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6-7-6 13:43:04

2016年第7期《班组天地》【有一说一】领导经常把员工主动加班当成敬业的表现,对此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可现实中加班的事时有发生,甚至成了“家常便饭”。有些加班是因为单位任务重、人手少;也有些加班是工作安排不合理、个人工作能力差造成的。还有一种加班似乎是领导造成的。近日,在河北某科技公司上班的李梅说,在公司经常会加班,到点了,只要领导在,大部分人都不敢走,都想给领导留下好印象,领导也经常会在会上对主动加班的人进行表扬,似乎加班就是敬业的表现,就是爱公司的体现。
        那么,作为企业职工,你在工作中经常加班吗?你对领导把员工主动加班当成敬业的表现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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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涵之 发表于 2016-7-6 14:29:18

在企业职工加班的认识上要有所区别。如果说是按照工作完成时间具有连续性或非常紧急的,也就是说加班是客观需要的,加班是正常的。无所谓“表现积极与否”,这是工作的需要是,加班是份内的事情。如医生做某个手术。还有一种加班是,任务本身比较急,但有一定完成期限的。有的员工选择加班是为了尽快完成任务。这种加班,就可以给予积极的评价,给予鼓励。虽也是份内的事情,但讲究效率是值得肯定的。如果没有加班需要,仅是为了表现工作的积极性,或为了迎合企业单位领导,可以说这种加班是浪费时间,有的甚至说明,在员工正常上班期间,没有认真履职,有拖拉现象。或者就是在做无用功,没有什么意义。还有一种加班,是领导给强加的,那企业自身需要做些检讨,剥夺员工正常的休息时间,或触犯《劳动法》等法规政策的,加班是需要外力干涉的。必要时,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当然,若自己的时间有多,即使不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了企业发展,自我加压,搞技术创新等,自愿为企业做奉献的员工,企业可以给予表扬嘉奖。领导称赞他们敬业,未尝不可。

浮山神 发表于 2016-7-6 14:32:40

领导把员工主动加班当成敬业的表现这没有错,如果工人没有敬业心,也就不会主动加班了。当领导看到这一现象时,首先应该为职工的敬业精神感到高兴,而后应该考虑到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是不是真正有必要经常加班,再就是不能长期把这种职工的积极性当做白捡的,如果确实需要加班也应该按照相应规定汲取报酬;另外应尽可能减少加班。这样才有利于长期保证职工的工作热情。

李红兵1 发表于 2016-7-6 14:49:15

要看职工素质与担当精神。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6-7-6 14:50:49

其实很多职场人确实迎合了企业领导者这种心理,为了得到重视,没事就到公司加班,就算没有工作也来加班,目的就是让领导看到自己多敬业。其实我觉得一个人是否敬业,不应该按照是否加班来判断,的按照工作完成情况来看,同样的工作人家一天完成了,他拖了7天,难道就因为他加班了就敬业吗?企业领导者如果分不清这些的话,那么这个企业很难有发展。敬业的人,一定是爱企业,把每一项工作都干好的人。而不是顶着加班的名,其实另有目的的人。

大冶农机王中平 发表于 2016-7-6 15:36:31

主不主动加班不是直接反应一个员工敬业的必要条件。比方说,有的员工工作很努力,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做完,一般不加班的,有特殊情况时,他愿意接受加班,这类员工就是最理想的员工了。至于其他类的员工,比如平时偷懒,专门等加班赚额外收入的,肯定不是好员工,又如有特殊情况了不愿意接受安排加班,也是不是好员工。作为领导重要的是把握好时间节点,保证好质量标准,无论员工现在做或者明天做,到了节点,员工的成果自然就出来了。要激发以及引导员工在工作上的动力跟方向,可以靠完善的绩效考核框架来完成。

wangnianhua 发表于 2016-7-6 15:55:05

加班分两种,为自己加班和为领导加班;加班还分两种,为工资加班和为工作加班。很多人都会遇到“到点了,领导还在”的现象,留下来加班还是下班回家,确实很难抉择。领导在就加班是为了让领导看见在加班,可以增大增加涨工资的机会;领导不在也加班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加班,充分体现了“今日事,今日毕”的敬业精神。从另一方面看,领导的管理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到点了,领导还在,员工不敢走,那是平时对员工严管树立起来的“威信”,有点“山中有老虎,谁都不敢称王”的味道;到点了,领导还在,可以理直气壮的下班的这类人,那是领导掌握了管理这门艺术。

侯滋清 发表于 2016-7-6 15:55:44

欢迎跟帖发言

hhhtzhy 发表于 2016-7-6 16:27:57

今年召开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期间,我和同事半夜加班写新闻,碰巧领导们组织打牌从我门前路过,党委书记向经理说:“如果职工都向他们这样自觉,我们就省心了!”我当时不以为然,觉得在非常时期加个班是很正常的事儿。党群科的日常工作比较繁杂,又因科里缺少人手,也就习惯了加班。特别是写宣传稿件,上班期间电话多、无法安静思考,我也就养成了利用周末和夜晚时间写作的习惯。这种加班,不像人们常说的,加给领导看。相反,在业余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我觉得是一种幸福。特别是在稿件变成铅字之后,更有着满满的获得感。
呼和浩特分公司赵慧颖

hhhtzhy 发表于 2016-7-6 16:40:31

我觉得,工作加班是不可避免的,迫于一时任务急加个班,可能大家都遇到过。关于加班的用意,心思不同,看法各异。可能你是想把工作做精细些,自愿加个班,反被别有用心的人说成“表现给领导看”。遇到这种情况时,大可不必懊恼,人的思想左右着态度和言行,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好。其实,工作之余的时间如何安排,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进步和成长。如果能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儿,时间终究会给出我们最好的证明。

呼和浩特分公司王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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