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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2025年10月22日企业热点新闻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36 | 查看全部
渭南、曹县、杭州等地的成功实践,其意义远胜于单一演出的成功,不仅探索出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其普惠性与可及性的新路径,也为提升社会整体文化素养、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奠定了广泛基础。

在陕西省渭南市、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等地,群众仅花一元钱就能在剧场观看一场“大戏”。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万兴村,村民只需通过手机投票,最受欢迎的十个剧目直接在家门口上演。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接地气的表达、实打实的优惠,打破文化艺术的传播壁垒,推动文化惠民从“单向输送”走向“精准对接”,赢得村民点赞和社会关注。

这些文艺活动为何能在乡村叫好又叫座?从内容供给看,送往基层的剧目多为本土剧种,杭州的越剧、渭南的秦腔、曹县的山东梆子,这些植根于地方文化土壤的艺术形式,以熟悉的乡音乡韵、代代相传的故事桥段,唤醒村民深藏的文化记忆。从村民需求看,物质生活的富足正推动精神文化需求的升级,村民对文化生活的期待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优不优”。过去,基层演出少、群众看戏难看戏贵,戏迷想看戏只能四处打听跟着剧团跑。如今,不仅看戏票价只一元,还能在家门口挑戏看,这种需求的释放,既为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提供了广阔市场,也厚植了戏曲等艺术文化的传承土壤。

长久以来,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一方面,部分地方剧团,特别是那些自收自支的院团,长期面临“演一场亏一场”的窘境。运营成本高、票房收入有限,使得其生存举步维艰,一度导致“剧团无戏可演、群众无戏可看”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高水平文艺人才缺乏、本土文化骨干老龄化、青年外流、技艺失传等严峻现实进一步加剧了文化传承的发展困境。此外,文化资源内容单一,缺乏新鲜感和吸引力等也制约着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的进程。

渭南、曹县、杭州等地的成功实践,其意义远胜于单一演出的成功。这些活动为艺术传承注入了活水源泉。常态化演出让剧团能直接获取市场反馈,哪些剧目上座率高、哪些桥段最打动人心、哪个角色最受喜爱,这些第一手数据成为剧目优化的“指南针”。比如,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根据观众反馈,组织创作《寸土不让》等现代花鼓戏,并不断拓展创新演出形式和剧目类型,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创作实践。同时,持续的演出机会让青年演员在舞台上快速成长,避免了老艺人退休、新人才断层的困境,让老祖宗留下的“好东西”在当代乡村重焕生机。进一步来看,此举不仅探索出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其普惠性与可及性的新路径,也为提升社会整体文化素养、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奠定了广泛基础,并成功构筑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生态圈。在这一有机整体中,政府、社会力量、文艺团体与观众不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同频共振的伙伴。政府高效落实了文化惠民,社会力量彰显了社会责任,文艺团体赢得了生存与发展的舞台,观众则在家门口享受到了高品质的文化滋养。

也要看到,当前乡村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依然不足,供给内容与农民真实需求之间有时存在脱节现象,部分送下去的活动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年龄层次群众的实际偏好,导致供非所需。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开展农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艺服务,要求面向农村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戏曲演出、艺术普及等活动。这一方案的出台,为破解供给错位、服务断层等问题提供了政策指引,也让乡村文化振兴有了更清晰的路径。

让文艺持续赋美乡村,还需在传承与创新中找到平衡,激发乡村文化的内生动力。在艺术传承上,要坚守古典性与创新在地性并重。既要保护传统戏曲的唱腔、身段、程式等核心精髓,避免“为创新而创新”的异化;又要结合新时代乡村风貌创排新剧目,用现代题材拉近与青年的距离,借助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将戏台搬上手机屏幕,用“戏曲+剧情”“戏曲+互动”的形式吸引年轻观众。在人才培育上,要构建“引进来”与“沉下去”的双轨机制。一方面,通过提高待遇、搭建平台,吸引城市文艺工作者定期下沉基层;另一方面,为民间艺人、本土创作者提供专业培训与资金支持,鼓励他们创排反映乡村生活的作品。在服务模式上,要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多元体系。除了送戏下乡,还可支持建设乡村小剧场、文化礼堂等固定场地,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发展,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服务;同时,通过线上问卷等方式精准掌握群众需求,让文化服务真正按需定制。

当年轻的戏曲演员不再发愁生计,当台下观众跟着台上一起哼唱,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场场精彩的文艺演出,更是文化根脉在乡土间的延续与生长。乐见越来越多的文艺星火能够点亮乡村,激活基层文化生态,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文化力量。(王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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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36 | 查看全部
渭南、曹县、杭州等地的成功实践,其意义远胜于单一演出的成功,不仅探索出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其普惠性与可及性的新路径,也为提升社会整体文化素养、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奠定了广泛基础。

在陕西省渭南市、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等地,群众仅花一元钱就能在剧场观看一场“大戏”。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万兴村,村民只需通过手机投票,最受欢迎的十个剧目直接在家门口上演。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以接地气的表达、实打实的优惠,打破文化艺术的传播壁垒,推动文化惠民从“单向输送”走向“精准对接”,赢得村民点赞和社会关注。

这些文艺活动为何能在乡村叫好又叫座?从内容供给看,送往基层的剧目多为本土剧种,杭州的越剧、渭南的秦腔、曹县的山东梆子,这些植根于地方文化土壤的艺术形式,以熟悉的乡音乡韵、代代相传的故事桥段,唤醒村民深藏的文化记忆。从村民需求看,物质生活的富足正推动精神文化需求的升级,村民对文化生活的期待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优不优”。过去,基层演出少、群众看戏难看戏贵,戏迷想看戏只能四处打听跟着剧团跑。如今,不仅看戏票价只一元,还能在家门口挑戏看,这种需求的释放,既为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提供了广阔市场,也厚植了戏曲等艺术文化的传承土壤。

长久以来,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一方面,部分地方剧团,特别是那些自收自支的院团,长期面临“演一场亏一场”的窘境。运营成本高、票房收入有限,使得其生存举步维艰,一度导致“剧团无戏可演、群众无戏可看”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高水平文艺人才缺乏、本土文化骨干老龄化、青年外流、技艺失传等严峻现实进一步加剧了文化传承的发展困境。此外,文化资源内容单一,缺乏新鲜感和吸引力等也制约着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的进程。

渭南、曹县、杭州等地的成功实践,其意义远胜于单一演出的成功。这些活动为艺术传承注入了活水源泉。常态化演出让剧团能直接获取市场反馈,哪些剧目上座率高、哪些桥段最打动人心、哪个角色最受喜爱,这些第一手数据成为剧目优化的“指南针”。比如,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根据观众反馈,组织创作《寸土不让》等现代花鼓戏,并不断拓展创新演出形式和剧目类型,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创作实践。同时,持续的演出机会让青年演员在舞台上快速成长,避免了老艺人退休、新人才断层的困境,让老祖宗留下的“好东西”在当代乡村重焕生机。进一步来看,此举不仅探索出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其普惠性与可及性的新路径,也为提升社会整体文化素养、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奠定了广泛基础,并成功构筑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生态圈。在这一有机整体中,政府、社会力量、文艺团体与观众不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同频共振的伙伴。政府高效落实了文化惠民,社会力量彰显了社会责任,文艺团体赢得了生存与发展的舞台,观众则在家门口享受到了高品质的文化滋养。

也要看到,当前乡村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依然不足,供给内容与农民真实需求之间有时存在脱节现象,部分送下去的活动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年龄层次群众的实际偏好,导致供非所需。值得一提的是,近期,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开展农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艺服务,要求面向农村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戏曲演出、艺术普及等活动。这一方案的出台,为破解供给错位、服务断层等问题提供了政策指引,也让乡村文化振兴有了更清晰的路径。

让文艺持续赋美乡村,还需在传承与创新中找到平衡,激发乡村文化的内生动力。在艺术传承上,要坚守古典性与创新在地性并重。既要保护传统戏曲的唱腔、身段、程式等核心精髓,避免“为创新而创新”的异化;又要结合新时代乡村风貌创排新剧目,用现代题材拉近与青年的距离,借助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将戏台搬上手机屏幕,用“戏曲+剧情”“戏曲+互动”的形式吸引年轻观众。在人才培育上,要构建“引进来”与“沉下去”的双轨机制。一方面,通过提高待遇、搭建平台,吸引城市文艺工作者定期下沉基层;另一方面,为民间艺人、本土创作者提供专业培训与资金支持,鼓励他们创排反映乡村生活的作品。在服务模式上,要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多元体系。除了送戏下乡,还可支持建设乡村小剧场、文化礼堂等固定场地,扶持民间文艺社团发展,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服务;同时,通过线上问卷等方式精准掌握群众需求,让文化服务真正按需定制。

当年轻的戏曲演员不再发愁生计,当台下观众跟着台上一起哼唱,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场场精彩的文艺演出,更是文化根脉在乡土间的延续与生长。乐见越来越多的文艺星火能够点亮乡村,激活基层文化生态,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文化力量。(王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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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36 | 查看全部
中美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贸易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共赢,而非零和博弈。当前,面对外部环境的风云变幻,中国最有力的应对策略,还是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

近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再次将矛头对准中美贸易,无端指责中方“故意停止进口美国大豆”,并扬言将以停止从中国进口食用油作为报复。这一言论不仅毫无事实依据,更暴露出美方在贸易政策上的极端短视与情绪化操作。大豆,再次成为特朗普政府挥舞关税大棒、制造对立情绪的“政治道具”。

回顾近年来的中美贸易争端,大豆始终是屡屡被提及的话题。早在2018年中美第一轮经贸摩擦,大豆就已成为双方博弈的焦点,直接导致我国自美进口大豆量从2017年的3285万吨骤降至2018年的1644万吨。今年4月,特朗普宣布所谓“对等关税”后,美国大豆协会多次公开呼吁政府“尽快与中国达成协议”,但特朗普政府置若罔闻。8月,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用大写字母喊话“中国必须立即购买4倍美国大豆”,试图以强硬姿态逼迫中方让步。步入9月,美国大豆进入收获旺季,豆农们多次恳请政府通过对话解决市场问题,但特朗普非但没有采取建设性行动,反而倒打一耙,将中方正常的贸易调整污蔑为“经济敌对行为”,甚至将责任归咎于前任政府。特朗普政府在大豆问题上的反复操作,不仅让美国豆农陷入持续焦虑,更让全球市场看到了单边主义贸易政策的危害。

作为拥有超大规模经济体量的国家,中国拥有强大的内生循环能力和抗压韧性,尤其是近年来通过主动构建多元化市场体系,对美市场的依赖度已显著下降。就拿大豆来说,虽然因自然资源限制,我国大豆进口依存度仍处于较高水平,但通过系统的产业政策调整,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内,通过专项补贴、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方式,提高农民种豆积极性,扩大种植面积,推动国产大豆产量从十年前的1200万吨提升至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保持在2000万吨以上。对外,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将采购重心转向南美市场,巴西连续多年稳居我国大豆进口第一大来源国,阿根廷位居第二。此外,我们还积极开拓俄罗斯、南非、尼日利亚等新兴供应市场,逐步构建起更加安全稳定的多元进口体系。这种“内外兼修”的战略布局,充分展现了中国在全球大豆贸易中的主动地位和超大规模经济体的抗压韧性。

面对特朗普政府屡次高举的关税大棒,我国经济顶住压力、稳定增长,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应对美关税冲击有底气、有信心。事实上,特朗普提出的“停止进口中国食用油”报复措施,看似想“一石二鸟”,既消化本国滞销大豆,又打击中国相关产业,实际却暴露了其对中美贸易结构的严重误判。中国在食用油贸易中长期处于净进口状态,美方所指的极有可能是废弃食用油。废弃食用油经过回收处理,可作为生物柴油等绿色能源的原料,美国正是中国废弃食用油的最大出口市场。2024年,中国对美出口的废弃食用油百余万吨,价值超过10亿美元。若美方真的实施此项报复,首先冲击的将是其自身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供应链。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政治操弄,最终只会导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结局。

回过头来看,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所言,“关税战、贸易战没有赢家,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中美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贸易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共赢,而非零和博弈。当前,面对外部环境的风云变幻,中国最有力的应对策略,还是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一方面,要以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切实抓好“三秋”生产,筑牢农业“压舱石”。也要正视,随着大豆供应结构调整,国内大豆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豆粕等副产品价格上涨或将给下游养殖业带来成本压力,对此需提前做好风险预判与应对预案。另一方面,要将扩大内需作为一项长期战略,将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既要通过增收减负等措施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也要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来提升供给质量,实现供需两侧的良性互动。

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市场的崛起,不仅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更为应对外部贸易冲击提供坚实的内部支撑。激活农村消费市场,首先要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通道,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减少流通环节损耗,构建覆盖县乡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让优质工业品能够顺畅进入农村市场。其次,要着力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在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的同时,也要发展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新消费业态,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消费体验。同时,要鼓励企业深入调研农村消费特点,开发适合农村市场需求、性价比高的优质产品,做好售后服务,让农民群众消费得更安心、更踏实。

纵观全球经贸格局变迁,特朗普政府的单边主义举措或许能制造一时波澜,但难以改变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大势,更无法撼动中国经济的深厚韧性与巨大潜力。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国有信心、有能力应对各种挑战,在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进程中,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唯有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理念,才能引领世界经济走向更加繁荣稳定的未来。(韩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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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39 | 查看全部
中美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贸易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共赢,而非零和博弈。当前,面对外部环境的风云变幻,中国最有力的应对策略,还是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

近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再次将矛头对准中美贸易,无端指责中方“故意停止进口美国大豆”,并扬言将以停止从中国进口食用油作为报复。这一言论不仅毫无事实依据,更暴露出美方在贸易政策上的极端短视与情绪化操作。大豆,再次成为特朗普政府挥舞关税大棒、制造对立情绪的“政治道具”。

回顾近年来的中美贸易争端,大豆始终是屡屡被提及的话题。早在2018年中美第一轮经贸摩擦,大豆就已成为双方博弈的焦点,直接导致我国自美进口大豆量从2017年的3285万吨骤降至2018年的1644万吨。今年4月,特朗普宣布所谓“对等关税”后,美国大豆协会多次公开呼吁政府“尽快与中国达成协议”,但特朗普政府置若罔闻。8月,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用大写字母喊话“中国必须立即购买4倍美国大豆”,试图以强硬姿态逼迫中方让步。步入9月,美国大豆进入收获旺季,豆农们多次恳请政府通过对话解决市场问题,但特朗普非但没有采取建设性行动,反而倒打一耙,将中方正常的贸易调整污蔑为“经济敌对行为”,甚至将责任归咎于前任政府。特朗普政府在大豆问题上的反复操作,不仅让美国豆农陷入持续焦虑,更让全球市场看到了单边主义贸易政策的危害。

作为拥有超大规模经济体量的国家,中国拥有强大的内生循环能力和抗压韧性,尤其是近年来通过主动构建多元化市场体系,对美市场的依赖度已显著下降。就拿大豆来说,虽然因自然资源限制,我国大豆进口依存度仍处于较高水平,但通过系统的产业政策调整,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内,通过专项补贴、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方式,提高农民种豆积极性,扩大种植面积,推动国产大豆产量从十年前的1200万吨提升至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保持在2000万吨以上。对外,推动进口来源多元化,将采购重心转向南美市场,巴西连续多年稳居我国大豆进口第一大来源国,阿根廷位居第二。此外,我们还积极开拓俄罗斯、南非、尼日利亚等新兴供应市场,逐步构建起更加安全稳定的多元进口体系。这种“内外兼修”的战略布局,充分展现了中国在全球大豆贸易中的主动地位和超大规模经济体的抗压韧性。

面对特朗普政府屡次高举的关税大棒,我国经济顶住压力、稳定增长,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应对美关税冲击有底气、有信心。事实上,特朗普提出的“停止进口中国食用油”报复措施,看似想“一石二鸟”,既消化本国滞销大豆,又打击中国相关产业,实际却暴露了其对中美贸易结构的严重误判。中国在食用油贸易中长期处于净进口状态,美方所指的极有可能是废弃食用油。废弃食用油经过回收处理,可作为生物柴油等绿色能源的原料,美国正是中国废弃食用油的最大出口市场。2024年,中国对美出口的废弃食用油百余万吨,价值超过10亿美元。若美方真的实施此项报复,首先冲击的将是其自身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供应链。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政治操弄,最终只会导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结局。

回过头来看,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所言,“关税战、贸易战没有赢家,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中美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贸易合作的本质是互利共赢,而非零和博弈。当前,面对外部环境的风云变幻,中国最有力的应对策略,还是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一方面,要以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切实抓好“三秋”生产,筑牢农业“压舱石”。也要正视,随着大豆供应结构调整,国内大豆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豆粕等副产品价格上涨或将给下游养殖业带来成本压力,对此需提前做好风险预判与应对预案。另一方面,要将扩大内需作为一项长期战略,将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既要通过增收减负等措施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也要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来提升供给质量,实现供需两侧的良性互动。

值得关注的是,农村市场的崛起,不仅为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更为应对外部贸易冲击提供坚实的内部支撑。激活农村消费市场,首先要打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通道,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减少流通环节损耗,构建覆盖县乡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让优质工业品能够顺畅进入农村市场。其次,要着力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在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的同时,也要发展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新消费业态,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的消费体验。同时,要鼓励企业深入调研农村消费特点,开发适合农村市场需求、性价比高的优质产品,做好售后服务,让农民群众消费得更安心、更踏实。

纵观全球经贸格局变迁,特朗普政府的单边主义举措或许能制造一时波澜,但难以改变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大势,更无法撼动中国经济的深厚韧性与巨大潜力。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国有信心、有能力应对各种挑战,在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进程中,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唯有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理念,才能引领世界经济走向更加繁荣稳定的未来。(韩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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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40 | 查看全部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1015036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较上年全年和上年同期分别加快0.2个百分点、0.4个百分点,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这样的成绩难能可贵。今年以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和内部困难较多的复杂局面,我国经济运行顶住了压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5.2%的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当中位居前列,我国经济继续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稳定动力源。这显示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背后是“新动能”的强力支撑。

一方面,创新的“势能”正在持续向经济的“动能”转化。前三季度,我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其中,3D打印设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0.5%、29.8%、29.7%。今年以来,随着国产大模型的崛起,人工智能产业爆发式增长。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伴随着我国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集成电路制造、机器人制造、无人机制造等领域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7%、21.7%和69.8%。

另一方面,消费作为“主引擎”动能更加强劲。前三季度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3.5%,比上年全年提升9.0个百分点,继续发挥经济增长主引擎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服务消费同比增长了5.2%,明显高于商品零售额的增速,这说明我国在消费规模扩大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在优化。

高质量发展动能的叠加,为我国在百年变局的风浪中稳住发展大盘、筑牢发展根基提供了坚实支撑。近期,我国宏观政策持续发力,出台实施《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下达第四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加强“两重”项目组织调度。政策的合力有望推动四季度经济平稳运行、向前发力,在助力实现全年经济预期目标的同时,进一步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能。(邵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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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40 | 查看全部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位女士发现,自己11岁的女儿在某潮玩网购平台上购买了500多元的卡牌。当这位母亲申请退货退款时,卖家却要求其上传一段“家长狂扇孩子耳光”的视频,时长须达5分钟且中间不能停,还要伴有清晰的扇耳光声音。这位女士转向平台客服求助,对方回复称:“抱歉平台无法强制,建议双方协商沟通。”

10月20日下午,涉事平台发表公开声明称,本次交易纠纷因个人闲置交易引发。文章中出现的聊天截图为买卖双方的私聊截图,并非买家和平台客服的沟通内容。截图中出现的所谓的“未成年退款须知”为卖家个人发送,并非平台官方规则。

这一声明,侧面承认了卖家发送那段令人愤怒的“未成年退款须知”的事实。显然,这一要求已超出一般交易纠纷的范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属于恶意教唆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卖家是怎样的身份,这样的要求都可谓荒唐至极,不仅严重挑战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碰法律底线,决不能用轻飘飘的“玩梗”加以解释。

我国反家暴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从法治角度看,卖家诱导、胁迫家长对孩子施加暴力,其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教唆侵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无理要求,强迫家长以伤害孩子的方式“自证清白”,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这种将交易纠纷转化为家庭暴力的逻辑,只会助长“以暴制错”的社会戾气,恶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平台作为运营方,对入驻卖家尽到审核与管理等义务是最基本的责任。若只是以“协商沟通”的说辞推脱,实际上是对监管职责的无视,也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当然,正如有网友所指出的,一段时间以来,之所以总有卖家对未成年人消费退款提出无理要求,是因为如果“孩子误操作”成为可随意使用的退货借口,可能助长不当交易行为,损害卖家正当权益。

这确实是硬币的另一面,但也恰恰说明平台不能置身事外,必须通过扎实的规则与措施,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例如,平台可以事先明确此类情况的鉴定标准、处理流程,让卖家在面对争议时有章可循;或引入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技术手段,从事后争议转向事前防范……方法总比问题多,关键在于平台是否愿意消除“甩锅”心态,真正承担起连接买卖双方、维护交易公平的责任。

现实中,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手机进行游戏充值或网络购物,导致事后退款维权受阻的案例,经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尽管法律已确立基本原则,但在具体场景中,退款标准的细化、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以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提升纠纷的解决效率。此外,家长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既要管好支付工具、用好家长控制模式,更要通过日常的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席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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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40 | 查看全部
这些典型案例是司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微观缩影,为监督依法行政,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起到了有益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诉讼法修正施行十周年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聚焦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立法目的,行政案件多发高发的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领域,推动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实现行政诉讼“审理一案、规范一片”。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法律救济的一种制度。我国很早就制定了行政诉讼法,并于2014年、2017年作出修改。通过修法,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受案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和行政机关的监督进一步强化,这也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修正后行政诉讼法精神要求,全面履行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利、监督依法行政重大职责的生动实践,具有较强的裁判指导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

首先,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如在丙公司诉原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中,人民法院认为颁发采矿许可证属于典型的许可类授益性行政行为,撤销采矿许可必须考虑被许可人的信赖利益保护,衡量撤销许可对国家、他人和权利人造成的利益损失大小问题。如确需撤销的,还应当坚持比例原则,衡量全部撤销与部分撤销的关系问题。最终,法院撤销相关行政复议决定,体现了法院正确处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关系,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的积极作为。

其次,人民法院坚持靠前服务,通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实现公平正义。实践中,民行交叉案件日益增多,此类案件往往法律关系复杂,容易导致循环诉讼、民行裁判冲突、争议实质化解难等问题。特别是在房屋登记、行政征收等领域,民事权属争议往往与行政登记行为相互交织,分案审理易使当事人陷入多头跑,反复诉讼等困境。案例四中,被诉行政行为是内蒙古自治区某地房管所的颁证行为,但房屋所有权民事争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据此,法院厘清民事、行政法律关系后,通过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一揽子解决了案涉矛盾纠纷,体现了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实质化解争议”的理念,为民行交叉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清晰的价值指引。

最后,人民法院坚持以个案正义助推制度优化,生动诠释“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深层治理价值,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行政诉讼绝非简单的结案了事,其核心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走完程序”。规范性文件过于任性的情况为社会所诟病,既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又影响法治的权威性和统一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对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请求权。在袁某某诉江西省某县人民政府物价行政征收案中,核心争议直指地方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冲突。面对袁某某的申请,人民法院启动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程序,认为当地“红头文件”所确定的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扩大,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作为县政府征收袁某某污水处理费的合法性依据,有力维护了袁某某的合法权益。此外,该案判决生效后,江西省高院通过向该县政府发送“对案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予以修改”的司法建议,推动从根源上杜绝同类违法征收再次发生,实现行政诉讼“审理一案、规范一片”。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行政审判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这些典型案例是司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微观缩影,为监督依法行政,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起到了有益的示范引领作用。笔者作为一名扎根在行政审判一线的法官,愈发感受到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当前新型行政争议不断涌现,部分类型的行政案件多发高发,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仍然较高。对此,我们有必要从这些案例中吸收经验和智慧,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素养,提升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能力,全力当好群众权利的守护者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者,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周丽,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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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法治是保障。“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既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十四五”期间我国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的关键因素。这一阶段的改革,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加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法治在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实践证明,法治不仅是改革的“压舱石”,更是发展的“助推器”。在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之下,我国各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实现重大突破,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国家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国已然成为世界发展最稳定、最可靠、最积极的力量。

我们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确保改革在法治之下有序、稳步推进,严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红线,方能维系法治统一、维护法治权威。我们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年来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相关规定,有力推动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或废止。比如,围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集中清理了4218件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效破除了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全国统一大市场“四梁八柱”基本建立。我们通过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推动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制度性问题,为重大改革、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我们坚持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重大利益调整,我们紧紧依靠法治这一“最大公约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努力使社会在深化改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我们聚焦科技领域“卡脖子”难题,持续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整治行业领域各类乱象,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通过法治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我们聚焦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们坚持以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也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后续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我们坚持改革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及时推进相关立法、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进而实现改革各项目标。近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63件次,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制定,将可复制可推广的“三农”领域改革发展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为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是对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和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化,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将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制度予以立法确认,进一步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我们通过法定程序将各领域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度化,为未来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预期。

发展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十五五”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更好发挥法治在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确保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通过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创造“中国之治”新辉煌。(法治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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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法治是保障。“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既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十四五”期间我国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的关键因素。这一阶段的改革,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加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法治在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实践证明,法治不仅是改革的“压舱石”,更是发展的“助推器”。在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之下,我国各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实现重大突破,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国家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国已然成为世界发展最稳定、最可靠、最积极的力量。

我们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确保改革在法治之下有序、稳步推进,严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红线,方能维系法治统一、维护法治权威。我们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年来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相关规定,有力推动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或废止。比如,围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集中清理了4218件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效破除了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全国统一大市场“四梁八柱”基本建立。我们通过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推动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制度性问题,为重大改革、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我们坚持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重大利益调整,我们紧紧依靠法治这一“最大公约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努力使社会在深化改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我们聚焦科技领域“卡脖子”难题,持续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整治行业领域各类乱象,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通过法治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我们聚焦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们坚持以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也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后续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我们坚持改革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及时推进相关立法、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进而实现改革各项目标。近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63件次,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制定,将可复制可推广的“三农”领域改革发展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为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是对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和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化,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将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制度予以立法确认,进一步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我们通过法定程序将各领域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度化,为未来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预期。

发展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十五五”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更好发挥法治在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确保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通过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创造“中国之治”新辉煌。(法治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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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法治是保障。“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又要通过深化改革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既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十四五”期间我国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的关键因素。这一阶段的改革,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加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法治在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实践证明,法治不仅是改革的“压舱石”,更是发展的“助推器”。在法治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之下,我国各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实现重大突破,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国家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中国已然成为世界发展最稳定、最可靠、最积极的力量。

我们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确保改革在法治之下有序、稳步推进,严守宪法和法律规定红线,方能维系法治统一、维护法治权威。我们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近年来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相关规定,有力推动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或废止。比如,围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完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集中清理了4218件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效破除了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全国统一大市场“四梁八柱”基本建立。我们通过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推动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制度性问题,为重大改革、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我们坚持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和重大利益调整,我们紧紧依靠法治这一“最大公约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努力使社会在深化改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我们聚焦科技领域“卡脖子”难题,持续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我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整治行业领域各类乱象,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通过法治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我们聚焦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们坚持以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也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后续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我们坚持改革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及时推进相关立法、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进而实现改革各项目标。近五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36件,修改法律63件次,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制定,将可复制可推广的“三农”领域改革发展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为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是对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和行政复议制度的优化,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将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机制、制度予以立法确认,进一步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我们通过法定程序将各领域改革的成功经验制度化,为未来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预期。

发展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十五五”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更好发挥法治在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确保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通过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创造“中国之治”新辉煌。(法治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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