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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2024年7月13日新闻综合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4:31:24 | 查看全部
原标题:脱贫村发展文旅,也要精准发力

暑期旅游升温,一些曾被媒体广泛关注的脱贫村,吸引了不少游客前去打卡。

很多脱贫村地处高山深谷,有险绝奇峻的自然景观,也有浓郁的民族风情,旅游资源丰富。以四川省凉山州为例,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山就有20余座,高差激流冲蚀地表,悬崖交错,千沟万壑。同时,凉山州2000多个村、88.1万人战胜贫困的故事,凝聚着“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兼具自然、历史、人文、思想多重禀赋,让昔日只能“靠天吃饭”的村民吃上了“旅游饭”。

但记者调研发现,面对不断增长的文旅需求,一些脱贫村却倍感压力,发愁没有能力端好旅游的“碗”,担心砸了地方形象的“锅”。有脱贫村干部表示,村子名声在外,但苦于没有企业愿意投资,担心游客服务跟不上,害怕文旅热是昙花一现、后继乏力。

脱贫村发展文旅的基础比较薄弱,有不少短板需要补齐。我国乡村旅游多为分散经营的“农家乐”模式,优点是经营方便灵活,缺点则是各自为战、同质化程度高、游客容易审美疲劳。有的村已整村搬迁,山上只有游客少有主人,缺乏经营主体。

对脱贫村来说,比较务实的选择是因地制宜探索与资源禀赋相适应的运营模式。对于一些热度较高、资源较好的脱贫村,可实施统一主体运营,构建投资联合体,鼓励当地村集体以资产、道路、景观等入股;对其他热度不高的脱贫村,可协同参股热点村项目,吸纳多村村民跨村就业,共享文旅发展红利。

为提升旅游体验,脱贫村还要围绕游客所需提供服务。比如,建设旅游环线,实施合理导引分流;按需提供高水准组团导游服务,完善规范标准的实景解说;建成现代化住宿地,提升舒适度和便捷度;丰富特色文创产品,打造网红打卡点等。

当前正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旅游等服务业被寄望打造成区域支柱产业。脱贫村探索发展文旅值得鼓励,但也要看到,成功的文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需要具备高度集中的专业运营和功能分工,地方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重点运营好精品项目,待自我造血功能完备后再辐射周边、强强组网。同时,要避免脱贫村文旅同质化发展,不必村村上项目,可通过利益联结来归集资源,力戒“一哄而上”。(谢佼 尹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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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4:31:35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多渠道支持生态农场建设

近日,海南省已培育12家国家级生态农场、30家省级生态农场引发关注。作为现代农业的一种新模式,生态农场以其独特的环保理念、优质的产品、创新的农业技术以及促进农民增收等多重功能,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相较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生态农场更加注重生态平衡和自然循环,要求把发展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发展大田种植与林、牧、副、渔结合起来。随着社会对环保、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日益增强,生态农场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全国已累计评选出777家国家级生态农场。

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生态农场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政策支持不足、成本投入较高、技能人才缺乏、市场接受度低等,更需要我们持续探索生态农场发展的有效路径,持续抓牢这一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

加快推进生态农场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技术体系,提升创新能力。目前许多生态农场在技术方面还存在短板,比如缺乏先进的种植技术、养殖技术和废弃物处理技术等。因此,生态农场的发展需要一套完整、科学的技术体系作支撑。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引入先进的生态农业技术和理念,提高生态农场的种植、养殖和废弃物处理技术水平。同时,鼓励生态农场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支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加快推进生态农场建设,需要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生态农场建设目前来说还属于一个新兴农业发展方式,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生态农场发展的政策,但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资金扶持力度不足的情况。因此,应该制定一系列包括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用地保障等在内的普惠性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农场建设的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生态农场建设,还要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生态农场深耕广大农村,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需要加强农村技术人才的培养。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技术培训体系,定期开展生态农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教学和指导,尤其要为广大农民提供生态农业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同时,建立学习交流平台,鼓励广大农户分享经验和心得,互相学习和借鉴,对在生态农业方面取得显著发展成效的农户,可以设立奖励机制,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未来,生态农场建设的规模化发展是一个趋势。如何在众多生态农场中处于优势?这更需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组织的合作,推动形成产业联盟和联合体,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才能不断提高生态农场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耿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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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4:31:44 | 查看全部
原标题:与时俱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司法办案结果要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除了办案人员需具备过硬专业素养和深厚工作经验,更离不开一套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构建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核心工程,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国政法系统发出的动员令,十年前振聋发聩,今天耳熟能详。

科学划定司法权力边界和各类主体职责,将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系统以明责定责、问责追责为着力点,以担责尽责、忠诚履责为落脚点,推动党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司法责任制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时代向前发展,改革永无止境。要继续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准确落实,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董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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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4:31:57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利己与利他的较量

生活总是让我们面临道德上的艰难抉择,它要求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在对与错、善与恶、利他与利己之间作出抉择。

我们是否愿意帮助他人,是否愿意为需要的人捐款,是否愿意从我做起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尽一份力,利己与利他总是在我们内心深处相互较量。尽管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坚信自己是正直的人,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有不少人曾经“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作出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的决定”。

德国行为经济学家阿明·福尔克在《人性的博弈》中以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的洞察力,剖析了人性中的理性与情感、自私与无私等问题,并通过大量案例展示了人性在不同情境下的博弈过程。

比如,在涉及道德困境时,情绪会影响我们的判断。一个著名的实验是“电车难题”,这是哲学家菲利帕·福特在1967年做的一个思想实验:假设一辆电车失去了控制,即将碾过前方轨道上的5个人。人们有机会将电车转向旁边的轨道,但旁边那条轨道上也有1个人。如果你不幸是那个必须作出选择的人,你会纠结吗?你会怎样决策?

研究人员还对这个实验做了衍化:假设你需要作出的决定不是是否让电车转向另一条轨道,而是是否将一个人从桥上推下去以逼停列车,救下其他人,你又会如何选择?

实验结果显示,在经典实验中,大多数人选择让车改道;在衍化实验中,大多数人不会选择推人下桥。研究者将这种差异归因于情绪:一想到要主动把人推下桥,人们就会自动产生厌恶的情绪反应,并将该行为归为道德错误;而在“只”让火车改道的情况下,这种情绪反应则没那么明显。

情绪和情感在人们的行为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在焦躁不安、疲惫不堪或悲伤抑郁时,我们的行为很可能与情绪平和、心情舒畅时不同。同时,由于做好事会提升自我认同水平,并由此产生幸福感,部分抵消生活中的负面情绪,因而从理论上说,人们都会自然而然倾向于做好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

在现代社会,人们需要自己单独作决定的情形很少,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要在群体或团队中与他人共同决策。不过研究却发现,人们在群体决策时的表现并不稳定。

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有一个动机尤为重要,那就是行为人是不是“关键人物”,也即他或她的决策是否能对事情的进展起决定性作用。假设有人需要帮助,而“我”或“我所在的团体”是唯一能为他提供帮助的,那么“我”或“我所在的团体”就会倾向于积极决策。假如已经有另一群人在提供帮助,“我”的帮助只能算是锦上添花,那么“我”的积极性就会下降。导致不同心态的核心就在于对“关键人物”的判断:当“我”是那个“关键人物”,“我”更倾向于主动承担责任;当“我”不是那个“关键人物”,“我”承担责任的意愿就会下降。

这个研究成果深刻影响了今天的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如果一个组织想要确保取得对社会负责的效果,就应该将责任赋予每个个体。”阿明·福尔克认为,“每个人都必须知道,一切由他自己做主。他不能隐藏在别人的决定之后,而是要意识到自己举足轻重,相信自己是决定事件的‘关键人物’。”因此,是社会中许多工作往往以分工为基础,由此激发出员工更强的责任意识、更充足的工作动力。

“关键人物”同样也是理解“不合理的市场经济行为”的一个视角。在市场中,个人很难成为“关键人物”,因此很多人对此多少显得有些冷漠。如果有消费者购买了廉价但是以不符合动物福利标准的方式生产的猪颈肉,他可能会良心不安。但他可以对自己说:“就算我不买,也会有别的人来买。”……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听到同一个强大且令人信服的论点:“如果不是我,那就是别人。”这就是市场的逻辑。

不得不承认,每当选择出现,人性的弱点总会露出头来,刷一下“存在感”。每个人都面临着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挑战,每当此时,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正确与错误、成本与收益就会在内心深处捉对厮杀,而自我认知、情绪和情感等也会时不时地参战。

这就是《人性的博弈》希望告诉读者的内容。纠结很正常,摇摆也很正常,正因为人性不够完美,才更需要研究者不断挖掘剖析,帮助人类更好地了解自身的局限,进而提供改变策略,构建一个更能激发个体“亲社会行为”的社会环境。

善与恶是道德判断,但不止于道德判断。让社会更美好,也不能仅仅停留在愿望层面。了解人类的内心,进而改变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行为经济学的终极目标或许是激发人性的光辉。(孙昌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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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4:32:09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厨艺比赛助力打造职工“幸福食堂”

7月5日,扬子石化举办职工食堂厨艺比赛,各二级单位积极响应参与,比赛现场,选手们在规定菜点和自选菜点制作中各显其能。活动旨在通过以赛促学,促进职工食堂厨艺水平提升,更好地为职工服务。(7月10日《江苏工人报》)

或许有人认为,劳动竞赛、技能比武,似乎更多是生产一线开展的相关活动,与企业食堂和厨师关系不大。其实不然,职工食堂担负着企业的后勤保障工作,是给全体职工赋能鼓劲、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的“充电桩”和“加油机”。一个简单的道理:企业食堂菜品多味道好,职工吃完饭自然神清气爽、干劲十足。

举办企业食堂厨艺比赛有特别意义。首先,可以督促和激励各单位重视职工食堂的建设和管理,解决职工“吃饭难”和“饭难吃”问题。其二,厨师之间相互交流厨艺、共同提高,有利于提升整个厨师队伍的技能水平,从而实现让更多职工“吃得好”“吃得健康”的目标。同时,厨艺比赛也增强了厨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他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精湛的厨艺为职工做好服务保障。

厨艺比赛助力职工食堂提升质量,让职工“吃得好”“吃得健康”。我们祝贺厨艺比赛圆满成功,同时希望所有职工食堂越办越好。(余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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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4:32:20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微休养提升职工幸福感

日前,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精心组织了一场为期两天的职工微休养活动,来自不同企业的30名职工参加。(7月5日 《安徽工人日报》)

据报道,微休养期间,住宿安排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凤还巢民宿和美学馆民宿,职工们不仅参观了鸠兹湾全域的美景,还参加了陶艺彩绘、垂钓小龙虾和水果采摘等丰富多样的文化体验活动。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职场人的工作节奏比较快,同时还面临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压力。适当慢下来,有利于缓解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新芜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微休养活动,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其好处在于,微休养的时间不长,部分职工休养后,对企业的整体工作影响不大。同时,休养期间的住宿和文化体验活动也安排得很周到,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和特色体验活动,让职工既享受了大自然的美景,又体验到了乡村生活的乐趣。经过短时间的休整,他们回到工作岗位后,精力会更加充沛,工作起来也会活力满满。

微休养活动是工会组织为职工办的一件民生实事,提升了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和认同感。笔者期待,各地工会组织、企业、单位等,能将微休养活动作为一份福利长期坚持下去,组织开展各种特色文化活动,让职工在参与体验中释放身心压力,增强团队凝聚力,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和温暖。(赵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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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14:32:31 | 查看全部
原标题:出差归来直接回家算旷工是种“侵权算法”

因公出差归来后是否应返回公司?某科技公司员工出差归来后没去公司报到,直接回了家,被公司以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近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引起关注,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员工赔偿金。 (据《现代快报》)

员工出了趟差直接回家后,竟被公司认定为旷工,进而丢了工作。这样的劳动管理既粗暴又任性,既违背了情理又违背了法理,既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又伤了劳动者的心。判断劳动者出差归来后的当日直接回家是否属于旷工,不能看用人单位的单方决定,而是应该看劳动者的具体行为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管理惯例。某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未明确规定员工因公出差返回当日是否应返回公司。之前,案涉劳动者徐某也曾多次出差,某科技公司在审批过程中,也未向徐某提出过出差回来必须先回公司报到的要求。劳动者因公出差归来后的当日,如用人单位没有紧急任务或相关工作安排,劳动者通常都会直接回家,这是人之常情。某科技公司突然认定徐某出差归来后没去公司报到直接回家属于旷工,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违背了公司的劳动管理惯例,违背了人性化管理理念。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最严厉的劳动惩戒措施,深度影响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理当秉持审慎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程序作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案例中,徐某出差归来未回公司报到直接回家根本算不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某科技公司以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符合事实,也违背了法律精神。报道中,某科技公司未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通知工会,接受工会监督的相关内容,如果某科技公司略去了这一环节,也存有程序漏洞,程序漏洞同样会导致其劳动惩戒决定无效。

出差归来直接回家算旷工是一种“侵权算法”,也是一种“违法算法”。用人单位在劳动管理过程中应摒弃这种简单、粗暴、任性的惩戒思维,秉持理性、严谨、相对包容、合理人性化的理念评价认定劳动者的相关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规章制度要求和程序要求作出是否惩戒、如何惩戒的决定。

对于用人单位不合法不合理的劳动惩戒行为,劳动者应该通过投诉举报、提起劳动仲裁或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应依托事实和法律支持劳动者的维权诉求。各级工会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的监督,支持劳动者的合法合理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则应加强日常监督和普法,及时发现、纠正用人单位的任性侵权行为,倒逼、督促、引导用人单位守住底线,拿捏好尺度,规范劳动管理行为。(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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