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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8:10 | 查看全部
爱,有时穿一袭隐身衣
时间:2015-06-05 作者:未详 点击:101次

  李大毛最近有点儿反常。下课后别的同学都争抢着往食堂跑,而他跑向校园西北的紫藤架。自习的铃声响起,他才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寄宿生吃住在学校,时间应该比走读生多得多,可他偏偏最后一个进教室。作为班主任,我决定找他好好聊一聊。
  
  一天中午,我早早在教室门前等他。他果然又踩着铃声跑过来。我问:“怎么每天都这么晚?”
  
  “去吃饭了。”他一边擦嘴,一边扭着头不好意思地说。
  
  “在哪儿吃饭需要这么长时问?”我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妈送饭来的。”他从我的语气里听出来不说实话不行。
  
  他的回答着实让我吃惊:“你是说你妈每天要送饭给你吃?”
  
  “嗯。”他有些惭愧地应了一声,接着又解释道,“吃完,我又陪她聊聊,所以回来晚了。”
  
  我的心里流淌过一阵温暖,说不出话来,只是默默地拍了拍他的肩。我查看李大毛登记的地址:八里村,竟然是离学校十六七里的一个村子,而他的母亲就这样每天给孩子送饭?我不由得产生了许多疑惑。
  
  第二天我到紫藤架下看个究竟。不一会儿,一个女人出现在紫藤架的另一头,只见她手里提着一只两色保温饭盒,径直向紫藤架这一头走来。隔着紫藤长长的阴影,一会儿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李大毛来了。他和母亲一起坐在廊柱上,吃着母亲送来的早餐,仿佛能闻到一股可口的香味。那算不上一幅温馨的画面,但在那样的早晨,我的内心多多少少有些难以平静。
  
  我决定和李大毛的母亲聊聊,我在紫藤架下找到她,瘦瘦的。有点儿营养不良的样子,听完我的自我介绍,她倒显得局促不安。
  
  “大毛这孩子进步很大,也很懂事。你放|心,我们老师很尽心。”我努力消除她的顾虑。
  
  她似乎很激动,一边抚摸着保温瓶一边说:“只是这孩子从初三开始就胃不好,经常痛,医生说要注意调理。以前在家住还好弄,现在离家远了,没办法,我就送来吧,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十来里路程,骑车也就半个小时。”
  
  我想到白白胖胖的李大毛,不像胃不好的样子。来不及多想,却开始计算起她一天要走的路程,来回六趟,近百里,一天得花三个小时,如果遇到雨天就更麻烦。我想到一些家长在校外租房子的做法,便说:“你不能在学校附近租两间房子,专门弄饭给他吃吗?”
  
  她很窘地笑道:“那多贵,再说家里还有二亩地呢。”
  
  这时,下课的铃声响起,我估计李大毛正向这里跑来,便对她说:“要不以后你让大毛跟我到教师食堂吃吧。”
  
  “那多不好,还是我自己弄,知道他的口味。”她很认真地说,却又感觉有些不妥,便补充道,“谢谢你了.老师。”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正在上课,同学们突然都把头转向窗外,叽叽喳喳起来。原来,入冬后的第一场雪下得格外迷人,雪花毫不吝啬,大片大片地往下飘。我此时想到的,却是李大毛的母亲。
  
  我把李大毛叫到走廊上。“今天你妈还会来吧?”我问道。
  
  “嗯。”
  
  “雪下得这么大,车子没法骑她怎么办?”
  
  “她会提前走来的。”
  
  “那,那你彻底把胃治好,在学校吃,不就不用麻烦她了吗?”
  
  他见我也是真心,憋红着脸应道:“老师,其实不是我胃不好,而是妈胃不好,医生让她注意饮食和锻炼,可她哪舍得吃,更不懂锻炼。没办法,爸在我上高中后,就跟我商量,让我假装在学校吃饭吃伤了胃,这样妈就给我送饭,又能锻炼身体。又能吃得跟我一样。”
  
  原来,爱,有时并不是你所看到的模样,它往往穿着一袭隐身衣,让人心头回荡着淡淡的甘甜。我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一片片雪花落在我的脸上和身上,让我觉得很温暖,我仿佛看到一个女人的身影,跋涉在前往学校的乡间小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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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8:23 | 查看全部
我那犀利的语文老师
时间:2015-06-05 作者:未详 点击:202次

  从小喜欢语文课,每个老师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因为自己文字功底好,也颇受各个老师的赏识,从三年级有作文课起,我就习惯了自己的每篇作文都当做范文被老师朗读。曾有老师形容,看小六六的文章,像三伏天吃冰激凌一样快活,觉得学生没白教,花的心血有了回报。
  
  独独刘老师与众不同。他是初二起开始教我语文课的,那时候我的文章已经常在什么学生作文选刊之类的杂志发表。学校的校刊报栏里,总有点儿篇幅是留给我的。我原以为他一进教室就是以微笑向我致意,如同其他老师一样,笑容中带着“久闻大名”的意味。出乎意料的是他在点我名字的时候甚至没抬眼看我一下。
  
  我开始被他收在雪柜中封藏。他很少提问我,也从不把我的文章作为范文朗读,任我花费心思构思排比抒情感慨,得到的永远是他一个淡淡的红钩,加上难以辨认的“已阅”二字。骄子的心态受到严重打击,越渴望得到他的鼓励,越觉得自己无法取悦他,连同学们都感到我被封杀了,说,刘老师不欣赏六六的文章。
  
  刘老师是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至少当时怀春的小丫头们心目中琼瑶小说《窗外》里的李老师就应该是他那样的。其实,他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确定了我这一生所认为的帅哥形象:宽肩长腿,蓬乱而略带卷曲的头发,拉碴的胡子和裂着两粒扣子的白衬衫。他的眼神永远迷惘着,视线的焦点总在教室最远处,并不扫视下面听课的学生,而且带着一种睡眠不足而疲倦的惺忪。
  
  他的语调一直低沉着,浑厚如男低音,他的大舌头说话带着南方男人的糯,扬起嘴角歪笑着,透露着一种邪与放荡不羁。他拿粉笔的随意,犹如端酒杯或夹着烟卷待吸,每次都是等铃声过后好几分钟才拖沓着步伐,懒洋洋地只提溜着课本就走进教室。
  
  进门从不多话,只胡乱翻着课本,烂烂的书像刚从浴缸里捞出来的还带着没洗清爽的洗衣粉,估计是多年沉积下的粉笔灰。见他随便翻两页,瞟几眼,突然抬头说:“上次讲到哪里了?”然后有同学细致提醒他,到×××了。他于是说,好,下面继续。我一直怀疑他从不备课的,只凭着深厚的功底,信口开河却也娓娓道来。他如果是演员,定是那种容易人戏的,只两三分钟的酝酿,便与书中人物融于一体。当他讲《社戏》的时候,我觉得眼前的他就是成年的鲁迅,在课堂上与学生一起回忆小时候快乐的光景;当他讲“苔痕上阶绿”的时候,我觉得他就是那甘于清贫,酌一壶小酒,与朋友盘腿席上,捋袖手谈的刘禹锡。从他的课中,我感受到柳永的郁郁寡欢与男人的伤情,于是开始梦想自己是那抱琵琶的女子,彩带飘舞,与相爱的人一起吟诗。至少当时十三岁的我。从他的灌输中感受到青楼文化是一种高雅。
  
  因得不到他的注意,我开始抑郁,看见同学们作文批改中长长的批语,心生嫉妒。那时我是典型的党中央的喉舌,学校宣传的号角,只要学校接个宣传的任务,从五讲四美三热爱到学习赖宁学习张海迪,任何一项枯燥乏味的政治宣传,在我笔下都会变得栩栩如生如泣如诉。恢弘的排比句式,可歌可泣的用词足令老师叹为观止,甚至有老师当时预言,这丫头以后会给《人民日报》发社论。可惜后来受了刘老师人生真谛就是随意的思想影响,最终没走上发愤图强的道路。
  
  改变我绚烂的八股文风的是刘老师一次忍无可忍的评语之后。大约那是我又过分地吹捧了谁了,只记得他写了:“你写的,古代叫八股,现代叫媚俗。文章是什么?是你自己的喜怒哀乐。文章,是你自己思想的表现,是写给自己看的,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自己跟自己都不说实话,明明是痛苦却要咧着嘴说幸福,这叫文过饰非。高的作文分数只代表你有高超的组织文字的能力,不代表你有卓越的,哪怕是真实的思想。如果有一天,你读自己的文章会流泪,你就在用笔写自己;如果有一天,别人读你的文章会流泪,你就在用笔写现实。写你懂的,写别人懂的,为自己说真话,不为取悦别人说假话。做文章,不做命题文章,不要糟蹋了你的才思。”
  
  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评语,当时我才十三岁,却深深领悟,自此开始做到笔随心走。
  
  他只教了我一年半,我却感到我们之间有深深的默契。我写的苦与乐,他都懂,他给一个青春期迷惘而多思的女孩一个自南说话的空间,让我在他百川纳海的宽容里自由徜徉。
  
  一年半后的一天,他突然从学校消失了。接替他的是一位短小精干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板书优美而整齐,普通话发音纯正,说话铿锵有力,可我再也找不到人书合一、浑然天成的感觉。一直记得他最爱的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仿佛看见他站在泰山之巅,穿着古代飘逸的长衫,发上盘个髻子,一根飘带在夕阳下随风飘摇,玉树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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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8:33 | 查看全部
爱是甜蜜与疼痛交织的过程
时间:2015-06-05 作者:未详 点击:216次

  父亲七十大寿的时候,妹妹打电话来,说,哥,回来看看吧,七十古来稀,他还能有几个寿诞呢?他握着听筒沉默半晌,还是委婉地回复了妹妹:我也想回去啊,可真不巧,公司正好有一个很重要的谈判,少了我不行啊。妹妹没再说什么,怔了半天,扣了电话。他那天是有一个谈判,可没有重要到少了他不行的程度。那不过是他给自己找的借口。他不想回去才是真。离家十年,算起来,他回家的次数竟然不超过三次。就因当年父亲那狠狠的一巴掌。那年他第三次高考落榜,跟父亲说,想出去打工,不想继续复读。父亲听完就朝他扬起了手,说,我算看穿了你,山庄的狗上不了大市场,算我白白供了你!一掌下去,他的左脸立即起了紫红的印子。那指印也由此深深刻进他的心里。那不是父亲第一次打他了,可哪一次也没有那一次留给他的伤害深。那一次,父亲伤的是他的自尊。就在被父亲打过一巴掌的第二天,他收拾起行囊,同挥泪如雨的母亲告别。父亲那时还在外面干活。他省了同他的最后一次正面交锋。十年里,他辗转在一个又一个的城市,一个又一个建筑工地。从小工到大工,从大工到包工头,然后有了自己的公司。他用自己的行动,给了父亲一个狠狠的还击。其间,他回去过两次,为着母亲。一次是母亲六十大寿,一次是因为母亲生病住院。也许父亲早就忘记了那致命的一巴掌,见他回,就忙着去水库网箱里抓鱼,满院子追着小鸡跑。自己养的,新鲜。父亲有些激动,又有些惴惴的样子。他把那些,认为是父亲对自己当年那一巴掌的赔偿。饭桌上,除了频频向母亲祝福敬酒,对父亲,还是没有多少话。
  
  再次打电话让他回家,是在父亲七十寿诞过了半年的时候。电话是母亲打来的。他接了。刚把听筒放到耳朵上,就听到母亲的啜泣声:山山,你回来看看他吧,他的日子,不多了………心就无端地向着冰冷坠下去。父亲的身体不是一向那么硬挺么?像他的脾气一样。在他记忆里,父亲连生病都少有的。可那次,病魔似乎把平素积攒的所有能量都用来对付那位再也无力对抗他的老人了。恶性肿瘤,竟然像疯长的野草一样,侵占了他整个胸部。他再也没有力量同父亲对抗,同自己对抗。匆匆交待一下,就抛下身后的一切,星夜驱车赶回去。在家乡县城的医院里,他看到了那个让他在心里怨了十年恨了十年的人。素洁的被子底下,父亲已瘦成一棵枯树。脸上的笑,却在他进门的那一刻,像菊花一般绽放。那是他的生命中最短暂又最漫长的一段日子。短暂是因为,死神正把生命的汁液一点一点从父亲的身上抽离。漫长是因为整日整夜的疼痛让父亲有着生不如死的痛苦。他渴望时间停下来,把父亲永远地留住,他又渴望时间快一点滑过去,父亲再不必忍受那样的剧痛。可他,除了强装笑颜,什么也替父亲做不了。回忆,在那段日子里,成了父亲最好的良药。从他呱呱落地,到蹒跚学步,从他第一次逃学到他离家出走,一桩桩,一件件,那么粗糙的父亲,竟然把那些日子里的细节记得那么牢。父亲说,自己这一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在他十九岁那年抬手把他打出家,最不后悔的一件事就是他六岁那年他背着他睡了一个月。是的,他六岁那年,调皮上树掏鸟窝,结果从树上摔下来,掉到蒺藜窝里,背上屁股上被摔得血赤呼啦。整整一个月,不敢躺着睡,也不愿意趴在床上睡。那一个月里,他就是趴在父亲的背上睡的,还得让父亲来回走动着晃悠着………小子,你可知道,那一个月下来后,你老子的背就弯了,以后就再也直不了喽………他知道,父亲是在努力逗他开心。他扭过头,害怕眼窝里的泪落到父亲手上。
  
  也许是受了父亲的启发,那一夜,父亲被疼痛折磨得死去活来,呻吟不断,镇痛剂,安眠药都不起作用,他忽然想起自己曾在父亲的背上安然睡过一个月。他拉住父亲的手:爸,你趴到我背上来吧,看看能不能疼得轻一点。父亲竟然真的听话。他弯下腰来,把父亲轻轻驮到了自己的背上。那个曾经壮得山一样的父亲,如今已像一片轻轻的叶子了,突出的瘦骨,硌得他的肉有些微的疼。趴在他背上的父亲,却似乎找到了最舒适安全的港湾,竟然奇迹般不再呻吟。他睡着了。他就那样子,弯着腰,曲着腿,轻轻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着,保持着让父亲最舒适的姿势,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他的腰酸了,腿也渐渐麻了.额上豆粒儿一样的汗珠伴着大颗大颗的泪一齐滴落下来,可他不愿意停下来,生怕一停,就惊醒了父亲此生唯一一个酣梦……爱,原来是这样的,年少时自己看不到父亲的爱,是因为那时他自己根本就不会爱。如今,他懂了,爱,竟是甜蜜与疼痛交织的过程,那个这样爱了他一生的人,却要从此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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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8:46 | 查看全部
水蒸气做成的心
时间:2015-06-05 作者:未详 点击:206次

  那双手灵活得出乎想象,若茜看得有点发呆。男孩聚精会神,鞋带在他手中飞来飞去,穿梭于若茜的白球鞋上。此时,若茜看到他挑染的一抹蓝色头发,就像一根彩色的羽毛。
  
  这家鞋店就开在学校外面,那男孩是店里的促销员。每个星期若茜都去买一双鞋子,只为了看见他。
  
  在若茜的背包里藏着一封情书,是写给那个男生的,上面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但她没勇气给他。
  
  终于,小店在圣诞节前夕贴出告示,准备搬迁。若茜做了最后的尝试——把背包落在了小店里。她想,如果有缘,他一定会看到那封情书。
  
  然而,这颗心直到学期结束也没来。
  
  新学期,鞋店换了门面,变成卖箱包的了。若茜不止一次听到室友说,那个新店主多么年轻英俊,风采动人。女孩子总是这样,追逐爱情也要有个壮胆的,于是,若茜经不住室友的再三央求,陪她走进了这个再熟悉不过的小店。
  
  若茜坐在角落的椅子上,不堪室友的婉转纠缠,只用眼光淡淡地扫过那些箱包。耳边传来他们的交谈声,室友已成功打听到那个男孩叫岩俊,19岁,还在念大学,自己出钱开一家小店,不问盈亏,纯属锻炼。下面的话若茜听不分明了,因为她看见,有一个旧旧的背包摆在小店的角落里,正是她“遗失”的那一只。
  
  包仍是包,情书却已经不在了。是什么样的经历?唯有背包知道。
  
  离开时,室友洋洋得意。捏着手机,存下岩俊的号码。若茜默默陪同,脚步渐渐落后。她若有室友十分之一的勇敢,也不至于空对着背包了。
  
  12岁时的一场意外,让若茜失去了一只脚。医院病房里的一个小男孩总爱逗她玩,他问若茜,你想要很多很多的心吗?想要。
  
  于是小男孩搬来凳子,在玻璃上,上下左右,印下一个又一个的心。如今若茜早忘了他的模样,但却怎么也忘不掉他那冻得通红的小鼻子。
  
  若茜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记下这个真实的故事。其实,那个医院的小男孩最后去世了,给若茜在玻璃上印下心形图案,已是他病中最后的时光。但发表时,编辑不喜欢这悲剧的结局,让她改成小男孩出国治疗去了。
  
  今夜,不知为何,若茜又梦到了那些心,还有那红红的小鼻子。
  
  岩俊的短信出现时,若茜没有太过惊讶,她早巳隐约猜到,那个蓝头发的男生将背包和信留在了小店里,而新来的店主自然看得到。
  
  的确,岩俊初看时还以为是写给自己的。真的.从小到大他收到过不少情书,他有着一张吸引女孩子的面孔。可是,看完以后,他已经知道,这个幸福的男生不是自己,因为他没有那抹蓝色的头发。虽然是别人的情书,也难免好奇。
  
  约见在附近的公园门口。面对面,岩俊惊讶地摸摸头,说,我见过你。若茜微笑道,是的,陪我的室友,她在追求你。岩俊居然红了脸,说,我已经拒绝了她。
  
  若茜笑笑,没有回答。她不是个窥人隐私的女孩。
  
  这个春天,来了一次严重的倒春寒。昨天早上还是阳光明媚,傍晚就来了细碎的小冰雹。夜晚过去,地上一片雪白。
  
  若茜的姿势引来了很多目光,多数人平时没有看出来,但这一刻却明白了:这个女孩走路慢原来是有理由的呀?难怪她不用上体育课……若茜默默地在这些目光里穿行,她去了图书馆。雪地里,走起来比往常更加艰难,因为每一步都会陷下去,拔出来才能够走下一步。而她,有一只脚,装着假肢。
  
  在图书馆里,若茜找到一本麦卡勒斯的小说,默默地读着。小说里,也有一个孤独的女孩子,会爬到屋顶上,听收音机里的老歌。
  
  “扑哧”,“扑哧”,闷闷的声音打破了寂静。有人在外面窗前敲打着,他要做什么呢?若茜也从书里惊醒。所有人都默默地看着,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孩,拿鼻子贴上窗户,一颗,又一颗,前后每扇窗户都不少,心形图案铺满玻璃,他的鼻子也早被冻得通红。
  
  若茜豁然站立起来——竟然是岩俊!
  
  他说,难怪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眼熟,我一直没想起来。后来,直到看到你的脚,我终于想起来了。你还记得我吗?我就是跟你一个病房的小男孩呀,我出国治疗回来了,一直在找你,现在终于找到了。
  
  他的鼻子那么红,那么红,就好像若茜的眼睛一样。
  
  关于那个蓝头发的男孩,在为若茜穿鞋带时,就觉察到了这个女孩子的缺陷。他看到了她的情书,但没有回复。他并不是一个坏男孩,只是没有勇气接受一个有着残疾的女孩的爱意罢了。
  
  关于岩俊,若茜猜到他是看了自己的那篇文章,竟然假冒顶替得如此认真。他告诉若茜,真正爱你的人,总会来到你身边。若茜没有揭穿,就让一切都这么美好,不好吗?哪怕是一颗水蒸气做成的心,也值得握在手心里呵护呀。
  
  雪地里,留下并列的四行脚印。两个年轻的孩子一路无话,安静得好像雪后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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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8:57 | 查看全部
那段仓促逃离的青春
时间:2015-06-05 作者:未详 点击:170次

  和他认识那年,正是复刻版的德军制服热,她在无意中加入这股热潮。她爱的不是制服,而是制服上明晃晃的铜纽扣。
  
  她喜欢至极,在一家小店,穿上一身制服,她左顾右盼。正当她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臭美之时,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男人,悄悄地打量她。他说:“这件衣服不适合你。”她会心地笑:“是的,我只是喜欢这两颗纽扣,别的都不重要。”
  
  因为那两枚扣子,她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有时她会和他相约一起,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转悠,她找纽扣.他找灵感。他们像风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
  
  有一次,她去外地,在候机厅,与他不期而遇。他的身边围着一群记者,他正在跟人家讲着什么,嘴角向上微微翘起。说话时,依旧习惯性地说“是不是”。这三个字是他的口头禅,几乎每句话的尾部都缀上这三个字,她曾经拿这三个字取笑过他。
  
  她怔在那里,觉得他那么陌生和遥远。
  
  她忙不迭掏出手机,摁了熟悉的号码,依旧是他熟悉的声音,那么有亲和力:“我是小猪科比,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她忽然失语,眼泪急急而落。无声无息地收了线。
  
  她开始留l心这个人的资料,报纸上、电视上,时不时会有他在时装大赛获奖的消息。他是业内非常有名的时装设计师,有一家前卫风格的时装设计室。据说找他设计服装的社会名流,多得数不过来。
  
  她再也没有去找过他,他打电话来,约她逛街淘宝什么,她总会找一个恰当的理由拒绝。自己只是一个庸常的平民女子,他怎么会看上自己?终于找了一个理由,说自己要去国外读书,彻底淡出他的视线之外。
  
  那一次,他送了她一套德军改良版的女式制服,不仅仅是改良,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彻底时装化。旧旧的绿色棉布,窄裤脚,有很多口袋;制服版的上衣,有很多铜钮扣。他黯淡地说:“有时间回来看我。”
  
  她笑。如花一般,眼泪却在心里流淌。
  
  抱着那件衣服,越走越远,终于走到他看不见的地方。经历了升职,加薪,人来人往的纷繁。有一个午夜,她又在电视上看到他,他在电视里侃侃而谈,旁边坐着一个漂亮的女人,想必是他的太太,脚边有一个小人儿在玩耍。她内心深处有一丝疼痛渐渐涸染开来,以最快的速度找出当年他送她的德军制服,套在身上。镜子中的女人,温柔中透着飒爽,妩媚中透出坚强,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一枚铜纽扣掉在地板上,她弯腰拾起,在手里把玩。她忽然呆住了,小小的铜纽扣的背面,刻着精致的英文字母LOVE。她的手指忍不住发抖,发疯般把所有的纽扣都拆下来,每一个纽扣的背面都是英文字母LOVE,而不是生产厂家和批号。
  
  她终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砸了手边那个精致的玛瑙烟灰缸。那些LOVE,与自己相逢太迟,迟到已无法自救。她把脸埋在掌心里,大滴大滴的泪落下来。她用俗常的眼光看待爱,最终使爱像花瓣一样,零落成泥碾作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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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9:12 | 查看全部
有些爱真实存在过
时间:2015-06-05 作者:未详 点击:124次

  有一个音乐家,名叫李斯特,他爱上了卡洛琳——沙皇时期声名显赫的德裔公爵维特根斯坦的夫人。这位夫人比李斯特小8岁。1847年,李斯特36岁,到俄罗斯举办他的独奏音乐会,照例赢得了掌声和女人的青睐,照例举办义演来捐助当地的慈善事业。在这次俄罗斯的义演中,居然有人花了贵宾席票价100倍的1000卢布买了一张票。这消息让李斯特有些吃惊。这个人就是卡洛琳夫人。他们就这样认识了,李斯特对她一见钟情。
  
  为什么?就因为她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张义演的门票?显然不会这样简单。而这位家中光奴隶就有3万的贵夫人,为什么宁可被沙皇开除国籍、剥夺一切财产,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宁死也要嫁给李斯特?李斯特和卡洛琳的爱情历经周折,一直耗到李斯特50岁生日时,本来他已经被教皇允许和卡洛琳结婚了,却由于宗教和沙皇的原因还是没有结婚。在漫长的等待中煎熬,一直熬到了李斯特的晚年,一直熬到了1886年,李斯特75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这样的煎熬,让李斯特皈依了宗教,他将这一份蚀骨的痛苦在宗教中抚平、碾碎,却依然没有放弃卡洛琳。
  
  另一个音乐家是勃拉姆斯。他和钢琴家克拉拉的恋情,与李斯特和卡洛琳的经历是那样相似。都是一生相恋却没有能够结婚,而且时间都是那样的漫长。勃拉姆斯和克拉拉生死相恋长达43年,李斯特和卡洛琳活活煎熬了39年。想想一个人能有几个43年或39年?有多少人能够熬得住这样漫长的时间?不要说43年和39年,就是10年会如何?就是一年会如何?
  
  克拉拉死后不到一年,勃拉姆斯也随之奔赴黄泉和她相会;李斯特死后不到半年,卡洛琳也病逝罗马,和李斯特共赴生死。勃拉姆斯曾说:“我最好的旋律都来自克拉拉。”李斯特也说过类似的话:“我所有的欢乐都得自她,我所有的痛苦也总能在她那儿找到慰藉。”
  
  虽然隔了100多年的时光,这些话语仍然鲜活有力,像百年银杏树的树梢上传来的那金黄色叶子的“沙沙”声,依然清晰而柔情似水地回荡在我们头顶蔚蓝的天空。
  
  我无法解释这两位音乐家的故事是不是百年难遇的个案或奇迹,我只能说这个世界上虽然有许多所谓的爱人仅仅为一套房子便可以断然分手.因而让人丧气,甚至让人几乎失去信心,但不要以为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真正足以让人荡气回肠的爱情。我们之所以为李斯特和勃拉姆斯的爱情而感动,是因为现在这种古典的爱情已经非常稀少和稀奇了。但是,它毕竟曾经真实地存在过。也许,只要想想他们,面对被物欲、情欲泛滥的感情,原本已经越来越不相信天长地久,便不由得有点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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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9:22 | 查看全部
如果你足够优秀
时间:2015-06-06 作者:未详 点击:477次

  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我选择了报考美术师专。复试在县城的美专进行,因为全校只有我一个人通过初试,所以复试是没有老师陪同的。参加复试的前一天,父亲问我,要我陪你去吗?我说不用了。于是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挤上通往县城的唯一的一班公共汽车。这是我长到17岁第一次出远门。下了汽车,按照父亲的嘱咐,我寻了一家旅店,然后找到了第二天要进行复试的考场。考场设在那个美术师专的一间教室里.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画夹画板,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石膏模型!我兴奋得浑身颤栗。已经来了很多考生,他们坐在教室里,在老师或者父母的指导和陪同下打着线条。我在那里熟悉了一下环境,就离开r。
  
  我彻夜未眠。躺在陌生的旅店,兴奋与紧张紧紧将我裹挟。我想明天将注定是我一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假如我发挥得好,我就将实现画一辈子画的梦想;假如我发挥得不好,那么,极有可能,我会将自己的一生消耗在地头田畔。当我第三次起床喝水时,天已经亮了。
  
  我发挥得糟糕透了。我想即使我发挥得再好也没有用,因为,在等待进考场的时间里,我听到一些考生的风言风语。他们说考试完全是一种形式,而最终的人选,其实早已内定。他们的话似乎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看到校门口的轿车排成一排,我看到很多可疑的人站在那里鬼鬼祟祟地交头接耳。我第一次感觉到世界的可怕,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还有另一种力量可以操纵一件事情的结局,并轻易埋葬一个人的梦想。
  
  考场上我告诉自己不要紧张,可是我做不到。手心里全都是汗,不停地用橡皮——学过素描的人都知道,过多用橡皮是素描中的大忌。总之我发挥得异常糟糕,稀里糊涂地交了考卷,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两个多月后,录取通知书仍然没有盼来,我知道,我考上美专的最后一丝希望彻底破灭。我终于跟父亲讲起那天的事,我告诉他被录取的人员可能内定得差不多了。为了证明我的话是正确的,我给父亲举了很多例子。父亲听后,看了我很久。他说,我相信你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可是,如果你足够优秀,那么,他们就没有不录取你的道理。现在你被淘汰了,你怨不得别人,你被淘汰的理由只有一个——你还不够优秀。
  
  我想父亲的话是正确的。美术考场的特点是,每个人的画作都是开放的,别人都可以轻易看到。假如我发挥正常,那么,或许我还有被录取的可能;假如我技惊四座,那么,他们肯定会将我录取。可是那天我的发挥是如此糟糕——我看了很多考生的作品,他们的确画得都比我好。
  
  有时候就是这样。这世上的确有龌龊、有阴暗.有我们想不到的复杂。我们不喜欢这一切,可是我们无法改变。然而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努力把自己变得非常优秀。你变得足够优秀,那么,你才有战胜这些龌龊和阴暗的可能。当你的才华光芒四射,任何龌龊和阴暗,都不能够将之遮挡。当然,很多人一辈子都不够优秀。可是每个人都应该有将自己变得足够优秀的想法,并将这个想法,变成行动。假如你为“变得足够优秀”而活,那么,首先,你不会变得龌龊和阴暗;其次.你会快乐;第三,你至少有优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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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9:32 | 查看全部
霸气
时间:2015-06-08 作者:未详 点击:93次

  一位游客独自开车驶往乡下,糟糕的是在半路上汽车出了毛病,游客只好把车停在路边等待着。
  
  不久,恰好有一位农民开着货车路过,车上都是农场里养的动物。农民让游客搭车,并说他要把这一车动物拉到集市上去拍卖,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
  
  行驶中,农民只顾说话,没注意迎面正开过来一辆卡车,他赶忙将车转向一边,没和卡车相撞,但是车子冲向路边,翻了过来。游客被甩出去打了个滚,跌进了沟里,手和腿都受了伤,痛苦异常。车上的动物也都伤得不轻。农民没被甩出去,但也划破了皮肤。他爬下车,看着这群动物。
  
  车上的鸡被摔伤了爪子,几乎动弹不得。“这些鸡没用了,没人愿意买这样的鸡!”农民恼火地说着,拿出猎枪,杀了这几只鸡。
  
  接着,他看见车上的猪都摔得站不起来。“这些猪也分文不值了!”农民吼着,又向这几只猪开了枪。
  
  受伤的游客在旁边惊恐地看着农民。农民转过身,看到了沟里的游客。“你怎么样?”农民关心地问。
  
  游客吓得赶快高声回答:“我感觉棒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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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29:44 | 查看全部
我的父亲
时间:2015-06-08 作者:未详 点击:67次

  父亲口吃,时重时轻,关键看什么人在场。按母亲的话说,他生怕生人不知道他是个结巴。言外之意,父亲在生人面前,第一次开口,先表明自己的弱项,而且总是夸大这一毛病。
  
  小时候听过父亲作报告,我站在礼堂门口听了一个多小时,也没见他结巴一句,好生奇怪地回了家。后来在电视上看见有明星介绍自己,平时结巴,一演戏就口若悬河,我深信不疑。
  
  挂花谁都挂过
  
  我的老家在胶东半岛的顶端,是一个狭长的间歇半岛,叫镆铘岛。父亲十几岁的时候,就从镆铘岛走出来当了兵,参加革命。因为有点文化,他一直做思想政治工作,从指导员、教导员干到政委。
  
  父亲曾对我说,他们一同出来当兵的有39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那年,就剩一个半了——他一个全乎人,还有一个负伤致残的。
  
  父亲开朗,在我小时候,他给我的印象永远是笑呵呵的,说起战争的残酷,都以轻松的口吻叙述,从不渲染。
  
  他告诉我,他和日本人拼过刺刀。一瞬间要和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决一生死,其残酷可想而知。他脸上有疤,战争时期留下的,你问他,他就会说,挂花谁都挂过,军人嘛,活下来就是幸福。
  
  我在父亲的身上学到的是坚强与乐观,一辈子受用。
  
  给儿让卧铺
  
  我虽是长子,但在小时候,还是有些怕父亲。那时的家长,对孩子动粗是家常便饭,军队大院里很流行这种风气。我看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石光荣打孩子,觉得很真实,还有点儿幸灾乐祸。
  
  小时候,家中没什么可玩的,没玩具,也没游戏机、电视什么的,男孩子稍大一点都是满院子撒野。一到吃饭的时候,就能听见各家大人呼唤孩子吃饭的叫声。父亲叫我的名字,总要加一个“小”字,“小未都、小未都”地一直叫到我二十多岁,也不管有没有生人在场。
  
  战争中走过来的军人,对孩子的爱是粗线条的,深藏不露。我甚至不记得父亲搂过我、亲过我。那时,军人忌讳儿女情长,随时都要扛枪上战场呢。我15岁那年,父亲第一次带我回老家。他在路上对我说,多年没回老家,很想亲人,看看他爹他娘,弟弟妹妹不能都带上,带上我就够了。那次经历让我感到长子的不同。
  
  路上,火车很慢,按规定,他可以报销卧铺票,我得自费。那年月,没人会自费买卧铺票,不管多苦,忍一下就过去了,我和父亲就一张卧铺,他让我先睡,他在我身边凑合着。我15岁就长到成人的个儿,睡着了也不老实,加上当时旅途劳累,躺下就一觉睡到天亮,睁开眼时,看见父亲坐在铺边上,瞧样子就知他一宿没睡。
  
  我有些内疚,父亲安慰我说,他小时候,他的祖父还每天背着他渡海去读书呢。
  
  拔掉所有管子
  
  父亲晚年不幸罹患癌症,72岁就去世了。父亲病重的日子,他曾把我单独叫到床前,告诉我,他不想治疗,每一分钟都特别难受,被癌细胞侵蚀的滋味,不仅仅是疼,难受得说不清道不明。他说:“人总要走完一生,看着你们都成家了,我就放心了,再治疗下去,我也不会好起来,还会连累所有人。”
  
  父亲经过战争,穿越枪林弹雨,幸存于世。他对我说过,曾有一发炮弹,落在他眼前的一位战友身上,战友牺牲了,他活着,如果他死了就不会有我。所以,每个人活在世间,说起来都是极偶然的事。
  
  癌症最不客气,也没规律,赶上了就得认真对待。过得去这关就属命大,过不去也属正常。
  
  父亲说:“拔掉所有的管子吧,这是我的决定。”
  
  我含泪咨询主治医生,治疗下去是否会有奇迹发生?
  
  医生给我的答案是“没有”。
  
  1998年12月9日晚上,在拔掉维持生命的输液管四天后,父亲与世长辞,留给我的是无尽的痛。
  
  父亲的口吃,终生未获大的改观,但他最愿做的事就是教孩子们如何克服口吃。我年少的时候,常看见他耐心地向我口吃的同学传授经验。他说:“口吃怕快,说话慢些,拖个长音就可解决。”一次,我看见他在一群孩子中间,手指灯泡认真地教学:“灯——泡,开——关。”其乐融融。
  
  父亲走了十几年,我什么时候想起他,什么时候怅然。很多时候,我还会梦见他。我一个人独坐窗前思念父亲,他的耿直、幽默、达观等等优秀品质均不具体,能想起又倍感亲切的却是父亲的毛病——口吃。倒是这时,痛苦的回忆让我哑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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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5 16:30:50 | 查看全部
斑马为什么长纹
时间:2015-06-02 作者:未详 点击:73次

  关于非洲特产斑马,有一个已经被讨论了上百年的问题:它们为什么要长出那样的斑纹?这其中必定有进化上的意义。
  
  一项新的研究为这个令人费解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解答,那就是斑马的条纹能干扰光的反射模式,让采采蝇和飞虻摸不着头脑,无力骚扰斑马。
  
  采采蝇又叫舌蝇,分布在非洲和阿拉伯半岛,能传播锥虫病,导致人和动物生病甚至死亡。而体型粗壮、看起来像大号苍蝇的虻类也是飞行、吸血、传播疾病的好手。
  
  早期研究曾针对采采蝇进行测试,结果发现,在黑色、白色还有条纹的表面上,蝇类首选黑色方块着陆。
  
  瑞典进化生态学家苏珊娜·凯逊和同事还发现,昆虫最容易被深色的马匹吸引,因为深色皮毛反射同一特定方向的光波,跟蝇类喜欢产卵的水池所反射的光波一样。而白色表面不反射这种类型的偏光,所以白马的吸引力相对较小。
  
  凯逊的团队在匈牙利的一家马场进行了一系列实验,结果发现,条纹的吸引力比纯白色更差,这是因为条纹反射多种模式的光,而蝇、虻类更喜欢纯色表面反射的统一光线。换句话说,条纹反射的光太闹心了。
  
  该团队指出,这些结果还需要在斑马的自然栖息地进一步确认。因为气味也能吸引采采蝇,而野生斑马会散发出强烈的气味。条纹能在多大程度上压倒斑马体味的诱惑、扰乱飞虫觅食的视觉线索,目前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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