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2:30

时光是崖,我们在两岸。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的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
  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的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帖,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
  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那日霏霏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就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
  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帖子,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2:43

第一次与可可开口说话,是在系里的春节晚会之后。一起跳民族舞的女孩子要合影留念,女孩子的虚荣和自傲,让我很自然地挤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上。可惜还没有坐下,便被另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孩子抢了去。气咻咻地正眼看她时,她却是笑嘻嘻地一拍身旁的座位,说:坐这儿也一样引人注目噢!我看她一脸没心没肺的得意微笑,气消了大半,却仍没忘刺她一句:再好也不如篡夺来的果实甜美啊!
  记忆里好像那时候彼此总是爱刺来刺去的,当然都不会介意。知道对方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一身俗骨,任是什么刻薄尖酸的话,都是可以嘻嘻笑着闪过去的。那时我们的宿舍相邻,又都没有整天黏在一块儿的男朋友,所以便同性恋似的,一块儿迟到早退旷课上网交笔友。
  所谓交笔友,其实是一种爱情缺失状态下的慰藉。所以我和可可都不太在意对方会被远方海市蜃楼般的爱给瞬间夺了去。大多数时候,是互帮互助似的给予支持和鼓励,甚至会代写肉麻兮兮的情书;打电话时因为声音相似,会偷偷把话筒让给对方继续聊。周末约见网友的时候,必也会理直气壮地带上另一位,蹭那可怜兮兮的boy一顿好饭。用舍友们的话说,我们两个的爱情指数像是鸡毛一样,一阵漫不经心的小风吹过来,便会狂飞乱舞,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样廉价得随处可施的情感,当然都不会心疼。旧的去了,又会有新的源源不断地来。我和可可则像是两个嬉皮笑脸的孩子,在春节去拜年的时候,拦住人家就要压岁钱。钱多钱少,甚至拿一块糖打发了都无所谓。只要在这个过程里,始终有新鲜缤纷的玩意儿,供我们玩耍嬉戏,就足矣了。
  这样几乎可以共享一切的豁达和豪爽,在陈宇出现之后,便有了很微妙的改变。
  是可可在学校的江湖聊天室里先认识的陈宇,被我看见了,硬是把号码要过来加入了自己的好友栏里。而后两个人背靠着背,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果然是个出手不凡的高手,只几句话,便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让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电脑玩得娴熟,文章亦是写得妙笔生花,文采飞扬。难得遇见一个如此优秀又不油滑的聊友,当然是乐不可支。所以竟是连可可几次催我走的信息也没有回。是她最后哗地转过身来,在我背后一声怒喝,我才一下子住了手。陈宇约我周六早七点在绿源花行门口见的话,自然也是被她窥了去。我照例像以往那样,大大咧咧地把这个又可以赖饭吃的好消息告诉她。却没想到,她冷冷地看了眼被陈宇的话挤得密不透风的聊天框,竟是一声不吭地啪一下关了我的电脑,扭头就走掉了。
  第一次没有厚着脸皮跑着去拉住可可。不知道可可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反常地大动肝火,可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定是与我,或是陈宇有关。
  周五晚上想了许久,终于打电话给可可,故作轻松问她去不去欣赏帅哥。那边想也没想,凶巴巴地扔过来一句:既然帅哥只约了你这位美女,我去做什么电灯泡?我听着电话那端不耐烦的声音,还有隔壁清晰至极的愤愤关门声,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的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天早早起来,站在镜子前打扮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后,我才忐忑不安地向邮局旁的绿源花行走去。远远地,便看到花行的门口,站了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竟是我喜欢的类型!含了一脸的娇羞和痴狂,低头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还没有开口说话,从身后的花行里,便闪出一个抱了满怀勿忘我的女孩子,腾地跳到我和陈宇的中间,稀里哗啦便来了一通英语:这是陈宇,这是安安;我呢,则是安安最最要好的朋友韩可可;呶,一人一束勿忘我,以后大家就是海枯石烂了也拆不散的朋友喽!
  我看着掩饰在蓝色花儿里熟悉又陌生的韩可可,想习以为常地给她一通痛快又淋漓的拳头吃的,却是一咧嘴,苦笑了两声,再也没有昔日的热情和胸襟。
  以后的校园里,便时常可以看到陈宇的身边,我和可可左臂右膀似的陪着闲逛。可可依然是个骄傲十足的演说家;我和陈宇,则做了很好的听众。偶尔,可可说得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时候,陈宇会偷偷地握一下我的手;黑白分明的双眸里,亦会漾出一抹温暖深情的微笑。在这样甜蜜温柔的对望中,我会暂时地忘记另一侧的可可,忘记她骄蛮任性的言语里,咄咄逼人的张扬和自信。可是可可是多么的狡猾和聪明啊,她明明知道陈宇喜欢的是我,任她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可她依然佯装了一无所知的单纯模样,疯狂地将她想象中的浪漫和痴迷进行到底。
  我知道可可其实和我一样,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会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所有;亦会自私地为了这份爱,丢掉所有的一切。包括朋友。
  在外人的眼里,我和可可依然是可以共享一切的闺中密友。会在陈宇忙得没空约会的时候,两个人手拉手地去逛街,淘音像店,看通宵电影。或是灯都熄了,她鬼魂似的穿一件白色睡衣推门进来,挤进我的被窝,说一些和陈宇有关无关的悄悄话。甚至会当着舍友们的面,像往常那样大声地问我:“安安,你想不想陈宇?我快要想疯啦!”我会学了她的模样,半真半假地回她一句:“疯有什么用,你这厮又不是不知道,他可是只想我一个人的噢!”可可听了会一如既往地扑过来,和我闹成一团,直笑得两人都哗哗流出了眼泪。
  这样的玩笑,开过很多次。每一次,可可都会抱住我,疯了似的哭哭笑笑。闹完了,亦会没事似的擦干了眼泪,打电话给陈宇,赖他请我们两个去吃校南门的香菇炖鸡。陈宇看着面前的我和可可,那么开怀地大快朵颐,总会无限怜爱地看我一眼,又温柔地在桌底下,碰触一下我的膝盖。
  大三的时候,关系到学位的英语四级,陈宇依然没有通过。我无意中说出帮陈宇补习英语的事,可可却一反常态地没有跟过来一句“我也去”,只是马马虎虎地“噢”了一声。这样的反应,既让我吃惊,亦让我兴奋,想终于有机会,可以借补课的名义,甩掉影子一样的可可了。
  两个人单独相处的结果,当然是陈宇对再一次报考四级的通过,不再抱任何的希望。于是决定再奋力拼上半年,等待下一次机会。几天后,陈宇让我帮忙代领一份稿费。我跟他要身份证的时候,他才一下子记起,身份证已被可可借走一个多星期了。女孩子的敏感让我一下子失声尖叫起来:“那她有没有说借了去做什么?”“她只是说用完再告诉我,其余的什么也没说啊!”
  我和陈宇当即打可可的手机,两个人轮番地用自己的手机打,那边却是很坚持地怎么也不肯接。后来是在第一次遇到陈宇的“深蓝网吧”
  里,找到了可可。我把陈宇留在外面,自己悄悄走进去,坐在她的身后,登录QQ,一遍遍地问可可:“告诉我,可可,你是不是已找好了人,帮陈宇考四级?是不是?”在问了十遍之后,可可灰色的头像,终于闪了起来。她说:“是的,安安,我愿意为爱做任何的事情,你知道的;求你像照相的时候,把最光彩照人的位置让给我一样,再大度地让我一次,好不好?"
  我的泪,哗哗地流出来:“可是,可可,你要明白,爱情不是游戏,可以任我们交换角色;亦不是像以往我们鸡毛一样恣意飞舞的泛滥成灾的情感。它是自私的,只肯给两个人。我不会让。陈宇,他也不会。不管,你会为他,疯狂地做什么事情。”
  “那么,安安,是不是我要注定失去你们两个,在我生命里铭心刻骨的爱人和朋友。”
  我缓缓地转过身去,抱住可可,一字一句地说:“可是,可可,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想失去。我会一个一个地,拼命夺回来。”
  等到我沾满泪水的双手,被另一双手握得生疼的时候,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可可会悄无声息地,给我另一种疼痛。
  两个月后,我在系里的宣传栏前,看到一张喜庆的海报。上面贴了照片。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手里拿了托福的成绩单,600多分的成绩,灼人的眼睛。我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上,永不肯妥协和放弃的倔犟与坚硬,眼泪,终于慢慢、慢慢地流了出来。
  那些鸡毛一样狂飞乱舞的爱情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2:55

  









在街上,很意外地,看到她的背影。只是一个纤细瘦小的背影,但他知道肯定是她。尽管,他们已有10年未见。
  他追上去,在她肩上猛拍一掌。一张美丽的脸转过来,从惊愕到惊喜,仅用了一秒钟时间。他笑,她也笑。他说10年没见了吧?她不说话。他说你还这么瘦。她不说话。他说想不到你也在这个城市!她还不说话。他说你怎么了?她的一汪泪水仿佛要溢出来。
  他们面对面坐在流淌着音乐的咖啡屋。她用纸和笔给他讲她的故事:毕业后,一次意外,让她突然失去了听力,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让人发疯。于是她不再说话,也根本没有人跟她说话。几年之后,她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发不出一个完整的词。
  他被冻在那里了。他想起他们的高中时代。那时她总是扎着长长的马尾,早晨和黄昏,她穿着飘逸的衣裙,轻盈地走进学校的广播室,然后大喇叭里便响起她甜美悠远的声音。他总是一边傻笑一边听,一边听一边傻笑。他知道自己爱上她了,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她是那样优秀娇美,而他,却是那样笨拙和卑微。
  他把这个秘密守到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守到现在。
  毕业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他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不断更换着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工作环境。身边当然不乏漂亮可人的女孩,可是对她们,他总没有那种特别心动的感觉。
  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她。她仍然独身,因为又聋又哑。
  他开始和她约会。每天,他在她工作的厂门外等她。当他和她并排着走在马路的柳荫下,他多么希望她能挎着他的胳膊啊!可她总是小心翼翼,努力并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在她的眼里,他是优秀和英俊的,而她,却是卑微的。仅仅因为一次意外,世界被颠倒了。
  咖啡屋里,他写:你得振作起来。她写:怎么振作?他写:你可以重新说话的。她写:可能吗?他写:肯定能。我要听你说话。你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她写:可是……他抢过笔,不要可是,他写:从明天开始,我陪你练。
  他真的开始陪她练习说话。艰难的过程,远超过他的想像。一个月、半年、一年,完全听不到声音的她,竟然再一次说出一口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声音,仍然是那么清脆和动人。
  两个人,实现并验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后来,他们完全可以面对面交谈了。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是她不仅可以说话,还可以读懂唇语。那天,月光下,他说,我爱你。她的脸就红了,倚了他的肩膀,她发现,原来,一片寂静的世界,竟然也可以这样美好。
  市电台的本地新闻档,正缺一名播音。他说去试试。
  她问,行吗?他耸耸肩,当然行。
  她说,那就去试试。其实她对自己并没有信心,她只是想去试试,应付一下他,以及自己。她怕他伤心。
  竟然通过了,顺利得连她都感觉不可思议。她告诉他们自己其实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开始他们不信,后来信了,却是惊讶和赞叹。于是他们决定试用她,试用期没满,就跟她签了合同。一切美好得令人不敢相信,两个人都哭了。那天下了一场流星雨,他们悄悄为对方,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他每天开出租车的漫长时间里不再孤独。每到新闻档,他都会打开收音机,然后对车上的客人说,听,我女朋友在播音呢!他把那半个小时的节目录下来,一遍一遍地听。那些枯燥单调的本地新闻成为他最喜欢的音乐。他快活地穿越大街小巷,哼着歌,不停地傻笑。
  那天播完音,导播告诉她,在她做节目的时候,接到一位听众的电话,对方祝她永远快乐。她问留名字了吗?导播说留了叫陈东……不过,声音似乎不大对劲。一瞬间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她给他发短信,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还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仍不回。她慌了,手机在这时响起,她把手机递给导播,导播接起来,脸就白了。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的全身插满了管子,一动不动。她喊他的名字,一直喊,不停地喊,可是他终未醒来。送他来医院的好心人告诉她,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努力爬出撞得变形的出租车,浑身是血,连呼吸也变得微弱。可是,他却艰难地拨通了一个电话。他对着电话说,我是陈东……替我祝她永远快乐。
  现在,她每天把嘴凑近麦克风,准时地播报本地新闻。她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她非常想他,非常想,却只能不动声色。
  半年前我采访过她。
  她笑着说,其实我可以听到声音的,真的。
  她笑着说,现在,每天,包括所有的夜晚,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3:08

我想,我爱上杜小敏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具体从什么时刻开始的,我已经忘却了。那些无缘无故冒出来的思绪总会缠绕着我,一夜又一夜。时间长了,自然就习以为常了。
  北京的冬天有些清冷,我独自坐在狭窄的办公室里整理那些琐碎的文档。我熟悉这些操作的流程,所以很快完成了。
  我刚来北京的那天,就在车站拣到了一只小小的流浪狗,它跟着我一直到了现在,先后换了两次工作,搬了两次家。后来就慢慢发现,它是一只长不大的狗,永远只能那么小,差不多一个巴掌大。
  清冷的季节里我总是带着它上班,把它喂饱,看着它懒懒地在办公桌上睡觉,以此来打发我无聊的时间。
  “喂,哥们,教我做一下这些东西。”一个身材高挑,容貌清秀的女人闯进了我的办公室。对,她便是杜小敏。
  从我和她认识的那天起,她便“哥们哥们”地叫着我,并且进我的办公室从不敲门,可我对此并不反感。或许,她进入了我的生活。
  我帮她把那些材料弄好,交到了她的手里。她高兴地拍拍我的肩说道:“哥们,不错,有时间给你介绍一个妹子。”我心里当然想,那妹子会和你一样吗?
  她看到了我带来的流浪狗,伸手便去摸,我想阻挡她,可已经来不及了。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只小狗曾是受过了怎样的伤害,以至于现在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碰它,都会遭殃。杜小敏也不例外。
  “啊!”杜小敏的尖叫和狗叫声一同响起。这些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她并没有骂狗,而是吵着嚷着说我没有调教好它,并且硬是要我带她去打狂犬疫苗。我哭笑不得,只好跟着她去了。
  说实话,我陪着她去完全不是因为责任,只是我那一时无由的心疼。于是,我终于知道,我是爱她的。可是,她有了男朋友,并且我也认识。因为每次她有了男朋友总会第一个通知我,还要那男人请我吃饭,说我是她最好的哥们,看着那男人表情怪异的样子,我心里真是好笑。于是,我想不认识都不行。
  她和那些男人晚上出去,都会硬拉上我,她说,要是他们是坏男人,你可以保护我。我心里忽然有些莫名的暖意,跟着她去了。第一次跟着她去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尴尬,但是后来就习以为常了。因为我想保护她,仅仅是这么单纯的想法。
  “哎,你觉得这个男的怎么样?"
  “嘿嘿,问我?”这是我一惯的回答。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即便是我说不行,她真的就会因为我的一句话而放弃他吗?
  杜小敏,为什么每次都是要等你已经做出了决定你才来问我?而对于你自己爱情自由的决定,我凭什么身份来更改?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记得有一次她硬拉着我和他的男朋友去买订婚戒指。我没说什么,失魂落魄地跟着他们走。她挽着那男人的胳膊,像一只将要扑翅的小鸟。
  呵呵,我自己笑着自己,我爱她,她永远都不知道。
  “这枚戒指是采用国内最领先的镂空技术打造的,钻石也是……”
  售货小姐在一旁滔滔不绝地说道,杜小敏的脸上神采飞扬。
  “哎,你觉得怎么样?”她忽然回过头来问我。
  那男人也在一瞬间回过头来看着我,眼神足以射杀一公里之内的所有生物。我忽然有些心跳加速,不知怎么回答时,忽然冒出了售货小姐的声音:“小姐,这枚戒指完全适合你和这位先生,不论做工还是色调上,都可以说是为你们俩专门打造的一样。”
  三人的表情哑然,当然也包括杜小敏。因为那售货小姐说的先生,是我。
  两天后,杜小敏来到我的房间里大哭。而那时我还没有起床,我正想审问她是怎么进来之时,她便坐在我的床沿上大哭起来。
  “小敏,怎么了?”我有些急切地问道。
  “哇,我和他分手了。”不问不要紧,这一问哭得更凶了。
  “我说小敏,有什么事你倒是好好地说啊,哭什么嘛!”
  “不是你失恋,你当然不伤心了。”我真是够倒霉的,好心被当了驴肝肺。
  “还有啊,有什么事你也得让我先穿了衣服再说吧?”我无奈地说道。
  “你穿你的衣服,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拿着你的衣服。”她没好气地说道。
  我真够倒霉的,大清早的就碰上这种事,来我床边坐着哭,还有那么多的理由。
  “我说你坐在这里我怎么穿啊?”我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
  她看了我一眼,赤裸着胳膊靠着枕头,头发蓬乱,大笑了起来。我也笑了起来。
  刚穿了衣服,母亲又打电话过来催促着,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说这事我都不着急,你急什么。再说了,没合适的怎么结。
  杜小敏听到了,自己失恋的事忘了,在旁边跟着瞎掺和。
  “我说你就找一个嘛,我们单位这么多的好女孩暗地里都很喜欢你,要不,我帮你介绍一个?"
  “不用。”我简单明了地回答她。
  “我说你是不是同性恋啊?"
  ……
  那天,我们就为结婚的事大吵了一架。杜小敏生气地摔门走了,并且扬言,要我永远都不要再叫她。
  这是我们第一次不带任何玩笑性质的吵架,而最后的结果,两败俱伤。她生气的理由是,她不顾一切地来帮我找对象,完成我母亲的心愿,我不领情不算,还要大声地恐吓她。可我生气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因为爱她。我当时差不多就要说出,我不想结婚的原因就是因为爱她,等着她,可是我没有那个勇气,因为我了解杜小敏的性格,所有和她分手的男人都成了陌生人。
  她在我爱她的四年里,换了五个男朋友,其中有两个谈到了婚嫁。
  可都是以失败告终,而我在里面充当的角色,都是比媒人还要媒人。我要在她的面前尽量帮那些男人说好话,因为我想她幸福。另一方面我必须要保护着她,并且在保护的过程中要处心积虑地掩藏好我心里所有的感情。
  杜小敏,你知道吗?
  酷热的七月,在杜小敏开始了另外一段恋情的时候,我辞职到了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在临走前我托朋友给了她一封信。
  信里记载了从我和她相识的那天起,她经历过的所有爱情,里面有她的欢笑,哭泣,泪水。包括每一个男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她承诺的誓言。虽然我知道,这些对她都已经不重要了,但我还是做了。因为我总要为她留下一些东西,纪念我们的相识。
  后来,我受到了上级的赏识,平步青云,成为公司最年轻的策划经理。而这些,我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我几乎用尽了平生的力气,来遗忘那个曾是让我痛彻心扉的城市,还有那个让我保护了四年的杜小敏。
  在这短短的一年里,我尝试了四次恋爱,都以失败告终,因为我发现,我缺少了对爱的心动与激情。
  春节,我抽时间依次给北京的朋友打电话。每一个人都会和我说起杜小敏,都会告诉我她现在变了很多,沉默寡言。曾住我隔壁的同事说,在我走后的一个月里,杜小敏发疯似的四处打听我的消息。电话这头,我已是泪流满面。
  杜小敏,这一个身材高挑、面容清秀的女子又仿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又一年的七月,我代表公司去北京参加一个重要的合同签订仪式。
  仪式后的宴会上,有北京大大小小不同的广告公司代表人举杯欢庆。后来便是舞会,灯光绚烂。
  忽然,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我看到了杜小敏。和以前不同的是,她的身边缺少了一个男人,还有她眼睛里的神采奕奕。
  我忽然的有些心痛,视线模糊,我推说自己去洗手间走开了。
  杜小敏看到了我,像一只发疯的野兽跟我走了出来,紧紧地扯住了我的礼服,一边哭一边大叫着:“哥们,别走,别走……”
  在她才叫出我“哥们”的一刻里,我便止不住情感泛滥起来。毕竟面前的这一个女人,占据了我四年里所有的欢笑和泪水。
  那夜,我和杜小敏在一起。我们就这样安静地拥抱在一起,睡了一夜。
  在她干净的脸庞上,还残留着无数的泪痕。此时,却是面带微笑地紧靠着我的右臂,沉沉睡去。
  凌晨三时四十分,我吻了吻她的脸,悄悄踏上了回上海的班机。从那时起,我彻底从杜小敏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知道,她醒来时若没有看见我,会是如何的抓狂,可总好过她和一个已经对爱情毫无激情的人磨蹭一辈子。
  四年的时间里,我不断地为她的哭泣伤心,失恋伤心,找到新爱伤心,为她所有的伤心而伤心。而在这些伤心里面,我已经被打磨得没有了爱的勇气。
  亲爱的,让我离开你。因为我爱你。
  我所有等待的目的,只是梦想着你爱我,可在你真正爱上我的时刻里,我却没了爱的激情和勇气。
  亲爱的,我坚持下去的理由,只是在等待一个你让我彻底消失的理由。
  原谅我,因为在离开你的日子里我终于发现,爱情是一种有限的力量,而我也将从这个力量消失的时刻里消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3:25

■ 一
  
  林闲认识陈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那么遥远,仿佛隔了层层叠叠的雾气,关山万里似的。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十多岁的少年,一起在少年宫学跳舞,陈晓跳舞的条件并不好,用老师的话说是腰太硬了,而林闲,则是胳膊不够长,老师说你们的嗓子都还不错,学别的也还可以的。所以两个少年就一起去了戏剧班。
  那是一段特别沮丧的日子,很少有少年愿意学戏剧的,陈晓和林闲也不例外。别的小朋友青蛇、白蛇、许仙、法海地做戏,两个少年就在台下看。他们也对了几段唱词,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不用功了,说了几句就半途而废了。
  后来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学,只是在少年宫混着日子,两个少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把作业带到学校做,周末的时候一起吃早点。父母到少年宫接他们的时候分别说再见。
  那一年,是陈晓16岁的时候吧,父亲生病了。父亲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是惟一的收入来源,少年宫的费用虽然不高,但陈晓也没有去了。
  就是那个时候,林闲第一次去了陈晓的家,陈晓的家在城郊的小平房里,有木栅栏围着的开满木槿花的小小的院子,那些花是浅浅的粉色,浅浅的淡紫,很好看,像画里的风景一样,却有灵巧的风,微微地吹。林闲在院子外面喊陈晓的名字,陈晓答应着跑了出来,林闲说:
  “陈晓,少年宫的老师问你怎么不去了?”
  其实少年宫的老师并没有问,他们是一个月交一次钱,陈晓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不去了,没人会关心的。
  陈晓红了脸说:我爸生病了,家里就不让去了。
  两个少年,问的答的都心不在焉,林闲点点头,很严肃地说好的,我会告诉老师的。就迈着方步很严肃地离开了。
  那天回家后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很镇静。后来林闲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每当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回忆生命里那个叫陈晓的,常常和自己对着少年宫的大窗户发呆的女孩,心总是莫名地牵动,他知道,他的方步,他的发呆,都是因为喜欢,他对陈晓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最初的爱情。
  
  ■ 二
  
  林闲大学毕业了,工作的城市是上海。
  这个城市太现代了,所以发现自己住的地方有了外地来的演出队。
  那天晚上,他们都穷极无聊了,小刘说:去看演出吧,30元一张票,超便宜的。经不住小刘的劝说,去了却很快后悔了。那都是什么演出啊,外地的草台班子,表演杂技、流行歌曲、戏曲、二人转和摇滚,演员们都有香艳的名字,小曼玉,小青霞,邓本山——整个一个大杂烩,看演出的都是小区里的中老年人。就这样,还有人不断地离场。
  一个女子唱了流行歌曲,没下台,又唱起了戏曲,是白娘子里面的选段,她唱得并不好,台下有人叫好,有人嘘声。林闲原本快要睡着了,那些唱词那么熟悉,声音也有些熟悉,就睁开了眼睛。台上的女子眉目清秀,有艳丽的妆,音容笑貌却那么熟悉。林闲脱口而出陈晓的名字,小刘说什么啊,人家叫小曼玉。
  就去后台找小曼玉了。林闲那么着急,他几乎肯定那就是陈晓。
  只是舞台妆都太浓,灯光又奇奇怪怪地闪来闪去。演出还没结束,后台不让进,演出结束了,还是不让进。倒是小曼玉听说观众找,自己出来了。
  她的妆还没有卸,脸上是胭脂浓郁的红,头发高高束起,廉价的曳地长裙颇有几分风情,没注意到林闲和小刘,径直问阻拦的男子谁要见自己,是要给小费吗?瞥见林闲和小刘。又不好意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真的是陈晓。“陈晓,陈晓,我是林闲啊,你记得吗?我是林闲,你小时候的朋友林闲啊。”
  陈晓抬起头,呆住了。
  
  ■ 三
  
  那天晚上,林闲就约陈晓去吃饭。陈晓说:太晚了,改天吧。
  第二天一早去了小剧场,他是等不及了。陈晓出来的时候不是昨天的样子了,她没有化妆,皮肤很白。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穿着素色的裙子,瘦得像个大学生。
  林闲问起陈晓的事情,为什么搬走了?陈晓说原来她家就在乡下的,因为爸爸有一些手艺搬到了小城,后来爸爸生病了,就又回去了。
  没念完高中就辍学了,好在村子里来了个演出队,听说她在少年宫待过,嗓子还不错,就带上她了。
  林闲无非就是念书和工作,几句话就完了,陈晓却需要说很多。他们闲闲地在街上走,陈晓一直低着头,碎碎的发飘在肩上,就像很多年前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接下来,就是林闲最快乐的时光了,他请了假。每天都会去找陈晓,和陈晓一起逛街,他们去浦东玩,回来的时候很晚了,穿过石库门房子的时候林闲牵了陈晓的手,就一直那样牵着,舍不得放开。林闲的心微微地颤抖着,像很多年前,去陈晓家探望,分明很紧张,却要让自己镇定一样。他想他和陈晓应该在一起的。他爱她,一直爱着。而她呢?应该也是有一点喜欢自己吧。他说陈晓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和你一起,穿过每一条街道。走很远很远。
  陈晓笑了,小时候,我们都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吧。送陈晓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一点了,陈晓敲开小剧场的门,倚在门前对林闲说再见。
  林闲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挥手说:明天见。陈晓点点头:对,明天见。
  
  ■ 四
  
  明天,也就真的没有明天。
  天亮的时候林闲洗了一个澡,想到陈晓一定还在睡觉,就和小刘聊天,小刘说:为了她你的年假都休完了。怎么办?“休完了就去上班呗。”
  “陈晓呢?”“她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小刘说你疯了,她没文凭没能力的。留下来,你养她啊。林闲说:是啊,我养她。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总得疯一次吧。
  中午的时候,疯子林闲就去叫陈晓起床了,只是小剧场冷冷清清的,没有挂出往日的大幅宣传画,看门的大爷说演出队早上就走了。
  “去哪儿了?”“继续演出去了呗,好像是南京,谁知道呢!”
  林闲给陈晓打手机,拨了很久,终于通了,却不是陈晓,是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陈晓忙着呢,没时间接电话。人家都走了,你怎么还缠着她啊,看在同学的份上没撅你面子,你还真来劲了。电话扣掉了,再没有拨通。
  林闲托在南京的朋友打听,似乎演出队并没有去南京,林闲的心,落在沙地里,反反复复,都是疼痛,他知道陈晓是故意消失的,她不要他找到她,或许对陈晓来说,自己只是同学,她抹不开面子;陈晓无数次说起那一天,她原本以为有小费的,也或许对她而言,他只是观众,对他,她却是初恋。她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多想多虑,伤心了,也只能怪自己。
  
  ■ 五
  
  休息一个礼拜后,林闲上了班,西装革履的,融进徐家汇的人潮里。
  小刘说你和她根本不是同路人,就像乘地铁,不管多拥挤,一度和谁靠得多近,到站了,也会各奔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闲开始总是想着陈晓,后来就不想了。陈晓像一个痂。看到的时候会伤心,就不如不看。没有人知道林闲喜欢过一个演出队的女孩子,知道了,也会当作笑话的。
  林闲开始恋爱了,是公司里的同事,后来分开了,又和别人恋爱,又分开,后来还是结了婚,小刘跳槽去了北京,回上海看朋友,是林闲结婚两年后。
  接风是在饭店里,刚开始,林闲的妻子很忙,晚到一些,小刘喝了一些酒。就开始说话了。
  他真的喝多了,就有些口无遮拦了,说林闲你知道吗?在北京,我见过陈晓的,是另一个演出队,在一间酒吧里,陈晓提到你的名字就流泪,说如果我见到你,你已经结了婚,忘了她,才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你。其实小时候她就知道你喜欢她,知道你是假传圣旨去看她,她离开少年宫的事情,一早告诉老师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后来,很多次她在院子里写作业,曾见到躲在木槿花后的你。
  陈晓说她也喜欢你,也忘不了你们一起在少年宫的岁月,只是女人分两种。一种是像白娘子那样,为了证明爱情的完美,肯为男人喝下雄黄酒的;一种是不肯的。她不是不愿意为你喝雄黄酒,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只是她高中没毕业。在外漂泊,吃了很多苦,被人欺瞒过,她配不上你。白娘子可以依靠法力把不完美掩盖,陈晓没有法力,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你们原本是路人,离开前,曾经牵手走过几条街,就够了。
  小刘说完了,还是不放心,又问林闲:“你是不是不爱她了?否则,就是我多事了。”
  林闲说:是啊,是啊,是啊。小刘就笑了。
  远远的,一个女子走过来,是林闲迟到的妻子。女子的皮肤很白,瘦瘦的,碎碎的头发倚在肩上,有些像一个人。但是她不是。小刘呆住了,说那是你的妻子啊。原来你并没有忘了她。
  林闲没有回答。那一刻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3:39

那年暑假她17岁,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半为避暑半为写生。
  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极其偏僻,但民风淳朴。碰到他是在一个傍晚,她躲在村里那棵最古老的梧桐树下偷偷地吹口琴,是著名的《茉莉花》,吹着吹着就跑了调。这时旁边一声轻笑,她转头看到他,站在不远处,瘦瘦的,一副忍笑的表情,滑稽极了。
  她顿时又羞又恼,白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兀自气了一晚上。原想趁假期把口琴练好,让那些总是笑她的同学大吃一惊,不料却轻易地被人发现了,还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次日清晨一开门,她听到“哎”的一声,一个纸团便掷到她的身上。抬头看时,昨天那个瘦瘦的身影已飞奔而去。她拾起纸团,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昨天她吹曲子的错误之处以及纠正的方法。
  她的脸烫起来,像考试作了弊又被人当面揭发,赌气把纸团扔了,一个山里的孩子凭什么来教她?想想又捡了起来照着上面的话细细练习。他写得确实有道理,且指出粗心惯了的她体会不到的细微之处。
  从此,她和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默契:每天傍晚她到老梧桐下吹口琴,他则在不远处静静地听,有时也会取出口琴吹上一段新曲,次日清晨便有一个纸团放在她家门口的石凳上。
  在他的指导下,她的琴技日渐提高。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她也从未问过他,仿佛一开口便会破坏两人之间的那种纯美的境界。整整一个假期,她和他没有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
  在她最后一次在老梧桐下吹完曲子后,没有立即离开,她隐隐地感到应该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她说:“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和奶奶一起走,明年要参加高考,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里了。”她低着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心里却在盼着什么。
  停了一下,他说:“明年我也会参加高考,你走后我给你写信吧。”她依然低着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他又说:“把你的地址给我吧。”她微微地回头,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平和淡定,在他的眼中,她没有找到任何她想看到的东西。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一种别样的自尊令她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第二天清晨,她把一张画了一个假期的水彩画藏在老梧桐的树洞中。如果他对这个夏天,对这棵老梧桐下的琴声有和她一样的眷恋,那么他就一定会发现这张水彩画,发现写在水彩画背面的她的地址。
  但她和他的故事就这么草草地结束了,没有任何下文。她从没有收到过他承诺写给她的信。她想也许一切其实很简单,他教她吹口琴,只是出于热心,或者只是因为她吹得太烂,他实在听不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故。而后来她隐隐感觉到得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放弃保送上美术学院的机会,在志愿书的所有栏目里都写下了音乐学院。不得不承认,有一段记忆她无法释怀,即使她选择的是一场只有她这一个角色的苦情戏,她也仍然希望拥有与他相近的人生。
  后来,她大学毕业,留校做了音乐教师。只是她的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她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其实那些人的条件也不错,可她总觉得少了一点东西。
  再次碰到他是在一间茶社,一切就那么静静地突如其来,让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她当时完全呆住了,身边的人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怔怔地看着他:高了,却还是那么瘦,多了几分成熟,却也在见到她的瞬间少了几分从容。
  他也没有想到重逢会如大厦倒塌般迅速和出乎意料吧,眼中是不加掩饰的狂喜和无措。
  他的同伴谈起他:出身于音乐世家,“文革”中父亲被下放到一个小山村,他是村里惟一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孩子,音乐天分极高却违背父愿,上了一所美术学院,聪明过人却无心风月,不知被多少女子引为人生大憾。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逗得笑了起来,他只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不见了。而在那一刻,她终于在他眼中找到了当年她想看到的东西。她心中若有所动,可是想起留在梧桐树洞里的水彩画和那些她苦苦等他来信的日子,她迷惑了,是错过了才会怀念,还是一切都仅仅只是巧合?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苦笑一下,毫无顾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似有炸弹在她的脑中轰然炸开:怎么是这样?
  当年,她居然忘了留下名字!她竟然会粗心到这种地步!她哭笑不得,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来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失望和伤心竟缘于她的一次小小的粗心。
  此时相见惟有百感交集,更多的是为那些错过的岁月深深痛惜。一次小小的粗心竟让他们都傻傻地改变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十年,所有本该快乐的日子却只有独守寂寞。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3:50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
  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一米八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
  
  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4:12

整个8月,小卉穿行在深圳的地铁里。因为工作让她焦头烂额,本来她可以回到家乡的小城去做财政局的一名小公务员,但是恩诺要她留下来。恩诺说,你留下来,我们的爱情就可以留下来了。
  恩诺去了深圳的一家电脑公司,北大的高材生到哪里都有人要的。
  小卉上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校,学的是历史。她想,哪个公司昏了头会要一个历史系的学生呢?除非这个公司想知道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做了什么!每天挤在地铁里去找工作时,小卉想,自己也许真生错了年代,速食时代的人们,哪里还管得了过去?
  所以,遇到了举着一本线装书看的天籁时,她呆了一下。对面的男子,格子衬衣、棕色的裤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牛仔包,正在看一本《芥子园画图》,那是她中学时看过的。再过两天,他又看一本极黄的线装书,好像稍微一抖就能把岁月的风霜抖出来。
  看来,喜欢怀旧的不仅仅是她小卉啊。
  他的名字,是从封面上看到的。天籁。很古典的名字,像他的人,恩诺就没有这样的气质,一副计算机业新宠的样子,喜欢西服革履地在镜子前说,放心吧,几年之内我就成为张朝阳,那时周围也会美女如云啊。
  小卉说,呸,周恩诺,你别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不美吗?
  你美吗?周恩诺说,五分姿色三分打扮两分聪明而已,以后,我要找个李嘉欣那样的美女,养养我的眼。知道他是开玩笑,小卉还是不悦,这样的男人,真不知有了钱会怎么样?
  遇到天籁的第10天,小卉找工作已快筋疲力尽,外面的温度快40度了,买了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在地铁里来回逛着,翻看着自己的简历和各个公司的招聘广告,心里灰蒙蒙的,不知要如何把这个8月度过。
  所以有时候就对恩诺发脾气,说为他为爱情两肋全插满了刀,而恩诺说,你别觉得多委屈,你可以回你的小城,这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
  本以为他会说着甜言蜜语,谁知却冷冷地说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话,怎么刚进了社会就变得这样?以前追自己的时候像个大情痴一样,这样一想,心就凉了下去。
  进地铁的时候,她感觉头有些晕,这才想起,从早晨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喝过一口水,怕是要中暑吧?正想着,才看到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人就软软地倒了下去,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醒来时,在一个男人怀里。男人有淡淡的香气,像是用过香水,清凉的那种,她睁开眼,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地铁轰隆隆地开走了,只有他和她坐在站台的椅子上,他拧开一瓶冰水,递过一个三明治,然后说,太热的天尽量少出来跑。
  她心里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这种话,恩诺一句也没说过。
  再次在地铁里遇到,她和他会相视一笑,从那瓶冰水和那个三明治开始,她已经把他当成朋友。
  而他,还是常常拿一本旧书在地铁里读着,抬起眼看她时,眼里露出淡淡的笑。
  小卉躲开他的眼神,她知道,这种男人是对她有致命的诱惑的。
  而此时,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公司上班,和历史没有关系,负责收收文件打扫卫生,下了班和恩诺一起到租的房子里缠绵,给他做红烧带鱼和青菜鸡蛋面。那是一个三十多平方米的小屋,没有空调,她常常会热得整夜整夜不能入睡,8月,这么热腾腾地黏连着,恩诺还黏人,总是没完没了,事后却又沉沉地睡去,根本没有问过她的工作和感受。
  倒是地铁里的天籁有一天抬起头来问,找到工作了吧?小卉很感激地点头,他又说,在深圳能站住脚就不错,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自始至终,小卉没有问过他做什么工作,遇到的时候,他们互相点点头,她看他来回换的线装书,有一次居然看到他看的是李渔文集,能看李渔的人得多聪明多有智慧啊,恩诺喜欢看的是《黑客帝国》,她就喜欢看那些绝望的电影,比如《惊情四百年》,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爱的男人变成了僵尸,比如《胭脂扣》,那样的悲情总让她与恩诺的爱情无法联系起来。
  她总觉得她和恩诺的爱情少了什么。但地铁里的天籁却让她有一种温暖。
  常常,他们只有10厘米的距离,甚至,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但是她不敢抬头,在这个有些湿热和暧昧的8月里,她莫名其妙地觉得那么欢喜又那么悲伤,偶尔的眼神交流,她会避开,再不避开,她怕自己又会晕倒。
  难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叫天籁的男子吗?不过二十多天前在地铁里遇到,甚至说过的话不过10句。但她喜欢看他出了地铁迎着风走的背影,有点孤独有点寂寞,有一次,她正呆呆地看着,他忽然回了一下头,然后展颜一笑,那笑里,竟然有着那么多让人回味的内容。
  再回家,她从后面搂住恩诺,恩诺,我们结婚吧。
  恩诺说,别闹了,我们才刚站住脚,怎么可能?
  她的眼泪,泅进恩诺的衬衣里,恩诺说,神经兮兮的,怎么了?掰开她的手,一个人去打电动游戏。
  有5天,她没有去坐地铁,一个人换公共汽车,正热的天里,站在艳阳下,想着地下铁里看线装书的人,忽然想掩面。
  8月的最后一天,她又去了地下铁。
  见到他,他说,来了?怎么好多天没有来?病了?
  小卉呆呆地看着他。他也看着她,好像有一生一世那么长,其实不过几秒钟吧。
  我等了你5天,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不要说。小卉说,不要告诉我。她内心里挣扎着,我有男友了。她说。
  他笑了,我下周就走了,去法国,谢谢你让我在这一个月遇到你。
  因为每次与你的相遇,你都像一阵清风吹在我心头,还有,你那件紫色的裙子非常漂亮。
  小卉都忘记什么时候穿了紫色裙子,而面前的男子却记得她的紫色裙子。
  眼泪浮上来时,地铁到站了,他走出去,在车开门的刹那,他忽然大声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小卉的眼泪哗地流下来,车门关上了,她在地铁里嚷着:我叫小卉,我叫小卉。
  所有人全看着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笑着说,姐姐,我叫大米。全车厢的人都笑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小卉出了地铁时才发现,秋风好像来了,从腿下钻进去,一阵凉似一阵,短裙子在风中显得那么萧瑟。她抱了抱肩,觉得有点冷,她知道,这冷,全然不是天气的缘故。
  小卉的8月,像烟花一样散去,甚至留下的痕迹极少,如果有,也是那关怀的眼神和线装书的味道,还有那个有了温度的名字:天籁。
  6年之后,小卉已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做主管。6年是多长?她倒真是不晓得,但6年的改变却那样真实,她一直努力,读了MBA,又来了香港,和恩诺分了手,是因为半年之后小卉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了另一个女孩子,恩诺老总的女儿,用小卉的话来说,不过三分姿色的一个女子,却让恩诺对5年的感情说了再见。
  之后,她又谈了若有若无的几次恋爱,开始的时候淡,结束的时候更是觉得寡味,她再也没有地铁里那份爱和忧伤,常常,她会想起那个看线装书的男子。
  后来,她到香港,过着单身白领丽人的生活,一个人去中环逛商店买东西,去书店也喜欢看那些古旧的书,日子一天天过下去,香港的爱情不似《倾城之恋》中的香港了,后来遇到了美国回来的德汀,德汀说,小卉,我们做个同居情人可好?
  小卉说,德汀,我只想找个人天荒地老。
  德汀说,小卉,你好像不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你白白用这么好的包和香水,还有你那巴黎的粉底,也没遮住你的那份古典,可惜,能欣赏古典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在找一份快餐爱情吃,你太古怪了。
  小卉轻轻弹掉手上的烟灰说,德汀,你要相信,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相信地久天长的人。
  那日去中环和一个客户谈生意,约了在蓝夜咖啡吧,那里气氛是极浪漫的,她喜欢那种淡雅和清幽,那里还有好多印刷精美的杂志,铜版纸,很多前卫而时尚的东西浮在纸上,非常美丽的文字和图片。
  等待客户的时候,她常常会随意翻翻那些杂志。那天也是如此,忽然,她的目光停住。
  是一张美丽的画。那地铁里站着的女子,那穿紫色的女子,那眼神里有绝望和爱的女子,不是小卉,又是谁?很久很久,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画底下是作品的名称——《小卉的8月》,急急的泪似洪水决堤,作者是压在心底里那么多年的名字:天籁。
  原来他是画家。
  还有一行文字,是天籁写的。
  他写到这幅画的创作过程:那年8月,在深圳地铁里,在故乡的最后一个月里,我遇到一个清凉的女孩子,她每天穿行在地铁里,有一种古典的美和忧伤。
  但我与她擦肩而过。因为小卉的8月,是她一个人的8月,不曾有我。
  她的眼泪落到那幅画上,那落下的眼泪说明了一切:在小卉的8月里,始终有你啊。
  只是他与她一直在错过,错过了8月,又错过了今生,就像他提起过的那件紫色裙子,小卉再也没有穿过,一直挂在衣柜里飘来荡去,不是不想穿,是再也舍不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4:27

25岁那年,我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于宣布破产。我揣着4000元积蓄来到武汉,在W大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学校里闻名遐迩的樱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踩着月光回“家”。我和邻居们几乎没有什么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早餐的……每晚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早上,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刷牙,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刷牙,她的头发用一块白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素洁简练的装扮使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整理好内务,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超越她时被她撞了一下,手中的考研资料散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明白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战蔚的女孩是山西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不知名的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拜读。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在生存的夹缝中刻苦学习,梦想着能进入W大读研究生。白天她要辛苦工作,几乎没有时间复习,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期。她的英语单词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面包。
  有一次,我对她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战蔚,占位,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她就肆无忌惮地笑,笑声里有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
  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战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编辑的那份杂志。
  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战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樱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八月炙热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战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战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战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个套间,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四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战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
  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5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战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妻。
  这种错觉使我明白:我爱上战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战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三月,W大的樱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战蔚结伴去赏樱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樱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樱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战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共汽车回住所,战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樱花。白天在校园里,战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樱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车到站时,战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战蔚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樱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战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五月到了。我被录取,战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并不快乐。
  我永远记得战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战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战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战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广州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樱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樱花,那张掩映在樱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给“樱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西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老总的侄子对我很好,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樱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樱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战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樱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5:09

■ One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14岁。14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
  
  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像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小说。从5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要把自己亲爱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的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使他成了父亲的助手。唐诗诗18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26岁了,他早已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做老师,和父亲成了忘年交。他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像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寒微,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件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如果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的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檐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 Two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叫她“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后来,没有男生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人事沧桑,30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18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是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到底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的一顶绿帽子。
  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续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又像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像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
  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即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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