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5:53

婚后第2555天,她和我彻底决裂。当走出街道办的门时,我想,冲出围城的男女们或许都像她现在这样吧,甚至不肯再多看我一眼。
  第二天,她回来收拾自己的东西。收拾完了,却还在屋里转悠,突然发现水果篮里还放着些苹果,便挑了几个红润的,塞进了袋子,这是她几天前买的。
  我不由冷笑,婚姻真是种可笑的东西,在一起时,恨不得把心掏给对方,分手了,居然决绝到连几个苹果都不放过。
  再也找不出属于她的东西了,但她还是转来转去。忽然,她的目光停在了墙上,我顿时明白,是那幅40寸的婚纱照。
  我想,她会把它带走的,因为,当初我执意不肯花那1888元的冤枉钱,而她却说:“一辈子就这一次,吝啬鬼,我们一人出一半吧。”于是,我和她第一次有了AA制。
  我站起身,取下相框,用螺丝刀拆起来——我也出了一半的钱,你要拿,只能带走一半!
  但相框上那12颗螺丝钉却已锈蚀,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旋开。见我拿起锯子,她淡淡地说:“拆不开就别拆了,你留着吧。”我哼了一声:“才不稀罕呢,你拿走吧。”
  我执拗地把相框塞进她的车子后,心里一阵畅快。然而,当我迈进家门,猛然看见墙上那方醒目的雪白时,一种说不出的落寞却从心头升腾而起。
  此后,我白天拼命工作,晚上和同事们泡酒吧,快乐而又不羁。然而,每一回家,那方醒目的雪白却总是撞击着我的眼睛,心,空茫而疼痛。
  周末,同事们出双入对,撇下了我这个可怜虫。我回到家,打开电脑,谁知,首页竟弹出了她的博客。
  忽然想起,这是她30岁生日那天,我作为生日礼物帮她创建的。一种莫名的牵引让我点开了她的日志,我看见,最新的一篇,停留在她最后一次在家的那天:
  “我做了他喜欢吃的中式牛排,买了一瓶红酒,但他回来时,我已趴在桌上睡着了……”“看着他拆着相框,满头大汗,我想,那螺丝钉虽已锈蚀,但却更加牢固,如果爱情也能这样,该有多好……”
  心里有一种东西刹那间碎裂了,山崩地裂般地响。我空茫地望着那方屏幕,手背忽然感到一滴冰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早已是泪流满面。
  我在她的博客上留了言:“还有一样属于你的东西落在了家里,你来拿走吧。”
  第二天,她回了家,一脸疑惑,问:“还有什么是我的?”我沉默着,怔怔地看着她,而她像明白了什么,躲开了我的视线,静静地看着墙上那方雪白。
  “还有什么属于我?”她打破了沉默。我扳过她的肩头,一字一句地说:“还有一样属于你,那就是——我!”
  她呆在那里,我也静立着。良久,一颗清澈而晶莹的泪珠缓缓凝在了她的眼角,我猛地将她拥入怀中,而她的手也抓疼了我的双臂,紧贴的胸口让我几乎无法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她轻轻推开我,从车里拿回一件用油布包裹的东西。打开后,竟是那幅婚纱照。我把它挂回了墙上,拥着她的肩头,静静地看着。
  我们的头紧紧地挨着,我们的手紧紧地挽着,那袭雪白的头巾下,她的笑容是如此美丽而幸福——
  突然想,婚姻其实就像这方影框,一次拆不开就永远都拆不开,我们的爱也会像眼前这幅婚纱照,会永远定格在人生最最美丽的那一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6:05

莫桑,典型的小资女人。21岁,刚刚从上海一所外国语学院毕业,在一家美国人的公司就职。公司在浦东一幢36层楼的23楼。上班时,推开窗户,就可以看见好看的云朵看到这个城市的速度。
  莫桑的生活是这样的:平时爱看张爱玲的《喜宝》《倾城之恋》,看白流苏和范柳原的一段姻缘。晚上在家上网听一些外国的歌曲。双休日一个人去美美百货看一些最新款的服饰,但基本不买,因为价格奇贵,后来就到常熟路的步行街去买同一款的,价格百元左右,穿在身上,同样时尚。
  遇到高级灰男人苏小东是在一次飞往西安的航班上。
  苏小东,北京一家咨询公司的资源部经理。32岁。结婚三年,一个危险的时段。苏小东穿灰色的西装,IBM电脑放在脚边,身上飘着淡淡的古龙香水味道。坐在莫桑的边上,看一本财经杂志。
  其实在飞机上的时间3个小时不到。苏小东看完财经杂志,觉得身边的女孩有意思,暧昧地朝她笑。这样年龄的男人和这样年龄的女人对双方都是致命的诱惑。即使做不了什么,但心理的愿望都是写在脸上的。相识因此不可避免。在淡淡的微笑中,说一些共同的话题,比如市场、甲壳虫乐队……好在时间很短。话题快枯竭的时候,到了西安。分手时交换名片是惯常的做法。这一次多了一样:留下了彼此的QQ号……投入感情并不多,却是难舍难分的样子,这是时代SHOW。
  回到上海。莫桑的生活还是像从前一样。和苏小东的相识就像自己某一天看过的一部外片。不再真实。晚上继续上网。半个月生活静悄悄。
  一天小喇叭响了。申请加入的说明文字是:苏小东,加我。言简意赅。就这样,小资女人莫桑和高级灰男人苏小东在某一个晚上再次遇到。苏小东说:我还在西安。三天后回北京。意思很暧昧,大致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我多么想你,很忙都在想办法和你联系。心照不宣。那时,莫桑在听蔡琴的《落花流水》:人海茫茫不知身何处,总觉得缺少一个爱。感动中,顺手就将歌词打到对话框里。回过来的是一朵玫瑰和害羞的脸。其实这样小男生的表情早已不适合一个32岁的男人。
  后来一切真的落入俗套:网恋。没有爱情的人渴望爱情,有婚姻的人渴望新的感情。不倦不累。
  天天泡在网上,渐渐地好像彼此的生活都已经很熟悉,比如:今天几点起床的、吃了什么,刚刚买了一条裙子,今天走在路上鞋跟掉了……生活的细节其实都是表象,和爱情的本质离得太远。
  终于有一天,苏小东说起自己的婚姻。谁满意过婚姻?美丽的少女婚后三年都变成家庭主妇,那时却是男人的黄金时段。反差太大。这些信息一点一点传到莫桑的电脑前。瞬间就打动了莫桑。
  “我会对你好的。1314。”似山盟海誓又不像。缠绵在虚拟的爱情里,越缠越乱。全然将那些“我实在不能给你幸福,虽然,我爱你”那种见惯了的负心台词抛在脑后。
  暧昧着暧昧着。一直在持续。在莫桑上班的路上是苏小东的声音,在写字楼里是苏小东的声音,在电脑前是苏小东的声音……
  这年冬天来临的时候,莫桑一定要看看爱情美好的结局。付出真情,总该有个回报。
  突然就来到北京,冬天的机场。北方的黄昏很短,瞬间就是天黑。莫桑还没有来得及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就闻到了香水的味道。苏小东站在面前。来时,也不给我说一声?苏小东略带抱怨的语气里饱含着爱意。但还是灰色的西装、一脸的微笑。似乎彼此都没有失望。
  在苏小东的桑车2000里,莫桑坐在喜欢的男人边上的位置。苏小东时不时看看她,很暧昧地笑,像第一次在飞机上。晚上,在一个星级的西餐厅,服务生站在边上,不时地看看这对热恋中的情侣。看着莫桑柔弱的小手被他有意无意地握在手心里时很自觉地将目光投到别处。后来,苏小东时不时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掩饰不了内心的躁动和不安。
  恋爱中的女人,察言观色自然是好手,但不动声色。晚上10点,苏小东的电话终于来了。苏小东走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声音很轻:来了一个客户,晚点回去。莫桑还是不动声色:你太太的电话?苏小东的目光开始疏离:来了一个客户。但蓝色灯光下,鼻尖上是微微渗出的汗丝。
  电话又来了,一场盛宴戛然而止。苏小东的车消失在阑珊的灯影和车流里。
  00∶12,莫桑的电话响了:亲爱的,我是苏小东。休息了吗?我可想你……我会去看你。
  莫桑问:你在哪里?我……我……我还在外面。支吾的时间并不长,但在水流声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小东,你在洗手间干吗?莫桑关掉了手机,再也没有了睡意,开始整理回去的行李,将小小的内衣叠放整齐,蕾丝的花纹里藏着内心的秘密。
  第二天一早,莫桑就退房。两个小时后就已在1万米的高空,心里透彻而澄明。
  刚下飞机,苏小东的电话就来了:你在哪里?我已经到了上海,亲爱的。还是像从前一样不动声色,像很老很老的情人,喧嚣的机场里,语言平静而安详。
  后来,他们在网上继续聊天,不说那夜的事情,不说爱情的故事。
  再后来,他发现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头像亮着。但信息发过去,回来的却是:我现在有事不在,回来和你联系。那时,莫桑在听蔡琴的歌:我像落花随着流水……真正地看清了这样的爱情:浅尝辄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6:17

单位正在宣传去大西北支教,他很想去,那是他一辈子的梦想。只是想象着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尽情挥洒着自己的智慧和激情,他就已经心潮澎湃了。
  可他却迟迟没有和妻子商量。最近她半夜醒来,常喊着说头疼。早就打算陪她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了,可各种各样的理由却缠绕着他。为此他心中总是充斥着愧疚,何况这次的支教要两年时间。没有他在的日子,妻子该如何照顾自己?
  报名的期限越来越近了,他心焦如焚。晚上,熄了灯,他在黑暗中硬着头皮对妻子摊了牌。出乎他的意料,妻子只是温柔地钻进他的怀里,平静地说,我早就知道你的心事,去吧,别担心我,老婆不会丢,可梦想实现的机遇却难求。他紧紧地把妻子搂在怀里,忍不住心揪紧地疼了一下。
  启程那天,妻子细心地给他准备好行囊:换洗的衣物、家常的药、一大包他喜欢吃的大蒜……他始终不说一句话,只是呆呆地望着妻子整理他的行囊。望着望着,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流下来:“我想把你也装进我的行囊,跟我一起上路。”妻子一改往日的娇弱,竟然像个大姐姐似的轻轻地拥抱着他:“别说傻话了,只两年而已,为了认识你,我20多年都等了。”
  车子快要启动时,妻子交给他三个布包,每个布包上都写着日期。妻子说,那是三个锦囊,里面装着她的爱,必须在指定的日期里打开。妻子甚至还让他发誓,一定要坚守纪律。他笑着答应了。
  见妻子这样的豁达,他的心稍微宽慰了一些。
  艰苦的支教只开始了一周,他就坚持不住了。那里干旱少雨,严重的水土不服,让他呕泻不止,老百姓封闭愚昧,语言交流困难,工作难以展开……来之前的梦想幻想都被磨砺得消失殆尽。
  寂静的夜晚,周围早没了人声,他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只是想念妻子那柔情的脸庞,真想听听她的声音,哪怕一句也好啊。可惜,这里远离城市远离现代的生活状态,别说打电话,连邮差都不认得这里。猛然想起了妻子给她的三个锦囊,拿出来一看。第一个锦囊上面的日期正好是今日。他赶紧打开,里面是妻子画的一幅画,很笨拙的手笔,一滴水从石缝中滴下,下面是一块带孔的石头。他凝神思考着画的含义,滴水可以穿石,那又有什么事情是人做不到的呢?好聪明的妻子,她一定想到了我会面临重重困难,会有退缩的念头,才设计了这个锦囊来鼓励我。他的眼泪便不听话地流下来。
  他重新振作了起来,克服了所有的困难,在山里顺利地安营扎寨,成绩也随之而来,各种名誉伴随着鲜花疯长。他开始沾沾自喜起来,欣然接受着来自各方面的邀请。
  一天,他突然想起了妻子的第二个锦囊。这段时间他真的是忙过了头,打开一看,日期已经过了两个月。上面又是一幅画,一个人背对着悬崖站着,前面是成堆的鲜花。这幅画实在是太直接,他只看了一眼便被深深地刺痛。回想近段时间的自己,忘形地游弋在鲜花和掌声里,都快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了。自己离悬崖也就一步之遥了!妻子的提醒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庆幸自己及时地打开了这个锦囊,更庆幸有一个如此善解人意且机智灵敏的妻子。有妻子在,他永远也不会走弯路。
  两年的支教终于结束了,他带着一身的荣耀返回了家乡。刚下火车,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第三个锦囊,里面仍然画着一幅画,一个箭头指向了家的方向。想象着妻子正在家里守候着他,准备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等待着他的回来,他的心就暖烘烘的。
  打开门,家里却异常安静。他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也没见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妻子。他正在纳闷,却发现了桌子上放着一封未封口的信,是妻子的笔迹,上面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灰尘。
  亲爱的: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你一定凯旋归来了。而我们此时却已经是阴阳相隔,早在你走之前,我就已经查出自己得了恶性脑瘤。不过我是微笑着离开人世的,因为你的爱,还因为我成全了我最爱的人的梦想,你的幸福才是我一辈子的幸福。呵呵,我没有拖你的后腿。三个锦囊里承载了我所有的爱,背上爱的行囊上路,你才会胜利地回到我的身边。为了我,你要好好活着!
  娟秀的字迹瞬间模糊了他的双眼,信的日期已经是半年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6:31


  
  十五岁的倪菊曼不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皮肤黑黑的她是班里最矮的女生,所以,永远在第一排第一桌。那时他们班最漂亮最讨老师喜欢的女生是吴楚楚,不但人长得像花儿一样,而且学习也总是最好的,所以,倪菊曼不是吴楚楚的朋友,吴楚楚的朋友是那些同样长得好看学习也好的女孩子们。
  那个十五岁的夏天因为何庄澜的到来而不再寂寞。何庄澜是从杭州转来的学生,当何庄澜出现时,倪菊曼感觉眼前一亮,因为班里没有那么好看的男生,况且他有着南方男人的忧郁气质。但倪菊曼是自卑的,自卑到只看了何庄澜一眼便把目光转向了窗外。窗外是初夏的阳光,阳光把刚刚抽出花枝的合欢树照得分外妖娆。喜欢,就那么悄悄地开始了。
  那时倪菊曼只是一个学习中等的学生。何庄澜来了以后,吴楚楚也只能排在第二位,况且他总是用那种极婉转的南方普通话回答着老师的问题,那个时候,倪菊曼总是屏住了呼吸,然后静静地听着,因为那么好听的声音,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
  和倪菊曼相反的是,因为个子高,何庄澜坐最后一排。那时男女生是不说话的,但倪菊曼看出了吴楚楚的心思,她总是故意去倒数第二排找她的好友丽妮,倪菊曼知道,吴楚楚是想接近何庄澜。
  他们的学校只是一般的中学,能考上市里一中的人只是凤毛麟角,如果在班里不进前五名,简直是没有希望的。那时倪菊曼是想初中毕业去当兵的,但何庄澜来了就不一样了,有一天何庄澜说,我是无论如何也要考上一中的,因为我妈妈就是一中毕业的。
  那句话倪菊曼是偶尔听到的,所以,她发了疯学习,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谁也不理,然后把头深深地埋在书中。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倪菊曼,常常是被别人忽略的,但在一次模拟考试中她居然考了第三名,当吴楚楚站在她面前蔑视地对她说,谁都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时候,你是不是抄的啊?她抬起头来,那个美貌如花身高一米六五的女孩子正嚼着口香糖,是的,她在吴楚楚的眼中如同一朵野外的小花,从来未曾被注意,所以,她怎么能一夜之间就考了第三名?
  她没有理吴楚楚,转身就走了,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学习带来的快乐和暗恋的快乐是一样的。
  一个月之后,她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一中。
  当然,同去的还有何庄澜和吴楚楚。
  
  二
  
  更巧的是,他们居然又分到了一个班。报到的时候,倪菊曼注意到一个细节,何庄澜把吴楚楚的行李搬了进来,而倪菊曼是自己搬进来的,虽然他们来自一个中学一个班。然后,倪菊曼看到吴楚楚递给何庄澜一条粉色的手帕,她忽然感觉到心痛,因为早就有同学风言风语说这两个才子才女如何如何,看来竟然是真的了。
  倪菊曼依然排在第一排,肤色依然是黑,而何庄澜和吴楚楚居然是前后桌,有时他们会相跟着进来相跟着出去,她呆呆地看着他们的背影,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可怜的美人鱼,不,比她还不如,美人鱼还那么美丽,她只是一只丑小鸭,一只没有人看得上的丑小鸭。
  唯一令她骄傲的是她的学习成绩,她永远是全班第一,她想,这是她唯一吸引何庄澜注意的地方吧,因为何庄澜和吴楚楚早就远远地被她甩到了后面。
  高二暑假的时候,她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写小说,写自己暗恋的故事,小说里写道:如果年轻时你爱上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告诉他。她想,自己为什么不告诉何庄澜呢,也许他也喜欢自己呢。知道这纯粹是幻想,但爱到深处,哪管前面是刀山剑海,是铁马冰河,反正,倪菊曼是想闯一闯了。
  她把自己的小说寄给了何庄澜。在等待何庄澜回信的那几天,她简直快发了疯,把一盒齐秦的带子快听烂了,甚至她一步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屋子。
  五天以后,她接到何庄澜的电话,约她去体育场见面。
  那天她几乎把所有的衣服全折腾了出来,但仿佛哪件衣服也配不上今天的约会,倪菊曼是把这次见面看成约会了,十七岁女孩子的第一次约会,注定会终生难忘吧。
  最后,倪菊曼偷偷地穿上了姐姐的红裙子,然后戴上了姐姐的纹胸,她已经长到一米五八了,再穿上姐姐的高跟鞋,怎么说也有一米六三吧。这样想着,脸就红了,镜子中是洗了又洗的脸,粉底搽了又洗洗了又搽,口红涂了一点点,到底是觉得不好意思,于是擦掉了。
  那一路,她把车子骑得飞快,生怕让何庄澜等着,她想,既然何庄澜约了她,肯定是有好消息的。
  当她一进体育场,她呆住了。体育场的看台上坐着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除了何庄澜,还有吴楚楚。
  她的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这对她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因为吴楚楚那得意的微笑像针在刺她,一瞬间她转身就疯狂地跑起来,到最后,她把两只不合脚的高跟鞋全脱了下来,赤足跑着,眼泪在两边的风中飞着,她想,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三
  
  高三开学的时候倪菊曼没有看到何庄澜和吴楚楚,同桌小雨小声地说,知道吗?他们被学校开除了,据说吴楚楚怀孕了。她呆住了,窗外的那棵紫玉兰刚刚发芽,但何庄澜和吴楚楚却再也看不到了。
  倪菊曼始终留着何庄澜寄回给她的那本小说,他只写了一句话:你说,在一朵牡丹和一株小草之间,我会选择谁?这句话倪菊曼一辈子也忘不了,他没有直接说出她长得不好看她矮,但是,有这句话,就足够了。
  后来听说何庄澜回了杭州,而吴楚楚转到另一个城市去上高三。9月的时候,倪菊曼考到了杭州的一个大学。这个城市,是她十五岁就开始暗恋的地方,但她一次也没有看到何庄澜。
  西湖她是常去的,有时在断桥边上一坐就是半天,桥断了,心也断了。
  让人想不到的是倪菊曼的变化,上了大学的倪菊曼仿佛脱胎换骨一般,肤色白了,深深的眼窝变得流行,就连厚厚的唇也被说成是舒淇一样的性感。更不可思议的是,等到大学毕业时,她的个子居然长到了一米六九,对于发育较晚的她来说,没有人理解这迟到的美丽对她有多大痛苦?
  大四那年她被评为校花,老同学再见了她问她是吃了什么仙丹,怎么变得如此美丽,是不是穿了增高鞋垫啊,倪菊曼就笑着,是啊是啊,我是一个妖精,修炼了千年才修成这样一朵莲花。说完自己就愣了一下,假如,假如何庄澜看到自己现在这样,还会选择那朵牡丹吗?
  但是她没有开始恋爱,虽然没有过初恋,但那天的痛可以让她记一辈子了。她也曾试图打听何庄澜的消息,到底是黄鹤一去不复返了,也许和她一样,也大学毕业了吧?
  
  四
  
  毕业后倪菊曼来到上海一家电子公司,三年后由于工作出色,现在的她已经是个海外投资公司驻上海的老总了。倪菊曼身边不乏追求者,耿林是最出色的一个,从美国读书回来,一直在香港工作,他们是一个偶然机会认识的,倪菊曼之所以后来接受了他的鲜花,和他的长相是有一定关系的。因为耿林很多地方像何庄澜,这是倪菊曼的秘密。
  当在办公室见到何庄澜的刹那,倪菊曼差点把手里的咖啡洒出来。公司要招一部分员工,来面试的人很多,她是三审,过了她这一关就可以来公司上班了。
  何庄澜吃惊地看着她,然后低语着,不可能,不可能吧?
  倪菊曼一本正经地问着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因为旁边有很多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倪菊曼把何庄澜叫了进来。
  他们相互呆呆地看了对方好久,何庄澜说,很小的时候看到过毛毛虫变成蝴蝶的故事,今天终于知道是真的了。倪菊曼的心乱乱地跳着,近乎十年过去了,为什么,再见到年少时的春闺梦里人依然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感?
  她请他在金茂吃了饭,很显然,他不能适应这里的金碧辉煌。因为他后来只上了一个大专,到处找工作,一直碰壁,前些天工作的厂子又倒闭了,于是只好到上海来碰运气。他嘻嘻地笑着,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下就遇到了旧知己。
  这句话让她有些恶心,好像他拿捏好了她会留下他,因为他伸出手来忽然握住她的手,倪菊曼,你真让我心动,想当年……我真是糊涂。
  她一下就看轻了他!如果他什么也不说不解释,如果他只是沉默,说不定她会留下他,因为毕竟他是她心中一个永远无法忘怀的梦。但现在他说出来,她忽然感觉到那么无聊那么凄凉,真是相见不如怀念。他依然英俊,只是手指多了被烟熏黄的痕迹,但变得如此油腔滑调。她没有问吴楚楚,但他主动说,那真是个粗俗的女人,没考上大学,几年后做了人家小老婆,真真是一朵野草了。
  她笑了,想当年,他夸她是牡丹的,于是倪菊曼更加看轻他。毕竟爱过,毕竟是自己的初恋,这样的男人,如何让她迷恋十年呢?她真看不起自己了。
  她伸出手,我们去跳一支舞吧。
  他欣喜若狂,以为是倪菊曼念着旧情想如何如何,于是他紧紧地搂着怀里曾被他伤害的女子。
  倪菊曼笑着,记得三毛最后一篇文章吗?何庄澜点头,是那篇《不如跳舞吧》。倪菊曼也点头,里面有一句话,想送给你:如果一切已经过去了,那么不如跳舞吧。
  何庄澜的心凉下去凉下去,因为他知道一切已经结束了。一支曲之后他们将天各一方,倪菊曼是再也不想见他的。
  从金茂出来后,倪菊曼开车去了外滩,外滩的风很大,远远地,不知哪里传来的歌声:破碎就破碎你要什么完美,放过了自己,你才能高飞。
  此时,她的眼泪,一滴,两滴……落了下来,像是这个夏天的水晶珠琏,晶莹美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6:50

本来我跟阿九是没有交往的,属于两个圈子里的人。我是一个忙得像陀螺的医院护士,除了工作,我的大部分时间就是睡觉、煮东西吃和谈恋爱。我有一个很疼我的男朋友佟杰,但是他跟我一样忙,所以我不得不再找些其他的活动打发我那比较空白的业余生活。
  我参加了电台举办的一个业余DJ比赛,阿九跟我在决赛的时候认识。他是一个有着很短头发的大男孩,比我小四岁,但是很出众,脸庞轮廓清晰,双眼皮有很深的褶子,他刚刚毕业,还处在找工作的阶段。他管我叫爵姐,而我总是笑着叫他小朋友。
  他却不像他那个年纪的小朋友那样嘻哈夸张,他穿着纯白色的带帽T恤和牛仔裤,抱着木吉他,安静地演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在聚光灯的底下一点一点拨动琴弦。
  那场比赛我得了冠军,而阿九是亚军。前三名都被电台邀请做了嘉宾主持,一个晚上9点钟的音乐节目。有时候我会跟阿九一起主持,那时他就会绅士地送我回家,或者送我去医院上班。有时候佟杰有空来接我,我就会跟他在电台的门口告别。那是一个很美好的夏天,晚风中有淡淡的荷香。
  阿九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在一个中学当老师。而我也买了房子,开始装修,准备结婚,我们一起告别了那个小小的电台。
  我们似乎没有理由再见了,此后很长时间我跟阿九一直都没有见面。只是偶尔地,极偶尔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望着天花板会看到一个人静静地抱着木吉他唱着《月亮代表我的心》。
  一天,突然接到阿九的电话,他说他作了一支曲子,想让我帮他填词。这是我们隔了大概三个多月后的一次见面,在他朋友开的一间酒吧里,那里有一个小木屋般的休息室。在那里,外面的喧闹仿佛都不复存在,只有木吉他的声音在里面静静流淌,旋律很美。弹毕,他有点羞涩地问:“怎么样?能帮我写词吗?”我故作大方地说:“我没答应干吗来这儿。”两人都傻傻地笑起来。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我说明年或者后年吧。这个问题让我觉得尴尬,跟一个男生独处一室,他却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所以我反问他,你呢?他一愣,继而笑着摇头:“我还没有女朋友呢,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又补一句:“你不是总说我是小朋友吗?小朋友干吗这么着急?”我无语。
  我花了一周的时间,帮他的曲子填写歌词,那一周,我睡得很少,耳朵上总是挂个耳机,反反复复地听那段旋律找灵感,睡觉也不安稳,总是在想歌词的事,总是写一个毙一个。我觉得这个过程很痛苦,因为以前我写歌词总是有感而发,但因为要给阿九写,所以我又有点刻意地回避某些问题,隐藏一些心绪,怕在歌词里流露出了什么,很矛盾。把歌词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他看了很久,只说好,好,好。从他的脸上,我看不出是满意,或者是不满意,但也只能这样了。为了答谢我,他说要请我吃饭,我想了想,还是谢绝了,我不想再单独与他相处了,那让我心神不宁。他很失望地看着我,我看到他眸子里闪动着的光芒一点一点地熄了。
  大概又过了两个月,我正在上班,突然一个陌生人来护士站找我,说阿九生病住院了,想见见我。我问他是谁,他说他是阿九的一个好朋友,是阿九让他出来找我的。
  我有点怀疑,问:“他是什么病?”他说具体他也不太清楚,好像是心脏方面的问题。我不怎么相信,怕是谁的恶作剧,但又忍不住想:万一是真的呢?我突然心里很紧张。跟护士长匆匆请了一会儿假,就往他说的那个病房跑去,快要到的时候,我突然想,真希望是被骗来的。如果阿九真的有什么事,我会很难受。推开4012病房,却真的看见阿九躺在那里,见我来了很高兴,抬起头,轻轻地叫了一声,爵姐。我把水果放下来,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看得出他很高兴,不停地说:“呵呵,你来了,呵呵,你来了。”我有些担心,问他到底怎么了,他说,没什么大事,胆囊结石,小手术,我在医院里挺着急的,就想别人来看我呢。说这话的时候,他真像一个想找朋友游戏的大孩子。我听了,松了一口气,说,你那个朋友说你是什么心脏方面的问题,把我吓坏了。阿九看着我说:“你在替我担忧?”我装作夸张的样子说,“是啊,当然了,你是个小朋友嘛,每个人都会忍不住关心小朋友的。”
  因为是上班时间,不能坐得太久,安慰了他几句,刚准备出门,就遇见他的爸爸给他送吃的,他把我认真地介绍给他的爸爸说:“这是柯爵。”又对我说:“这个是我爸爸。”我礼貌地叫了声叔叔,看见他正笑眯眯地打量我,还不停地说:“我常听阿九说到你呢,一直没见到,以后来我家玩啊。”我朝阿九看了一眼,他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也许是我敏感,但是我感觉他的爸爸把我当成阿九的女朋友了。
  我想,再也不要去见阿九了,不然真会有什么事情,我们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特别,我知道我们都没有真的把对方当成姐姐或弟弟看待,我有点喜欢他,我想阿九也是一样的。虽然只是喜欢,但这种关系如果继续下去,我很难确定不会发生些什么。阿九再打电话过来,我总是找些理由推托,后来电话也少了,差不多将近一年都没有再联系和见面。我想,这件事情过去了。
  佟杰依然很忙,没有更多的时间陪我。医院的同事带我加入了一个城市俱乐部,那里经常会有一些活动可以参加,比如说打球、短途旅行等等,这很适合我。秋天来的时候,俱乐部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活动,去近郊的一个湖中岛,活动项目有烧烤、篝火晚会还有第二天的垂钓活动。本来我是准备跟佟杰一起去的,他却在临行前一天被派去武汉出差。已经交了钱的我只好随同事一起去了。
  没料想又遇到阿九。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加入了这个俱乐部。我心里无奈地笑,真是躲也躲不掉。
  整个晚上,阿九都像口香糖一样黏在我的身边,我去休息,他也休息,我去烤东西吃,他也去烤东西吃,反正我在哪儿,他就跟在哪儿。他直截了当地说,好久没见你了,很想你,让我挨着你看看你总行吧。我无法拒绝,或者说我没想拒绝。
  篝火晚会的时候,他紧挨着我坐。后来玩游戏,主持人要求我们站起来,手牵着手,按他的口令行动,输了的就要被罚。我正发着怔,主持人冲我喊,喂,把手牵上啊,就你那儿断了。阿九就在那个时候,迅速地牵起了我的手。我也顾不得想太多了,拉着阿九的手,跟着一群人围着火堆像孩子一样奔跑,全身都被烤得暖洋洋的。玩累了,我们就玩击鼓传花,传到谁谁就真心话大冒险。第三轮的时候,花传到了我右边阿九的手上,他被罚站到中心。主持人问他,你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他大大咧咧地说随便,就真心话吧。真心话就是必须要非常诚实地回答别人提的任何问题,下面的人开始起哄:“我来问,我来问。”主持人点了一个人上来,他站起来问阿九:“你最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啊?”他挠了挠头说:“我最喜欢温柔体贴的,比如说护士、老师这样的职业,她还要有些才华,最好能歌善舞。会写歌词简直太棒了,另外我还喜欢比我大一点的,最喜欢大四岁的。”下面的人听得哈哈大笑,只有我心里像有把钝钝的剪刀,一下一下拉着,有些酸酸的疼。
  他下来的时候,一直看着我,坐在我身边,偷偷把手掌盖在我撑在地上的手指上。我如触电一般,却没有舍得缩回来。
  晚上住在岛上的小别墅里,我跟同事一屋,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收到阿九的短信,说他正在门口等我,让我出来。我像个盗贼一般,异常紧张地看同行的同事,发现她已经睡得十分熟,便鬼使神差地做了决定——出去!蹑手蹑脚地偷偷溜了出来,一出门就看到阿九,月光底下他的脸有着异于平常的魔力,他把手向我伸过来,我便迎了过去。
  我们站在黑暗里面拥吻,像彼此都期待了很久一样,在寂静的夜里,听着彼此呼吸的声音,尝着彼此的味道。湖里的荷花散发出淡淡的香气,就如我们最初相识的那些夜晚般美好。阿九抚摸着我的头发,喃喃道:“我真的很爱你。”
  “可惜我们认识得有点晚。”我们都不笨,都没有再说什么,我们手牵着手,依偎在湖边。东方开始发白的时候,我流着眼泪在他的额头上重重地吻了一口,临行前我跟他说:“把这次旅程中发生的一切都忘了吧!”转过身去,我听到身后有孩子般的哭声,心如刀绞。
  第二天,同事说她昨天夜里做梦时好像听到有人在哭,太可怕了。我笑,可能小岛闹鬼吧。
  年底的时候,我与佟杰举办了婚礼,谁也不知道,在距离城市30公里的地方,曾经有那样一段爱情边缘上的旅程,荷香暗动。但幸好,我返程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7:01

她原来只是我的朋友的朋友。她的母亲常逼着她去见不同的人,不断地相亲,让她不胜其烦。她的朋友是个两肋插刀的热心人,就把我拉来替她挡驾。这样我和她才相互认识。
  在双休日的时候,她就把我领回家,目的是向母亲宣布她有男朋友了,不必劳烦她老人家整天担心她嫁不出去。那天我在她的母亲面前表现得极好,我衣着光鲜、谈吐得体,一切都进行得挺顺利的,只是在临走之前,她的母亲对我说:“我们家住得比较偏,小婷要常上早班和夜班,我怕她不安全,你能不能抽空来接送她?”她是医院的护士,上早晚班是常事,而她们家又住在城边近郊,小街小路的,有一段地方还荒废着没有建房子,晚上也没有路灯,黑漆漆的。我马上点头答应:“这以后就是我的责任了。”
  从她家出来,她满是歉意地说:“真是对不起,又让你揽了一件苦差。看来我要欠你越来越多了。”我却微微一笑,说没什么。其实,我还求之不得呢,我早就已经对她有好感了。
  从那天起,我就成了她的专职司机,常用我那辆益豪摩托车载她上下班,有时是早上,有时是晚上,好在我是做家装设计的,时间由自己来支配。我最喜欢早晨去接她了,因为那时可以看见最清鲜的她,一尘不染的像个天使。还有,我也喜欢通向她家的那条小路,两旁种满了花花草草,尤其是夏天的晚上,骑车带着她掠过开满茉莉花梢枝蔓边,有一股清透的香味沁人心脾。
  可是,茉莉花给我带来馨香的同时,也给了我一份迷茫:她也会像我爱她一样爱上我吗?我帮她在她母亲面前演戏,如果我要再进一步的话,就好像是帮过人家就要人家有所回报,太有点乘人之急的意味了,所以我根本就无法主动表白。而她似乎是一个腼腆矜持的女孩,也不会把爱说出口。难道我与她之间,永远就只能是假恋人的缘分?
  我向一个知心朋友倾诉我的苦恼,朋友试着帮我解迷:“你用摩托车带她的时候,会不会感觉到背部暖暖的?”我不解:“这有什么关系?”朋友说:“有点说头,如果你感觉到背后空空没感觉的话,那就证明她离你的身子远远的,表示她要与你分清界线。如果你感觉到背部有暖意的话,嘻嘻,就有戏了,她把她的身子和脸往你背上肩上贴呢。”
  听了朋友的这番话,我茅塞顿开。在一次我接她回家的晚上,我清楚地感到背上肩上暖暖的,那股子暖流,渗进体内,直达我的心间。在经过茉莉花丛的时候,我把车停了下来。她轻问:“怎么了?”我说:“你看,今晚的月色真不错,我们到那边的草地上坐一坐好吗?”她微笑着点头答应了。那一晚我们从假恋人变成了真爱人。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
  原来,爱一直就在我的背后,等着我回头去发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7:11

  









一个人坐在半岛咖啡,等待着一个朋友的到来。
  朋友来了,无恙,眼神里带着些许的忧伤。
  我很开门见山:“你们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分开了。”
  “会有转机吗?"
  “不太可能了。”
  不知道再劝他些什么。我想,当一个女人不想再见到一个男人的时候,也许,就是在自己的心里给这个男人判了“死刑”。
  在见他之前,我已经接到过她的电话。“她”是大学时代睡在我下铺的姐妹,而他,则是我最要好的“哥们儿”。他们的结合,是我们一大帮朋友一直以来最骄傲的成果,而他们的分开,则是我们从未想过的结局。
  他很爱她,这是个众人皆知的秘密。
  她也很爱他,这点,没人怀疑。我们说她就像他的影子,总是跟在他身边,形影不离。
  我们曾经“嫉妒”地告诉他们:距离才能产生美。而他们却异口同声地反驳:我们不一样,有了距离,美也就没了。
  谁也没想过他们会分手,在她的电话中,她很平静地告诉我:如果爱情是如此之累,那我宁肯放弃。
  我问眼前一样平静的他:“为什么?”他想了想,点上一支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赶忙把烟掐灭,放回了烟盒。
  “她不喜欢我抽烟,特别是公共场合。那我就不抽,只要她高兴。她还不喜欢我上网打游戏,说那样会玩物丧志,我也可以不打,因为她说得也对。她不让我做的事情,我从不坚持,因为,我觉得她也是为我好,我该尊重她。也许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左右我的生活,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说明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所以你就厌烦了?想摆脱?”我问他。
  “怎么会呢,若这样,离开她,我该感到解脱,而不是不舍。”
  望着眼前的朋友,消瘦的面庞上怎么也找不到当初他们幸福的表情。记得上次见到他们是在一年前,是为了庆祝男孩进入一家日资公司。我和他开玩笑:“听说日本公司都很苛刻啊,到时候没时间照顾你的‘宝贝’怎么办?”他望着她,两人幸福地笑了笑,坏坏地责备我:少挑拨!
  事隔一年,物是人非。
  “在日资企业,我们的工作时间不是法定的八小时,而是根据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而定。一开始,她还只是埋怨我没时间陪她,但是后来,埋怨逐渐升级为猜疑。一次,我加班回家已经深夜一点了。一进门,我就看到她坐在床上,我问她为什么没睡,她阴阳怪气地说想等我回家闻闻身上有没有香水味。我只当她在开玩笑,脱衣服去洗澡,可洗完之后却发现她正在床上翻我的口袋。
  “那一晚,我们都无法入睡。第二天醒来,她已经去上班了。枕边给我留下一封信。她说,她已经很久都感觉不到我对她的那种呵护了,更别提什么‘身兼三职’。我有点内疚,但却无奈。生活逼迫我不得不奋斗。我能做的,只是趁着年轻多挣些资本,让她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我很感动,因为他这些出自肺腑且感人的倾诉。我想,她也应该会感动吧。
  “也许吧,她也会感动,但是,感动远远不及她的猜疑。
  “她开始不停地在加班时间给我单位打电话,有时一天能打上七八个。后来,同事在给我传电话时都会开玩笑似的加上一句:你老婆又查岗了。有一次,我实在忍无可忍,语气很硬地告诉她:我在单位,你可以放心了吧?
  “这是我第一次向她发火。我向她道歉,她向我提出一个条件——以后我的手机要随时让她检查,不许删除电话记录。
  “可事与愿违。这个荒唐的协议,从生效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一步步地‘扼杀’了我们的感情。
  “她会因为一个她不认识的电话追问再三,也会因为一些‘玩笑’的短信而逼我解释。慢慢地,我累了,不再响应她无聊的发问。她也累了,懒得和我争吵、追问那些没有答案的答案。我们都觉得,在一起不开心,不如分开冷静一下。
  “我还爱她,所以不愿意失去她,我相信她还是那个单纯、热情的小女孩,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她太爱我了,我想把她找回来,重新过回彼此信任、彼此挂念的生活,但是,她却不肯了。”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但我也明白“她”的苦衷,她的不肯绝不是缘于爱的不在,而是……在“她”给我的电话中,“她”说:“我无法再面对他,也无法再面对自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傻到去猜疑一个如此爱我的人,我痛恨自己曾经那些愚蠢的做法。那些无端的猜疑害得他想要逃离我,也害得我感觉到了疲惫。我不想让他在记忆里永远留下那些‘歇斯底里’的争吵,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
  我一直以为,只要有爱,没有什么不可以。望着茫然的“他”,想着依然爱“他”却选择离开的“她”,我想,爱情和人一样,需要空间,需要氧气,才能获得最起码的生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7:21

几个姐妹聚会时,聊起了一个话题:如果嫁人以后的生活状态还不如现在,那为什么要嫁人呢?是呀,如果两个人不如一个人,何必嫁人!我们都在期待一种压轴的爱情。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碰到邻居亲戚朋友,总会关切地询问我的终身大事。所有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应该有男朋友了,每次我都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他们,我还单身呢。常常他们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说女孩子这个年纪,可得抓紧了。转而又笑眯眯地说:要不要替你介绍啊?我哭笑不得。
  确认我真的没有男朋友,亲戚圈同事圈朋友圈开始热心起来。他们会把那些不同种类的男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拉出来,其中不乏有潘安之貌的、有体面职业的、有富裕家境的、有良好教育背景的。我从不拒绝这些相亲,无论是酷暑还是寒冬,无论是在大排挡或者星巴克还是在公园。可是无论怎样,总没有我期待的那一种压轴的感觉。
  由于成功概率很小,亲戚朋友们也大多灰了心,总是不解地问我到底要什么样的,差不多就成了。我会罗列很多标准。他们会说,你那不是找对象是招聘。记得一个同事曾经劝我说,别太挑了,女孩子过了二十五,每过一天,男人对她的兴趣便少一点。二十七八仍未婚的,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滞销品,再也别想卖出去。趁自己还有点资本,赶紧嫁人!我不以为然。我觉得不能委屈自己的感觉。
  一个闺中女友终于喜欢上了一男人,男人对她很好,是很好的那种,给她买她喜欢的任何东西,有人欺负她,他会把那人揍个半死,我们觉得有这样一个男人的保护是件很惬意的事情。可后来,闺中女友还是选择了离开。
  男人千方百计找到我,讲完之后一脸茫然地问我,你说,我哪里做错了?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就走了呢?
  我安静地听完,没办法给这个疑惑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从咖啡店走出来,过马路时男人瞅到一个空当便快步跑到对面向车流这边的我招手说,快啊。我有些无奈地笑了。
  我问男人是不是不愿意牵女孩的手。他说,在公园可以,在外面多不好意思啊。我说他过马路时一定比女孩快。他点头说,你怎么知道?我说女孩在刷碗扫地的时候,他一定是悠闲地看着自己的报纸或者DVD。男人摸着头说自己似乎明白了。我说,如果明白了就去挽回吧。
  一个阳光午后,我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他很兴奋地告诉我,说女孩又回到了他身边。我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费了很大力气才约到女孩散步,还专挑路口走,过马路时站在女孩左边,紧紧握住她的手。而且每天给她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早晨买早点给她。我笑了,说你现在明白了吧。男人嘿嘿地说,明白了,明白了,她跟着我,是需要我疼的。
  女人,就是女人,是需要一个人来疼的。
  终于,我也决定嫁了,在姐妹们的逼供下我终于招供:开始,尽管和他交往了一两年,但从没动过要嫁给他的念头。我的嘴很刁,只吃一家的烧饼夹肉。于是,他每天早上坐两站车买烧饼,再坐五站车来到我家。有天晚上下雨了,他送我到家门口,尽管他浑身透湿,还是把手机荧光灯打开,照着我从容地找到钥匙、开门、进门,并坚持一定要看我进门,一层层地上楼,并且等我扭亮窗前的灯后方才离去。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心里一下子酸酸的,那晚再也没能合眼。到天亮,就决定嫁给他了。
  谁是爱情的压轴?不见得是条件最佳或人气最旺的那一个,但他一定得是最能打动女人心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7:37

她从小把番茄当水果,冷水一冲就下口。他看了心疼,别吃得这么生猛,噎着。她给个白眼,乌鸦嘴,是不是嫌我不淑女?他笑,这样的淑女打灯笼难找。
  下班回来,床头柜上两碗相扣,里面的番茄是他洗好用开水烫过剥了皮的,她不喜欢,烫了的味道有些走样。他过来哄,这样卫生,乖,我陪你。她吃一个,很勉强。他将余下的吃光,撑得直打嗝,她鬼脸相对,活该。久了渐渐适应,不剥皮反而难以下咽。
  他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可她却总少了一份牵心挂肺的感觉。只是习惯他的宠,像吃瓜果蔬菜一样理所当然。
  初秋,他被派往外地。他的电话很勤,还写信,洋洋洒洒地述说思念,不厌其烦地嘱咐生活细节,她接电话不回信。
  寒冬,她给他回了第一也是最后一封信。为一个调来不久的男子,有她一见钟情的简约深沉。他急急赶回,风尘仆仆推开她的门,惊动拥吻的人。
  她匆匆嫁了自己。婚后,丈夫的本性让她有些措手无及,简约基于木讷,深沉源于冷漠。她安慰自己,只要全心全意体贴,慢慢会好的,她用心渐渐摸透了丈夫的喜好。比如他爱吃苹果,她便天天削皮,插上牙签,看着他风卷残云。丈夫却从不关心她之所爱,无论饮食或其它。
  春的芬芳过去,夏姗姗来迟。市场上还是暖棚里的番茄。她却馋了。
  晚上,慵懒的靠在沙发上看《为您服务》,主持正教巧剥番茄皮。丈夫进来,换了中央5套。她轻轻央,让我看完好吗?他轻哂,番茄皮也值得做节目?
  话音未落,她闪身进了卧室,黑暗中泪流满面。抚着已微微隆起的腹部,想起之前并不久远的一天,相扣的碗,碗中余温未尽的去皮番茄。
  她终于明白世上送玫瑰的男人很多,愿意为她剥番茄皮的或许只有一个。
  原来爱情的本质沉淀到底,不过是一个剥皮的番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7:53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于一个书香世家,他却是一个教书匠,这对于战乱的炮火尚不能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异于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还好,她的父亲总算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
  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期待哪一天和他同心协力,赚取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礼。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长江而下。这一别可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满眼满心是泪,泪花中是他在码头上追逐相送的嘶喊:“我等你消息!”她一遍遍在心里回应着:“等着我,等着我……”
  行到泰山脚下,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她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之中,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留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教书。本想等她到东北有了稳妥工作再追随而至的他,听到这个消息只好放弃了北上的计划,等待时机。山水相隔,两人频频鸿雁传书,以慰相思之情。
  两年后,随着人民解放事业的炮火,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他居无定所的军旅生涯加上她几经转换工作,两人终于失去了联系。在共和国成立初期的肃反运动中,他因为多种说不清的“历史问题”被定性为“历史反革命”,被发配到一家工厂管理仓库。她一封封地给他写信,但信都被一封封地标注上“查无此人”而打回。
  “蝶去莺飞无处问,隔水高楼,望断双鱼信。”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她坚信他不会背负于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岁月一点点蚕食着她的青春,她却依然形单影只。面对好心人的牵线搭桥,以及一个又一个追求者,她淡然又坚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对于我的刘郎,我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坟’。”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维持生计,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无奈仍旧没有他的丝毫音信。“文化大革命”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的一个村子。近在咫尺,却又无音相通。风潮让他们再无力寻找彼此,但牵挂与思念丝毫没有在他们心中褪色。
  “断雨残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
  历史的车轮辗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寻找、寻找……苍苍岁月,茫茫人海,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四目相对,泪眼模糊。隔着40年的分别与流变,他未娶,她未嫁。
  隔着40年的思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婚礼仪式上,他对她郑重地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十年!”
  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侄女,他叫刘自平。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2006年,有记者问已经94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是呀,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神采奕奕。
  刹那间,有一种感动穿透心灵: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在这爱情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清明而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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