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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1:48 | 查看全部
天还没亮的时候,俊雁花店就已经开门了。
  于雁站在店门口,等着男朋友赵之俊将今天的花运来。他们俩一直共同经营这个花店,如今两个人就要结婚了,很快就会变成夫妻店。
  于雁是个传统的女子,她渴望结婚生子,渴望过幸福的生活,但有时候又会隐隐地觉得不安。在害怕什么呢?她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害怕失去赵之俊吧。赵之俊是个非常普通的男人,于雁和他在一起,就像仙女一样。可是于雁没有亲人,没有可以依赖的朋友。如果连赵之俊都去。她就完全一无所有了。她不知道她爱赵之俊是否胜过赵之俊爱她,但是她需要赵之俊一定胜过赵之俊需要她。
  小面包车在店门口停下来,于雁连忙迎上去。于雁的单眼皮轻轻薄薄的,狭长的眼睛笑起来温柔而妩媚。赵之俊只要看到她的微笑,所有的疲劳马上就一扫而空。他是爱她的,从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可是他也清楚。他们之间还有一些奇怪的隔阂无法消除。可能是性格原因吧。他们俩都不是外向的人,在一起话少。有时候缺少沟通。
  最近赵之俊认识了一个女孩,刚大学毕业,活泼热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很轻松。知道自己这个年纪应该安身立命了,可是那个叫游尤的女孩子。实在是非常诱人。像一枚漂亮的糖果,明知可能会蛀坏牙齿,还是抵挡不了那好吃的味道。
  淡红色的太阳从东方慢慢地升起,清晨的空气干净得不沾人间烟火。赵之俊和于雁无声地干着活,很快就把花店整理好了。
  “你回家去休息吧,这里我会照看的。”于雁送赵之俊出门。
  “我下午再来。”每天都是这样的对话,赵之俊觉得有点乏味。想起上午和游尤有一个约会,他才开始兴奋起来。于雁目送他远去,心里莫名地有点不踏实。 才刚刚过了中午,于雁就开始期盼赵之俊的到来。不时地转头看时钟。他不会还在睡觉吧?有没有吃过午饭呢?无奈地笑了一下,她正准备打个电话给赵之俊,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
  “姐姐,我要买一束红芯百合。”女孩子圆脸大眼睛,穿着白底紫花的连衣短裙,带着甜甜的笑容。像一株沾着露珠的娇美花朵。
  “我现在就给你包起来。你等一下。”于雁拿出粉红色的包装纸。衬托白底红芯的百合花。很是粉嫩。
  “姐姐喜欢百合花吗?”女孩伸出手指轻轻触摸着百合花的花瓣。
  “喜欢,所有美丽的花朵我都喜欢。”
  “我觉得姐姐很像百合花,看起来这么柔弱纯洁。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喜欢姐姐这样的女孩子。我叫游尤。大家都叫我尤尤,可以和姐姐做朋友吗?”游尤可爱地吐了吐舌头。
  “当然可以。我叫于雁。”于雁这样年纪的女子,已经开始母爱泛滥,对乖巧天真的小女孩完全没有抵抗力。
  这时,赵之俊走进花店,看到游尤居然在和于雁聊天。着实吓了一大跳。游尤毫不矜持。一见到他就扑上来挽住胳膊,“阿俊你来了?”
  于雁疑虑地望着他们俩,赵之俊尴尬地笑了一笑,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他甩开游尤的手,游尤却挑衅似的再一次挽住他,还将头靠在他肩膀上。
  “姐姐是个好人呢,怪不得你舍不得她。”游尤歪着脑袋笑得很甜美。
  于雁望着赵之俊,淡淡的忧郁慢慢地弥漫了眼眸。赵之俊一身的冷汗。声音颤抖得厉害,“尤尤,你先回去吧,我和雁儿有话说。”
  “为什么不当着我的面说?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解决。”游尤不依不饶。
  “尤尤你还小,很多事情你想得太简单了。你……你不应该来这里……”
  “我可不是傻瓜。”游尤直视着赵之俊。“你爱我吗?”
  “我……”赵之俊看看她,又看看于雁。
  “那你爱于雁吗?”
  “我……”赵之俊再一次去看于雁。
  “你什么都不说。究竟是什么意思啊?两个都爱。还是两个都不爱?”游尤娇嗔地噘起嘴,“我要的是完完整整的爱,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我不想离开你们任何人……”赵之俊为难地抱住头。
  在赵之俊内心深处最完美的打算是。娶于雁当妻子。然后找游尤作情人,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毕竟游尤还这么小,感情不确定,将来很容易移情别恋的。于雁很好,游尤也讨人喜欢,赵之俊真恨不得现在是古代,那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三妻四妾了。
  “你明知道他有未婚妻了,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于雁问游尤。声音有点苦涩,总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多余。
  “既然是未婚妻,那就是还没结婚。爱情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我有权利和你公平竞争。”游尤理直气壮地说。
  “你认识他多久了?你爱他什么?”
  “爱就是爱了,没有理由。就算一辈子都无法在一起,也依然可以深深相爱。”
  赵之俊被游尤的话说得很感动,脸上的表情自然多看,对于雁说:“我不是不爱你了,可是尤尤真的射我很好。我们的偶遇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很有缘分。你从来不会像她这样热情主动……”
  “一个小女孩无缘无故对你这么主动热情,你小心遇到骗子。”于雁并不想指责任何人,只足轻轻地提醒。
  “爱情本来就是一场冒险,像你这样没有冒险精神的人,肯定无法赢得爱情。”游尤蔑视地说。
  “爱情不是战争,也不是什么猎物,不要说得这么冷酷。”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只有强者才配生存。如果你有本事,可以把阿俊抢回去的。”游尤伶牙俐齿,说话咄咄逼人。
  “你们不要吵了……”赵之俊拿纸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希望我们三个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
  “天秤只有两头,三个人怎么可能有平衡点?”于雁皱起眉头。
  “姐姐,你就把俊哥哥让给我吧。你这么漂亮,肯定会有很多男人喜欢的。”游尤忽然又换上了甜腻的语气。
  “如果你们在一起可以幸福,我愿意成全。可是你确定能够幸福吗?阿俊现在背叛了我,你不担心他将来也会背叛你吗?”
  “幸福这种东西很虚幻,只要自己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游尤不以为然。
  那天以后,赵之俊和于雁就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什么话说。也许是两个人本来就交谈不多,倒也没有特别不自在。赵之俊说要给大家时间考虑,于雁知道他就这种性格,有了什么问题只知道逃避。可是她也不想过早地去面对结局,离开了赵之俊,她要去哪里呢?
  这天。她的大学同学白连打电话给她。白连自己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一直希望于雁去公司帮他。读大学的时候,于雁是有名的高材生。可惜她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一心只想平平淡淡地守在花店里。不过这一次。于雁却动了心,也许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看着赵之俊的心左摇右摆。失望远大于忧伤。她开始怀疑,他们俩真的相爱吗?游尤真的很讨人喜欢,她永远不可能变成那样活泼的女孩子。这些年来,于雁寡言少语,离群索居。赵之俊和她在一起,也许还是会觉得寂寞。
  “是我不够好,我是个无趣的人。”于雁自言自语地叹了口气。选择退出,是对三个人的成全。
  三年后,在于雁和白连的婚礼上,她意外地见到了游尤。
  “尤尤,你是和阿俊一起来的吗?”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赵之俊,但于雁还是寄了请柬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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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2:00 | 查看全部
那年,她第三次换工作,办公室就在他的隔壁。
  公司集会。其时已是6月天。酒店走廊上盛开的栀子花香气逼人。他说,他们学校也有一棵很大的栀子树:“是清朝年间的吧,粗壮得需两双手臂方能合拢。”她接口道:“是明末的,国家二级保护文物。”他惊诧不已,小公司能遇到校友,几万分之一的概率。她还知道他那时在栀子树下与不同女子的约会,拥抱。甚至接吻。酒宴结束时,他微醉,坚持要送校友回家。他们乘同一辆的士,一手之距。还未到她住处,他已酣睡不醒。先送他回出租房,他倍感歉意,从车窗扔进一张百元钞票:“不好意思。应该我送你的。”像政客口中的“I'm sorry”,非常诚挚也非常虚假的道歉。她收好,夹在书缝。
  自此。你来我往,感情便如轻音乐一般在两人之间浮浮沉沉。
  28岁的爱情,早已不像校园里那样来得纯粹简单。他们有相同的经济基础。相似的年龄。一大把未知的前途……他感到蹊跷,现代都市观念前卫的她还是处女之身。而她,那一夜只是陶醉地伏在他年轻光洁的身躯上,不让他入睡,听他讲过去的点点滴滴。
  他生在广州的一条小巷里,父母早逝,车祸。他靠微薄的抚恤金度日,惟一可依靠的就是奶奶。还有他小学时所走过的路,弯弯曲曲的小巷,最喜欢穿也是他不得不经常穿的校服,他能记得的街坊邻居,孤独忧郁的中学时光,大学里的懵懂情事,他以前的两次工作……是他前半生的全部。她喜欢听这些琐碎的细节。遥远的,于他早已成为先秦先汉,是天涯,模糊无影。她却从来没有过厌倦,如是反复直到于她近如楼下的街市。他以为女人其实都是这样,关注细节。只要她回到他们同居的小屋。她身上总是罩着他宽大的衬衫,两只长袖在胸前打结。像他从后面的抱拥。脚下套着他的拖鞋,几乎整只脚都长长地从前面露出来。她说她小时候习惯了穿爸爸的衣服,其实,她只是想和他更亲近。
  在家里,她就像换了另一个人,小猫小狗样腻在他的身旁。没有了工作中独当一面的风风火火。有一点她记得很清楚,那就是,从不涉及自己的从前。他只知道她的现在,她从小到大她的独立,仿佛孤女。
  公司要派一个熟悉广州的人去开拓市场。他回来征求意见。她很清楚,广州是他的家,还有他对这份颇具挑战性工作的向往。好在他每个月必须亲自回来向总公司汇报,分开的时间并不太长久。
  那边的工作渐渐做得风生水起,这是她早就预料到的,没有人比她更相信他的能力。他被提为公司的副总,全权负责广州的公司。为了照顾他,她也被调去做他的助手。他曾经问过她的理想,简单到他唾手可得。一套房屋。有单独的小院,院子里种上高大的栀子树。他笑,她已经甘心成为俗气的小妇人。他却野心勃勃豪气冲天,要加班,要应酬,要休闲……家庭以外的生活她已无法介入。他不时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用内地人难懂的广东话。渐渐大张旗鼓,坦荡地坐在她身边与她们交换那些柔软复杂的俚语。但是他也清楚,她温柔细腻本分持家。是做妻子的最好人选。身边的那些环肥燕瘦。即便是刚刚取得联系的大学初恋。也只是他风花雪月的一次排练。徐静蕾来广州做宣传。广东影院将全线上演徐静蕾的新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他最喜欢的女演员,她忧郁不苟言笑的青春。仿佛是她。那也是她最喜欢的一部小说。讲一个女子与倾慕的男子短暂的情欲,成就她一生的回忆。电影的情节在书信中缓缓展开:“没有一个女子像我这样死心塌地地。这样舍身忘己地爱过你。我对你从不变心,过去是这样。现在是,将来也是。因为在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觉察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完全不同。”
  情暖一生的童年片断,6年的隐忍,暧昧的报社小阁楼,寒冷与温暖交织的小酒馆……她最能理解电影镜头的语言,在包厢里暗暗攥紧他的手,十指相扣,不留空隙。那女子的第一夜是情到深处的奉献。第:二夜是放纵也是她最后的一搏。在这个流行一夜情的时代。一夜的幸福能给谁一生的热情?灯光起来,他看到她泪光潋滟,疼惜地将她拥在怀里:“乖,这是电影,是艺术。别这样。”晚上,他专心地在家里陪她。她去卫生间洗浴,她的手机有来电,浓重低沉的彩铃《十年》。他接起来。浓重的广东话问候,问她有没有时间回来看奶奶。他仓惶失措,平时肆无忌惮地广东话调情,她都清清楚楚地捉在心里,却不留一丝痕迹,镇定从容。
  那一夜,他也不让她睡觉,逼她讲她的过去。她想起不久前他在初恋情人面前的广东话欢言:“其实我们俩才是最有缘分的人,以前,现在。”她当时只是在一边苦笑,要说缘分中的前一个字,她比谁都体会更深。
  她其实也住在他熟悉的广州,与他只隔一条窄窄的弄巷。一个巷南一个巷北。她每天都绕很远的路去上学,只是想看到他桀骜不驯的少年模样。整个小学,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不同的班级。也交谈过的,她记不清内容了。是一次暴雨,积水沪毁了路面,他背她过了那道小沟。他当然没想到,她一直在等他。中学。他们考进不同的学校,他的学校就在她学校的斜对面。也是在那一年。他的父母车祸致死。灵堂就设在他家门前,附近的小孩子都惟恐避之不及,她倒好。连续3天。站在灵堂的对面远远地张望,陪他度过恐惧的晚上。
  她上初二那年,父母调到北方的城市,她却倔强地留在了奶奶家。终于离他近了些,因为。他也是和奶奶相依为命。那一年,他读初三。每个晚上,她都要溜进他学校的操场,坐在空无人迹没有灯光的看台上看他跑步。那是他最喜欢的运动,孤独的,自己与自己抗争。她看着他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声音变了,短短的胡须蓄起了,头发也留长了。正是桀骜不驯的年龄,眼睛乜斜着,嘴角轻轻上扬,带一点痞痞的笑,模样如街头小流氓无二。他当然没有注意到,她同刚也在他的周围发育,胸脯鼓起来,眼神飘起来。高考结束,她比他还急切地去学校看榜。那所北京的高校在她心中扎了根。她发誓,一定要考入他的学校,不错过他的每一个成长足迹。
  第二年,谁也没有想到,一个普通中学里的普通学生会考入那所北京名校。她成为学校的英雄,名字和照片被张扬地悬挂在一直很阴暗的学校宣传栏里。校长请她给新生做报告,她到底辞掉,谁不知道她是一个没有理想没有信念的女孩子,她不能教坏自己的学妹,说她心里的目标只是一个人。一个考入那所名校的男生。她当然也轰动了那条小巷。那个暑假他碰巧没有回来,错过了她人生中惟一的一次高潮。大学里,她畏手畏脚,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两段爱情开始,结束。她买了望远镜,说是拿来看窗外的风景。谁也不知道她的目标其实只有一处,栀子树。他总是在那儿等待,在栀子树下与不同的女生亲密。只有在望远镜里,她才能肆意地把他拉近、拉近,近到看得清他脸上的茸毛。然后,她会在人去之后的栀子树下徘徊,流连。比他更熟悉栀子花哪一天有了新绿,哪一天开合。而她。根本无法纳入他的视线。没有亮丽的身线,也缺少青春的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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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2:20 | 查看全部
阿南恋爱那年,我大二,他大三。
  阿南家在偏远的小山村,家里供他上大学已经是负债累累。阿南的生活费大多是他自己做家教挣来的。可阿南从来不对我说这些,他非常爱我,力所能及地满足着我的各种要求。
  比如我们周末去学校外的小餐馆吃饭。他都说自己吃过了,只买一个我爱吃的菜。等我吃得差不多。他才说先前没吃饱,就着点菜汤吃了两大碗饭。比如我们出去散步,为了漂亮我总是穿着细长的高跟鞋。走一会儿我就累了,撒娇要坐的士或者人力车。他从来都是答应我,只有一次央求我说。再坚持一下好吗?看我撅嘴,他连忙就叫了车。后来我才知道,第二天他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饿到第三天才拿了家教工资填饱肚子。
  我偶尔也会感动和心疼,但转瞬即逝:爱情对19岁的我来说是懵懂的,我根本就不爱阿南,只是随波逐流玩一种恋爱感觉。而阿南不同,他对什么事情都认真负责,何况初恋。
  不久,情人节到了。学校里很多女孩子都收到了玫瑰,可是阿南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嫉妒又生气。一整天都对他不理不睬、黄昏时候阿南约我去校外走走,我以为他要送我什么,他却一脸难为情地对我说:“冰儿,很抱歉……”我的希望彻底落空了,委屈的泪水刷地流了下来。他慌了,语无伦次地解释:“主要是今天的花太、太贵了,一支玫瑰就要抵几天的生活费……”
  他第一次这么直接地说出关于金钱的话来。我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仿佛我是个没心没肺的拜金女郎。为了给自己抢面子,我说:“你以为我真是要你的礼物吗,我有那么势利吗?我只是要你有这份心。你即使买不起玫瑰。你也可以摘一根不要钱的狗尾巴草送给我呀……”阿南激动得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地说:“冰儿。是真的吗?我就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女孩子,我没爱错人!”他顿了顿,突然放开了我说:“你说得对,为了表明我的爱意。我决定去给你摘一朵‘玫瑰’!”见我疑惑,他笑了笑指着前面不远处一户人家二楼的阳台,啊,原来阳台上有朵燃情盛放的月季花,看起来和玫瑰并无两样。
  他深情地看了我一眼。说:“等我,”然后一溜烟跑开。我觉得可笑,二楼哪有那么好上的,我想他会自动回来的。谁知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他手脚并用慢慢攀爬,到底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居然真的成功爬上了阳台!
  可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突然开了!阿南当时正挂在阳台边沿,慌乱中手一松,他就像一个被丢弃的旧麻袋一样掉了下来……后脑磕在了水泥砌成的花坛上,借着灯光我看到花坛上猩红溅开,一片片一点点,仿佛撕碎的玫瑰花瓣。二楼的人喊着“有小偷”飞跑出来,接着整个居民楼的人全都陆陆续续出来了,人山人海喧闹不止。把阿南围得水泄不通。然后。我看不到他了。
  我的身体像筛糠一样在剧烈颤抖,冷汗湿透了衣服,我就那样抖了很久。等两腿终于有了一些力气。我咬着牙做出了让我负罪一生的决定——我朝着与阿南相反的方向,踉踉跄跄跑开了……
  阿南死了,带着“小偷”的坏名声走了。那些居民非常解气。围在事发地点说家里如何如何遭劫过。说这样的小偷死有余辜。学校的师生全都扼腕叹息,说怎么也看不出阿南是这样一种人,这样丢命太不值得了。
  自始至终我没有勇气站出来说一句话。在没人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扯自己的头发,掐自己的胳膊,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我不知道该怎么折磨自己才能求得良心的安宁。我想起阿南对我说的那些话,想起他那单纯深情的眼神。他到死也不知道,我根本就不希罕那朵月季,他也更不会想到,他深爱的并为之丢掉了性命的女孩,为了逃避人们的谴责。竟然牺牲了他一生清白,让他含冤而去。
  很多年过去了,如今的我嫁了一个朴实的男人,我从来不收他的玫瑰。不索要他的礼物。他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外表看起来,我平静地生活着,但我再也没有真正快乐过。现在的我写下这个秘密。等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想,我会拿出来给她看,希望她能从我的故事里领悟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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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2:31 | 查看全部
小小的街道。青石板铺就的路。初冬的小镇,阳光长了细绒毛,淡淡地,飘在空中。落在人家的房屋顶上。
  街两边,是那种人得水墨画的房,青砖黛瓦,木板门。早上一扇门一扇门移开来,晚上一扇门一扇门插上去。这是古镇,有六七百年的历史呢。里面的居民,骨子里,都透着古。他们开片小店,做着小生意。门前一把旧藤椅,常有老妇人或是老先生在上面躺着,夏纳凉,冬取阳。他们看街景,一年四季地看。街景有什么可看的呢?无非是看路过的人。东家的故事,西家的故事,他们知道得很多。日子悠闲。
  那个初冬,我披着一身阳光的细绒毛,怀里抱着几册课本,走在青石板上。16岁。我在镇上中学念高中。我穿棉布的衣,棉布的鞋,头发扎成一束马尾巴。我看见陌生人会脸红。喜欢坐在教室窗前发呆。喜欢看窗外树上的鸟。我交了一些笔友,在遥远的他方。我们常有书信往来,谈一些所谓的人生理想。其实,那个时候,我哪里懂得什么人生理想,我的理想,乱七八糟。我甚至想过,不读书了,去跟镇上一瘸腿女人后面学裁缝。
  做剃头匠的父亲责骂我,没出息!他扫起地上一圈一圈的黑发,把它们装进角落里的麻袋里,说,以后考不上大学,你就只能干这个。他的生意,总是做得不成不谈。常对我们说的是,养活你们容易吗?
  我埋下头来读书。心里有莫名的忧伤。我给远方的笔友写信,给他们描绘古老的镇。窗外总是开着一些紫薇花,永远的一树粉红,或一树浅白。我说我期盼着到远方去。笔友回信,对我所在的古镇,充满向往。这让我感到没劲,有不被理解的怅惘。
  我在这样的怅惘里,走过那条每天必走三个来回的街道。午后。小街静静的,只有阳光飞落的声音,轻得像叹息。我是在偶然间一抬头,望见彭成飞的。那时,他正站在一家店门前,对着对街的房屋顶看。细长的眉毛,细长的个子,白色的风农。他的肩上。落满了阳光的细绒毛。他的身边,有两个工人模样的人,正在拆卸门板。他的目光,是突然收回的,突然落在我的身上,只淡淡扫了一眼。仿若蜻蜓的翅,掠过水面,复又飞七半空去了。可我的心里,却涟漪暗起。我的脸红了,像被人偷窥了秘密似的,我匆匆越过他身边,逃也似地走远。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郊外,开满蒲公英。阳光浅淡,一朵一朵盛开在空中,像开好的蒲公英。彭成飞站在一片蒲公英的花从中,冲我笑,叫着我的小名:小蕊,小蕊。
  我花苞苞一样的心,在那个初冬,幽幽地,一点一点绽开。
  
  这个外省来的膏年,仿佛从天而降
  
  小镇终日无新闻。所以。一点的小事,都可能成为新闻。
  何况是关于彭成飞的呢?这个外省来的青年,仿佛从天而降。他整口一袭白衣的打扮;他细长的眉毛;他像糯米一样的口音;他大刀阔斧改装了他姑姑的老房子,把它装修得像个水晶球……这一切,无不成了小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的父亲,阴沉着一张脸。坐在理发店里。自从彭成飞到来后,他理发店的生意,越发地凋落下来。来理发的。只剩下一些老主顾,年轻一代的,都被彭成飞吸引去了。彭成飞在小镇上开了首家发廊,彩色的字打出的广告语,牵人魂魄——美丽,从头开始。
  小镇上的女孩。开始蝶恋花似的,往彭成飞那儿飞,她们恨不得一天一个发型。她们兴奋地讨论着彭成飞的种种,艺校毕业的呢,声音多绵软啊,眼睛多好看啊,手指抚在发上,多温柔啊……更让她们兴奋的是,他还不曾谈对象。有女孩开始为他失眠。
  我每天。都从彭成飞的发廊门口过。我用七步走过去,再用七步走过来,七步的距离,我走过他门前。
  彭成飞在忙碌,他微侧着脸。细长的眉毛。飞着,脸上在笑。他给顾客做头发。十指修长。洁净得很好看。他的姑姑一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偶尔在店里坐。他就一边帮客人做头发。一边跟她说话。他的声音,听上去,真软,软得让人想伸手握住。
  有时。店里面会传出音乐声。流水一样地流出来。一段时期,他喜欢放萨克斯的《回家》,千转万迥。我听得每个音符都会哼了,彭成飞对我。却还是陌生着。他不知道。他的门前,每日里走着一个女孩。那个女孩花苞苞一样的心,虔诚地朝向他,一点一点,幽幽绽放。
  我从没踏进彭成飞的发廊一步。16岁的这个初冬,我开始学会伪装,每次路过他门口。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走着自己的路。一步,一步,一直走完。我脑后的马尾巴,一蹦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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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2:45 | 查看全部
  我要穿着小红靴,从白雪地里,走向他
  
  同桌阿水,拨弄着一头细碎的黄发,问我她理什么样的发型才好看时,季节已到深冬了。
  我陪着阿水去理发。我知道阿水,其实是想去看彭成飞。
  彭成飞看看阿水,看看我,问,你们两个都理发吗?
  阿水拼命点头,复又摇头。她慌张得全晕了头了。眼睛只顾盯着彭成飞看,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脸红红地说,我不理发。她理。
  彭成飞细细的眉毛向上飞起来,他笑了。他问,你们还是学生吧?又对着我看,说,你的头发发质很好,如果理个碎发,会很好看的。
  阿水扯我的衣襟,那么,小蕊,你也理吧?
  我回。不。彭成飞就又笑了,他让阿水坐到理发椅上,他修长的指,轻轻抚过她的发。阿水仰了头问。我理什么发型好看呢?彭成飞说,你放心,我会让你满意的。阿水听了,就很乖巧地笑。
  彭成飞一边帮阿水理发,一边跟阿水聊天。阿水竹筒倒豆子似的。恨不得把所有的都告诉彭成飞。她说她16岁了,过了年就17岁了。她说她和我同桌,读高一。她说她叫林阿水,我叫秦蕊。阿水说到我的名字时,彭成飞抬头看了我一眼。冲我笑了一下,说,很好听的名字啊。又聊到功课念得怎么样。阿水不好意思地说。我们都念得一般般啦。彭成飞哦了声,说。要好好念书呀。争取考个好大学呀。
  我转过脸去,看墙上的画。画只一幅,白雪的大地上,一个穿红靴的女子。披一头浓密的黑发,黑发瀑布一样地倾泻。白与红与黑。色彩对比强烈,美得惊心动魄。
  阿水的发理好了。可爱的童花头。相貌平平的阿水,看上去,漂亮极了。彭成飞看着镜子里的阿水,问阿水,满意吗?阿水迭声答,满意满意。
  回去的路上。阿水兴奋得呱呱呱,每句话里,蹦出的都是彭成飞。我听得漫不经心。我想的是,我要留长发,我要攒钱买一双小红靴。我要穿着小红靴,从白雪地里,走向他。
  
  穿过我的黑发你的手
  
  一年的时间。我的发,已长至腰部。黑而亮。瀑布般的。
  父亲看不惯我的长头发。他的剃刀,几次要落到我的发上,都被我拼死护住。
  我把长发。细心地辫成两条小辫子。我只想,为一个人抖落。我还穿棉布的衣。棉布的鞋,走在窄窄的街道上,走过彭成飞的发廊前。一步,一步,走过去七步,走过来,依然七步。七步的距离里。我装作若无其事,心却渴 盼得憔悴,我多想他能朝外望一眼,望见走过他门前的那个女孩,花苞苞一样的心,虔诚地朝着他,幽幽地。一点一点绽放。然他一次也没有看过我,哪怕蜻蜓点水式的也没有。
  这期间。我又陪阿水去过两次彭成飞的发廊。彭成飞每次都陌生地看着我们,笑问,你们两个都理发吗?
  阿水叫,我是阿水啊,上次到你这儿来理过发的。
  彭成飞就低了头想,嘴里疑惑。阿水?
  阿水又拖过我去。这是秦蕊啊。上次也是我们两个一起来的。
  彭成飞哦一声,扫我一眼,笑,你这名字很好听。
  我脸红了,掉头去看墙上画。那幅画还在,穿小红靴的女人,站在雪地里,一头的黑发如瀑。
  理完发出来,阿水表现得很伤心,阿水说,人家一点也记不住咱们。
  那个冬天奇冷。却不下雪。
  寒假很快到来。雪终于在小镇上空飘得像模像样了,只一盏茶的工夫,外面的世界,已一片银白。我拿出新买的小红靴,穿上。正在炉上煮萝卜汤的母亲,抬头看我一眼。说,不是要留着过年穿的吗?我撒谎,张老师约我去她家呢。我说的张老师,母亲知道,就住在小镇上。母亲没再说什么,我很顺利地出了门。
  我出门的第一件事,就是解散了我的两条小辫子,我的黑发,如瀑地披下来。我走在雪地里,脚上的小红靴,像两朵开放的花。有路人说,这姑娘的红靴子,多漂亮啊。我笑,心里说,这可是我积攒了一年多的零花钱买的呢。
  我一步一步,走向彭成飞。像雪地里的一只红狐。
  我远远看到的却是,彭成飞和一个眉眼盈盈的女孩子,正在发廊门前堆雪人。
  我还是,走了过去,径直走到彭成飞跟前,我说,我要理发。
  彭成飞讶异地看着我。说。好。他转身关照那个女孩,新雅,等我一下。我一会就好的。女孩子点头。冲我笑,说,这么长的头发,怎么舍得剪掉?
  彭成飞这才注意地看了看我,犹豫地站住问,这么长的头发,你舍得剪掉吗?
  我坐到理发椅上,我说,给我理个碎发吧。彭成飞说,好。他修长的指,终于落到我的发上面,指尖微凉,穿过我黑黑的发。
  我的发,一绺一绺,委身地上。我听见彭成飞在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答,秦蕊。
  
  属于我的如花年华,才刚刚开始
  
  新年过后,我18岁了,我开始用功读书。父亲喜得不住唠叨,小蕊,你如果考上大学,家里就是砸锅卖铁,也让你去念。父亲的理发生意,越发的萧条了。他不得不做点其它生意,摆小摊儿,卖臭豆腐。
  彭成飞依然是小镇的一道风景,他恋爱了,他快结婚了。他的姑姑无儿无女,祖上的家产。悉数给了他。
  我每天还从彭成飞门前过,七步走过来,七步走过去。我的心,疼着。却坚韧着。我要做优秀的女孩。优秀得让彭成飞某一天会后悔。后悔他当初错失了我。
  我如愿地考上了大学。
  这个时候,彭成飞却宣布结婚。发廊门口,挂上了大红的灯笼,贴着大红的喜字。
  小镇上的紫薇树,又开一树一树的花。开得密密匝匝。数不清的疼痛的心事。我整天歪在家里的旧沙发上看书,父亲都看不下去了,父亲说,小蕊,你咋不出去找同学玩玩?我答。我喜欢呆家里。
  我离开小镇,是在九月的一个清晨,彭成飞发廊的门,还未开。我轻轻走过他门前,我的身后,是帮我拖着行李的父亲。父亲说。小蕊,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呀,陌生人跟你说话,你不要搭腔。
  我回头。拥抱了父亲。
  小镇渐渐地,落在我的身后。彭成飞渐渐地,离我远了。
  大学里,我快忘了彭成飞时,突然于一群男生中,听到一口糯米腔,我的心,很疼地跳了一下,我想起说一口糯米腔的彭成飞。宿舍的灯下,我给他写了生平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信。我说,彭成飞,我曾虔诚地喜欢过你。你的手,曾穿过我长长的黑发。
  我没有署名,也没有落地址。那是我青涩年代的一个秘密,它抵达了它该抵达的地方。我突然轻松起来,我笑着答应了一个男孩的约会。属于我的如花年华,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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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3:06 | 查看全部

  
  我们相识在两年前的暮春时节,一次很偶然的机会。
  他中等身材,英俊而结实。那略带沧桑的脸上写着许多同龄人不一样的境遇:从小思维敏捷,十岁时一手流畅的行书让多少老师都甘拜下风。初二那年,突发的家庭经济危机让他毅然辍学独自去北京谋生,半年后回到武汉,一直从事维修装饰至今。当家境好转的时候,早已错过上学的机会。
  她,一个来自武汉郊区的倔强女孩,普普通通,坦率而矜持。刚念完初二就跟着姐姐来汉正街打工,平时自己舍不得买双红蜻蜓皮鞋,却把每月的大部分工资寄回老家。
  两个人白天都很忙,没有周末,晚上加班是常有的事,而且很难凑到一块儿,约会的地点往往是在廉价的网吧或者家乐福超市,哪怕是一起吃上一根一元钱的冰激凌,也会你一口我一口的开心万分。
  偶尔有机会,他们晚上会相约逛逛江汉路步行街、中山公园,徒步去江滩看看夜景。
  这一切都留给他们许多甜蜜的回忆。
  那一年,他们刚刚20岁。
  
  二
  
  人常说:好事多磨!
  爱情似乎也是这样。
  两三个月的地下爱情,终于还是让精明的母亲发现了。
  妈妈让他带女朋友回家的时候,他满口答应。
  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的家长露出失望的神色。几番谈话过后,家长基本知道了大概。
  见过她一面后,他的母亲就对她投了否定的一票。善良的母亲希望自己的儿子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媳妇。毕竟婚姻问题是终身大事。岂能草率。
  尽管父母百般阻挠,可他一点也不在乎。相反,他们更加坚定相爱的决心。
  他们都非常珍惜生命中这次难得的际遇。
  也许是他们的真诚感动了他的爸爸妈妈,渐渐地,二老越发喜欢乖巧的她。
  同样。她的父母对未来的女婿也很满意。
  终于。他们可以公开甜蜜地恋爱了。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他把女朋友也带去了,他们甚至都盘算好了结婚的日子。
  可是,故事远没有结束——
  
  三
  
  当“婚姻”二字摆上桌面的时候。她的父母显得异常的谨慎。
  多少万元的礼金,多少桌酒席。多少克拉的钻戒,多少K的铂金项链……
  强硬的态度,过于繁杂的礼节。让他心力交瘁。
  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面对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她也不免有普通女孩的虚荣心。
  开始在婚礼面前与别人攀比:谁谁穿上多少钱的婚纱,准谁的钻戒是多少克拉的。又谁谁结婚那天有多少婚车排队迎娶……
  在接下来一个多月时间里,两个人为着结婚的条件相持不下。
  那时候,他的父母已年过五十,早就盼望着孩子成家后能抱上孙子。
  对于准亲家提出的一系列条件几乎完全接受。
  但他不想因为一次体面的婚礼而变得倾家荡产,他更因为她的虚荣心而黯然神伤。
  当这种矛盾无法合理调节的时候,他提出了分手。
  
  四
  
  他是个性格开朗且感情专一的人,在他们相处的口子里就不乏示爱的漂亮女生。
  分手后,追求他的女孩更是络绎不绝。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女孩子约他吃饭,上网,甚至一起游览连当初恋爱都没来得及去的东湖磨山、沙滩浴场。
  甚至有一次,一个女孩主动到他家里来找他,硬是在家玩了两天还舍不得离开,他没有接受那份热情,因为他还放不下她。
  终于有一天当两个人耐不住相思而见面时,爱情的感觉依然熟悉。
  她不在他面前提三金,也不再这样那样的爱慕虚荣。
  他爸爸妈妈的善良、热情深深地打动着她。
  人常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更何况,她爱的他又是个心地善良、待人真诚,颇具上进心的男孩子。
  “在这个鱼龙混杂的社会,找个可靠的人多不容易!”她心里暗暗地想。
  
  五
  
  天有不测风云,厄运偏偏降临到她头上。
  2006年10月,正当他们准备筹办婚礼的时候,她患上了重症。而且,身患这种重症将失去生育能力。
  在这样的时刻,他和爸爸妈妈都没有嫌弃她,从武汉到孝感。四处求医问药,
  爸爸妈妈更是像对待自己亲生女儿一样炒菜熬汤,补充营养。
  但她的病情并没有得到好转,一家人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的爸爸妈妈开始动摇这份婚姻,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准也不愿意娶一个身患重症又没有生育能力的媳妇。
  她家在很贫困的郊区,弟弟妹妹多,由于平时经常补贴家用,她手里并没有太多的存款,因此几乎所有的治疗费用都由他承担了。
  面对没有结果的婚姻,在她最失落的时候,是他在安慰着她。
  他曾经亲口对她说:不论我们今后怎样,也要先治好你的病!
  为治疗她的重病,他花掉了自己多年来全部的积蓄。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病情终于有了大的起色!
  爸爸妈妈依然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招待她,把她接到家里来玩,这种血浓于水的深情让她无数次感动得热泪盈眶。
  她觉得她已经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再也离开不了。
  可是,未来将会怎样呢?
  
  六
  
  他终于从上海专家那里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经过系统的复查,病情基本稳定。蒙在老人心头的忧虑也随之消散。
  经过这么多的波折,她父母也被这份真情所感染,老两口相信,自己的女儿将过上幸福的日子。
  婚礼于2007年2月7日在孝感老家如期举行。那天正好是她22岁生日。
  尽管他推掉了好多边缘的亲戚。酒席仍然开到20桌,几乎是人山人海!在鲜花与微笑中,在礼花和欢呼中。她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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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3:14 | 查看全部
  









那委婉低沉而不失友好的一声“再见”,便把我3年多来想尽千方百计说完千言万语走过千难万险苦心经营的恋情最终画上了一个句号。如此意料之外的冷漠结局使我这个从千里之外满怀希望而归的戍边人,心中那也曾被大漠风沙遮掩过的一轮红日又蒙上了爱的层层浓雾。
  整整一个礼拜,仿佛我吃进肚里的平常饭菜水果咖啡等。都变成了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上大作文章效果一流的苗条药,人一天比一天消瘦,衣服也一天比一天宽大。不能这样,不能这样!我的耳边似乎响起了一声声微弱但又很有震撼力的呐喊。我强行按捺住自己那无法平静的心,勉强坐到书桌前。把多情的目光开始投入那一本本书里。
  “既然失恋,就必须死心。断线而去的风筝是不可能再追回来的。”巴尔扎克老前辈在书中用纯正的汉语向我大声喊道。“懂得恋爱的人,往往会因为爱情的升华作用,而坚强他们向上的意志和进取的勇气。”培根先生也如是说。“恋爱是很美的;但是老天在上,我的朋友,要是为了恋爱而死,那就是爱得过分了。”罗曼·罗兰也毫不客气地对我这样讲。又是整整一个礼拜,我足不出户全心埋头于书本,终于在文字的海洋里得到了我所求索的答案:失恋了怎么办?应该用知识去充实自己。用博爱去宽待他人。以信心去面向生活。
  我的脸上总算又恢复了一些往日的笑容,半个月来始终为我揪心的家里人不露声色地顿时松了一口气。弟弟见我脸色由阴转晴,便迫不及待地在饭桌上为我感情洋溢朗诵起普希金的一首诗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阴郁的日子须要镇静/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将来临。父亲也以凝重的口气送我一句话:青春应该点缀上爱情之花,但爱情不能独霸青春。还是吴玉章老先生说得好:人生在世,事业为重;一息尚存,绝不松劲。弟弟和父亲的话好像在暗示着我什么,于是我便认真地思索起还有二十多天假该干些什么事来。
  家里的大小事情根本用不着我来帮忙。他们各自的工作也用不着我去伸手,我在家干什么呢?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看书看电视是要闷出病来的。正当我为找不到事干而发愁时,在市里某中学当老师的伯母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她们学校在暑假期间开了个计算机学习班,是不收费的那种。现在还缺一名辅导老师。问我是否能够抽出一些时间来帮她一把。我在军校是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的。这个伯母她知道。能当一回老师,这对于走出校门不久的我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至于钱嘛,部队的工资并没有因为我回家休假而停发。再说教的人又是正在上初中的学生,没有就免了吧。老师和军人一样是个奉献的职业。行!我爽快地答应了伯母。
  从各个年级各个班里挑选出来的50名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25台微机。一名主讲老师,两名辅导老师。便组成了这个暑假计算机学习班。原定的主讲老师是一名正在上学的大学生。可后来通过我们3人轮流试讲,学生们最后一致决定把主讲的帽子戴在我的头上。我也没做什么推辞,心想当老师就得不误人子弟,要我编高深的计算机程序不行,要我教个简单的原理及操作应该来说还算是能得心应手的。
  上午3节课,下午两节课,其余时间编写适合他们的教材,我忙得像个真正的老师一样。初中学生既有童年的天真又有青年的活跃,充满好奇心的问题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好动的手也总是忍不住在键盘上制造出各种各样的错误。半个月下来。我的心里完全挤满了他们那一张张稚嫩求知的笑脸。伯母告诉我,这就说明我已经找到了当老师的感觉。
  最后一堂课我是特意穿着军装去的,这使他们毫无准备地大吃了一惊,平常总是喜欢闹出一点动静来的他们这节课破例没有出格举动。我遗憾地告诉他们,我的假期到了,明天下午不得不离开他们回部队去了。今后我的课由另一位老师接替,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下课以后同学们都围着我问这问那不愿意离去,有的问我肩上的五星是什么意思,有的问我在部队里干什么,有的问我是从哪所军事学院毕业的……最后一致问我明天下午什么时候走。看着眼前这一群可爱的小弟小妹们,我的心里顿时又涌起了一股不忍别离的感觉。
  还是像过去一样。弟弟为我提着行李,爸爸一路叮嘱。不急不慢地送我去火车站。刚走进候车室大门,便出现了让爸爸、弟弟和我目瞪口呆的一幕:计算机学习班的那50位同学,在另外两位老师的带领下一齐迎上前来,其中有一位手中还拿着一朵紫红玫瑰花。鲜红的玫瑰象征着火热的感情,这枝别样的玫瑰可代表着50颗纯真的心,我顿时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那是一个让我至今也无法忘记的假期。我失恋了,但收获了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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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3:27 | 查看全部
穿着白色的裙子穿过覆满晨霜的草地。已经是深秋。成都的天气依然湿热,只有在这样的清晨,满目的白霜才能显出些许凉意。她赤着脚,脚面上融化了薄薄的霜,水露沁凉。但她并不在意。
  飞机起飞和降落的过程都持续轰鸣,她听不见别的声音。只是一直将手扶在铁丝网上。
  一整个白,一整个深夜。
  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她保持着同样的姿势,面孔始终向上,看见乳白色的飞机从云层里钻出来,又有一些钻进去,她幻想着无歌坐在其中的一架上,透过厚厚的隔音玻璃,低头看着她。
  那架飞机从她面前的跑道上划过,停留在候机大厅外的广场上。他急切地从人群中挤出来,到处寻找她。他们可以像杜拉斯小说里的人物,眼光漠然穿透对方的面孔,继续在人群里搜寻。
  就这样相视一笑,彼此擦肩过去。
  只是走出几步,他们仍旧会停下脚步回头看,她因兴奋而不知所措。时间在此停顿。等她回过神来,他已经把她高高举起。
  她叫他的名字,无歌,无歌!他宠溺地把她搂进怀里。他把脸埋进她的头发里,轻声地问,七七,为什么在这样的季节里还穿着裙子?不冷吗?
  她骄傲地扬起头朝着他笑,是为你穿的呢,一整个夏季,我都穿着它等你回来。
  这曾经是他们彼此之间的快乐,但他始终没有再回来。
  她在第三个清晨离开机场,坐出租车回家的路上,她给他打电话,手机信号一直无法接通。她想了想,给他留了一张字条,拖着行李箱出了门。她走的时候屋子里再没有别人。他们共养的一只黑猫,寄放在邻居家里,邻居老太太把猫抱在怀里站在她的门前看着她离开。她转过身说,谢谢您。
  老人点点头,心情放松了就早点回来,天气凉了,多穿点衣服。他不在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她听到这话,鼻子一酸就要哭出来。
  东西都收拾妥当,被子铺开,他的睡衣叠放在枕头上。餐桌上有做好的饭菜,厨房里榨了新鲜的果汁,煮好的原味咖啡,冰箱里放满食物、速食面和面包,还有大罐的冰水。还有,她为他留下了所有的灯,希望他在走进家门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温暖。
  她把字条贴在一进门就可以看见的地方。亲爱的无歌,一个人在家里十分孤单。请允许我出门旅游,一年半载才会回来。手机一直开机。如若回来,随时联系我。照顾好自己。
  署名,七七。
  她做好这一切,才用深蓝色的羊毛披肩包裹住自己,用钥匙反锁了门。她乘坐夜晚的飞机离开这个城市。湿重的都市,飞机起飞的瞬间。云层很厚,她并没有看见机场外降了霜的草地,白茫茫一片,犹如初雪。
  她选择去上海。因为唐樾在那里。
  那个年近三十的男人,用镜子把阳光反射到连接电脑的摄像头前。那一天成都正在下雨,她看见绚丽的阳光中。男人的嘴巴一张一翕。她的电脑没有配耳机,无法听见他在说些什么,只是觉得,那是一只在空气里游弋的鱼,脱离海水,危难临头,但他尚没有察觉。仍旧处在兴奋的状态,不断说话,用力呼吸。
  他是个快乐的孩子。生命力顽强而茂盛。她虽比他年轻五岁,但心智却明显苍老,记忆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退。
  他从电脑屏幕前站起来。微胖,但身材高大。作为一所高校的体育教师,唐樾主要教授篮球和手球。他是个充满活力的人。她想。
  凌晨一点,她到达浦东。国际机场,人很多。但她在走出人群的一瞬间看见他。黑色的风衣,手里捏着烟,却没有点燃。
  她朝他走去。
  不冷么?唐樾问,把风衣披在她身上,一手接过行李箱,一手把她揽进怀里。
  与她幻想中同无歌见面的场面何其相似,但她却再也找不到曾经的快乐。唐樾揽着她。快步走出机场,叫了出租车上去。他们都坐在后排,唐樾低头对怀里的女子说,住处比较远,你可以先睡一会儿。
  她点点头,闭上眼睛。这个时候她能靠他更近,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她觉得安心。但她抬起头,却发现他一直望着窗外。眼神并没有在她身上停留。她看见上海的夜空,高的楼房,灯光和字幕,出租车里播放着邓丽君的歌。路灯飞快地从车旁闪过了,这是个不夜的城市,她不知道这个地方有没有她的未来。
  她又梦见无歌。
  他们同去都江堰。青城山上长而险的铁索桥。他牵着她的手,他们-一起走过去。快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放井她的手,用力摇晃铁锁。桥剧烈地振动,她听见周围有女声尖叫,十分刺耳,她赶忙跑过去抓住无歌的手。别摇了!她紧张地说。
  无歌回头看她,脸上是孩子般淘气的笑容。
  他们在金沙博物馆里参观恐龙化石的遗址。他看着她在乌木林里奔跑,在太阳神鸟的雕塑前奔跑。在一小片竹林里钻进钻出。她不断地闭上眼睛,每次睁开,他都在原地等着她。
  她问他,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他笑着反问,你说呢?他说这话的时候又将她举到空中。
  他们在杜甫草堂外的诗歌大道上散步,时间已经很晚。抬头可以看见满天的星星。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烟花和火柴,在她面前晃一晃。要玩吗?他问。
  要啊!她伸手去夺。他转身就跑。他们跑跑停停,一直追到道路的尽头。他点燃烟花。是那种立在地上喷出的。她靠在他怀里看,眼前一片绚烂。如阳光,亮得她看不见其他东西。
  她被这亮光惊扰,再睁开眼睛时,已。经躺在床上。日光灯亮如白昼,无歌。她尝试着叫了一声,没有回答。她意识恍惚,不知道在哪里。
  刚才你睡了,就没叫醒,直接抱上来。唐樾抱着被子进屋,笑着对她说。
  她定了定神,才想起自己身在上海,无歌并没有同来。她张开手。看见被铁丝网勒出的伤口又在出血,抬头问唐樾。有冰水吗?我想喝一杯。
  我不喝冰水。唐樾抱歉地笑笑。不过有可乐。
  不用了,谢谢。她是不喝饮料的,除了咖啡、酒和冰水,她不喜欢别的饮品。和无歌在一起的时候,这些东西是必备的。她脱掉鞋子,赤着脚去倒热水。把水杯放在窗台上。
  她打开窗,看见外面寂静的道路,
  那是什么地方?似乎很久没有人迹。
  是一个建筑工地,已经打下地基,却突然停工。于是荒废了。
  怪不得这么多枯草,感觉萧瑟。
  是呢。传说二十年前这里是刑场的所在,死刑犯人被押到这里来执行枪决。所以这地方晦气得紧,出租车在这条路上都开得飞快,而且深夜从不在这里载人。所以刚才在车上说要到这里的时候,司机的表情很古怪。
  呵呵。
  她微微撇嘴,脸上看不出一丝的笑容,仿佛自己来到这里就是一个梦。
  12月中旬,上海的清晨依然没有霜降。她站在窗前喝下一杯冰水。她像和无歌在一起时那样,做好早饭,煮了咖啡,榨了新鲜的果汁,把熨好的衣服放在枕头上,然后拍拍唐樾的脸。
  今天没有课。唐樾睡眼惺忪。
  那再睡一会儿吧。
  唐樾并没有听她的话,一掀被子坐起来。
  时间还早啊。她很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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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3:38 | 查看全部
唐樾笑笑,吻了吻她的脸颊。
  他带她去外滩游玩,看见东方明珠高高耸立在黄浦江边。阳光灿烂,有大型游船从江面滑过。无疑,她是喜欢这个城市的。
  这是她来上海之后的第一次出行,唐樾牵着她的手。他们站在外滩的观光台上吹风。路旁的建筑群傲然耸立。
  唐樾说,一会去南京路转转,明天去七宝镇。她听到七宝镇的时候神情僵硬了一下。
  她清楚地记得无歌的行程。从成都到上海,他在七宝古镇给她打电话。她听见电话另一端的喧嚣,无歌兴奋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
  他说,那个古镇是典型的江南风貌,有很多地方小吃。他还说,等他去了利川。转道武汉,就可以乘坐飞机回成都。他说。以后咱们要一起去七宝,他要带她品尝那里的汤圆、小笼包,喝自家酿造的酒。比whiskey有另一种不同的风味。
  那次通话是他们最后一次联系。第二天他的电话还能接通。但是只响了两声,就了无音讯。之后,无歌从人间蒸发了。
  七七轻轻放开唐樾的手,靠在石头栏杆上。我不去七宝镇。她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惨白。
  好,不去。唐樾将她紧紧抱进怀里。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再想了,好吗?我会心疼的。
  他亲吻她的额头。她抬起头看着他。勉勉强强笑出来。
  的确没有去七宝镇,他们去很多地方玩。她更喜欢的是长满青苔的幽深里弄。和弄堂里流传许久的传说。
  唐樾虽然是体育老师,却十分博学。七七倚靠在他身上,听他眉飞色舞地说故事。从海边升起的岛屿到后来繁华一时的上海滩。历史的轨迹从墙面上班驳的印记中流淌出来,她用手沿着干枯的爬山虎茎脉一路爬过。
  你是寂寞的,七七。唐樾说。
  她回头看见他已经落后,停下脚步等待他。但他并不上前。他在一个弄堂的入口处站立,对她说,你来。
  他拉着她的手像走迷宫一样在弄堂里穿梭,出口处赫然是徐家汇的新天地。他说,七七,喝杯咖啡吧,今天是2007年的最后一天,晚上可以去南京路看那口倒计时的钟。
  她要的仍旧是纯的蓝山,他要了卡布其诺。她捏着咖啡匙慢慢搅拌,他一直看着她,然后伸手叫了侍者,让她送来糖和植物油。
  他把这些东西加进她的咖啡里。不要喝太苦的东西,伤胃。他说。你不应该伤害自己。
  她迟疑地点点头,默不作声地把咖啡喝下去。这是无歌离开之后她第一次接触了甜的东西,她的心因此而温暖。
  夜晚在南京路看世纪之钟。
  灯火璀璨,人流如织。唐樾握紧七七的手,他们站在人群里,和所有人一样,屏住呼吸,安静等待。
  钟声悠然响起,安静的人群突然沸腾起来。从静谧到喧闹,人群开始流动,旁边有人与他们擦肩而过,满面欣喜的色彩。不断有人说,新年快乐。唐樾也向祝福的人还礼。七七一只手被握在唐樾手里,一只手捏紧自己的手机。
  终于感觉到手机剧烈地震动,她像被惊扰到一样松开唐樾的手,从人群里钻出去。她跑得飞快,想找个安静的地方。
  她终于接到他的电话。无歌说,新年快乐,天府广场有烟花,想要抱着你一起看。
  她听见电话那端有烟火呼啸着窜上天空,在天际绽放出绝美的绚烂。她没有说话。眼泪静静地流出来。
  后一个电话是邻居的。老太太抱歉地说那只黑猫趁家里没人的时候走丢了,没有再回来。她点点头,道谢,然后将手机关掉。
  她捂住脸失声痛哭。唐樾安静地站在她身旁。她扑进唐樾怀里。
  我失去无歌了!她说,我还是失去他了!
  唐樾搂住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是新的一年了。元旦的清晨,上海下了霜。她推开窗子,看见那块空地被白色覆盖。如初雪。
  她穿着白色的裙子穿过降霜的草地。赤裸的皮肤因寒冷而苍白。她在铁丝网外等待他的归来。但是,他没有再回来。
  她想,他的灵魂干净而澄澈,没有记忆。
  新闻。
  2007年11月20日上午8时40分,宜万铁路湖北巴东段发生岩崩,一辆19日从上海出发返回利川的客车被崩塌体掩埋。全车30人全部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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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3:48 | 查看全部
结婚那年她才26岁,短短一年的婚姻生活,以对方的出轨宣告结束。离婚后她辞了工作,离开那个城市。三个月的旅行之后,终于在一个海滨小城安了家。所谓的家,只是城市边缘区一间租来的15平方米的小屋,很暗的光线,夜里能清晰地听到屋外呼啸的风声。新找的工作是在一家报社做校对,一个月700块钱的薪水,付了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后,便所剩无几。所幸她很有文字天赋,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为杂志写一些故事。很多寂寞的夜晚,便在键盘清晰的敲击声中过去了。
  渐渐写出了名气,那些清婉寂静直抵心灵的文字。让很多读者对她仰慕有加。他也是她的仰慕者,与其他读者不同的是,他和她一样,也写字。所以,那次在笔会上,两个互相仰慕的人,一见如故。
  他是一家行政单位的领导。35岁的成熟男人,英俊儒雅翩风度翩翩。但是吸引她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因为他懂得她。也不是常常联系,偶尔他会有电话来,正好是她想起他的那个瞬间;他去书店,回来经过她的单位,会顺手把新买的碟子给她留一张,也正好是她喜欢的恩雅的碟;有时候他不请自来。在她的小屋里,他毕毕剥剥地剥栗子皮,她一颗一颗地吃,仿佛有花,在她的心里开得馨香烂漫。
  偶尔也会提到他的妻,都是不经意的。他说,我爱人也喜欢看你的文字呢。她便哦一声,看着他笑,不再说话。心却突然暗淡。仿佛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呼啦一下便谢了。
  爱,只在自己的心里。发了芽,又被自己狠狠掐掉。她想,不会有结果的,不要再见了吧。可是电话一响。她立刻心如鹿撞,慌得不及穿鞋,光脚跳下去接。他的声音他的笑,如同春天的雨露,把她已经掐掉的芽,重新滋养得鲜嫩饱满,呼呼地往上生长,她根本来不及去抑制。后来。她索性不再去抑制那些想念和渴望,她想,就这样一辈子爱着他。远远地看着他,也很好。
  他是突然离开的,全家移居加拿大。她得知消息时,他人已经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了。一个月后她收到他寄的包裹,打开。是一只草编的小海蟹,白色的信笺上有4个潦草的字:蟹归大海。
  她在自己的小屋整整呆了3天。一任日出日暮。3天后她重新去上班,人虽憔悴,却精神焕发,与人轻语调笑,从容自如。她知道,心里疯长的芽,已经被狠狠地连根拔掉。
  两年后,她遇到一个成熟优秀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幸福美满的生活,像一幅曼妙的画卷,在她面前缓缓展开。
  很久以后,她在一本杂志看到一段关于寄居蟹的文字:寄居蟹是一种很小的海蟹,它们寄居在岸边的浅水里,大海每次涨潮都会带给它们一些可怜的食物。只要有定期的潮水,它们就会赖着不回大海。由于浅水里食物时断时续,它们的生活总是处于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因此这种蟹很难长大。但是一到枯水期,它们得不到食物。就会拼命爬回大海,最终也能长成一只很大的海蟹。
  她心里蓦然一惊,一下子就想到他,想到他当初的决绝分离。原来,他的狠心决然,只是不肯让她做一只爱情寄居蟹。原来,他早就明白,他不是她的大海,只有狠心断掉她的水源,她才会拼命爬回大海。找到自己真正的爱情归宿。
  捧着杂志。在那个初春煦暖的午后,她的泪一滴滴落下,在纸上开出一朵又一朵无色的花。外面。阳光灿烂,世界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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