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反馈:
即将在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言下之意,对于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的“霸王合同”和“霸王条款”,新消法予以明确的禁止。一切“霸王合同”和“霸王条款”将于3.15后正式终结。
但是,现实生活中,霸王条款的认定又并非简单。那么在湖州,哪些确定是霸王条款呢?根据湖州消费的具体情况,市消保委和有关部门认定了10项霸王条款,包括“会员卡办理不能退卡”、“家电无包装盒不能退货”、“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丢失概不负责”等。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晓冰说,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后还将尝试公开征集霸王条款的活动,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条款进行公开,并邀请律师等专家来剖析,以真正触动商家能诚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