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7:39

  









她知道他有了外遇,但还是对他好。是一如既往的那些个好:他的那份早餐永远是他喜欢的金灿灿的小米粥,电视的开机频道永远都是他习惯的中央五套,在床上轻咳时纸巾永远都在他最适手的那个位置……
  过于体贴或者过于平淡都是一种不正常,所以,她一直面如止水。
  顺其自然。她知道自己只有这样。无论那个女人是谁,最终有权决定的,都是他。
  那天晚上,他和她各偎一个被筒,她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暗,他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亮。她坐起来,预感到关键的时刻已经兵临城下。
  “我的一个朋友爱上了一个姑娘,想和他的妻子离婚。如果,我是说如果,”男人说,“如果你是那个妻子,你会同意离婚吗?"
  “他不爱他的妻子了?”“是。”“一点儿都不爱了?”“应该是。”男人犹豫着,“或许。”
  她的心揪痛。傻瓜都知道,这个“如果”是个铁锤,一下子,一下子,要把他们的家击碎。
  “我会离婚。”她平静地说。
  男人沉默。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么简单。要知道这么简单,他就把如果去掉了。然而少顷,他心里又不舒服起来。她为什么会这么干脆?难道也是有什么情况?
  “为什么?”他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纠缠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有意义。”
  “一丝挽留的念头都没有么?"
  “心走了,留个躯壳干什么?再说,他若想留,就不会提出离婚。”
  “孩子呢?你要么?"
  “当然。”女人说,“好事做到底,不给人家添麻烦。再说也不放心。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那还是让孩子跟着亲娘保险些。”
  “那他是不是能常回来看孩子?"
  “当然。他永远是孩子的爸爸。这不会变。”
  男人的愧疚越来越浓厚。
  “其实,如果,”他又说“如果”了,“如果对方不是个未婚姑娘的话,他是不会想去为她负责的。”
  “是啊,想当初,他之所以和妻子结婚,大约也是因为妻子是个未婚姑娘。”她笑,“现在,他已经把未婚姑娘变成了已婚老婆,自然该轮到去负责别的未婚姑娘了。”
  “那姑娘说她只有他。没有他她活不了。”
  “有道理。一个为爱情伤心的姑娘是活不下去的。至于那个女人,只要有孩子,母亲守着孩子相依为命地活下去,肯定没问题。”
  男人沉默。
  “母亲和孩子也不一定按照这种格局活下去的。”良久,他又说,“生活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当然。她还可以再找。”“对,对对。”
  “运气不错的话,可以找个四十多岁的。如果运气不太好,可以找个五六十岁的。”
  “你怎么这么说?”他仿佛自己受了侮辱。
  “你想要我怎么说?”她笑,“难道一个离婚女人还能找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男人不成?有数据统计,再婚夫妇年龄差距在3岁之内的比率,只占百分之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男人越娶越年轻,所以女人越嫁越老翁。若是男人不爱找年轻的,你那朋友怎么会离婚找一个姑娘呢?"
  “不是因为年轻。”他道,“是因为爱情。”
  “爱情?他和妻子当初也有爱情吧?"
  “那只是当初。现在,爱情死了。”
  “他的爱情再生性这么强,用不了死这个字,太大。不伤及肉和骨,蜕皮这个词就足够形容了。”
  “那她的爱情呢?”他隐忍着她的讥讽。
  “她的爱情根本就没必要提。”女人说,“他若顾及她的爱情,就不会想离婚。”
  男人沉默。
  “话说回来,无论现在的爱情如何,只要有过爱情,知道爱情曾经是多么美好,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女人说,“所以,我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男人有些惶恐,“不过,不过是假设。”
  “即使不是假设,我的答案也不会变。”女人说,“我会带着我没办法蜕皮的爱情活下去,尽可能找一个岁数大点儿的人品好的男人,把自己和孩子以后的生活安排妥当。我要吸取一切教训,争取成为下任丈夫爱情史上的最后一次运动,”女人微笑,“在做过首任丈夫的首任妻子之后,又成为末任丈夫的末任妻子,这感觉一定很奇特。”
  “你不能这么想!你不能这么对待自己!”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妻子。”他把她拉到怀里,“我心疼你。”
  “心疼不是爱情。”她幽幽道。
  “心疼——疼惜——爱惜——爱情。”他在手心里画着,玩起了“开心辞典”中的词语转换游戏,“当然是爱情。”她的泪,顺着笑纹,刷地落下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7:51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辣辣的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梁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从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良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30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鼾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喜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他记得父亲长年对老家的支援,也不得不承认,祖父近乎不闻不问。
  真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抑或早就决定舍弃?祖父离开旧的生活,像搬了一次家。所有小零小碎的往事都不再回顾,也忘了留下新的地址。
  叔叔们倒安之若素:“俺爹当他的官,俺们沾不着,也不想沾。”
  父亲瞪他一眼,声色俱厉:“老家的事儿你别管,你小辈,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他知道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人们显出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黑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17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个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8:02

她决定去赴那个约会。
  其实没有什么。他是她的同学,大学时,曾轰轰烈烈地追过她。后来毕业了,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一年前在街上邂逅,才知道他也来到这个城市,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两人站在街上聊了一会儿,他递她一张名片,说,有事的话,就找我。然后分手,有几分不自然,但很平淡。她想不起自己会有什么事找他,于是名片一直躺在抽屉里,和许多名片挤在一起。
  前几天她把它翻出来,给他打了个电话。只是淡淡的问候,但他能感觉到她的窘迫。几天后他把电话打过来,约她出去。她想了想,说好。公司里缺个人手,想和你谈谈,他这样解释。她说知道了,谢谢你。不知为何,心却跳出了声。
  这么简单吗?或许是,又或许不是。假如他握了她的手,假如他揽了她的腰,假如他吻了她的唇,她会拒绝吗?——她知道他仍然念着她,她能够感觉出来,这个不会错。她知道,只需自己一点点儿暗示,他们的朋友关系就会即刻瓦解。
  她怕,却又似乎盼着。她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办法,只能向前走。也许,是走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她下岗了,渴望一份体面的工作。老公单位效益不好,薪水降到仅够还清每个月的房贷。每天下班后,老公都要出去,说去找朋友们想办法,很晚才回来,拖了疲惫的身体。她想现在她不管做了什么,都是为了他们这个家。她会做什么吗?她想她应该不会,她爱她的老公,爱他们的家,她只是去找一份工作而已,这没什么。
  她穿了最漂亮的衣裙,放下挽起的长发。于是,长发像瀑布般直泻而下,她知道他喜欢她的长发。他曾给她写过情诗:你的长发/像暖暖的黑丝/织成诱人的锦缎。
  她去时,他已帮她要好了咖啡。两个人隔着桌子,慢慢啜着咖啡,低声说着话。烛光是温柔的,还有音乐,还有淡淡的香气,当然还有暧昧的调子——来这里的,多是恋人,或者夫妻,或者情人。她有些不安。
  去我那儿做吧,他说,请不要拒绝。他看着她,目光是善良的。他的善良让她更加不安。
  她甚至有些惶恐了。是的,她需要这份工作,可是有他在。他是她的上司,他曾经追求过她,从此,他们会天天守着一间狭小的办公室。
  他们当然仍是朋友,不过,这样的朋友很难维持,很容易升华或者下沉。她对自己没有信心。
  行不行?他问。
  她喝光了杯里的咖啡。
  他突然握了她的手,轻轻地,却很坚定。她想抽出来,可是他握得更紧。
  再要杯咖啡吧。她说。
  他只好松开手。喊,服务生——服务生来了。身着干净得体的衬衣,扎着漂亮大方的领结。服务生看看她,再看看他。服务生问,请问您需要什么?
  他说咖啡,两杯咖啡。
  服务生冲他优雅地笑,再冲她优雅地笑。服务生说请稍等,然后走开。服务生有一双淡黄色的独特的眼睛,脸上棱角分明。他的步子迈得沉稳,很有信心的样子。
  她的鼻子就酸了。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什么?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为什么?
  她说,我怕。我怕我们的生活,从此会被打翻。
  他说,不会吧?
  她说,也许不会。可是,我不想在生活中,埋下任何一颗暧昧的种子,一颗危险的种子。
  他想了想。他说,也许你是对的……不管为什么,我尊重你。可是我感觉,你应该是想要这份工作的……所以现在,你的这个决定,让我感到很突然。
  她说,对不起。
  服务生端来两杯咖啡,在她和他面前各放一杯。服务生冲他们有礼貌地笑,然后静静离开。她站起来,追上去,站到他面前。她说,你来做服务生,多长时间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没有回答她。他说我不累。
  她问,这里还需要人吗?
  他说需要。厨房里,缺人,刷盘子的,你要干?
  她点点头。我干,她说,明天就来面试。如果可能,我想明天就上班。
  他笑了。
  她说,晚饭还没吃吧?想吃什么菜?
  他说,番茄蛋花汤就行。
  她说没问题,我这就回去做。我回家,我等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8:14

■ 一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 二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三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 四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8:24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话,自己笑得“呵呵”的。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笳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如果,感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8:34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20,他21。
  没有钱花前月下,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手边的草,给她编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买银的钻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上了。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所有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待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 两个月回来一次, 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倾斜,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子,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美丽女子,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诉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吧,他撒了谎,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待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服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她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消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的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假如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得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她是一朵朴素的小小兰花,那样淡定,从来不张扬,没有要过他半件东西,他甚至连一粒扣子也没有买给过她。
  又过了几年,他回国,辗转了好几个人打听她,四处打听她,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于是,他一个飞往四川,去找她。
  回到她呆的家乡,他看到了她。
  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还是那样清秀清瘦,穿着碎花的裙子,35岁的女人,看起来不年轻了,可是,脸上却有了沧海桑田。
  他以为她会哭,会惊住,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回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仿佛他不曾离开。
  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她仍然是这么喜欢看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留着这枚草戒指?
  你?他说。
  她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他惊住,你——她说,当年,是为了让你死心,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一辈子,那么,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
  扑通一声他跪倒:亲人,原谅我。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他的眼泪再也没有忍住,高大英俊挺拔的儿子,一如他的当年,他想跑过去,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直告诉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
  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爱,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爱别人,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还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风景,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可她心中还是有他,只是那尘世间的一个影子,她曾经爱过的,要过的,许诺过的,到这时她才知道,爱情,有时就是一个人的事情。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
  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至此,他终于明白,他丢了一颗金子一般的心。
  回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明白,什么叫一诺千金,什么叫永远。
  所以,当他的妻子后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安静接纳了她,并且说,回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么都重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8:45

不知他是如何走进这个小山村的。
  黄昏,我坐在冷清的校舍门口给远方的父母写信,他就在这时不期而至。瘦长的身影刚好挡住照着我的最后一缕阳光,我毫无思想准备地面对这个不速之客。
  和齐秦没什么不同,如果他把肩上的画板换成吉他的话。
  “嗨”,他这样同我打招呼:“请问,我可以在这借宿一夜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在这座破败的小学校,我是惟一的主人,只有二三十户人家的村落还在5里远的山下。
  “你是这儿的孩子王吧!”没等我回答,他又提出一个问题,我微笑一下点头默认了。这是个让我感到寒酸的地方,除了土坪上那面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这里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牛棚。“和你一样”,他说:
  “我也是为人师表的,我是在城里的一所中学教美术,这次利用休假出来写生。”
  原来是同行,没什么比这更令我兴奋的了。
  可惜我无法弄出更好的饭食来招待他——除了雪里蕻下面条。我的寒酸和窘迫是一目了然的,每月50元的工资有40元雷打不动地寄给妈妈治病了,好在他吃得津津有味,他说这碗面在城里起码卖3元钱。
  “是吗,那我在城里可就发财了——假如我在城里开个面馆的话。”我开心地说,小桌的煤油灯火苗一闪一闪的,照着我们两个看不真切的脸。
  他告诉我他叫冬,比我早两年出生,“那我该叫你冬哥了!”
  我说。
  “别,别这么叫,太脂粉气, 还是叫我小冬好。”
  他则叫我萍儿,他先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平”字,我说不好,是萍水相逢的萍。
  “萍水相逢?”他笑起来,细长的丹凤眼漾起一抹快乐的亮色。
  “我们就是萍水相逢呀!”
  谁说不是呢!
  冬说要给我画像。他移过煤油灯照在我左侧,我又点了支蜡烛放在他面前。他让我侧坐,并将眼神斜斜地定格在他脸上,他很认真地作画,我听见画笔落在纸上的“嚓嚓”声,他不时地抬头端详我,我们的眼神多次地对视,真诚而平静。
  仅仅半小时,一个忧郁的我跃然纸上,冬在画的左上角写下我的名字——萍儿。下面是他的落款:小冬子,一九九四年秋。
  “没什么好送你,这就留个纪念吧!”冬把画递给我。
  我双手接过,低声说谢谢。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件礼物。我的感动难以言表,能在这个平淡无奇的秋天,能在这昏暗的油灯下为我作画的,也只有冬了。
  冬对我的长辫子很感兴趣,他问我留这么长的头发需要长多少年。
  我说大约8年了。冬发出一声惊呼:“天啊,要8年!要知道城里的女孩在这几年时间里也不知将发型变过多少次花样了!”
  “我怎么能和她们相比呢!”我说。心里隐隐感伤,同样是花季少女,可每个人的命运和人生多么不同。
  冬微微叹息一声,说可惜没有机会带我去城里了,不然……
  他没有说下去,苍白的脸上布满我始料未及的忧伤。
  谁家的狗吠远远传来,夜深了。
  我从外面抱来干草铺在地上,再垫上竹席,铺上干净的棉布床单,我把到了冬天才舍得用的被絮拿出来给冬半垫半盖。
  “这真是个特别的床。”
  冬一屁股坐上去,干爽的稻草发出一阵的蟋蜶响声,稻草特有的清香弥漫了一屋,冬说:“我真想永远都睡在这床上!”。
  “这很简单啊!”我打趣他说:“我送你一捆稻草就得了。”
  冬大笑说:“你叫我背着一捆稻草回城里吗?那将是一幅什么样啊……哈……“我也笑。然后我说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别走了。隔着一层薄薄的门帘,我的话很轻。
  冬很久不说话。黑暗的沉默如此压抑,我为自己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微微懊悔,冬怎么想?
  冬轻声唤我:“萍儿,”我听见他叹气,然后说:“你不知道,我心底里是多么愿意留下来,在这小山村里无忧无虑地度过一生,可是,我不能……” 冬说得很轻很慢,我的泪慢慢涌上眼眶,“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以后,你也许会知道的!”
  我的泪终于无声地滑落,上帝安排的一次偶然相逢,难道只是一片擦肩而过的风景?
  这是一个无眠的夜,稻草声一直未断。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入睡,醒来已是阳光灿烂的早晨,冬不辞而别,桌上有张纸片:“萍儿,珍重!”
  如果不是这张纸片和那幅画像,我一定会以为昨晚的一切经历只是《一千零一夜》中一个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冬他不是可以为我停留的那片云彩,我的心痛没有理由。
  过了两个月,是一个冬日的上午,我意外地收到一封没有地址落款的信,是冬的笔迹。
  “萍儿:
  没想到,在我生命的最后还能遇见你——一个美丽淡泊朴实无华的女孩,多想留下来陪你到天老地荒,可是我不能,我患有可恶的白血病。
  学校太破旧了,从你的屋子里可以看见外面的星光。那夜我没睡,我在想,假如我是个健康的人,我一定会帮你修好房子,并住下来,在那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教孩子们画画、唱歌、写作……
  萍儿,你也许看到信里夹着的一百元钱了,这是我最后一张纸币,算是我给你的小学一份小小的爱心吧!
  萍儿,我已来日无多,也许在这封信到达的时候,我已永远消逝于你无法触及的距离之外了。你要保重!”
  泪水在我脸上恣意奔流,我不相信这种文艺小说中的情节会在我身边出现。抚摸这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百元纸币,心如刀割,冬,你又一次不辞而别了吗?
  我用冬的这笔馈赠给孩子们买了图画纸和蜡笔,我教孩子们画画并告诉他们:“世界上有一种东西珍贵无价,美丽无价,永恒无价,那就是爱心!”
  我不知道那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纸币如今已流落何方,我多么希望它会再次回到我手中,就像冬当初的不期而至。那么我会悄悄地将它留下来,珍藏到永远。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8:58

■ 一
  
  我是去哈尔滨出差的时候认识花蜜的。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手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我走过去说,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叫我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起腻,该干嘛干嘛去,我这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谁接你呀,和你有什么关系,快哪凉快哪呆着去。
  我想哈尔滨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冻得够呛,两只手快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一个广州人哪里戴过什么手套!这鬼天气真冷啊,手套啊手套……我还没有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捣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的投资方还坐火车来?
  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哈尔滨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大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有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 二
  
  我打电话给了花蜜,因为结束了出差以后,我准备逛逛哈尔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她叹息了一声说,本小姐今天情绪不好,被老板骂了,所以你最好别理我。
  我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啊。我说话很有点献媚的成分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劝花蜜说,想开点,来吧,我陪你喝酒。
  我们在中央大街入口处见的面,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更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真是一个爽朗的东北女孩。我说,走,我带你去喝酒,一是去去寒气再是给你压压惊。
  街没逛成,倒是拉着她去喝酒。她带我去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这样的爽快与豪迈!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我认输了。
  喝酒的结果是她丢了手套,把她送到楼下,她打车回旅馆,半路上她就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够,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半生缘》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手套竟在雪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是我才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做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们哈尔滨人管粤语叫鸟语。
  她留给了我电子邮件,我回到广州给她发了第一封邮件,说,认识你就是,缘分啊缘分。
  她回我的信,谢谢啊谢谢。
  从此以后,我们信来信往,一个月后,我再次飞往哈尔滨,我的包里,放着那副红手套。
  二月的哈尔滨,依旧春寒料峭,她英姿飒爽出现在火车站,依然举着那个牌子。
  我过去。轻轻搂住了她一下:花蜜,我苦学了一个月普通话。
  
  ■ 三
  
  我把手套递给她,她喜欢地看着我,真找了回来?还藏了一个月?
  喜欢吗?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一向如男孩儿性格的她这般羞涩真是动人,我说,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半生缘》吗?她看着我说,张爱玲是谁?我说,是我大姨妈。她的小拳头打过来,然后说,走,我带你去喝酒吧。
  我们成了酒友,在哈尔滨的半个月,她带我吃遍哈尔滨的小吃,对于一个南方人,东北菜让我过足了瘾,半个月,我长了三公斤肉。
  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了一句最流氓的话:温饱思淫欲。她又用小粉拳打我,这次我却握住,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二十三年来,除了我妈主动吻过我之外,我还没有被第二张女人的唇吻过!
  那副红手套,她交给了我一只,她说,那是我们的定情之物,以后,我们找不到对方了,就把这只红手套拿出来,它有灵性,一定会帮助我们找到对方。
  我说她胡说,因为我们怎么能找不到对方?彼时,我们已经商量婚嫁了,我说要让她当广州最漂亮的新娘,而她说,即使广州再热,结婚时,我就准备戴它了。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 四
  
  五月,正是哈尔滨最好的季节,我却再也没有收到花蜜的邮件。
  回到广州的我,为自己刚成立的小公司忙碌着,花蜜说过,如果我离不开广州,她就来这里找我,她宁可放弃在哈尔滨优越的条件。她的父母也在哈尔滨,只有她一个独生女。但花蜜说,为了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却联系不上她了。
  她的手机,她的邮件统统联系不上。我想,她和我玩蒸发呢,一定是想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一定想学我,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但半个月过去后,我依然没有花蜜的消息。
  心急如焚的我买了飞机票直奔哈尔滨,这时我才知道根本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住,她公司的人说,她一个月前辞职了。
  我去哈尔滨电台点歌找人,请她听到我的歌速和我联系,我把小广告贴到她公司周围的墙上,上面写着:亲爱的花蜜,你不要和我玩捉迷藏了,我们广州的家已经安排好了。
  但我一无所获,半个月过去,我空手而归。
  回去的火车上,我的悲痛难过以及失落无以诉说,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我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说我,你傻呀,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跟你创业,那是玩你呢,没准人家嫁了有钱人。
  我不相信花蜜是这样的人,却又想不出别的原因,我想,我和她的缘分,就在那一副手套吧。
  
  ■ 五
  
  三年之后,我的公司终于有了规模。
  我再次去哈尔滨,这次,是做我自己的市场。
  而那副红手套,我一直放在自己包里,三年了,我没有放弃过寻找花蜜,我想,她一定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即使她已嫁作人妇,我也要她亲自和我说清楚。
  但茫茫人海,我哪里去找她?业务忙完之后,我一个人常常去中央大街,那里的风景依然美丽,曾几何时,我和那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徜徉。她说,要跟我去南方,还要戴上那副美丽的红手套嫁给我。
  我没有找到我心爱的女孩子。
  回到广州,我把那只红手套放在了抽屉里。有一天,当我的秘书整理我的抽屉时,她说,何经理,你这里怎么只有一只手套啊。
  我说千万别动,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她说是吗,原来这么多人因为手套有爱情故事,她说前几天看了网上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也留着一只手套,说那是爱情见证。
  快给我看!我嚷着说,隐隐约约,我有一种预感,那是花蜜写的。
  秘书很奇怪地看着我,就是一篇小散文,叫《手套之恋》,与你有关吗?当我看完手套之恋后,我跟了回帖:花蜜,我还在原地等你,请你,请你也在原地等我。
  
  ■ 六
  
  三年前,花蜜突然失明,也许是在电脑前时间太长了吧,她去看了很多医院,大夫说,她复明的概率只有3%。
  她不能上网,不能发短信,不想再拖累我,所以,她放弃了我,她回了锦州老家,一个人呆了三年,陪伴她的,只有她的父母,还有那只红手套。
  三年后,她的视力恢复到0.2,勉强能看到人,她成了网络写手,每天在自己的论坛上发帖子,她写的爱情,全是写的我和她。
  我一边读一边流眼泪,所有的文章看完后,我订了一张去锦州的机票,我只想告诉花蜜一句话,你太狠心,这么苦的路怎么一个人走,为什么不让我陪着你走?我已经能说很好听的普通话了,我已经为寻你快肝肠寸断了。
  花蜜,你知道的,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剩下一只手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没有提前打电话,虽然我知道了她的电话,我是戴着那只红手套出现在她面前的,花蜜的反应我一辈子忘不了,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刹那间,泪流满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9:12

  









那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和嘉明大学毕业了。就在周围许多学生恋人忙着各奔东西时,我和嘉明却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不回哈尔滨,我也不回苏州,我们就留在北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而奋斗。
  留在北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嘉明在中关村的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说是搞电脑工程,却不过是给人组装电脑;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做秘书,干的也不过是些收发传真打扫卫生这些毫无创意的活。这样,我俩加起来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仅仅只能糊口。
  我俩的单位没有宿舍,为了节省车费,我们只好在离单位较近的地方租房子住。他在海淀我在东城。正好一东一西。因为一个人租房太贵,我们只好各自与人合租。所以,白天在宿舍约会了几次后,我们再也不愿意在彼此的宿舍见面了,因为偷偷地亲吻像在做贼。
  整个秋天,我和嘉明都只能游荡在长安街和王府井步行街上,因为这里是免费的,去哪个公园门票都挺贵。每当我羡慕而又失望地面对商店里的高档时装时,嘉明总是笑着对我说:“筱凡,等有了钱我就给你每样买两件,用一件扔一件!”
  有一次我们在商场看到一块瑞士表,漂亮精致,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想,如果嘉明有一块这样的表该多好啊,因为亦舒在小说中说过:“一个男人有没有品位看他腕上的表就知道了!”我想如果我有了钱,送嘉明的第一份礼物就应该是这块表!嘉明看着我说:“傻丫头,想什么呢?等有了钱,咱就买两只,左手一只右手一只!”他总是这样幽默,让我失落的心一次次温暖起来。
  但很快,冬天来了。
  北京的冬天太冷,甚至,我穿上厚厚的棉衣也会冻得瑟瑟发抖。于是,每个周末的见面便成了对我们爱情的考验!说实话,要不是为了见嘉明,打死我也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出来!
  我原以为我们的爱情会打败北京的冬天,但是我错了。一个周末,在风中游荡了一天的我终于在晚上发起了高烧。一周后,当憔悴的我出现在嘉明面前时,嘉明一下子惊呆了,他红着眼睛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偌大的北京难道就没有一个我们可以拥抱的地方吗?”
  那天,我们随着人流进了一家麦当劳,每人要了一份二十多元的套餐,极慢极慢地吃着,为的是享受那里面开放的暖气,但那里乱哄哄的气氛还有服务生来来回回盯着我们的眼光让我如坐针毡,我和嘉明决定离开。四十多元钱的消费仅仅让我们温暖了不到半天!
  从麦当劳出来,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样寒酸的爱情,我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我们本可以在家乡找到不错的职业,但现在却像两个流浪儿在北京飘荡着,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暖和地谈恋爱!
  又是一个周五,我望着窗外的雪花发呆,天气预报说明天还有雪。
  这时,短信的提示音在耳边响起,我看了一下,是嘉明。他在短信中写道:亲爱的,我们好久没有出去了,明天一起出去逛逛好吗?
  是啊,我们的确好久没有出去逛了,我多么希望依偎在嘉明温暖的怀抱里和他一起散步,可是,明天的天气……一想到寒冷的北风,我迟疑了。
  这时,嘉明又发来了短信:别担心,丫头。保证明天不会再让你冻着,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既暖和又花不了多少钱,这个地方你绝对不会想到,等着吧,明天将会有一个大大的惊喜摆在你面前!
  那的确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当他拉着我的手跑向地铁,当我们来回在地铁里不停地穿行,在暖气十足的地铁里四目相对十指交缠时,我一下子明白了。
  原来,嘉明找到的那个让我们既花费不高又能一整天可以暖暖地呆在一起的方法,就是花六元钱买两张地铁票坐地铁。
  我快乐得都要傻了,恐怕只有我的嘉明才会想出这么美妙的办法,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北京的地铁这么可爱,只要每人三元钱,只要不出站口,就可以坐一整天!
  车厢里人很多,我们静静地拥抱着,像两条取暖的沙丁鱼。
  环城地铁几分钟就要停一次,趁着停车的空当,嘉明牵着我的手来到宽敞的地铁站台,原来这里有流浪歌手煽情的表演。正当我沉醉其中时,嘉明又拽着我的手,在地铁快要启动的前几秒钟冲进另一节车厢。
  整个周末,我们从这个车厢换到那个车厢,整个地铁似乎成了我和嘉明的地铁,两个人的地铁。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快乐的呢?此后,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开始了频繁的约会。
  地铁环城一周要一个多小时,嘉明总会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凑在我耳边爱怜地说着动人的情话。等到他自己都讲腻了的时候,他就会从背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零食和饮料递给我。一天,正当我接过他递来的食物大快朵颐的时候,他突然一脸惊讶地说:“筱凡,刚才你咬过的梨上好像只剩下了半条虫子。”我大惊失色。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嘉明哈哈大笑,原来,这只是他的恶作剧。
  我白了他一眼,一拳轻轻地打在了他的胸口上,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把我拉进他的怀抱,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双眼,在轰隆隆的地铁声中,在充满爱情滋味的地铁里,冬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这样,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周末,累的时候我就靠在他的肩头小憩,而他则一边细心地为我修剪指甲,一边给我讲他从朋友那儿听来的笑话。
  当然,嘉明也经常会给我带来很多意料之外的惊喜,有时会从夹克里变出一支玫瑰,有时会送我一些漂亮的小首饰。另外,他还会不失时机地陪我练习口语。大学毕业时我的英语只过了四级,离我现在的工作需要差得很远,嘉明决定利用这个时间给我狂补英语。
  转眼,圣诞节到了,嘉明打电话把我约出来,他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个盒子递给我,我拆开一看,是一个漂亮的MP3!我早就想要一个了,一看标价,吓了我一跳,竟然要700多元钱!嘉明每月的工资才1000元,除了基本的生活费和每个周末的开支,还要给我打电话——哪来多余的钱呢?我再三追问,可他死活不说,问急了,他才说:“筱凡,别问了,只要你开心,花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一时间,我无话可说。我默默地把耳机塞进耳朵,摁下开关,熟悉的音乐立即在耳边响起,是周华健的《一起吃苦的幸福》:“我们越来越爱回忆了,是不是因为不敢期待未来呢?你说世界好像天天在倾塌着,只能弯腰低头把梦越做越小了,是该牵手上山看看的,最初动心的窗口有什么景色,不能不哭你就让我把你抱着,少了大的惊喜也要找点小的快乐,就算有些事烦恼无助,至少我们有一起吃苦的幸福……”我的眼睛蓦地湿润了。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再长的时间也会变短。不知不觉中,寒冷的冬天过去了。就在街头的柳条开始泛绿的时候,因为我成功地给公司老总翻译了几份文件,他决定把我调到公司里一个极其重要的部门负责外联;而嘉明通过不断的努力被调往了软件开发部,再也不是那个只能组装机器的小师傅了。
  为了庆祝,我和嘉明决定在地铁站见面。
  等我来到地铁站,嘉明已经在那儿了,他红着脸从兜里掏出一枚小小的银戒指,那上面刻着我的名字,他说:“等有了钱,我再给你买钻戒。”
  4月的一天,我们在春风中相拥着去看樱花。在烂漫的樱花树下,嘉明用他有力的臂膀环抱着我,轻轻地对我说:“筱凡,等到冬天再来的时候,我会给你一个家。那时,我们会在自己的小屋里相亲相爱,想拥抱多久就多久,想亲吻多久就多久!”
  再后来,我们搬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我一直想告诉嘉明的是,无论我们以后有多少钱住多大房子,我都不会忘记那辆开往春天的地铁,因为我们的爱情花朵——曾在这列地铁里绽放得那样艳丽夺目!
  嘉明永远也不知道,那个冬天所有的地铁票都被我收集起来,整齐地叠在了一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9:24

  









她坐在拉丁区的一家小咖啡室里望着窗外出神,风吹扫着人行道上的落叶,秋天来了。
  来法国快两年了,这是她的第二个秋,她奇怪为什么今天那些风,那些落叶会叫人看了忍不住落泪,会叫人忍不住想家,想母亲,想两年前松山机场的分离,想父亲那语不成声的叮咛……她仿佛又听见自己在低低地说:“爸、妈,我走了。”我走了,我走了,就像千百次她早晨上学离家时说的一样,走了,走了……哦!妈妈……她靠在椅背上,眼泪不听话地滴下来。她打开皮包找手帕,她不喜欢自己常常哭,因为她害怕自己一哭就要哭个不停了。今天怎么搞的,特别难过。她低下头燃了一支烟,她有些埋怨自己起来。她记得半年前写给妈妈的一封信,她记得她曾说:“妈妈,我抽烟了,妈妈,先不要怪我。我不是坏女孩子,我只是……有时我觉得寂寞难受。小梅住得远,不常见面。这儿,大家都在为生活愁苦……不要再劝我回去,没有用的,虽然在这儿精神上苦闷,但我喜爱漂泊……”她奇怪在国内时她最讨厌看女人抽烟。她狠狠地吸了一口。
  咖啡凉了,她预备回去,回她那间用廿元美金租来的小阁楼兼画室。
  抬头望了望窗外,黄昏了。忽然,她发觉在窗外有一个陌生的中国青年向她注视着,并且似乎站了很久了。她迷乱地站在那儿,不知怎么开口招呼他。这儿中国人太少,除非存心去找人,要不然一个星期也碰不到一个,再不然就是那批说青田话、开餐馆的华侨。他从外面推门进来了。“坐吧!”她指着对面的椅子低哑地说着。他们没有交谈,只沉默地互相注视着,她觉得有些窘,下意识地拿出了一支烟,自己点了火。
  “抽烟?”他摇了摇头。
  小店的胖老板亲自端来了一杯咖啡,朝她扮了个鬼脸,大概是替她高兴吧!这个每天来喝咖啡的苍白寂寞的中国女孩子找到朋友了。她觉得有些滑稽,只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就使我那么快乐了吗?她再看了他一眼,他像是个够深刻的男孩。
  “我在窗外看了你很久,你心烦?”他终于开口了。“没什么,只不过是有些想家。”她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逃避地把眼神散落到窗外,她害怕人家看透她。
  “你从台湾来?”他问。
  “台湾。”她缓缓地,清清楚楚地回答他。她像是松了口气似的倒在椅背上。
  “那真好,你知道我顾忌这些。”
  “我也是。”她淡淡地却是放了心地回答。
  “你住过台北没有?你知道,我家在那儿。”她掠了掠头发,不知应该再说什么。他没有回答她,却注视着她掠头发的动作。
  “你来巴黎多久?"
  “两年不到。”
  “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画画。”
  “生活还好?"
  “我来时带了些钱,并且,偶尔我可以卖掉一张小画……”他沉默了好久,一会儿他说:“你知道当我在窗外看到你,第一眼给我的感觉是什么?"
  她装着没听见他的问话,俯下身去拨动烟灰缸。“刚才我问你曾在台北住过?"
  “是,我一直住在那儿,我是海员,明年春天我跟船回去。台北有我的母亲、妹妹……”他的声音低哑起来:“我们的职业就是那么的漂泊,今天在这儿,明天又不知漂到哪里了……”他自嘲地笑了笑,眼光里流露出一股抑制不住的寂寞。“招商局的船极少极少开到这儿。”她说。
  “不是招商局的,我们挂巴拿马的旗子。”
  “什么时候开船?"
  “昨天来的,后天清早开中东。”
  后天,后天。她喃喃地念着,一下子觉得她对现在的一切留恋起来。她忽然想冲动地对他说,留下来吧!留下来吧!即使不为我,也为了巴黎……多留几天吧!然而,她什么都没有说,他们不过是两个天涯游子偶尔相遇而已。他们只是互相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她把两杯咖啡的钱留在桌上,站起身来,像背书似的对他说:“很高兴今天能遇见你,天晚了,就要回去……”一口气说完了,她像逃似的跑了出去。
  她真恨自己,她知道她在这儿寂寞,她需要朋友,她需要快乐。她不能老是这样流泪想家……他像是一个好男孩子。她恨自己,为什么逃避呢,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我求什么呢?踉跄地跑上楼梯,到了房里,她伏在床上放声大哭起来。她觉得她真是寂寞,真是非常非常寂寞……几个月来拼命抑制自我的那座防堤完全崩溃了。
  第二天早晨,她没有去史教授的画室,她披了一件风衣在巴黎清冷的街心上独步着,她走到那家咖啡室的门口,老板正把店门拉开不久,她下意识地推门进去。
  中午十一时,她仍坐在那儿,咖啡早凉了,烟灰散落了一桌。睡眠不足的眼睛在青烟里沉沉地静止着,她咀嚼着泰戈尔的一首诗:“因为爱的赠遗是羞怯的,它说不出名字来,它掠过阴翳,把片片欢乐铺展在尘埃上,捕捉它,否则永远失却!”——捕捉它,否则永远失却——他不会再来了,昨天,他不过是路过,不会再来了……她奇怪昨夜她会那么哭啊哭的,今天情绪低反而不想哭了。她只想抽抽烟,坐坐,看看窗外的落叶,枯枝……忽然,她从玻璃反光上看到咖啡室的门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进来,他穿了一件翻起衣领的风衣。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把手按在她的肩上。她没有回头。只轻轻地颤抖一下,用低哑的声音说:“坐吧!”就像昨天开始时一样,他们互相凝视着说不出话来,他们奇怪会在这样一个奇异、遥远的地方相遇。他伸过手臂轻轻拿走了她的烟。
  “不要再抽了,我要你真真实实地活着。”
  他们互相依偎着,默默地离开那儿。
  那是短暂的一天,他们没有赶命似的去看那铁塔、卢浮宫、凯旋门,他们只坐在河畔的石椅上紧紧地依偎着,望着塞纳河的流水出神。
  “今天几号了?”她问。
  “二十七,怎么?"
  “没什么,再过三天我就满廿二岁了。”路旁有个花摊,他走过去买了一小束淡紫色的雏菊。
  “Happy Birthday!”他动情地说,她接过来,点点头,忽然一阵鼻酸,眼泪滴落在花上……黄昏了,他们开始不安,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他拉起她的手,把脸伏在她的手背上,他红着眼睛喃喃地沙哑地说着:“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不要,不要……”
  夜深了,她知道时候到了,她必须回去;而他,明早又四处漂泊去了。她把花轻轻地丢在河里,流水很快带走了它。
  于是,一切都过去了,明天各人又各奔前程。生命无所谓长短,无所谓欢乐、哀愁,无所谓爱恨、得失……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我亲爱的朋友,若是在那天夜里你经过巴黎拉丁区的一座小楼前,你会看见,一对青年恋人在那么忧伤忘情地吻着,拥抱着,就好像明天他们不曾再见了一样。
  其实,事实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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