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0:15
认识雨那年,我不过16岁。16岁的季节,本是如花的年龄,但是我的生活却无法阳光灿烂。越来越紧张的战事,牵动着母亲为父亲远行担忧的心,也让我的花季充斥着空袭警报的刺耳尖叫。日本人侵略的步子越迈越大,随着战争的激烈,我们家客厅的气氛也飘浮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擦根火柴都会点燃一样,我总是大气也不敢出,望着母亲红肿的眼睛,心里默默地为远方的父亲祈祷。
雨就是在这样紧张的空气中,和爸爸一同出现在我家门前的。
他们的出现,造成如此的惊喜,母亲顾不得大家闺秀的矜持,激动地扑上去,任泪水在父亲的肩头纵横。我呆呆地望着门口那个男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眩晕。
他站在门口,早晨的阳光将他的飞行夹克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也许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他的神情透出一种疲惫,但是目光中充溢的却是浓浓的化不开的温柔。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曾经在诗词小说中寻找的那份温柔的情感是不是就是爱情,他身边的空气充满了羊皮夹克好闻的味道,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这样的飞行夹克和空气中荡漾的皮革的味道,是我心目中男子汉的标准。
我一直不肯开口叫他叔叔,其实他不过只比我大12岁,那一年他28岁,从南洋回国为国家效力。他们家和我们家本是世交,祖父在国外读书的时候经常承受他们家的帮助,但是他却是和父亲一辈的,我拒绝叫他叔叔,无论父母如何说我没有礼貌,我还是固执地叫他:喂。这是个不伦不类的称呼,我不能叫他叔叔,自然也不能叫他的名字,只有这样含糊地称他了。他笑着,笑影中浮动着淡淡的认可,他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出生在豪富之家,却没有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永远是和颜悦色的,淡淡的笑容给我梦魇般的16岁带来最灿烂的阳光。我心甘情愿地沉溺在雨带来的阳光中,直到姐姐的回来。
我的姐姐是父母的骄傲,她的美丽在后方的军人家属中闻名遐迩,而且性格极好,学养也高,和她站在一起,毛毛草草的我简直连丑小丫都不是了。姐姐回来,我才知道,原来那笑影中闪烁的阳光不是为我,这更像早晨的朝阳,美丽的早霞只为了正午那瞬间的燃烧,从姐姐和雨的眼睛中我读出了默契,还有我不得不承认的,让我的心开始片片开裂的情感。原来他们早就认识,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也不希望我叫他叔叔了。
看着他身上似曾相识的毛衣,我想起去年暑假,姐姐埋头在房间不停编织的日子,今天那编织的作品正大方地穿在雨的身上,似乎早就知道姐姐的到来,它是那样明明白白地向我昭示着一段隐秘的感情,白色刺痛了我的眼睛,还有我16岁的心。
父亲和雨谈起前方的战事,总是忧心忡忡;我知道,父亲再赴前线那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而雨也将有翱翔于蓝天的那一天吧?在蓝天翱翔是多么浪漫而醉心的事情,但是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这段飞行旅程是要靠鲜血和生命来完成的。我开始害怕,害怕他的突然离去,害怕他和父亲谈论的关于战争的种种。虽然他眼中的柔情完全是为了我的姐姐,虽然他们的爱情在父母的默许下变得渐渐明朗,但是我仍然愿意,沉醉在我自己的幻想中不能自拔。
有没有人知道一个16岁女孩的暗恋呢?永远站在远方,默默地看着他,任思绪飞向他,任心灵靠近他,可是在他走近的时候又悄然地跑开,如同做了坏事,心头鹿撞。姐姐的幸福和陶醉让我心底的某个角落总是滑过叹息,我的姐姐她听不见啊,她红红的脸,她眸子中透出的信息是如何地折磨着妹妹花瓣一样脆弱的心。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父亲和雨在家中住了不到两个月,就离开了。那天晚饭的时候姐姐没有下楼来吃饭,我知道她的眼睛已经哭得红红的了,现在一定还蒙在被子里哭着,把自己的声音压到最低,不能再给母亲为父亲牵挂的眉头添一缕忧郁了。晚上睡觉前,我跑进姐姐的房间,轻轻地拥抱着她,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和姐姐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血脉相连,我们守护着同样的幸福,祈祷着同样的希望:为父亲,也为他。
灾难从来不以人的意志改变的,先是战事吃紧的报道透过留守在后方的家属们悄悄地传播着,母亲的泪水和忧郁已经把她病弱的身体完全拖垮了,她病危的时候还在轻轻地呼唤着父亲,握着我们姐妹的手,不忍离去。姐姐哭得晕倒在母亲的床边,我知道,这些日子她内心的煎熬比我还要重多少倍。依然没有父亲的消息。
雨阵亡的消息传来的时候,我站在门口,望着他曾经站过的地方,那里他曾经笼罩在阳光中,向我微笑。他是英雄,我没有想到斯文的雨会是那样的勇敢,在万里长空中击落3架敌机后,驾驶着负重伤的飞机再一次撞向鬼子的飞机。他的生命,他的爱情,在蔚蓝的天空中划过一道永远的痕迹,深深地刻在姐姐的心头。我伸出手,抱住的不仅是空气,还有伤心。
姐姐在楼下呆呆地坐了一天,脸色苍白。她什么也没有说。
我的姐姐一年后死于肺病。正是秋叶红满山的季节,姐姐的嘴角凝固着动人的微笑,我知道她在那个世界见到了雨,这个永远成为我初恋的男人。
拉开窗帘,已是傍晚,残阳如血。
暮色中依稀有一道光亮划过长空。
我知道,那是雨永远的凄美。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0:26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0:39
1974年的夏天,我高中毕业后,来到河南省桐柏县月河林场。这里是革命老区,生活艰苦,但群山起伏,林木茂盛,风景很美,尤其让我难忘的是,我在此经历了最初的爱情。
我爱上的是一个杭州姑娘,她也是响应上山下乡号召来到这儿的。
她有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黑得像乌木,大家都叫她小铁梅。我们属于同一个大队,在一个伙上吃饭,一来二去,爱情的种子就在心里发芽了。只要看到她,我就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如果哪一次看不到她,我的天空就布满阴云。我从她的眼神里也看出了她对我的好感。但我们的交流仅限于羞涩的目光,因为怕别人说闲话,我们还有意地回避着。
爱情是甜蜜的,也是痛苦的。从夏天到秋天,我都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如果我再不采取行动,很可能会被别人捷足先登。终于有一天,与她擦肩而过时,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晚上在林场等你。”
说罢,我低着头匆匆走了,我怕她拒绝,我感到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
尽管很狼狈,我还是看到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我的工作是看林场,林中的小木屋属于我,没有比这更好的约会地点了。
晚饭后,我回到小木屋,看着天渐渐黑下来。没有月亮,林子里漆黑一团,仿佛上面扣着一口硕大无比的锅。这样很好,别人不会看到她来林场,我也不用担心她看到我胆怯的表情。我坐在小木屋里等待着我的女神。等待的时光是那么甜蜜,秋虫在歌唱,空气中弥漫着果实的芳香,每棵树都幸福得发抖。我想像着她的一颦一笑,她美丽的大辫子,她会说话的眼睛,她胸前像绣花框上绷紧的衣服……多么美好啊!
■时间过得太慢了。
凉气上来时,我想她这时来会冷的,我要给她披上衣服。
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时间,我就只好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
秋虫叫累了,歇了声,周围静得能听到树叶飘落的声音。偶有狐子从树林里跑过,脚步声很轻,但也能听清楚。渐渐的,等待的滋味变了,不再是甜蜜的,而是焦灼和烦躁。我心中做着种种猜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她开脱。我相信她不会耍我,她不是那样的人。到了后半夜,我生气了。我想,如果她这会儿来,我会说她几句的,或者干脆不理她,看她怎么给我解释。再后来,我就开始数落自己:你算老几,你也配得到爱情?人家分明是看不上你嘛,你别自作多情了吧……就这样在自怨自艾中天亮了。
■她还没来。
第二天在路上遇到她,我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林场。她说她去了,树林里黑漆漆的,她不知道我在哪儿,又不敢喊,就回去了。嗨,原来是这么回事,这都怪我,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我说:“今天晚上再来吧。”她点点头。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我点上烟,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头红红的火光在夜里很醒目,很远就能看到。这次不会再有什么差错了吧。
我不会抽烟,被烟呛了几次后,就不再把烟往肚里咽了,吸到口中就吐出来,只是保持烟头不灭罢了。
山很幽静,许多秋虫在歌唱,一些小动物时不时地弄出一些小动静,有时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是她悄然来到了身边。
我坐在树木稀疏的地方,这样便于她看到我手中小小烟头的火光。
开始我没想着要计算时间,我的心跳得很厉害,像一头倔强的驴子在里面踢腾,我得让心平静下来。心平静下来之后,我已经抽了半包烟,潮气上来了,衣服变得沉甸甸的。这时我有些担心,她应该来的,怎么还没来?为了计算时间,我数自己的脉搏,看脉跳多少次能抽完一支烟,因为我知道一分钟心跳多少次,这样就能大致算出时间过去了多少。由于心中忽然间生出这样或那样的念头,计算总是中断。一直到天亮我都没计算清楚。
■她终究没有出现。
白天我又遇到她,质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她揉着衣角,委屈地说她去了,看到有人吸烟,她以为换了看林人,因为她知道我从来不抽烟。
我说:“今天晚上我还等你。”她点点头走了,眼里噙着泪。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这次我不吸烟了,改为唱歌,她会顺着声音找过来。
一唱起歌,我才发现我会的歌太少了,不是忘词,就是跑调,没有一首能唱完整的。平时我和同学们一起唱,滥竽充数还凑合,现在自己单独唱,就作难了。于是我就来个混合唱法,想起哪句唱哪句,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着腔不着调的。我的歌声惹得秋虫不高兴,它们想不到有人唱得这么难听还敢唱,就一阵一阵和我比着唱。后来,我把秋虫比下去了,它们不唱了,只剩我一个人嘶哑着嗓子还在唱。我唱得口干舌燥,喉咙冒烟,还是没把心上人唱来。
■天又亮了。
白天我在路上拦住她,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她说她去了,听到几个人在唱歌,就回去了。我告诉她只有我一个人,她说她听着不是一个人的声音。我让她晚上再到林场去,她说:“我被调到二郎庙大队了,今天就得去报到。”
二郎庙大队距离这儿有五十公里,约会谈何容易。从此以后,我们竟然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我记得,她走的时候,洒下了一串眼泪,那是多么晶莹的眼泪啊!
我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心都碎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0:53
从17岁意外遭遇车祸到现在,双腿瘫痪已经9年了。9年里有3年的绝望和彷徨,3年的抗争和努力,然后,是3年的爱与被爱的辛酸和痛楚。
2002年4月,在报社与一家企业合办的有奖征文中,我的一篇文章获了二等奖。在主办方举行的颁奖会上,我是惟一坐着轮椅参加的,也因此成了会议的焦点。当会议主持人突然宣布让我作为获奖作者代表上台发言的时候,我一下子懵了。一直是那种忧郁内向不善言辞的女孩儿,我的才思我的敏锐只在我的文字里,所以,当我面对台下一双双期盼的眼睛时,我竟一时无言。
会场一阵寂静,尴尬中,一个儒雅俊朗的年轻人跃上台,一边做出修整话筒的样子,一边轻声对我说:“没关系,放松点,他们的文章哪有你写得好?只当给他们上上课。”然后,他狡黠地冲我眨眨眼睛。
只因那一句话一眨眼,我的心竟一下子静了下来。我从容地谈起对文学、命运和人生的看法,以及这些年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
我的发言赢得了一阵阵潮水般的掌声。会议结束,许多人涌过来向我问好,大都是平日常见名字而不曾相识的文友,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的名字竟为这么多人所熟知。
人群散尽,一个人含笑走过来——是他,刚刚帮我解围的那个人。
我远远地就伸手过去:“你好,谢谢你今天帮我。”
他没有应我,镜片后的一双眼睛依然带着狡黠的笑意,久久地注视我,好一会儿才说:“想不到你写得一手好文章,人也长得如此漂亮!”然后躬身握手:“在下田冰,请多指教!”
田冰,田冰,我猛然愣在那里,好久才张口结舌地问:“田冰?你是报社的编辑田冰?"
他调皮地笑:“怎么?田冰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吗?"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因为我发现自己一直在犯一个主观性的错误。田冰,这个两年来不断编发我的文章的编辑老师,原来竟是如此年轻帅气的一个男人!而我,一直以为是位姐姐呢!
他显然看透了我的心思,呵呵笑道:“是我的名字误导了你,我可从来不骗人的,尤其是面对你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孩儿!”
生平第一次被陌生人这样直接地夸奖,我的脸不自禁地红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从第一次见面起,我便已爱上他。我只知道,当他提出要同我合作一个“情感方舟”的栏目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在报社兼职,因为身体的缘故,我不能常常到报社上班,我的工作大多在电脑上完成后,通过报社的网络系统传给田冰。
田冰长我4岁,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副刊部的主任,我的直接领导。
合作之后才知道他是个非常敬业的人,一个选题往往要经他审好几次才算最后过关。他总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在写作上的局限性,并渐渐引导我写散文、小说。
我们的合作很默契,他的意图往往只要几个字,我就能心领神会,然后拿出方案给他,他赞不绝口,眼睛亮亮地看我:“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你可不要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 夸人有这么夸的吗?我心里有些慌乱。
我23岁了,情窦已开的年龄,可我从不奢望爱情,因为我知道,从我躺在医院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生,我是个被爱情拒绝的人。这是个一切讲究平等交换的时代,谁能超越世俗成全我的爱情呢?所幸的是我还有笔,我把在现实中不能成就的爱情都放在我的文字里,我为自己笔下的人物悲着喜着感动着,日子也就这么过了。
有一次,田冰问我:“你知道我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是什么感觉吗?"
我摇头。他一脸坏笑:“当时就觉得,要是和这样一个女孩儿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定很不错。”
我又红了脸。我的朋友很多,在一起时也常开玩笑,可是他们从来不和我开爱情方面的玩笑,总是小心翼翼的,怕伤害我。只有田冰,他总是这样大大咧咧无所顾忌地和我开玩笑。
后来,田冰告诉我,他的那些话其实都是真的,只是我一直在潜意识里拒绝爱情,才当作是开玩笑。
那时候我还经营着一个书店,田冰不上班的时候,常常来我这里。
有时候带我出去游玩儿,有时候就在店里关了门看书聊天听音乐写稿子,日子过得单纯而快乐。
那天,和田冰讨论一些稿子的事,走的时候,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我拄着双拐站起来送他,因为坐得太久,原本就麻木的腿愈发不听使唤,刚迈开一步,便一个趔趄摔在地上。田冰吓得面色惨白,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伏下身拦腰将我抱起来,忙不迭地问我:“怎么样?摔哪儿了?疼吗?”我没说话,将疼得钻心的胳膊伸过来。田冰忙掀起我的袖子,还好,只是蹭破了一层皮。他看着我,眉心轻轻皱了一下,似有不易察觉的心痛。他命令我:“坐着别动!等我回来!”
他回来时,手上提了一大包东西,待一一摆到桌子上,我看着一桌子的酒精、药棉、纱布和一大堆的药,不由惊讶地张大了嘴。我笑笑说:“这点小伤算什么呀?兴师动众的,我早就习惯这样磕磕碰碰的了!”
是啊,我早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面对生命中的每一次苦痛,习惯了摔倒后重新靠着自己站起来。
田冰一边往我的胳膊上擦药一边说:“你这丫头,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看着他修长的手灵巧轻柔地为我处理伤口,我心里暖暖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晚田冰一直坐在我身旁,看着我入睡后才悄悄离开。第二天,照例打开信箱,意外地看到田冰发来的信,他说:“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还不知道你的情况,只是喜欢你的文字里那种淡淡的伤感气息。
你的文章很有灵气,让我想起大观园里那个爱流泪的女孩儿。后来开始留意你的名字,才知道你是这样一位坚强的不屈服于命运的女孩儿,心被震动。第一次相见,很惊异于你的美丽,坐在轮椅上的你恬静优雅,像极了你的文章。
坦率地说,当我发现我爱上你的时候,心里的确很矛盾。因为我不知道以我的能力能不能照顾好你,给你一生的幸福。直到昨天晚上,我看到你摔倒在地上时,眼睛中有一瞬间的无助,我发现你太需要一份真爱、一份贴心的保护了!
你从来不和任何人谈论感情上的事,把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可是我知道,其实你更需要爱!曾经和你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不要感到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
现在,我想知道,我是不是也同样值得你爱?不要急于给我答案,你可以慢慢考虑,你也可以拒绝,没关系,我相信自己的耐性,我会一直等下去。”
看着信,我的泪水打湿了键盘。难道上帝竟如此厚爱于我?难道他在我的生命里设置了那么多的坎坷和不幸,都只是为了今天要偿还我一份如此美丽的爱情?我情不自禁地伸出双臂,去迎接这铺天盖地的幸福……
相爱的每一天都充盈着幸福与快乐,牵手的感觉温暖而光亮。在牡丹广场,寒冷的夜里看大屏幕上的足球赛;他背我到很高的天桥上,看川流不息的人车,唱只有自己听得见声音的歌;花掉整个下午的时间在书店里看完一本书;每天晚上惯例地推着我去街心公园散步,然后让他请我吃热气腾腾的火锅;一起出去玩儿,我像个孩子似的买一瓶吹泡泡的肥皂水,就在满街的人群中开心地吹。田冰推着轮椅,说没想到我原来竟是这么疯的丫头。他怎么会知道,从前的我也是那种穿格子裙休闲鞋在阳光下跳跃的女孩子啊!
累了时,我们就一起坐在地板上,我靠在他的怀里听他说他的梦想。他说将来一定选最适合居住的地段,买soho概念的房子,装修就装最时尚、简约、温馨的风格,开着“大奔”上下班,身旁坐着心爱的姑娘,没事时带她洗洗温泉,开“大奔”开腻了买辆大28,带着她逛逛牡丹广场,踏踏洛浦公园……
然后,我笑,他也笑。
国庆节,田冰要带我去他们家吃饭。一路上,我的心始终惴惴不安。田冰的父亲是高级工程师,母亲是大学教授,这样一个家庭,能不能接受我?
田冰看出了我的紧张,他握紧了我的手,并在手心里用了力。有一种力量从他的手心传递过来,我的心渐渐平静。
下一页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1:10
见了才知道,他的父母真的是一对慈祥和蔼的老人。还没进门他的父亲就迎出来接住田冰手中的轮椅:“孩子,来,伯伯推你进来。”只这么一句话,有一种回家的温暖,让我禁不住地想要落泪。田冰母亲从厨房里出来,亲切地笑着说:“你们先坐,饭马上就好!”
田冰的父亲始终亲切地笑着,问我的父母,我的文章,我的人生经历。吃饭时他母亲一个劲地往我的碗里夹菜,热情得让我有些惶恐不安。田冰傻傻地冲我笑,不知道是对我满意,还是对父母满意。
吃过饭,田冰的母亲慈祥地对儿子说:“可不可以把你的雪儿让给我们一会儿?我们随便聊聊,你先回避一下。”田冰无奈地看看父母,握了握我的手,含笑出去了。
田冰的母亲坐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孩子,你们的事情冰儿都和我们说了,当然,只要你们俩相爱,我们做父母的,是不应该阻拦的。只是有些事,我必须要和你说清楚。冰儿的伯父在美国开公司,他身边一直缺一个有力的帮手,已经和我们说了好几次了,想让冰儿将来出国发展。你也知道冰儿的能力,他现在的工作并不能完全发挥他的潜能。所以我们想,也许到了国外,他能有更好的发展。”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几乎眩晕。他父亲接着说:“孩子,我们今天能坐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爱着一个人。人间的爱有很多种,有幸福完美的,也有凄凉辛酸的,但不管是哪一种爱,它的最高境界都应该是把对方的幸福永远置于自己的幸福之上。我们绝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很优秀,这些年一路走过来,我们能理解其中的艰辛。看得出你是个知情达理的孩子,写了那么多文章,有些道理我不说你也会明白。伯伯只想和你说一点,爱他,就让他幸福……”
“爱他,就让他幸福!”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击了一下,在一瞬间失去了知觉和思维。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两位老人,再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一直到今天,我仍然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在田冰面前滴水不漏地掩饰自己。田冰回来的时候,我和他的父母已经换了话题,谈得很投机,气氛也很热烈。田冰送我回去时,一脸的得意:“你看,我知道爸妈就不会反对,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儿,上哪儿找呀?"
我什么也不说。不说。
我是在一个月之后悄悄离开的。我把书店以极低的价格转给了别人,悄悄向报社领导递了辞呈,然后就离开了。
我给田冰留了一盒磁带,上面只录了刘若英的那首《很爱很爱你》: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飞向幸福的地方去
上一页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1:22
六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是她的忠实听众,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了日本,男朋友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耳边,她才把抑制许久的泪水释放了。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的粉红色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经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告诉他:说出你的爱来,爱情不可以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了大门。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经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 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
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该这样结束了。但在次年的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
她觉得这个男孩子痴情得有点可爱,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我们是没有可能的。
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午后,春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
后来,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1:33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1:54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面前的情形,正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安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丝丝很高兴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喊了我一声姐姐。
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天黑地地奔波在工地和医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
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于是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付给我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16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尔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如果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想动态,这个年龄的女孩多半叛逆。这是老胡的原话。
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光鲜活泼的青春。
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医院看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生活。
我渐渐明白孩子对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焦虑、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她依赖我。当丝丝有一天意外回来取东西,发觉有个男人在我房间里时,她并没有很惊讶,甚至做出很理解的样子。隔着门,我听见她清晰的声音,“姐姐,你不用起来了,我拿了东西就走。”她用了“起来”两个字,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丝丝问我,“姐姐,你的男友是你同学吗?”我犹豫了一下说是啊。她说那改天你介绍我认识一下好不好,我要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姐姐你。我还是答应着,然后改口说等你放假了再说吧。
丝丝的情绪突然低落了,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呢。
我心里一凛,那也许就意味着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老胡就有时间陪她了。
老胡再给丝丝送各种营养品来时,我把丝丝的话转述给他听。老胡叹息了一声,说小靖,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帮我,我多么害怕丝丝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抱住了老胡,开始后悔答应老胡,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丝丝。
曾经我们的想法很纯粹简单,无非是丝丝的妈妈去世前,我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有了这段时间的交往和感情,以后我再以老胡女友的身份走进他们的生活。我们一直隐瞒得很好,老胡对丝丝说,我父亲是老胡公司的一个老职员。
事实上老胡并没有撒谎,我父亲去世前的确是跟老胡做事,后来我成了孤儿,上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都是老胡出的,但是我对老胡,没有半点报恩的意思。我喜欢年长的男子,我深爱老胡,那种毫无保留的,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爱情。这一点我没有说过,恐怕连老胡自己都不相信。
事情的变化很有戏剧性,老胡妻子的病情居然有了很大的起色,连医生都说是奇迹。那天我的心情很糟,丝丝却兴奋得像只快乐的小鸟。
突然地,有个想法在我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假如老胡会为了丝丝辜负我,我也有办法从丝丝的身上入手,找到扭转乾坤的契机。
我把老胡的名字隐去了,把我和老胡的故事讲给丝丝听。我得承认,那时我没有半点夸张表演的成分,甚至一边讲一边流泪。的确,老胡带给我的,是生活的再造。对于爱情,从我懂的那天起,我信奉一句话,没有崇拜就没有爱情。我崇拜老胡,崇拜他内心那种异常的柔软。
我讲这些给丝丝,是期待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的妈妈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也许她会对我少一分厌恶,多一分理解。而这样简单的微妙变化,都能让老胡更加有勇气站到我这边来。我相信老胡对我的爱情,如果不是丝丝和道义,他会毫不犹豫地奔向我。
我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丝丝的热烈响应。她说姐姐,你的爱情观点和我的一模一样哎,我也信奉那句格言,我身边的同学好像都喜欢那些装酷的小男生,我根本就嗤之以鼻,男人就要像我老爸那样,幽默,风趣,有品位,而且坚韧,才有魅力。丝丝为我加油,说小靖姐,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这才是爱情。
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一种观念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只是像钻了牛角尖一样,为自己,做好将来的一个铺垫,仅此而已。
老胡还是偷偷来,他把车停在远处的停车场,步行过来,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躲过丝丝。但是我们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沉默,本来一切能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可是现在变了,事情很恶俗地向着我们都不愿意接受的局面发展,两个人都觉得异常无奈。
有一天老胡终于提出来,说马上到暑假,丝丝该回家了。这样的话在那样一次抵死的缠绵之后,显得格外刺耳和难堪。好像丝丝一下变成了筹码,谁拥有她,谁就能多几分胜算。
我问老胡那我呢?我该去哪里?
老胡很吃惊,小靖,你一向不逼我的,丝丝还小,我们起码等到她能接受的年纪。
我哭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丝丝接受不了,我像她那样的年龄,已经偷偷爱上了你。老胡一下慌了神,小靖,我爱你超过任何人,可是丝丝是我的孩子呀。
我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想这样折磨老胡,但是现在,我像千百个这种故事中的寻常女孩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尽快索取一个结果。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丝丝早恋了。
我无意中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显然那是一盒已经开封用过的。我一下慌了神,急忙打电话叫老胡来。我怕极了,隐隐地,丝丝是不是受我那些理论的影响?
丝丝回来时,老胡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说他有话要跟丝丝单独谈,我忐忑不安地关门出去了。一个人在小区里转了好大一会儿,实在不放心他们,我担心老胡会因为盛怒,动手打丝丝,更害怕丝丝会把我扯进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和丝丝的观点如何相同,我和丝丝是不可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因为一开始我就是为了爱情,对她存了不轨的心机。
我站在门口,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激烈争吵声。丝丝几乎是在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我喜欢他,爱他。他大我好多,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爱我!你不是要我跟小靖姐姐多学习吗?她14岁就喜欢上了一个几乎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可是你看她照样考名牌大学,为了爱不顾一切。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孩。”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我猜得一点不错,这个傻孩子终究还是把我拖了进来,关于和她说过的话,我从未对老胡提过。我仿佛看见我和老胡之间正有一条裂痕在渐渐裂开,像突然而至的地震。
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及的,比如对丝丝的呵护。我从前信誓旦旦地无条件拥护,在铁的事实面前,早已经成了口是心非的罪证。这些无形的戒律也许谁都可以破坏,惟独我不可以,在他把我当作情人的那天,就这样决定了。
所以接下来我对听到的话,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老胡在说,孩子,如果我早知道吴小靖是那样的女孩,爸爸决不会让你跟她在一起。
如果她爸爸还活着,一定会像我一样,狠狠地,向死里打她,打醒她。
也许老胡说的话有违心的成分,他爱女心切,可是我还是听见了自己心底啪啪的声响,像皮肉撕裂一般,他的话一点没错,如果我爸爸活着,他一定会向死里打我。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走在酷热的空气里,突然觉得自己像14岁时一样绝望,不再知道该走向哪里。
我没有要老胡给的补偿费,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遥远的南方。后来听说老胡的妻子很快就死了,但是老胡并没有找我,也许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我玩弄的伎俩,即使打着爱他的旗号。
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2:08
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南部的母亲的信。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呐。”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渗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的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樱子的身体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上,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秋深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行动,却要叫我终生难忘了。
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来,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
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南部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妈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22:19
好像是八月桂花飘香,空气甘甜的时候。翠湖巷的尽头开了一间画室。格局雅致,满屋张挂着写意优美的海景画。有怡然、淡雅的韵味。
小小拘谨的店面,却因为慧质兰心的女孩子精心打理,颇显整洁。
参观者走进画室,望着满目充斥的蔚蓝,都会觉得有无言的感伤自那些画中漫溢出来,流淌过柔软的心房。于是,眼前就会泛起氤氲的潮湿。女孩从来不曾热心招呼过客人,只是静静地坐着,怀中抱着柔顺的猫,望着蔚蓝色的大海出神。一日复一日,眼闪晶莹。
他很早就注意她。最初,是他自她门前走过,瞥到那夺目的碧蓝,那样唯美又忧伤。停下脚步,目光触及的,是她那双含着幽怨的眼神。
就那样灼伤了他的眼。心,竟然莫名的,悸动又疼痛。
之后,许多次从她门前过。有意,无意。她总是以那样的姿态痴痴凝望着。
他走进画室,迎上她迷离的目光,字字铿锵,我叫顾朗生,想在这里帮忙,不收工钱,可以吗?她的眼里瞬间迸发光彩,随之又黯淡下去。望着眼前这个发如刺冠,眉如剑锋的男子,恍惚中,以为是他。只与他说一字,好。
他于是天天在她面前做出令人捧腹的动作,给她讲时下流行的搞笑段子。不曾换回她绽露笑靥,心,于是低,低到尘埃里去。却似有一股巨大的坚韧力量支持着他,所以从未放弃。
终于,那一日,她的唇角生涩地上扬,但那笑容却是绝美。映在他落寞的心里,顿时,就开出了花。他走上前去,手指抚摸她柔顺的乌发,在她耳边低语,你真美,我喜欢你微笑的样子。炙热的鼻息像有魔法的精灵,在她面庞轻盈舞蹈。心跳乱无章法。
画室里开始传出宛若铃铛般清脆、悦耳的笑声。她的脸庞慢慢明媚。只是,那岁月深处的伤,却已融入骨血。与那颗紧牢的指环,一起顽固下去。
似有一些隐形的手指,像悠悠的微风,在他们心中弹奏悠扬的乐音。他对她百般纵容与爱护,却总是对上她惶恐、躲闪的目光。终究,也不肯给他一个让他心安的答复。
大片时光浮云一样流过,快乐穿梭在云层之上。
他在那个月光明净的夜里,向她示爱。诚挚的言语,仅是一句,我想照顾你。她不是不激动,泪水盈睫。望着他满眼期待,对他说,等我,明天我给你答案,好吗?他的眼神迅速黯淡下去,像受了委屈的孩子般落寞。低回,好。隐隐觉得她似乎有心事。
那日黄昏。她去了海边。赤脚走进海水里,一浪又一浪卷过来,身后的印记就已消失。脑海里回想起过往的一幕幕:卓然载着她穿越大街小巷找心爱的CD;卓然抚摸她的发,柔情地许她一辈子的幸福;他出海,却也带走了她的心。那些涨起的潮水带着往昔的回忆,蔓延至眼前,最终,还是会落下。无论曾经多么绚烂过,一切都回不去了。
她朝着大海喊,卓然,我们都错了,我们都回不去了。见到朗生,我以为是你回来了,他与你那样相似。礁石后面,朗生手里本该拿给她戴的围巾陡然落地。慢慢地蹲了下去,生生落下泪来。原来,在她心中,自己只不过是个替身;原来,她对自己的好,只是因为有他的存在;原来,自己只是她手中的玩偶;原来,自己真的是个一厢情愿,不折不扣的傻瓜。他所憧憬的一切幸福就像泡沫,在那一刻,残忍破裂。
他再望一眼她,将买来的指环放在礁石上,转身离开。
她隐忍着锥心之疼,将小指上的戒指强硬退下,手指都已青紫。朝着大海喊,李卓然,再见了。顾朗生,我爱你。
可是,他没有听到她的话。他满心荒芜,坐着南下的火车,奔向天涯。
她在礁石后面,发现了那条围巾和那枚心形的精美戒指,心底突然恐慌。踉跄奔回画室,急急寻找,一遍遍呼喊,朗生,朗生。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忧伤。
花桌上放着一封信,是他刚劲有力的笔迹。信纸斑斑褶皱,不知在书写时,耗费了他多少的血泪。
宛凉,你可知道,我爱你用尽了毕生的心血,却最终不及那个男子,做不了你的守护神。可我依然感激你赐予我的那些美好。终有一天,你给我的爱情的伤口会愈合。我会忘记1998年与你邂逅的灿烂之夏,忘记那条叫做翠湖的幽深小巷,忘记一个叫宛凉的女子。
我的心已荒,到哪里都是流浪。就这样漂泊吧!
可是,请你一定要与那个卓然幸福。这样,我在漂流后,也会会心一笑。
泪,一滴滴砸落。他不知,那个叫卓然的男子早就在他出海的时候,遭遇海难,长眠海底;他不知,宛凉退去戒指时撕心裂肺的痛楚;他亦不知,他才是宛凉心里的驻扎者;他更不知,宛凉对着大海呼喊的是:纪宛凉爱顾朗生,纪宛凉爱顾朗生。
一切,就这么错过!
后来。翠湖巷只剩下一间房子,是那间画室。女子巧笑嫣然,因为她相信,他总会有身心疲惫的一天,到那时,他就一定会回来找她。
纪宛凉爱顾朗生,纪宛凉爱顾朗生。很爱,很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