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1:55

当我们如最贪婪的赌徒,将最后的血本抛掷在命运冰冷的青石桌面上求一场大赢,却没有想到连自己都完全输掉,爱情又如何立足?
  
  记忆里,那一年的栀子花格外香烈,而坐在后排的男生绿晨,有那样闪亮的眼睛。在每个下晚自习的晚上,他用自行车载我回家,艰苦地蹬着上坡,我不禁地靠向他的背,听见他炽热的心跳。
  星光下他低低地问我:“你愿意和我考同一所大学吗?"
  良久良久,我轻轻“嗯”了一声。
  满地睡莲竞放的季节,我和绿晨先后收到大学的通知书,我被北京一所大学录取了,欣喜之余我抬头看见绿晨犹豫的眼光,心陡然一沉——他去了远在郑州的军校。
  在同一天我们离开故乡,却注定一南一北,沿着相反的方向。从此思念把我的心绞得血泪淋淋。
  每一次收到绿晨的信,都是我的节日,却忍不住在字里行间掉下泪来。无从想象,我星光少年的绿晨啊,曾有着不羁的长发,是如何适应着军规军纪的严格和学习训练的艰苦。而在每封信的最后,他说:“来看看我,好吗?”那粗大的笔迹扑面而来,分明是他殷切的眼睛。
  我从不知绿晨什么时候,又怎样从军校一格格分割严明、斩截如刀的时间表里溜出来,我只是等。从白天等到日落,再等到新月初升,渐渐地,仿佛自己的身体飘浮起来,没有了时间,也没有了感觉,只是一个空空的壳子。
  很多次明明听到脚步,冲过去,门边却一无人迹,也有时我已经完全失望,只是颓然呆坐,但是有了敲门声!真的是!
  总是在片刻的相聚后,绿晨又急急地赶回学校,而我重又踏上回程的火车。四周犹如乱世,霎时,觉得自己是逃难的女子,从此生离死别,渐渐便夜沉沉了,窗玻璃上摇晃地映着我疲惫的脸容。蓦地,昨天误了的功课,明天要交的报告,同寝室女生不知有没有帮我打了热水,诸般不能不考虑的现实,又兜头涌上,我却想念着,想念着,绿晨新剪的稚气的平头。
  在一个学期内我去了七次郑州。最后一次,是薄薄的初冬,细雨绵密如小小的花朵。他请了假出来,陪我慢慢徜徉在郑州的街头,两个人紧紧地牵着手,都忘了雨,忘了身外的一切。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郑州的街景。也是第一次,他吻了我。
  我回到学校时已是夜晚了,刚刚推开寝室的门,我便愣住了,好久,才轻轻地叫了一声“爸”?
  桌上我的成绩单,满目狰狞的红,耳边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骤,我的头越低越深,不知该如何面对,如何解释。良久,父亲喑哑地叹了口气,那口气像陨石一样狠狠地砸在我心里。
  父亲是昨天早上来的,一直等我到这个时候。他没问我到哪里去了,也没说昨晚他是怎么度过的,只是一件件,从家里给我带来的衣服、卤菜、文具交给我,然后说:“明天还要上班,我得走了。”
  父亲默默地走在夜风里,单薄的衣服不断地被掀起,空寂的校园里他的脚步声显得那样黯淡。
  站在站台上,父亲突然说:“你们班主任都跟我说了。”停一停,“难道你就一点也不考虑自己的将来,也不顾及一下我们?”我想起我一落千丈的成绩,四处告贷的窘况,低头间,我发现父亲手背上松弛的皮肤,已隐隐有了黑斑,眼泪一下堵住了喉口。我哽咽着想说些什么,可是车来了,父亲匆匆地上了车。
  轰轰烈烈的恋情,最终却是身心俱疲,又有什么是可以无限透支的呢?无论是时间、精力乃至于感情。我开始思考,我与绿晨是否可以更冷静更恬淡,如涓涓细流汇聚成海。
  电话里,他的声嘶力竭终于让我哭了。“为什么总是我去看你,如果你对我真心,难道就不能来看我?”那端忽然一片沉寂。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我正在教室看书,一个老乡冲了进来,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快,快,绿晨在北京西站,再晚就来不及了。”拖了我就跑。我被拉得踉踉跄跄,连声追问:“到底怎么了?"
  绿晨为了来见我,托了家乡的同学给他拍了“母病危速归”的电报,准了假,便直奔北京。不料他二哥正巧打电话到军校询问弟弟的情况,三言两语下来即穿了帮。队长看在二哥的面上网开一面,说:“我给他24小时,回来就罢,否则军法处置。”结果绿晨刚下火车就被二哥截住,立即给他买好了最早一班去郑州的车票。绿晨却坚持要见我一面再走,双方相持不下,最后二哥勉强同意他打电话通知我到车站见面。
  良久我才喃喃道:“我的天哪。”
  掏空整月的生活费叫了出租车,却遇上了我记忆中最漫长的一次堵车。任我怎么心急如焚,那身前身后的汽车长龙只是缓缓地挪动着,一点点,离太阳越来越近,终于迎头撞上那西下的夕阳。我冲进候车大厅的时候,早就来不及了。
  我颓然跌坐在长椅上,声音艰涩得仿佛挤出来的:“我想坐一坐。”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坐了多久,也许一小时,也许一生?突然,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世界如此嘈杂,我知道那是不可能,却还是一点点艰难地抬起头。整个人呆住了,半晌,我霍然而起,“你,没走?”绿晨向我绽开顽皮的笑。
  他二哥一直把他押送上了车,等到火车开动后才离开,他却在下一站下了车,混上一辆进京的车。绿晨的衣上满是折皱,眼中是流动的火:“不见你一面就是不甘心。”
  我难以置信地望着绿晨,想说:“你真傻。”却不自觉地哭了,在大厅里我们紧紧相拥,我在心里暗暗起誓:这一生一世跟定了他。
  而那时,无论是我,还是绿晨,都没有想到后果会是什么。
  军法如山,绿晨被退学了。是怎样的晴空霹雳轰下来,让我不顾一切奔去找他,却被他的家人拒之门外:“都是你,都是你害苦了绿晨。”那一扇冰冷的门横在我的面前:是我害了绿晨吗?诸般往事席卷而来,难道我就不曾为爱情付出昂贵的代价?
  我想对绿晨说:再参加一次高考,我会在北京等你,然而再见绿晨,是小城凄清的火车站上,他就要去云南当兵了。远远地,隔着他周围敌意的眼光,我的眼泪涌上来却又暗暗地退回去,灯影摇曳里绿晨有那样困惑的神容。在上火车前一刻,绿晨忽然转头,轻轻唤我的名字,轻轻地问:“爱情,是错吗?"
  从此流年去去,我和绿晨再也没有见过面,我的耳边却时时浮起他最后的疑问:“爱情,是错吗?"
  而我终于知道了。爱情并没有错,错的,是我们。当和绿晨倾尽所有来换取一场青春的恋情;当我们为了一刹那的焰火将生命中一切值得珍惜、应该慎用的事物付之一炬;当我们如最贪婪的赌徒,将最后的血本抛掷在命运冰冷的青石桌面上求一场大赢,却没有想到连自己都完全输掉,爱情又如何立足?
  我会始终记得火车站的那一幕,那一刻,爱情如满天星雨,跌落在我怀中,也会永远铭记许下的誓言,却再也没有实现的机会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2:06

此刻,他正躺在外地一家医院里输点滴。
  已经3天没跟家里联络了,手机里塞满了问候短信,一条是太太的,另一条是她的。他是在与太太怄气的那段时间认识她的。她青春、靓丽,如一只网络精灵,恰到好处地填补了他精神世界的空白。
  而现在,他是那样迫切地需要来自两个女人的关心,相对而言,她的更为重要。太太的第一个念头是来看他,被他阻止了。她也流露出来看他的意思,同样,也被他阻止了。
  出人意料的是,太太在他阻止后的当晚便赶到了他所在的医院,为他带来了好吃的。尽管此刻的他没一点胃口,他还是心存感激。
  她也不断地给他发短信,尽是逗他开心的。但是,他总觉得较之于太太的不远千里,她的短信内容里还缺了点什么。
  “开心吗?”她在那头问。“还可以,谢谢你。”他回复。“你还是不开心,算了,我一天的心血全白费了。”她有些生气。“难道,你就不祝我早日康复?”他不明白。“我早已祝过你了,难道你忘了?”她似乎也不明白。
  他没忘,当然没忘,她的短信。问题是,此刻他多么希望她再一次说出关怀的话。他不需要那些多余的搞笑,而她却不能给他,这很朴实也很现实的一条。
  太太端着一碗豆浆进来,很快,他又被一种家的温暖所包围。
  太太一直看着他将豆浆喝完,像一位母亲盯着孩子。喝着最后一口,他情不自禁地对着太太发出天真的笑。从结婚以来,他第一次感觉很美好,他感觉太太也是。
  两个都是牵挂着他的女人。所不同的是,太太的牵挂,是用自己的心牵着他的心在走,他心疼的时候,疼的是两个人。而她,是用任性的目光扫着他。他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用自己的心和你一起心痛。而这个人才是你最应珍惜的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2:18

苇走了,永远地走了,走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茼哭得昏天黑地。
  茼已经习惯身边有苇。他俩是在大学校园里第一次牵手。那时至分手前,茼就习惯了身边有苇。
  大学毕业后,他俩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同一家公司,做相同的工作,为的就是相伴。
  相伴了六年,苇走了,留下的只有一封告别信。告别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苇坚决地离开了茼,去了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那个城市有新爱情滋润他。
  茼去了一家新公司任职。与苇分手三个月后,茼不再痛苦,为一个不再爱自己的男人痛苦,不值。痛苦没有了,孤独却走来,她总觉得生活里缺东西,缺少让自己安定下来的东西。
  想了一个月,茼明白了,缺陪伴。聪慧靓丽的茼,从不乏追求者。她从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帆。
  茼又有伴了,她像和苇相处时一样,整天和帆在一起。只处了半年,帆离开了,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茼又害怕起孤独来,很快又有了拓。她仍是整天和拓在一起。只过半年,拓又离开了她。
  茼又有了峤,峤半年后也离开了她。
  茼终于有点醒悟,肯定是自己有问题。可问题出在哪儿?她不知道。但她要搞清楚。
  茼分别找到了帆、拓和峤。三任前男友都夸她的聪明、她的美貌、她的种种好。说起离开的理由,三个男人的理由竟出奇地一致:没有人愿意做另一个人。
  深夜,数着窗外的星星,躲在床上无法入眠的茼,想着与帆与拓与峤相处的经历,她一下子想明白了。她无意地把他们都当成了苇的替身。
  她和苇是初恋,又相恋六年,她的爱恋,已经不由自主地被定格成一种模式,他的恋人也被定格成一种模式,只要是谈起恋爱,就不自觉进入了那个模式,只要身边有恋人,就会按那个模式要求。
  哪个男人肯做另一个男人的替身呢?帆、拓、峤,都选择了离去。
  还是深夜,看着窗外的月牙,茼回味着帆、拓和峤的话。突然,峤的一句话让她猛醒:“没有一个男人肯坐你身边的爱情空座位,你得走出去,与另一个男人共同找到适合两个人的座位。”
  茼如梦方醒,她辞了职,去了上海,开始了与过去没有任何关系的新生活。一年后,她有了男友宇。两人一起开始了全新的爱情。
  就在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茼已披上婚纱,她成了宇的新娘。
  茼的故事告诉失恋的朋友们,如果想谈新的恋爱,千万别让新恋人坐在你的爱情空座位上。那样,你永远不会有成功美好的爱情。爱情永远不能复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这是爱神赋予每个人的特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2:26

她和他已经结婚三年了,因为忙于事业,两个人相约暂时不要孩子,所以至今仍然是两人世界。
  三年来的日子平和而稳定。然而不久,一个很有魄力的男人闯进了她的心怀,让她痴迷不能自拔,而且这个男人已经明确向她表白,并等她离婚。她决定在丈夫和他之间重新做出抉择。
  心底的挣扎是自然而然。那个男人和自己的丈夫的起跑线就不同。她和丈夫已经有三年的感情,而她认识这个男人仅半年时间。她采取了很多种方式试着让自己做出选择。投掷硬币,取舍正反面,结果两次的正面都是自己的丈夫,只有一次是她爱的那个男人,她不甘心;她又去附近的一个庙里抽签,希望能为自己做出决定,结果是“梦非梦,花非花,水中观月,雾里看花”这样的签,让她坠入迷雾中。
  于是她也学着书中看到的一个方法,拿来纸笔,画了个圆,代表圆满结果。然后把两个男人的优点同时写上,看谁的优点多,就决定和谁厮守终身。
  她爱的男人的优点:1.能说会道,幽默风趣,会让自己开心;2.有情调,懂浪漫,英俊魁梧,有吸引力;3.家庭条件很优越;4.她爱他。丈夫的优点:1.宠爱和包容她的一切,像个老爸爱女儿那样爱她;2.勤劳持家,干净整洁,能干家务,默默奉献;3.忠于丈夫职守,没有是是非非;4.他爱她,她只是习惯了他。
  写完了这一切,她思索起来:自己爱的男人的确幽默风趣,会让自己开心,和他在一起,也充满了活力与激情,但是过了三年以后呢?会不会继续有这样的激情与浪漫呢?他的浪漫和英俊对其他女孩也很有诱惑力,她和他在一起以后会不会感到紧张和不安呢?他的家庭条件优越,那些是身外的东西,并不是他个人的东西啊。唯一剩下的就是她爱他。她爱他,甚过于他爱她。
  丈夫三年来宠爱她,包容她,像个老爸爱女儿那样爱她,这个不容置疑;丈夫干净整洁,注意形象仪表,这个对于男人来说很重要,不容否定;丈夫有家庭责任感,三年来没有任何是是非非,这个更不用怀疑。他爱她,而她也习惯了他多年。
  自己爱的男人的优点有着那么多的未知数,而自己的丈夫这些优点都是不容置疑的肯定。而且丈夫的爱也是显而易见的:丈夫可以吃自己吃剩的饭菜;丈夫在自己感冒的时候,会说“传染给我吧,让我来代替你打针吃药”;丈夫会在自己的“大姨妈”来时,冲泡红糖水,甚至怕自己接触凉水,为自己洗内裤;丈夫在和自己外出而有了寒意的时候会脱下外套给自己;丈夫还有太多太多的“会”……那么多的“会”融汇成为两个字——“包容”!
  在这样的选择当中,她突然发现自己竟然离不开自己的丈夫了。她哭了,那是因为她过去的日子从来就没有认真去细细思考过这些和发现这些细节,更没有发现自己的丈夫原来有这么多的优点。现在她反而为自己的自私,为自己的情感出轨而内疚。
  经过抉择以后,心里竟踏实而平静了。她起身进了厨房,准备了小菜和红酒,她要等下班归来的丈夫,与他重新庆祝他们的爱情开端,并且宣布准备来年要个孩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2:37

我的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感人肺腑的爱情史。婧说她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
  她告诫我: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
  我觉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这辈子,我还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
  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
  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地点。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
  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
  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可是,没有花,没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
  我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
  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花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
  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
  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
  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
  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
  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看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瓣,也没有扎人的花刺,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枝细细长长的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叶子,还用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永远的三个字用的。而它的大小,好像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真是很体贴的设计。
  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就像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
  一缕花香般的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他回过头来笑一笑。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绉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水长的气概。
  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渐渐溢满。
  他回过头去,托了托眼镜,又仔细地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我早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
  我低着头,努着嘴,慌乱起来。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像怕别人多看我几眼似的。
  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飞升。而渐渐飞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
  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我说不吃,现在不吃。
  特地找了个盒子来装那朵花,并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写字桌上看了好几天。
  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一直觉得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浪漫或热烈。
  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许会有的来生来世都拥有它,想着他。
  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
  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小屋。
  然后,打电话告诉他,吃掉了。
  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
  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方式。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一年一朵,两年两朵……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2:50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他们忙着筹备婚礼,拍婚纱照,买家具,东西一样一样地积在新楼的空房间里,米烂陈仓似的零乱无序。她有时望着正在新屋子里忙碌的他,他穿着一套旧衣裤,想必是大学或高中时的校服,无款无型,却使他看上去异常精神,依稀还是那个纯真无知的少年,在那里上蹿下跳地忙碌着。虽然她没有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但至少是比现在可爱一些的。偶然他回过头来,很家常地问她要一枚钉子,她就觉得一阵愣怔,仿佛全世界都陌生地逼了过来。
  婚礼照样还是进行了。中西结合式。她穿白婚纱,在粉红大红的爆竹声里行礼。站了一整天,累得不得了。结婚的礼物有人送了一对精致的冰纹瓷花瓶,很有韵味。花瓶这种东西,不能细想,仔细一想是很有意思的:玉立在桌子上,是完美的婚姻,如果不慎掉在地上,那缤纷的碎片就是爱情。而她和他,正是这只裂痕累累但又不肯破碎的冰纹瓶,不成其为完美的婚姻,也谈不上凄绝的爱情,互相利用而已。
  冰纹瓶曼妙有致地立在那里供人观赏它险凛凛的完整,随时可能崩溃,三年了。
  自然是离了。他们成为万千离异者中普通的一对。她住到学校的单身宿舍。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不和他结婚,一样也是住在这冰清玉洁的大房间里。但是结婚与不结婚到底不同,现在她是寻常的离婚妇人,否则便是触目的大龄女子。这一结一离给她的生命涂上了一层保护色,以后再遇到男人,低一点的也可以迁就,不必那么尴尬。他下海了,从商是他一生的理想,没有她更少了些顾虑,孤注一掷也不必担心身边有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其实有她没有她他一样会按自己的打算去做,不过因为有她叫前几年的失败与不得志也好找个推托的理由。
  他们从未有过幼稚的骂战,也几乎没有什么挣扎,二人到后来都无事忙,一天比一天生疏。很多人说离婚之后,婚姻不存在了,还有友谊。但这话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婚姻过,谁没看见谁穿着睡衣吃早饭的样子?芽谁不知道谁脚趾甲不把袜子顶破不去剪的历史?芽距离产生美,美产生幻觉,但得知距离之后的真相以后,做朋友已没有多大意思。那次见面是在公共汽车上,两个人站在汽车的两端,车路过金陵商厦,旁边正在盖楼,有一段标语写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车的人奇异地沉默了。她想到她和他的一段婚姻,他想到她正想的问题。从前的冰纹瓶一般的故事,差,也就差在这一句话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3:01

静静地坐着,听着赵咏华的那首《最浪漫的事》,我内心深处涌起一种别样的感动。灯光下,老公黑黑的眸子里盛着无数的疼爱和怜惜,柔得仿佛可以滴出水来。
  与老公相识的过程很落俗套:介绍——相识——恋爱。当我们相处两个月的时候,老爸因脑梗塞住进了医院,所有的浪漫情调只得暂放于脑后,我开始在单位和医院之间不停地奔波。记忆中那一个月似乎特别漫长寒冷,每天下班后老公的摩托车就会准时停在我们单位门口,然后两个人迎着寒风一起去给老爸送饭。有时我的工作太忙,老公就独自在医院伺候老爸。
  几天下来,他就被累得头发凌乱,眼眶发黑。同病房的人怎么也不肯相信他只是我认识才两个月的男朋友。那天和老公从医院出来,远处正好传来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我看着他皱皱巴巴的衣服,苦苦一笑:咱们注定与浪漫无缘!他轻轻地握住我的手:只要能和你握着手一起平静走,我就觉得是最大的幸福。
  从小到大,我就一直把老爸视为生命中的大树,如今这棵大树的骤然倒下,让我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天我一直失眠,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压力让我越来越消瘦,在昏黄的灯光中我能嗅出无助落寞的味道。
  老公只要一有时间就陪在我身边,给我讲他在南方上大学时见到的石板老街和深巷幽弄,讲江南水乡的古镇风韵以及听到的关于爱情的凄美传说。
  一天从医院回家时已是华灯初上,我独自走在街头,想着老爸的病情,想着以后的日子,凄然的灯光不时地把身影扯长扯短,像我孤独的灵魂。突然,背后响起了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紧接着我的肩头猛然一痛,肩上的挎包就被人夺去,而后,摩托车发着猖狂的音调得意地扬长离去。在惯性的作用下,我重重地摔倒在地。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嘴角已被磕破,渗出血来。幸亏那天手机没放在包里,惊慌中我拨通了老公的电话。
  几分钟后,老公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在那一瞬间,我才明白他在我的生命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才明白老爸之后谁能为我撑起一片天。他拥我入怀,喃喃地说对不起,离开我几个小时就让我受如此的委屈。那一声声自责,温柔得让人心碎。我的眼睛一热,泪珠就盈满眼眶。我紧紧地缩在他的怀里,躲避着寒冷和孤独。
  他捧起我的脸,一字一句地说:结婚吧,我保证给你平静的幸福。我缓缓地抬起头,看着光线在他脸上凝起的郑重,一丝暖暖的感觉从脚底升起,在他怜爱的目光中不断地膨胀,两抹雾气在眼中凝聚,最终化作了两滴晶莹的泪。在相识100天的时候,我们携手走上了红地毯。
  小时候曾看过一本书,讲的是有一个民族,在女孩子出嫁的时候,丈夫和父亲会一起为她穿上红嫁鞋,这样她的一生就会有两个最亲的人永远呵护。于是出嫁那天,老公和刚刚康复出院的老爸共同合作满足了我的愿望,在我幸福的泪花中完成了两个男人对一种神圣责任的交接仪式。
  老公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婚后的生活很快就像他说的那样趋于平静。和许多家庭一样,我们一起做饭,一起上下班,日子像一条清澈的小溪,静静地在我和他的指尖淌过。
  情人节到了,满大街都流动着玫瑰花和巧克力的香味。我问他是否可以送我一枝玫瑰。他正全神贯注地玩着电脑上一个极无聊的游戏,对我的请求默不做声。我气得在键盘上乱拍一通,他这才抬起头,脸上僵硬的肌肉终于百年不见地动了一动,可冒出的话足以让我气得昏过去:你神经病啊!
  失落地过着2月14日,马上就要下班了,情人节的最后时刻。我独自委屈地望着街上一对对相互购买礼物的情侣,心里酸酸的。情人节,这个透着粉红色光环的节日,难道真的要在无声无息中悄悄地滑过?一大束鲜花从被推开的门缝里飘进来,接着又挤进一位阳光男孩儿。我忙低下头,心里更加难过:不知道哪一个幸福的女孩儿能得到这束漂亮的鲜花。突然,我的名字从男孩儿的口中蹦出,我惊讶地抬起头,男孩儿把那束鲜花送到我的手中,并且告诉我一位先生在一个月以前就订下了这束花,今天特意交代一定要等到情人节下午6点准时送到我的手里。
  低头看去,8朵红玫瑰娇艳欲滴,紧紧地簇拥着一朵蓝色妖姬,与众不同的蓝色,精心喷上的金粉,华贵中透出妖冶,显得卓尔不群。男孩儿随后递上一封粉红色叠成心形的信,眼里荡漾着深深的笑意:你真是个幸福的人。
  红着脸打开飘着玫瑰香味的信,一行行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宝儿:
  还在偷偷地抹眼泪吧?本来想两个人共度晚餐时给你一个惊喜,但你的好强和虚荣让我不得不改变决定。因为对你来说,闻着别人的玫瑰香味去工作比自杀还痛苦。爱你,所以疼你;疼你,所以怜你;怜你,所以宠你。希望你不再忍受风雨淋漓之苦。从认识到结婚再到情人节,我们携手已走过了4个月。常常捧着你的脸,却不敢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爸爸生病那段时间,你的无助凄楚让我心痛,所以匆匆地结婚并不是我一时的冲动,我只想拥你入怀,用尽一生的精力去爱你,呵护你,就像歌中唱的那样:“直到老得哪也去不了,你还是我手心里的宝。”我是个喜欢平淡的人,也许你跟我在一起总感觉索然无味。但是我还是相信平平静静走过的才是幸福,才是永恒。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特意把玫瑰送到你的办公室,这下你应该破涕为笑了吧?芽不过,不要太得意忘形,浪漫过后还是平淡最好,请按时回家吃晚饭。
  老公 2月14日
  手机响了一下断了,这是他等在楼下接我下班的暗号。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老公正傻傻地等在楼下。刹那间,心底千辛万苦准备好吵架的话在玫瑰的香气中瓦解了,铺天盖地幸福砸得我头重脚轻,恨不能化作一缕轻烟,从玻璃窗飘下,一生缠绕在他的身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3:11

这是一个普通家庭,男人、女人和儿子是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
  日子在平淡而琐碎的生活中过着?熏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入托、进入小学、读完初中、升入高中,继而到北京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深造。其间,男人和女人的工作也先后发生了变化,女人单因位效益不好,下了岗,男人的单位又破了产。男人除了依靠自己在厂里练就的手艺找了一份电焊工的活外,还买了一辆三轮车,利用一早一晚的时间在城市的街头巷尾靠载客增加点微薄的收入。
  每天晚饭的时间是夫妻俩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时刻两口子坐在饭桌前,男人对女人的厨艺赞赏有加,他感觉自己这辈子找了这么一个女人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且还找到了自己的口福。
  但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九个年头,男人却不得不下厨了。女人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刚刚做完手术。大夫嘱咐男人说,目前最主要的是要给患者增加营养,多吃点好吃的。男人原打算给女人买那些昂贵的补品,可被女人阻拦了。女人说,那些东西我不想吃,再说了我也吃不惯。男人知道女人心疼钱。男人问,那你想吃什么?女人想了想说,要不就像我们平常吃晚饭时那样来盘清炒土豆丝吧。男人佯怒,你现在病着呢!需要增加营养,土豆丝有啥营养?要不,女人迟疑了一下说,我就想喝点鱼汤。男人说,没问题,我这就去饭店让他们炖上一锅鲜鱼汤!女人出声止住了男人,说,你到集市上买条草鱼,给我炖点鱼汤喝就行了。
  男人欣然答应了。
  男人买好鱼回到家准备做菜的时候,发现盐没了。于是,他又急匆匆地下了楼,来到小区的小卖部前嚷着,来包盐!柜台后的老人,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瞧你这满头大汗,急个啥呀?男人心急火燎地说,大爷,快,来包盐,我做菜正等着用呢!男人扔下钱,拿起柜台上的盐,又急匆匆地回到厨房,按照女人的嘱咐开始做菜。
  做菜真不是个好差事,男人边手忙脚乱地忙着边想,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做菜——那个啥,一时竟想不到一个词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总而言之辛苦着呢!准备好了各道工序,男人把鱼放进锅内滚开的水里。趁着炖鱼的空当,男人从菜橱里拿出剩下的一点菜水倒进碗里又倒上一碗白开水,掰了个硬馒头,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餐。
  当男人提着小饭桶里的鱼汤走进病房时,迎接他的是女人熟悉的笑容。男人用调羹舀了一汤匙鱼汤用嘴吹了吹后,送到女人嘴边。男人有些不安地说,第一次做,只怕味道做得不好,你凑合着吃吧。女人咂了咂嘴才把鱼汤咽了下去,笑着对男人说,没想到您是个天生做厨师的料,第一次做的菜就这么好吃!
  男人的脸上盛开出一朵莲花。
  一个星期后,儿子从北京放暑假归来,到医院里照顾母亲。这一餐,男人特意多做了两个菜,兴匆匆地送到医院。女人像往常一样边吃着菜边称赞男人的厨艺。男人微笑着看着女人品尝他做的菜,脸上满是幸福的感觉。接着,他又让儿子也尝尝自己的手艺。儿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继而面带难色又吐了出来,嚷着说,老爸,你这是做的什么菜呀?咋了?男人问儿子。你尝尝呀!儿子笑着丢下筷子,走出病房。男人拿起儿子放下的筷子夹了菜放进嘴里,立刻品出了自己所做的菜还真不是味儿。原来,那天他买盐时,小卖部的老人错把一包糖当作盐给了他,而他匆忙间也没有在意,就撕烂了包装袋,一古脑儿全部倒进了盛盐的瓷罐内。男人真后悔自己做出来的菜没先尝尝。
  男人苦笑着问女人,这么多天来我把糖错当成了盐,你咋不说呢?
  女人微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菜!
  男人说,你就别宽我的心了!我刚尝过了,用糖做出来的菜吃起来的确不是个味儿。
  女人看着面容憔悴的男人意味深长地说,可你别忘了,糖吃到肚里是甜甜的味道呀!
  那一刻,男人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3:23

24岁那年,她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小城,小家,过着凡俗的小日子。
  小城的景也单调,连座像样的公园也没有。小家的日子也平淡,无非是三顿饭菜,外加洗衣拖地板。她的心慢慢生出惆怅来,想多少青春好梦都未曾来得及做,就如此匆匆把自己给嫁了。
  有个大学同学在南方的大都市里风生水起地办了个公司,打电话给她,殷殷相邀,大才女啊,来南方吧,南方更适合你发展。
  心,再也无法安定在凡俗里,像一只恋花的蝶,翩翩着,就要向着那姹紫嫣红飞去。她装着不经意地跟他说,有南方的公司想聘请我呢。他停下洗菜的手,转身问她,你的想法呢?她略略沉吟了会儿,轻咬嘴唇说,我想去。他哦一声,没再问什么,只说,好,你想去就去吧。回头继续洗青菜。油烟腾起,青菜下锅,爆炒,装盘。这是他们的家常菜,清火生凉。
  她在他的背后,失落,有泪盈眶。暗暗想,原来,他竟是不在意她的。
  不日,她飞赴南方。他叮嘱,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多吃蔬菜。再无多话。她一颗心早已飞了出去,答应一声,好。欢天喜地上了飞机。
  大都市的时尚与繁华让她目不暇接。不久,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生活亦掉入凡尘,紧张的工作让她必须全身心投入,有时为设计一张图纸,她彻夜不眠,却没有人“责怪”一句,你怎么不好好睡?——这是他惯用的口吻,看似淡淡,却有无限心疼。饭菜亦是应付着,平时叫的都是外卖,直吃得她犯腻。多吃青菜好啊,养眼还养胃——这是他喜欢说的,边说边夹一大筷子炒青菜放到她碗里,碧绿碧绿的,透着清新和欢喜。她就这样念起他的好。
  那日晨起,半梦半醒中梳洗完毕,去办公室,无意间一瞥楼梯口的一面镜子,她被镜中人吓了一跳,厚厚的粉底也难掩脸上的憔悴,更要命的是,她口腔溃烂,半边嘴巴都肿起来。同学从旁边走过,行色匆匆,看见她客气地招呼了一声,还好吧?她口是心非答,还好。同学于是笑笑,跟她点点头,兀自走开。
  她突然悲从中来。她憔悴成这样,同学竟视而不见,若是换作他呢?她当即拨了电话回家,未语泪先流。他静静等她哭完,说,回家吧,我一直在等你回家,回家可以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外面再好,也是奔波。
  她终于明白,能够无条件容纳和安抚她的,唯有他,和家。她一刻也没停留,向同学递了辞呈,回家。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3:13:42

他和她都是离婚之后再婚的人,所以,他总是形容自己和她的婚姻像是茶中的第二道:第一道已经喝过了,最初的缠绵和清香已经过去了,两个人是怀着平和的心态结婚的。不过是为了找个伴,不过是为了人生路上有个相互取暖的人,回到家里不再是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有个围着碎花围裙的人亮着厨房的灯在做饭,有一种家的感觉,就足够了。
  这次,他没有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前妻倒是和他风花雪月地讲爱情,三年之后,她却跟一个老外私奔了。什么爱情,全是骗人的,能老实过日子才是真的。而她更不幸,前夫发了财有了新欢,很老套的故事,偏偏发生在她的身上,遇到现在的丈夫,她要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生活,至于爱情,她也没有多想。
  况且,她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儿过来。因为带着孩子,所以考虑得更多些,她常常观察他是否给孩子脸色看,是否喜欢孩子。日子久了,她发现他一如既往地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送孩子。于是,她明白了他的心,知道了他心里有孩子和她。
  一年之后,她又怀孕了。这次,是他的孩子。
  那天他生日,她特意做了一桌子菜,订了蛋糕,想给他一个惊喜。她说:“猜猜,我送你什么生日礼物?"
  他笑着摇头:“猜不出。”她贴在他耳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他高兴地笑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拉住她的手:“去做掉吧!”
  “为什么?你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吗?我给你生个男孩儿,和我们的女儿做伴。”她知道,他的前妻因为要前卫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给他生孩子。
  他拍拍她的手:“我们不是已经有女儿了吗?"
  听完这句话,她泪流满面。因为这句话足以打动她的心。她知道自己选对了男人。
  他们终于提到了爱情。她说:“我以为,二婚的人不过是过日子罢了,柴米油盐的夫妻生活,没有想太多,能把一粥一饭的日子过好就是幸福。”而他告诉她:“知道吗?爱情也许就是那杯茶,第一道,迫不及待地喝了,没有来得及细品,或者苦涩多于清香,耐下心来品茶的人,一定可以把茶的第二道品出不一样的清香。我们就是茶的第二道。”
  后来,他遇到了她财大气粗的前夫。她前夫霸道地说:“对我女儿好点啊,否则小心你的命!”他淡然地笑了:“对不起,她现在是我的女儿。”一句话四两拨千斤。她前夫无趣地走了。
  她拉住他的胳膊,有些感动地说:“知道吗?爱情原来是在生活的细节里。我们年轻时说过的那些纸上谈兵般的海誓山盟,是多么苍白无力!曾经遭遇过爱情苦难的人,也许更懂得拥有它的美好。而爱情的第二道茶,因为生活的真因为两颗爱着的心,会变得更加芬芳而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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