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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26:50 | 查看全部
  五十一岁,“诚”就是
  
  走过的前半生
  
  五十一岁了,“诚”对他来说,此时此刻,代表了什么?葛优说,就是点点点点。在不同的人眼里,也许代表踏实接地,温和厚道,也许代表坦荡浩瀚,问心无愧。一千个人眼中,“诚”有一千种颜色。葛优的人生继续走下去,也会有一千种不同的诠释。但是毫无疑问,他永远相信:“诚”是一个总和,是一种品质。不管“诚”的定义如何千变万化,都不是瞬间的概念,而是一种行动的准则,一种人生的质地,一种一贯以之,风雨不改的信念。“诚”是用一生的时光写就的一个字,是一个演员对他的观众的承诺,也是中国电影人对电影的承诺。
  
  葛优不负观众,观众也不负葛优。观众相信他演的戏一定好看,相信他一定演得出彩,相信他不会让我们失望。人们相信他,想去看看他。那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诚”得憨直,可爱,又“诚”得策略,精明,他把“诚”的每一层意思都演绎得深刻,动人,有滋有味。他告诉我们:身为男人,你可以丑陋,笨拙,你也可以贫穷,甚至一无所有。但是你不能不“诚”,因为那是你的根基,你的气度,你的胸怀和你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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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27:37 | 查看全部
华尔街最著名的女人时间:2014-11-11 作者:未详 点击:237次   西伯特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儿女。她去世时孑然一身,只有一只名叫“母夜叉”的吉娃娃狗陪她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
  
  不愿平庸度过一生
  
  西伯特老家在克利夫兰。早年就读家乡的凯斯·西储大学,三年级时因父亲病重而辍学,没拿到文凭。
  
  1954年,26岁的西伯特开着一辆破旧的斯蒂旁克汽车,兜里装着500美元,一路颠簸到了纽约。她心中的“圣地”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十几岁时,她跟随家人参观过那里,交易员们大呼小叫的情形让她热血沸腾。从那时起,她就立志要到华尔街闯荡一番。
  
  不过,西伯特在华尔街的第一步就受挫了。她说:“我去美林证券公司求职。他们问:你有大学学历吗?我说没有。他们说:没学历,没工作。我又去贝奇公司。他们问:你读过大学吗?我说:读过。”就这样,她蒙混过关,得到了这个小经纪公司实习分析员的职位,薪水只有每周65美元。当时,她还有一个机会,去一家公司当出纳,每周薪水75美元,但她咬牙选择了前者。她宁可放手一搏,也不愿平庸度过一生。
  
  那时,华尔街是男人的天下,没有人把这个小姑娘放在眼里,甚至没有人告诉她,纽交所的股票交易厅一楼就有女厕所。她不得不每次都爬到6楼去上厕所。当时纽交所的7层餐厅没有女厕所,西伯特忍耐了几年,后来终于忍不住了,跑去告诉纽交所主席,他要是再不给7楼建一个女厕所,她就要“在这里装一个活动厕所”。后来,纽交所主席妥协了。西伯特在传记《改变规则》中回忆:“自幼年以来,我的如厕问题从未像那次那样广受关注。”
  
  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总会显露出来。西伯特在贝奇准确预见到航空股的潜力,建议公司大胆买入,为公司赚了钱。她的才华让她很快跨越了一个个职业台阶。短短10年,她从证券经纪行最基层的分析员做起,成为明星级的证券交易员,迅速当上两家大经纪公司的合伙人,年薪高达25万美元,比入行时增加了7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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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27:50 | 查看全部
“裙子入侵交易所”
  
  在华尔街闯荡,最让西伯特感到痛苦的是男女间的不平等。她后来说:“我不得不多次换工作,因为他们付给男同行的薪水是我的两倍。”有一次,她寄出了求职简历,却杳无音讯。朋友建议她署名时把女性化的名字缩略为字母,只把看不出男女的姓氏写全了。结果,简历投出后,她马上被雇佣了。当时,华尔街有个华裔投资家蔡至勇,和西伯特关系不错。有一次她问蔡至勇,怎么才能找到“和男人薪水一样多的工作”。蔡回答说:“别异想天开了!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你在交易所买个独立交易席位,为你自己工作。”
  
  看似玩笑的对话,却让西伯特“开了窍”。1967年,她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公司,开始争取独立交易席位。当时,纽交所共有1365个席位,全部为男性垄断。西伯特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一家公司同意转让席位,却开出了44。5万美元的高价,创下当时的最高纪录。西伯特没有太多积蓄,不得不找银行贷款30万美元。但银行提出了苛刻条件。折腾了将近一年,就在她即将绝望时,接到了大通银行的一个电话。大通银行总裁戴维·洛克菲勒知道了她的故事,大为感动,亲自拍板给她贷款。
  
  1967年12月28日,西伯特成为纽交所历史上第一位获得独立交易席位的女性。她很快在强手如林的华尔街打出了一片天地。1975年,纽交所允许证券经纪公司自定佣金标准,西伯特率先推出佣金折扣业务。凭着这种商业敏感和质优价廉的服务,她的经纪公司业务迅速增长。直到今天,她的西伯特公司仍然在华尔街拥有一席之地,在纽约、新泽西、佛罗里达和加利福尼亚州开了4个分部,2011年参与了市值高达800亿美元的股票和债券发行。西伯特是华尔街当之无愧的明星。
  
  她的成功也引来男人们酸溜溜的反应。有一份报纸在报道她时,标题是“裙子入侵交易所”。还有一位男同行调侃说,女性在挑选理想投资对象方面有“天然优势”,因为她们“把那么多的时间都花在设法控制自己的丈夫上”。
  
  1982年,西伯特曾参加联邦参议员选举,但没有成功。对此,她并不在意。她说:“人生犯错在所难免,你不能指望一辈子不出错。但你必须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这样你就可以说:我能做到。”她后来继续活跃在华尔街。1998年1月5日,她第一次获得敲响纽交所收市钟的荣誉;2007年12月28日,获得纽交所独立交易席位40周年的她,第二次得到“敲钟”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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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28:01 | 查看全部
一生未婚慷慨助人
  
  直到80多岁时,西伯特仍在工作。她的办公室在曼哈顿中城的第三大道上,是一栋红色的高层办公楼,外号“口红大楼”。她办公室里的电视机总在播放金融节目,墙上挂着很多镜框,有的装着报道她的杂志文章,有的装着她与多位美国总统的合影。显然,她为自己的一生感到骄傲。
  
  然而,她为成功付出的代价也是外人难以体会的。她一直没有结婚,甚至没什么像样的恋爱经历。晚年时,她曾对媒体说:“(婚姻)非常困难。除非你找到一个人比你厉害得多,或者他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圈子里,否则的话,当你比男人赚钱更多的时候,他们就变得非常敏感。”这种情况,其实直到今天也没有真正改变。华尔街的女强人们要想拥有一段如意的婚姻,往往比男人更困难。
  
  西伯特没有对外公开自己的个人财富。在富豪云集的华尔街,她算不上特别富有,却以慷慨著称。1990年,她创办“西伯特企业家慈善计划”,宣布将公司从事证券上市业务所得的一半利润捐给慈善机构。
  
  《华尔街女性》一书的作者费雪说,正是在西伯特的鼓励下,很多女性闯进了华尔街。“上世纪70年代,女性可以成为华尔街的专业人员,这个观点对美国公众和华尔街而言都是难以想象的。”西伯特一直活跃在国际妇女论坛等非营利组织,不断鼓励有志于金融事业的女性投身华尔街。正如人们评论的那样:“她总是把门推开,然后设法让门一直开着,这样后来人也可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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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28:23 | 查看全部
 人物简介
  
  缪里尔·西伯特,1928年生,犹太人,美国著名投资银行家。因在证券界成绩斐然,被称为华尔街的“第一夫人”,《大英百科全书》关于她的词条称,“她在金融领域的成功为女性拓展了这个领域的机会”。2010年,她被《美国银行家》杂志选为“金融界25位女强人”之一,《纽约时报》则称她为“华尔街最著名的女人”。2013年8月24日,因癌症在纽约去世,终年85岁。
  
  (刘大勇荐自《环球人物》)
  
  
  今日言论
  
  请人来哭,没有眼泪。
  
  ——对职业经理人需求非常强烈的民营企业觉得一些有着跨国公司“品牌”的职业经理人缺乏责任感,对他们来说,一个企业不过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一个阶段,工作履历上的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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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30:44 | 查看全部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时间:2014-11-10 作者:未详 点击:126次   朋友之间,一是相互欣赏,二是相互激活,三是彼此交流。因为哪怕一个再用功的人,也不能穷尽世界上所有的学问。再说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也无须人人成为饱学之士。一个人在某个方面的建树,取决于他能否打通、激活生命,释放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如能做到这样,就是真正的“成功人士”!
  
  在近代史上,春晖中学的教工宿舍恐怕是最值得拿出来说的事情之一。春晖中学是浙江上虞乡下的一所中学。当年在该校校长经亨颐的努力下,才将一批优秀的文人聚集到这里,夏丏尊、朱自清、丰子恺、朱光潜、匡互生、王任叔(巴人)是任课老师,蔡元培、俞平伯、刘大白、叶圣陶、胡愈之、陈望道亦曾应邀来讲学,还有一代宗师李叔同、何香凝、张大千、黄宾虹、柳亚子也曾在这里小住。
  
  春晖中学最值得一提的区域,要数后门的宿舍区,沿着白马湖边是一排粉墙黛瓦的房子,这里有李叔同的“晚晴山房”、朱自清的老屋、丰子恺的“小杨柳屋”、夏丏尊的“平屋”等。
  
  由于当时一股灭佛逐僧的风气,让李叔同处于“云水萍踪,行无定所”的苦漂之中,这时候他的挚友夏丏尊、经亨颐和他的学生刘质平、丰子恺等人便募款集资在这里为他筑屋三间,取名“晚晴山房”,谱写了一段师友情的佳话。
  
  丰子恺“小杨柳屋”里的一间小客厅,就是被朱自清称为“一颗骰子似的客厅”,是当年文艺沙龙的活动中心。正是在这间屋子里,丰子恺、夏丏尊、朱自清、朱光潜以及两刘(薰宇、叔琴)等人,相聚在一起,切磋“狂辩”,研讨文学。要是风和日丽,他们便在那棵杨柳树下,摆上一张八仙桌,炒一碗螺蛳什么的,喝点黄酒,边吃边谈文学与艺术,谈东洋与西洋,海阔天空,无所不谈。
  
  其实这些文人,不但志同道合,他们之间还有亲戚关系,比如经亨颐与廖仲恺、何香凝是儿女亲家,夏丏尊和叶圣陶也是儿女亲家。朱光潜后来回忆白马湖这段往事时,曾这样描述:“这批布衣先生,每在课余获得闲暇的感觉,营造一种轻松的氛围,追求一种美丽的趣味。”事实上,正是他们有着共同的文学主张、相同的审美情趣,终于形成一个崭新的散文流派——“白马湖派”。
  
  无独有偶,20世纪50年代,北京东城芳嘉园15号的四合院里,住着收藏家王世襄一家。据有心人回忆,这个院子里种满紫藤,竹篱笆上爬满牵牛花和癞葡萄。王世襄还用青石板做了一张桌子,配上几个瓷墩儿,夏天可以坐在院子里乘凉、喝茶、聊天。
  
  没想到1956年,国家开始对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按人口计算,如果有多余的房子就要出租。当时房管局和居委会天天有人上门动员王世襄将房子出租,不然就要在他家办食堂或托儿所。试想一下,若是办成食堂,整日吵吵闹闹,四合院里就没有一天安静的日子了。无奈之下,王世襄只好找自己的朋友来住,比如画家黄苗子和郁风一家,比如创作《大闹天宫》的漫画家张光宇一家。
  
  正是有这几位艺术家住在芳嘉园15号,这里就成了北京文艺圈人士的聚集地,像文博界的张珩、启功、朱家溍等几位老人常来。画家叶浅予、丁聪和人艺的演员吕恩也常往这儿跑。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一个夏天,王世襄、黄苗子、张光宇三家联合请过一次客,屋里坐不下,就把桌凳放在院子里。王世襄把家里的大桌子全摆出来,一共坐了四桌,电影界、话剧界、美术界的人来了好多,可能有四十几个,比如导演谢添、张正宇、吴祖光和丁聪等,三家人分头做菜,然后端出来大家一起吃。但在那个年代,客人都自己带粮票——那会儿粮食都是限量供应,客人来了可以不给钱,但要交粮票。
  
  在那个年代,尤其是“反右”之后,文艺圈的政治空气很紧张,然而正是这种民间友情,把这些人联系在一起,也正是这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激活,让这些人在艺术上都各有成就,并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文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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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30:57 | 查看全部
冬烘加火腿时间:2014-11-10 作者:未详 点击:222次   国学大师王国维学问精湛。却矮个儿,龅牙,微须,面色微黄,皮肤凸凹不平,死鱼状的眼睛,塌塌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玳瑁眼镜。穿着更是邋遢,一年四季穿着不合时宜的粗旧衣服:藏青夹袍、紫缎背心,瓜皮帽下扎着一条猪尾巴一样的小辫。性喜沉默,声音喑哑,且口吃得厉害。语言大师王力曾这样描述王国维:“留着辫子,戴着白色棉布瓜皮小帽,穿长袍,勒一条粗布腰带,一个典型的冬烘先生的模样。”鲁迅先生亦曰:“要谈国学,王国维才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同时,他又恨铁不成钢地说,“老实得像火腿一样。”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冬烘先生”,在短短的二十余年时间里,先后在哲学、史学、美学、文学、伦理学、文字学、考古学、心理学、词学、曲学、红学、金石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取得了一流的成就,一举奠定了中国学术的基石,成为中国乃至东亚顶级的学术大师。他生性忧郁、羸弱多病,少时即沉湎书海。早年留学日本时,他一天到晚都在看书、写东西,他的屋子里除了书,什么也没有。
  
  王国维从不主动与人接触,偶有应酬,便实属难得。有一年,清华教职工在工字厅聚餐。一位作家夹了一块海参,刚要入口,忽听得邻座有人喊:“看,王国维!”举目望去,只见校长曹云祥对面坐一老头儿,清瘦而微须,红顶小帽,青马褂,那小辫子和玄色扎腰最是引人注目。他谦恭而拘谨地呆坐无语,满室的人都在喧闹笑谈,唯有他是安静的、沉默的。除偶尔动一下筷子外,他什么也不理会。校长不断地向他问话,他只是微笑、点头,并不作答。
  
  王国维常年隐于故纸堆中,一头扎进学问,全然不知外界。他家孩子多,有几个年幼不懂事的常追着他嬉戏打闹,从后院追到前院,再从前院追到后院,一直追到书房,从书房这角追到那角,最后缠倒在他膝下,可是王国维拿着一本书,绕着屋子退避,眼睛始终不离书。许久之后,家人回来,将顽童支走,他才得以坐下安心读书。
  
  王国维不谙俗务,平日里只做学问,不问家务。他身上从来不带钱,薪水也是由家人代领。他写得一手好字,不断有人登门求字,他却懒得动笔。王国维性格内敛、心境枯寂,但偶尔也会露一下棱角,说一句:“我的研究成果是无可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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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31:11 | 查看全部
千里井不反唾时间:2014-11-10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古人的谚语里,简单的几个字,往往包含着深刻的道理与无穷的智慧。像这句“千里井不反唾”,起先我还弄不清它的含意,后来才明白,大意是说,一个要去千里之外的人,对于他曾经喝过水的那口井,即使今后再也不喝它的水了,也不该往那口井里吐口水。
  
  这句话让人感动之处是,人在现实的利用之外,总得有一份怀旧的情意。这句古谚在前人的诗里,大抵都用于形容离婚的夫妻,好像与“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意思相近。曹植代人作诗曰“千里不唾井,况乃昔所奉”,是说从前侍奉过你的人,就像被饮过水的井一样,不能因为你要远行到千里之外,就对那口井无所谓,鄙夷地吐口水。又像李白为平虏将军妻作的诗“古人不唾井,莫忘昔缠绵”,也是说古人对供应饮水的井,只要饮过一瓢一勺,就有一份感恩的情意,不肯随便吐口水,更何况从前经历过缠绵岁月的人,如何能一笔勾销,完全忘却旧恩呢?
  
  凡是真心相爱过的男女,不管将来是否会分手离别,都一定要将爱谨记在心,默默祝祷,不要泄怨。真爱总是被密锁在心底,而那些动辄详述自己恋爱过五次十次的人,一一道出之所以不能结合的缘故,以证明不是自己薄情。这样的人,不懂得爱的真谛,愈诉述愈像儿戏,愈诉述愈骄矜,愈诉述愈不该,就如要远去千里的人,对故井回吐口水,是极为无情的。
  
  只要喝过一次水的井,就不能弄脏它!不仅是因为别人还要喝,更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恩之心,就像古人说的“食不毁器,荫不折枝”:吃饭的碗,不忍心把它敲破;乘凉的树,不忍心折断它的枝条。
  
  近至爱情,远至政治,小至家庭,大至国家,珍惜前缘,不忘旧恩,推广这份可贵的心意。古人说“忠臣出于孝子之门”,这正说明了情意心理的一贯性。在家里是孝子,在朝廷才是忠臣,在情场上才不会是一个无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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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31:27 | 查看全部
严冬海猎时间:2014-11-10 作者:未详 点击:131次   说起来,这是几十年前的一段往事了。
  
  那是一个严冬的黄昏……
  
  风静了,天空像硕大无比的冰块,银晃晃地闪着寒光,严寒的海面弥漫着乳白色的雾气,海肚天脚一片胭红,怕冷的夕阳像喝多了酒,醉醺醺地投入暮霭中。这都是霜冻将至的征兆。出海的渔船纷纷归航了,静静地停在海湾里,像无数叮在砧板上的苍蝇。摊晒在沙滩上的渔网残留着韭菜叶般的海草和斑斑点点银屑似的鱼鳞,补网的渔民无影无踪。几十年未遇的寒流袭击着海湾,往日闹市般的海湾一片肃杀,只有被海浪剥蚀得千疮百孔的礁屿静静地谛听着海流呜咽。
  
  “海龙——”海滩那边传来缥缈的呼唤声。
  
  “哎——”礁石上爬上一个十四五岁赤条条的少年,浑身黑黝黝的,手臂和腿脚像桨柄般结实、瘦长,灵活有力。他迅速穿上一件赤褐色的旧衣服,这是用薯莨染制、不怕咸水侵蚀、十分耐穿的渔民服。衣服又宽又长,过了膝盖,袖口还卷了几卷,分明是他爸爸穿过的。他的腰上扎着方格水布,远远望去,像个瘦小的老渔翁。
  
  海龙听到妈妈的喊声,便从礁石上跳下来,赤着脚,沿着沙滩走过来。
  
  一年四季,海龙喜欢在这里洗澡、潜水、摸鱼摸虾,即使像现在这样的鬼天气也不例外。他觉得潜进水里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寒冷。现在正是尖头鱼(样子像乌鱼)最肥、最值钱的季节——有钱人家喜欢吃这种鱼,产妇吃这种鱼最补身体。加上天寒地冻,出海捕鱼的人不多,自然尖头鱼就更昂贵啦!
  
  海龙的祖上传下一种寒冬腊月捕尖头鱼的绝招。说是绝招,其实并没有什么神秘的,不过是别人不敢涉足的玩命方法罢了。尖头鱼有趋光和趋暖的习性。天气寒冷时,它们喜欢聚集在温暖的地方;黑夜,它们喜欢游向光亮的地方。所以,越是天寒地冻越是捕尖头鱼的好时机。可爸爸一出海,妈妈就担心。小屋里架起柴枝烧起火来,孩子们钻进被窝里暖被窝,准备迎接爸爸归来。爸爸怀揣一瓶劣质酒,用尖担挑起鱼篓奔向大海,到了沙滩潮水线,便把尖担插下去,仰头喝下一瓶酒,脱下衣服,跳进海里,尖头鱼便迎着热气游过来……
  
  妈妈站在朝向大海的窗边,瑟瑟发抖,眼巴巴地盯着漆黑的夜海,竖耳谛听,海滩每有动静,她便心跳不已。
  
  爸爸不让海龙学这种原始的捕鱼法,但是聪明的海龙知道爸爸是怎样捕鱼的,他觉得很过瘾、很刺激。他几次要跟爸爸下海,都被爸爸骂了回来。
  
  爸爸干柴般的躯体已没有多少热量可以散发,捕的鱼一次比一次少。最近爸爸因连续几个晚上下海捕鱼,操劳过度,风寒侵入肌体,生起病来。一张张钞票在药罐里化作一缕缕青烟,家里欠下一屁股债,他的病还没有痊愈。年关在即,债主纷纷上门讨债。傍晚,海龙到爸爸往常捕鱼的地方观测、踏看地形,选中向阳避风的礁屿,早晚到那里游泳,摸鱼摸虾,测量水温,观察水色。根据天气变化的迹象,今晚将有霜冻,正是捕鱼的好时机。他听到妈妈的呼唤声,立即跑回家来。
  
  一家人正围着低矮的桌子吃晚饭。桌上放着一竹篓瘦小的番薯,一钵清得能照见人影的稀饭,还有一碟咸虾子和一碟咸萝卜。小屋里响起单调乏味的蚕吃桑叶般的咀嚼声。妈妈舀了一碗稠一些的稀饭放在爸爸面前。爸爸把稀饭倒进钵里,舀了一碗粥汤,弓着腰埋头就着番薯连皮带根艰难地咀嚼吞咽,不时停下来咳嗽,有时咳嗽得喘不过气来,妹妹便给他捶捶腰背。
  
  海风穿过破屋石缝儿,像吹箫一样呜呜响。爸爸头也不抬地说:“阿龙,天气这么冷,你别去耍海水了,弄出病来怎么办!”
  
  “浸浸海水少生病,邻居老叔说的。”海龙抓了一个番薯,端着碗到屋外吃,顺带看着海边的天色变化。他把一块番薯连皮带根地吞咽下去。今晚他毫不客气,只顾填饱自己的肚子——他要干大事。
  
  天黑下来,破陋的小石屋冷冷清清,爸爸咳嗽着躺下了,妈妈和妹妹也上床睡觉了。海龙心中有事,装作睡着了的样子发出做作的鼾声。不知什么时候,爸爸的咳嗽和呻吟声渐渐轻了,海龙这才蹑手蹑脚溜下床,溜到门外。
  
  大海一片漆黑。墨蓝的苍穹缀满星星,洒下淡淡的星光。海滩像笼罩着一片蒙蒙的轻雾。大海平潮了,远处传来哗哗的涛声,像大海沉睡时均匀的鼻息。海龙觉得那地方非常美丽、非常遥远,好像幻境。那里有星星点点的渔火,像醉人的眼睛,此刻可能都睡着了。他深情地望望小石屋,冬夜的小石屋像梦一般静寂,此刻被一种凄凉而又温暖的气氛所笼罩。门前的木麻黄纹丝不动,斑驳的树影爬上西墙,渐渐拉长,淡了。屋里格外昏暗,偶尔传来爸爸的咳嗽声和妹妹在睡梦中磨牙的声音。
  
  海龙已经学会看星星辨早晚了。俗话说:“冬潮涨子午。”远处起大潮了,不一会儿轰轰的潮声便铺天盖地而来。海龙非常激动,仿佛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他那稚嫩的脸蛋上的神色此刻十分凝重黯淡,和夜色融成一体。他不会喝酒,也不知道爸爸的酒放在哪里。他掏出两个偷偷埋在热灶灰里的番薯,还有些烫手。他拍掉草木灰,连皮吞进肚里,然后肩挑尖担,挑着鱼篓、干柴捆,快步向海滩走去。他把尖担插在潮水线上,爬上礁屿,解开柴捆,划了几根火柴才把柴枝点燃,柴枝熊熊燃烧起来,照得周围的海面红光闪闪。他脱下衣服,浑身一阵哆嗦,急忙用水布包好衣服盘在头上,迅速溜进海里。深夜的海水不同白天,像冰窖一样,海龙感受到裂肌砭骨的寒冷。但他没有后悔,没有退缩。爸爸忍受得了,自己为什么忍受不了。他咬咬牙,挥动双臂,捞水擦擦身体。敏感的尖头鱼立刻感受到一团热气,它们笨拙地迎着热气游过来。
  
  海龙的周围已经簇拥着许多尖头鱼,它们笨拙地向海龙的腋下、胯下钻来,寻找最温暖的去处。海龙激动得心怦怦跳,忘记了寒冷,用牙齿叼着鱼篓,双手左右开弓,左一条右一条,像捞漂浮在水里的萝卜,把它们一一丢进篓里。
  
  海潮不断上涨,海龙随海水不断上浮。到插尖担的地方,鱼篓满了。此刻,要换作是爸爸,便立即拔起尖担挑起鱼篓上岸来,脚一蹬穿上裤子,手一伸穿好衣服,弓着腰小跑回家,钻进温暖的被窝……不!现在礁屿附近的尖头鱼还很多,放着钞票不捡才是傻子。可是鱼篓满了,没地方放呀!得想想办法。他爬上礁石,添了柴火,解下盘在头上的衣服,拿石头把裤带砸成两段,一段裤带把裤脚扎牢,把篓里的鱼倒进去,再用另一段裤带扎了口。海龙带着鱼篓再次溜进海里,身子立刻接触到密密麻麻、滑溜溜的尖头鱼。这感觉简直像在大把大把地捡钞票。他激动得热血沸腾,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饥饿,忘记了困乏。他干狂了,干傻了,干邪性了,恨不得把海里的尖头鱼都抓进自己的鱼篓里。
  
  潮水开始撤退了。海龙穿好上衣,拴好水布,光着屁股,拔起尖担,肩挑着沉甸甸的一担尖头鱼迅速爬上岸来,这才感到寒风刺骨,浑身哆嗦,牙齿打战,嘴巴里发出呼呼怪叫,双脚已全麻木了。
  
  后半夜,爸爸连连咳嗽,醒了过来,用手一摸,不见海龙,急了,忙找到妈妈床前,也不见海龙的影子,鱼篓和尖担也不见了。他明白了,急忙穿上破裘跑出门外,遥见礁屿那边还有篝火明明灭灭地燃烧,急忙用手合成喇叭状呼唤海龙。妈妈被惊醒了,点亮船灯和爸爸一起向海滩走来。船灯被海风吹熄了,爸爸妈妈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海边,不停地呼唤着儿子的名字,可是一点回应都没有。爸爸妈妈好不着急。妈妈一个踉跄,脚下好像绊着了什么,软绵绵的。她低头一看,这不是海龙吗?妈妈双腿一软,跪了下来,只见海龙光着屁股,肩上的担子一头是鱼篓,一头是用裤子改装的袋子,都盛满了银晃晃的尖头鱼。爸爸妈妈惊呆了,妈妈赶忙背起海龙,爸爸挑起担子一步一步走回家里。
  
  海龙清醒过来,喝下一碗热水,钻进妹妹的暖被窝,冰冷的身子接触到妹妹,妹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妈妈忙哄妹妹:“哥哥给你捡来好多好多的鱼哩!”妹妹揉揉惺忪睡眼,见地上堆着许多尖头鱼,不禁破涕为笑。妈妈钻进被窝用力挤。爸爸搬来自己的破棉被盖上去,也钻进被窝,把海龙夹在中间,用力挤,挤出热气来。此刻,小石屋格外温馨。刺骨的寒风发出尖厉的哨音,穿过石缝儿溜走了,黎明前的大海静了,静得像守着摇篮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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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31:43 | 查看全部
细味那苦涩中的一点回甘时间:2014-11-10 作者:未详 点击:210次   曾听人讲洋话,说西洋人喝茶,把茶叶加水煮沸,滤去茶汁,单吃茶叶,吃了咂舌道:“好是好,可惜苦些。”新近看到一本美国人作的茶考,原来这是事实。茶叶初到英国,英国人不知怎么吃法,的确吃茶叶渣子,还拌些黄油和盐,敷在面包上同吃。什么妙味,简直不敢尝试。以后他们把茶当药,治伤风、清肠胃。不久,喝茶之风大行。1660年的茶叶广告上说:“这种刺激品,能驱疲倦,除噩梦,使肢体轻健,精神饱满。尤能克制睡眠,好学者可以彻夜攻读不倦。身体肥胖或食肉过多者,饮茶尤宜。”莱顿大学的庞德戈博士应东印度公司之请,替茶大做广告,说茶“暖胃,清神,健脑,助长学问,尤能征服人类大敌——睡魔”。他们的怕睡,正和现代人的怕失眠差不多。怎么从前的睡魔,爱缠住人不放;现代的睡魔,学会了摆架子,请他也不肯光临。传说,茶原是达摩祖师发愿面壁参禅,九年不睡,上天把茶赏赐给他帮他偿愿的。胡峤《飞龙涧饮茶》:“沾牙旧姓余甘氏,破睡当封不夜侯。”汤悦《森伯颂》:“方饮而森然严乎齿牙,既久而四肢森然。”可证中外古人对于茶的功效,所见略同。只是茶味的“余甘”,不是喝牛奶红茶者所能领略的。
  
  浓茶搀上牛奶和糖,香洌不减,而解除了茶的苦涩,成为液体的食材,不但解渴,还能疗饥。不知古人茶中加上姜、盐,究竟什么风味,卢仝一气喝上七碗的茶,想来是叶少水多,冲淡了的。诗人柯勒律治的儿子,也是一位诗人,他喝茶论壶不论杯。约翰生博士也是有名的大茶量。不过他们喝的都是甘腴的茶汤。若是苦涩的浓茶,就不宜大口喝,最配细细品。照《红楼梦》中妙玉的论喝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那么喝茶不为解渴,只在辨味,细味那苦涩中一点回甘。记不起英国哪一位作家说过,“文艺女神带着酒味”,“茶只能产生散文”。而咱们中国诗,酒味茶香,兼而有之,“诗清只为饮茶多”。也许这点苦涩,正是茶中诗味。
  
  法国人不爱喝茶。巴尔扎克喝茶,一定要加白兰地。《清异录》载符昭远不喜茶,说“此物面目严冷,了无和美之态,可谓冷面草”。茶中加酒,或可使之有“和美之态”吧?美国人不讲究喝茶,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线,不是为了茶叶税吗?因为要抵制英国人专利的茶叶进口,美国人把几种树叶,炮制成茶叶的代用品。至今他们的茶室里,顾客们吃冰淇淋、喝咖啡和别的混合饮料,内行人不要茶;要来的茶,也只是英国人所谓“迷昏了头的水”而已。好些美国留学生讲卫生不喝茶,只喝白开水,说是茶有毒素。茶叶代替品中该没有茶毒。不过对于这种“茶”,很可以毫无留恋地戒绝。
  
  伏尔泰的医生曾劝他戒咖啡,因为“咖啡含有毒素,只是那毒性发作得很慢”。伏尔泰笑说:“对啊,所以我喝了70年,还没毒死。”唐宣宗时,东都进一僧,年百三十岁,宣宗问服何药,对曰:“臣少也贱,素不知药,惟嗜茶。”因赐名茶50斤。看来茶的毒素,比咖啡的毒素发作得要更慢些。爱喝茶的,不妨多多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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