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3:08
约翰·劳勃生是英国的一名残疾人,他只有一只左手,全身瘫痪在床,只有右眼能见到一丝光。
他并未把自己关在黑暗里,他用上天赐给他的仅有的那一丝光亮,读书看报。他想,上帝既然给了他一丝光亮,就是没有将希望的门关死。冥冥之中,他似乎在等待着什么。等待什么呢?这个凄苦的人世,有什么可以为他带来安慰呢?
一天,劳勃生在读报时看到一篇文章,此文介绍远在库仑山里的一位姑娘,名叫美丽丝,29岁,与他同年,也是全身瘫痪,只有双手可以略动。
劳勃生的心在那一刻被触动,柔软得可以滴出水来。他用右眼能见到的那一丝光亮,写了一封信安慰她。他写道:“上帝并未完全抛弃我,他给了我很狭窄的一丝光亮,让我看到了你——我同样不幸的朋友。”
他为她描述他的“快乐”生活:“我只有一只左手,不用担心另一只手来和它抢东西了。”“我整天躺在床上,我想我的前世一定是个懒惰无比的人,为他的来生许下了这个连屋子都不用出去的心愿……”
“想知道我更多的快乐吗?给我回信吧!”劳勃生在信的末尾写道。过了三个月,美丽丝果然来信了,告诉他,为了给他回信,她花了整整两个月时间才完成。“但这是一项多么艰苦而又伟大的工程啊,我从中找到了以前从来未曾见到的乐趣,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美丽。”美丽丝写道。从此,这一对残疾人书信往来不绝。
一天,劳勃生收到一封信,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美丽丝竟然向他求婚。美丽丝在信中说:“虽然,我们绝对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但我们可以成为一对精神上的恩爱夫妻,互相关心,互相鼓励。亲爱的,你同意吗?”为了尽快回信,约翰·劳勃生用颤动的左手只写了几行字:“亲爱的美丽丝,你是个勇敢、聪明、真诚、可爱的好姑娘,你的要求,我同意,我千万个同意。亲爱的,当你接到我这封信的时候,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我愿意在我们同去的时候,能够葬到一起。”
爱情就这样诞生了,诞生在两个几乎被上帝扔掉的人身上。他们的生命开始有了色彩,告别了黑白照片的时代。
每一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的时候,劳勃生都会自言自语地说道,亲爱的美丽丝,早上好。他把所有他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美丽丝给他的祈祷。每一天,当月光爬上床头的时候,美丽丝都会情不自禁地说道,亲爱的劳勃生,晚安。她把所有她能看到的东西,都当做是劳勃生给她的祝福。就这样,这对信函上的恩爱“夫妻”开始了长达一生的精神上的爱情生活。
他们在信中琴瑟和鸣,夫唱妇随。劳勃生为美丽丝讲他看到的故事,美丽丝为劳勃生讲她心中的感受,如果分成行,那些文字就都是爱情的诗。当然,他们说得最多的,仍然是那个共同的理想:死后能葬到一起。
劳勃生一直活到1994年,享年63岁,而当他的死讯传到他的“爱妻”美丽丝那里时,美丽丝也跟着离开了人世,就像约好了一样。人们在美丽丝的脸上看到了快乐和满足的神情。
好心的人将他们的骨灰合葬到了一起,墓碑上是劳勃生和美丽丝的名字,紧紧依靠着,风风雨雨,不离不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3:23
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在一个聚会上,一桌的男男女女,大多数已人到中年。所以,开起玩笑来,就有些肆无忌惮,都是见过风见过浪的,谁也不会当真。
自然说到年轻时候的“荒唐”事,为爱如何如何的痴迷与辗转,博得阵阵笑声。在哄笑之中,大家怂恿一个看上去功成名就的男人,要他“交待”他的初恋。那男人用眼光把桌上所有人逡巡了一遍后,嘴角边荡起一丝笑来,他说,说就说!有些豪气冲天的样子。
故事的最初,很纯美。他青春,她年少,两颗乳芽般的心,在青青的校园里相遇,突然地抽枝生长,很快缠绕成一片。他们互相写情书,瞒了老师和家长的眼。他们不眠,在夜深人静后,小猫似的溜出,溜到月下,只为,看一眼对方。
她给他叠纸飞机,用的是蜡笔画出的彩纸,给他带炒蚕豆和煮鸡蛋。他送她扎头绳,偷人家树上的桃送她吃。逃课去掐一种小野花,夹在情书里送她。也有闹别扭的时候,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背后的泪,却能相辅成河。是他先熬不住了,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哭成泪人似的在等他。她泪眼婆娑地对他说,你不能不爱我。他发誓,绝不会!
这样爱着,一晃就高中毕业了,她没考上大学,去了偏僻的一个小镇上班。而他,却被家人送进县城里的中学去复读。之间,相隔了数百里。
从县城开往那个小镇的车,每星期只有一班,是在星期六。所以,他每个星期六都要逃课,而那时他穷,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紧巴巴的,自然没钱买车票。他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溜上车,躲到最后一排的车座后,匍匐着,躲过检票人的眼,一路战战兢兢,心里却又欢快地唱着歌。
她给他下白水面条,碗底卧两只鸡蛋,是她用微薄工资买下的。他坐在她的对面吃,吃得额上出现细微的汗来,她笑着看,那笑容,像极贤惠的妻。他感动地握了她的手许诺,将来我一定娶你。她低头笑个不停。
一年后,他考上大学,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她给他纳千层底的帆布鞋,每隔两周他会收到一双。同学们都笑话他,他写信让她不要寄了。过些日子,却收到她提出分手的信,她说家里人给她相了一门亲。男方家里很有钱。他的第一反应是很受伤,竟是她不要他的,暑假时他归来,她果真嫁人了,穿金戴银的样子。
后来呢?有人追着笑问。
后来……他眯上眼睛笑一会,说,不就是一场梦嘛,梦醒了,也就完了。
但大家都知道他的得意,后来,他出国了,他遇到了也在国外留学的一个漂亮女生,他们结了婚。他们夫唱妇随,比翼双飞,开办的公司,蒸蒸日上。
而他爱过的那个她,日子却过得非常不如意,丈夫老生病,自己也苍老得不成样子。有人 看到过她在一个工地上打短工。他听了,只愣怔了几秒,然后举起酒杯来,招呼一桌人说,喝酒喝酒,年少时的荒唐事就不要提了。
笑声瞬间淹没了曾经那一段美好和纯真,我突然听到一根弦断,“咔嚓”一声,所有的感动,都化做烟飞,我为那个女孩不值。年轻时的爱恋,竟是一场残忍的玩笑。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3:38
第三次约会,他郑重地向她提出请求:“下次见面,可不可以交换照相簿,互相看看对方成长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模样?”
男人的慎重要求与相对回应让她感动。下一次约会时,车子后座堆放好几摞照相簿,都是他成长的纪念。她也不负所望,整理了几个纸袋的相簿赴约。
他们找了一家安静的咖啡馆,欣赏彼此的照相簿。看到对面这个人,从男孩变成男人的过程,她的心情很平静。倒是他在看相簿的过程中,惊叹连连——“哇!可爱的小天使。”“天啊!这简直就是日本美少女嘛!”“多冲洗一张给我。”
他发自内心的赞赏,令她重新看待自己成长的意义。就算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他的真诚让曾经在青少年时期很不满意自己的她,脱去自卑的外衣,看到丑小鸭的尊严与价值。
感动万分的她,不能免俗地问了一个很笨的问题:“我真的有那么可爱吗?”“岂止是可爱,简直让我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十年前就认识你!”他停顿了一会儿,“不过,我要求交换看照相簿,是想参与你的过去,从每一张照片的衣着、背景、人物及表情去了解你,以及你的家庭。”
她想起某一本书上的一句话:“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要紧紧相依。”而眼前这个男人,不但积极地要和她携手迈向未来,也温柔地和她回顾过去,让她从另一个角度看见成长的意义。
送她回家的路上,他看着堆放着的照相簿,深情地对她说:“像不像是‘嫁妆一牛车’?”
莞尔一笑,她的内心多了些笃定。一年之后,她答应了他的求婚,共同组织甜蜜的家庭。几年后,生下两个孩子,自己也不断升官,成为高级主管。但这些成就对她而言,都不算什么。她觉得这几年来,自己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细心装订每一本照相簿。
将来,孩子长大以后,会碰见缘定一生的意中人,她要帮助他们和心爱的人分享每一段成长的痕迹。
她会对孩子说:“一个愿意珍惜你过去的人,才会懂得用真心来爱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3:51
“在我的眼里,他像刘德华一样帅。”
被她看作“像刘德华一样帅”的男人,是个脑瘫患者。10年前,在他们刚刚相爱了一年后,他的病情开始恶化,她惊恐地看着他全身各处肌肉慢慢萎缩,手脚开始变形,话也不能说了,路也没法走了……他彻底地瘫痪了。那一年,她22岁,像一朵花一样,她刚刚绽放。
她本可以离开他,她似乎应当离开他,因为他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废人”。好心人都这么劝她,放弃这段必然不会结出什么正果的感情。可是,她留在7他的身边。这一留,就是10年。这10年,他们是怎么度过的?她每天帮他穿衣服,帮他刷牙洗脸,帮他洗澡搓背,帮他先将饭嚼碎再一口一口喂他……他像个婴儿,她像个母亲。
他和她交流的唯一通道是他的眼神,他看看杯子,她知道他渴了;他看看书,她知道他想听她讲故事了;他双眼往门外看,她知道他想让她背出去晒太阳看热闹了;有时候,他也会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我们不知道,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什么呢?
去年夏天,她背着他回了一趟她的家,去看望她的父母。这是她离家打工10年来第一次回家。他的家在东海之滨的浙江台州,她的家却在西南边陲的云南贡山县,几千里的路,她一路背着他,坐火车赶汽车。一路上,遇到他们的人,都被深深感动了。
她的故事感动着越来越多的人;她的故事,上了报纸和电视。感动、赞美、钦佩之辞,铺天盖地。
可是,有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众人。
好心人劝她离开他的时候,曾经问她:“你到底图他什么?”
她的父母,在看到离别了10年的女儿背回来一个瘫痪的男朋友时,心疼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死守着他?你嫁不出去了吗?”
一名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他甚至无法像个肌体健全的男人那样,给你以最简单的爱。他还值得你爱吗?你还能坚持多久?”
一位采访她的记者,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你对他的感情,是爱,还是同情?”
所有的问题,直指一个核心:爱的理由。
“因为,他很需要我在身边照顾他;因为,他心里面始终很在乎我啊。”她一遍遍地回答、解释、辩解,“在别人看来,他是累赘,但是在我的眼里,他像刘德华一样帅。我就是喜欢,就是爱。”
因为需要,她留在了他身边:因为在乎,她坚守了这份爱;因为相爱,所以相爱。
是的,如果一定要给爱一个理由,那么,爱,就是最好的理由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4:05
密雪笼罩着山谷。狂风一吹,便腾起团团烟雾。在这罕无人迹的雪山上,铺天盖地的雪浪轰击着一切。
两个人在山路上艰难地移动着。他们都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进山,途中意外碰到暴风雪,迷了路。
在此之前,他们仅仅只是要好的同事,虽然从接触中感受到了彼此的爱慕,但从未表白过。这次旅行是男人蓄意已久的,小心翼翼地说给女人,果然一拍即合。
雪越下越大,每走一步,都要付出相当大的力气。他们手拉着手,在没膝的雪中艰难前进。衣服已经湿透了,冷风一吹,两个人都冻得嘴唇青紫。
已经三天了,他们仍找不到出去的路。体力严重透支,最糟糕的是,食物也越来越少了。男人把所有的食物都集中到了女人的背包里,由女人规划,控制每天的食量。
路过一片树林时,女人掉进雪洞里,扭伤了脚。男人已经极度疲惫,不可能背上女人前进。斟酌再三,只能由男人独自前行,找到出山的路,寻求救援。
男人为女人架起了帐篷,安顿好。
女人告诉男人:“还剩下八块压缩饼干,我们一人四块。”随后叮嘱男人出去烧水。男人烧好水送进帐篷来,女人说饼干分好了,装在两个人的包里。男人摸了摸,凭感觉,的确是一样多。他拉着女人的手,说:“等着我,我马上回来。”
直到这时,他们仍然没有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恋。这种情况下,可能一分手就是永别。如果,他们中只有一人能生存,那何必让对方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逝去的爱人呢?
男人替女人拉上睡袋,转身。
男人每走一段路,都做下记号。他一心想着找到救援,回去接女人。男人渐渐支撑不住了,终于,他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倒下了。失去知觉前,他想,女人的食物还够吗?还能撑住吗?
醒来后,男人发现自己躺在救援队的帐篷里。朋友知道他们一起进山,一连几天没有回来,猜想他们遇到了险情。为了找到他们,救援队已经进山搜救很久了。他们先找到女人的帐篷,然后顺着男人留下的记号,找到奄奄一息的男人。
男人的体温渐渐恢复,醒后第一句话就问:“她呢?”大家不语。
男人一呆,挣扎着要去找她。
救援队长低声说:“她不在了,可能是出去融雪烧水,没力气回到帐篷,冻死了。”
三年后,男人结婚了,是一个和女人一样喜欢户外运动的可爱女孩。女人走后,这个女孩陪男人走过了最难过的日子,男人逐渐快乐起来。
当年的救援队长参加了他的婚礼。
婚礼后,队长来到女人的墓地,女人在照片上,笑容依旧美丽。队长对女人说:“你放心吧,他结婚了,很幸福。”
女人不是冻死的,救援队发现她的时候,她好好地躺在帐篷里,睡袋盖得很好,男人替她盖好的,她舍不得动。
女人是饿死的,她的背包里只有几块平平的石板,根本不是什么压缩饼干。他们当时仅有的压缩饼干,不是八块,而是四块。女人把仅有的食物都留给了男人,她骗过了他,因为,她真的,很爱他。
队长发现女人的时候,她早已经僵硬的手中,紧紧攥着一张小纸条:“我肯定撑不到他回来了。别告诉他,他该有自己的生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5:11
马来西亚一位名叫乌汀的古稀老翁不久前去世了,陪他走完最后一段旅程的是他的妻子卡迪嘉。少年夫妻老来伴,然后先后离开人世,这应该不是什么稀罕事,每一天,世界的每个角落,不知道要发生多少例。可是这个故事的奇妙之处在于,被人称为“结婚狂”的乌汀一生结了53次婚,而卡迪嘉,既是他的第一位新娘,又是他的最后一位新娘。
新闻出来后,很多人好奇这个乌汀有何德何能,居然能迷倒50多个女子。我好奇的却是:这个卡迪嘉,她如何能容忍自己的原配与那么多的女子有过肌肤之亲后,还能回到他身边,做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女人?我去计算新闻中透露出来的时间信息,他们在1968年离婚,2004年复婚,这意味着卡迪嘉在38岁那年离婚,74岁那年回到乌汀身边,中间隔了36年。
这究竟是宽容的力量,还是记忆的力量,抑或是衰老的力量?
她不计较了。人生已经看到了夕阳,眼前的人也许是她爱上的第一个人,而剩下的日子屈指可数。我想起去年听到的一个故事。一对在学生时代就相爱的人因为年轻和不能按捺,最终选择了别人,30多岁的他们再遇上时,社会与责任令他们难以再在一起。于是他们相约一起等待70岁,那时该尽的责任都尽了,所有的怀疑与诱惑也都不存在了,那时剩下的,就只有干干净净的爱了。
听到这个故事时,我当场眼泪就下来了,因为只剩下干干净净的爱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5:28
那一年,我快要疯了,我跟丹尼尔6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而我的母亲罗琳娜的生命也要走到尽头了。我变得不知所措,除了哭泣还是哭泣。
那一天,我坐在母亲的床前,她被病魔折磨得骨瘦如柴,她的手摸了摸我的头说:“温迪,你不能再哭了,再哭,你的蓝眼睛就真的成海洋了。”
我把她的手贴到我的脸上,说:“亲爱的妈妈,你不能离开我,你若离开了,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母亲抖着手从病号服的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阁楼里有一个木箱,用这钥匙打开木箱,那里面有个镀银首饰盒,你把它拿给我,然后跟丹尼尔一同来看我。这是我最后的请求。”
我含着泪答应了她,我想母亲一定是想做最后的交代。只是,我从不知道她有这样一只首饰盒,我也从没见母亲戴过什么首饰。
那只首饰盒是心形的,上面有镂空的花纹,做工很精细。
丹尼尔一脸愧疚的样子跟在我后面,他说:“温迪,你知道我只是偶尔走了次神而已,我最爱的人是你!”
我回头瞪了他一眼,他乖乖地闭上了嘴。
母亲见了我们,努力地笑了笑,她递给丹尼尔一把小小的银钥匙,让丹尼尔帮她打开首饰盒。我以为那里面会有什么贵重的首饰,可我看到的,只是一叠发黄的纸。
母亲拿出来,说:“温迪,你念给我听。”
我点头。信是父亲写给母亲的。父亲在信里叫她甜心,他说:“你知道狂欢节时人是多么不同寻常,我喝了两瓶杜松子酒,人都快飘上去了,所以,我做错了事。我最亲爱的罗琳娜女士,你能原谅我吗?”
我抬头看母亲,母亲递给我另一封信,依然是父亲写的:“亲爱的罗琳娜女士,你不原谅我,我该怎么办呢。难道让我像《红字》里的女人那样去接受惩罚吗?她把我的女儿生了下来,她不要她。她说她只要自由快乐的生活。”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问母亲:“我还有其他姐妹?”母亲摇了摇头:“温迪,那个女孩就是你。我不是你的生母,我只是接替她把你养大……”
母亲接着给我讲了她和父亲以及另一个女人的故事:
父亲是个银匠,很辛苦,却只能挣很少的钱。他和母亲结婚时,说:“罗琳娜,我只能给你做个镀银的首饰盒,但是,请你相信我,我会让它装满幸福的。”
父亲和母亲一直想要个孩子,可是,一直未能如愿。狂欢节到来时,外公突然生了病,母亲回乡下照顾,那次,父亲喝醉了酒,迷糊中跟镇子上最浪荡的女人睡在了一起。父亲是个坦荡的人,他以为那只是个小错,却不想温顺的母亲把他送的镀银首饰盒扔还给他。她说:“你装进来的只有痛苦。”尽管这样,母亲还是决定原谅父亲,只是,他们的生活像是场噩梦,不再有欢声笑语,一个像债主,一个像欠债人。
直到有一天,那个失踪了很久的浪荡女人抱着孩子找上门来,说:“老银匠,拿钱换你的女儿吧,看她的眼睛和你一样,蓝得像清泉!”父亲用余光瞄母亲,以为她会再次摔烂什么东西。
母亲没吭声,而是收拾一下东西回了乡下。一个月后,母亲回到了银匠铺,她带回了最新鲜的牛奶,她说:“小温迪,你要叫我妈妈哦!”
母亲说:“你父亲不知道我回乡下那个月是去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那时,我还不确定我能不能做你的好母亲,因为你知道,女人总是会很嫉妒。所以,在没把握对你好之前,我不能要自己的孩子。还有,我知道我把那些痛苦的往事装进了盒子里,我的生活里剩下的就全是幸福了,如果这样可以,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我泪流满面地拉住母亲的手:“你做得棒极了,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她笑了:“我也得到了世界上最多的幸福,你爸爸他真心真意地爱了我一辈子,现在我要找他去了。温迪,如果你愿意,也把你的不快乐和痛苦都装进这个盒子里吧,盖上它,你会重新获得幸福的!
我回头看了丹尼尔一眼,丹尼尔哭得像孩子一样,他说:“妈妈,你放心,我会让温迪幸福,我发誓!”
一年后,我肚子里有了丹尼尔的孩子。我站在母亲的墓前,手上戴着丹尼尔送我的钻石戒指。母亲没看错,丹尼尔是个好丈夫,他说他再不会给那个首饰盒子里填痛苦,他要让它变成真正的首饰盒,为此,他很努力地工作。
我摸了摸肚子,幸福地说:“妈妈,丹尼尔送了我一个礼物,一个天使一样的孩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5:44
沃尔特是麻省理工大学的教授,一年多以来,他每天回家都要乘坐下午5点22分进站的那列火车到林肯车站。每天,沃尔特总会在月台上遇见一个女人,他俩同一站等车也同一站下车,每次都会朝对方点点头,但从未说过一句话。沃尔特注意到,这个女人头上总要围着一方彩巾,他觉得女人把彩巾围得很别致,宛如人们包扎一束鲜花。
一天下午,火车月台上一阵风吹过,女人的彩巾突然被吹得掀起来,一刹那,沃尔特看到,女人没有左耳。只见女人连忙扔下手提包和购物袋,笨拙地整理那被吹落下来的彩色头巾。她猛一抬头,却碰上沃尔特失礼的目光,沃尔特尴尬极了,忙把视线移到别处。
接着到来的星期一,女人没有在月台出现,沃尔特也没怎么在意,因为去年她同样有过没露面的日子——是有两天,沃尔特记得一清二楚。突然,他猛然想到,也许是因为她失去一只耳朵的真相被沃尔特看到了,所以今天才不露面。沃尔特想到这女人如此腼腆,不禁有点心动。他自己也是个脸皮很薄的人,尽管四十有七,也有意成家,却至今未娶,因为他缺乏果敢向前的精神。
接下来,一个星期、两个星期……那个女人一直没再出现过,沃尔特感到前所未有的惆怅。说实话,沃尔特并不觉得那女人特别诱人,因为沃尔特从未跟她说过话。如果真的对那女人有兴趣,他肯定会设法说一声“你好”或者“希望你今天过得好”这类的搭讪语。不过,这些天没见到那女人,沃尔特开始强烈地想念她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那个女人仍没露面,沃尔特开始担心起来。他决定向列车员梅尔打听一下那个女人,因为梅尔这位列车员对每个乘客的情况都略知一二。
列车员来了,乘客们开始买票,当沃尔特从座位上抬起头,正打算向梅尔打听那个很久没露面的女人时,他吃惊地看到,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列车员。
沃尔特看了看这个新来的列车员身上的胸章,知道他叫爱德华。沃尔特给了他三块钱,简单地说了声“到林肯”,然后又问道:“咋不见了梅尔呢?”
爱德华说:“梅尔?不认识。”沃尔特瞥了他一眼,说:“梅尔跑这趟车好多年了。”爱德华递给沃尔特车票,说:“嗯,怪不得,我才跑这趟车一天。”沃尔特问:“你是说你顶替了梅尔?”爱德华摇了摇头,说:“说不上,我没听说过梅尔。”沃尔特不再说话,除了梅尔之外,没有别的人可以打听到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了,沃尔特没有机会继续打听。
又一个星期一到了,沃尔特像平常一样上车坐着,等候列车员的到来。这一回,沃尔特决定非得把梅尔的事问个水落石出,因为只有找到梅尔,才好向他打听到那个女人的消息。
这时,列车员爱德华来到沃尔特身旁,一边哼着小调,问道:“上哪儿?”他眼神里毫无相识的表示。
“林肯。”沃尔特不满地说,他想:换作是梅尔第二天就记住了,根本不用再问。爱德华冷漠地说:“不停林肯站。”沃尔特很吃惊地说道:“这班列车一向都是停林肯站的。”
“我不知道什么一向,”爱德华说,“我就知道今天。今儿个这趟车不停林肯站——这是司机亲口对我说的。”
沃尔特无奈地下了车,他只好步行回家。他孤零零地走着,天色逐渐暗下来,他想:女人走了,梅尔走了,林肯站也走了——人世间还有什么不会走掉?
一天下班后。沃尔特习惯性地来到月台上等火车。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希望5点22分这班列车会到林肯站。果然,列车准时进站了,这次确实是到林肯站,沃尔特高兴地上了车坐在自己熟悉的座位上。忽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今天要送您到哪儿去,老朋友,”沃尔特几乎跳起来,他转过头,看到了梅尔,沃尔特激动地拉住梅尔问道:“梅尔,你到哪儿去了?”
老列车员回答说:“哦,我参加再培训去了,每隔几年他们就让我们学一次。你知道,西边有一列火车撞了,他们连忙叫每个人都参加紧急情况学习班。怎么了,你以为是怎么了?”沃尔特摇摇头说:“我说不好,你突然就那么失踪了。”梅尔笑着说:“在铁路上干的就是这样,他们从来不提前通知。你还是到林肯站吧,我想。”沃尔特激动地点点头。
列车开了一站后,几个乘客下车了。沃尔特看着他们走过月台慢慢离去,列车又开动了,这时,他察觉有一个人正要坐到自己坐椅的边缘,沃尔特转脸一看,不由惊喜万分,他看到的正是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女人对他抱歉地一笑说:“对不起,打扰您了!今天车太挤了。”
“不,没事儿,有空地呢。”沃尔特边说边把身子往里面挪,腾出一点位置给那女人。那女人把身子靠进来,沃尔特闻到了女人身上某种香水幽雅醉人的芬芳,他说:“很高兴又见到您!”
那女人很和气地点点头,随后,她把手伸到下巴底下,开始解开彩色头巾的结,她要干什么呢?沃尔特赶紧把视线移到别处,免得再次瞅到她只有一只耳朵的隐秘。可是,沃尔特的余光却扫视到,那女人把丝巾从头上取下来,然后折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了腿上。
沃尔特忍不住看了看那女人:她脸庞左边是一只完完整整的粉红色耳朵,顶部是光滑圆润的曲线,底部是分岔得当的耳垂。沃尔特觉得这耳朵真是神奇,仿佛是由一双微型的手缝上去的。只有那女人自己最清楚,这只耳朵是她特意去做整容手术补上的,是为了自己能自信地和沃尔特开始交往,其实她很早就爱上了沃尔特……
此时,那女人刻意地把几缕散落的头发捋到耳后,有意让沃尔特注意到她补好的耳朵,沃尔特对她这个动作报以微笑。女人也对沃尔特莞尔一笑。问道:“您是在林肯车站下车吧,”沃尔特高兴地说:“是的,要不……今天我们一起走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5:58
她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嫁给他的。那时候,她是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学生,他是英俊的解放军营长。
欲嫁未嫁时,他告诉她乡下家里已经有一个老婆了,老婆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
他说,他们俩的事,要与老婆商量一下——老婆大他8岁,从小带他长大的。
她很生气,哭了,像梨花沾雨。他哪受得了这个,连说算了,算了。只寄了一纸解除婚约的证明回家,事情就过去了。
这一桩婚姻长达半个世纪,金婚。新世纪初他们所在的城市晚报征集金婚老人的故事,他们俩带着甜蜜的笑容,上了幸福榜。
不久,老爷爷以90高龄去世。遗嘱中说,自己的骨灰,要运回故乡去。
老奶奶弄清情况后,抹着泪找到晚报的记者,要记者为自己做主:“50年的夫妻,50年的婚姻,他居然要和前妻葬在一起!”
记者也想不通,就去找老爷爷与前妻的儿子。
翻山越岭,儿子将记者带到了母亲芳草萋萋的坟前。
老爷爷的前妻,去世已有30多年了。当年收到解除婚约的证明书后,她没说什么,也一直没有再嫁。只是弥留之际嘱咐儿子,在自己身边留一个空穴,就如在世时,在身边留的空床铺。
她的墓穴与空穴之间,有一个小孔相通。前妻的儿子说,这是他们乡里的风俗,相通的小孔,称为“商量洞”。他们相信,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记者将所见的情景告知老奶奶,老奶奶沉默了。她记起当初准备结婚时,他曾说过:要回去,商量一下。
原来他一直记得这件事。
现在,他终于回去了,与她商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5-1 15:16:27
在一个小城市的小宾馆,他坐在房间里,眉眼低垂,双手紧握,透出一贯的紧张。仿佛一把破旧的弓,稍微再加一分力,弦就会断掉。
他已经57岁了。看上去甚至更老些。虽然头发剃得很短,指甲整洁,衣服旧却干干净净,但他一直摆脱不了那个可恶的称谓:强奸犯。一桶脏水兜头泼下,连心灵都被污黑了。
35年前,他还是青春葱郁的青年,在一家国营商店卖布,常常将上好的各色丝绸哗啦啦展开,量好剪开,刺地撕下一匹。那绵软溜滑的水样丝绸,将他的一双手和一颗心,滋润得舒美洁白。有时,他也会买一匹时兴的丝绸带回家,小儿摇摇摆摆地跑来,撞进他的怀里,将热乎乎的气吐在他的脖子里,父子就一起咯咯大笑。妻子含笑端菜上来,全部是他喜欢的菜肴,香气四溢,正好喝上二两花雕。
他以为这样的幸福会天长地久,让他一直骄傲,可是,人生转瞬即变。他莫名其妙地被邻居夫妇指认为强奸犯,说他趁家中无人,“欺负”了他们年仅13岁的侄女。那个小女孩,他只在楼梯口见过一面,蹦蹦跳跳地喊叔叔好,他还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给她,她天真地笑着,说谢谢叔叔!
只过一天,这位“给糖”的叔叔就成了强奸犯。证据呢?证据呢?傍晚,他在家里被警察扭转双手送去局里时,大叫大嚷,满面通红。他终究被塞进了车里,只听到儿子椎心泣血的哭声越来越远。
亲口指认的小女孩就是人证,那张不曾扔掉的糖纸就是物证。虽然他始终不曾认罪,屡次上诉,仍然被判无期徒刑,并且担负沉重的经济赔偿。他以头撞墙,写血书,绝食,以示清白,却只得到更严厉的看管。渐渐的,他变成一个老实肯干的犯人,幸运地获得几次减刑,终于在30年后重见天日。
一步步迈出大牢,站在没有铁丝网的蓝天下,看着长出胡子的儿子,和消瘦默然的妻子,他卑微地低下头去。一生能有几个三十年?过去骄傲的幸福男人,已经被毁。
家在很偏远的地方,小小的40平米,非常简陋。因为他的入狱,妻儿总被街坊指指点点,生活也捉襟见肘,不得不几次搬家。但晚餐,仍然备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和清蒸武昌鱼。儿子起身,恭敬地敬一杯酒说:“您回来了就好。”他低头,把酒合泪,一干而尽。
他只在家里的沙发上睡了一晚,便带上随身衣物离家出走,只留下一张简短的纸条:对不起你们,但我一定要找到证人,证明清白。
他什么都干。在建筑工地搬运水泥,在饭店洗盘子,收卖废品,只求糊口。夏天他拉张席子睡在天桥下,冬天他卷着破棉絮瑟瑟发抖地躲在桥洞里。他没有交流的需要,常常陷入一个人积郁多年的忧愤之中。
在某个城市的工地,他认识了一个年纪相仿的单身汉,有了第一个朋友。他们一起喝酒,他哭他的冤屈,朋友跟着落泪。朋友拿出积蓄帮他,并且陪他到电视台某纪实栏目寻求线索。
电视台费尽周折,他终于在寻找5年之后,得以与当年的女孩见面。如今,她已经是48岁的老妇人。
他就在小城市那家约好的宾馆等着,绷得如根弓弦。
谁知见面之后,妇人仍一口咬定,当年就是他——毁了她的一生。她激动,愤怒,觉得羞辱,短短几句之后便要拂袖而去。讷于言的老人,抢步上去,扑通一声,跪倒在她的面前,声泪俱下:“当年那个人真的不是我啊。我不怪你冤枉了我,只求你还我的清白!这些年我到哪里都抬不起头啊……”
妇人不为所动,厌恶地绕开他,夺门而逃。
老人埋头哽咽。一直相陪的朋友,含泪拍着他的肩膀。
一切既成定局,记者连线他久未联系的妻子,询问她的态度。
她语气平静,缓缓道:“35年了,生活大变了。可你送给我的丝绸还在,柜里也一直备着花雕酒。我们等你回来,好好过日子。无论别人说什么,你的清白无需证明。”老人朝摄像机抬起头来,又有泪水滚落。
当年,或许是13岁的女孩在极度恐惧痛苦中认错了人,或许他和邻居曾经不和终被嫁祸……找到理由重要吗?重要,可是,不及今后的岁月重要,不及亲朋的挚爱重要。他经过牢狱之灾,卑微贫穷,执著地想要洗净心上的脏水,却不知道,在爱他的人那里,清白永远无需证明。
他终于决定回家,“每天和家人一起吃早饭,晚上睡到自己的床上”,把冤屈和仇恨都忘掉,把清白和爱,还给那个伤痕累累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