落樱花的风吹得闻格有些莫名其妙的慌乱。似乎太吵了,和丁小川一起的日子,没有一刻可以安静下来,闻格的爱情有些累了,她想歇一歇,但,丁小川不懂。
  丁小川还不懂得疲惫,正如闻格曾经已忘却了激情。
  樱花落时,合欢花已满树绯红,夜晚,乍暖还寒。似乎不经意地,闻格问丁小川,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以后?
  丁小川低头看闻格。片刻,说了一句,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然后,补上一句,谁也不知道明天,不是吗?
  只要现在,我爱你。
  闻格的心静静地寒了一下,夜空有飞机闪闪烁烁地穿越。那一刻闻格记起了丁小川还不到21岁,21岁的自己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
  那时自己也年轻,而现在……怎么,就会这样了呢?
  风不知从哪个方向吹了过来,柔软的冷瞬间钻得到处都是。丁小川伸出手臂,闻格犹豫一下,躲进他怀中。
  日子依旧,丁小川的青春依旧,激情依旧。闻格的回应却开始一点点生涩和牵强起来。静下心来,觉得沉迷在丁小川身边的女子,不像真的自己。只是那个男孩对自己的一举一动已经成了习惯。像抽烟,抽久了,连呼吸都不再清澈却难以放弃。
  丁小川一直不知道闻格有不短的吸烟史,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留给闻格的生命痕迹。但那么长时间以来,闻格从不在丁小川面前抽烟,她习惯在夜里,在很深的安静下来的夜里燃一支烟,明明灭灭地把缓释不了的心动与感伤燃为灰烬。
  久了,丁小川变成了闻格手中一支总也点不燃的烟,面对他愈演愈烈的青春,闻格不知该怎么办。
  大二的夏,再送丁小川走,拥抱和吻依旧深沉而漫长。
  只是即使离别在即,仍没有一丁点哪怕风过水无痕的承诺。
  丁小川没有诺言就像青岛的冬天没有雪。
  
  (七)
  
  这样迎来大三的秋,丁小川带回一个青葱的女孩。女孩叫点点,丁小川说是邻家的小妹妹,一不留神长成了大女孩。
  大女孩也不过18岁,在闻格的眼里,是另一个年代的孩子了。
  点点叫闻格姐姐。闻格说点点你怎么选了这么远的学校,千山万水的。
  小女孩仰起脸看丁小川,满眼的神往,说因为小川哥哥在呀,就不觉得远。
  丁小川揉乱点点一头的发,小丫头,这么会说话。伸左手带过闻格,右手拉了点点的手臂。闻格弯下腰去,拎包,不动声色地挣开丁小川的手臂,留下他莫名的惊异。
  以后闻格和丁小川的身边,就多了点点的影子。点点很乖的一副样子,穿水蓝的背带裤,头发束得很高,一对洋娃娃一样的眼睛不停地转来转去,叫闻格姐姐、小川哥哥,叫得甜甜的。丁小川说点点的心还是一枚青苹果。
  青青涩涩,我见犹怜。
  闻格再也没有在足球场外的看台上,看丁小川奔跑的身影。点点和一群女孩组了一支拉拉队。点点年轻的声音是足球赛中的另一道风景。
  青苹果的心已经长大,闻格和点点都知道。闻格看点点,像看初时的自己。当丁小川的目光不经意地,更多地在点点身上停留,闻格知道这一场爱情,已是尽头。
  没有什么太清楚的伤悲,除了疲惫。这该是一种必然吧,点点的出现和丁小川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察觉的改变,也没有什么可以真正缩短时光的距离,至少,爱情不行。
  而自己,闻格已没有心情同自己分辨。
  闻格和丁小川说分手,当着点点的面,在深冬的午后,曾经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松开点点,一把抱住闻格。
  他说为什么,好好的,闻格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闻格摇头,小川你太年轻,对我来说,你怎么样都太年轻了。
  闻格拂掉丁小川的手转身离开,淡紫的裙裾在冷风中摇曳,那道背影,闻格相信,足以让丁小川记忆一生了。
  只有记忆。
  不久,闻格办理实习手续离开学校。走的时候,听到了丁小川和点点的爱情故事正在校园上演。
  不会有结局的,青春的爱情。
  闻格轻轻燃了一支烟,有时候,爱情根本就不想停留,它只是,想跳一支舞而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01:38

(一)
  
  那个夏天,许白衣打了份工。每天下午顶着毒辣的太阳坐62路公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一位老太太读报。也许是天太热的缘故,公车里人并不多。许白衣总会看到一个穿着米黄色夹克、头发乱蓬蓬的男子,老是捧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像织田裕二。
  公车像是流动的胶片,白衣会很奇怪地把自己想象成电影《甜蜜蜜》里的女主角,那么男主角呢,她把眼睛瞟向对面的大男生。每次白衣上车的时候他就坐在车上,下车时他仍在车上。车开的时候,白衣转身,看着那蓬乱的头发和织田冷漠略带邪气的面孔一点点在视线里消失。一切感觉都像是老电影。他的身上会有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吧!这样想着想着白衣会不知不觉地脸红。
  白衣不知对面的织田也早把清水一样的她看进了眼里。
  
  (二)
  
  白衣是不会主动去争取什么的女孩子,如果不是那样一个雨天,或许他们就这样偶然地遇到,又很匆匆地各自奔向各自的生活了。但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你成心等它,它总是忸怩着不来。你没有提防,却不经意撞个正着。
  给奶奶读报时,读到一盆蟹爪兰开了几百朵花。奶奶说:我还没见过这种花呢!说得很感慨的样子。那天路过花市,正好有一盆含苞的蟹爪兰,白衣就把它买了下来。
  上公车时,下起了小雨。车子启动,白衣一趔趄,就撞到了前面的女人。“长没长眼睛!”白衣疼得直咧嘴,一个浓妆艳抹的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横眉冷眼。她手里提的蛋糕也被弄丑了外形,白衣手里的花盆叶子连花苞也掉了好几枝。白衣连忙道歉,四十多岁女人过生日总是心怀感伤的,碰巧出了一点状况,当然是口不饶人的。“我赔给你钱吧?”“钱能买来什么呀?”白衣脸一阵红一阵白地捧着那盆可怜的花尴尬地站在那里。“大姐,前边的站你下去等一等,那有个蛋糕房,蛋糕很不错的!”是他,织田裕二。白衣感激地瞟了他一眼,他并不瞅她,只说:“这种花很好养,你把掉的枝插上,一样会活的。”大概闹得没了意思,女人不再吭声了。
  下一站,三个人下了车。织田拎了个比坏掉的大好些的蛋糕,女人拎着蛋糕嘟囔着走了。白衣说:“多亏了你了,不然……”要掏钱给他。他拎了拎那个弄花了脸的蛋糕:“不用赔了,这个归我了!我请你吃蛋糕!”白衣不干,他就板了脸:“你这人,真没劲!”白衣便不再坚持。“总见你,叫什么?”“许白衣!”眼前的白衣编了长长的辫子,白色长裙,白色T恤,素淡得像一朵兰花。
  织田眼里溢出笑来:“还真是名如其人!”白衣红了脸,好在长长的发挡住了。“庄则,工大在读研究生!每天都坐这路公车去教授家出苦力!”
  再坐上公车,两个人便像是经历了世事,已然是朋友了。庄则帮白衣去插那些弄掉的花,白衣翻他看的书,居然是潘向黎的散文集《纯真年代》,她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这样婉约到了极致的文字的。可眼前这个像极了织田裕二的男生居然也会看。“看过她的《我爱小丸子》吗?”他摇头。
  白衣到站了,再转身看车窗时,看到他浮在窗上的一张笑脸,清朗疏俊,突然很感谢那个过生日发脾气的中年女人。
  
  (三)
  
  仍是每天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老奶奶读报,不过,更像是赴一个约会。每天白衣没上车时,他身边的座位都空着。白衣想那是他留给她的吧,那样想想心里就会有淡淡的椴树花蜜的味道。她把那个刊有《我爱小丸子》的杂志找给他看,他就那样在公车上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像你吗?”白衣就板了脸:“早知道你看书就不理我了,不该给你找书来了。”口气中已然有了撒娇的味道。他抬起头,嘿嘿地笑了。和她清风明月地讲校园里的笑话。
  “你叫白衣,原来是总穿白衣呀!”他说话时有些坏坏的。她抬起头,也笑了。“其实我更喜欢穿紫衣。”
  “那就成袁紫衣喽。”白衣想说那你是胡斐吗,终于这话没问出口。
  
  (四)
  
  那天白衣上车就看到一个短发女孩在挨着庄则坐,那女孩不时把手里的一袋蓝莓往庄则口里塞,样子很亲昵。
  白衣坐在公车的角落里,心里空空荡荡的。透过车窗她看到庄则在偷偷看她,她就把目光移到窗外。那个女孩不配庄则,她眼里的灵光与庄则眼里的宁静不相配。白衣的心很疼。
  有三四天,白衣病了没去老奶奶家。“许白衣,你哥来看你了!”白衣正在床上昏昏欲睡时,寝室的阿姨喊她。白衣从小到大就没一个哥哥的。更何况家在南方。
  进来的是庄则。他很有些不好意思。“路过你的学校,就进来看看。你还挺好打听的,一问人家许白衣,就找到你了。”
  庄则不知道白衣在她们学校是很出名的。她上大学前就出了本很有些名气的小说。进学院后,还被请出来做过讲座,是美女加才女的人物呢。
  白衣自己乱头乱脚地被他看到,一时有些尴尬。庄则坐下来问:“怎么了?”白衣的鼻子居然就酸了。他拉了她的手,屋子里的阳光暖暖的,有爱情的味道。
  白衣想起那个短发的女孩,幽幽地说:“为什么不等等我?"
  庄则揉了揉她的头发:“白衣,介意我们现在开始吗?”白衣咬了唇,爱情来了,介意又能如何呢?
  他与那个女孩的故事,白衣不再问,庄则也不说。谁又没有过去呢?可是白衣还是会嫉妒,嫉妒她先认识了庄则。把这个说给庄则听时,庄则就皱了眉,然后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下辈子我就在少林寺等女侠来找我下山!”白衣就笑着打过去。
  两人都是很淡的人,就是在爱情中也不是那样轰轰烈烈的。往往是约了,然后找个咖啡屋或者是公园,坐了看书。庄则是学工的,但看的书很杂,很多。白衣说: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庄则就刮白衣的鼻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讨个当作家的老婆,不多看几本书怎么行?
  后来那个叫茹晓风的女孩来找过白衣,那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子。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聊了好久,说的都是庄则。晓风说:输给你,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不过我不会放弃。
  
  (五)
  
  庄则的家住在离雪乡不远的城市。寒假,白衣跟了庄则去看雪。白衣从没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雪。踩着积雪走在乡间,雪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出淡粉的光,路两旁的白杨树则像剪纸一样拉出长长的影子,一缕缕炊烟、一盏盏晶莹透亮的红灯笼,还有戴着红色滑雪帽,穿着红色羽绒衣的许白衣,一切宛如童话世界。
  白衣冻红了脸,庄则就轻轻地捏她的鼻子,小心把鼻子冻掉喽,没鼻子的哈密赤我可不娶。白衣就耍赖,抱住庄则,把脸在他的衣上蹭来蹭去。
  狗拉着雪橇从山坡上飞驰而下时,白衣紧紧地搂住庄则的腰。风呼啸着从他们的身旁刮过,白衣听见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喊:“我爱你——”于是她就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在梦中了。后来的许多日子白衣都在想:那天庄则是真的喊了,还是自己的幻觉呢?她没问过他,但她宁愿相信是喊了的。
  白衣和庄则打赌,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谁输谁买糖葫芦。比赛开始了,白衣傻乎乎地跑了好远,停下喘气时,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跑,回头看见庄则拿了一串快一米长的糖葫芦走了过来。白衣跑回去接过糖葫芦: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庄则笑着说:傻丫头,我早就输给你了!输了一辈子,只用糖葫芦请客,不是太便宜我了吗?
  白衣低头,咬了一口那串巨型冰糖葫芦,那甜一直进到心里。
  晚上,他们住到了一户老夫妇家里。老夫妇看惯了城里人的做派,也没问什么就让他俩住进了小小的里屋。白衣红了脸。庄则说:你尽管睡好了,我帮你看着色狼。白衣和衣躺下,果然庄则就坐在炕沿边上,不动。白衣扔过去一个枕头,还真想坐一宿啊?睡吧。
  庄则躺下,他们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窗外的月光映着雪照进屋里来,一切都很美。
  北方的火炕热得快,凉得更快。后半夜时,白衣就被冻醒了。身子抖成了一团,嘴也干得张不开。她伸手搂住了庄则,庄则把白衣搂在了怀里,然后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那怀抱很温暖,但白衣还是冷,或许要感冒了吧。很长时间了,白衣总是不舒服。
  白衣醒来时,房东奶奶年画一样的笑脸绽放得很美:丫头,你可醒了。那孩儿吓坏了,跑了好远的路去给你买药了呢!白衣透过窗,看见窗外正飘着鹅毛大雪。
  庄则进屋时,几乎成了雪人。看到白衣醒了,开心地笑了,像个白了眉毛头发的圣诞老人。
  白衣三天后病好了,庄则倒瘦了很多。
  
  (六)
  
  白衣很能吃,但越吃越瘦,庄则握着白衣的手说:“怎么长个没良心的肚子啊!”白衣就笑:“那还不
  好,现在不流行骨感美人嘛,不然,你想娶个肥婆呀!”白衣总是觉得心慌,失眠,疲乏无力。她想:是熬夜写东西累着了吧。
  后来感觉越来越不对,有一天拿笔的手无缘无故地抖个不停。白衣吓坏了,跑去医院。三番五次折腾后,白衣呆住了,是甲亢。白衣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病,从前母亲单位有个人得过的,先是瘦,后来胖得没了人形,眼睛还像金鱼那样。恐惧如烟雾一样缭绕在白衣的心里,她很想站在他身后,让他为她遮挡严寒。白衣看着镜子里纤细瘦弱的自己,看着清水芙蓉的一张脸,心一点点地冷了下来。她不能让庄则和她一起过那种凄风苦雨的日子,绝对不能。
  面对庄则,白衣的心更加急速地跳了起来:则,再陪我去坐一次62路公车吧。庄则从电脑前抬起头,怎么了,不舒服吗?
  白衣偎过去,紧紧地搂住他。他身上是很干净的香皂的味道。她说过:没什么可以让我们分离的。可是……可是她不得不选择放手。她不能等到他厌倦了她的那一天再放开手。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东西。
  她问: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丑很丑,你还会爱我吗?庄则拍拍她的脸,开玩笑说:不爱,谁爱丑八怪呀。
  白衣的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庄则赶紧哄她,最近怎么就这么爱哭了呢?
  
  (七)
  
  那个秋天,许白衣带着疲倦与零落的一颗心离开了北方。走的那晚,天上飘着细雨,出租车在庄则的宿舍楼下停了好久,他窗子里的灯光浑然不觉地亮着,全然不知这世上还有生死分离这件事。
  后来白衣听茹晓风说,庄则疯了一样去学院找她。有时是喝得醉醺醺的。白衣给他留的信里说回家嫁有钱人的说法他根本就不信。白衣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那一刀同样是插在她自己心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白衣回到了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城市,她的眼睛就快看不到东西了。她想再来看看这座无数次梦里回来过的城市。
  坐上62路公车,车缓缓开动的一刹那,她透过车窗看见他,世上的事居然就这样,有了因就一定有果。他抱着一摞厚厚的书,在细雨中走得急匆匆的,她喊了司机停车,跑下去,从他身边过去时,特意放慢了脚步,他看过来,目光很漠然,然后在细雨中路人一样匆匆离去。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胖胖的变了形的女孩就是他日思夜想的许白衣。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走就走说忘就忘了吗?
  白衣想到这些,泪如雨下。爱,真的可以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忘记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01:51

[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六年的青春光阴呼啸而过,感觉像是骑着单车往斜坡冲下去。秦诚在东城的第二中学念完高中,头发如愿以偿地达到22厘米的时候,很顺利考上了北方的一所知名大学。
  她不用穿高跟鞋也可以高挑,眉目不描画也清秀,挺着胸走在大学人群里,也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头率……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是最受欢迎的。
  秦诚几乎要忘记曾经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朱小七和小气猪]
  
  本地西城中学,是教学不怎么好的学校,这里的男生女生都喜欢玩,不爱读书。心思总花在种种无聊又有趣的事情上,比如给同学起绰号。
  朱小七在倒霉的时候,眼泪汪汪地回家冲父亲闹脾气:“你们干吗给我取这个名字?顺着念是朱小七,倒过来就是小气猪。我根本不小气,也不是猪!”
  事实上,十六岁正值青春期的朱小七确实有点胖。娃娃脸加上娃娃头,加上一个“坏名字”,联想成小气猪,太容易了。何况,同桌男生蓝余飘专门找她借橡皮擦的时候,她头也不抬就说:“不借。”
  没想到,蓝余飘笑嘻嘻地威胁:“你不借我就再给你取一个。”
  “再?”朱小七电光石火间发现真相,“你,原来就是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套用大文豪的一句话:凡事都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嘛。”蓝余飘指指自己的鼻子,“看,我就是那个人。没错,你的绰号就是我取的,怎么怎么怎么着?小气猪。”
  朱小七眼红红的,死命瞪着蓝余飘,脑袋里转来转去,最后又眼泪汪汪地大喊一声:“你这个烂鱼泡,烂鱼泡,烂鱼泡……”
  这个绰号太形象完美,蓝余飘的脸色当场就变了。他冲上去捂住朱小七的嘴巴,却还是迟了,周围的同学一哄而笑。
  朱小七的倒霉就加倍了, 以后在被叫小气猪的时候,还要加上“不吃烂鱼泡的小气猪”。朱小七趴在课桌上,脑袋鸵鸟一样埋进去,袖子都哭湿了,暗暗发毒誓: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成为被螃蟹吃掉的第一个人。
  
  [镜子里的小美女]
  
  东城中学离西城很远,而且没西城中学漂亮。只有孤零零的几株树,在教学楼前面站着。不像西城中学那样开出粉红的花。
  刻苦攻读的时候,秦诚就会忘掉过去的一切。但是一有空闲,就恨恨地想起一张面孔,并且幻想报复那个人。
  直到把那个面孔的主人甩得远远的,现在回顾起来,才有了一个清晰的样子。嗯,他有着总是没睡好觉的肿眼睛,头发常常弄得竖立,说话时候爱撇嘴,极其恶毒,笑起来又痞又坏。
  综合鉴定完毕,那真是一个令人不得不咬牙切齿的人。看看东城中学的男生,头发熨帖,埋头读书,安静如死水,没人冒个泡。
  伴随着幻想,秦诚上了大学。她的幻想其实特别简单:那就是好好报复那个男生。
  在这段时间里,青春迅速流转,改变了许多的女孩子,也改变了秦诚。看着镜子的时候,她几乎要认不出自己了。脸型长开了,五官和轮廓就清晰起来,不再婴儿肥。头发故意留长,人有了高度。秦诚忍不住对着自己嘀咕一句:嗨,你这个小美女。
  
  [鱼儿上钩了]
  
  秦诚上大二时,一次去听信息学院的讲座,居然在大一新生的人群中看到一个依稀的影子,往后倒退6年,可不就是他?烂鱼泡,居然和自己考到一个学校了,只是他怎么却是大一?
  为了确认一下,她故意从他身边走过去,看了一眼他胸口的“工作证”,名字赫然就是蓝余飘。还有什么可说呢?冤家路窄,秦诚有点兴奋得哆嗦了。眼前飘过一连串的成语:天网恢恢、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蓝余飘还是讲座的主持人。那位请来的著名教授讲完,下面使劲鼓掌。教授说,同学们可以自由提问。秦诚就站起来,您今天讲得很好,主持人也主持得很棒,我的问题是……她一唱一和地拍马屁,叫活动太圆满了。蓝余飘的眼光越过众多同学,落到了秦诚身上。他冲秦诚一笑,有点迷乱的样子。
  鱼儿上钩了。
  很快,蓝余飘就知道了这个为他说好话的小美女,是外文系的秦诚。电话殷勤地打给秦诚,去绿茵阁吃东西吧!我请。
  不去白不去。等他喜欢上我了, 再揭露残忍的真相。让他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想到这里,秦诚偷笑了。
  
  [摇摇欲坠的誓言]
  
  秦诚说,请给我一杯曼特宁。蓝余飘说,那我要行运超人。彼此的距离太近,特别适合观察。她要看清楚仇人6年来的样子。
  其实这个烂鱼泡变化也蛮大的。当年他的出格竖发,正是男生流行的发型,拿定型水喷洒一点,抓一抓,就精神抖擞地挺立。里面回荡着音乐,居然心肠温柔起来,把那些恶毒想法,吹灰尘一样吹散。聊天,基本上是他说她听。
  他不停讲一些过往的趣事笑话。秦诚被逗乐了,那些人和事,其实有她熟悉的。但她假装不知道。只是想,怎么没听他提起一个名字?没听见他提起朱小七?
  他应该提起朱小七的。
  从绿茵阁回来,秦诚从书店,抱回一本当年很红的几米,是《地下铁》,里面有一句独白说:“昨日的悲伤我已遗忘,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那么,这是一个终点,也是下一个起点。
  人是善变的。晚上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秦诚默默哀叹,我想要忘记过去,和他开始,是不是意味着,我先就很喜欢他了呢?那我的计划呢?当年被欺负得哭了无数次,不堪忍受侮辱的外号,于是要求父母办理转学,还跑了十几次到公安局,改了名字,从母姓,叫秦诚。
  秦诚,就是朱小七。朱小七,就是秦诚!
  当年的誓言,在光阴的风中摇摇欲坠,在爱情萌芽的地方,成了养料。第一个被螃蟹吃掉的人,也许竟是自己。秦诚迷糊地睡着了,睡梦中,现在的鱼泡先生,有着一双明亮深情的眼睛。
  
  [往事雪一样下起来]
  
  一个人心情摇摆的时候,脸色也会跟着阴晴不定。蓝余飘已经确定了秦诚男朋友的身份。
  事情的发展,总是超过人的算计的。所以,这就叫做人算不如天算。蓝余飘上了钩,可是自己这条饵,也好像要牺牲了,秦诚已经不想揭露真相,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年那个胖胖的朱小七了。
  那个穿梭于时光隧道,早被抛弃掉的不可爱很难看的朱小七,为什么还要再找回来?并且还会产生对现在爱情的干扰。
  周六,秦诚约他出来,去学校电影院看电影。在门口买票时,秦诚说,哎呀,我没带钱。就知道你不会带钱,我带了,蓝余飘无奈地叹气,真是个小气猪。
  蓝余飘一说出口,就捂住了嘴巴。秦诚已经听到了,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什么都没叫啊,呵呵,你听错了!
  买好票,两人无语地走进去,179号,178号,挨着坐下。电影院里光影错乱,好像下起了雪一般,秦诚觉得往事也像雪一样下起来。
  
  [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
  
  电影院里又暗又黑,放的是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情书》。那里面,男孩子骑着单车路过女孩子身旁,拿一个纸袋套在她头上取乐。
  蓝余飘的声音悠悠然传来:其实,每个年少的男生,都很傻。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一个女生的喜欢。他就捉弄女生,比如套纸袋子,比如放昆虫到她抽屉里,比如笑话她。
  秦诚若有所思,说,还比如,给她取难听的绰号?
  蓝余飘发出“嗯嗯”的赞同声,然后接着说下去,“当你走过我的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笼罩全身。虽然你改了名字,人长得变了。但我还是认出你了。你走过来的瞬间,我偷偷看了你的脖子后面,你有一个小小的肉痕,那是抹不掉的……你转学后,我想方设法,只打听到一点点消息,那就是考到了一所重点大学。我成绩不好,但那一年使劲用功,报了你的学校。第二年我终于考上了,所以你大二,而我大一。”
  眼泪缀满了秦诚的脸,她什么都知道了。她在心里轻叹,在那些过往的年幼无知但懵懂有爱的日子里,所发生的,是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情。不是吗?
  “你怎么会喜欢上那个时候的我?朱小七不美丽也不可爱。”秦诚抽着鼻子问。
  蓝余飘摸摸脑袋:“呵呵,谁知道呢?不过我可以肯定,我现在很喜欢,坐在我右边的你。”
  秦诚,哦,也是朱小七,转过身,在他的额头啄木鸟一样点了一下,就离开了电影院。外面,阳光明媚,跟在后面的就是那个叫烂鱼泡的痴情男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02:05

洛洛
  
  洛洛是我,我是洛洛。
  有明朗却疏离的笑容,蓄一头半长不短的发,穿干净的棉布衣服。
  ——是天蝎A的女子,有神秘的气息在身上。
  喜欢高处的风景。微微仰着头,看明媚的天空;或是闭上眼,有灿烂的阳光在心中。
  喜欢喝各式各样的花草茶,用漂亮精致的杯子——若是花,便用细细勾画着细致花纹的白瓷小杯;若是草,就选古朴大方的紫砂茶具。看那些花草在水中舒展、绽放,便是十分的欢喜。
  对气息干净的男子有一种特殊的热爱,觉得那是极致。
  每天记日记。执著地想要留下自己活着的证据,日记里的我却依然陌生。
  ——总是不愿坦白,即使对自己。
  “洛洛,你这样平淡。不像天蝎的女子呢。”玫瑰说。
  
  玫瑰
  
  我在一所半好不坏的学校念经济。
  玫瑰是我的室友。
  玫瑰也喝茶。玫瑰养颜茶。
  同是天蝎座的女子,玫瑰将天蝎的妖娆展现得淋漓尽致。
  烟行媚视。所以身边有许多男子。
  “洛洛,给你介绍个男友吧。”玫瑰说着这样的话时,十指晶晶灿着从我面前掠过。
  我只是淡淡地笑,无言地拒绝。
  ——尽管认为爱情之于我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但也不愿轻易去糟蹋它。
  就像我从不忍轻忽每一件我拥有的物事。
  所以对于玫瑰的妖冶,是有一种鄙薄在心里的。
  这样隐忍地骄傲着。
  
  御
  
  御是大我两届的学长,天秤座,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初识御,我在日记中写:“爱上那样的男子,该是很累人了:对所有人都亲切,不分轻重。”风相星座,一向风流。
  在校园里见到,只是点头致意罢了,并无交谈。
  偶有一次,是和玫瑰一起。玫瑰和他谈得热闹,我却寡言。
  他说自己有个不足周岁的弟弟。玫瑰笑说,你的父母好生浪漫。
  他却只是笑,并不搭腔。
  “不好意思……但是,你的家庭是完整的吗?”话一出口,我才觉得不妥。
  御的笑容不变,看着我说:“还是你比较聪明。”看见他疏离的眼神,我一时有些愣怔:“这样一个善于伪装的男子呵——把所有的情绪都藏在笑容的背后。寻找他的心情,该是何等困难呢。”“洛洛,知道御为什么至今没找女友吗?”和御别过,玫瑰便迫不及待地开口:“因为他要求很高,不仅仅是聪明而已。”我看她:“玫瑰,你真是一个孩子。”被宠坏的孩子,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刺伤别人的软肋。
  可是……我涩涩一笑:玫瑰还是觉察到了吧?毕竟是敏感的天蝎。
  但是我,并没有因为御的话而生出企图之心啊。
  ——我终究只是一个消极的女子罢了。
  御不久便离开学校,去了一家高薪外企。
  而我,开始试着给他发短信。
  是听了习惯疗法的说法。
  ——假如,他习惯了我的短信,会不会正视我的存在?
  小心翼翼地控制时间,既不过分殷勤,也不敢相隔太长。
  因此每次都只是极短的问候而已,并不敢相扰太久。
  矜持如我,连这样也会觉得莫名的羞耻。
  终究不如玫瑰,勇往直前。
  曾有一次在校园遇上尽是商业气息的御。
  猝不及防之下,我只是呆呆看他,平时的伶牙俐齿竟派不上半分用场。
  而他见着我,只是淡淡地说:“公司休假,我回学校看看。”“哦。”我笑脸以对,心中却不免幽怨:我依然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罢了,是吗?
  但到了晚上,我终是向自己投降,给御发了短信:晚上回去小心。
  他很快回:谢谢啦。
  为什么要加“啦”,没心没肺的样子。
  ——还是有些贪心呢,不满于他的淡然。
  突然觉得短信实在是一种狡猾的事物,同样的文字后面隐藏的是什么样的情绪,完全让人不知情。
  就像同样的他,相同的笑脸后转着怎样的心思,我同样无从得知。
  
  嘉
  
  认识嘉是在一次生日晚会上。
  身材高大,神形俊秀。一双桃花眼,更有一副清亮的好嗓子。
  ——果然是花心的水瓶座呢。
  玫瑰的双眸便是一亮。
  我并不适合这种嘈杂热闹的气氛,只是坐在一旁听别人唱歌。
  突然麦克风传到我的手中,有些莫名。
  抬眼,嘉晃晃手中的另一个麦克风,向我示意。
  我一时懵懂。将视线转向屏幕,才发现那是一曲对唱情歌。
  思索不过一秒,我将麦克风传给玫瑰。
  当玫瑰的声音响起,嘉惊诧地望我,神情复杂。
  我将浅浅的笑意蕴在眼中。
  ——你们才是旗鼓相当。
  玫瑰认真地爱嘉,为他改变。绝了与其他男子的来往,举案齐眉,俨然贤妻。
  听她说嘉的好处,她的甜蜜,隐隐在心底叹息:“玫瑰玫瑰,没有了刺,你该如何?”知道那样一个说法,一旦女子为男子改变,便不为他所爱。
  可我又能说什么呢?
  ——我那样为了御,和玫瑰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我只是看着玫瑰明亮的双眸,沉默。
  
  圣诞
  
  玫瑰与嘉的决裂,在圣诞前夕。
  嘉是狠厉的男子,任玫瑰流尽眼泪也不为所动。
  那夜玫瑰酩酊大醉。
  尽管这只是两人之间的事,但我在心底对嘉颇有怨怼:这样的时间,这样的毫无征兆。
  ——我的爱情与玫瑰相似,莫非也要这样收场?
  想到一年的心思,我的心茫然无绪。
  第二日便是圣诞前夜。
  玫瑰暗自神伤,而我,并不知道怎样去安慰。
  ——毕竟,这是太过私人的事情,外人怎能得窥。
  于是默默看书,只任那沉默的气氛弥漫。
  夜渐渐深沉,开始收到许多短信。
  ——全是无关痛痒的圣诞祝福,甚至有着相同的内容。
  只是例行公事罢了,一丝丝的温情都不曾有。
  饶是如此,我也一个一个地回复。
  直到嘉的短信跃入我的眼帘——“洛洛,我原是中意你。但你是云端的女子,我终究求不得。”盯着屏幕上的话语,我一时竟觉得有些呼吸困难。
  良久,才暗自苦笑:这样你便伤害玫瑰么?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和玫瑰交往?看玫瑰那样的付出,竟连一丝感动都没有么?
  起身来到阳台,面对一片沉沉的夜色,长久的无言。
  思绪流转,浑浑噩噩。
  今天,也是应该给御发短信的吧。
  可是……
  可是见到玫瑰的样子,就仿佛见到不好的未来。
  饶是玫瑰那样的果敢,也只是这样的结局;那么,我那般隐忍的示好,又能换来什么呢?
  嘴角,牵起一丝苦笑:云端的女子?
  可知我已为另一个男子低到了尘埃里?
  风生水起。
  ——水大抵都是被风撩拨的吧,可水又怎么可能追上风呢?
  也许是该选择放手吧?
  从此不再有关系。
  暗沉的夜色,压得我心中烦闷。
  ——也许,过了今夜就好了……
  手机的声音再次响起。低头看去,居然是御。
  这算什么呢?时间上如此凑巧。
  匆匆将短信看完,只觉心中酸涩,难以成言。
  ——明知道只是例行公事,自己,却又在期待什么?
  既如此,也就罢了……
  ——既然你只把我当作泛泛之交,那么,就慢慢结束吧。
  结束?我对自己的用词感到一阵好笑:从未开始过,何来结束呢?
  正要挑一条话语漂亮的短信回复,御的第二条短信又至。
  大概是网络错误导致短信重复发送吧?
  我漫不经心地打开短信阅读——“洛洛,我在楼下,想见你。”楼下?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触目所及只是一片深深的夜色。
  下一秒,我抓起大衣,不顾玫瑰诧异的目光,迅速向楼下跑去。
  到了最后一层的楼梯拐角处,我慢下脚步,平复了一下自己紊乱的呼吸,整整身上的衣服,尽可能平静地向外走去。
  门外是一对一对的情侣,但御的商业气息使他在人群中也独特。
  我绽开一个平静的微笑,向他走去:“你今天怎么会来学校?工作不忙么?”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说呢?”脸不可抑制地烧起来——尽管心中有所冀望,但这是可以成真的么?
  多少有些示弱地低下头去,口中喃喃道:“我怎么知道……”“洛洛,你这么聪明,何必懂装不懂呢?”他笑,带着戏谑。
  突然就觉得委屈——既然你什么都懂,看我这样子十分好玩么?
  怨怨地看他,只觉眼前半是模糊半是清明。
  ——是泪水跑出来了吧?
  “ 没有事的话, 我就先回去了。你自己路上小心。”我看着前方,带着些许情绪,淡淡地说完,就想转身上楼。
  不意被他抓到他的怀抱中,陌生的肢体接触让我莫名紧张。
  “洛洛,洛洛。”他低声唤我,微微使力制住我的挣扎。
  于是,眼中的泪再也不能抑制地流下。
  “你欺负我……”从来不曾有过的撒娇语气就这样自然地说出。
  听见他沉沉的笑声从头顶传来,顿觉有些羞赧,便尴尬地噤声。
  极短的沉默后,便听见他沉稳的声线:“洛洛,你知道,我总是花很长的时间去考虑、去选择,但我一旦认定了,便再不会放手。”他低头,目光炯炯地盯住我:“所以,洛洛,做我的女友,可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02:20

(一)
  
  窗外的桃花又妖妖娆娆地开了,比去年还要妩媚。
  前一晚还是零星小花,只一夜便开得千树万树的繁华。只是,这一夜的春风将喜了谁的眉梢,又断了谁的翅膀。怕是再无与陈思言相见的机会吧。
  夏小桃不禁又攒了柳眉,暗了双眼。
  
  (二)
  
  2004年春,夏小桃初识陈思言,因了方可曼。彼时,山色正绿,桃花正盛。
  是日,方可曼用一整套精装本的世界名著央求夏小桃做她一个月的书信助理,说是学些书香墨气。夏小桃没多想,便一口应了下来。方可曼知道她的软肋:只要看到好看的书便挪不动腿。
  谁知却是为了陈思言。等到明白个中原由,早已收下方可曼的全套书籍,怎好反悔。
  陈思言是方可曼与夏小桃的学长。只是她们入学时,他正好转入研究生院,所以未曾谋面。方可曼的表哥恰巧也是研究生院的,便从照片中识得了陈思言,一见钟情。
  只是有了前面那些唐突表白女生的前车之鉴,加之方可曼又是个颇有心计的女子,万不会做那没有把握的事儿,来断了自己的退路。所以,兜兜转转地知道陈思言现在在一家电台做兼职DJ,便打算先以听众的身份与陈思言通信,再进一步攻破。而恰巧夏小桃又是中文系的才女,便有了先前的借兵之计。
  夏小桃一直不明白,长得像方可曼这般曼妙的女子,只需言一句,这世上怕是没有几个男子能不就范。隔壁班的李明亮只见了方可曼一面,便将追求了三年未果的夏小桃放在了一边。又何苦用鸿雁传书这种老土的方式?
  方可曼只是笑,说,你不会明白的,这世上的男人分很多种,追求男人的方式也分很多种。你就好好帮我写你的信,事成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方可曼是何许人也,竟也会为这种事儿上了心,动了情。想到这里,夏小桃不禁抿了嘴笑起来。
  
  (三)
  
  闫皓已经在女生宿舍楼下站了近半个钟头。
  夏小桃趴在阳台上,无聊地看着斜靠在柳树下的身影。
  床上的方可曼翻看着陈思言的回信,嘴角都快弯到了天上。
  夏小桃趴累了,回到屋里,说方大小姐,你到底要让人家等到什么时候?方可曼把手中的信翻得哗哗响。说他愿意等就让他等好了,总有一天会等烦的。我只要能抓住陈思言的心,便是万事大吉了,哪管得了其他的闲杂人等。
  闲杂人等?闫皓从什么时候沦落成闲杂人等了。想当初,还不是因方可曼的温柔一刀,那傻小子才误入情网,却不知是方可曼下的套。现在一句闲杂人等,就将闫皓推得干干净净。怕是那陈思言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方可曼自小就被人娇纵惯了,尤其在男生面前,方可曼可是由着性子来。她方可曼要是说苍蝇长了四条腿,那就只能是四条腿。所以,她不肯下楼,夏小桃也没有办法。只是,夏小桃开始犹豫了。还要不要再帮方可曼写下去?
  
  (四)
  
  每晚的9点30分,便是夏小桃和方可曼一天中最重要的时间。方可曼是在捕获爱情,夏小桃却是在助纣为虐。
  这是闫皓下的结论。不知闫皓那傻小子是从什么渠道打听到方可曼在利用夏小桃追求陈思言,便也死了心。只是还一直对方可曼的有始无终耿耿于怀。
  听着电波那端的声音,夏小桃想这该是一个理性、冷峻、自我的男人。可这样一个男人,却在电波那头谈王菲,谈红豆,谈棋子,谈那女子与生俱来的孤傲和拎不清的情感纠葛。
  夏小桃想,陈思言或许只是个声音理性,表面和那些只识朱颜不闻内涵的普通男子不同,而内心却未必坚定吧。可这些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周末,夏小桃寻了王菲的新专辑。细细聆听,慢慢品琢。尔后,在宿舍走廊的阴暗灯光下写那些流年往事。关于王菲。关于阿修罗。关于新房客。关于笑忘书。关于寒武纪。关于彼岸花。
  然后小心地署上方可曼的名字。方可曼便以夸张的姿态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大口。这种亲昵的举止是不得夏小桃欢喜的。原本生分的一对人,如若不是因为陈思言,又怎会一下子熟悉得像好姐妹。
  看来,陈思言确是个人物。夏小桃的心里就那么没有征兆地动了一下。
  随着书信的日渐频繁,陈思言的言辞间便也似柳暗花明般开始显山露水。不再如当初,她谈张爱玲与胡兰成,陈思言便说倾城之恋,说沉香屑,说那有着贵族血统同样孤傲小资的女子。
  陈思言开始在信中刻画他心中的女子。说能写出这般空灵文字的女子,定与常人不同。该是细细的柳眉,淡淡的朱唇,走路如莲,吞气出兰,一低眉一抬眼都是风情。
  看着镜中的自己,夏小桃兀自笑了开来。
  陈思言也不过如此。
  
  (五)
  
  方可曼忽然像变了个人。整天整日地坐在镜子前,画细细的柳眉,抹淡淡的朱唇。丢掉以往所有色彩夸张的饰品,甩掉高跟鞋,像新出生的婴儿般在房间里练习走路,唇齿间全是风情。
  一个男人而已。夏小桃开始自我安慰起来。
  因了方可曼的大费周折?还是因了自己偶尔提及桃花,说希望做那如桃花般的女子,陈思言便说如果哪次不经意地相遇,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这样的言辞?
  罢了罢了。到底是方可曼要的猎物。何苦庸人自扰。
  可夏小桃随着陈思言那几句似有似无的暧昧字眼还是欣喜起来,转而凄然。陈思言口中的桃花女子应该是那明艳照人的方可曼啊,哪是如自己这般的平淡无奇,姿色平庸。心中不禁黯然。
  一转眼,桃花便繁花似锦起来。风一吹,飘飘洒洒入眼皆风花。该来的事情还是来了。在桃花正盛,在夏小桃以方可曼的名义与陈思言通了半年信后,陈思言说要见她。那个他自以为是的她。
  方可曼欢呼雀跃地要向夏小桃致敬。因为方可曼知道,只要一见面,这场游戏也就结束了。陈思言是逃不脱方可曼那张艳如桃花的脸的。
  整整一封信里,陈思言只说我想见你,想见你。在离开电台之前,在这桃花正盛的季节。不用信物,不用约定,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他终于要走出薄薄的几页信纸,见那桃花树下的女子。自己?还是方可曼?
  他说他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那个一直以来与他频传锦书的女子。他真的认得出吗?
  
  (六)
  
  阳春四月,人面桃花。
  方可曼画了细细的柳眉,抹了淡淡的朱唇,着一身江南布衣的粉色罗裙,站在桃花树下轻轻浅浅地笑。
  连夏小桃自己都以为,方可曼便是陈思言口中的女子,那有着与灵动文字相匹配的娇美容颜的女子。
  阳光下,陈思言一步步逼近。夏小桃听到自己如鼓点般的怦怦心跳,仿佛要震穿整个胸膛。
  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对她来说却是如此漫长,恍若几个世纪。夏小桃不知下一秒自己走进的将是地狱还是天堂,只有阳光狠狠地砸了下来。
  明亮的阳光下,陈思言伸出了手。说很高兴认识你。
  有那么一秒钟,夏小桃以为自己是那么的接近幸福,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可只一句,便碎掉了她所有的梦想。陈思言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你就是小曼在信中常提及的好友夏小桃吧?
  夏小桃木然地点头,然后笑出了那整个春天最惆怅的笑容。在陈思言抓紧方可曼的双手叫她小曼的那一刹,夏小桃仿佛听到陈思言说:“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头上的桃花又纷纷扰扰地落了一地。
  
  (七)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也该是个不错的结局。美人鱼与小王子的故事呵。
  美人鱼为了获取爱情,舍弃了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做人的权利。结果,却做了别人的嫁衣裳。最后,沉入大海变成了泡沫。而小王子自始至终都不曾知道那个救他的人是善良的小美人鱼。
  一个凄美却让人感动的故事。可这也只能是个故事。
  两年后,在路上偶遇陈思言。是时,夏小桃已有了一份平淡却踏实的爱情,断了所有和方可曼的联系。
  那日,陈思言认下了方可曼之后,方可曼便立即卸下了夏小桃御用信使的身份,说些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说出真相的贴己话。聪明如夏小桃,怎不知方可曼的心思。既然陈思言已离开电台,再不需鸿雁传书,加之当初陈思言眼里信里的企盼,当有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夏小桃便欣然前往了。
  如若不是再次遇到陈思言,这出剧也早该落幕了。
  陈思言还是那样有礼貌地笑,拉些不咸不谈的家常话。然后说起学校,说起方可曼,说起当初夏小桃的匆忙离去,说起有些事情在他心里一直悬而未决。其实,夏小桃一早就从旧日同学那里听说,陈思言和方可曼的婚姻出了问题。而这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当初都不曾有过关系,现在更不会有任何的关系。
  最后,两个人客气地道别,谁都没有做作地要互留电话说些常联系的蠢话。
  只是,在转身时,陈思言的声音幽幽传来:“是你吗?真的是你吗?那信中与我共话桑麻的桃花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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