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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58:27 | 查看全部
人畜共居的村庄时间:2013-02-25 作者:小小Z 点击:167次   有时想想,在黄沙梁做一头驴也是不错的。只要不年纪轻轻就被人宰掉,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叫两声,平常的时候就沉默,心怀驴胎,想想眼前嘴前的事儿。只要不懒,一辈子也挨不了几鞭。况且现在机器多了,驴活得比人悠闲,整日在村里村外溜达,调情撒欢。不过,闲着没事对一头驴来说是最最危险的事。好在做了驴就不想这些了,活一日乐一日,这句人话,用在驴身上才再合适不过。
  
  做一只小虫呢,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把自己短暂快乐的一生挥霍完。虽然只看见漫长岁月悠悠人世间某一年的光景,却也无憾。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黄,黄了青,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
  
  做一条狗呢?或者做一棵树,长在村前村后都没关系,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一年一年地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
  
  如此看来,在黄沙梁做一个人,倒是件极普通平凡的事。大不必因为你是人就趾高气扬,是狗就垂头丧气。在黄沙梁,每个人都是名人,每个人都默默无闻。每个牲口也一样,就这么小小的一个村庄,谁还不认识谁?谁和谁多少不发生点关系?人也罢,牲口也罢。
  
  你敢说张三家的狗不认识你李四。它只叫不上你的名字——它的叫声中有一句可能就是叫你的,只是你听不懂。也从不想去弄懂一头驴子,见面更懒得抬头打招呼,可那驴却一直惦记着你,那年它在你家地头吃草,挨过你一锨。好狠毒的一锨,你硬是让这头爱面子的驴死后不能留一张完整的好皮。这么多年它一直在瞅机会给你一蹄子呢。还有路边泥塘中的那两头猪,一上午哼哼唧唧,你敢保证它们不是在议论你们家的事?猪夜夜卧在窗根,你家啥事它不清楚。
  
  对于黄沙梁,其实你不比一只盘旋其上的鹰看得全面,也不会比一匹老马更熟悉它的路。人和牲畜相处几千年,竟没找到一种共同语言,有朝一日坐下来好好谈谈。想必牲口肯定有许多话要对人说,尤其人之间的是是非非,牲口肯定比人看得清楚。而人,除了要告诉牲口“你必须顺从”外,肯定再不愿与牲口多说半句。
  
  人畜共居在一个小村庄里,人出生时牲口也出世,傍晚人回家牲口也归圈。弯曲的黄土路上,不是人跟着牲口走,便是牲口跟着人走。
  
  人踩起的尘土落在牲口身上,牲口踩起的尘土落在人身上。
  
  家和牲口棚是一样的土房,墙连墙窗挨窗。人忙急了会不小心钻进牲口棚,牲口也会偶尔装糊涂走进人的居室。看上去你们似亲戚如邻居,却又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日子久了难免把你们认成一种动物。
  
  比如你的腰上总有股用不完的牛劲;你走路的架势像头公牛,腿叉得很开,走路一摇三摆;你的嗓音中常出现狗叫鸡鸣;别人叫你“瘦狗”是因为你确实不像瘦马瘦骡子;多少年来你用半匹马的力气和女人生活、爱情。你的女人,是只老鸟了还那样依人。
  
  数年前的一个冬天,你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你有点怕,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摸人。那时你的孤独和无助确实被一匹马看见了。周围的人,却总以为你是快乐的,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夏虫,一头乐不知死的驴子、猪……
  
  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上帝没让它们走远,永远和人待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
  
  而人的灵魂中,其实还有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如藏龙如伏虎。它们从未像狗一样咬脱锁链,跑出人的心宅肺院。偶尔跑出来,也会被人当疯狗打了,消灭了。
  
  在人心中活着的,必是些巨蟒大禽。
  
  在人身边活下来的,却只有这群温顺之物了。
  
  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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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58:45 | 查看全部
人靠什么活着时间:2013-02-25 作者:小小Z 点击:90次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里,一个鞋匠在守了一整天空荡荡的店铺后,拖着一身疲累,返回他那破旧的小屋。
  
  突然,他发现,在街角一座小礼拜堂那儿,仿佛有个白色的东西在蠕动……
  
  哎呀!是一个人呢!
  
  凛冽的寒风中,他竟然光溜溜的一丝不挂!鞋匠走到他的面前,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披到他身上,脱下脚上的鞋子,替他穿上。那人依旧动也不动。
  
  “走吧,到我家去。”鞋匠说。
  
  鞋匠太太看到丈夫领了个陌生人回来,脸上的表情瞬间换了个样,因为,她丈夫的衣服竟然全穿在那个陌生人身上。
  
  “给他一些食物吧!”鞋匠对他的妻子说。
  
  “只剩一块面包了!”鞋匠太太大声抱怨着。
  
  鞋匠压低了声音说:“给他吧!他看起来好像已经饿了很久,要是再不吃些东西,他会死的。”鞋匠太太将柜子里仅剩的一块面包拿给了那位陌生人。那人看了看鞋匠夫妇的脸庞,苍白的脸上浮起了一丝微笑。
  
  就这样,鞋匠夫妇收留了这个倒在雪地的年轻人,并且教他做鞋子。无论教他干什么,他都领会得很快,干起来就像缝鞋缝了一辈子似的。
  
  日子一天一天、一星期一星期地过去,年轻人仍旧在鞋匠家住着,干他的活。他的名声传开了,谁做靴子也没有他做得利落、结实。这一带的人都找他做靴子,鞋匠家渐渐富裕起来。
  
  冬季里的一天,鞋匠正在干活,有辆马车摇着铃铛驶到屋前。由车厢里钻出一位穿皮大衣的老爷。
  
  老爷把一个包着皮子的包袱放在桌上说:“这是德国货,值20卢布。你能用这块皮子给我做一双靴子吗?”
  
  “行,大人。”
  
  “你得给我做一双一年穿不坏、不变形、不开绽的靴子。我给10卢布工钱。”
  
  送走了老爷,鞋匠对年轻人说:“活儿我们接了,可别惹祸。皮子贵重,老爷又凶,可不能出岔子。你比我眼力好,你裁料,我上靴头。”
  
  年轻人接过皮子,铺在桌面上,一折二,拿起刀子就裁。
  
  “你这是怎么啦?真要我的命!老爷定做的是靴子,可你做的是什么?”
  
  他的话音未落,门环响了,进来的是那位老爷的仆人。一进门就大声嚷嚷:“不用做了!老爷还没到家就死在车里了。太太对我说:‘你去告诉鞋匠,靴子不用做了,赶快拿那块料做一双给死人穿的便鞋。’”
  
  6年过去了,年轻人一直留在鞋匠家中,他像往常一样,不出门,不多嘴,这些年来只笑过两次,第一次是女主人给他端上晚饭的时候,第二次是向那位老爷笑。鞋匠对自己的雇工满意极了,再不问他的来历,只怕他离开。
  
  有一天,有个女人上鞋匠家来了,身上穿得干干净净,一手牵着一个穿皮袄、戴绒头巾的小姑娘。两个小姑娘长得一模一样,只是其中一个左腿有毛病,一步一跛的。
  
  女人在桌边坐下,说:“我想给两个小丫头做皮鞋,春天穿。”
  
  鞋匠量了尺寸,指着小瘸子说:
  
  “她是怎么成这个样子的,多好看的一个小姑娘,生下就这样吗?”
  
  “这是五六年前的事了,”她说,“那时候我和我男人在乡下种地,跟她们的父母是邻居。那家只有当家的一个男人,在林子里干活。有一回,一棵树放倒的时候压在他身上,把五脏六腑都快压出来了,抬到家就断了气。那个星期他女人生下一对女儿,就是这两个。家里穷,又没人帮忙,那女人孤零零地生下孩子,又孤零零地死了。
  
  “村里的妇女只有我在奶孩子,人们就把两个丫头暂时抱到我家去了。那时候我年轻力壮,吃的又好,奶水多得直往外冒。上帝让这两个丫头长大了,而我的孩子第二年却死了。以后上帝再也没有给我孩子,可是日子越过越好。要是没有这两个丫头,我该怎么过啊!”
  
  鞋匠送妇人出去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年轻人,只见他坐在那里,把叉在一起的两手搁在膝头上,望天微笑。
  
  鞋匠走到他跟前问:“你怎么啦?”
  
  年轻人从板凳上站起来,放下活计,解了围裙,向鞋匠鞠了一躬,说:“请主人原谅。上帝已经宽恕了我,请你们也宽恕我。
  
  “我本是天使,上帝派我去取一个女人的灵魂。我降到地上,看见一个女人病在床上,她一胎生了两个女儿。两个小东西在母亲身边蠕动,母亲无力起来喂她们吃奶。她看见我,明白是上帝派我来取她的灵魂,就哭了,并且说:‘天使啊!我男人刚死,是在林子里给树砸死的。我没有姊妹,也没有三姑六婆,没人帮我养孩子。你先别取我的灵魂,让我自己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孩子没爹没娘活不成啊!’我听信了她的话,对上帝说:‘我不能取一个产妇的灵魂。’上帝说:‘你去取这产妇的灵魂,以后你会明白三个道理:人心里有什么,什么是人无能为力的,人靠什么活着。等你明白了这三个道理,再回天上来。’我又回去取了那产妇的灵魂。
  
  “两个婴儿从母亲怀里滚到床上,母亲的身体倒下时压坏了一个婴儿的一条腿。我升到这个村子上空,准备把产妇的灵魂交给上帝,但是一阵风吹来,折断了我的翅膀。那灵魂独自到上帝那里去了,我摔到地上,倒在大路旁。”
  
  接着天使说,“当你的妻子将橱柜里仅有的那块面包递到我的手中时,从她的眼神,我想起了上帝的第一句话,‘你会知道人心里有什么’。我明白,人心里有爱。上帝已经开始向我显示他答应向我显示的东西,因此我高兴极了,第一次露出了笑脸。
  
  “我在你们这里住下来,生活了一年。有个人来定做一年不会坏、不开绽、不变形的靴子。我看了他一眼,忽然发现他背后站着我的朋友——死亡天使。只有我看得见这位天使,我认识他,并且知道,在日落以前这个阔佬的灵魂就要被取去。于是我想,这人要给自己预备一年用的东西,却不知道他活不过今夜。我便想起上帝的第二句话:‘你会知道什么是人无能为力的’。
  
  “但是我还不明白人靠什么活着,于是我继续等待上帝向我揭示最后一个道理。第6年来了两个小姑娘和一个妇人,我认出这两个小姑娘,知道她们是怎样活下来的。于是我想,当那位母亲求我为了两个孩子留下她的灵魂时,我听了她的话,以为孩子没爹没娘就没法活下去,结果一个陌生女人把她们抚养大了。当这个女人怜爱别人的孩子而流下泪来的时候,我在她脸上看见了真正的上帝,并且明白了,人靠什么活着。我明白,上帝向我揭示了最后一个道理,并且宽恕了我,所以我笑了。
  
  “我现在明白了,人们活着完全是靠爱。谁生活在爱中,谁的生活里就有上帝,谁心中就有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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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59:01 | 查看全部
当狂热裹挟一切时间:2013-02-24 作者:小小Z 点击:194次   那一年,被卷入十字军东征洪流的,不仅仅是贵族骑士,平民们的热情也更加高涨。
  
  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矮个子,骑在驴上四处奔波。他到哪里,就把狂热传播到哪里。
  
  这个人就是隐士彼得。他如同一块巨大的磁石,所到之处,人们像铁屑一样纷纷向他聚拢。这个不成功的战士、不合格的父亲、不诚实的教徒,几个月内奇迹般地成了英雄、圣人和偶像。
  
  彼得呼吁大家抛开世俗的羁绊,立刻投身东征洪流,大家群起响应。农夫出售葡萄园,工匠出售工具,牧人出售羊群。贫穷到极点的人没什么好卖的,干脆就拿上一根拐杖上路。
  
  那是历史上难得一见的景象:没有任何武力强迫,成千上万的人自愿走出家门,去参加万里远征。父母给孩子送行,妻子给丈夫送行,他们骄傲地哭泣着。有的人实在难以抛开家庭,就干脆赶上一辆牛车,带上全家,向东进发。
  
  很快,这个运动开始有失控的迹象。
  
  教皇乌尔班二世开始发布命令,想缓和一下这种狂热。但太晚了,这些指令毫无效力。乌尔班也许创造了十字军,但他根本无法控制十字军。
  
  十字军运动已经成了一只庞大的盲兽,在欧洲横冲直撞。
  
  乌尔班曾经规定:所有的十字军应该同时出发,在君士坦丁堡统一集结,然后攻入亚洲。这个规定说明,乌尔班当初设想的是一支真正的军队。可现在东征已经演变成一场浩大的社会运动。
  
  这个设想也就全盘落空了。
  
  破坏这个命令的就是教皇大加赞许的一个人——隐士彼得,但他也是身不由己的。
  
  隐士彼得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可他却被自己的成功压倒了。追随他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急不可耐。更多的人还在接踵而来。
  
  与其说彼得在率领这4万人,不如说他陪着4万人,跌跌撞撞地向东挺进。
  
  人民十字军计划横穿欧洲大陆,抵达君士坦丁堡,然后从那里渡海前往亚洲。
  
  首先,他们要穿过匈牙利和保加利亚两个国家。这两国也是基督教地区,但与西欧国家交往极少。
  
  开始的时候,一切还算顺利。匈牙利国王同意向十字军出售补给。十字军沿着多瑙河一路东进,和平地穿过了匈牙利领土。6月20日,他们抵达匈牙利边境城市塞姆林。
  
  这时,彼得的大部队赫然发现:在城头,悬挂着16套衣服和武器,衣服上绣着血红的十字——十字军的标志。不久前,有部队路过塞姆林,阵中竟然有16名士兵留在城里抢劫。愤怒的市民把他们捉住,剥光了衣服,夺下了武器,然后将他们赤条条地赶过了萨瓦河。
  
  人民十字军多半是普通农民,生平第一次这样长途跋涉。周围的环境又是如此陌生荒凉,他们的神经本来就已高度紧张,这件事则更让他们惶恐不安。十字军中开始流传一个谣言:匈牙利人和保加利亚人联合起来,在萨瓦河边围歼了先前的部队,现在他们同样要消灭我们!
  
  恐惧和愤怒在营地里升腾。最终,一件琐事成了导火索。
  
  一个十字军成员想买一双鞋,他和卖鞋的塞姆林人发生了争吵。前者认为后者在敲诈,后者认为前者在抢劫。争吵变成了斗殴。消息迅速传到了营地,十字军热血沸腾,拿起刀剑冲向市场,然后发生了一场屠杀。
  
  十字军里的无赖、杀人犯、土匪首先开始杀戮,然后整个群体的破坏欲都被点燃。杀戮有一种“广场效应”,在人群中雪崩似的传播。邪恶的人,善良的人,平庸的人,他们在人群中都可以变成一种人:嗜杀的人。
  
  塞姆林沦为废墟,4000人惨遭屠戮。隐士彼得看着眼前的一切,目瞪口呆。他想制止,却无能为力。十字军中可能有很多厌恶杀戮的人,但他们也只能沉默不语。
  
  他们很难回头,除非这个群体被摧毁。那时,他们才会恍然大悟,重新变回脆弱善感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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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59:12 | 查看全部
火鸡为什么爱上黄鼠狼时间:2013-02-24 作者:小小Z 点击:291次   有一个把商品价格提高反而增加销量的故事:一批绿松石珠宝,眼看就要砸在一位女店主手里了,那还是在旅游旺季。她试了各种办法,比如把它们移到中间的展示区,比如令营业员加大力气推销,听上去都很高级,却无一奏效。
  
  终于,在出城采购的头一天晚上,有文化的女店主气急败坏地给营业员写了一张字迹潦草却又文绉绉的字条:“每件商品售价均乘以1/2。”
  
  几天后她回来一看,珠宝被抢购一空!
  
  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店员把1/2看成了2!
  
  这个故事来自罗伯特·西奥迪尼的《影响力》一书。作者对这个现象做出了解释:这是因为,顾客们受控于同一盘自动播放的磁带。
  
  这个磁带的故事,来自一项关于“火鸡妈妈”的科学实验。
  
  火鸡妈妈是非常称职的母亲。它们有爱心、警惕性高,总是把小火鸡拢在身下,花很多时间将它们弄得暖暖和和、干干净净的。所有这些育儿工作都是由一件事情引起的,那就是小火鸡“吱吱”的叫声——小火鸡的其他辨别特征如气味、感觉或相貌等则毫无作用。
  
  如果刚出壳的小火鸡发出了“吱吱”的叫声,火鸡妈妈就会来照顾它;如果它没有发出这种声音,那就完蛋了——它甚至可能被亲妈杀死。
  
  科学家很会做实验。为了验证此事,他们安排了一只黄鼠狼怀揣录音机播放录有“吱吱”声的磁带,出现在火鸡妈妈的面前。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火鸡妈妈把黄鼠狼拢在了身下!
  
  然后,科学家们就用这个理论来解释人类的行为。“一分价钱,一分货”便是那些顾客脑子里自动播放的磁带。
  
  科学家用另一个实验验证了这件事。有一条行为准则说,当我们请别人帮忙时,如果能够讲出一个理由,那我们得到别人帮助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实验一:一名在复印店试图插队的顾客对别人说:“对不起,我有5页纸要复印,能不能让我先复印呀?因为我有急事。”这种“请求+原因”的方式几乎收到了百分之百的效果,有94%的人让她排到了前面。但“对不起,我有5页纸要复印,能不能让我先复印呢”就只有60%的成功率。
  
  然而见证奇迹的时刻出现在实验二中:一名插队的顾客说:“对不起,我有5页纸要复印,能不能让我先复印呢?因为我只复印几页纸。”这也达到了同样好的效果,93%的人同意了!
  
  这是因为,他说了“因为”这个词。“因为”这个词就是那盘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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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59:22 | 查看全部
检验真理的子弹时间:2013-02-24 作者:小小Z 点击:291次   1911年,曾经当过两届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决定再次参选。次年10月24日,他到密尔沃基发表演讲。就在他登上台准备演讲时,刺客施兰克从人群中冲出,朝他开了一枪。只听“砰”的一声,子弹穿过罗斯福手中的讲稿,击中了他的胸部。他惊诧地摇晃了几下,马上又恢复了镇定。
  
  凶手很快被捉住了,民众愤怒地要痛打他。罗斯福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劝大家保持冷静。台下的人这才注意到鲜血已浸透罗斯福的大衣,叫喊着让他赶快去医院。罗斯福感觉自己的伤还不至于危及生命,而此时正是展示硬汉形象的绝佳机会。于是,他拒绝了人们的好意,站在台上大声地说:“也许你们刚才都看到我挨了一枪,可这点小伤根本不算什么,它甚至不能杀死一只公鹿……”他足足坚持了90分钟,直到演讲结束才去医院就诊。而此时子弹已陷入他胸部3英寸处,取出会十分危险,医生建议留在体内。罗斯福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说:“这样一来,我的余生就将与这颗子弹相伴。”
  
  此后,各家媒体都争相报道了罗斯福遇刺后强忍疼痛发表演讲的新闻,这无疑给竞选增加了砝码,他在后来的演讲中也都要说说自己的英勇之举,但最终罗斯福还是输掉了大选。在总结失败教训时,他说:“我原以为自己的刚强值得夸耀,可民众却觉得它更应受到批判和谴责,没人相信一个不顾惜自己生命的人会有能力保护好民众。”先爱自己才能爱别人,连自己都不爱惜,怎么能保护好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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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59:31 | 查看全部
诺奖得主的停车位时间:2013-02-24 作者:小小Z 点击:154次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索尔·佩尔马特,和另外两位科学家一起获得了2011年度的诺贝尔物理学奖。这位天体物理学家得到消息时正在监考,据学生们在校内网上说,教授淡定地告诉大家:“我终于也有自己的停车位了。”
  
  在伯克利,如果你是一位诺贝尔奖得主,学校会奖励你什么?大笔奖金?独栋别墅?各种头衔?巡回演讲?不,这些都没有。如果不是到伯克利大学做过采访,笔者也不太明白诺贝尔奖和停车位之间能有什么关联。当时伯克利大学图书馆馆长指着一排写着“NL”标志的停车位,向我们介绍:“这些车位是专门为诺贝尔奖得主服务的,其他车辆均不得占用。这是学校给他们的唯一奖励。”
  
  伯克利分校风景优美、气氛活跃,但车辆不能随意出入,更不用说随便停车了。NL是NobelLaureate(诺贝尔奖得主)的缩写,这样一个蓝色的专属停车标志,是学校以其特有的方式,向诺奖得主致敬。笔者在伯克利校园里看到的专属停车位,除了残疾人的,就是诺奖得主的。有个NL车位上,停的甚至是一辆山地车,看来他的身体很棒。
  
  历年来曾在伯克利工作或深造过的诺贝尔奖得主,不少于66位,在该校物理系楼前,NL车位就有5个。得了诺贝尔奖,不涨工资不升职,照样上课,照样监考,照样做实验,不同的是咱的车终于有地儿停了。
  
  对于这项奖励措施,伯克利的教授是这样阐述的:“做学问如果没有一颗淡定的心,就没法继续,更不可能前进。”
  
  桂冠,由月桂的枝条编成,它闪耀的不是黄金或钻石的光芒,只有长久的芬芳。狷介自守,不骄不躁,这样淡然处之的态度,让桂冠回归了它的本质。诺贝尔奖不是功劳簿,更不是终身成就奖,它激励着精英们不断向未知领域探索,永不失去推动人类社会向前的动力与热情。
  
  伯克利为什么能走出60多位诺贝尔奖得主?“抢车位”也许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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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7:00:29 | 查看全部
谁肯赤着脚踏过他的一生时间:2013-02-23 作者:小小Z 点击:162次   我想起了少年时代家乡的一条河。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浣女”这么雅致的词,只知道许多村姑在河边用皂荚洗衣服。大把的皂荚泡随溪水流走,那些洗衣服的女子洗完了她们的男人、父亲的衣服,端着木盆、赤着脚从溪边的田埂上走过。
  
  以上场景是我少年的记忆里最恬美的景象。那些穿梭在景象里的人,安宁而富足;那些光着的脚板踩在带着馨香的泥土上,瞬间让人想起“故乡”这样的词;那些河畔的捣衣声,如清远的笛音,在我们的耳畔浅吟低回。
  
  近日,读周梦蝶的《菩提树下》,这样的诗句美得让人心惊,继而生出无边的宁静——
  
  谁是心里藏着镜子的人呢?
  
  谁肯赤着脚踏过他的一生?
  
  所有的眼都给眼蒙住了。
  
  谁能于雪中取火,
  
  且铸火为雪?
  
  ……
  
  谁肯赤着脚踏过他的一生?那些乡间捣衣的女子。如今,这已成为乡间再也寻觅不到的景象。乡间女人的脚很少再光着,她们也会效仿城里的女人,穿些花花绿绿的凉鞋。她们洗衣再也不会用皂荚,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各样的洗衣粉、透明皂和洗衣液。皂荚树少了,兴许是人们害怕皂荚树上的毒针吧,而那些裹挟着工业气息的物什,会把无边的污染扩散到田里,给河里无辜的小鱼带去沉闷的呼吸。
  
  谁肯赤着脚踏过他的一生?赤条条,了无挂碍,如一条畅游在水里的鱼,抑或是倒映在水里的云,或者干脆自己就变成一面镜子,照见万物,却一片云、一根草也不带走。
  
  生活是一片干净的泥土,这样的泥土里种着禅诗——周梦蝶一样的禅诗:当二月的梅花落满了南山,该不该拾起一片孤黄的香魂?当八月的蟋蟀入你床下,你可曾在静夜里和它攀谈?当十二月的雪落在肥沃的土地上,你能否于雪中寻火,并用心底的雪熄灭欲望的火?
  
  好想回到魏晋时期,做一名狂狷的名士,日出时怀风而行,日落时采月而返,在静谧的夜里温一壶酒,就着清风明月沽饮到酣眠。或许可以做一面旗帜吧,在风里醒来,再在风里睡去,不就赤着脚踏过他的一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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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7:01:06 | 查看全部
顶尖的领导时间:2013-02-23 作者:小小Z 点击:334次   一般从高速公路下来的时候,都会有一段弯路。这是为什么呢?
  
  高速路上车速太快,再怎么给你减速标志,甚至给你画骷髅头都是没有用的。所以,设计高速公路的人的想法很简单,只给你设计一个大弯,你想不减速都不行。
  
  这就是最好的领导。
  
  讲没有用,骂也没有用,造成一个形势最有用。
  
  形势永远比人强,你要乖乖地减速。
  
  会领导的人就是这样,不着边际,没有任何警示,但是,他会造成那个形势,制定出一种制度,让你乖乖地去做。
  
  所以“顶尖的领导者领导员工的思维,普通的领导者看管员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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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7:01:19 | 查看全部
人生“变老”时间:2013-02-23 作者:小小Z 点击:281次   生出了几道皱纹,拔掉了几根白发,有些式样的衣服已不能再穿,有些流行已与自己没有关系。但我们要说的不是这种变老,这种变老还不够恐怖,更恐怖的是,我们发现自己与一些令人厌恶、可怜、害怕成为的人越来越像。
  
  见过一些老得可怕的人: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很奇怪,人老了好像什么衣服都不合体了),目光油腻腻的,年轻时还知道收敛和遮掩的陋习,这时候都不管不顾地释放了出来,有一种恶戾之气。聒噪而善辩,说什么都不假思索,好像世上再也没有值得费脑筋去想的事了,也未见得不知道自己不可爱,却又摆出一种无赖样,好像在说“我这个人就是这个样子”,两手一摊,没有办法。
  
  变老大概是一种对自己的放弃。不断放弃自尊,变得面目全非,却毫无愧色,仍能自圆其说。渐渐溢出边界,直至失去了人应当有的轮廓。
  
  与朋友谈起那样的人,皆慨叹,假如自己变成那样,真是生不如死。如此感慨,或许因为我们还不够老。老到某个时候,对自己就会宽容,无论变成什么样,都可以接纳。
  
  最初想到“变老”这个主题的时候,头脑中萦绕的是理查德·耶茨的小说《革命之路》。小说里有一对年轻夫妇弗兰克和爱玻,决心颠覆如垂死之人心电图一般的安稳生活,筹划着迁居巴黎,为最后的理想一搏。弗兰克是一个被现实日渐磨损的寻常的人;爱玻则总让我疑心不是真实存在的,她更像黄金一般精纯的理想的象征物,是弗兰克身体里的一部分。整部小说像一次理想的起义,最终以失败告终,代价是流血牺牲。爱玻死去,理想离开了弗兰克。这场变故发生在弗兰克30岁那年,尔后的他变得平庸、驯顺,迅速衰老。整个故事很像20世纪60年代美国反叛青年们一句宣言的注脚。那句宣言就是:“不要相信30岁以上的人。”
  
  在老去之前,我们还会再有一次理想的起义吗?我不知道。但变老的速度,与身处的时代和环境一定相关。在某些时代和环境里,周围的空气都是有毒的,使人生出满身的锈斑,来不及挣扎,也还没有开始怨怼,就已经老去了。身处恶土、恶时辰之中,钟表在狂欢。时间没有必要将它的仁慈施予自甘放弃的人。
  
  2012的末日传说仍在世间流传。犹记得上一个末日传说是在1999年,17岁的我怀着“死在这时也不错”的慷慨,遗憾地撕光了那一年的月份牌,匆匆奔赴下一个“末日”。夹在末日与末日之间的,是一段被拧得滴水不剩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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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7:01:35 | 查看全部
习气时间:2013-02-23 作者:小小Z 点击:160次   于右任先生有一把漂亮的大胡子。有一天,他遇到一位小女生,小女生对他的胡子感兴趣,便问于右老:“您睡觉的时候,这一把胡子是放在棉被外面还是里面?”
  
  于老先生一时被问住了,想了半天也想不起睡觉的时候胡子放在哪里,只好对小女孩说:“我改天再告诉你。”
  
  那天晚上,于右老失眠了。他先把胡子放在被子里,感到不对劲;又把胡子拉到被子外面,也觉得不对劲。他一个晚上就这样把胡子拉来拉去,还是不知道胡子平时到底是在被子里还是被子外。
  
  很久以后,于右老终于弄清楚了:他的胡子有时在棉被外,有时在棉被内。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许多事都和于右老的胡子一样,弄不清到底是什么面目。最简单的问题往往最不能找到答案,例如:你下飞机的时候是右脚先下,还是左脚先下?
  
  我有一个朋友是电影导演,他要到澎湖去拍戏,就找了一位密宗的大师看看到澎湖以后的运气。大师对他说:“你下飞机的时候记住要左脚先下,否则你这一部电影就完蛋了。”
  
  我的导演朋友下飞机时突然忘记了到底是应该左脚先下,还是右脚先下,站在飞机的过道上呆住了,不敢跨出去。直到空乘催他,他的右脚才跨出去。走了几步以后才想起大师叫他先迈左脚,顿时捶胸顿足,把自己狠狠骂了一顿。后来电影不卖座,他一直恨自己的右脚。
  
  当然,这些习焉不察的事,有时对我们并没有什么伤害。可是有一些就有伤害了,例如你问一个抽烟的人:“你一天抽几支烟?一支烟有多少尼古丁?”我相信很少有人能准确地回答出来。或者你问一个普通人:“你的童年时代是怎样的?你青少年时代不是很有抱负的吗?今天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问题出在哪里?”同样地,很少有人能回答出来。
  
  但是我们知道,抽烟对我们的身体有很大的伤害,如果我们不正视它,将来一定会出问题的。而我们过去有那么远大的理想,今天却没有成功,一定是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如果我们找到了问题的症结,肯定对我们今后的成功有帮助。
  
  我想,那时是因为习气,我们明明知道很多选择、很多习惯是坏的,却偏偏要去做,这就是习气,是俗话说的“野狗改不了吃屎”。路上的野狗你给它好东西吃,它吃到一半,闻到屎味又跑去吃屎了,许多戒烟的人老是戒不掉,就是这个道理。这样说似乎有点刻薄,然而,坏的习惯不正是如此吗?
  
  曾经有一个失眠的人去找心理医生,心理医生教他数绵羊。有一天他又失眠了,医生问他,他说:“绵羊都跑走了,抓不回来怎么办?”医生说:“你不要管它,假设你有一千只绵羊,跑掉一些有什么关系?”
  
  第二天他又失眠了,医生问他原因,他说:“我的一千只绵羊今天都数完了,明天怎么办?”
  
  你看,习气是多么可怕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有坏的习气,即使有一百万只绵羊,也有数完的一天。
  
  所谓成功的人生,就是一天减少一些习气,减少习气唯一的方法就是去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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