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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7:19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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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毕业来了,但我还得在这里待三年。低我一届的谢花蕊却要永远地离开这里了。她父亲去世了,没有人能够负担她高额的学费。她是自考生,享受不了助学贷款政策。
  
  她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时候,她又成了南方千千万万打工妹中的一员。她在QQ上给我留言,感谢我当初教她学会了很多东西。
  
  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想起她的感激就无法安然入眠。古人说人性本善,可当初面对姿色平平、穿着土气的谢花蕊,我们当中有谁怜悯过她的迟钝、同情过她的孤独、理解过她的泼辣?自诩为聪明人的我们,哪一个不是极尽挖苦嘲笑之能事?比起她赤裸裸的呆气,我们伪装的和气与巧妙的讥讽显得多么自私与冷酷!被老师和家长宠坏了的骄傲而任性的我们,那么容易就原谅甚至纵容了自己的刻薄,却不肯容忍她的鄙陋和学识的粗浅。
  
  表面上她是强悍的、自信的,可本质上她是那么自卑与脆弱。她引以为做的经历在我们这里得不到尊重,她那么泄气,却又无力扭转局面,只能在别处寻求温暖和自信。我们看着她的孤单与吃力,却不肯给予她举手之劳的鼓励与关爱。
  
  花蕊,请原谅我们年少气盛的伤害,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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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7:54 | 查看全部
外国政要译名背后的故事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85次   中国人盼望着奥巴马,走下“空军一号”的却是“欧巴马”——这个笑话缘于2009年11月12日美国驻华使馆发布的一款关于美国总统首次访华的纪念海报。海报底部写着“美国总统巴拉克·欧巴马2009年11月首次访问中国的纪念海报”。随后,百科词条中多了“欧巴马”一项,许多人不明就里——到底是奥巴马还是欧巴马?外国名人政要的名字又是由谁第一个翻译?标准是什么?
  
  政要译名不可随便改
  
  现任美国总统的全名在新华社的译名库里是“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这一姓名自2004年11月3日一直沿用至今。对于海报上的字样,美驻华使馆解释说,“欧巴马”的译法更接近英语发音。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发言人史雯珊介绍说,对于以前“欧巴马”和“奥巴马”两种译名混着用的情况,美国政府正在规范总统中文译名,今后将统一使用“欧巴马”。
  
  但中国的翻译工作者们似乎不那么认同。中国外交部外语专家、外交部翻译室前主任过家鼎也指出,按照惯例,已经沿用一段时间的译名不会随便更改。译名室负责人表示,奥巴马这个姓氏在非洲国家肯尼亚的一些部落很普遍,这么多年一直这么翻译。“如果他改了,那个家族的名字都会受影响。”所以,除非通过外交途径“强烈要求”,奥巴马这次想“改名”很难成功。
  
  洪森还是云升
  
  实际上,关心自己中文译名的外国政要还真不少。
  
  2003年,被西方称为“强人”的柬埔寨首相洪森宣布将其中文名字更名为“云升”。当地有报道说,金边的一位华人占卜师也为首相的中文译名发表了看法,认为“云升”比“洪森”的寓意好。为此,柬埔寨方面通过中国外交部致函新华社,表示“希望新华社今后对首相的改名予以理解”。改名之后,麻烦却接踵而至。当时华文媒体亮出“云升”这个名字后,许多读者就不断打电话询问柬埔寨是不是换了新首相。更要命的是在政府部门颁布一些具法律效力的文件中,两个名字竟然同时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麻烦就不可避免。果然,不到一年,新华社便收到外交部来函,通知恢复洪森的原中文译名。
  
  但偶尔也有例外的。比如法国总统萨科齐的名字就经过改动,原名“萨尔科奇”经法国政府要求改成“萨科齐”,他的夫人也由“布吕尼”改为“布鲁尼”。由于名字改动时,萨科齐刚刚当上总统,影响力远非今日,所以没有形成很大的冲击。
  
  小译名,大学问
  
  一般来说,外国领导人的姓名翻译工作是由中国唯一的综合性译名单位——新华社译名室来完成。
  
  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新华社译名室便开始管理起全世界的人名。几名译员天天要和罗马字母、英文字母、希腊字母、韩文音节、片假名和平假名“搏斗”。凡是在中国内地的报刊、书籍、广播电视中露面的外国人名,都与他们的工作息息相关。所以,该译名室也被人称为“国外人名信息进入中国所遇到的海关”。
  
  在翻译过程中,译名室强调的是“音译为主、名从主人、约定俗成”原则。例如许多驻华使节喜好起地道的中文名,比如历届美国驻华大使,从恒安石、芮效俭、尚慕杰到如今的洪博培,每个人都早早定好了自己的中文名字。而随着中国在国际上地位的不断提升,许多国际政要也赶起“时髦”。北约前秘书长夏侯雅伯便是把外国人“名在前、姓在后”的习惯颠倒过来,加上中国化的音译而成。尽管从科学角度考证,有些译名不符合标准,但由于已为中国人熟用并耳熟能详,改了反而不易被接受,容易产生歧义且引发争议,便仍保留旧译:比如凯瑟琳女皇为叶卡捷琳娜,萧伯纳不必改为伯纳·萧,仲马不必改为杜马,安徒生不必改为安德森,拿破仑也不需要变成纳波里昂。
  
  互联网带来的难题
  
  2008年,译名室迎来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两个星期内,译名室的七人小组要为参加北京奥运会的36000位外国人翻译正确的中文名字,甚至连马匹的名字也需要翻译。其间,译员们经常碰见土著语甚至光怪陆离的民族语言。比如柬埔寨的姓名是姓在前、名在后,并且贵族有姓而平民无姓,老挝则相反;也门前国王正式用名有11段,真正的名字是第七段的“艾哈迈德”。
  
  在长期从事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看来,“翻译人名本身就不一定要死抠规则,遇到特殊情况未尝不能根据大众的喜好来选择译名”。比如NBA著名篮球运动员科比·布莱恩特,根据规则应该翻为科贝,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在新华社的数据库里录入的是“威廉·盖茨”。
  
  与这些艰巨的翻译任务相比,让译员们更头疼的则是外界常常“望文生音”。最典型的是“拉丹和拉登译名之争”和“国际金融大鳄索罗斯被错翻”两个例子。“拉登”是媒体根据英语发音译的,但“拉丹”的名字来自阿拉伯语,阿拉伯语系里根本没有“登”这个音节,所以只能译成拉丹。绍罗什错译成索罗斯也是同样的原因,因为他是匈牙利人,按照标准应该翻译成绍罗什。
  
  这些都被译员们戏称为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弊端”。译名室的“权威性”在信息如此畅通的年代开始“打折扣”,许多不严谨的翻译流传到网上很可能造成很大的影响。“一词之立,旬月踌躇”,如何更好地实现译名统一,是他们如今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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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8:07 | 查看全部
在萨尔茨堡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74次   祖父的祖父就这么跳舞
  
  通常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节庆期间的男女农民穿上普鲁士传统服饰,群相舞蹈。广场上总有几十对男男女女,四手拉拢,和着音乐的节拍,顿脚、踩踏、踮步、团团转。几次三番,老头子得在大妈的臂弯下吃力地蹲下去,钻过来,或者扶紧舞伴的胖腰猛转一圈,还赶紧抽出手臂斜叉腰间,摆出轻易而潇洒的姿态,其实脸已红得跟新鲜番薯似的,活像驾驭险道的马车。老婆娘那副憨厚的德意志脸哪里像跳舞呢,简直是在沸腾炊事中对付满灶的锅台。
  
  音乐止息了,多么简单快乐的旋律。这就是历代德奥作曲家采撷的民间曲调么?德语地区的民众好憨厚,纷纷跳完了,既没哗笑,也不欢呼,那阵势只好比庄稼地忽然暴雨,众人四散走开:我瞧着他们跳舞时,正巧下着雨,不过全场若无其事,没人躲避,唯奏乐的那拨家伙被早已撑起的布篷遮挡好,大约是怕乐器进水吧。很快,空出的湿广场拥进下一波等了好久的乡下人,音乐又起奏了。斜插帽檐的羽毛,雪白的绣花裙边,都淋湿了,可是众人照样认认真真跳。教堂墙沿站开围观的游客,其间混着本地人,忽然向舞蹈丛中哪一位大叫,大概认出了邻村的老同乡,开句玩笑。
  
  欧洲都城大抵过度旅游化。著名小镇虽也难免其扰,好在镇民与乡下人照例在节庆时分自己寻开心,那开心的花样,世代相传,怕连本地人也说不清起于何时了。我走去问一位老人,这叫什么舞蹈啊?N0,我怎么知道?!我的祖父的祖父就这么跳。
  
  音乐在这里就中空气
  
  人声鼎沸。到处听见音乐。儿童游乐场近旁传来响亮的鼓声,圆号拼命吹,广场的乐队是为群舞伴奏,散在市集的小乐队各自玩耍:我在吃食摊四周看见好几组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乐手,完全不顾周围的吵闹,根本不为谁演奏,只是围拢来,各自的琴把子举在左肩,给下巴夹稳了,略一商量,欣然起奏。喧腾嘈杂的人声中,提琴声像是蜂群抑扬穿梭,瞧那专心致志的脸,一个个享受极了,而且理所当然。他们显然是四乡自组的小团体,平日聚会演奏,过节时赶来凑一份热闹。辨听曲目,没一首名家作品,听上去介于民间曲调和纯音乐之间,又简单又轻快,我从未听过。勃拉姆斯和德沃夏克的小步舞曲就是从这些曲调借来的吗?我羡慕所有会乐器的人,他们一眼不看周围的人,好像睁眼打盹儿,只顾眯着眼前那把琴,狠狠演奏。
  
  听着自己手中拨弄的声响,对准对手的旋律而随声应和,谅必与旁听大不同。市集人来人往,几乎没人驻足倾听。不是他们不爱音乐,我猜,而是音乐在这里就是空气。谁会守着空气呢,我走开了,几步外遇见另一组小乐队正在歇息,一人喝一杯当地自产的热酒。他们倒是斜眼瞧着临近那拨乐手,一脸的表情不知是本能的审听还是同行的不服。果然,当我兜转来,他们已在凶巴巴地演奏了,也对周围的一切看也不看。
  
  莫扎特。我再三撞见他。他被硬纸板做成真人大小的模型,右手端着以他命名的巧克力盒子或本地哪家餐馆旅馆的广告牌,穿一身镶金边的红色宫廷服。间或,三两游客搂着他拍照。
  
  世人爱他,请他变回婴儿
  
  “爸爸、爸爸!我也会!我也会!”莫扎特小时候说。八十年代纽约公共电视频道播出萨尔茨堡专题节目,镜头出现莫扎特故居。太阳光照在小小的巴洛克羽管键琴的光致琴面,演员老道格拉斯站在一旁,中音饱满,娓娓解说:莫扎特四岁那年父亲请乐队来家里演奏,孩子听着,泪流满面:“Dad!Dad!Icandothat!Icandothat!”我也即刻泪流满面了:天才被艺术照亮的一刻,岁数都很小很小,那么简单而伟大的一念:我也会!我也会!艺术是什么呢,无所谓学,无所谓教,天才只是央告大人,让他去做。
  
  我从此盼望去萨尔茨堡。一件乐器也不会,我会的事情就是买张机票飞临维也纳,再坐上火车来到萨尔茨堡。
  
  萨尔茨堡的东西向主道狭窄拥挤,他家在哪里?我倒并未刻意找,只跟着人流走。拥挤中瞥见左手一家门洞墙面贴着红色剪纸的莫扎特像,箭头指向扶梯拐角:莫扎特家!上楼去,走廊尽头就是了:那天的太阳真好,照在他家地板上,右侧小间正中央搁着白色小童床,床上躺着一枚玩具婴儿,盖着小棉被。这是莫扎特诞生的房间么?童床边满墙小油画、小风景、小纸人、小动物、小木偶……邻室大得多了,照例是十八世纪的羽管键琴,墙角竖着蓝晶晶的奥地利陶瓷炉,想是当年取暖的用具,两具士兵打扮的儿童人型立在琴边,络绎而来的访客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张罗给着急的小孩傍着人型拍照。
  
  有哪位艺术家被天然地认作孩子吗?莫扎特确乎是这世界最金贵的男孩。世人爱他,请他变回婴儿,乖乖躺在童床上,身旁环绕着儿童的世界。只有他的纪念馆会有很小的孩子听由大人领着,高高兴兴进来玩。天才被认知的一面总是符号:贝多芬老在生气,勃拉姆斯永远苦恼,瓦格纳不可一世,肖邦病怏怏,海顿像个宫廷的小领导——莫扎特躺回家乡的童床了,一头金发,仰面瞧着天花板。其实莫扎特的志向和贝多芬一样,他讨厌故乡,讨厌萨尔茨堡。
  
  太阳光亮得跟那次电视节目一样。窗台外沿的花盆鲜花盛开,楼下摊位专卖蔬菜和水果。街对面,一座好看的白色老教堂正门悬着几天后的演出横幅,正是莫扎特的《安魂曲》,可惜回程票已订,此番只得错过。
  
  莫扎特的裤子永远脱到一半
  
  流经萨尔茨堡的河,一片蔚蓝,桥头远望河流拐弯后的苍翠群山,南端,就是北意大利了。十九世纪遗留的木偶剧场在南岸河边,那夜正上演《魔笛》,因怀想维也纳的观剧,我竟又买票看了一场,剧终,全体操弄师从一大面降落的镜子中反射他们隐在后台的脸,双手提着操纵木偶的线,以颠倒的脸和观众打照面。路经一处豪华别庄,门口立着卡拉扬的青铜雕像,他也出生萨尔茨堡?我不很喜欢他,但他指挥的《唐·乔万尼》倒是力气用得正好,兼且格外当真,大约出于一份萨尔茨堡籍贯的骄傲?
  
  南岸另有一座更大的莫扎特纪念馆,真好看,从前想必是哪位王侯的宅邸,二楼陈列着好多古乐器,老乐谱,还有无数莫扎特音乐的原始文件。据说少年莫扎特在外露了才华,本乡闻知响动,请他父子俩回来在这儿住了一阵子,与北岸老家比,真是荣华富贵之所。莫扎特睡过的那架老床多好看啊,我站了许久,想不出他睡着了何等模样。展室里有当年的油画,画着上流社会的趣事,其中一幅是莫扎特裤子脱到一半,翘起屁股要人舔,另一位好玩的家伙伸过脑袋,舌头尖尖,正要舔了——“未曾生活在一七九三年之前的人,不知生活的甜蜜。”这画的谐趣不在舌头与屁股,丽在当年果然会有人一五一十画出来,拿给人看,如今堂而皇之挂在纪念馆,使莫扎特的裤子永远脱到一半。
  
  但这淘气的男孩到底还是走了,埋怨当地人像是白痴,再待下去怕要变成一头驴。天才在故乡总归是委屈的,他睡在这好看的眠床上怎样生气呢。电影里他和皇族人员闹别扭,转背对着公卿大臣,掀开腰臀部位的大后摆,作出放屁的模样。
  
  时间在这星居然不会变老
  
  城里每一处都能望见高高的城堡。登临下看,萨尔茨堡实在美丽富饶。碧蓝的河,粉翠的屋顶,集市喧嚣推远了,仍听见孩子尖声欢叫,鼓声,圆号。什么叫做山河壮丽,人民幸福?起于中古的城堡原是小公国,一尊尊老炮对准山下的四面八方,城垛间有距离地凿开坚实的炮眼,钢条封锁,昏暗甬道连接教堂和宫殿,大小厅堂供着历代的雕刻、武器、盔甲、刑具、壁毯、法椅、王座……还有小小的木偶剧场,大约相当于十八九世纪的电影院吧,那时制作的木偶到底刻工娴熟,神态奇妙,全是《魔笛》或《唐·乔万尼》的主角。
  
  莫扎特诞生的萨尔茨堡,距今两百五十多年了。工业革命,世界大战,二次现代化,人口压力,环境危机,城市沧桑……似乎从未在这里发生过。我对萨尔茨堡的来历茫然无知,她似乎没有历史,或者,在萨尔茨堡,在欧洲许许多多古城古镇那里,历史从未幼稚、造孽,以至疯狂,时间在这里居然不会变老。种种所谓人类的进步,既不曾遗忘这里,也没践踏过她:至今,她的全貌和十七世纪描绘全城景观的彩色版画几乎一样,但她绝非自外于聪明的现代生活。
  
  全城的荣耀和生意经,归于一位天才,这天才的故乡也果然天造地设,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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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8:17 | 查看全部
喜鹊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111次   喜鹊是人人喜爱的鸟。在民间,各地都有喜鹊报喜的说法。
  
  小时候,谁家的门前或树上停歇了喜鹊,不停地唧唧喳喳叫,大人们总会说今天可能有喜事了。孩子们就会格外上心,总盼望着有客人来。有时确实来客人,如果是贵客,就得去买肉买菜招待,小孩子就眼巴巴等着解馋。如果是一般客人来,也得改善伙食。因而喜鹊叫,孩子们是欢喜的。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在我的故乡,喜鹊非常多。后来包产到户,大家觉得农家肥肥力不够,经常大量施化肥,还不时喷洒农药。这些做法确实大大提高了产量,但是人们都没有意识到大量施化肥和农药的副作用。蛙声渐稀,农田里也没有了鳝鱼、螺蛳,甚至连祖祖辈辈常见的喜鹊也很难见到时,乡亲们才恍然大悟:是我们亲手杀死了这些与自己相伴多年的可爱生灵!然而,人们一边感叹看不见鳝鱼和螺蛳、喜鹊也不来家门前了,一边仍旧大把大把往日里撒化肥和农药。
  
  近几年,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态建设,一些消失多年的鸟儿又回到曾经栖息生活过的地方。可是,回归的鸟儿已经越来越怕我们这些地球的主宰者,见了人就很快逃离。打电话问故乡的亲人,喜鹊是否回来了?小妹说,有倒是有,偶尔才见一次,不像小时候容易见到。
  
  我期待着能有那么一天,更多的喜鹊回到家乡,唧唧喳喳,将喜悦传递给亲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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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8:27 | 查看全部
梦境里的羊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155次   羊群是田野里游走的云。从宿命的角度讲,羊是很苦命的生灵,为了吃饱肚子,每天不辞辛苦翻山越岭,甚至为了一簇并不怎么鲜美的青草,还要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走出一条名叫“羊肠小道”的艰辛之路来。更有甚者,无辜的羊成为部分人功利和斗争的牺牲品,一辈子戴上了“替罪羊”的帽子。人们为了生活,将羊的皮毛剥了,吃肉喝汤。肉吃光了,还要将皮毛织成衣服、饰品,换成钱,满足生活的某种愿望。
  
  上初中的时候,我家里养过十只羊,对贪玩的我们来说,放羊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十只羊里面有一只年纪大了,身上的毛都脱了,总是走在羊群后面,吃别的羊吃剩的草。那时我们通常是三五成群,将羊赶进山里,然后在山口打牌、下棋,吹笛子。时间长了,我发现老羊从不远离我,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来回吃草,而其他的羊早已跑得不见踪影,莫不是它对我有特殊的感情?
  
  麦子收割以后,我经常在麦地里捡拾一些洒落的麦穗,在回家的路上悄悄喂老羊。每当此时,老羊显得很温顺、安详,慢腾腾地咀嚼。吃完了便伸出舌头,舔舔我的手掌,这也许是它对我的报答吧。有时我就用镰刀割一些水沟边的青草放在地上,赶走那些年轻体壮的羊,给老羊开小灶。老羊吃一会儿,然后抬头看看我,咩咩叫上一两声,似乎在说谢谢。
  
  我发现人和羊也一样有默契。回家的时候,其他的羊早早地跑在前头,而老羊却像个忠实的侍卫跟在我后面。同伴们发现了这种默契,他们说:你家的羊像你的弟兄一样,总跟着你。他们提议蒙上老羊的眼睛,让我藏起来,看看它会不会找我。我弯起腰藏进一个岩洞里。等我做好隐蔽工作后同伴撒开老羊,片刻,我听到老羊的叫声:咩、咩、咩,急促、不安——一声比一声长,一声比一声急。
  
  我在岩洞里听见老羊跑来跑去的蹄声,忽远忽近。同伴喊我:出来吧,羊真的找你呢。我出来后,老羊一改往日拖拉的步伐,飞快地向我奔来,边奔跑,边喊叫:咩咩,咩咩,声音有点委屈,眼神里有一丝伤感。我动情地摸摸它的头,它伸出舌头,以为我会给它麦穗什么的,可我手里空空,但是它并没有一点失望的样子,仍然舔我的手掌,那种亲密、默契、细腻,如同旱地之上突然冒出的一股清泉,直透心灵。
  
  老羊不但重感情,而且护主。记得有一次放羊时和伙伴们在田野里打牌,我和一个伙伴因为他偷牌的事吵了起来,吵着吵着,趁我不注意,他突然一用力将我推了个仰面朝天。还没等我起来,只听见他“哎哟”一声,我起身一看,是老羊正用并不锐利的角顶他。他向我求饶:快,快,叫住你家的羊,疼死我了,以后再也不和你打架了。老羊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他面前,警告他以后不要随便欺负我们。
  
  考上高中后,我到县城上学,已很少有机会放羊了。然而,每逢周末回家,趁父母亲不注意,我就会偷偷拿出一个馒头到羊圈里喂它。老羊已经很老了,谈不上瘦骨嶙峋,但每况愈下,毛脱得更厉害了,腿比以前更细了,细得能看见血管和筋。自从出生到成为母亲,老羊已为我家生了五只小羊,使我家的羊圈“人丁兴旺”,羊的总数达到十多只,从它们身上剪下来的羊毛可以给我们缴部分学费。它是我家名副其实的功臣。
  
  后来,我的姊妹们相继有两人上大学,一年要缴纳一万多元的学费,家里的经济负担越来越沉重。记得大二的第一学期,我的学费还差六百多元。实在想不出办法了,父亲决定卖掉老羊和它生的一只羊。可怜无辜的羊,帮我们渡过难关后成为我前程的牺牲品。它总有一天会死,但不是死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家园里,这成了我心里永远的痛。
  
  如今,我经常梦见那只老羊。它静静地站在我身旁,然后奋力绵长地叫上一声: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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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8:43 | 查看全部
科学家真心话大冒险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65次   一定会有外星人
  
  朱进44岁天文学家研究方向/太阳系小天体
  
  前些年,发现了一个小行星,它有300分之一的概率是要撞到地球的。但是时间是在700多年之后,所以你不用担心。
  
  对于对抗小行星撞击,我们最早的想法是把小行星炸碎,后来发现这特别不靠谱儿,现在我们做的是要让可能撞击地球的小行星改变轨道。
  
  原来大家想的方法都比较抽象,比如用抛石机,比如弄一个巨大无比的镜子去照小行星,然后小行星上可能有一些冰就会蒸发了,动量就发生了改变,从而影响它的轨道。或者给小行星安一个帆之类的,然后太阳风粒子一吹,它的轨道就被改变了。
  
  稍微靠谱儿一点的就是像打台球一样。因为大一点的小行星有巨大的动能,想要改变它的轨道比较困难,所以我们可以先改变一个比较小的小行星轨道,然后用它去撞其他的小行星,经过几次传递之后,撞到真正你要撞到的那个。
  
  直径一千米的小行星会造成25%的物种灭绝。直径15千米的小行星撞地球就会造成90%以上的物种灭绝。造成恐龙灭绝的小行星就差不多是这么大的。
  
  其实小行星撞地球之所以会造成这么大的灾难不是“砸”的,小行星在接触地面之前其实就已经爆炸了,这是一种比核弹严重得多得多的爆炸。
  
  地球必然已经被小行星撞过无穷多次了,6500万年前把恐龙灭了的那个小行星的撞击坑就在墨西哥湾的尤卡塔半岛。
  
  基座一定是不靠谱的!星座是纯人为的。你看上去同一星座之间的两颗星实际上离得远了去了。同一日期出生的人有多少啊,性格肯定是五花八门的。
  
  银河系里有一千亿个太阳那样的恒星,银河系里的行星我们就粗略地说是一万亿个,宇宙中银河系这样的星系少说有几百亿个,也许有几万亿个,那么一万亿乘一万亿,那就变成了一亿亿亿分之一的概率只有我们。所以肯定有外星人!
  
  如果你把UFO当成外星人的飞船的话,那这是不靠谱儿的。我们人类的能力现在是打死也走不出去太阳系的,所以要是外星人能开着飞船来,那他们的科技水平一定是我们不能想象的。但有了这种科技水平的外星人首先他不会对你感兴趣,他已经无比地牛了,他肯定觉得地球没什么好玩儿的,宇宙中他想去哪儿去哪儿。而且要是他真想来玩儿的话,他肯定能伪装得无比地好,你肯定是看不出来的。
  
  不要惹毛了化学家
  
  席婵娟46岁化学家研究方向/金属有机化学
  
  不要惹毛了科学家,尤其是化学家,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所以,在实验室里我一般不让吃东西。
  
  上飞机携带限量50ml的液体已经足够危险了,只要有一定化学知识的人做出体积很小、燃值很高的液体,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鬼打墙是怎么回事?光合作用分为光反应和暗反应。晚上植物是吸收氧、放出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在自然界中很难再进行转化。所以我们说鬼打墙其实是因为原来坟周围树多,晚上树会吸收氧气,在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人就会靠本能跟着氧气的方向走,很容易就走不出去了,一直在坟边儿上转,等天一亮树开始进行光反应才能分清方向。
  
  如果我们世界上存在十万个化合物,我们现在知道的比例也就占1%。
  
  化学会创造很多新的物质,这些对环境可能产生不好的影响。我们总是希望能够合成出新的化合物来,至于这些化合物到底有用没用我们还不知道。有很多人工合成出来的化合物是没有办法降解的。我们牺牲一座山的植被来发现一个新的元素,从科学的层面上说这是没有错的。但是从技术上说,这样做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在技术上要改进。
  
  爱情和化学没什么关系,反应是在物质之间发生的。两个人在非常兴奋的激发状态下能够促使更高质量的精子和卵子相结合,所以一般夫妻感情好的生出的孩子也会好。
  
  机器人没问题,我们有问题
  
  洪小文46岁计算机科学家研究方向/语音及自然语言处理
  
  人工智能的基础表现就是自动化,因此你可以说闹钟也有人工智能。
  
  我们开发了一个技术叫Natal,通过摄像头来操作设备。装在X-BOX机里,它能知道所有的动作,就可以玩像WII一样的游戏,但你不需要手柄。开车时,你不用方向盘,你两手往顺时针方向,就是往右,逆时针方向,就是往左。技术强化我们的器官,计算机上装两个摄像头,那就相当于人的两只眼睛,这是人工智能。
  
  当你制造的机器能够接近人的时候,你更能够欣赏人性的珍贵和可爱,即使人类有许多的缺点。人性非常可贵,机器是永远做不到的,如果做到了,那就是一个人了,那么为什么不去珍惜你身边的人呢?
  
  机器人伦理问题?没有问题。假如有一天,我们造出了和我们一样聪明的机器人,他们来推翻我们,也没什么奇怪。你想想,我们传宗接代造出来的下一代常常是不听我们话的,是我们不能掌控的,他们会做坏事,会推翻我们。
  
  武松和武大郎不可能是亲兄弟
  
  邓亚军37岁职业鉴定人研究方向/DNA鉴定
  
  假如古代就有亲子鉴定,那么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武大郎和武松不可能是亲兄弟。
  
  成吉思汗是世界上后代最多的人,我们能够推算出目前世界上大概有500万他的子孙。
  
  通常我们的工作就从收到样本开始,比如说接手了一具无名骸骨,能够用作提取DNA的一般是骨头、肋骨或者股骨。骨头的处理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我们要把它锯成小块儿,清洗干净,照紫外线,把它可能存在的细菌污染全部去除,最后研磨成骨粉,加入一些消化液,从而释放核细胞的DNA方便提取,之后还要用到PCR扩增试剂盒和毛细管测序仪。
  
  “狼人”是一种病
  
  俞立37岁细胞生物学家研究方向/细胞凋亡、自吞噬、溶酶体产生机制
  
  长生不老从哲学上很难接受。你可以把人想象成“换啊换啊”,现在的干细胞研究为什么这么热门?因为它提出了个可能性,你坏一个心脏就可以做一个心脏,用你自己的细胞,可能到最后你的全身都被换过一遍了,你还是你吗?
  
  SARS和流感都不算非常危险的病毒,致死率都不高。SARS可怕在它会先破坏你的免疫系统。甲流可怕在它存在多种突变。
  
  当一个文明的时间越久,它就越安全,我们和那些病毒已经共同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已经获得了免疫。
  
  以前说的“狼人”,实际上就是一种传染病,就是狂犬病。当然那是在愚昧的时代。我不怀疑某种传染病会影响人的行为,比如狂犬病,人会莫名其妙地开始怕水,开始见到人就咬就抓,就像僵尸,就像《惊变28天》,他控制你的行为来为他服务。
  
  病毒是很聪明的,大家为什么得了流感要打喷嚏、流鼻涕?这是它最好的传播方法,从进化的角度来说,它得到可以让你分泌更多体液的基因。再比如霍乱,它通过肠道传播,就使你腹泻,经过这么多年的进化变成现在的样子,病毒确实会改变人的行为,甚至人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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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8:54 | 查看全部
地球老了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地球也老了,就像人一样。人有生、老、病、死,出生以后,就一步步靠近死亡;地球的活动也有成、住、坏、空,形成之后稳定运作,接着是慢慢毁坏,最后消失归零。
  
  人老了,身体慢慢会有败坏的时候;而天地的成、住、坏,就是它慢慢衰老的时候。
  
  但是,时间的巨轮推动宇宙改变,地球有其生为宇宙一员的自然变化,另一方面,地球上的人口愈来愈多,时代愈来愈进步,对立、竞争、追求,破坏亦正加快速度。人类贪求生活的享受,对大地予取予求,不择手段愈演愈烈,然而大地无言,无法控诉人类无情的破坏,也无能力抵挡,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的血肉,因人类戕害而一块块崩塌、坏死。
  
  天盖地载之中,人类与万物生存其间,头顶的是天,脚踏的是地。土地载育万物,大地母亲实在是忍辱自重,生养万物却不求回报,动植物因为她而繁茂,人类仰赖她以繁衍族群,并以聪智雄霸万物。
  
  大自然的一切生物若能自然地生,自然地灭,这个大地就能永恒顺畅运行。不过,很不幸地,问题还是出在人类身上;人类,自称是万物之灵,其实,是万物的病毒,人类是这个大宇宙问所有的生命界中、深藏万恶剧毒的瘤。
  
  人类制造了化学污染、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整个土地拜人类所赐,寸寸含藏毒素与危机。从前的土地可以自然过滤、分解毒素,以前没有自来水,每个人都是屋前沟里的水就取来用,晚上舀起来,倒在水缸里放个明矾,隔天水清了就能使用。有的人家此较仔细还加过滤程序,使用沙子、石头、棕榈,过滤下来十分干净,就能放心饮用。
  
  现在早已经没办法这样了,过去有大地母亲的庇护,毒的进来她吸收起来,干净的再提供给人类,这是过去的大地。现在她已经疲惫了,已经没那能力将毒素吸纳起来,已经没能力分解过滤。万物赖以成长的植物、作物还是一样吸收这样的土分、这样的水分,然后长出遭受感染的五谷杂粮。
  
  我常说,走路时脚要轻,踏上土地要怕地会痛。每次我讲到这里,心都很痛,因为这片土地,任凭万物以及人类来践踏,甚至不断破坏,不断毒化,结果已经惹来生活所需的五谷杂粮都遭受破坏,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再有一口粮食纯净可食,到时候人类就要断粮断食了。
  
  这样的时代可能会很快来临。而现在已经在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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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9:07 | 查看全部
逾期不候时间:2014-01-24 作者:未详 点击:127次   你是我抢来的。
  
  对,你是我从大眼睛学姐手里抢来的。她比我高一届,也比我高大半个头,头发好长,皮肤白晳到晶莹剔透,无辜的大眼睛最造势,我见犹怜。大家都说她很漂亮,那她就漂亮好了。
  
  A
  
  遇见你时我大一快结束,你即将大三。我正沉溺于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看我一眼的人,敏感又多疑,情绪极易失控。
  
  那天,我和社团几个人玩“杀人游戏”,你在隔壁桌喝酒。双方阵营里有人熟识,于是凑成一桌变成一个阵营。我只低头喝自己的小酒。后来有人打桌球,有人玩电动,有人看球赛。见没人唱歌,我就借着酒兴抓着话筒唱了范晓萱的《消失》。
  
  唱着唱着我就哭了,站也站不稳。有人来扶我,我挂着眼泪笑出来:“没事没事,我这就回去了……”没说完,“扑通”一个踉跄直接摔倒在门口。
  
  “跟你说了今晚社团联合会有活动才……我是负责人,当然要来了。求你别生气了,好,好,我回来。”包厢门口传来懊恼的男声。挂线后,转过来一张明显喝高了但神志清醒的脸。
  
  “陆睿,要回去了?”扶我的人正左右为难,声音惊喜万分,“正好嘛!只有你和千昭一个校区,你把她送回去吧。”
  
  我抬头看你,不要脸地朝你傻笑。你茫然地看着正闹的人群,又转头看看可怜兮兮的我,礼貌地问:“你还能走吗?”
  
  外号“一瓶倒”的我,酒量差,酒品更差。路上一个劲儿地扯着你的袖子神侃。说到动情处破口大骂,偶尔的桥段还一本正经朝你撒娇。你一开始很为难地默不作声,后来不知是被我感染,还是你酒劲儿也上来了,总之陪我一起骂人。
  
  通过这次痛快的酒后真言,我知道你和你女朋友问题很大。她时刻都想掌控你,想了解你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做什么。但如果真的把她带去饭局,她又会从头到尾拉着脸坐在那儿,如一尊菩萨般搞坏整场气氛。
  
  “这是哪门子女朋友,”我痛心疾首地跺足,“狗屎一般!”
  
  “屎!”
  
  “分手吧!”
  
  “分手!”
  
  你显然喝得比我多得多,快到宿舍楼区时我酒醒得差不多了,你却越来越不像话,指着某栋女生宿舍楼下的垃圾桶说:“信不信我可以跳过去?”还没等我回答,你就以百米短跑的标准速度冲过去,敏捷地一跃而起,顺利地卡在上面。你费了好大劲儿从上边蹭下来,也不管有多少人围观,傻笑着冲我径直走过来。
  
  后来知道,你“斑羚飞渡垃圾桶”的宿舍楼,正是你女朋友的那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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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9:20 | 查看全部
 B
  
  我成了众矢之的的第三者,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隔了几天,你打电话来道歉。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原来你很有名。你拿的奖学金是国家级的,申请的课题是学校愿意砸几万块给你建工作室的。你不是哪个哪个社团的蝇头社长,而是海纳百川的社团联合会的会长。人际关系经营得非常棒,各种各样的人提到你都赞不绝口。就连我这种挑剔的人精,也闻不出你身上有哪怕一丁点儿学生会干部的装腔作势和市侩气息。
  
  当然,你出名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听老婆的话。女生们都夸你是绝种好男人。
  
  越来越熟以后,我还知道了你鼻子高,但有轻微的鼻炎。所有的鞋清一色的匡威。不敢看恐怖片。喜欢喝玻璃瓶装的芬达。认真做事时全神贯注的样子,最迷人。
  
  转眼暑假。
  
  “你在干吗?”“帮妈妈浇花。”
  
  “你在干吗?”“睡完午觉,刚起床。”
  
  “你在干吗?”“喂,你是不是老想我呀。”
  
  你忍不住频繁地发信息来确认我的生活状态;知道我不开心不会多事地过问,却懂得讲笑话-半夜打电话知道我马上要停机,催我快点挂,我说停就停呗,你说那我明天怎么联系你,隔着十万八千里动不动拉我一起守着电视看同一档节目……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情绪。
  
  开学后第一天晚上,你找我出来聊天。坐在篮球场边的阶梯上,我们聊着刚过去的暑假。路灯寂寞地散发着橘色暖光。偌大的篮球场只剩我们两个人。
  
  “我背诗给你听吧。”我抠着你篮球上的凸点。
  
  “噢?”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消失了一般/你在远方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你的沉默就是星星的沉默,遥远而明亮/而我会觉得幸福,因为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聂鲁达是不是?”
  
  “嗯。”
  
  “……待繁华落尽,年华凋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而我们的爱情,则会像北方冬天的枝干/勇敢,清晰,坚强。”
  
  “喂,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理科生知道这么多,这让我们文科生拿什么体现人生价值?”
  
  “没,恰好而已。是我喜欢的诗句。”各自沉默。
  
  “她根本不了解我。”良久,你抬起头,“生活也……”
  
  拖沓吗?艰辛吗?彼时我扭头看你,你的侧脸浸在阴影和暖光调和的景象里,美好又寂寞。
  
  “分手咯。”我皱皱眉头。
  
  “她离开我,要崩溃的。”
  
  我掏出一个橘子,专心剥了起来。你捞起球,冲去不远处的篮球筐。我抬头看你,一个人在黑暗的球场上跳跃,影子寂寥。
  
  忽然觉得你很可笑。是该夸你责任感强呢,还是骂你迂腐不化?拖延太久,对彼此都是消耗。而所谓的“离开你就会崩溃”,完全是瞎扯淡。
  
  我猛地站起来,把手里没剥完的橘子朝你狠狠砸去。你肩膀吃痛,气喘吁吁地转过来看我。
  
  “分手吧。跟我过。”我平静地朝篮球场中心的你说道。
  
  不由自主地被你吸引,于是蠢蠢欲动。我本是贪玩的人,唯恐天下不乱。除去这些,便是一整套破破烂烂的爱情理论。
  
  是段烂感情,就该扔。
  
  哪里来所谓的道德标准和底线?我想要,我便会伸手。就算我不出现,也会出现其他的人。究其根本是你们自己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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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7:49:33 | 查看全部
 C
  
  初秋的空气干爽,晴朗清浅。你生病,躺在医务室的床上打点滴。你没有叫你的女朋友而是叫了我。我很懂事地不跟你讲话,知道你没力气,只是看着你。你笑笑,闲出一只手摸摸我的头,又闭起眼睛睡了。
  
  我帮你把输液管调到适中位置,把已经掖好的被子轻轻拍了拍实,把鞋子归顺到床边靠着。搬来小凳子,自己也打起了盹儿。阳光暖融融的,空气里都是闪耀的金色光斑。
  
  回去之后,听说又被人看见了。又听说,你女朋友终于按捺不住,对你大哭大闹,并且以死相逼。我听着歌插着兜,摇头晃脑地路过这些流言。
  
  某天,收到一串陌生号码的手机短信:“破坏别人感情有意思吗?被人唾骂有意思吗?请你离他远点儿。”一目了然,我当然知道是谁。
  
  “动不动就用眼泪挽留男人有意思吗?以死相逼的下三滥伎俩有意思吗?不好好活就赶紧死。”
  
  夜里收到你的信息:“她哭了。”
  
  “哭了又怎样?”
  
  “关我屁事。”
  
  “就是要跟你在一起呀。”
  
  当时的我多么不懂事,甩狠话都一溜一溜的。无从体会她的痛苦和绝望,竟然还暗自嫌弃她的不可理喻——如果生命的全部内容都是关注自己男朋友的一言一行,自己的生活怎么办?为一个男人,变成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笑柄,有那么多精力,不如多长点本事守好自己的男人。
  
  怎么没人来扇我两巴掌?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你。我无法像对待上个沉迷的男人那样,将热情倾囊而出。但你在我陷入感情泥沼时出现,扯我逃离巨大的黑暗。足够强大到让我把所有精力都专注于你,这就是你的魔力。
  
  那时你已经大三,在校外租了房子准备自己的课题以及考研。我自然成了常客。
  
  阴天时一起窝起来看电影。你陪我看完了官崎骏的所有动画。《千与千寻》里有一幕,让我动容。千寻为了救小白龙,决定和无面怪一起去森林里找汤婆婆,坐上了单行的列车。
  
  “这是单行的车次,你回不去咯。”汤婆婆说。
  
  “没关系,我可以和我的朋友沿着铁轨走回去。”千寻笑得皱起了鼻子。
  
  “我陪千昭走回去。”你揽过我,从后面紧紧抱住。
  
  你宠溺我骄纵我,同时灌输给我一整套你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同人相处,一定要记得给别人留条退路,因为你不知道以后会不会需要他。
  
  ——不要轻易把喜怒哀乐表现给外人。越是先露真性情,越是容易受人操控,那你便是输了。
  
  ——把人生规划写出来,大方向定下来再按月份来订小计划,一项项地来……
  
  这些都是你教给我的。而我却没什么给你。我知道你的世界除了我,还有无限宽广的领域。你的科研课题、你庞大的人脉、你的社团工作、你的未来。而我根本无法参与,更无从分享。
  
  我穿着你的黑衬衣,袖子很长,必须卷好几道。你大力地扯我入怀。耳朵紧贴你的胸口,是潮汐般规律有力的心跳。
  
  “遇见你像是捡到块宝。”你突然认真地说。说完你就哭了,手揽得更紧。我心中有疑问但我不敢问,只好默不作声。
  
  遇见你像是捡到块宝。这样总结性的陈述句,不是应该出现在故事完结的段落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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