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3:43
在大学宿舍里第一次看见晴雪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来自西北某个城市的女孩,是我前世相欠的人。
安,帮我挂蚊帐好吗。她站在那里,对我温柔无助地笑。我就爬到上铺帮她挂。吃饭一定要等着我呀。我不想一个人去食堂。一起去逛街好吗。帮我看条裙子。
除了她天性的柔弱和依赖心,晴雪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孩。漂亮而单纯。
谁都知道,要找晴雪,先找到安蓝就可以。
当然,晴雪对我无所不谈。有时,她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她的感情的方式,像一只温暖的小狗。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然后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我一直很奇怪她没有接受那么多男生的邀请。她说,安蓝,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8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你才几岁。
12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
他不知道。她轻轻地笑。但是他逃不了。我们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同学。考的大学都是同一个城市。
也是在这里?
就是理工学院呀。离我们学校就5站的路。以后我带你去,你帮我看看。
像帮你看一条裙子一样?要知道我们俩的眼光向来不同。比如我喜欢白棉布裙子,你却不喜欢。
我取笑她。心里却感觉落寞。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男孩会让我悄悄地喜欢上8年。也许那是幸福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工学院。在大操场那边,一大帮男生在打篮球。晴雪说,猜猜看,他是哪一个。
我说,最高最帅的那个。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一个男生,看上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很酷的眼神。结果,那两个男孩一起跑了过来。
晴雪指着那个男生对我说,这是苏阳。
然后介绍那个帅男孩说,他的同学林鸥。
我记得那个春天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阴中洒下来。苏阳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突然使我的心里一片寂静。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校园外面的菜馆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打牌。
打千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苏阳搭对,我们总是赢,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四百分。打了三局,晴雪就吵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真是邪门了。
那就摸牌决定吧。苏阳说。
摸完大小牌,结果还是我和他一起。
我和苏阳大获全胜,晴雪和林鸥请客吃夜宵。然后两GOLDEN STORY 金故事个男生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林鸥。晴雪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是想再见到苏阳。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伪装的。好了好了。苏阳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晚上要好好睡个觉。晴雪对他做了个鬼脸。她是快乐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开手电在被窝里看卡夫卡的小说。突然晴雪在上面伏下头来:安,我老是睡不着。
要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不,你背一段诗给我听吧。我很想听诗。
我坐了起来,在黑暗的雨声中关掉手电。
如果你
如果你对我说过
一句一句
真纯的话
我早晨醒来
我便记得它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如果你说了
一句一句
深深浅浅
云飞雪落的话。
晴雪深深地叹息。她的黑发长长地流泻下来。我真的觉得快乐,安。我真想你能和我一起体会。
往事我知道。傻瓜。我伸手摸她美丽的脸。
黑暗中我记得那个男生的眼睛。他坐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
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了解。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秋天我们决定去爬山。
可爱的晴雪居然穿了一条漂亮的凯斯米裙子。苏阳忍无可忍地笑起来:我的小孩子,你是去参加party吗。晴雪委屈地说,我又不知道是来爬这种荒山野岭,还以为是有台阶的那种呢。
苏阳把她的包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脱下牛仔外套要她披上。他转向我:安蓝,把你的包也给我。
我自己背吧。没关系。
我们沿着水流的方向向上面攀爬,到处是茂盛的灌木和树林。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偏快。苏阳完全被晴雪困住,离开她半步都难。晴雪不时发出惊吓的尖叫。林鸥则在前面负责开路,打掉长的枝条和荆棘。安蓝,你不要跑丢了。林鸥叫我。不会。我在上面等你们。
在半途我摔了一跤,手被荆棘拉开一个大口子,但终于到达了无人的山顶。爬上巨大的岩石,我坐在最高的地方看遥远的海面和起伏的山峦,阳光和山风都是猛烈的。
这一刻,我知道我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
苏阳接着抵达。晴雪怕我走散,特意叫他追上来。
你真是让我吃惊。安蓝。爬山的时候比男生还勇敢。
习惯了。小时候养在乡下外婆家,最喜欢爬到山顶,一个人坐在岩石上看远方。
你看到过一些什么?
看到我的梦想和失望。
他转过脸,锐利敏感的眼光盯住我。
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的手流血了?让我看看。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然后晴雪的叫声响起来:安,你们在哪里。我们同时转过身去。
我渐渐沉寂下来。
当林鸥约我去看电影时,我第一次答应了他。
在一起说说笑笑,看完一场无聊的电影。
在校门口,这个帅帅的男生对我说,安蓝,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个男孩子。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男孩的话,我就不用担心我会喜欢你。
我笑着打他的头。林鸥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女孩傻一点会比较快乐。安蓝,你会为你的敏锐付出痛苦。
我离开他向宿舍走去。天又下起雨来。
晴雪一个人愣愣地坐在我的床上。安,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睁着美丽的眼睛,迷惘地看着我。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我的心里好痛,安。真的好痛。她温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我找他去,晴雪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安,你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她无助地紧抓住我的手。
我昏然地跑到校外,拦了一辆车。走到理工学院的大操场,我看见了暗淡的路灯下,一个独自在投篮的男生。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他向我走过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不断地滴落。他的眼睛固执而沉默地看着我。
就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对不起。安蓝。他垂下眼睛。
给她打个电话吧。小女孩受不了这些。
我们一起向电话亭走去。我看着他拨号,等着别人去叫晴雪来听,然后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她,要她早点睡觉,然后许诺明晚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了电话。
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他送我到校门外,我们等着车经过。
雨越下越大,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一条白棉布的裙子,光脚穿球鞋。他说,你好像不属于这个不自由的世界。我看着你,那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孩你永远都是得不到的。
可是我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我们爬到山顶去看远方的海。你可以把你的伤口交给我。
我笑着点头。我说,可是我们当中一直有着一个晴雪。苏阳。命运把它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我关上了车门。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唯一一个关于苏阳的梦。好像还是那个春天的午后,在阳光灿烂的大操场边,苏阳向我跑过来。短短的黑发在风中飞扬。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欣慰地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晴雪。没有任何现实。
毕业后,晴雪和苏阳回到西北他们的家乡。苏阳进了一家大公司做软件,而晴雪做了教师。
晴雪还是常常会有信来,一年后寄来他们的结婚照片。我看到苏阳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晴雪说,苏阳叫我替他问候你。
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旁边的旁边是你。突然了解了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不再觉得晴雪用8年的时间去悄悄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幸福。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4:14
(一)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院长说,我是两个月大的时候从门口抱进来的,那时我冻得奄奄一息,身上连只言片语都没有,这断了我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我亦不想去寻找。
或者,我只是一对男女偷情的产物。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我这样的孩子应该很多,只是他们做得更狠心,就这样把我送到孤儿院。
从此,我便是个孤独寂寞的孩子。大多数时候,我望着天空,在地上寻找春天的蚯蚓。那时,我只有七岁。
我不知道,七岁,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后来我看相书,上面说,女子,逢七就会有变数,而男人,则是逢八有变数。比如,我十四岁来例假,二十一岁出了车祸,二十八岁,我嫁了人。
七岁那年,孤儿院的院长把我们一群孩子领到一帮人面前,他们是来领养孩子的,大多是夫妻,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生育或者说不愿意生育。
只有他是一个人来的。
那年,他三十六岁。
七岁的我,与三十六岁的他第一次相遇。他看到我,眼中闪现出一道光,他冲我招手,说,来,让叔叔看看。
看中我的还有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女人化着艳妆,手上有五个金灿灿的大黄戒指,我至今记得的是她那滥俗的戒指。
那个女人尖叫着,就是她就是她,我要她!你看她长得多美丽,像个小天使,你看她的腿多长,我要让她去学舞蹈。
她的尖叫让我冷眼看着她,好像我是一个小动物,谁都可以领走。院长说,你自己选择吧,嫣落。
我选择了林植。
林植,他的名字这样生动,何况他是一个人。他说,嫣落,跟叔叔回家,好吗?
他是抱着我上的自行车,那时我刚刚七岁。七岁,还不能自己坐到自行车的后面。
那天他一直唱着歌,我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后来他常常唱,我才知道他唱的是前苏联的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喜欢这首歌,唱的时候总是很投入,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亚喜欢这首歌。
单亚是林植大学时代的恋人。后来,单亚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单亚出国前曾经怀过一个孩子,后来她做了流产,是一个女孩子。林植说,他常常会梦到那个女孩子在梦中来找他,问他为什么要弄死她。
这个梦纠缠他好多年,林植说,命中注定,他应该有个女儿,于是他来到孤儿院。
其实他可以再爱,可他说,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的,与单亚的爱,让我的心碎了,所以,爱不起来了。
这是我长大后他和我说的,他常常用心碎这个词,就像他爱养菊花,有一种紫色的菊,一盆又一盆疯狂地长着,林植把它们叫——碎心菊。
(二)
我与林植,便这样开始了如菊花一般的生活。
我们如两朵菊,生性冷而傲,但却彼此温暖。他说我是天使,而我,喜欢倚在他的腿上听他讲那些美丽得让人心碎的童话。
上学了,他每天接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说着在学校好玩的事,他耐心地听着。他总是穿得那样优雅而干净。我喜欢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他洗着我的小脚丫时总是说,小姑娘,这样太脏了可不好。
我挑食,不喜欢吃肉。他吓唬我:小姑娘,如果不吃肉就会不长个子,将来是嫁不出去的!我可不想养一个老姑娘。
那年,我十岁,出了疹子,他半夜背着我去医院。大雨如注,没有出租车,他一边跑一边哄我,嫣落,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我已经烧得糊涂,只是嚷着疼,我是身体疼,他是心疼。到了医院,大夫说,看你这个爸爸真让人感动,孩子的妈呢?
我们抱在一起哭了。
十四岁,我长成大女孩了。那天,我感觉到体内有热热的东西冲了下来,再看床单,红了一片片。
我明白自己长大了,班里已经有女生告诉我如何处理,可我还是慌了神。
听到我的尖叫,林植从房里冲了出来。看到我的样子,他转身就去了客厅,然后拿出“护舒宝”的卫生棉,他说,托女同事买的,买了好长时间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我脸红成一片。从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女孩子了,那时,我的身高已经一米六五。
十二岁以前,我一直和林植睡在一起。半夜,我总踢开被子,是他一次次为我盖好被子。十二岁生日那天,他郑重地和我谈,从此要我一个人睡,因为我是大姑娘了,大姑娘是不能和叔叔一起睡的。
其实,从十二岁那天起,他就为我做好了准备,那些“护舒宝”一直有,只是我不知道。
我的生日就是他的生日,他故意选择了我们同一天生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生于哪月哪日。那一天,我们买一个蛋糕,一起做长寿面,我喜欢他做手擀面,味道好美。所以,即使上了高中,我仍然没有选择住校。
有些东西我忘记说:林植,他毕业于清华,是当年的清华才子,他英俊挺拔,虽然已经四十几岁,可他看起来仍然那么让人迷恋。很多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喜欢他,那些女孩子买衣服给他,织毛衣给他,当然,还会写情书给他。他总是笑着说,嫣落,你说叔叔是不是很有魅力?可我不能害人家是不是?她们还是小孩子呢,还是咱们父女好好过吧。
十八岁,我去上大学,他为我选择清华。他说,清华是个美丽而典雅的地方,非常适合你。
是他亲自送我到清华,在清华园门前,他久久呆住。
我知道,也许,这里曾经留下他太多的记忆。
单亚当年是北大的才女,他和她,算是珠联璧合的一对。我们一起去北大,在红楼,在未名湖,在那些丛林间,他忽然说,是十八岁吧,如你一样的年龄,我遇到了她。
他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光泽,那是因为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有的光泽,彼时,他已经四十七岁。他看着夕阳落下去说,叔叔就要下山了,而你刚刚升起。
我眼睛有些发酸。他给我一枚玉镯,说是父母传给他的,他的父母,都是留学法国的博士;这枚玉镯,带着许多旧人的气息。
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林植是这样祝福我的。
(三)
每月,我辗转四个小时的车回天津。在天津,在那个老房子里,有我牵挂的人。
我的脚步声刚进楼道,门便开了,我看到他出现在门口,满脸的笑,嘴里却嗔怪说,功课这样紧,怎么又回来了?
桌子上,却摆的是我最爱吃的:耳朵眼炸糕,还有大麻花。
有时,他可能睡着了,没有来开门。我打开门,看到他躺在椅子上,电视开着,播放着乱七八糟的广告,收音机开着,也是广告,但他闭着眼。
他真的老了。
但那些紫菊还年轻,那么张扬地开着。那些盆也真是好,是他一个个细心挑来的,紫砂的盆,宛如古陶。
我们一起包饺子。他问我,有男孩儿追没有?
我边吃着话梅糖边说,他们?我看不上。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反正是不合适的。
条件太高了会嫁不出去的,他说。
也不高,我看着他说,就和你差不多就行。
我们都呆了一下,他说,傻丫头,我一个老头子怎么会是你的标准?我们便沉默,直到吃饺子时他说起一个小品中的段子,才解了这个尴尬。
他依然那么干净,穿的衣服永远那么有品味,设计院里有好多离了婚的女人想嫁他,他给我看她们的照片,我哈哈大笑着说,当你的保姆还差不多。
那些女人,怎么可以配得上人淡如菊的他?
二十一岁,我的命里出现一个男人。
他亦有干净的眼神,是我偶尔去北大听课遇到的,我们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我的书被他碰掉,站起来时,我看到他。
他的眼睛多么像年轻时候的林植。
我们开始交往,一起去香山和颐和园。但他真年轻,年轻到和我说话总是不着边际,比如说以后去英国,或者将来如何如何,他的眼里全是狂傲,这是与林植完全不同的地方,林植总是含蓄而内敛。
我们分了手,林植说,多好的男孩儿。
我说,不如你好。
我们又沉默。
大三,我放暑假回家,却看到门口有一双女式拖鞋。
进门,我看到她,一个设计院的中年妇女,风韵尚存。她讨好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冷冷地回了一声,然后进了自己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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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4:26
林植进来,你太没有礼貌。
我戴着耳机,听周杰伦——《七里香》,唱得很优雅,我的眼泪却流了下来,他不懂我的心,他不知我为什么不喜欢别的男孩儿。
那天晚上,我出去买醉。
约了高中时的同学,大家在酒吧里喝酒,直到烂醉,我不让他们送,一个人在街上跑,直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而我迎上去。
我好像是故意的。
(四)
那场车祸差点要了我的命。
我的锁骨断了,到处不能动。
他又开始抱我,不过这次他总是嚷,这么胖这么沉这么大个子,叔叔可抱不动你了。
我们之间又和好了。
因为车祸,他没有心思再去和那个女人交往,不久,他们断了联系,他说,胡闹。
我就这样胡闹下去,我们的世界,不能再出现别人。
我知道自己的心,这样,这样的依恋着他。
在我心中,他没有老,他还是我初见时那个翩翩的男子,穿米色的衬衣,骑着一辆白色的车,带着我穿过槐花开满的街回家。
那年,我二十一岁,他五十岁。
半年之后,我分回天津,每天又与他朝夕相守。
我们开彼此的玩笑,我叫他老顽童,他叫我小屁孩。
我们一起去旅行,走一路笑一路,有人说,看人家父女多开心。
也有人,疑心我是他的什么,这个疑心总让他的脸沉下来,而我是开心的高兴的,我常常会在照相时和他依在一起,他总拿出长者风范。
此间,单亚回来过一次,看到我说,你的女儿?他点头。
单亚就那样看着我,我却对她充满了敌意,她离了婚,想旧梦重圆吧,她还是那么美丽年轻,可我知道,她不会再拥有林植的心。
几天之后,我们去机场送她,她流着眼泪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林植摇着头,不,我从不后悔。
那才是林植吧。他的性格似那盆紫菊,开就开,不开,就败掉。
(五)
二十五岁,我永远失去他。
他得了食道癌,咽不下任何东西。越来越瘦,最后,只瘦到一把骨头,可人还是那样英俊,眼睛依旧让人迷恋。
他嘱咐我,死后,把他撒在菊花中。他笑着:那样的话,菊花会开得更灿烂。
我流眼泪,他说,傻姑娘,人死是去投生,如果下一辈子再投生,我选择早生三十年。
我的眼泪就那样急急地落,五十四岁的他,就这样离开我。
他的骨灰, 我撒在那盆开得最灿烂的菊花中, 九月,那盆被他叫碎心菊的紫菊怒放着,是他在天堂里的微笑吗?
我擦拭那个犹如陶一样的花盆,才发现,那上面原本是有诗的。
只短短四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那一刻,才是我碎心的时刻。
终于懂得它为何叫碎心菊,终于懂得,他为何对我说要早生三十年。
而我,如果有来世,我会在碎心菊里等待他,晚生三十年,或者,同生同死。
二十八岁,我嫁给范逸,和他说了我和林植的故事,我说,不会笑话我吧。他轻轻拥我入怀,亲爱的,知道吗,有一种爱,是灵魂与灵魂的相爱,与世俗无关,那种爱,一千年也许才会遇到一次。
我在他怀里,轻轻地流泪。
张爱玲说得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和林植之间,这一生,因为慈悲,所以懂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4:41
(一)
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但那天却抱了一盆秋海棠坐上了2路公交车。花盆是寻常可见的那种白色塑料盆,没有任何的图案修饰。秋海棠更是常见,厚厚的叶子并不是水灵硬挺的,相反,却有些发黄打蔫。
但那是一株开黄花的秋海棠,不过现在并不是开花的季节。小玑曾经给他描述过它开花的样子,像是一株开在深冬的油菜花。可惜没有等到花期的来临,一场病患带走了小玑。
他抱着那株秋海棠像是抱着一团思念。郁郁而离群索居。
直到有天他看到书上这样的一句话:死亡是一场旅行,只不过旅行家不再回来了而已。
他忽然间就开朗起来了。阴霾掠过,明净的十二月的北方天空空旷而辽远。
他抱着那盆秋海棠看着窗外。忽然公交车停了下来,是到了一个站点。他被这突然的停顿惊了一下。他看见一个女生上了车。黄色的帆布书包首先映入眼帘,那个斜纹的粗帆布书包斜挎在她的背后,像一个大大的橙子。女生扎一根漂亮的发带,脸上带着笑,眼睛四处搜寻着座位,随后在他身边坐下来。
她不时看他一眼,像是有话要讲。但当他迎着她的目光而去,她便又娇羞地躲开。
最终她还是说话了:你手里的秋海棠……送给我好不好。
她继续说,今天是她的生日,但现在很少有人记起她的生日,她说人越是长大就越是孤独起来了,她说这株秋海棠你能不能……送我当作是生日礼物?
他犹豫了片刻,便把花盆塞给她。她就细眉细眼地笑起来。
(二)
他是去火车站的。女孩在中途下车,下车前她给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她说若是你想你的这株秋海棠了可以发短信给我。随即又转过身来说,男生应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吧。
是的,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这盆秋海棠是他问小玑要来的,小玑从小学一年级便是他的同班了,后来上到初中他们又做了三年的同桌,高中也是同班。他经常像小玑的跟屁虫,她去超市的时候他便帮她拿东西。
有时小玑有些烦他,说你不要总是跟着个女生好不好?
他便笑,心里都是细密的幸福。
深冬开始的但是小玑忽然离开了。人生总是充满无常的变数,以往形影不离的日子仿佛是他的一场幻觉。他的记忆不再牢靠,他觉得他是活在了梦里,现实梦境互相交织着,分不真切。
唯一让他觉得可靠的东西是那盆秋海棠。他以他的生日来要挟小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了,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如果我赢了你送我这株秋海棠。如果我输了,买卡百利的打口带给你。
小玑那时正在浇那株秋海棠。不知道那天哪来的兴致,很轻松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从阳台上下去,她也从阳台上下去,他们的家只一条狭窄的巷子相隔。
他们在巷子里玩那个简易的游戏,猜硬币的正反面。
当然,他捣了鬼,所以轻易地赢得了那盆秋海棠。
其实他并不是为了要那盆秋海棠,只是他平日里实在是想不出借口可以问她要点什么,来借以打发自己对她供过于求的情感。
她跑上阳台搬来了那盆秋海棠,告诉他,是株开黄花的秋海棠哦,很少见的。
她说你一定好好照顾它,死了我可不饶你!他严肃地说了声,遵命。
她就看着他细眉细眼地笑。
傍晚的时候,他还是拿了卡百利的打口带给她,其实是早就买好了的。
(三)
他独自去北方上了大学,小玑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抽离出去。唯一留下的纪念便是不太牢靠的记忆和那株秋海棠。
他带着那株秋海棠去学校,放在他的阳台上,很多时候他都对着那株秋海棠发呆。
他一直没有看到那株秋海棠开花的样子。
或许是小玑编来骗他的,它根本不会开花,或者开了也不是她所说的金灿灿的样子。
而现在马上就是寒假。如果把它留在学校,没人浇水,再加上学校即将停止供暖,这株秋海棠必死无疑。
所以他决定把这株秋海棠带回南方去,到开学的时候再搬回来。但是假期的火车完全是人山人海,哪怕是带回去了,也被挤成了花泥。
现在倒是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给他好感,让他信任。
你可以发短信给我哦,如果你想念这株秋海棠了。
他想着她的这句话,在离开北方的第七天,他发了条信息给她。
还活着吧?他问。
很快信息就来了:没那么容易死吧!
他呵呵笑起来:我说那株秋海棠呢!
她又很快回复:中间的叶子长大了许多呢!
他们像是两个认识许久的朋友那样,随意地对着话,从深冬开始的没有半点的虚伪和雕饰。人生里总是有这样的时刻,偶遇一个人,从此生活的轨迹一路阳光,就像失去了小玑的他,谁能说他现在所偶遇的她不是上帝派来的一个天使呢?
他再次发给她信息是在他离开北方的第二十三天。
在忙什么呢?他从自己的计算机课本中抬起头来,手指啪啪地按着手机键。
没忙什么。学photoshop呢!
真巧啊,我也在看计算机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叫我小棠好了!
更是令他惊诧,他笑一笑说,那株秋海棠它还好吗?
长了许多呢,长花骨朵了哦,好像要开花了吧。
他头脑里立刻显现出它开花的样子。金灿灿的样子,向日葵一般的喜气洋洋。
开学了如果还开着能不能让我看看。他问。
当然可以了。
(四)
度过了一个多月的寒假,他再次返回北方的时候,北方依然是他离去时的样子,一派萧索景象。他坐上公交车去学校的路上,忽然想,我能不能遇见她呢,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背着一个大帆布斜纹的黄色背包。扎着好看的发带,这次应该还抱着一盆开得金灿灿的秋海棠。
但他没有遇见她。
他待在学校里,恢复了以前的木讷,他过着教室宿舍STORY 金故事两点一线的生活,偶尔打打篮球,和同学去网吧玩一会CS,但日子还是被他过得索然无味。
直到有一天他在对面女生楼的阳台上发现了一盆黄色的秋海棠,他的心里忽然一阵敞亮,好像是黑暗了太久的心室忽然打开了一扇天窗,俏皮的阳光便迫不及待地钻了进来。
是料峭的二月天气。但那株秋海棠却开得喜气洋洋。
是梦境还是现实呢?
他忽然想起她来,莫非,他们两个原本是一个学校的,他们就只隔着一个小小的草坪,彼此相望着的?
他赶忙发信息给她,但是等了很久却没有收到她的回复。他终于耐不住性子打过去,里面好听而机械的女声说,你拨打的电话已经停机。
他无计可施,只好呆呆地望着对面的阳台。
直到一个女生出现了,却不是那个细眉细眼的女生。
她眼睛大而明亮,穿着一件橘黄色的高领毛衣,梳着俏皮的马尾,她正拿了喷壶给那株秋海棠洒水。
喂,他在这边喊了一声。
她遂抬起头来,冲着他微笑。
小棠呢?他问,他不知道对方能否听得明白他的问话。他不知道那个一个多月前在公交车上偶遇的小棠会不会是她的舍友。当然了这一切假设必须是在这株秋海棠是他那株的前提上。
她去美国留学了,就把这株海棠转交给了我。她冲他从深冬开始的说着。他们的距离并不远,并且是课外活动的时间,大多数的学生都待在操场或是图书馆里。宿舍楼沐浴在太阳的余辉里,安静而美好。
那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你也叫我小棠好了。
说完他们笑起来。
那株秋海棠在对面的阳台待了半年的时间,忽然失踪了,他的心一阵失落。后来他在其他的窗口发现了它,无论主人的更迭,它一直生长得茁壮而浓绿。
后来校园里开始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黄色的秋海棠代表了幸运,如果有人肯送你一株黄色的秋海棠,也便是送了一生的祝福给你。
他便释然了,他想起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话来。不禁笑起来,觉得自己还有什么值得不开心的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4:53
那时,烟暖云疏,天如碧瓦。校园的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加,被阳光熏烤出淡淡的暖香。
他在木槿树下寻找合适的角度,想要用相机拍摄完美的相片参加校园摄影大赛。她恰好出现在他的镜头里,穿着洁白的纱纺公主裙,微风吹起轻纱,曼妙飞舞。她轻踮足尖去嗅那洁白的木槿,阳光为她洒上炫目的金色,唇边旋起柔美的涡。
一瞬,他恍了眼。竟痴傻地问自己,这是真实的影像吗?他仿佛看见女孩背上生出一对轻灵抖动的翼,像天使般高贵又美好。
手中的相机适时地记录下这美丽瞬间。闪光灯亮起,女孩侧首看过来,他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慌忙躲到树后面怕被发现。不知为何,心中有狂热的欢喜。
大赛结果揭晓的时候,一幅名为《花的嫁纱》的摄影照获得特等奖。他在布告栏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笑得张扬。
前排有女生喊,小若,快看,那真的是你耶!好美呀!而且是杜俊一那个大才子拍的呢!对喔,听说他多才人又一级帅。哇!简直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对于这些女生的赞美与爱慕,他却一点也不在乎。反倒急切地想知道她会作何感想。
未想,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没有什么嘛。干吗要大惊小怪?说完拨开人群就跑开了。经过他身边,他闻到一丝清幽的香气。清淡,若即若离。就像他的心已随她而去。
他开始经常去上她的辅导班。按捺住自己体内激狂的分子,静坐几小时画一幅画。只是不画景,不画物,单画一个人,关于她的一颦一笑,生气时微蹙的眉心,全神贯注的样子。上面郑重其事地写一句,杜俊一爱林小若。在画的时候心中溢满欢喜。
终于,那一天,他的画夹被冒失鬼撞翻,画在空中飞扬,最后落到地上。张张都是她。
同学惊呼,哇!原来,他一直喜欢她呢。你看那真和画中仙一样美呢。
她的脸迅速通红,拨开人群,跑了出去。他忽然心痛,自己的爱竟给她这么大的伤悲。那么,就不要说了吧!那三个字就当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秘密,藏在心底也有朦胧、隐讳的美。
可是,他却不知道,她哭并非受伤流泪。她只是开心,有他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喜欢她,又爱得如此的深沉。只因喜极而泣。
之后,他与她只保持朋友关系,最多只是最铁的那一种。仅此而已。
时常也会一起去操场散步,去公园里玩耍。也曾挽过手,只是,他觉得这离暧昧十万八千里。而不知,她望着他,眼波潋滟,心思百转千回。
S·H·E这三个音乐小精灵在《恋人未满》中唱道“再靠近一点点,我就跟你走。再冲动一点点,我就不闪躲。”她想,只要他再主动一点,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温柔地牵起她的手,自己的心就会停靠在他的胸膛。
他未曾料到她的欢欣。只想到那日,她眼角的泪水。
他不愿她再流眼泪。于是,闭口不言。
离别伤感的时候,校园里仿佛都是苦涩的味道。她约了他去“海豚湾咖啡厅”。相邻而坐,一起谈将来的理想。只是,两人似乎都在刻意回避感情的话题,竟有些微的尴尬。
谁也说不清灾难是怎样发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还未等人反应过来,烈烈火舌已在身后蔓延。他义无反顾地将她按在自己身下,她恍惚中看到,有什么重物朝着他的脑袋砸了下来。
所幸,他们伤得都不是很重。只是,她康复得早,去找他时,发现所有的老师、同学都是眼眶通红。她追问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终究无果。
她便每日每夜在他身边细心照顾他。月华如水的夜里,她望着他熟睡的脸庞,终于决定要向他表白。因为她想,能在生死关头都会护着你的人,一定就是最爱自己的人。
他出院的那晚,她婉拒了所有人的接送。陪着他走回学校。
身边车辆飞快穿梭,他让她走在自己的右边,永远把安全留给她。而他一直侧着左耳。
她的心中涌出莫大的感动。她附在他的右耳边,轻语:我爱你。
可他却仍是一脸的淡然表情,毫无表示。一瞬,她像溃败的士兵,泪眼蒙目龙。或许,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而已。当初那个在画中对自己表明爱意的少年已经不在了。想着想着,她泪如雨下,别过脸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脆弱。
回校以后, 彼此竟变得陌生。如同并列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摆,偶尔稍微碰触一下。曾经的一切,都成为心里不可提及的部分,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疼痛。
然后,在火车站匆匆告别。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像两条平行线,今后怕再也没有交集了。
汽笛长鸣。他的火车已然远去,她朝着他离去的方向,轻轻地说一句,我爱你。泪水瞬间迷了眼。
那些过往好像木槿花的一个花期,只经一夏,便倏忽而逝。
就这样过去了。
她结婚生子,在北方扎根。他漂泊在南方,努力打拼。
几年后,同学聚会,当年的同学几乎都到场,唯独缺耳听见爱他。有人插话,那小子,太花心,到现在才找到老婆,忙结婚不能过来。她的唇角泛起一丝苦笑,可心里仍在祈祷,请你,我曾经爱过的你,一定幸福地生活下去。
杯停人醉的时候,好友阿眉问她,你知道当年,在那场事故后,杜俊一他瞒了你什么吗?她意乱神迷地摇头。
阿眉说,他那次为了救你,被重物砸中耳部,他的右耳就聋了。
猛地,她的心怃然生疼。往事携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记起那个夜晚,她在他右耳边说的话,原来,并非他无意,而是他根本不曾听到。他为了救自己变成了半个聋子!假如她能坚定地吻上他的唇,投入他温暖的怀抱,假如他的右耳可以听见爱,那么,时至今日,她和他又将是多么的幸福啊!
可是,一切只是假如。如水流年,韶华流逝,一切不是都已经过去了吗?
谁也不知,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我们究竟错过了什么。而生命流转中的未知,未知,如盲!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5:10
(一)
2002年9月8日,13:06。我入学的第三天。
云淡风轻。太阳很大。炽热的阳光将我的皮肤晒得仿佛要裂开一样。午后的校园安静得有点可怕。我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看着路上偶尔路过的几个人,觉得自己像疯子。
如此炎热的午后,所有人都在开了冷气的宿舍里休息,我却独自在这里晒太阳。手指微微地在出汗,可是依然像冰块一样凉。这样的午后我异常寂寞。我忽然想起母亲的眼睛,心酸,坚忍。一直到大考之后我才从外婆口中得知母亲已经没多少时日了。末期的肝癌。为了不耽搁我的大考,一直忍着没有说。大考的最后一天终于熬不住晕倒被邻居送到了医院。大考后第三天,母亲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地对我说,素芒,你一定要去找你的父亲,无论如何。
可是母亲,为什么要让我一个人去?那个人我已经20年未曾见过了。
我已经记不起他的样子了。母亲,你为什么要在我们可以开始新生活的时候离开我,让我一个人去找一个我20年未见的人呢?
(二)
到香城已经一周了。这里的初秋依然热得像火炉。
外婆给的生活费所剩无几,兼职还没有找到。想起来香城前一晚外婆说的话,心里像生了一个洞一样,疼得无法呼吸。
素芒,你父亲是为了你奶奶才离开你母亲的。你父亲是你奶奶唯一的儿子。文革时期,因为你爷爷的关系,你奶奶一病不起,你父亲也被下放到我们这个鸟不生蛋的乡下。你出生时,你奶奶的身体已经快不行了,你父亲为了回城照顾你奶奶,只好离开了你们。本来说好一年后要来接你们的,可是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就没消息了。你母亲等了一辈子也没等到好日子啊。我老了,你母亲也走了,没有多少日子可以陪你了。你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去找你父亲吧。或许他念在血浓于水会让你幸福的。
终于明白大考前,母亲为什么极力让我报考香城的学校,终于明白,她说起香城时幸福却又哀怨的目光。
香城,父亲的故乡。母亲向往了半辈子的地方。
终于到这里了,但这里的一切让我异常地厌恶。我憎恨这个地方。
(三)
在学姐的帮助下我终于找到了兼职,在学校旁边的酒吧做服务生。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开始在忙碌的生活中渐渐习惯了香城炎热的天气。开始学会淡淡地微笑。
10月,学生会的新生招募会上,我认识了陈素果。耀眼的女孩,与生俱来的聪慧和美丽让人倍感亲切。她说,素芒,我们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哦。
那天后,素果像一个小孩一样黏着我,一起去吃饭,一起晚自习。她说,素芒,你怎么这么像我姐姐呢,和你一起觉得好开心啊。粉雕玉琢的素果,刁钻可爱的素果,聪慧善良的素果……一个又一个的素果在我眼前不断地重叠,让我恍惚觉得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了素果。
天气越来越凉了,香城的风大得让人想找个温暖的房间躲起来。每晚我都要到酒吧打工到凌晨一点。夜晚的风又大又冷,下班后我裹着旧风衣一个人走在小巷子里,忽然觉得自己无比孤独。母亲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年迈的外婆。为什么我不能像素果一样没心没肺地幸福生活呢?
父亲,你究竟给予了我和母亲怎样的生活啊。这个香城真的对你那么重要吗?
(四)
素果学的是服装设计。常常可以看见她穿着各式各样漂亮时尚的衣服,在校园里像只快乐的蝴蝶。本来就是美丽可爱的女生,身边自然围着无数的朋友。
可是可爱的素果说,素芒,你是我的姐姐。
姐姐,多么让人感动的称呼。我忽然觉得心里的暗流仿佛要冲出胸腔,淹没素果美丽的笑容。
世界是多么的不公啊。
圣诞前夕,香城的天气起霜了。每天清晨都可以看见屋顶盖着一层厚厚的霜。大家都开始穿棉外套了。我依旧裹着母亲给我买的那件旧风衣。手指依旧冰凉。素果握着我冰凉的手说,素芒,你怎么总穿这么落伍的衣服。我陪你去买衣服,圣诞夜我们这对姐妹花要打遍学校无敌手,我要赢得我的王子,我要和你分享我的幸福。我看着美丽的素果,看着她身上伟伦时尚的新款冬衣,心里一阵阵刺痛。素果,你知不知道当你幸福地穿着公主裙在幼儿园里啃着大白兔奶糖时,我正和母亲一起为生活愁眉不展?
素果,你说我穿什么好呢?
……
(五)
香城大学的圣诞舞会隆重得让我觉得自己进入了虚幻的世界。所有的男孩女孩都盛装打扮,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满是兴奋。最后交换舞伴的环节里,我看见盛装的素果在不远处向我眨着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她挽着一个英俊的男生,一脸幸福。舞会后,素果牵着我的手说,素芒,知道我有多么的幸福吗?林钧说我很美。
林钧——香城大学建筑系才子,英俊高傲。素果从高中起一直暗恋的男生。
一个月后,我看见素果一脸幸福地挽着林钧轻盈地走到我的面前说,素芒,这是我的男朋友林钧。我忽然开始STORY觉得心中潮汐汹涌。美丽健康的素果,而我像一个尚未成熟的无花果,干瘪青涩,内心脆弱。一场战争就这样在心里缓慢地酝酿……紧接着的期末考试和每晚的兼职让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想起素果。可是心中的疼痛却与日俱增。我无法忘记母亲眼睛里的期盼和渴望。我想,我应该迅速地成长起来了。
为了攒钱,寒假我并没有回家。向学校申请留校后,便开始了一天三份工、晚上做家教的寒假生活。整整一个寒假,我异常坚韧地做完所有的工作和家教,还给外婆寄去了一笔小钱。经济逐渐不那么紧张了,慢慢地我开始变得丰满一些了,脸上也有了光泽。素果偶尔会拨电话给我,说说她的春节生活,说说和林钧的感情进展。
她说,素芒,我如此想念你。才二十天而已,我却急着想见你了。你那么像我心里的姐姐。
(六)
新学期开始了,所有的学生陆陆续续回校。天气渐渐开始变暖和了。我终于买了一件和素果一样的伟伦时尚的新款春衣。素果看着我,惊讶地说,素芒,真没想到原来你这么美啊。我微微扬起了嘴角。一个寒假,我已经用我所有的努力为这场战争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傍晚,林钧有篮球赛,素果拉着我去给林钧助威。
篮球场上风生水起,林钧像一只矫健的豹子在赛场上一样幸福所向披靡。素果兴奋得在我身边又蹦又跳。
素芒,你看你看,林钧多棒啊!我的目光追随着林钧的身影,一颗种子在心里悄悄地发出了芽……篮球赛结束后,素果捧着毛巾到林钧身边替他擦汗。
林钧揉着素果俏皮的短发,一脸宠溺。我走到林钧身边说,素果,晚上我请你们吃小龙虾火锅,今天刚领薪水。
素果开心地拖着林钧的手说,素芒可是个大才女,你可一定得赏脸啊。
我悄悄地望向林钧,却撞到了他温情的目光。
逃不掉了,这场战争已经开始,硝烟弥漫……
(七)
我开始渐渐地用各种理由疏远素果。然后通过一切手段收集有关林钧的所有东西。3月14日傍晚,我在篮球馆外面等到了刚训练结束的林钧。
林钧温情的目光让我微微心动。
林钧,今晚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你是素果的好朋友,我一定尽力帮你。
酒吧有个男孩一直在追我,我不想让他再这样了,你今晚能手捧玫瑰花到酒吧等我吗?
这样?那好吧。我晚点过去。
夜晚的酒吧像个天堂。红男绿女,杯光酒影。
我默默地在吧台后面期待着林钧的出现。
九点,九点一刻,九点三刻,十点,十点三刻,十一点……
十二点一刻时,我终于看见林钧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推开了酒吧的旋转门。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眩晕。
素芒,实验做晚了,等急了吧?
没事,谢谢你。我请你喝杯酒吧。我亲自调的。
你会调酒?看来素果说的真没错,你可真是个才女啊。哈哈。
冰蓝色的液体,在我的手里发出诱人的光泽。林钧惊奇的目光让我心里有了些许的自得。我想他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杯酒叫——复仇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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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5:25
一小时后,林钧终于醉得不省人事。我扶着他走在回校的小巷子里,他温暖的体温让我觉得自己终于不再孤独。
林钧,你知不知道,我真的过得好辛苦……
(八)
次日清晨,林钧特意到宿舍楼下向我道歉。说我调的酒太好喝了以至他贪杯了,让我这么个柔弱女子扶着他走了那么长一段路。我轻笑着说,那罚你今晚请我吃麻辣小龙虾。林钧挠挠头答应了。
傍晚下课后,我在林钧的实验楼下等他。天气已经不那么冷了。我戴了一顶俏皮的针织帽,穿着和素果一起买的那件伟伦时尚的新款春装。路上的男生频频回头,我心里忽然有了小小的幸福。林钧大概会记住今晚。
十分钟后,林钧穿着白色的外套站在了我面前。
冷吗?等急了吧?
我饿了,快请我吃麻辣小龙虾吧。我想喝点小酒。
夜晚的香城收敛了白天的棱角,开始变得无限温情。
到处是鹅黄的灯光,路上的情侣一对一对从我和林钧的身边走过。我仿佛被传染了甜蜜的气氛,心里充满了幸福。
林钧在我身边不时提醒我小心周围的车辆。温情的目光让我有些许错觉,仿佛自己才是他的女友。
到了校外的一家排档,我点了麻辣小龙虾和青岛纯生。林钧点了脆香排骨。我开始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一只接一只地吃麻辣小龙虾,直到桌上的空酒瓶越来越多,虾壳堆成一堆。林钧终于不忍,按住了我端酒的手。
素芒,别喝了,胃会受不了的。
林钧,你知道吗?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了。妈妈走了,爸爸不管我。为什么我不能像素果一样幸福呢?
素芒,你还有素果,还有我,还有很多朋友啊。
朋友,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不公平?我那么努力,那么努力。我考上了我们全镇最好的初中,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考上了香城大学。我就是想让母亲可以幸福一点,可以不必那么辛苦。可是,为什么,为什么都走了。只剩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每天我一个人打完工回宿舍,我觉得这个世界仿佛只有我一个人一样,冷得让人发抖。
素芒,不要这么绝望。你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素果为什么那么幸福。她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你,还有那么多好朋友。她就好像一个公主一样幸福。
素芒,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
……
(九)
宿醉后的第二天,我觉得全身酸涩,胃像千万台机器压过一样,疼痛异常。紧接着的呕吐感翻江倒海地在胸腔里翻滚。终于受不了了,冲进卫生间。我知道我的急性胃肠炎又发作了。每次喝酒后必定要发生的事,挨了一个早上终于顶不住,拨了林钧的电话。
医院的输液室喧闹却异常的清冷。素白的背景,时断时续的呻吟,护士的脚步声,幼儿的哭声……我枕着林钧的肩,觉得胃像要破裂一般的疼痛。额上聚集了细密的汗,缓缓地流下来。然后我听见林钧温暖的声音,素芒,素芒,要不要喝水?
我睁开眼,忽然想起母亲,想起自己的无依,顿时泪水滂沱。
林钧在我的眼泪里慌了手脚。
怎么了,很难受吗?
我张了张干涩的唇,觉得眼中揉进了无数的酸涩,心脏在微微地裂开。
果一样幸福林钧,我觉得自己好贫穷。在素果的面前,我就像一个流浪的孩子,饥寒交迫。可是这一刻,在你的怀里,我这样温暖。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眼里的泪,滚烫得灼伤了林钧肩上的皮肤。林钧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素芒,遇见你的那一天,看见你穿着一件破旧的薄风衣,在圣诞夜站在盛装的素果身旁,瑟瑟发抖,眼睛异常地清冷,然而脸上却有那个冬天里最温暖的笑容,好像要融化一切的寒冷。我忽然觉得心里的疼痛开始在胸腔里蔓延。一整场舞会,我都在悄悄地看着你。看你形单影只地喝着啤酒,看你笨拙地踩了舞伴的脚,看你看着素果时眼里又爱又恨的疼痛。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沦陷了。沦陷在你清冷的眼里,沦陷在你异常温暖的笑容里了。素芒,你这样让人心疼,我如何会离开你呢?你不会再流浪,不必再贫穷,让我来爱你。
(十)
素芒,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林钧了。他一直说自己很忙,可是再忙也不能不见我啊。
素芒,我也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想你了。
素芒,我想林钧……
素芒,我想你……
素芒,姐姐……
素芒……
……
关了一周的手机里堆满了素果的短信。我忽然觉得有点想见她了。
晚上,我约了素果在酒吧见面。素果开心得不得了,说终于可以见到我了。我心里涌起一股胜利的快感。
酒吧的旋转门一直在转,进来了一个又一个陌生的人。男男女女,无限暧昧。
吧台的调酒师BIN问我,素芒,你在等你男朋友吗?
再过十分钟他就该到了,已经连续一周了,不会变的。你用不着老盯着门,门都快被你盯穿了。
十点一刻,林钧穿着白外套推开了旋转门,我兴奋地朝他挥手。他走到吧台前面,接过了我调的复仇撒旦。暗黄的灯光下,林钧的脸像天使一样纯净。我忽然觉得自己像个撒旦,充满了罪恶感。可是,我不能放弃这场战争。
母亲含泪的眼睛让我内心的复仇感迅速取代了罪恶感。我要让父亲后悔一辈子。这是他欠我和母亲的。素果,我最可爱的20年来从未见过面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你为什么可以幸福得如此没心没肺呢?当你在父亲的怀里撒娇,在母亲的臂弯里安睡,度过最幸福的童年的时候,我正和母亲一起忍受着旁人或鄙视或同情的目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子艰涩而钝痛。十点三刻,素果穿着和我一样的伟伦时尚的新款春装推开了旋转门。霎时,我看到了她眼里的伤口,她的泪水迅速在她精致的脸上蔓延,然后林钧转过了身。素果摇了摇头冲出了酒吧。
素果……我心里的快感迅速在素果的眼泪里被疼痛取代。我恨我自己。
林钧握住我冰凉的双手,轻轻地吻了吻我的脸颊。
素芒,我会和素果说清楚的。你让我如此心疼。我一定要让你幸福。
(十一)
四月不是应该春暖花开了吗?为什么我还是觉得无比寒冷?
粉雕玉琢的素果,刁钻可爱的素果,聪慧美丽的素果像一个被抽干了水分的苹果,不再散发任何诱人的光泽。
学校里再也看不到她像蝴蝶一样快乐的身影。
五月十号,我的生日。素果在宿舍楼下等我。我看见她苍白的小脸,心里一阵疼痛。
姐姐,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我真的姐姐。一直以来父亲都很疼我,但他对母亲一直很疏远,直到两年前母亲终于受不了,便和父亲离婚了。直到昨天我才知道原来父亲一直爱的人是姐姐的母亲。原来我还有一个亲姐姐。你不要怪父亲,他当年是被奶奶逼的。后来因为责任因为我让你和阿姨吃了那么多的苦。父亲老了,昨天到医院检查,血压又高了许多。听父亲说,你一直不肯原谅他。他心里一直非常自责。姐姐,不要再恨父亲了,搬回家和我们一起住好吗?父亲在我小时候常常切芒果给我吃,边切(十一)边和我说芒果是世界上最可爱的水果,它融化在嘴里的感觉就好像幸福一样,让人无比甜蜜,而且会一直甜到心里头。姐姐,让我们一起成为父亲最爱的芒果,让我们一起像芒果一样幸福吧。父亲买了蛋糕在家里等我们呢。姐姐,回家吧。我和父亲都不能没有你。
原来,原来是这样。
五月的傍晚,我和素果终于开始像芒果一样幸福地生活,没心没肺地……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5:38
年少的时候,与小词一块儿放学回家,走至一座木桥前,我们总会停下来,看一个胡子老长的先生眯眼给人算命。我们兜里是绝没有多少钱的,所以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将一把硬币豪爽地丢到碗里去,而后心满意足地踩着木桥咯咯吱吱地走得看不见影儿。
可是有一次小词却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偷偷将我叫出来,又神秘兮兮地悄声问我:我们逃课去算命玩,好不好?我四下里瞅瞅喧闹的校园,还有走廊上正训斥着学生的几个女老师,很坚决地一点头,拉起小词便疯跑出校门。我们学着大人的样子,将小词从家里偷来的一大把硬币洋洋得意地一个个丢进脚旁的瓷碗里去,而后底气十足地冲算命先生叫道:先生,算一卦。老先生抬头笑眯眯地看着我和小词,气定神闲地问:请问二位要算什么,姻缘,前程,寻人,还是收成?我和小词一脸茫然地对视一眼,竟是傻傻地不知该说些什么。是我反应快,想起小词家门上贴的春联里有“前程似锦”四个字,便慌慌地脱口而出:前程!就算前程!报了生辰后,我和小词便紧张兮兮地去摇那个神奇的小筒,闭眼各自从一大把竹签里捡出一只来,毕恭毕敬地交给老先生,等他一脸郑重地解释来听。
我记得算命先生说,我将来必会有似锦前程,灿烂未来,考入名牌大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至于小词,则是比我差了一截,但却会有贵人一生相伴。小词忙不迭地问:贵人是谁?算命先生捻着胡须道:天机不可泄漏。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二位未必像如今一样志同道合,但却会有不同的幸福。
这样一番话,在经我和小词的脑瓜过滤后,便是小词的命,终不如我好。小词习惯性地撅起嘴巴,朝老先生大嚷:呸呸!骗子骗子。一脸无辜的样子!喊完了也不理我,一个人飞快地跑开了。
没等我来得及用五彩缤纷的水果糖将小词哄笑,漫长的暑假便铺陈过来。我随妈妈去外婆家度假,回来后便与小词进了不同的初中就读。学校离家不远,可是因为住校,却不能时时地看到小词。而且,那时候的小词已如花儿一样绽放开来,眉眼里有了少女的羞涩和骄傲。在街上碰见比她矮了一头的我,不仅招呼也不打,还会绯红着脸扭头走开去。发育迟缓的我,却是不明白这时女孩子心理上的变化,照例一路追赶着让她等我。被一些高年级的男生撞见了,会笑得直不起腰来。
我不明白小词为什么不再理我,却与一个高高大大的坏男生骑着车子在大街小巷瞎转。有时候,他们还会到我们学校里来,不是为玩,却是打架。小词在不远处站着,边守着车子边为那男生加油助威。见老师来了,便大喊一声“狼来了”,与那男生跳上车子绝尘而去。等我在一年后终于长到与那男生一样的海拔后,才开始明白小词种种奇怪的言行。也知道要与小词还有其他一些有了护花使者的女孩子们保持距离,否则必会遭别人的一顿痛打。
似乎一瞬间,我和儿时玩伴小词的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便被我们抽枝长叶、茁壮成长的身体,挤得连影子也寻不见了。甚至连妈妈,也不再提起小词,偶尔在窗口里瞥见她与男孩子骑着车子呼啦啦穿街而过,便总是很不屑地丢一句给我:幸亏你与那小词断了来往,否则被这么张扬风骚的女孩子缠上了,怎么得了?!我听了不做声,却会在心里想想妈妈的话,觉得那个可爱骄蛮亦温柔有礼的林小词,真的是与我越来越远了。
勉强考上了一所普通高中后,读了不到一年,小词便退学去了市里一家服装店打工。原本清纯可人的一张面孔,已被廉价的化妆品打扮得不成样子,但却是莫名其妙地招许多花里胡哨男人们的喜欢。有时候我与同学去逛街,碰见她浓妆艳抹地过来,会下意识地想逃掉,却每每都会被她逮个正着:唐颂,不认识我了么?考上大学一定要请我吃饭噢!我看她眉眼里流溢出的近乎讨好般的微笑,突然觉得难过,为美丽的小词。我想几年前那个算命先生,是不是命运安排给我们的?怎么不知不觉间,他的那些关于前程的话,竟是那样残酷地一一变成了现实?
不久后的暑假,我照小镇的风俗,拿了鲜红的录取通知书,挨家挨户去“分喜”。走到一户红砖绿瓦的家门口时,突然停住了脚。来不及转身,便被笑吟吟走出来的小词拦住了:小时候那么频繁地往这儿跑,怎么现在连家门也不愿进了?有事么?没等我回答,她便低头瞥见了我手里的录取通知书。几乎是欣喜若狂地,她急急地问我:唐颂,你考上大学啦?!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与喜悦,微微笑着朝她点点头:是的,去北京。小词的神色,那一刻竟很是复杂。可我还是从中读出了鲜明的失落与怅惘。不忍心,我随口安慰她一句:你也可以去北京打工,那儿机会比这儿多,你又聪明,一定会有很好的发展的。小词的眼睛一瞬间有了光芒:真的么,唐颂?!我违心地,冲着一脸惊喜与渴盼的小词,轻轻点了点头。
大学里的生活,浪漫而美好。我很快融入其中,且有了一个叫艾莲的漂亮女朋友。而且,因了她的爱美,开始对北京大大小小的服装店都熟记于心。有一次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我背着她用打工赚来的钱,去“江南布衣”店里,买她看中已久,却因了价格而放弃了的水红色棉布小衫。到的时候才想起,竟是忘了艾莲的号码。正犹豫着,导购小姐过来帮忙。她说你看看我们店里的小姐,有没有与您的女友相仿身材的?我环顾四周,看见柜台后那位一直低头算账的女孩子,竟有与艾莲一样的娇小身材。我很快地走过去,问她:小姐,能帮个忙吗?女孩子微笑着抬起头来,然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叫出来:怎么是你?!
这才知道,小词在我来北京后的第二天,便也收拾行李飞了来。而且,凭着以前的经验,只用了半年的时间,便做到了领班。我向她祝贺,但并没有接受她同去吃饭的邀请,而是急急地掏钱付账要走。小词没有勉强,却很坚持地不收我的钱,又将我送出门去,说记得下次来一定要带上女友哦。
我却是在回去后,千方百计地劝女友再也不要去江南布衣买衣服。女友不解,继而讽刺一句:是嫌衣服贵心疼了吧!我没吱声,但却突然地,有些害怕小词。
在无依无靠的北京遇到同乡,小词显然很是兴奋,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打电话来,约我带女友出去一起吃饭。幸亏只将宿舍电话告诉了她,可以编出各式理由来将她拒绝掉,免去爱吃醋的女友一顿不依不饶的吵闹。可是没多久,小词竟自己跑了来找我,站在宿舍楼下一声声喊我的名字。我不得已跑下来,劈头给她一句:林小词你不要这么张扬好不好?!说完自己的脸便先变了颜色。我看到也来找我的艾莲,正在不远处,冷冷地望过来。
因为同样美丽非凡的林小词,艾莲与我开始频繁地争吵。尽管小词多次跑来向她解释,却都被她尖刻地给拒绝掉了。我突然觉得很累,与这样一个高傲的北京女孩子谈恋爱。
我们的爱情没走过那年的冬天,便死掉了。我开始封闭自己,不再出去闲逛,一心一意在自习室里学习。小词,亦好像在那个冬天,没了踪影。春天来的时候,小词打电话来,说要请我和女友吃饭。我顿了顿,终于说,好。见我一个人来赴约,小词略略有些惊讶,但并没有多问,而是从身旁拿起一件精美的蓝底小白花的棉布衫,扬头问道:好看么?我设计的,专门送给你女朋友的。我一下子呆住,看着这么漂亮的棉布衫,说不出话来。小词却是没注意到我的表情,继续说下去:我考过服装设计师的证书了,以后可以为你们,免费设计独一无二的衣服啦!
那天我原本想找你帮我去图书馆借一些设计方面的书的,没想让你女友生了气,所以考试的时候,按着她的尺寸设计了这件衣服,没想到竟是拿了第一名,一年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我低头看着那件衣服,慢慢地说:那我将这件衣服,转送给另一个聪明善良又可爱的女孩子好吗?因为,我和艾莲早已分手了。像年少时忙忙地问算命先生“贵人是谁”时一样,小词脱口而出:那个女孩子,是谁?隔着那件温暖的棉布衫,我勇敢地伸出手去握住小词:小词,她就是你呵。
……
很好的阳光下,我和小词手牵着手逛街。小词说:唐颂,你知道么,小时候那个算命先生的话,真的很准哦。我摇头道:可你没有贵人,照样有了想要的幸福啊?小词一下子跳到我前面来,很认真地说:不,我有!而且那时候我就知道,那个贵人,一定是你,所以才拼了命地,追你到北京来,赖你一辈子!
细细欣赏着愈素朴愈美丽的小词,终于知道,过了这么多年,我们又可以回到十几年前那样纯美又温情的岁月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6:04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路程是这样嘱咐我的。洛尤,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这样我就会认得你。
后来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是洛尤,你认不认得我!可最终只是让过路的护士帮我捎进去一朵幸福花,没有包装的,花瓣和叶子像咧开的嘴,不知疲倦地笑。
我想把所有的笑容都给路程,原原本本地。一天一点点,到地久天长。
(一)
我知道他的名字。路程。路程的路,路程的程。
他站在老师旁边,泰然自若地介绍自己。我爸姓路,我妈姓程。他补充道。然后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稳当地朝自己的位子走去。
接下来的一天他开始画画,颜色明亮,并不说话。
他叫路程,其实是不爱说话的。
(二)
出了画室是一条极窄而且脏的胡同,两侧勉强开了几间小铺子,柴米油盐,和着老太太们零碎的家常,沿着凹凸的地面被风扯得稀薄冗长。
路程不讨厌这些陈旧的味道。每次在路上偶遇,都见他用修长的手指掠过斑驳的墙面,中指尖划过很美的曲线。在他眼里,似乎丑陋的墙都是绝好的画,他爱它们。
晚上的时候可以看见他被灯光拉得老长的影子,在暗橙色的空气里,渐行渐远。
路程的画从来都有奇特的生命力。他仿的凡·高的向日葵,凄厉的蓝紫色和嘲讽的橘黄色得到了完美的统一,硕大的花朵极力地扭曲,狂妄而且孤独。而背景,只不过是淡淡几抹舒逸的蓝色,漫不经心。
路程,你真他妈的是个天才。满脸胡茬的老师叼着烟,用力地摇路程的肩膀。
他只是笑笑,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三)
天气越来越冷。
路程的藏青色衬衫换成了藏青色毛衣。画画时依旧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带着不可掩饰的才气和骄傲。
你的画,颜色太灰了。他说着,用手指了指我的画。
仿佛有种巨大的气息笼罩着我,我的周围一下子明亮起来。而路程,就是那个光源,晃得我睁不开眼睛。他是那么明媚,那么耀眼。
我抬头看看他,没有说话。
你叫什么。他并没有生气,轻声地问我。
洛尤。我记住你了。
(四)
公汽站对面,一个熟悉的人影。
路程用整面手掌按在墙上,那是一面暗红色的墙,几块墙面脱落,远处看,像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一瞬间我想起自己的母亲,她无望的眼睛用力地张着,口中不断地喊着一个男人的名字,然后颤抖地伸出双手想拥抱什么。
有时候她干脆抱着一张男人的照片,很寂寞地笑。她的脸苍白如纸。
我的眼睛涩涩地疼。
许久,路程转过身,朝车站走来。
你刚才在看什么。我说。
他没有看我。洛尤,你看那女人是不是在笑着。他说着,用细长的手指指向对面的墙壁,唔,你觉不觉得,那块墙壁……
在笑。
唔?
她在很寂寞地笑。我说完,将围巾理好,上了到站的134路车。
透过窗子,我看到路程用不安却惊奇的眼光看着我。
他跟着人流上了车,在车门快关上的时候大喊了一寂寞声,等一下!然后他几乎是挣扎地,抓住了我的手腕,逆着人群,把我拉下了车。他带我离开了人群。
下车走了很远,大概已经穿越了几条长长的胡同,他终于松开手。洛尤,你不要哭。我会难受。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把自己的左手套摘下来给他。
傻瓜,怎么不戴手套。
手套不够大,看上去很滑稽。可是路程没有笑。他把我的左手放回我的大衣兜里,然后将自己冻得通红的右手插进裤兜里。他的左手牵起我的右手,漫无目的地走。
不知道过了几个拐弯,那只好看的手牵着我走了多少不见首尾的胡同,最后,我们来到了一所教堂门口,他直直地看着那只大大的十字架。那一瞬间他像个无助的悲伤的小孩子,从前的骄傲分崩离析。
我不相信上帝。他低低地说。我爸爸病了。
我也不。
(五)
路程的手臂上有淤青,额头上有几处擦伤,创可贴遮住了他好看的眉毛。老师叼着烟问他,小子,哪来这么多伤。他无比平静地说,摔的。
鬼相信是摔的。
路程一定是打架了。
洛尤,你不要跟着我。他停住。
我顺路。我答。
我变了。人是很容易变的。他转头看着我。
我一直笃定了那个有凡·高的向日葵般奇特生命力的路程,他像一棵将死的植物,眼睛里是可怕的忧伤。
洛尤。他说着,把我的手放回我自己的大衣兜里。
洛尤,你要记得把自己弄得暖和点。不要哭,不然我会难受。
洛尤,学画,爱哭。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我就会记得你。
我叫洛尤,我的父亲不姓洛,我没有父亲。
路程恰好也没有了,他说,上帝刚刚把他带走了。
你小子能不能好好画!像你这样还想考美院啊?!你脑子里在想什么!老师把他的画摔在地上。路程没有说话,默默地回到了画板前。
摄影灯发出了刺眼的光,照在宙斯石膏像的左侧,巨大的阴影将我和路程分开了。瞬间,天涯海角。
(六)
路程不来上课。
那条腐闷的胡同没了韵味,偶尔有人路过,长长的吆喝声都变得干涩。
画室从此少了一个偏爱藏青色的人,他不爱戴手套,不擅言谈。没有人去选那个阴影中的座位,去画宙斯像逆光而强烈扭曲的肢体。向日葵谢了。
路程不在。
我多次想起路程在教堂门口的眼神,寂寞得让我心疼。可是路程,我没有办法将你从寂寞里解脱出来,因为,我也是个病人。一个患仇恨为疾的病人。每一次看到我母亲苍白的脸和孱弱的身体,仇恨这恶疾就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反复地折磨着我。
我恨我的父亲。
(七)
每次坐车,我都有这样的幻觉:一个高大的男生挤进人群,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只留给我一个落寞的背影,手心炙热。他渐渐带我远离了尘嚣,我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
汽车站,十一点整。
我提着书包,张望每一辆驶来的汽车。134路,已经过了一刻钟,却没有踪影。
不远处传来了很大的喧哗声,模糊看得到六七个人朝车站的方向走来。那几个人肆无忌惮地勾搭着,偶尔爆发出很大的笑声。近了,我勉强看到那些人里有三个女孩,剩下的四个男生里,有一个背着画板。他有很好看的身材,走路有条不紊。
我本想看得清楚些的,可是134路车不失时机地来了,车灯很刺眼,我什么也看不见。我踉跄地上了车,双手紧握住扶手。
啊,扶手被我握湿了。
没看清。我真的没有看清那张好看的脸, 光太强了。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挺直的鼻梁,我真的看不清了。更没有看清一个女孩攀到他身上向他索吻,被他轻轻地推开了。
我想,或许那片巨大的光亮和阴影,是他永远不能跨越的路程。
(八)
天气暖了,金色的阳光把胡同的墙壁渲染得熠熠生辉,它们突然显得可爱了。
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又一次见到了路程。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险些摔掉了手中的画箱。
我在等你。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
我突然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藏青色布料,供他穿这么多的藏青色衣服。
喜悦从我的脸上绽开,可是路程依旧没有笑。
我妈……到底和那个人结婚了,两个月前。我爸才死了几个月不到,她就再嫁。刚办葬礼的地方一下子变成了婚礼,你知道么,那是什么滋味。
我低下了头。
那又怎么样呢,起码你是两个人光明正大地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像我这样没有父亲的野孩子,连那负心的男人终究有没有爱过我母亲,我都不得而知。所以路程,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除了安慰。我真的没能力将你从黑暗中拉出来。原谅我。实在是因为,路程,我们都是寂寞的。
我只是看着他。
洛尤,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补偿你的。
上帝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他摘下他的项链,放在我手心。
洛尤,这是我爸送我的。冷的话,就握紧它。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掉他们,我记得你。
(九)
路程没有死。
他得了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怪病,却没有死。
我几乎是发了疯似的冲向医院。103号病房里,路程安静地躺着。
他做了开颅手术,头上缠着纱布,脸还像以前那样好看。我第一次看见他没有穿藏青色的衣服——原来他穿浅蓝条纹的病号服也很周正。我笑了。推门进去。
就算我的温度已经不足以温暖自己,也要竭力地温暖他,或许互相取暖,寂寞就会渐渐隐去,仇恨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路程。我喊。
他抬头,睁着那样清澈的眼睛,轻声问,你是谁。
你是谁。路程不记得。不记得他父亲的死亡,不记得斑斑驳驳的墙壁,不记得那个叫洛尤的女孩。
什么也不记得。路程忘记了。
(十)
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地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你认不认得我!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站着,看他发呆,或者摆弄手中的药盒子。
我握紧他的项链,却只感到寒冷。谁让那个半年前死去的男人的照片,牢牢地贴在项链的背面呢。这个负心的男人,到死都没能让我知道,他是否爱过我的母亲。
路程,亲爱的路程,我其实很多次地想象过,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在阳光里,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寂寞,没有阴影,没有仇恨,没有悲伤。可是,可是,上帝没有给我们这个机会。
请你不要记得我。
(十一)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如果你们在某个胡同里见到一个高个子的好看的男生,他穿藏青色的毛衣,不戴手套,喜欢用手指感受斑驳的墙壁。请务必帮我转达一句话。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了他们,我记得你。
(十二)
艳阳高照,一地寂寞。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30 12:56:21
(一)
我叫璃璃,24岁,生活在南方一个美丽的城市,无业,喜欢写些文字来娱乐自己或别人。朋友们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璃璃,你真是个幸福的女人,什么也不缺。
我知道他们这样说是因为浩东。浩东是我的男朋友,32岁,温柔深沉,对我宠爱有加。最主要的是,浩东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有房有车,还有一笔不小的存款。我想这也许就是可以让我足够幸福的理由吧。
浩东总是很忙,常常蜜蜂一样地往返于全国各个城市,因为会议或者业务。浩东每到一个地方总会先打电话向我倾诉衷肠,然后老妈子一样叮嘱我冰箱里有新买的光明牛奶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门窗之类的,最后会问我想要什么礼物。那时的我通常是一脸困惑抓耳挠腮,半天才说,随便啦,只要是你的礼物我都喜欢。
其实,我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香奈儿的服装,路易威登的手提袋,迪奥的鞋子,古琦的丝巾,SK-II的护肤系列,KENZO的香水,劳力士的腕表,还有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我也数不清自己有多少颗了。这些东西充满了我的房间,时刻提醒我作为浩东的女人是多么的幸福,它们真的是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所有的虚荣心。
当初浩东苦命追求我的时候说,璃璃,我就喜欢你这样有才华的小女人。我慌忙地摇头摆手说,不对,我首先是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然后才是有点才华的小女人。说完,一脸无耻地坏笑。
现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物质什么爱情都不在话下,连在别人眼里极其宝贵的时间在我这里也开始大把大把地充裕起来。我所有的事情也就是在这充裕极了的时间里写字再写字。
我什么都有了,还想要什么呢?
(二)
浩东不在的时候,我常常去一家名叫“格子”的西餐厅吃饭,我喜欢那里的氛围。整扇的玻璃窗里有满室的阳光,明亮而耀眼,空气里飘动着淡淡的茉莉花香,然后有一个好看的男人在中央默默地弹着钢琴,一切都显得安静而从容,可以让心休息。我喜欢。
我是一个很张扬的女人,经常在午后两点阳光最明媚的时候拎着手提电脑去“格子”写东西,有吃有喝的,一直坐到晚上。浩东跟老板是熟人,为我办了一张可以打到最大折扣的贵宾卡,每一个侍应都对我笑脸相迎,我大模大样地对他们点头,就显得更加张扬了。
写累了的时候,我就懒洋洋地倚在桌子上,听钢琴曲,看那好看的钢琴师。我发现他极少演奏那些所谓的世界名曲,除非偶尔遇见哪个自以为是的有品人士点一首《致爱丽丝》之类的。他弹的曲子大多是时下正流行的歌曲,听起来觉得聒噪厌烦,可他弹出来以后,却让人听出一种久违的感动,淡淡地熨帖着每个人的灵魂,让你欲罢不能。
我注意过他的双手,就如你所能想象的,修长而纤细,充满了灵性,看上去极完美。我从未见他笑过,他的脸始终很平静,你会觉得这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男人,可是你却看不懂他。偶尔,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掠过的淡淡寂寞。
我最常听他弹到的曲子是杨千嬅的《野孩子》,我不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喜好,或者,是因为一段记忆。
有一次,我点了梁咏琪的《花火》,然后在卡片上写,为什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的笑。璃璃。侍应把卡片递过去时,我看见他缓缓地抬起头,对我缓缓地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他的笑,又漂亮又落拓。然后我看见他迅速收起笑容,低下头开始写着什么。很快,侍应传过来另外一张卡片,上面写,你的外表看上去很热闹,可为什么我总能看见你眼睛里不小心流露出来的寂寞呢。连凯。
琴声开始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溢出来,水一样流动,美好得让人心碎。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了下来。
(三)
我和连凯之间的距离好像突然间接近了。我是说,心灵上。
我没有料到,他能一眼看出我的寂寞,也许他也注意我很久了,或者,我们根本就是同类。在人群中,你一眼认出的那个人除去熟识便肯定是同类了。
我们都寂寞。
连凯开始有一些淡淡的笑容,只是在他碎长的头发下不易察觉。可他终于笑了,那么漂亮又落拓的笑。
我常想象连凯的生活。比如他的家在哪里,为什么在餐厅里弹琴;比如他的女朋友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少;比如他为什么总喜欢弹那首《野孩子》。我能感觉出来连凯的生活过得不是很好,可是他朴素却异常干净的白衬衣牛仔裤真的是如此适合他,适合极了。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位网络作家的话,只有两件事情能够让我忧郁,贫穷和寂寞,如果我手里有了钱,那就只剩下寂寞。
日子像连凯的琴声一样寂静流淌,然后重复。我们依然只是彼此微笑,然后我写字,他弹琴。
终于在一个淡淡的黄昏,连凯静静地坐在了我对面的位置上。整个餐厅被血色的夕阳紧密包围,我们置身其中,像一幅老电影的画面被定格,梦幻而唯美。我开始感觉莫名地眩晕。
然后我听见连凯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没有丝毫犹豫,以快得惊人的速度答道,好。
话音未落,我的手机响了。
是浩东。他说,璃璃,我刚下的飞机,很快到家,猜我这次买了什么礼物给你。电话那头的他异常兴奋。
我像一个梦醒了的小女孩一样,迅速回到了自己的现实里,我那什么也不缺的现实里。
(四)
我坐在浩东的车子里,闷闷的,不说话。
浩东温柔地看我,我狠狠地瞪他。然后,浩东开始笑起来。他腾出来一只手摸我的头,像摸一只郁闷的猫。他说,好了,璃璃,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了,是我不好,不能经常陪伴在你身边。快看看,我带了什么礼物给你。
我一把打开浩东的手,恨恨地说,有什么好看的,你还能带什么礼物,不是衣服香水就是香水衣服,你只知道买这些,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
车子戛然而止,停在了路边。
浩东一脸愕然地扳过我的肩膀,柔声问道,璃璃,我做错什么了吗。我马上就不知道该怎样好了。这个无辜的好男人,真让我不知所措。
等我又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坐在“格子”里写字时,突然发现连凯竟有些消瘦了,我感觉有些莫名的心疼。我听见他在弹那首忧郁的《安静》,我似乎听见周杰伦这个沉默的好男人在唱,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然后,我内心的某根神经突然被深深地触动了,我不顾一切地跑到连凯面前,拉起他就往外走,留下餐厅里其他人一脸的困惑。
我们走得很快,没有言语,夕阳在我们身后一路滚落。一直走到市中心的广场时我们才停下,两个人开始傻笑。这时我发现我原本拉着连凯的手不知何时已被他拉着了,我慌张地想把手抽出来,却被连凯握得更紧了。我看见他碎发下的明亮眼睛里有一抹淡蓝的忧郁,又固执又坚决。
我们坐在广场的台阶上,有成群的鸽子在天空飞舞,它们要回家了。然后我突然问,连凯,你家在哪里。
连凯低下头微微地笑,他说,你猜呢?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连凯的声音,有些嘶哑和低沉,不太符合这个年纪,可是他的口音谁都可以听出来是北京人。
我说,你家在北京是吗,可是你为什么不在那里呆着,而来到千里之外的这个南方城市呢。连凯说,因为我一直没有一种心理上的归宿感,我总觉得根不在我的脚下,于是我只有不停地行走和寻找,内心才会安宁。
我能感觉出连凯身上充满了年轻人少有的孤独和倔强。
然后我开始慢慢知道,连凯26岁,四年前大学毕业时没有过多地犹豫就选择了现在这条路,行走和流浪。然后那个爱了很多年的女孩突然就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到他身边。连凯到过很多地方,而在这个城市待的时间最长。连凯笑着说,我几乎要爱上这个城市了,因为它的美丽和宁静,因为它让我感觉前所未有地踏实,还因为,我在这里遇见一个名叫璃璃的可爱女人。
我终于开始彻底眩晕。连凯眼神里的光芒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模糊中,我看见他缓缓靠近的唇,我想对他说不,可是我发现自己的双手却紧紧地抱住了连凯。
(五)
女人都是贪心的动物。她缺少物质时想要物质,拥有物质时渴望爱情,怀抱爱情时又开始检验这爱情的成分,然后期盼更加纯粹更加优越的爱情到来。
我说过,我是一个张扬的女人,有时候,甚至是张狂的。我毫不避讳地在“格子”里和连凯眉来眼去暗送秋波,我从不害怕“格子”的老板告我的状,我倒想看看浩东这个温吞水一样的男人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于是,我一边和连凯相爱,一边静静地等待暴风雨来临。
只是, 浩东这杯温吞水比以前更加过分地温吞起来,他对我更加关怀和体贴了。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浩东出差回来竟然开始买一些书或VCD给我,他选的那些东西没怎么打动我,人倒是狠狠地感动了我一把。我还能怎样呢。
可当我看见连凯明亮的眼睛和寂寞的笑容时,我马上变得加倍温柔起来。
连凯像是我的一面镜子,通过他,我能时常审视自己,隐隐地追寻那些个恍若隔世的理想,恍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被遗忘的记忆;有时候,我们更像是一个人。而浩东则像是一座温暖的花房,也许我本是一朵开在户外的野百合,可被人在温室里养久了,就果真娇贵起来,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打了。浩东已经开始让我无形依赖起来了。
以前我常想,我是很爱浩东的,可为什么连凯出现以后,我的心又开始明显地偏向了这边呢。我拥有了两个好男人的爱,心却开始渐渐沉重起来。
(六)
我觉得我应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感情了。
面对连凯时,我可以完全地陶醉在爱里忘记现实,可当我和浩东在一起时,又感到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和安全。
然后我突然想,我不会是同时爱上两个男人了吧,可我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然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女人了,我接受了他们的爱,却不知道该怎样合理地偿还。
我问连凯明知道我有男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再来爱我。连凯说,我怕我如果错过了你,后悔都来不及。我问,那我们该怎么办。连凯说,跟着我,远走高飞。
说完后,连凯突然变得沉默。半天,才低声说,璃璃,我这样要求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那一瞬间,我有些不知所措。当问题开始很实在地摆在面前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还有很多事情是自己不曾考虑到的。爱情固然美好,可是,失去了物质基础,还会美丽吗。然后我问自己能不能忍受日夜漂泊居无定所的日子,能不能忍受粗茶淡饭经常吃方便面的日子,能不能忍受只穿大众品牌和没有精致香水的日子。
当我开始为这些问题而迷惑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果真是这样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我为自己的理智和现实感到难过。
可能是我眼神里的犹豫和不确定伤害了连凯,那天我们沉默地分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反复思考,等到我终于觉得也许爱情更胜于物质时,我一路狂奔到了“格子”。可是,我听见侍应说,连凯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来这里了。
我软软地瘫在了椅子上,心开始一点一点地缩紧,直到抽搐起来。
我疯了似的找连凯,可是他家门紧闭手机关机。我真怕连凯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然后浩东从外地打电话过来时,我就对着话筒开始大声地痛哭起来,浩东沉默地等着我哭完,然后柔声说,乖,早点休息。
我想,浩东明白我的眼泪是因为什么。
然后在一个晚上,我终于接到连凯的电话。他大醉着说,璃璃,我真的很爱你,可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疯狂地开车到连凯的家。我就想什么物质什么名牌都见鬼去吧,只有连凯落拓的笑容能打动我,只有连凯浓酒一样的眼睛能迷醉我。
那一天,我第一次在连凯那里过夜。我没有料到,那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
(七)
连凯真的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找遍了这个城市的所有角落,再也没有看见连凯的影子。突然就想起有人曾说,如果一个人存心要从你的生活里消失,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想再见到他。
我疲惫地蹲在地上,开始静静地哭泣。
大约半年以后,我终于收到连凯从西北寄来的信。他说,璃璃,你是一个真实得都不懂得伪装自己的女人,透明得像颗水晶,你的光芒彻底地灼痛了我的眼睛。你不知道那天当浩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和荒寂。我能给你什么呢。我只能给你爱,可浩东能给你的不仅是爱,还有你所需要的整个世界。
璃璃,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首《野孩子》吗,因为我觉得我就是那个野孩子,没有家没有根,我注定要去流浪,而你注定是个水晶做的娃娃。野孩子和水晶娃娃怎么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呢。
璃璃,我只想告诉你,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可我什么也给不了你。我想离开是唯一的办法。璃璃,浩东是一个好男人,我祝福你们。
读完连凯的信,我的心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释然和放松。我想也许连凯的选择是对的。
尽管当初浩东曾背着我去找过连凯,尽管连凯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时逃离了,可我想这一切也许是早已注定的。
就比如我收到这封信的第三天,刚好是我和浩东的婚期,连凯的祝福像是上天派来的。
什么都不会改变了,我曾失去的和现在手中拥有的,都是刻在掌纹里的宿命。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会想,水晶娃娃和野孩子为什么不可能在一起,盛大的爱情果真需要相爱之外的理由来支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