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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8:45 | 查看全部
回想青春
时间:2015-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57次

  年届六十来谈论青春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先是好笑,然后又悲哀起来。头发大张旗鼓地花白了,牙齿神不知鬼不觉地松动了,肚子一五一十地腆出来了。那皱纹在脸上张牙舞爪的,无论什么霜什么蜜都没了能耐。我只能以一个曾经青春者的身份来谈谈青春。
  
  在我年轻的时候,“青春”似乎是一个下流的字眼儿。即便偶尔提到,也是为了将它贡献出去。所以,在我的印象中,青春是一种早晚要端出去献了的东西,就像是他人寄放在我这儿的一样。
  
  不过,我确实年轻过。我曾年轻到口出狂言,年轻到想入非非,年轻到将生命一掷为快。尽管我一无所有,然而有了青春,生命就蓬蓬勃勃了。过了这一站,那份自负和慷慨,全部收敛了。不仅自己收敛,如今我还常常把经验告诉年轻人,比如生活的艺术,比如处世的哲学,比如心理的锻炼。指导他人的青春是一件很有诱惑力的工作,上点年纪的人多半乐此不疲。我也未能免俗,为此说了许多话,写了许多文字,谆谆告诫他们,真诚祝福他们。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没来由地想起了乌鸦,那种黑色的鸟总是多嘴。我站在人生的树上,常把目光投向后果,而年轻人常常追求瞬间。我告诉活在瞬间中的人,永恒是不存在的,所以瞬间也是无意义的。我所找寻的结果无疑是消灭了永恒也消灭了瞬间的。想到这些,我告诫自己再不要多嘴多舌了。
  
  我想起在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听到过许多忠告。心绪不佳时,往往还要将这些话反击回去。是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此后多半吃了亏。但是,在吃亏之前,我获得了许多快乐。
  
  在一个深秋的黄昏,小雨,我走向一个姑娘的家,去开始一场一开场就是结束的初恋。当时我热情沸腾茶饭不思,却连一声“不”都没有听见。这种经历当然不会获得很高的评价,但毕竟开始了才有以后,才有今天和明天的感情。
  
  秋天更深的时候,我坐上西行的列车,去当一个新时代的小农民。后来,也是秋天,我也是坐的火车,回到了城市。我把土地和草屋还给了老乡,把健康和一些信念留在了那里。来者已不是去者,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是活过了。那一年我十九岁,我的青春想必就是在这时结束的。
  
  我不知自己的青春从哪天开始,也不知它流落何方。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我的青春很短、很卑微,这和我设想的青春是一致的。这样,我可以在回想时微笑,觉得可亲。
  
  青春是一腔无人可诉的心事,青春是一本不让人翻阅的本子,青春是不计功利的努力,青春是无法被证实的自负,青春是莫名的开心与莫名的哀愁,青春是留给后来的一坛陈酒,青春使人变得比婴儿更幼稚,比老人更忧伤。
  
  有段时间,我常去大学,去有年轻人的地方。我没有任何功利的目的,只是想看到年轻的人们。他们常常将我吸引,他们没有财富,没有地位,但他们拥有年轻和健康。我试图和他们对话,但说不上几句就明白,自己不说也罢。我们不能相互理解,甚至没有理解的欲望,最多只能相互尊重。当年,我也曾尊重过那些年长的人。我自以为还有力气谢绝尊重。有一次,在复旦大学,我和几个同伴与大学生们争执起来,为了一个没名堂的题目。我想,这可好了,现在我们平等了,可以让那些“老师”见鬼去了,争一争心里很舒服。他们也解放了,可以肆无忌惮,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自高自大。这真是难得的好时光。
  
  可是,并不是什么人都想和我辈争一争的。我们相互看见了,相互微笑,然而无言,我们的中间隔着岁月和经历。我们缺少共同的话题,还缺少一致的兴趣。这样的两代人携手并肩是很辛苦的,不如相望相闻。我想我应该调整自己,应该有一种树的感觉。树的基调是年轮,当然,年轮也没什么了不起,不必常常去数。何况,树的年轮只有在树被放倒后才能数清。
  
  我想,有一天,我被放倒了,要是还有人愿意来数一数我的年轮,数到中间怕是没什么可数的。还有一句老话叫“树怕伤心”,那包藏在层层叠叠的枯枝败叶和老皮之中的树的青春被岁月锈蚀,树也就没有了。
  
  青春就是这样一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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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8:58 | 查看全部
父亲最高兴的一天
时间:2015-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66次

  我从地区中师毕业后,回到县城一所小学教书。除了教书,我还捎带保管学校唯一的一台收录机。
  
  放寒假时,学校让我把宝贝带回家去保管,我非常乐意接受这个任务。我是个单身汉,家又在农村,有这台收录机做伴,一个假期不会再感到寂寞。
  
  转眼到了大年三十。
  
  父亲舒服地吐着烟雾,对我说:“把你那个唱歌匣匣拿出来,咱今晚好好听一听。”他安逸地仰靠在铺盖卷上,一副养尊处优的架势。我赶忙取出收录机,放他老人家爱听的韩起祥说书。父亲半闭着眼睛,一边听,一边悠闲地用手捋着下巴上的一撮山羊胡子。韩起祥的一口陕北土话,在他听来大概就是百灵鸟在叫。
  
  韩起祥说到热闹处,急促的声音和繁密的三弦声、快板声响成一片,好像一把铲子正在烧红的铁锅里飞快地搅动着爆炒的豆子。父亲情绪高涨,竟然也用陕北土话,跟着老韩嚷嚷起来,手舞足蹈,又说又唱。
  
  看着父亲得意忘形地又说又唱,我说:“爸,干脆让我把你的声音也录下来。”“我的声音?”“嗯。”“能录下来吗?”“能。”
  
  他突然惊慌起来,连连摆手,说:“我不会说,我不会说。”我很快卡住开关,然后放给他听。收录机里传出他的声音:“我不会说,我不会说。”父亲吃惊地叫起来:“这不是我的声音吗?”
  
  父亲显然对这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跃跃欲试,又有点不好意思,格外紧张地把腰板挺了挺,像要举行什么隆重仪式似的,两只手把头上的毡帽扶端正,庄严地咳嗽了一声。他突然像小孩子一样红着脸问我:“我说什么?”
  
  我忍不住笑了,说:“比如说你这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
  
  “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那当然是我和你妈成亲的那天……你看我,说些甚。提起那年头,真叫人没法说。冬天的时候,公社把各大队抽来的民工都集中到寺佛村,像兵一样分成班、排、连,白天大干,晚上夜战,连轴转。到了年底,还不放假。大年三十早晨,所有的民工都跑了个精光,我也就跑回来了。那天早上我跑回家时,你们母子几个围着一床烂被子,坐在炕上哭鼻子。看了这情景,你不知道我心里有多难受。大家都穷得叮当响,过年要甚没甚,咱家里就更不能提了。旁人家孬好都还割了几斤肉,咱们家我没回来,连一点肉皮皮都没有。我转身就往县城跑。我当时想,就是抢也要抢回几斤肉来。我进了县城,已经到了中午,副食门市部的门关得死死的。唉,过年,人家早下班了。
  
  “我长叹了一口气,抱住头,蹲在门市部前面的石台子上,真想放开声哭一场。我来到后门,门也关着,不过听见里面有人咳嗽。我站着,不敢敲门。为甚?怕。怕什么?当时也说不清。我突然冒出个好主意。我想,如果我说我是县委书记的亲戚,门市部的人还敢不卖给我肉吗?我不知道书记的大号,只知道姓冯。好,我今天就是冯书记的亲戚。我硬着头皮敲后门,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颗胖头。我对他说,冯书记让你们割几斤肉。哈,不用说,胖头起先根本不相信我是冯书记的亲戚。他打量我半天,后来大概又有点相信了。
  
  “他说一斤八毛钱。我说,那就割五斤吧。我原来只想割上二斤肉,够你们母子几个吃一顿就行了。我不准备吃,因为在民工的大灶吃过两顿肉。我想余下两块多钱,给你妈买一条羊肚子毛巾,再给你们几个娃娃买些鞭炮。她头上那条毛巾已经包了两年,又脏又烂。吃肉放炮,这才算过年呀。可是,一个县委书记的亲戚走一回后门,怎能只割二斤肉呢?我咬咬牙,把四块钱都破费了。那个胖干部好像还在嘲笑冯书记的这个穷酸亲戚。他当然没说,我是从他脸上看出来的。不管怎样,我总算割到了肉,而且是一块多么肥的刀口肉啊。我走到街上,高兴得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想,我把这块肥肉提回家,你妈,你们几个娃娃,看见会有多高兴啊。咱们要过一个富年。
  
  “在街上,一个叫花子拦住我的路。我一看,这不是叫花子,是高家村的高五,和我一块当民工的。他老婆有病,他已经累得只剩下一把干骨头。高五穿一身开花棉袄,腰里束一根烂麻绳,当街挡住我,问我在什么地方割了这么一块好肉。我没敢给他实说,我怕他知道了窍门,也去冒充县委书记的亲戚。这还了得?叫公安局查出来,恐怕要坐班房。我撒谎说,肉是从一个外地人手里买的。高五忙问,那个外地人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说,人家早走了。高五一脸哭相对我说,前几天公家卖肉时,他手里一分钱也没有。直到今天早上,他才向别人央告着借了几个钱,可现在又连一点肉都买不到了。他说,大人怎样都可以,不吃肉也搁不到年这边,可娃娃们不行呀,大哭小叫的……他瞅了一眼我手里提的这块肉,可怜巴巴地问能不能给他分一点。说实话,我可怜他,但又舍不得这么肥的肉。我对他说,这肉是高价买的。他忙问多少钱一斤。我随口说,一块六毛钱一斤。不料,高五说,一块六就一块六,你给我分上二斤。我心想,当初我也就只想买二斤肉,现在还不如给他分上二斤呢。实际上,你知道不,我当时想,一斤肉白挣八毛钱。拿这钱,我就可以给你妈和你们几个娃娃买点过年的东西。我对他说,那好,咱俩一劈两半。可怜的高五一脸愁相变成笑脸。
  
  “就这样,高五拿了二斤半肉,把四块钱塞到我手里,笑呵呵地走了,倒像是占了我的便宜。好,我来时拿四块钱,现在还是四块钱,手里却提了二斤半的一条子肥肉。这肉等于是我在路上白捡的。好运气。
  
  “我马上到铺子里给你妈买了一条新毛巾,给你们几个娃娃买了几串鞭炮。还剩下七毛钱,又给你们几个馋嘴买了几颗洋糖……我一路小跑往家里赶,一路跑,一路咧开嘴笑。嘿嘿,我自个儿都听见我笑出了声。如果不是一天没吃饭,肚子饿得直叫唤,我说不定还会高兴得唱它一段小曲……
  
  “你不是叫我说一生中最高兴的一天吗?真的,这辈子没有哪一天比过这一天。高兴什么?高兴你妈和你们几个娃娃过这个年总算能吃一顿肉了。而且,你妈有了新毛巾,你们几个娃娃也能放鞭炮、吃洋糖了……”
  
  我“啪”一声关了收录机,一个人来到院子里。远远近近的爆竹声此起彼伏,空气里弥漫着和平的硝烟。此刻,这一切给我的心灵带来无限温馨和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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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9:13 | 查看全部
45年前的除夕
时间:2015-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16次

  1970年冬天,我在武昌一所艺术学校劳动改造。学校的教职员工都被赶到乡下去了,由军队进驻。我一个人要维修20座大楼的管道和电路,经常在深夜被吼起来修理冻裂的水管。
  
  一个暴风雪之夜,我刚刚把新落成的公共浴室里的蒸汽管道安装完毕,收了工,一路咳嗽着往宿舍走去。冷不丁地被一个瘦高的中年人拦住,看样子他很像一位教师,而他为什么还留在学校里呢?
  
  他对我说:“今儿是大年三十(是吗?吓了我一大跳),走,到我房间里去吃饺子(饺子是什么滋味?我全忘了)。”
  
  “您……您知道我是谁吗?”
  
  “怎么不知道,前些日子满院子大字报不都是在批你吗?”
  
  “是的,我是不能跟任何人来往的,会连累您……”
  
  “没事,来吧!”他硬拉着我走进南楼他的那间小屋,煤炉上的一锅水已经在唱歌了。他一把将我按在一张简易沙发上。
  
  啊!这温暖、这柔软,一下子就紧紧地拥抱了我,使我闭上眼再也动弹不得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把筷子塞进我的手里,我才强迫自己睁开眼睛。
  
  在我埋头吃饺子的时候,忽然听见双簧管的声音,一抬头,原来是他在吹奏,那么忘情!而且吹奏的是舒曼的套曲《诗人之恋》。
  
  这在当时是绝对禁止的,吓得我浑身颤抖,我相信这扇房门随时都会被几双大头皮鞋踢开。但没有,他从容地从《美丽的五月》一直吹到《往日的不幸之歌》,使我完全忘了恐惧,激动得泪如泉涌。
  
  他笑着对我说:“不怕,我是个得了癌症的人,日子不多了,所以也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不久他去世了,但每当隆冬风雪夜,无论我在哪儿,都能听见他吹奏的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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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9:28 | 查看全部
那么孤单和彷徨
时间:2015-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一个乡下人,对于舞蹈的认知和对于城市文明的认知是一样的。我一直认为,如果一个人学会了舞蹈,那么,他就是城市人。
  
  我说的是交谊舞,就是那种将自己的身体绷得直直的,脚步又放得轻轻的,优美地旋转、移动,近乎歌唱般抒情,近乎飞翔般肆意。
  
  舞蹈,对于一个乡下孩子来说,像是一个远房的阔亲戚。站在门外的人,敲门时,总不免紧张。
  
  我就是一个对身体很紧张的人,若是有人注意我走路的姿势,我会变得很没有自信。因为,我长时间生活在庄稼地里,从未抱着任何一棵庄稼舞蹈过。
  
  进入师专后不久,我们开始学习舞蹈。
  
  首先是找舞伴。天啊,谁想过还有这么重要的环节。差不多,对于第一个舞伴,我们都是没有记忆的。因为就近的原则,我看看两边站着的女生,刚要向身材高挑的那个伸手,哪知那人被人伸手拉了去。再一看,身边全是一些不知所措的男生女生。
  
  对于身体的碰触,在那样一个年代,大多数十七八岁的学生思想还很保守。我们的性启蒙极晚,靠阅读得来的对女性身体的想象非常贫乏。所以,当现实世界有女性的身体可以选择(舞蹈其实就是对舞伴的选择)时,我们显得慌乱、虚伪、自卑,甚至有一种莫名的代入感,很怕被分配到的这个女孩子就是今后自己恋爱的对象。
  
  虽然,那个年代,我们对美的认知非常浅薄和狭隘,却有一套成熟的审美逻辑。我们对美的认知不仅仅停留在容貌上,还包括气质、风韵,甚至家世。这有些好笑,这是一种对美的病态的渴求,也就是说,虽然我们是乡下人,可我们眼睛里美好的东西多是属于城市文明的。
  
  我一眼在舞场上发现了她,问她的名字,答,叫居然。显然是骗人的,却也觉得好听。只好笑她,说,你居然叫居然。她调皮,说,你居然不知道我叫居然?
  
  她是历史系的,身边挤满了讨好的人。在舞蹈教室里,她的舞姿最为动人。她显然不是最漂亮的女生,但是,只要舞蹈老师一喊,一、二、三,大家立即发现自己身体的笨拙。仿佛舞蹈就是用来让我们发现自己是多么笨拙的一个人,而居然便立即被大家发现,她的胳膊伸出的动作,她的脚尖漫不经心地迈出的瞬间,甚至重心调整、腰部扭转的妩媚的样子,一下子将我们吸引了。她对自己的身体是有支配能力的。
  
  是的,她学过舞蹈。
  
  老师也很快发现了她,做任何动作之后,都会让她再给我们做一下示范。她青涩的模样,极大地促进了我们对美的理解,让我们觉得,原来有一种好看,并不是停留在身体本身,而是通过自己另外的特长来体现的。
  
  居然让我们所有人认识到了,舞蹈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舞伴是可以交换的,接下来的时间,居然成为所有男生排队邀请的对象。我自然也排着队等她。
  
  终于轮到了我,我紧张极了,不知道该如何表现出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不能告诉她我会写诗,这太庸俗了;我也不能告诉她我是一个爱幻想的人,这太幼稚了。
  
  总之,在抱着她跳舞的几分钟里,我没有想出任何一句能打动她的话。我连大胆而热烈地看她都不敢,她转眼便被同班一个帅气男生拥在了怀里。显然,舞蹈也是需要天赋的,没过几天,我们便被老师分成了两拨。一拨是身体永远打不开的笨拙的人,一拨是有舞蹈天赋的人。显然,我属于笨拙的那一拨。
  
  这样也是有好处的,我们这些笨拙的人,便需要有天赋的人来教。我开始在课外的时间去找居然。
  
  她热情而大方,很熟练地对待我买的饮料和小吃。然后站在她们班级门口用近乎舞蹈教师的语气给我讲身体的柔软度,以及该如何分辨音乐的节奏。
  
  我第一次发现,有一种女孩子,只有在舞场上,我才有机会抱着她。在其他场合,她的磁场完全将我拒绝,成为一个陌生人。
  
  我认真而守时地完成了所有的舞蹈课,却没有学会任何一支舞。我只知道,在舞蹈的时候,我对自己是多么陌生。我无论如何努力也打不开自己的身体,这几乎是我全部的童年生活所累积的结果。我在玉米地头看守玉米的时候,从未留意风吹过玉米地时玉米摇摆的样子,我不关注这些,我只关注玉米地里有没有做坏事的成年人,以及田地里第三垄第十棵玉米棒是不是长饱了,我好掰下来烤着吃了。
  
  在抱着居然舞蹈的时候,我想,如果我小的时候,抱着那些玉米跳一下舞就好了,我也一定是一个身体柔软的人,是一个有舞蹈天赋的人。
  
  后来,学校里又对没有学会舞蹈的学生进行补课,好心的同学特地跑来对我说,居然也在舞蹈班里教舞蹈呢。
  
  我却再也没有兴趣,因为,我抱着居然的时候,才知道,人与人不仅仅是有共同的出生地,或者共同的阅读爱好才会生出好感,身体的磁场,才是最好的试剂。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人,注定不会找到合适的舞伴。
  
  终究,我没有学会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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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9:45 | 查看全部
天使的吻痕
时间:2015-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79次

  大学时代,我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脸上有块巨大而丑陋的胎记,紫红的,从他的左脸角一直延伸到嘴唇,好像有人在他脸上划了一刀,英俊的脸由于胎记而变得狰狞吓人。但外表的缺陷掩盖不了这个年轻人的友善、幽默、积极向上,凡是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他。他还经常参加演讲。刚开始,观众的表情总是惊讶、恐惧,但等到他讲完,人人都心悦诚服,掌声雷动。
  
  每到这时,我都暗暗叹服他的勇气。那块胎记一定曾给他深深的自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克服这样的心理障碍,在众人惊异的目光里言谈自若。
  
  我们成为好朋友后,有一天,我向他提出了藏在心里的疑问:“你是怎么应付那道胎记的呢?”他的回答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他说:“应付?我向来以它为荣呢!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我:‘儿子,你出生前我向上帝祷告,请他赐我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于是上帝给了你特殊的才能,还让天使给你做了一个记号。你脸上的标记是天使吻过的痕迹,他这样做是为了让我在人群中一下子就能找到你。当看到你和别的婴儿一起睡在婴儿室时,我立刻知道,你是我的!’”
  
  他接着说:“小时候,父亲一有机会就给我讲这个故事,所以我对自己的好运气深信不疑。我甚至会为那些脸上没有红色‘吻痕’的孩子难过。我甚至以为,陌生人的惊讶是出于羡慕。于是我更加积极努力,生怕浪费上帝给我的特殊才能。长大以后,我仍然觉得父亲当年没有骗我:每个人都从上帝那儿得到特殊的才能,而每个孩子对父母来说都是与众不同的。而正因为有了这块胎记,我才会不断奋斗,它何尝不是天使的吻痕,幸运的标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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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30:00 | 查看全部
天使的吻痕
时间:2015-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23次

  大学时代,我认识了一个年轻人。他脸上有块巨大而丑陋的胎记,紫红的,从他的左脸角一直延伸到嘴唇,好像有人在他脸上划了一刀,英俊的脸由于胎记而变得狰狞吓人。但外表的缺陷掩盖不了这个年轻人的友善、幽默、积极向上,凡是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他。他还经常参加演讲。刚开始,观众的表情总是惊讶、恐惧,但等到他讲完,人人都心悦诚服,掌声雷动。
  
  每到这时,我都暗暗叹服他的勇气。那块胎记一定曾给他深深的自卑,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克服这样的心理障碍,在众人惊异的目光里言谈自若。
  
  我们成为好朋友后,有一天,我向他提出了藏在心里的疑问:“你是怎么应付那道胎记的呢?”他的回答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他说:“应付?我向来以它为荣呢!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我:‘儿子,你出生前我向上帝祷告,请他赐我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于是上帝给了你特殊的才能,还让天使给你做了一个记号。你脸上的标记是天使吻过的痕迹,他这样做是为了让我在人群中一下子就能找到你。当看到你和别的婴儿一起睡在婴儿室时,我立刻知道,你是我的!’”
  
  他接着说:“小时候,父亲一有机会就给我讲这个故事,所以我对自己的好运气深信不疑。我甚至会为那些脸上没有红色‘吻痕’的孩子难过。我甚至以为,陌生人的惊讶是出于羡慕。于是我更加积极努力,生怕浪费上帝给我的特殊才能。长大以后,我仍然觉得父亲当年没有骗我:每个人都从上帝那儿得到特殊的才能,而每个孩子对父母来说都是与众不同的。而正因为有了这块胎记,我才会不断奋斗,它何尝不是天使的吻痕,幸运的标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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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30:11 | 查看全部
爱是一缕牵挂
时间:2015-06-30 作者:未详 点击:129次

  一位夜班车司机的妻子告诉我,每晚丈夫出去,她都担心。有时候半夜醒来,想起在外跑车的丈夫她就睡不着。其实,从嫁给他的那一天起,她就知道要为他牵挂一生一世了。“那你为什么明知他是司机还要嫁给他呢?”我问她。
  
  她笑了:“因为我爱他呀,爱就是那一缕牵挂。”
  
  我笑着说:“你这可不是一缕牵挂,而是无穷无尽的牵挂啊。”
  
  “那就代表我对他无穷无尽的爱啊。”多么动人的回答!
  
  想起小时候父亲出差回来的那一晚,不论多晚母亲都要把院子里的灯亮着。她总会一边做着针线活儿,一边等父亲回家。每一次,不管午夜零点还是凌晨两点,父亲总会如约而至。父亲回来,母亲平静地说一声“回来了”。然后像往常一样寒暄几句。小时候,我真的不懂母亲的等候,明知父亲会来,何必要等?长大了,才明白,等候,是因为心中牵挂父亲。爱,就是那一缕牵挂啊。
  
  一缕牵挂,爱与被爱都无怨无悔。
  
  珍惜这一缕牵挂吧,正是这一缕牵挂让我们的爱变得恒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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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30:20 | 查看全部
十年前后
时间:2015-06-30 作者:未详 点击:120次

  十年前,他和她相识在雨中。
  
  他说:“能借我一把伞吗?”
  
  于是,他们共撑一把雨伞,开始相恋。
  
  不久,他说:“能送你一个礼物吗?”
  
  于是,他们订婚,她手上戴上一枚钻戒。
  
  过了一段时间,他说:“能和你住到一起吗?”
  
  于是,他们结婚。
  
  十年后,他们因感情破裂分手,她留下那把雨伞、那枚戒指、那套房子,独自伤心地离开。
  
  一天,他认识了一个女人。
  
  一个小时后,女人说:“能和你住到一起吗?”
  
  于是,他把她带回家。
  
  女人发现了桌子上的戒指,对他说:“能送我这个做礼物吗?”
  
  于是,她戴上戒指,和他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
  
  第二天清晨下起雨来,女人出门时说:“能借我这把伞吗?”
  
  女人走后,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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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30:33 | 查看全部
小龙女身世考证
时间:2015-06-30 作者:未详 点击:181次

  《神雕侠侣》中的女主人公小龙女一向被认为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被林朝英的丫鬟收养而成为古墓派传人。其实大大不然,她的父母是谁,书中虽无明文,却有许多或隐或显的线索可以钩沉发隐。就让我们随着金庸先生的叙述,来探究一番武林中的这一段秘密。
  
  首先,最重要的材料,当然是小龙女作为弃婴被收养的经过:
  
  丘处机道:“这姓龙的女子名字叫做什么,外人自然无从得知,那些邪魔外道都叫她小龙女,咱们也就这般称呼她吧。十八年前的一天夜里,重阳宫外突然有婴儿啼哭之声,宫中弟子出去察看,见包袱中裹着一个婴儿,放在地下。重阳宫要收养这婴儿自是极不方便,可是出家人慈悲为本,却也不能置之不理,那时掌教师兄和我都不在山上,众弟子正没做理会处,一个中年妇人突然从山后过来,说道:‘这孩子可怜,待我收留了她吧!’众弟子正是求之不得,当下将婴儿交给了她。后来马师兄与我回宫,他们说起此事,讲到那中年妇人的形貌打扮,我们才知是居于活死人墓中的那个丫鬟。她与我们全真七子曾见过几面,但从未说过话。两家虽然相隔极近,只因上辈的这些纠葛,当真是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我们听过算了,也就没放在心上。”(第四回)
  
  此事表面看上去只是普通的弃婴事件,但是整个叙述中有若干细节却十分可疑。
  
  第一,全真教弟子听到重阳宫外有婴儿啼哭声,出去看才发现了襁褓中的小龙女。也就是说,有人把一个婴儿直接放在重阳宫门外,至少相距不会太远。但是重阳宫不是普通的道观,在终南山上,是当代武林最大门派的总部,声势比当时的少林寺还高,并且和当时的蒙古朝廷关系紧张,从山上到山下即使不是戒备森严,也应该有人担任警戒,又怎么可能让人轻易接近宫门呢?如果半夜三更能让普通人带着孩子来到山顶观外而不加察觉,那么换几个武林高手,不是能够轻易杀进重阳宫了吗?纵然马钰、丘处机等人不在,全真教的实力也不至于如此之弱。由此可见,能够接近重阳宫门放下孩子的,必定是武林高手,还可能对终南山重阳宫附近的地形十分熟悉。
  
  如果我们同意这个弃婴者是武林高手,问题就来了。首先,如果是弃婴,肯定是自己无法抚养只好偷偷扔下孩子让别人收养。真是武林高手,无论白道黑道,就算是丐帮,也会有很多门路,不可能走投无路到这个地步,就算放到农村大妈家给点银子让人代养也不为难。此人有什么理由要把自己的孩子无缘无故扔在重阳宫门口呢?假如说不是自己的孩子,是仇家的孩子,直接杀了也好,送到妓院门口也好,或者像九难一样自己养大了让她去杀亲生父母也好,都可以理解。为什么会冒险把孩子放在道观门口呢?唯一的解释是,这个孩子和重阳宫里的人有特定的联系。
  
  第二,半夜三更的时候,全真教人士刚发现孩子,林朝英的丫鬟就跑过来自告奋勇要收养这个孩子。如果说是巧合,则未免太巧。要知道两派几十年都不往来,这个古墓派第二代传人怎么会在深夜里无缘无故到重阳宫门口去散步呢?如果说是听到婴儿的啼哭才赶过来,那她的听力未免也太好了。要知道,根据文中叙述,从重阳宫到古墓有好几里的距离,古墓又在地下,丫鬟掌门这个时候应该在地底下睡得正香,怎么可能听到重阳宫门口小孩的啼哭呢?小孩的哭啼声再大,丫鬟掌门的武功再高也不可能。如果这么远的距离都能听到,那么只要在古墓里一坐,重阳宫里说话念经的声音不都能听到了?断无此理。因而可以推断,丫鬟掌门的到来绝非巧合,她来就是为了收养这个孩子。
  
  第三,收养婴儿的困难,主要不是男人女人的问题,是奶水的问题。后来李莫愁带了几天郭襄,就被搞得疲于奔命,主要就是没有奶。小龙女被带回古墓,山上山下的交通也不方便,古墓里也不好养牛养羊,奶水问题怎么解决呢?丫鬟掌门和孙婆婆照理说都没有奶,难道每天都下山去买牛奶,还是把小龙女寄养在山下农家呢?这些办法虽然可行,但都不方便,最大的可能,就是这位丫鬟掌门自己有奶可以奶大孩子。
  
  说到现在,结论已经相当明朗了:小龙女就是丫鬟掌门的私生女。但是问题又来了:如果小龙女的母亲就是丫鬟掌门,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为什么要把孩子放在重阳宫门口再兜一圈跑过去收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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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30:58 | 查看全部
魔术家
时间:2015-06-30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在奥马尔的后院里,有一棵低垂的树,我们在这里聊着:天气太热,什么事也干不了。这时一位老汉从屋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根类似鞭子一样的东西。
  
  “啊,不行,”奥马尔说,“咱们还是走吧。”
  
  谁也不动。哈里没有抬起头,只是沿着他的鼻子斜望了这位老汉一眼,莎莉在吸着一根草茎,我则眼瞧着那根鞭子。
  
  我们都知道,奥马尔的爷爷有点怪。他的衣服穿得也很怪。他对我们谁也不理,总是自言自语。这次老汉头上缠着一块紫色的布,上身穿着一件画了一些发亮的金色符号的衬衫。他蹲在一块满是泥土的地上,用一根羽毛在地上拂来拂去。
  
  “他在干什么?”哈里问。
  
  “说我在浪费时间。”奥马尔说。
  
  “我不相信他知道我们在这里玩。”莎莉低声说。
  
  老汉直起腰来,把鞭子和一块绳编的布拉平,从衬衫底下取出一只雕花的硬木碗,然后用一块白布在碗的上面擦起来。
  
  “他知道,”奥马尔说,“他只是不愿让我像其他人那样,一切正常。就是这么一回事。”
  
  “哎呀!”
  
  老汉向天空挥着他的胳膊,他全身,从那伸着的脖子到脚拇指,在向后仰,好像太阳烧烫了他的手。一块转动着的圆盘,金光和银光闪烁,正在发出低唱的声音向我们飘来,飘得很低,接近地面。
  
  “这是什么?”莎莉轻声问。
  
  老汉从他所制作的这件东西掉过身来,目光炯炯地望着奥马尔。
  
  “嗨,爷爷。”奥马尔叫着。
  
  老汉没有答腔。
  
  奥马尔又试了一次:“啊,您好,卡格克。”
  
  老汉生硬地点了一下头。他在那个嗡嗡低唱的转盘附近坐下来,让它金色和银色的闪光在他面孔和衬衫上摆动。“这不是给你的,奥马尔。”他说。奥马尔站起来:“好吧,卡格克,我们走了。”
  
  “它没有什么意思。”老汉说。
  
  “不!”莎莉说,“有意思。”
  
  “不,它没有什么意思。你们有电视、足球、板球、冲浪板和流行歌陪你们玩。对奥马尔来说,它没有什么意思。”
  
  老汉也似乎在那闪光后面发出闪光。
  
  “我们不觉得它没有意思,”哈里说,“对吧,奥马尔?”
  
  奥马尔没有理会哈里。“到了一个新国家,你得改变一下呀,卡格克。这里不再是特伦甘奴呀。”
  
  老汉笑起来,金色的闪光在他的嘴唇上晃动。“改变一下?你忘了你是什么人。我迁到这里,但我带来了东西呀。”“这个,”他挥动了一下那发出闪光的东西,“这个就是特伦甘奴。瓦阳·古里也是这样。它给生活带来许多影像——这些东西会讲故事呀。塞巴克·拉加也是这样。有一次我们叫藤条球在空中舞动,不碰着头、膝盖、脚,也不碰着手。记得吗?”
  
  “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呀——”
  
  “特伦甘奴还在海滩上造出很大的渔船,向月亮撒网,叫风筝在空中打仗——像鹰一样猛……这些东西我都带来了——都是特伦甘奴的东西。你已经把这些事情都忘记了。除了你自己以外,你什么也没有带来。”
  
  奥马尔耸了耸肩。“这是澳洲。这里没有藤条球,没有特伦甘奴那样的陀螺。”
  
  “哦,”莎莉说,她在那个嗡嗡低唱的圆盘前面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它,叹了一口气,“只不过是个陀螺罢了。”
  
  老汉盯了莎莉一眼。“只不过是个陀螺?它是一个陀螺大师的杰作呀。大师们在原始丛林千辛万苦才找到生长它的那棵树呀。”他微微笑了一下,“大师在原始丛林里教会了陀螺在空中唱歌。当那些老采药人的神灵甩动起陀螺的时候,陀螺绳子发出的光就是闪电,陀螺的转动就是雷鸣。”
  
  “但是这里没有采药人呀。”奥马尔对着那明朗的蓝天挥了一阵胳膊。
  
  “不,也许只能在特伦甘奴。”老汉从陀螺后退了两步,“我不叫醒它。当它停止了做梦的时候,你把它带回家里去吧。”他怏怏地走开了。
  
  “废话,”奥马尔说。但是他坐在地上,观看这个陀螺,“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玩意儿。”
  
  但是当我们离开奥马尔一个钟头以后,陀螺仍然在转动。这时奥马尔正坐在这个低声吟唱的圆盘面前,坐得很近,使得它发出的闪光在他的脸上晃来晃去,好像他在倾听它的歌唱。
  
  在接着的两个月里奥马尔的行动显得有些怪起来。他避开了我们。他把大部分时间花在整理草坪、拔草和搬石头这些活计上面——他什么都干,为了挣点钱。
  
  “他想在十二岁以前就能当上大亨。”哈里说。
  
  但不久他就停止干这些杂活了。他开始用他挣来的钱买来一些东西——一些奇怪的东西。他买了细铁丝、铁环、缎带、纸、胶水、颜料、白塑料布,甚至还买了两个乒乓球。然后他就不见了。
  
  已经放假了,但是街上,公园里,汽车站上,哪儿都看不见他。甚至我们到他的住处也找不到他。
  
  于是满头是沙子的莎莉跑到牛奶摊那儿,喊:“我找到他了!来,你们瞧。”
  
  “他在干什么?”哈里问。
  
  “你问我!我什么也不知道。才怪哩。”
  
  我们跟着她向一块荒凉的海滩跑去。奥马尔正在沙上排列着一些金箔、绿色的新月、淡红色的扇子和五颜六色的缎带。他摆列的东西,从一对黑色的乒乓球到一个闪闪发光的尾巴,一共有十米长,足够形成一条大鲨鱼。他不是单独一个人在那里,那个老汉也站在附近的一个沙丘上,望着奥马尔和那些摆列得荒唐的图案。
  
  “看见了吗?”莎莉问。
  
  “唔——这大概是——沙滩游戏。”哈里说,拿不定主意。
  
  老汉转过身,瞪了哈里一眼,接着又把身子转回去。
  
  奥马尔跪在沙滩上那两只球的旁边,好像是在和它们对话。过了一会儿,他举起手来,让风把他手上的沙子吹到下边的图案上去。接着他就往沙滩后边慢慢退去,那个图案开始颤动起来。
  
  “也许我们得走开……”哈里嗫嗫着说。
  
  奥马尔在沙上叉开双腿,嘴上飘着微笑,望着老汉,拧着双手。
  
  二十米以外,那条尾巴活动起来了。
  
  老汉摇着头。
  
  奥马尔咂了一下嘴,又向后退了一步。
  
  一块小小发光的锡箔在那条尾巴前面摇摆了一下。
  
  “这是——是什么?”莎莉小声问。
  
  奥马尔的双手慢慢地舞动起来了,向那个图案示意:它可从沙上向空中升起来。一长条绿色和金色的锡箔反射着太阳,射出耀眼的光芒,并且在开始向他移动。
  
  老汉现在密切地注视着奥马尔,不再皱着眉头,安静得很。
  
  奥马尔又向后退了一步,似乎忽然感到了惊恐。那些锡箔变成了跑步的马队,一长条红黑相间的扇子在风中飘荡。
  
  “哎——呀!”奥马尔和老汉同时发出了一声呼叫,两人形影不离,紧站在一起。他们一齐向后仰,耸动他们的肩膀,把双臂举向空中。
  
  沙上的图案开始沙沙地响起来,颤动着,最后摇摇晃晃地升向空中。它发出呼呼的声息,有生命了。锡箔成了鳞甲,飘带成了脚爪和牙齿,扇子在风中成了翅膀,那对圆圆的黑眼睛正对着下边的奥马尔怒目而视。
  
  一条庞大、可怕的生物在奥马尔头顶上空一边飞行,一边摆动着它那插着二十条长长黑色三角旗的闪闪发光的背,并且在空中咆哮,向奥马尔的脸上喷出火花。
  
  但是那个老汉却微笑着向他的孙子走过来。
  
  奥马尔拿出一件什么东西给了这个叫做卡格克的老汉。
  
  卡格克摇了摇头,说:“它太庞大,太难看了。”但是他一面参与这个庞然大物的活动,一面把他那只空着的手搭在奥马尔的肩上。
  
  “它在飞翔!”奥马尔叫喊着,“我们得叫它把太阳吞掉!”卡格克和奥马尔相互跳起一种神秘的舞来,他们的眼睛盯着那个庞然大物,他们的双臂在空中转动,好像他们一生都在这样活动。
  
  哈里一看就明白了,他大笑起来,在沙地上打着滚。“这是一个风筝呀!一个庞大的怪风筝,别的什么也不是!”
  
  但是它飞翔就有生命。它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生物,在空旷的天空迂回行走,它的背反射着太阳的光波。
  
  在天空下,奥马尔和他的爷爷想起了马来西亚的一条缓慢流动着的河流,以及旁边的那昏睡着的小镇。
  
  “那就是特伦甘奴吧,卡格克,难道我把它忘记了吗?”
  
  卡格克第一次发出了一个笑声:“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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