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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19:30 | 查看全部
像GPS一样掌握地理
时间:2015-07-02 作者:未详 点击:175次

  要说我在高中学习遇到的第一道坎儿,那就是文理分科了。我在高二的时候,经历过传说中的“左手文科,右手理科”的抉择,然后因为头疼数学而毅然选择了文科。然而作为一名一条路不走个三五遍就记不住的“路痴”,面对文科地理学习的高要求,我栽了一个大跟头。不过,一切并不是没有转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路痴也能变成GPS。
  
  掉以轻心,自食恶果
  
  高二一开始的时候,我就十分担心自己的地理会跟不上,但是据说新接手我们班的地理老师是一名资深且带过地理奥赛的优秀教师。
  
  她一上来就告诉我们:“你们不用担心,我只用10分钟就能让你们记住中国地图,再多给20分钟就能让你们记住世界地图,所以不用太着急,跟着我慢慢学就好。”
  
  我听了喜上眉梢啊!要知道,会看地图,就不会成为“路痴”。现在老师竟然说一共只需要30分钟,就能将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记下来,我顿时好似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傻傻的我便将本该花在地理上的时间压缩了不少,全靠听课和被动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来学习,地图也只是随便翻翻看看,没有认真记过。我一心想着既然只要30分钟就好,我又何必着急呢?就算等到高三再去记地图,也完全来得及啊!
  
  但是当我从高二的第一次正式考试——期中考试的考场走出来的时候,我尝到了欲哭无泪的滋味。我发现自己的地理水平仍然停留在高一还未分科的时候,而试卷的难度却大大提高了,所有关于地图的题目我都一概抓瞎,迷迷糊糊只知道个大概。最终的分数可想而知——惨不忍睹,我从高一原本还能勉强考上七八十分,落到了刚刚及格的地步!
  
  重振旗鼓,再战地理
  
  一次考试当然不可能让我一蹶不振,毕竟距离高考还有很长的时间,我相信只要挤出时间,重点抓一抓地理的学习,我就能重回80分。所以,从那次期中考试以后,我就重整旗鼓,再战地理,将学习重心由单一的注重数学,调整为数学和地理双管齐下。
  
  我不再指望“30分钟记下地图”的那种“葵花宝典”,反思自己的大意轻敌,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目前的地理水平,觉得自己已经跟不上老师的进度了,必须开开“小灶”,在课外多下工夫。于是,我开始踏踏实实地一块一块分区记地图,定位区域。而且,我的书包里天天都放着一本小而实用的地图册,用来见缝插针地记忆,哪怕只是看上两眼,也能加深印象。
  
  有一回,我无意中看到同学在微博上转发的一张图片,那是某高中学生自己手绘的世界地图!地图里包括了各个大陆的轮廓、经纬线的定位,还有中国的各个省市轮廓,精确无比。这张图让我灵机一动,我也开始学着一点点绘制地图,虽然每每都存在误差,但在这种尝试中,我渐渐获得了学习的乐趣。
  
  因为这两种方法的叠加,在高三之前的那次期末考试中,我觉得自己明显比以前熟悉地图了。以前我连世界地图大致是什么样子都无法描述,现在却可以画得像模像样,实在是颇有成就感。然而让我意外的是,考试分数依旧不尽如人意,因为考试题目似乎趋向细化,我在提升自己地理知识的同时,考试的难度也提高了。
  
  突破瓶颈,化身GPS
  
  正当我抓耳挠腮、不知道要从哪里“突围”时,高三新换的地理老师建议我去买一本《北斗地图》。因为之前我一直使用的小册子详细程度有限,所以,我掌握的内容也都比较粗略。她推荐给我的这本地图书是厚厚的一大本,里面有图文详解,解说得很详细,有些还可以用作答题的答案,其中的知识分块也和高考考点紧密联系。
  
  新的“法宝”入手后,我才发现自己之前对地理的了解简直“弱爆”了!我这个“路痴”仅仅是记住了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的模糊轮廓,一旦地图被放大,我就分辨不出东南西北了。我从头开始,对着地图书上每一小块被放大的区域认真研究,记下更加精确的经纬度,做到有如GPS一样精准。
  
  上高三后,考试对我们熟练使用地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靠经纬度来定位出准确的地理单元:东经100°和北纬40°的交点处是河西走廊,或者给出一些重要的经纬线,类似北纬30°、北纬40°和西经40°等,说出被这些经纬线贯穿的地理单元。反之,如果告诉你此处是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你就要定位出此处位于北纬30°附近。
  
  这样庞大的记忆工程,让我几乎头大了。作为“路痴”,我已经先天不足,比不上那些天生方向感很强、不需要刻意记忆就能定位的同学,所以我只能比别人多下苦功。高三后半学期,再次考试的时候,我有一种练了“绝世神功”后脱胎换骨的感觉。大大小小的地图,已经被我全部熟记在心,我已是一个活的GPS了!补上了短板,剩下的人文地理部分我比较拿手,我终于再次考回了80多分。可别小看这80多分,到了高三,我们学校全年级的同学能在老师出的、难到夸张的地理试卷中,考到80分的人着实不多。
  
  所以,不得不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路痴”也能变成GPS,拿下地理高分,你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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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19:40 | 查看全部
恋人也不能乱串门
时间:2015-07-04 作者:未详 点击:76次

  丹麦人很会享受生活,法定假期很多,隔三差五就会放假,他们喜欢和朋友聚会,和家人一起度假,去野外享受海滩、绿地、阳光。
  
  我来到丹麦工作了一个多月。又到周末,下起了小雨,我猜想彼拉森一定在家里无事可做,因为他也是个单身,何不找他一醉方休?
  
  为了给他一个惊喜,我匆匆来到他的住处,并在附近超市买了两瓶不错的白酒和几个可口的小菜,然后我敲响了彼拉森的门。
  
  几分钟后,彼拉森慢腾腾地开了门,一脸冷漠。我十分尴尬。
  
  我以为他有什么不幸之事发生了,也不敢多问。
  
  酒过三巡,他向我吐露真言:“在我们丹麦,不期而至的探访是很不礼貌的,无论你有多少理由,别人都不会理解你,包括恋人都是这样。”
  
  “如果朋友之间要聚会,怎么办呢?”我随口问道。
  
  “可以选择酒吧而不是家。”他回答说。
  
  后来我发现,丹麦人生活虽然很富裕,但不会在服装上花费很多,名牌衣服和贵重首饰对他们并不重要,可是他们在吃喝上很舍得花钱,所以丹麦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餐厅、酒吧和咖啡馆,不提前预定就没座。尤其是在发工资的时候,餐馆酒吧更是生意红火,里面全是兴高采烈的饮食男女。他们认为在酒吧可以随心所欲,任意享受,而在家里就完全找不到这种感觉。
  
  因此,丹麦人的原则就是,宁愿朋友聚会在酒吧“喝醉”,也不要到别人家里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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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19:50 | 查看全部
水房子
时间:2015-07-04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在南美洲秘鲁有一个叫汪澳维利卡的地方,这里的老百姓盖房子,是不用人们常用的石头、木料、钢筋、水泥这些建筑材料的。那他们用什么呢?他们用的是——神奇的水。生活在这里的居民,祖祖辈辈都用那里的矿泉水来盖房子。这种矿泉水盖成的房子,一点也不比我们用钢筋水泥建造的房子差,它们不仅造价低廉,而且非常的美观、实用。
  
  当地居民在盖房子前,都会在房址的地基上先做好一个个砖模子,然后再用一根长长的管子,把附近的山上的矿泉水导引过来,灌到这些砖模子里。然后聪明的当地人就把接下来任务交给太阳了,让砖模子里的水在强烈的阳光下持续曝晒。过一段时间以后,砖模子里的水蒸发殆尽,就会凝结成一块块坚硬的“砖块”。这样,房子的主要墙体就建好了。
  
  真是太神奇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还是请当地人来给我们揭开谜底吧。原来,汪澳维利卡这个地方的水,真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矿泉水”,里面富含大量的石膏、石灰、石英等矿物成分。当砖模子里的水分被太阳曝晒蒸发殆尽后,里面的各种矿物质就会凝结成坚硬的方形固体,变成人们建造房屋的砖石了。
  
  如果说,汪澳维利卡人的“水房子”只不过是利用了大自然的原始馈赠的话,那么目前美国科学家对于特殊的“水建筑”的研究就更加富有科技含量了。
  
  在2008年西班牙萨拉戈萨世博会上,一座设计新颖独特的“水房子”就曾吸引了无数观众的目光。后来还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2007年度最佳科学发明。
  
  这座“水房子”主体部分完全由水构成。正门及墙体实际上只是悬挂着的一道道水幕,当人们进出大门时水幕会自动向两边分开。房子的墙体设计蕴含着科学家们的匠心智慧,它不仅仅是一面面水墙,同时还是一个个超大的“显示器”。一面面水墙由数千个小喷头喷发而成,数千条涓涓细流组成令人眼花缭乱的“大屏幕”,这些喷头通过由电脑控制的传感器来进行开关和速射,形成绚丽多彩的画面,而且图像和文字的清晰度非常高。“水墙”里的传感器特别灵敏,当某个人或物体从外面靠近它时,它能够迅捷地感应到,然后迅速改变水流形状,并且自动拉开一道门,以便让人或物体通过。待其穿门而入之后,传感器则会将自动“水门”关上。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座巨大神奇的“水房子”可以在顷刻间消失不见,像某些科幻电影里的镜头那样,它的屋顶可以从数米的高处迅速降至地面,像海市蜃楼一般眨眼之间从人们的眼前消逝,不着一丝痕迹。原来“水房子”的顶部是一个纤薄的水层,房子内部有一个巨型的活塞,房顶在活塞推动下可以上下自由地浮沉。
  
  置身于这样灵动而富有科幻意味的房子间,我们不禁会产生这样的感叹,科学就像那圣洁的智慧之水,正在一天天冲洗着我们的大脑,刺激着我们的神经,给我们带来一场场神奇的魔术表演。她用一种非凡的魔力,让我们在平凡的现象中见证奇迹。这种魔力有个时尚的名字,就叫做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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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0:00 | 查看全部
击败诸葛亮的恋爱秘籍
时间:2015-07-04 作者:未详 点击:65次

  A
  
  谁也没想到,白朵就这样轻易地约出了乌云学长。
  
  电影银幕上,一只白色的鸽子在众人的目光中飞过了千山万水,也扑扇着翅膀飞进了白朵的心中。灯光由暗变亮时,白朵发现自己的手死死握着包,皮革质地的包带上被捂出一层潮湿的水雾。白朵把手拿到眼前晃了晃,旁边的乌云学长有点紧张地问:“怎么了?”
  
  噢,原来真的不是在做梦,乌云学长就陪在自己的身边。白朵尴尬地笑着解释:“看的时间长了,有点头疼。”往外走着,乌云学长侧过脸一本正经地问她:“我要去买点水,你喝什么?”
  
  白朵望着乌云学长,摇摇头表示不用了,乌云学长默不作声地走向了小卖部。
  
  乌云学长是系里的高材生,经常穿着黑色的衣服,在校园里像一朵特立独行的乌云,引来很多女生的瞩目。样子酷酷的乌云学长至今没有女朋友,眼中偶尔闪过忧郁的目光,总是让人产生遐想。这真是既让人喜又让人忧的事情,喜的是每个人都还有机会,忧的是能让乌云学长动心的概率,恐怕是和他的身高一样令人望尘莫及吧。
  
  可是白朵居然成功了。
  
  那天晚上,白朵站在电影院的大厅里,夹杂在讨论诸葛亮是不是第一聪明人的人群中,看着满腹经纶的乌云学长端着果汁向她走了过来,白朵故作平静的脸上难掩心中的小得意,她觉得最聪明的人是自己。
  
  诸葛亮借了一场东风成就了千古功名,白朵以诸葛亮之名拉开了一场爱情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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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0:09 | 查看全部
 B
  
  白朵的爱情与诸葛亮有点关系,不,确切地说,白朵的爱情沾了诸葛亮的光。
  
  因为有人告诉她,乌云学长喜欢古典文学,他很崇拜诸葛亮,欣赏古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睿智。
  
  于是白朵也崇拜上了诸葛亮,她想如果诸葛亮在身边,就能掐指一算,告诉自己几条追求乌云学长的锦囊妙计。诸葛亮没有活在当下真是可惜啊!白朵求贤若渴的心情一定是被老天同情了,所以她的身旁真的出现了一个自以为是诸葛亮的人。这个人就是先前告诉白朵乌云学长喜欢读古典文学的男生,他是白朵的小学弟,正好今年被分到乌云学长的寝室。他毛遂自荐说:“学姐,这事情就包在小弟的身上了。”
  
  白朵也是害羞的姑娘,但是为了接近乌云学长,她突然变得勇敢了。人家刘备不也是礼贤下士三顾茅庐?白朵为了爱情旗开得胜,捂着钱包咬咬牙答应了下来。
  
  第一次小学弟啃着鸡翅膀介绍,乌云学长作息十分有规律。白朵就尾随着乌云学长在食堂、图书馆和篮球场实施围追堵截的战术。第二次小学弟蘸着佐料吃着小笼包,透露了乌云学长有在水池旁晨读的习惯,然后白朵也在每个清晨捧着板砖那么厚的牛津词典,坐在了乌云学长的对面,某天出其不意地指着一个单词问他:“同学,这个单词怎么发音啊?”第三次小学弟掰着大螃蟹嘀咕:“学长最近的业余时间统统都用来看电影了。”
  
  白朵决定最后一搏,她握着电影票对乌云学长说:“我想谢谢上次你教我英语……”乌云学长用他一贯冷峻的眼神打量着白朵,想了想说:“我记得你。”
  
  听着乌云学长的话,白朵笑了,她觉得拜个军师还是有些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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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0:21 | 查看全部
 C
  
  一切似乎发展得都很好。有些道理是古今相通的,白朵想,果然是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因为有小学弟的独家情报,白朵总是占得先机,只是每次都是白朵主动提出一起看画展或者去书城买书。当然看的画展是乌云学长喜欢的水墨画,买的书也是乌云学长钟爱的古典评论。
  
  乌云学长还是一副高不可攀的样子,他用黑色衣服把自己包裹起来,有时又像是在酝酿着什么却又欲言又止,让白朵感觉神秘莫测、不得要领。
  
  白朵想,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呢?她去找小学弟指点迷津。小学弟清清喉咙,声音响亮地说:“乌云学长做事很谨慎,白朵学姐要耐心地多了解。”
  
  了解乌云学长对于白朵不是一件难事,小学弟充分发挥了军师的作用,让白朵掌握了许多第一手材料。从血型、生肖、星座,到家在何方、喜欢哪些明星都了如指掌,她认为没有人会比自己更了解乌云学长了。
  
  乌云学长谈起电影,白朵就挑他中意的那几部说;他拍着篮球,白朵就挽起衣袖说自己也练过三步上篮;他拿出一本新书,白朵就接过话茬说自己也正在看。
  
  白朵的努力没有自费,她和乌云学长慢慢熟稔了。他时常去白朵所在的广播组,有时甚至默默地帮助白朵整理播音组的稿子,广播组其他的同学都惊讶万分。
  
  终于有一天,乌云学长很严肃地说:“白朵,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想拜托你,你知道广播组的那个短发的女孩有男朋友吗?”
  
  白朵一下子就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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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0:32 | 查看全部
D
  
  原来乌云学长是来拜白朵为军师的。
  
  乌云学长说他早就注意到那个短发女生了,但一直苦于没有机会,直到认识了白朵。白朵第一次站在他的面前时,他就知道她是短发女生的社友。乌云学长用黯淡的神情表示,他不太会和女生打交道,不知道怎样追求自己喜欢的女生,甚至不好意思和她搭讪。幸好后来发现白朵性格活泼,还和他趣味相投,所以他才来放心地请教白朵能否指点他一下。
  
  真是好笑的事情,本来请军师的人却被当成了军师,难道人人都能成为诸葛亮吗?
  
  乌云学长钻起了牛角尖,他认真地说:“白朵你是我的好朋友,一定要帮我想想办法,我真的很喜欢那个女生。”
  
  “喜欢就直接告诉她啊!”白朵都替乌云学长着急,外表酷酷的乌云学长居然是这么拖拉的人。
  
  “可万一她有男朋友怎么办?那岂不是很扫兴,而且多没有面子。”乌云学长涨红了脸申辩着。
  
  白朵头一次注意到与平时镇定自若不同的乌云学长。小学弟所说的谨慎,只是乌云学长用来掩饰自己犹豫不定、裹足不前的保护色。乌云学长并没有看上去的那么强大,他的内心很脆弱,脆弱到不敢去争取自己的爱情。他习惯被人仰望,喜欢在众人面前扮演成功者的角色,所以才更怕被别人拒绝,被他人视为笑柄。
  
  “可我能有什么办法呢?”知道了乌云学长的真实想法后,白朵沮丧地说。“你很聪明,一定会想出办法的。”乌云学长愁眉苦脸地鼓励着白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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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0:42 | 查看全部
 E
  
  白朵突然变笨了。短发女生面对白朵突如其来的关心,很直接地问:“学姐有事吗?”白朵当即露出了马脚。
  
  诸葛亮真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白朵把女生的电话扔给了乌云学长说:“我是没有办法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的了。”乌云学长扶了扶眼镜,很紧张地询问白朵:“要跟她谈哪些内容啊?她喜欢看什么书,听何种类型的音乐,玩哪种网络游戏?”
  
  白朵撇撇嘴回答:“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诸葛亮,能掐会算的。不如直接问她好了。”
  
  “不妥,她要是不接受我,大家都知道了怎么办?太尴尬了。”乌云学长不停地摇头。
  
  白朵倒吸了一口凉气,她明白了乌云学长要的是一份没有风险、可以稳操胜券的爱情。“女生的星座,她的幸运颜色,她的个性数字,这些信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使我告诉你关于她一切的信息,你不敢迈出勇敢的步伐去追求,她对于你来说,仍然如同一部兵法书一样永远会是个谜。”
  
  乌云学长想了想,打了退堂鼓说:“算了,以后再找机会!”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白朵想,自己曾经期盼爱情里有一个诸葛亮,其实是和乌云学长一样,想赢得一场志在必得、万无一失的感情战役。可即使是诸葛亮也曾失误过呢,古今中外哪里有回避得了风险、常胜不败的人。
  
  兵书上说,胜败乃兵家常事。那么同样,当爱情来临时,我们应该张开怀抱勇敢迎接它;当爱情离开时,我们应该擦干眼泪微笑着目送它,这才是保持常胜的关键所在吧。
  
  白朵也没想到,她就这样如此干脆而匆忙地告别了乌云学长。她的爱情失败了,但是成长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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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0:55 | 查看全部
风是很重很重的
时间:2015-07-04 作者:未详 点击:193次

  我和几位驴友一起,来到了贵川交界处的一个偏僻深山里探险旅游。
  
  走进山林后的第三天,我们发现了一个小村子,在村外的空地上,几只羊儿正在吃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坐在一块石头上,翻看着一本破旧的数学书,他的衣服沾满灰尘和污屑,却长得圆头圆脑,非常可爱。
  
  好不容易遇见一块平坦的空地,我们决定在这里休息片刻,顺便和小男孩说说话,逗逗乐,见他看书这么认真,我就问他:“小朋友,上学了没有?读几年级了?”
  
  “再开学就是二年级了!”小男孩回答。
  
  “好,那我来考考你!”我接着给他出了几道简单的算术题,还有几个拼音测试和组词造句的语文题,小男孩全都回答了出来,看来学习成绩应该不错。
  
  见这些都没法难住他,我就给了他几道比较玄的问题:“你知道什么东西最大吗?”
  
  “地球!”小男孩回答说。
  
  “那你知道什么东西最重吗?”
  
  “嗯……房子?不,大山!”小男孩眼睛一转,又纠正着说,“不,应该还是地球!”
  
  这些答案虽不至于无懈可击,但对于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来说,也算是非常不错了。我接着又问:“那什么东西最轻呢?”
  
  “鸡毛!不,羊毛!”小男孩歪着头说,“还有蒲公英!”
  
  我笑笑告诉他,这些东西的确很轻,但却并不是最轻的,例如空气、烟雾,还有风,这些东西才是最轻的。
  
  小男孩睁着一双大眼想了想后,有些不赞同地说:“空气很轻,但风却很重很重的!”
  
  “风只是流动的空气,和空气是一样的!”我正说着这句话,突然有点明白了他想说的意思,对,大台风,它可以刮倒大树甚至是房子!于是我接着告诉他,大台风与空气一样很轻很轻,只是它的力量很大,但那并不是风的重量。
  
  小男孩显然对我的话非常不屑,他用极不信任的眼光看了我一眼,然后站起来坐到了另一边的大石头上,再不理睬我,嘴巴里还轻轻地重复了两遍那句话:“风是很重很重的!”
  
  离开村口三四里路之后,我们突然发现身上已经没有水了,最要命的是,我们走进了一片干燥的秃岩山,别说山涧泉眼了,就连一棵小树都看不到。我们决定往回走,到那座小村里去取水。
  
  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1点多了,可能是都在午睡的缘故,我们走了好几户人家竟然都关着门。翻过一座小坡,终于看见有一座泥房子还开着门,门口有一间矮草棚,关着十来只羊,而在大门里侧的地上,则铺着一张竹席,上面躺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位小男孩,竟然就是我们之前在村口遇见的那位小男孩,他睡得很香甜,老人用一把麦秆扇为他扇着风。
  
  见有陌生人到来,老人连忙站了起来。我们说明来意以后,他非常热心地把我们带到厨房,给我们的水壶灌水,灌到第三只的时候,水壶突然从他的手中滑落到了地上,老人连忙弯腰捡起来,面带愧色地接着灌水。我说我们自己来吧,他却笑笑说来的都是客,哪能让客人们自己动手,帮我们所有的水壶都灌好水后,老人说现在太阳太猛,不妨先在他家休息一两个小时,等太阳弱一些再上路。
  
  我们欣然答应,在门口坐了下来。老人则回到竹席上,一边轻轻地对我们介绍附近的地形山势,一边继续用麦秆扇给小男孩扇着风。没多久,他手中的扇子又突然滑落了下来,掉在小男孩的肚子上,小男孩被惊醒了,他先是惊讶地看了我们一眼,然后心疼地对老人说:“爷爷,我说了我不热,你不要为我扇扇子了!”
  
  “好,好,爷爷不扇了,你接着睡吧!”老人慈祥地微笑着说。
  
  小男孩逐渐睡去,虽然他说自己不热,但睡去后,额头就冒出了细微的汗珠,老人又拿起麦秆扇,轻轻地给他扇着风。老人边搧着风边对我说起了自己的孙子:孩子命苦,父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滚落的山石砸中,双双离开了人世,留下他们祖孙俩相依为命。家里穷,买不起电风扇,所以热天里都要给孩子扇扇子,可从今年开始,老人的双手有些不对劲,经常莫名其妙地抖动,握不牢东西,以前一只手可以拎起50斤稻谷,现在连给孩子扇点风都觉得特别费力,使不上劲。不过小孙子特别懂事,再热的天也不让爷爷给他扇扇子,怕累着了爷爷。
  
  老人说到这里,眼眶变得潮湿起来,但脸上却浮现出一种欣慰的微笑!他的脸黝黑黝黑的,爬满皱纹,他那双粗糙而且布满青筋老茧的大手,因为怕扇子掉落而使劲地攥着扇柄。此情此景,我不禁再次回想起了小男孩的话:“空气很轻,风却很重很重的!”我猛然间意识到,他说的是对的,风确实很重很重,甚至比50斤稻谷还要重,重得连他的爷爷都不太拿得动!
  
  在起身离开的时候,老人走到门口替我们指路,我趁这时间从口袋里掏出三百元钱,悄悄地塞到了小男孩睡觉的那张竹席下——这足够他们买一把电风扇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在做慈善,我只是觉得,风不应该有那么重,而我所做的,只是力所能及地让风轻一点,再轻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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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21:49 | 查看全部
我只想做一只老鼠
时间:2015-06-30 作者:未详 点击:78次

  我从小是一个自闭的孩子,不爱和人说话,就一直在和虫玩,觉得很安全。到了一定年龄,虫没法满足我的观察欲望了,我开始观察人,常常走在巷子,看见一个公务员样子的男人,我就想上前去打他一巴掌,看他会如何。
  
  我的偷窥,我的自闭
  
  我有我的偷窥理论。我的偷窥分两种,一种近距离,一种远距离,远距离就是用望远镜偷窥路人,一个女人在等人的15分钟里,从她周遭走过不同的人,比如丑八怪、美女、和她穿类似衣服的人,她的表情都是不同的。那样的偷窥好比到动物园看动物让人充满遐想。近距离就是注意与你擦身而过的人,在几秒钟内,你能感觉到她,衣服、发型、表情、香水,你能想象,她是否有故事,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些都是我题材的来源。我也看很多电影、小说、杂志,但是任何文艺作品都不能比我实际接触到的人来得真实,给我更大的震撼。有人说我的四格漫画在呈现人性,其实我的初衷只是在展现人性偷窥的一部分,画画的时候,我把我的偷窥欲扩大了。
  
  大部分人都有偷窥的天性,但是没有偷窥的能力。好比大部分男人喜欢美女,愿意看到裸体的美女,但是无法看到一个穿衣服的女人,想象她不穿衣服的样子,而我想我有这个能力。对大部分人来说,任何让他费力气的偷窥他都不干,也许因为他的好奇不够。我无法和人沟通,融入这个现实世界,所以我才更需要想象、观察的天赋。好比很多人在吃大餐,而我只能在窗边看,我只能想象他们每一口是什么味道,吃下去他们的感受是怎么样的。
  
  我羡慕很多人在所有社交场合,随便被扔到哪里,都能落地生根。见了人3分钟,像见了3年一样地亲切,我做不到。从人性的角度,人与人之间可能一见钟情,但是不能一见如故。一见钟情是人的本能,因为性欲是人的本性,朋友之间的一见如故是人社会性的表现。人没法对抗大环境,为了要生存,必须找盟友,所以才有友情一说。
  
  小学时,小朋友和我一起去邮局,让我找工作人员,我全身冒冷汗,我说我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你,你不要叫我去问,那种感觉好像妓女给自己赎身。那时候放完寒暑假,我就在墙脚哭,我想又要上学了,要和班上这么多人搞在一起。现在脸皮随着岁月的增长而增厚,我比较能克制自己,但是克制的方式还是像老鼠一样,偶尔可以把头从洞穴里探出来,但是尽量不离开洞穴方圆10公尺,偶尔一探,还是回去,保持安全感。
  
  儿子让我重新看了一场人生纪录片
  
  当我知道我有孩子的时候,内心很恐惧,我的童年并不快乐,我担心他会像我。人生荒谬如此:我那么不喜欢交际,我儿子很能和人交流,这个荒谬是不可预期的。
  
  儿子是我的心理医生,陪伴他度过童年的过程,勾起了我所有的童年回忆。儿时很多记忆都深藏在你心里,烙在那里,它们一点点回来了。重温童年,好像你在看一部纪录片,不会再介入,但是你一直在边上看。你发现小时候你以为很多事情做得不对,现在看其实是做得对的。比如老师们试图改变我,我拼命反抗,反抗的结果很惨,被学校记过。其实,那只是为了求生存,为了保有我的本能,以后才能活下去。好比一头狮子过来对我这只老鼠说,我教你怎么去捕猎,我说算了,还是躲在我的洞里,那是我的生存方式。我现在才开始释然说,我小时候很多事情,并不是那么糟糕。
  
  当然,我曾经抱怨过我自己,我会说我自己是否很笨。很多人社交场合如鱼得水,我想为什么我做不到,我觉得我有很多缺点。其实,我就是这样子一个人,很幸运我还是保有我自己,很多人长大后是无法保有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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