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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4:01 | 查看全部
她喜欢画兰花。四岁的时候,在美协工作的母亲就给她拜了一位国家一级画家当老师,教她画画。老师给了她一套发黄的《芥子园画传》,先让她不求甚解地背诵。她不喜欢山水人物,也不喜欢草虫鸟木,却单单喜欢梅竹兰菊的那一本。而“兰谱”又在这一本的最前面,因此她读来读去就只把“兰谱”背熟了,最后竟然只愿意学画兰花。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同年,不同系。在图书馆初识闲聊,他居然记得她参加校美展的那幅作品,并且印象深刻,说那兰花似乎没有点蕊。她说:“是没有点蕊。老师说,蕊是花最尊贵的灵魂。只能在真正懂得花的精神之后才可以去点。”
  他向她求一幅兰花图,她却始终不给。她说蕊还没有准备好。他节省了半年餐费,在初冬下了第一场雪后,给她送去了一盆盛开的兰花。这盆知情知意的兰花终于使她落笔点下了蕊。在兰花开谢的馨香中,大学生活很快到了尾声。因为她的画在全国获了大奖,引起了美术界的关注,被留在省文联一家美术杂志社。而他,却被分回偏远的故乡小城。左边是前程,右边是爱情。两朵花中间,是她。她伸出手,掐断了左边的一朵。她对他说:“画在哪里都可以画。爱情不是在哪里都能得到。”
  一切步入正轨,领结婚证那天,他们喝了一瓶红酒。每次举杯,他都说着同一句话:“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一遍又一遍,如难弃难离的幸福咒语,愈说愈深。她终于落泪,打开自己,任他的笔,点自己的蕊。抱着他的身体,她想:就这样,就这样吧。一朵兰花开,有叶可舒,有瓣可绽,有蕊可点,是多么好多么好的事。婚后的她,又推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她站在中点,开始一个小数点一个小数点地疏离后者,靠近前者。儿子出生之后,靠近的速度更是意想不到的快:他的衬衣该熨了,儿子的尿布该洗了;他的皮鞋该擦了,儿子的奶粉该买了;他的内裤该换了,儿子的户口该报了……他,儿子,儿子,他,这就是她最重要的生活。她不是不明白其间的单调、琐碎、艰辛、平庸——甚至是无聊,但是,凭着他的那一句话,她觉得这一切便都有了结果。
  “你是我的蕊,我是你的蕊。”对她来说,这是对爱情最深刻的理解和赞美。
  对于一个有时运的人来说,小城的天地其实也是足够大的。婚后的他可谓春风得意,平步青云。先是如鱼得水地在机关里摸索了几年,熟悉了所有的关卡,领悟了所有的窍门,然后辞职自办公司,一笔笔业务和利润如不尽长江滚滚来。正如由冒号开始,一个瘦弱的顿号长成了一个流畅的逗号,又长成了一个丰满的句号,此后,还遥遥可望惊人的叹号和前程无量的省略号。而家对他来说,则如一个无法长久停留的顿号——早出晚归,中间三个电话,如社会上所有流行的成功而忙碌的标准丈夫。对此,早已习惯的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无论谁是蕊,只要三个人在一朵花上,就够了,她想。她以为日子就会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直到听到有朋友用充满同情的口吻对她无比谨慎地说起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他去年招聘的职员。喜欢穿大朵大朵花卉点缀的衣服,艳光四射,妖媚八方。把业务开展得红红火火,也把秋波送得滚烫滚烫。没几个回合,他就觉得,在牡丹的浓烈里,兰花的清芳淡似若无。
  其实他也知道她爱的是他的钱。可是,这样也好,一手交钱,一手交欢,轻松、明白、新鲜、刺激,甚至让他上瘾。因为在她面前,他可以尽情粗俗,可以为所欲为,可以释放最大的疯狂。然而他没有想到:疯狂都是双向的。在他刚有意甩开“牡丹”时,却被蓄谋已久的她在床上录了像——这个摩登世界最戏剧却也是最常用,同时最有效的敲诈手段无法想象地成为真实。面对主角是自己的色情片,他填了一张又一张的支票,手渐渐地干了。内忧和外患向来是亲密战友,其他麻烦一起涌来。知道她是个无底洞,再耗下去,他必会全军覆没。
  他恐慌极了,终于对她和盘托出。“这件事情交给我,”一夜未眠之后,次日清晨,她说,“之后,再办我们的事。”
  有些事情,女人确实最能摸准女人的七寸。
  “你自己也知道,你快把他的钱榨干了。再逼他下去,他要真和你闹个鱼死网破,他固然没有好下场,你也会落个敲诈罪。玉石俱焚,又是何苦?劝你以后做事千万别这么绝,歹毒的名声传了出去,以后还有哪个男人敢让你傍?”她心如止水。
  “鱼死网破?他敢?”牡丹花高高吊起的眼梢溢出鄙夷的笑。
  “他不敢,我敢,”她翻开手机盖,“刚才的谈话我有录音,听。”
  牡丹站起,抻抻身后的衣褶:“算你厉害,我和他的账就此算清,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个老婆,”她走到门边,又回头,“其实你还得感谢我的歹毒。我要是不这么歹毒,你男人的毛病能改吗?另外,还有一点我得向你说明:我之所以这么歹毒,是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打算一辈子傍男人。我现在傍,就是为了以后不傍。像你们这种女人,才是习惯了一辈子傍男人的。”
  她怔住。牡丹的高跟鞋如锥子般一下下地敲在地板上,越来越远,终于消失。她仍怔怔地坐着。牡丹最后的话语在耳边如雷轰响。离婚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重新找出了画笔,细致地洗着灰尘,重新开始作画。之后数年,她心无旁骛,只是画兰。此番着墨,自是与以往不同。她的兰叶纵横交错,疏密合拍,相映成趣,传神生动。她的兰瓣浓淡相宜,滋润清透,仙姿绰约,朵朵不同。她的兰蕊传神如睛,舒展自由,潇洒恬雅,笔笔成诗。她的兰图境界越来越佳,声名远播。她终于成为一个闻名遐迩的画家。
  “在你们合一之中,要有间隙/彼此相爱,却不要成为爱的系链/彼此斟满了杯,却不要在同一杯中啜饮/彼此递赠着面包,却不要在同一块上取食/快乐地在一处舞唱,却让彼此静独/连琴上的那些弦也是单独的,虽然它们在同一的音调中颤动。”——这是黎巴嫩作家纪伯伦《先知》中的诗句,我喜欢。在她对我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之后,我把这一段抄录给她。我想我们都明白这段诗句的真谛:每个女人都该有自己真正的蕊。这一蕊应有三心。一心自珍,一心自立,一心自爱。有了如此三颗心的蕊,才有蜜源,才有花香,才有精神和灵魂——才有了作为一个女人最尊贵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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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4:13 | 查看全部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筷子一扔,拂袖而去。他脸色尴尬,追了出去。
   在他甩上门的瞬间,她趴在桌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
   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但是,他再没有遇到像她那样对自己好的女子,他心里明白,她的那些好,宠坏了自己,让别的女人再难入他的眼。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头,他们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再度相遇了。在咖啡厅里,他意外地发现,她居然一脸淡然地喝那种苦涩的黑咖啡,如同无味的白开水。
  一瞬间,一道电光石火在他脑袋里炸开,他颤抖着问她:你没有味觉?
  她一愣,手里的咖啡荡出来。你终于发现了?
  他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手心却被一件硬物硌得生疼,低头一看,是一枚刺眼的钻戒戴在她手上。
  他的心开始痛,想到那些曾经的日子。那时他们才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积蓄。冬夜里,她总是等他熟睡后,起身洗他的衣服,然后在炉子上慢慢地烘干。一双手长满了丑陋的冻疮,让她难受得龇牙咧嘴。他想起,他做的第一顿饭,她吃得一脸平静。
  而整整三年,他却对她的种种异常,视而不见,连她没有味觉,都不知道。他却因为,她没有单独为母亲做一顿饭而放弃了她。
  她告诉他,现在的他,在遇到她的第一个月,就发现她的味觉不正常,于是她放心地告诉他,自己在8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
  他虚弱地说,我也是爱你的。
  她对他笑笑,不,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一个人,必定有着贴肤的温暖与疼痛,而你,竟然感觉不到。
  他们在最近的时候,本该心无间隙的时候,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所幸,她醒悟得还不晚,还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贴心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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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7:31 | 查看全部
大三那一年,我们宿舍7个光棍一起看上了一个姑娘,我曾亲眼目睹他们搬动桌椅站到宿舍前挤来挤去,拼命地在楼下熙攘的人群里寻找那个令他们朝思暮想的姑娘。我们屋老三本是个搞艺术的,是美术系的高才生,对女人很有鉴赏力的,见他也这么没出息,我心里很有些看不起他。
  而我还是老样子,二十几年如一日,吃饭,念书,考试。最近正在为英语过级而忙活,整日生活得毫无秩序。
  那女孩子的情形,就算我是木头,也能从老三口中听出个八九分了:大一的新生,人很漂亮,气质优雅而且清纯,据说是难能可贵的美丽。无法想象,偶尔我想。
  那一天中午,我刚上完周末的选修课,这帮人窝在宿舍里,打牌,穷聊,异乎寻常地热闹。
   “老大,我上午逛街捡了个手机。”老三举起手中的粉色直板手机让我看。
   “这肯定是个女孩子的。”我笑着说,“老三要走桃花运了。”
  老三在手里把玩这个手机,兴奋地说起他在那家铜锣湾的专卖店里捡到手机的经过。“本想问问是谁丢的手机呢,站了半天也没人睬。算了吧,还是等失主自己打电话找上门来吧。”
  “呵呵,老三不愧是党员啊,拾金不昧,值得表扬。”我从小到大好像从没拣到过东西,当然也没拾金不昧的机会了。我们嘻嘻哈哈地准备下去到餐厅吃饭。这时,老三拣到的那部手机突然响了,我们吃了一惊,嗬,这么快!
  老三按了接听键,我们也凑过耳朵听。“哇,声音蛮好听的嘛!”老四啧啧称赞。老三回过头,一笑,说,真巧,竟然还是咱们学校的!那女孩说下午过来取。
  等待的时光似乎比平时漫长,我们在宿舍里很热烈地讨论这个女孩见了拾金不昧的帅哥会怎么样,或许,正是由于平时的生活太平淡了,所以才期望着有一些浪漫的故事发生。
  终于,敲门声如期响起。很轻,但很有韵味,当——当当。
   “是女的!”老四在这方面的鉴别能力绝对权威。老五飞身下床,老六早已拉开了门。而他只张望了一下,就卡了壳,缩回头来,竟关上了门,转过脸来,是空前绝后的紧张:“她来了……”
  谁?
  她们走进来,一前一后,傍晚的小小的房间,悠悠地亮了。我们宿舍的那几个全都呆住了。原来“她”就是拥有“难能可贵美丽”的她!
  我也呆愣住了。走在后面的,那个女孩子,我在哪里见过你吗?
  没有,一定没有。她长得高而纤细,穿着长及脚踝的裙子。她微笑着,静静地站在那个女孩后面,优雅而沉静,仿佛一株窈窕的垂柳一般。她见我们直直地望着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光洁美丽的脸上泛起红晕,仿佛四月美丽的樱花飘落,拂了一身还满,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清香。
  还是老三的反应比较快,他殷勤地请她们坐,我们也忙着搬椅子,洗水果找零食。她们笑着说原想着手机丢了找不回来了呢,就随便拨拨试试,竟然接通了,拣到它的还是一个学校的同学,真的好巧啊。老三的脸也笑成了一朵花,连声说真巧真巧。我们几个都听出来了这个“巧”字的言外之意,一个个在心里直喊不平,手机怎么不让我们拣着呢?
  很自然地,我们都很熟悉了,她告诉我们她叫小晶。我开玩笑说,是不是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晶啊?她笑着说是啊,满天都是小星星。我觉得我真的像我们宿舍的其他哥们儿一样喜欢上她了,真是莫名其妙、不可救药地喜欢。
  有时候大家卧谈评论女生的时候,讲的最多的还是小晶,不知为什么,我心里酸酸的。我突然变得早出晚归了,行走在校园里的每一个小径,在任何可能与不可能的地方等她,等她缓缓地优雅地走来,然后再擦肩而过。每一个相遇,我的心都会很剧烈地跳,她不经意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让我觉得有万千含义,让我回想百遍,浮想联翩。
  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打听关于小晶的一切,终于在老三口中知道了她的生日以及电话号码,那串号码我早已烂熟于心,可从来没敢拨过,有时候鼓起勇气刚拨一半就再也拨不下去了,我老是害怕,怕我唐突了她,也怕被拒绝,最后连在路上邂逅的美丽也失去。尽管如此,我还是在她生日的前一天第一次逛了给女孩子买礼物的饰品店,那枚缀着水钻的星星发卡,在黑天鹅绒的背景上挂着,发出璀璨的光芒。我又惊又喜,老天真是太眷顾我了,把这枚星星发卡送给她她肯定喜欢。我还清晰地记得她说“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的调皮样子。小晶,哦,晶晶。我把它取下来,到收银台付了款,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心中溢满了欢喜。
  我还是在她必经的花坛边边看英语,边有意地等她,装作无意的邂逅。可是我却看到了他,那个陌生的却绝对英俊高大的男孩子,他拥着小晶缓缓走来,那样的爱怜和疼惜。而小晶,我第一次见到,她笑的那样开心,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欣喜、信赖、幸福......所有的,因爱而生的情愫都闪烁在她美丽绝伦的脸上,那久盼的、重逢的喜悦,令她依偎在他怀里,又哭又笑,却无关伤悲。
  一刹那间,我的心,稀里哗啦地全都碎了。我的手摸到了那枚星星发卡,坚硬的水钻扎破了我的手指,流出了血,可我却浑然不觉。
  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宿舍的,我们老三也并没有像我们预想的那样会和小晶有一些浪漫的进展。那天晚上老三回来醉醺醺的,从他模糊的醉话中我猜想是和小晶有关。果然,第二天老四劝告我说咱们都别想了,人家小晶早都名花有主了。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那枚扎破我手指的星星发卡收起来,永远不打开,再打开,或许就是我白发苍苍的时候。
  毕业后,我留在了这个城市,不知为什么,也许,有什么东西,失落在这里,令我舍不得离去。
  一个很冷的午后,我百无聊赖,独自站在街头。满眼的人,阳光惨淡,树叶都要落尽了。
  很远的那边,袅袅婷婷地走来一个女子,优雅而轻盈,在都市浮躁的人群中,宛如一只高贵的天鹅。我禁不住看过去。
  她走到我近旁的时候,竟愣了一下,是她!她显然认出我了,睫毛轻轻地扑闪一下,温婉地笑了。她的笑,刹那间暖透了整个晚秋。再没有一个女人会笑成她一般满足、幸福、真挚、了无牵绊。
  我的心,突然在隔了多年以后,再次的疼痛不已。
  后来,我离开了那座让我伤心的城市。回到家乡,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生活。有一次,5岁的女儿问我:“爸爸,白天有没有星星呢?”我愣住了,为女儿奇异的想法而震动。
  是啊,白天有没有星星呢?
  当然有了,但是我们永远看不见它。我突然想起了小晶。
  我微微有点苦笑自己,拥有的就是幸福,又何必为一个永远白天看不见的所谓爱情,而去委屈现在的家庭呢。
  妻子下班买菜回来,急忙忙地就往厨房奔,张罗我们一家人的晚饭。我心里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心疼和感动。真正相守一生的爱情,或许就在庸常的烟火和琐碎的柴米油盐中。
  我把那枚压在箱底的水钻星星发卡别在妻子鬓边,妻子温暖的笑容像泡在茶水中的野菊花一样舒展开来,那一刻,我看见了妻子眼中的泪光在闪烁。一问,我才知道,原来刚结婚时她就发现了我压在箱底的那枚发卡。妻子举起拳头佯装要打我,我连忙“屈打成招”:“我就是等到找到我最爱的人时才送给她的。”
  妻子破涕为笑:“就知道贫嘴!”我突然发现,妻子笑意弯弯的眼中也有两颗亮晶晶的星星,呵呵,那就是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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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7:52 | 查看全部
那年元旦,他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踏上北去的列车。提前三天预订,几经辗转,还是买不到坐票。
  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站了一夜,才到达北京。深吸一口气,晨雾中满怀的压抑扑面而来。匆忙挤上地铁,竟然迷失了方向。
  好不容易才找对地方,终于耐不住疲惫,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路边。偌大的北京,给他的感觉,竟是说不出的空旷。
  面试很顺利,半个小时就敲定了一切程序。接下来的交谈多属闲聊。
  公司很小,一百多平方米的地方安下四张办公桌和四个人的起居物品,显得有些局促。他把物品放在自己的位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心地回答着同事好奇的提问。
  这时她一脸睡意的走出房间,头也不回地走向电脑前。不想一下子碰到他的脚。噢,对不起,她还是没有抬头,迈过那只脚继续向前。突然觉得不对,转过身,发现害羞的他。不禁宛然。
  他早就发现了她。一身素雅,些许倦意写在眉眼间。从刚才同事的口中得知昨天全公司加班,她深夜三点才睡。
  第二天,一切走上正轨。她在他的右手边。虽说她来的比较早,资历却比他浅,她做他的副手。
  本来就是比较小的公司,家庭作坊式的管理,加上枯燥的作业方式。接连有同事辞职。短短半个月,本来略显拥挤的大厅清冷了许多。刚来不久的他,居然也心生离意。
  这时她生日,邀请了他。年轻人过生日,场面总是有些喧嚣。各色人等尽情的挥舞着奔放的青春和活力。渲染的包间里,灯光都开始变得暧昧。那天,她喝了很多的酒,唱了很多的歌。都是粤语,他大多听不懂歌词。
  回来的路上,她醉了。跌跌撞撞地和许多分不清面目的人告别,最后一个人瘫在地上。他过来拉她站起,平时瘦弱的她竟然出奇的重。望着她吐着酒气一脸茫然的表情,他忽然觉得有些心疼。扶她坐在路边。她开始呓语,喊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继而吐得一塌糊涂。这一切都是他始料不及的,环抱着她的身体,因躲闪不及,他的身上也变得狼藉一片。顾不得擦拭,跑了很远的路,终于找到一家亮着微光的小店,北方的夜晚,总是早早入眠。
  为了得到店主的热水,买了两包小熊猫。然后急急抱她过来,颤抖的喂她喝水。由于太急,引起她小小的咳嗽,惹得他立刻惊恐万分,轻轻拍背,赶忙问候,这时的她,不知不觉成了他心中的琉璃娃娃,生怕稍微的一碰,也会碎出千丝万缕的悲痛来!
  回到家,她躺在床上,酣睡起来。梦中却死死地拉住他的手。他局促不安地坐在床前,不时望望她恬静的脸。慢慢睡着了。
  再见她时已是上午10点多的时间。他伏在床前睡的香甜。身上披着她素雅的棉被。一半在身上,另一半掉落地上,一只被角还被他踩在脚下。
  他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望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两手慌乱地搓着,不知该往哪里放。
  她迈着轻盈的步伐,端出为他做的早餐,简单的荷包蛋和香甜的牛奶。望着他吃的样子,露出满足的笑,却转而低下头,有些伤感。他有点不好意思,邀她一块吃。她笑笑,拿出咖啡壶,煮了一大杯的咖啡,慢慢品了起来。
  他和她在工作上配合得相当默契。有时候他的创意刚开了个头,她已经知道结果。他只要把计划大纲写出来,她就能细化得天衣无缝。他慢慢习惯了她的存在,仿佛她已成为自己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上班的时候,他会时不时地偷看她几眼,她总是一本正经的工作,没有丝毫松懈的样子。望着她清秀的眉目和期间若有若无的忧愁,他愈加怜惜这个瓷器般的女子。早晨上班时,他会提前去半个小时,目的是能早点看到她娇弱素婉的脸。她还是那样,全部注意力都扑在工作上,有时甚至忘了他的存在,这多少让他觉得惆怅。
  后来公司又来了个女人,大家都叫她小西。小西长的很是讨人喜欢,平时跟大家关系不错。由于公司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他们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写字楼,小西就成为新公司的行政部长。
  规模的增大和利润的提高,公司管理层决定开个盛大的酒会,这次他作为公司骨干,需要讲话。从来不喜欢穿正装的他也只能拿出许久不穿的西服送到干洗店。正好她做头发的店就在旁边。俩人约好一起去。
  临近下班,天空却下起淅淅沥沥的雨。他走在后面,极力地用衣服罩住她的头,显得相当狼狈。他说,打车吧,她摇摇头,几步的路,我想散散步。
  到那家小店,要经过长长的铁轨,他们走在路上,旁边经常有呼啸的火车疾驰而过。
  他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口。这时,小西疾步走来,大呼他们的名字。
  原来公司通告,本次酒会之前公司是有会议的。在会上经理很生气地指责他们,公司的重要人员无视纪律,竟然在会前早退。
  他和她一脸的茫然,他们走时,是向小西申请了的。何况公司布告栏上的通告一直没写。但是,小西却说在MSN上通知了,然后指着布告栏说,上面有!
  又熬了半个小时,终于下班。他邀请她一起去。俩人穿过呼啸的铁路,身后是一片的黑暗,无限延伸到另一个远方。
  那天的酒会,许多人都夸她漂亮。一个网站的主管甚至借着酒意拥着她的肩。她望望他,惶恐的不知所措。他走向前,坐在她身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杯杯的喝着加冰的酒。更多人向她敬酒,她有些醉了。看着他郁闷的心情,她也开始一杯杯的喝。
  蒙眬中,他一把夺过她的酒杯,一股脑的灌下去。我替你喝!
  她想把酒杯要回,却怎么也拿不动。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为你醉一回。
  她在黑暗中紧紧握住他湿润而颤抖的手,泪水开始滑落,一脸的潮湿。
  第二天,她在邮件里表达了她的谢意!他只是发过来一个笑脸。末了,还说了一句,我来北京半年了,还没去过香山,有空一起爬香山吧。
  她说好。
  只是那个周五,她应约和几个朋友一起到欢乐谷。走的时候,她通知他。却不料他伸手做了个拒绝的手势。指指墙上的公告。小西用很小的字写了那天开会的通告!她一拍脑袋,差点又忘了。
  又有几次,小西在办公室跟别的同事讲她的马虎和糗事。他在旁边听不下去。狠狠地摔门走了。
  那天,他约她出来。正是傍晚时节,她穿着一身淡色的裙装,宛若云朵飘来。他很委婉地征询她和小西的关系。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晶莹闪烁,一脸的悲怆!
  喝完咖啡,她提议去酒吧。低暗的灯光下,他们喝了一杯又一杯。他突然觉得自己有很多话要讲,只是她从不给机会,她的时间大多在酒里,要想彼此交流,那就陪她慢慢喝酒,喝到天荒地老,喝得天昏地暗。
  这一次,她又醉了。伏在他的肩上,淡淡绯红的面颊,精致得像个洋娃娃。他不敢动一动,生怕惊醒了他梦中的天使。
  这次酒醒,是在半夜。她满含歉意地泡上咖啡,低低暗暗的台灯,发出柔嫩的光。他整整衣冠,听她细细道来那些尘封过往。
  后来,她偎依在他的臂弯,沉沉睡去。女人在身心疲惫时,都需要男人的臂弯,她和他如是。
  再后来,他收到她的辞呈。还没来得及说一句道别,她就消失在他的视线外。一切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在情感面前都脆弱地败下阵来。
  一个月后,他也离开了北京,带着那份淡定的心情。一路南下,来到长沙。
  长沙有着北京不一样的喧闹和热情,这是首都城市所不能比拟的,更重要的是,这是她的故乡。
  她过去曾向他描述过这个城市的人和事,以及,在灯下,她那曲曲折折的情感。这个城市带给了她太多的喜怒哀乐,他走遍这个城市,想重温一遍。
  他找了份清闲的文字工作,每天拿着地图,开始熟悉每一条道路。有时候,他会想起她淡然素雅的脸,幻想着在下一个站台与她相遇。
  最终还是失望,他没有寻觅到她的踪影,于是他开始把记忆整理成文字,发往她的邮箱。
  明知是石沉大海,他还是毫不停歇地坚持。他经常幻想着她在另一个终端,一边看他的来信,一边喝着大杯的咖啡,微微翘起嘴角!
  他甚至开始学粤语,想弄懂那些歌词的含义,却忘了网上随处都可以搜到歌词!一年后,当他关于长沙的点滴已经写了一百多封邮件时,他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有时候怀念的最好方式是在远方,离得近了反而只是回忆了。
  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生生不息的人间烟火,北京的早晨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变换任何模样。踏上地铁,周遭依然是一张张陌生的脸。
  对生活的描述成了他的习惯。但他更习惯的是点击邮箱给她发出邮件。此时写信已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大病。
  他改了经常泡在网上的习惯,病好后,居然有些抑郁。
  医生建议他出去走走。他很顺从地听了建议。
  那天,北京的风沙很大,好不容易跑到地铁口,却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在张望,还没确定仔细,对方已飞奔过来,紧紧抱住他!
  她说,是别人爱上了我,我不是第三者。
  她说,我对不起小西,她报复我是应该的,只是,你的存在让我不能再给她机会。
  她说,我无法选择你,因为,我还爱着那个男人。
  她说,我做梦都害怕,害怕小西追到天涯海角。
  他把她拥在怀里,微凉的体温竟让他万分怜惜。
  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小西的男友爱上了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却飞蛾投火般地相爱。并且在灾难来临的时候,那个男人为了她牺牲了自己,车祸。
  她离开后,终于在一百多封的邮件中感受到他的爱,她开始找他的时候,竟然失去了他的消息。她已经决定重新开始,只是时间和她开了个玩笑。
  她知道他来北京。于是,每天都站在他经常提到的站台等他。她希望有一天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望见他。
  他和她,终于相见,他拥着她,耳边听着列车呼啸的声音,就像当年两个人,不紧不慢地踱在火车线边,说着话,望着铁路无边延伸到天际……
  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香山的叶子该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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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8:06 | 查看全部
她是打算一辈子独身的,26岁的单身女子,爱过,伤过,早有了一双看透风景的眼睛。她又是那样出色的一个女子,平常普通的男人,断难入她的法眼。她想,既然找不到合适的,索性不嫁吧。一个人来来去去,少了婚姻的琐碎繁杂,倒也落得清静。
  也不是完全没有一个合适的,她的心里,其实是住着一个人的。那个人成熟、儒雅、睿智,在他的身上,几乎凝聚着她对男人的所有想像。他们的工作都在网上,他编稿,她配图,合作默契。偶尔也打电话,话题从梵高到博尔赫斯到物种起源再到水煮肉片,她在这端浅笑着,安静地听,惊讶他居然懂得那么多。他的呼吸里携着那个遥远的海滨小城潮湿的海风气息,温暖而芬芳。
  仅此而已,他们甚至不曾见过面。他和她相隔着千山万水,而千山万水的那一端,他有安详和睦的家,有贤淑温柔的妻。可她的心,却是失陷的城池,一点一点地陷落。父母朋友为她介绍的对象,她一律冷冷回绝。有时候,太优秀的男人,就如同女人的沧海,你飞不过去,就只有陷落。王菲的歌里唱:“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她想自己就是那只飞不过沧海的蝴蝶吧,要用一辈子送他离开。
  这种无望的守候,她坚持了3年。3年里她学会了自己修水管换灯泡,交水费电费电话费,照顾病痛的父母,对付爬进厨房里的蟑螂,感冒时自己撑着去医院,失眠的夜晚盯着天花板数绵羊一直到天亮……心,不是不苦。常常,在噩梦惊醒的午夜,孤独像一只贪婪的蚕,一点点地吞噬她的心。那种舒缓的疼痛,几乎令她崩溃。但只要白天他在QQ里送她一个拥抱,她的心便像春天的小草,立刻在阳光下焕发出鲜活的色彩。
  那天晚上,她惯例地失眠,一直到凌晨3点还没有睡着。忽然听到阳台上有响动,接着就是“扑通”一声,轻微的脚步声从阳台移到了客厅。她的心一下子就缩了起来,显然,有贼进来了。她张嘴想喊,又立刻又用手捂住嘴巴——夜很静,墙壁的隔音也好,她的喊声不仅不能引来救援,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麻烦。报警吗?警察最快也要10分钟才能到,若是被贼知道她是个独身女子,后果同样不堪设想。情急之中,她抬手把床头柜上的台灯推落在地,“哗啦”一声巨响,长久的沉寂,稍顷,脚步声重新移回阳台,再无声息。
  警察来的时候,她抱着双膝,浑身打颤,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脸上满是泪水。她没想到原来自己竟这样脆弱和胆怯,这个贼,击破她心中最坚固的防线,3年顽强的坚守,此刻訇然倒塌。
  半年后,她结了婚。对方是个普通敦厚的男人,不帅,不浪漫,不懂她的画,不知道博尔赫斯。但是,他心疼她体谅她,失眠的夜晚会陪她絮絮叨叨地说话,噩梦醒来时有他温暖的拥抱。那个踏实的怀抱,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直到此刻,她才懂得这句诗的真正的含义。是的,很多时候,仅仅相爱是不够的。爱,需要落到实处,隔了千山隔了万水,再多的柔情蜜意,也敌不过一个温暖的拥抱。而她这只蝴蝶,终于成功地飞越了沧海,彼岸,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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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8:18 | 查看全部

  
  五月初遇见罗生。
  傍晚时才醒来。赤着脚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捧着一杯冰水站在阳台上看天空。夏夜前兆,晚霞通红,内心空洞。眼角瞟过住宅小区种植的黄金急雨,那种极香的金黄色花朵碎了一地。一个衣着干净的男人站在树下,仰头盯看我租住的单元。漆黑的楼道,有潮湿的木质地板。
  天色稍晚,我从楼道里走出去,古老的楼层,木质楼梯咯吱咯吱地响。
  那男人依旧在盯看,我落入他的眼睛。他黯淡的神色亮了一下。我对他报以微笑。我是个疏离人群的女子,对我来说,陌生人是最安全的种群。我和每个人保持距离,很少有人与我交好。
  我想绕过男人走出去,但他拦住我。他说,我是罗生。
  我轻轻地笑。我喜欢陌生人,却不与相识。我神情冷漠地走过他身旁,不想答话。他却一直跟在我身后。
  我到深巷里一家低矮的影像店调换租看的碟片。到小的百货商店买烟。然后到BLOODY要了一杯蓝色玛格丽特。转过身,罗生靠在吧台旁看着我。他用棕黑色的眼眸盯看我的脸,很认真地说,我是罗生,凝,你是否还记得我。
  我摇头。
  我不是凝,在此之前也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罗生很激动,抓住我的肩膀用力摇晃,我满杯的玛格丽特泼出来,阴郁的蓝色染湿他白色的衬衣,他却不在意。
  凝,你在怪我吗?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他的脸涨得通红,似乎有话要说。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能不断重复。他蠕动着嘴唇。身材高大的男人,在酒吧里抓住我的肩膀拼命摇晃。他用一种绝望哀婉的声音问我,凝,你在怪我吗?为什么假装不认识我?
  他的手掐得我肩膀生疼。我用力挣脱。把剩下的酒连带杯子砸在他头上。我说,我不是凝,你认错人了!
  玻璃割破他的额头,血水和酒水混合在一起往下流。他怔愕,失望地看着我。
  半晌,终于抱着头蹲到地上,哭着说,不,你是凝!凝,是我错了!你知道我还爱着你!
  九九,怎么了?酒吧的老板看见这边有异样,过来询问情况。我不说话,冷冷地扫视他们两个,整理衣服,摇曳进舞池。
  彩灯绚烂地旋转。歌声痴狂。男人女人在酒精的刺激下疯狂地舞蹈。我在人群中穿梭,把自己隐藏起来。
  心里却放不下罗生。
  偷眼看过去,他仍旧蹲着,血水从他抱着头颅的指缝里渗透出来,狰狞可怕。他的肩膀在抽搐,他在哭泣。我可以听到他的哭声。他哭诉,凝,你知道的,我还爱着你。
  ——罗生爱那个叫凝的女子。女子却不爱他。
  我不容易生出同情心,反为罗生的卑微而不齿。他是跟随我进BLOODY的,眼看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他,我跺脚,拖着他走出去。
  我骂他,为了一个女人你值得?你以为你还是五六岁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想哭就哭吗?
  凝,你原谅我了!罗生突然爬起来抱住我,说,凝,你终于原谅我了!
  我发现自己的唾骂只是徒劳,于是拥抱他,亲吻他的唇角,是的,我认识你,亲爱的罗生,我是凝。
  
   二
  
  自此结识罗生,并和他成为朋友。那时候他已经是抑郁症的严重患者,药物让他的脸色略微浮肿。清醒的时候,他是个彬彬有礼的男士,在一家网络公司做设计,刚从国外回来,眼神阴霾,脸色苍白。罗生在下班后请我喝咖啡,为他的卤莽向我道歉。但他只是道歉,对凝只字不提。
  我并不是好奇心很强的人。他不愿意说,我自然不多问。
  我们眼神游离地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透过透明的落地窗看行人脚步匆匆。我的头发披散着遮住半边脸颊。和他交谈之后我们友好地分手,我回屋子里继续上网写文章。
  我是以卖文字求生的女子,不轻易相信爱情,虽然眼见罗生被抑郁症折磨到如此境地。我们成为朋友,常沿长满青苔的小巷行走。他穿白色干净的衬衣,看起来清爽而文气。我神情寥落,乌黑而杂乱的发丝松散,破旧的牛仔裤,可以随时坐在地上,肮脏的耐克球鞋,颜色灰蒙。
  我们俩走在一起并不般配,常有路人斜眼看我们,但我们都不在意。一直冷僻地行走,漫天漫地地闲聊。更多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说,经常是两人相对抽烟,一根接一根。
  
  三
  
  记得两年前也是这样的春末夏初,在网络里邂逅莫烟,他对我说:我爱你。
  我们从深夜一直通电话到天亮。他用低沉的声音构想未来。他说,无论我如何对待他,是否接纳他,他都会一直等待我。我以感激回报他。
  但我没有爱情。
  我有一刹那的感动。如果那一刻他在我身旁,我也许会用干净的欲望和他做爱,用身体的纠缠来感知他的爱恋。可是空荡荡的屋子里只有我一人。我抱着电话机蜷缩在墙角,掰着手指,十年吧,如果你可以等待十年,我就嫁给你。我这样回答他。一年,十年,百年,千年,我会一直等下去,他宠溺而坚定地回答,声音温和却不容质疑。
  我不知道我是否会为他停下脚步,但那个瞬间我泪流满面。
  但我惧怕自己爱上他。我清楚自己是怎样的女子,爱上他或者他选择我,都会害了他。我不想葬送彼此的未来。我开始疏远他。用近乎绝望的方式让他遗忘我。
  他有所察觉,想要挽留。
  他一遍又一遍地询问我原因。
  他说,只要我回到他身旁,他可以放弃一切。
  他说,他甚至可以不要求同我结婚,只要能陪在我身旁,听我说话,或者仅仅能够看着我,他就知足。
  他说,如果我真的放弃他,他会选择死亡。
  ……
  我冷静地看着他的邮件,一封一封删除,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在酒吧里买醉,逼迫自己忘记他。后来我终于无法漠视邮局每日送来的信件,我把它们集中起来烧掉,就像聊斋志异里的小翠烧掉自己的画像,以求遗忘。
  最后,我断了电话、断了网络、不再回复他的信息和邮件,最后索性换了手机号码。逃离了那个城市。
  
  四
  
  莫烟不知道我新的地址,不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不知道我重新注册的邮箱,不知道我更新过的聊天工具。他从我的记忆里一点一点走出去,我也从他的记忆里一点一点变得淡薄。
  氧气稀缺的时候,任何物种都会改变生存方式,重新进化。莫烟是善于进化的人,不会被外界变革淘汰。
  一年后我再次拨通他的电话,年轻男子的声音依旧低沉而温和。
  他换了新的女友。因为女孩戴着写有他名字的耳钉。他感动了,吻了她。
  我从此不再相信爱情。因为自己不擅长进化。我成为暧昧的人,可以接受爱情,却不轻易相信。
  所以我对罗生的爱情不以为然。
  
  五
  
  我告诉罗生自己准备离开,在五月下旬,等我这篇文字写完。没有文字作为灵魂的出口,我对这个城市就会落寞。我喜欢这个城市,从遥远的地方赶来这里,穿白色的短袖衬衫,背着包出现在火车站的广场上。我闻到自己一直寻找的气息。但久住之后觉得失望,它是如此单调不值得留恋。
  罗生沉默着听我说话。
  清冷的空气里,咖啡厅放着不知名的歌曲,女子用哀伤的嗓音歌唱,企图感染听者的心境。罗生问我,能否为我留住脚步,我想要保护你,我可以养你。
  我说,我注定是个漂泊的人,停留只会让我死亡。对不起。
  罗生说,她就像透明的蝴蝶,停留在午夜的阳台栏杆上,面朝外,抱着膝盖,平缓地抽烟看夜空。你和她很相似,都会在夜晚失眠,白天困倦。都会在阳光落落的午后、或者傍晚出门,从黑黑的楼道穿过,走进我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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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8:29 | 查看全部
我知道他在说凝,我第一次听他提及那个女子。
  罗生后悔自己去国外,他向凝承诺回来后娶她为妻。但他忘记凝是喜爱自由的人,没有人可以束缚她,没有人能够停止她的脚步。等他回来的时候,凝已经不在。
  他失望而痛苦,无法自拔,吞下安眠药,却没能够长久沉睡,他被救回来。
  他去她曾租住的单元等待,希望能够再见那个穿着黑色短袖T恤和旧牛仔裤的女子出现,但他,看见了我。
  我和凝几乎一样的装束,一样披散着头发,一样不化妆,一样摇曳出黑色的楼道。他以为我是凝,所以和我并肩行走,想找回古老的记忆。
  然而我要离开了。
  我站起身拥抱罗生,表示我理解他的感觉。我知道爱上凝的后果。如他所说,我和凝是同类的女子。当初是自私也是关心,否则我不会放弃莫烟。想必凝和我一样选择了逃避。
  我亲吻罗生。男人的唇角很温和。我想到莫烟,突然决定原谅他。他选择新的女友,只是为了走出阴霾。他幸福了,我原该高兴。就像罗生,我多么希望他幸福,可惜我无法替代凝,我依旧不能为别人停止脚步。
  我们沉默地分手。罗生的背影湮没在城市灯红酒绿的夜晚。我觉得,我再也不会看见他。的确,这是我们分离的时刻。可是我的心里,为什么有不舍和惶恐。
  
  六
  
  几天后传来消息,罗生因抑郁症自杀。男人高大的身躯从楼上坠落,没有张开双臂。
  那天夜里他抽了很多香烟,坠落的阳台上零散着烟头,看来他犹豫过很久,却终于不能自拔。凌晨的时候他跳下去,下了一夜的暴雨,地上潮湿不堪,草色青绿,他却落在泥水里。
  听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天已经放晴,我正在收拾东西。我为这房间做最后的清理。发现了一张破碎的照片,压在破旧橱柜的脚下。那是一张经过电脑处理的数码相片,打印出来,撕扯得支离破碎。
  攥在我手心的那一块是照片的偏角,一团乌黑的发丝随风飘起。我想我看见了那头发的主人,一个穿黑色蕾丝胸衣的女子,喜欢赤着脚在屋里走来走去,照片上的她笑容灿烂,眼神里却几多阴霾。
  我在结算房租的时候无意中提及,女房东抓住照片看了很久,惋惜地说,不是曾告诉你有女子在这里坠楼么?就是她了。好端端的女孩子,男友出国深造,他们有光明的前途。两人经常吵闹,却十分相爱,如果结婚,他们会幸福。但女孩突然死去,不知道是想不开还是其他原因。夜晚坐在阳台的栏杆上抽烟,十分凶猛。面朝外,像透明的蝴蝶亲吻花瓣,可最后,她亲吻了夜色。
  死得惨咧!身边连个亲人都没有。可怜了那男孩子,听说女友死后患上抑郁症,前几天好象自杀了。女房东啧啧叹息。
  我心里一动,问她那女子的名字。
  女人皱着眉头想了许久。约莫是凝。她说。那是个冷漠不擅长交流的女孩子,不容易记得她的名字,但她男友这样叫她。
  我点头。拖着行李箱离开城市。五月下旬,天气并不算很热。但我觉得气闷。坐上早班的长途车,窗外的空气令人窒息。我的眼神淡漠而遥远,思绪空洞。想起罗生和凝,想起莫烟,我把脸贴在窗户玻璃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没有宣泄的缺口。我没有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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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8:41 | 查看全部
1、
  
  生有些事、有些人难得一遇,一旦发生或遇见,便会特别铭记在心里。
  那一年米兰21岁,是一个平凡的大学女生。文科专业里,女生是男生的一倍多,夏林俊朗、成绩出众,家庭背景良好,仰慕者众。是米兰主动给夏林写信的。浅蓝色的信纸和信封,奔放的字体里渗入她娟秀的心。
  在一个秋天的午后,她在校园里的一棵凤凰树下等夏林。南方的秋天,午后的秋阳仍然是热辣辣的,阳光倾泻在开满繁花的凤凰树上,有缕缕的阳光渗透下来,洒在她月白色的连衣裙上,风吹拂着她的披肩长发,裙角微扬着,许多经过的男同学冲她吹口哨,甚至有几个男生驻足凝视。米兰有些惶然,寻思着要不要换个地点。正在这时,夏林的身影出现在她的视线内,她的心刹那间便安定了下来。
  “是什么?”夏林惊讶地接过了信,问米兰。
  “喔,不是什么,你看看吧。”米兰说,心里突然有一丝惊慌,轻轻一笑,转身离去。
  第二天中午,米兰在饭堂吃饭时,夏林出现在她的面前,说:“米兰同学,今晚7点半,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请你看电影。”夏林的嘴角淌着浅浅的笑意,很认真地看着米兰。排山倒海般的喜悦涌上米兰的心头,与她同桌的两位女同学在惊呼中溢出满满的嫉妒。而从此,凤凰树下以及饭堂里发生的事,如凤凰花一般在她的记忆里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米兰也希望和夏林之间有浓墨重彩的爱情果实。比如,一个特别的求婚和一场浪漫、隆重的婚礼,但直到他们毕业,然后时间又顺理成章地把他们从青涩鲁莽的职场新人训练为干脆利落、成熟老辣的职场老姜,时间却没有顺理成章地让她的愿望得以实现。
  
  2、
  
  米兰爱夏林,夏林有很多的优点,他聪明、有才气,工作一年便被提升为销售部的经理,但他经常说的一句话让她不开心。
  起初,“你怎么那么笨呵?”夏林喜欢这样责骂米兰。米兰只当作是夏林无意识的责骂,但后来,夏林说的多了,连带着气急败坏的神情,米兰便有了一种自卑和恐慌心理。而夏林,即使米兰在两人大学毕业半年后,明里暗里提示过他,但他总是不带米兰出现在他们公司的所有派对节目中。而且,在他的建议下,俩人没有同居,而是在这座城市某两个不同的角落里,各自有自己的空间。
  “米兰,我们还年轻,我只是想拥有更多的私人空间,这样,我才能有精力和时间做更多的事情出来。我还想出国,想有大作为,而你不想我能充分地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吗?夏林说。
  米兰点头,默默地为夏林收拾单身公寓,为他煲汤,为他洗衣服,在夏林生病的时候,彻夜不眠地守在他身边……她以为自己已做得足够好,但夏林仍然在某些时刻冲着米兰不满地说:“你怎么那么笨呵?!”
  那一个秋夜的晚上9时多,加完班的米兰在公司楼下的巴士站等巴士时,接到夏林的电话,说突然想吃某个牌子的火腿肠,让米兰顺便捎给他。巴士站旁有家小超市,但没有夏林想要的那个牌子的火腿肠。算了,就买别的火腿肠吧,反正都一样,米兰想。
  “你怎么那么笨呵?!那家小超市没有,你不会到别的超市买呵?你呵,真笨!”半个小时后,夏林不满地冲着她嚷。
  他不为我加班后疲惫的身体着想,竟为了几根火腿肠责怪我笨。米兰难过地想,心也忽地沉了下来。
  第一次,米兰为了夏林的这句话,甩门而出。夏林自然不甘示弱,有3天没给米兰打电话。第四天晚上,躺在自己的那张单人床上时,米兰忍不住拿起了枕边的手机。当夏林漫不经心的声音传来时,有什么在她的心里发出清脆的断裂声,她突然有些哽咽。
  夏林,或许比不上她爱他吧?不,是真的比不上她爱他。米兰想,流了泪。
  
   3、
  
  没有挽留,没有浓墨重彩的决绝分手场面,出乎米兰的预料,又仿似在她的预料之中。米兰请了一天假,躺在自己的单人床上哭了又哭。但为了房租和生活费,第二天她还是用热水敷敷眼,去上班了。
  哎,我们就这样分手了。米兰有时想起夏林,仍是有些心痛的。有两次,她忍不住给夏林发手机短信:“你还好吗?”很简单的问候,可是在米兰心里却是千言万语。
  “还好。但很忙,分公司还在起步中,忙完了再联系你。”夏林的回复大多千篇一律,以至于让米兰有种错觉,她和他之间未曾有过恋情一般。
  而生命中总有不期而遇的相逢,不期而遇的故事发生。
  那天,米兰正在公司的茶水间里洗咖啡杯子。一转身,便看见一个陌生的男子站在茶水间的门口望着她。“我是陈柏林,来找你们林总谈合作的事情的。”未待惊讶的米兰开口,陌生男子已一个箭步向前,主动介绍自己。陈柏林是本地人,竟是米兰的大学校友,低一届,毕业后依靠父母的余荫,开了一家物流公司。渐渐地,米兰和陈柏林的交往愈发顺畅,俩人从陌生到熟悉,到米兰察觉出陈柏林望向她的眼睛里有别的含意时,她和夏林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见面了。
  陈柏林风趣,也有如夏林一般的聪明,但他从未像夏林一样说那句话:“你怎么那么笨呵?!”陈柏林喜欢说:“米兰,你穿这套衣服真漂亮。”或者,“米兰,你太聪明了,这个方案你怎么想出来的?”……陈柏林的赞美,犹如一件美丽、合身的衣裳,米兰穿着它,在陈柏林面前是自信和满足的,也让她愈发喜欢和他在一起,而那个喜欢说她“笨”的夏林,在她的记忆中渐行渐远。
  仲夏的一个夜晚,在米兰公寓楼下,陈柏林第一次吻了米兰。那时米兰和他吃完晚饭回来,他执意要送她。到了目的地时,米兰一声“拜拜”后刚想上楼,陈柏林突然拥抱了她。非常霸道又热情十足的一个吻,米兰没有抵抗,轻飘飘地就坠入了这难以抗拒的爱念中。
  
   4、
  
  但米兰,仍未对陈柏林情根深种。一次,陈柏林想牵她的手,她突然没了心情,冲他发脾气,陈柏林便伤感地说:“你什么时候,才能把我印在你心里呢?"
  米兰愣了一愣,良久没有言语。她以为陈柏林是知道她对他的爱,比不上她对夏林的爱,因此,会对她不那么好了,但是,陈柏林仍然一次次地对她好。
  米兰的单身公寓,其实是城市里的一个小阁楼,低矮的天花板,狭窄的空间,当初米兰租它,是想着省些钱,将来和夏林一起买房的。那天,陈柏林来找她,高大的他一不留神,站起来时,头狠狠地撞到了天花板上。“你这个小阁楼,竟然敢欺负我,明天我买套新房,把你换了!”陈柏林气恼地说,神情像个小孩子。
  米兰哈哈大笑,但随即摇了摇头,“不行,我喜欢这个阁楼。”是的,这个阁楼,有关于夏林的某些记忆,即使她爱着陈柏林,但女人总是难以忘怀她的第一次,潜意识里,她总认为夏林或许还会回来找她。她以为,她和陈柏林只是一段短暂的缘。
  但陈柏林在3天之后,神情兴奋地来找她。“和我一起去看房吧!”陈柏林恳切地对米兰说,一遍又一遍。终于,米兰拗不过他的恳求,随着他到市中心的一个住宅小区里签购房合同。在陈柏林低头翻看合同时,米兰无聊地看了看四周。却看见了夏林。
  几片落叶和初秋的风飘飘荡荡地在小区的小径上嬉戏着,夏林和一个年轻的女子手牵着手走在小径的石板路上。夏林一脸的严肃在说着什么,年轻的女子提着一个购物袋时不时侧过脸看看他。
  整整一个夏季,夏林是应该忙完他的事情了。透过落地玻璃窗望着这一切的米兰,突然想。
  这时,年轻女子手中的购物袋突然掉在了石板路上,她慌张地蹲下身子去捡,夏林停住了脚步,大声说了一句什么,脸上同时出现了米兰非常熟悉的一种表情。米兰知道,夏林一定在说:“你怎么那么笨呵?!”因为,她看见那个年轻女子一脸的张慌,掩饰不住的自卑在她的连连点头中渗透出来。米兰的心猛地抽缩了一下,她掉转了头,看见陈柏林微笑的一张脸。
  在爱情的路上,适合你的男人、懂得赞美你的好男人才会给你的爱情带来幸福,才会让你在与他的爱情中充满自信而不是胆战心惊。米兰突然感慨地想。
  那天,陈柏林定下了一套房子,米兰问他:“不看别的房子了吗?"
  “不看了,你喜欢这套,就定了吧!”陈柏林笑说。她看着陈柏林,满足而又安宁地笑了,主动牵起了他的手。陈柏林微笑地看着她,说:“米兰,你终于把我印在你心里了。”
  是的,人生有些事、有些人难得一遇,一旦发生或遇见,便会特别铭记在心里。比如,陈柏林22岁那年,在大学校园的凤凰树下遇见米兰。然后,陈柏林在一旁,看着她和夏林相恋、分手,又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在她的面前,只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从在校园的凤凰树下遇见她时起,米兰便印在了陈柏林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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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8:53 | 查看全部
那天是立春。
  清晨,我被电话惊醒,那端是相熟小女生激动得微喘的声音,一声声清嫩如窗外初生的新叶:“我知道,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了。爱情就是他用双手捧来的那一束玫瑰,血一样红,岁月一样永远,而生命就是一千个春天的组合,从一朵玫瑰开到下一朵。”隔着电话,我也看得见她眸子里欲滴的泪。
  十九岁的小忘年交,一直有恬静的笑容和桃红的脸颊,忽然无端消瘦,不自觉地恍惚,而眼睛熠熠生辉,开始打来莫名其妙的电话或者写来同样不知所云的信,有时是眼泪,有时是感慨,更多的时候是不断地追问:“爱情到底是什么?”而爱情,大概在我们生活中为数不多、要亲自去探索真相的问题吧?
  那一天,实在是忙,晚上还有绝对不能不去吃的饭,可是因为喜悦着她的喜悦,忍不住就在饭桌上重复了她的话。
  左侧的女士喷了一口烟,在薄荷气息里她艳妆的脸像一朵看不真切的花。她轻轻笑一声:“真是太年轻了。大概要到我们这种年纪,才会知道。爱情呢,不过是蛋糕上的奶油,永远是甜的软的香糯的。吃尽以后,才暴露出来底下的蛋糕,也许已经干得发裂,也许已经长了绿毛,可是能怎么样呢?蛋糕都已经买回来了。生命也就是这样一块蛋糕吧。”烟在她手里烧尽了。
  就在一低头的瞬间,她暴露了自己的年龄。那些繁华统统落尽了,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寂寞的女人。
  酒席散了,陪一位同事回家。她,花白头发下庄重的黑大衣,一脸抚不平的皱纹在告诉我她已经和那“死老头子”吃不在一块儿、住不在一块儿、生死无关的时候仍然是平静的。春天的夜,依旧冷,我说:“总有过,爱情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有吧。但是,不是她们说的那样。也许,爱情就像玻璃对着阳光反射出来的光环,七彩缤纷,光华夺目,那一刹那是天上人间,奇迹般的美。可是太阳从来不走回头路,一生一世,只有一次机会阳光会照在你身上,让你看到这样的奇境,然后太阳就离开了。你手里剩下的就只是一块暗淡无光的普通玻璃。”
  回家的时候,一个人走在江堤上,江一直在我脚下纠缠不休地诉说。蓦然间,她们的声音又都在潮声中涌现。这三个女人,站在生命的三个驿站遥遥相望,就好像所有在时光的河流里彼此对看、却永远不能互相靠近的女人,用自己的一生来探究爱情的本来面目。懂得了她们的答案,也就是懂得爱情对女人一生的伤害吧。
  这是春天,这是最美丽的春天晚上,而我静静地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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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6:09:03 | 查看全部
我常想,人是因为长得漂亮才爱打扮,还是因为爱打扮才漂亮?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容貌出众的人,极少有不注重自己仪表的,至少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
  看过父亲年轻时候的照片的朋友都承认,父亲是少见的美男子。他,俊逸、高挺、英气勃勃中带有一丝儒雅,当今的台湾影片男星中,也少有比得上他的。
  这一点,父亲比谁都更清楚。
  正因为如此,他非常注意他的仪表。任何时间见到他,都是西装革履,头发光鉴照人。父亲的发质较硬,为了让它服帖,早晚两件大事,就是用吹风机吹他的宝贝头发,那份仔细,那份耐心,比起许多女人花在梳妆台前的时间还要久。在我们家,尽管有四名女性,但吹风机归属父亲专用。
  为了压他的头发,母亲特地利用废弃不要的丝袜给他缝了一顶发网,父亲每天晚上就戴着这顶奇怪有趣的发网睡觉,一直到病重住院,也依然照戴不误,小心翼翼生怕弄乱他的头发。他对同房的病友半得意半炫耀地说:
  “这是我太太做的!”
  父亲不只注重人的头发,他也喜欢看人的脚。他的独特见解是:“看人不能只看头,有的人外表十分光鲜,可是鞋子邋邋遢遢,这种人做事不彻底,有头无尾。”
  父亲是标准的大男子主义,平日难得看他做家务,但有两件事,他乐此不疲,一是刷马桶,一是擦皮鞋。每晚临睡前,他必定在地上铺张报纸,坐在小板凳上做他的例行工作,擦完了自己的,再擦其他人的,看着一双双又光又亮排列整齐的鞋子,仿佛也能带给他一种成就感。
  而父亲在服装上的要求简直可以用严苛、挑剔来形容,他的衣服一定要完全合身,增一分嫌大,减一分嫌小,甚至连纽扣的扣眼都要上下一致,左右对称。所有跟他合作过的裁缝师傅都怕他那分“斤斤计较”、“锱铢必争”的个性。
  当然,他对服装的组合也十分讲究,什么季节该穿什么样的衣服,什么颜色的衣服该搭配什么样的领带,配什么样的皮鞋,一点儿不能随便。每次和母亲出门,只见他摊了一床的衣服,左思量,右考虑,有时母亲等得不耐烦,干脆先走了。
  早年,父亲服务军旅,即使行军打仗,他的军服也永远是笔挺的。军中找不到熨斗,他就用漱口盅盛上热开水,权当熨斗用,然后压在床板上,务必在第二天早上起来时,裤子的褶缝一丝不皱。
  父亲不烟不酒不赌,除了看电影外,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开销,只除了他的治装费。
  好在儿女长大之后,也都还懂得“回馈”。最近几年,弟媳受聘气象局顾问,三两个月就要回台一趟,行李中一定会带两件美国时新的衬衫。大弟远在挪威,看见又轻又暖的外套、大衣,也总不忘送给他的老爸。而每年春末夏初,我则固定上街为父亲买香港衫,常常为了挑选父亲喜欢的颜色样式,跑了一家又一家。
   十多年前,一位记者朋友采访我,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开司米龙外套,颜色鲜艳,样式大方,我赶快问明何处有售,照样儿买了一件送父亲,父亲极其喜爱,年年穿它,穿到颜色都褪了,边上都起毛了,他也舍不得丢。我也一直想再送父亲一件,无奈总找不到合意的,直到有一天,我在街上看到有人同样也穿了一件红色外套,正是父亲喜欢的样子,追上去想叫住他,猛然惊觉父亲已经不在了,即便买到了,也不知要送给谁穿,一时怅然,不能自已。
   送衣服给父亲最大的好处是,他会像一个小孩一样,立刻穿上身,欢欢喜喜展示给你看,母亲常说他“存不了隔夜粮”,而父亲则讥笑我们“只会把好衣服留给柜子穿,一直留到过时为止”。
  父亲常说:“一个人越是不顺遂的时候,越是要把自己打扮得精神一点儿,不要让人看你一脸晦气的样子。”
  父亲的一生坎坎坷坷,在事业上几起几落,但他始终背脊挺直,神采飞扬,活得虎虎生风。
  父亲的观念也深深地影响了我,越是我心情不好,或是身体不舒服、脸色不佳时,我一定化点儿小妆,让自己看来容光焕发,让别人看起来愉快,奇怪的是精神往往就此提升起来了。
  父亲过世时,母亲整理他的衣橱,扣除一些陈旧不要的,他还剩下十六套西装,五六十件衬衫,一百多条领带,以及长长短短、薄薄厚厚、不同质料、不同款式的大衣、外套、风衣、夹克……塞了满满一大衣橱,外加两大抽屉和皮箱。父亲既不是外交人员,也非演员,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可以想见他一生是多么爱美。
  有趣的是,这样一位注重仪表的人,到了老年,却突然崇尚自然,返璞归真起来。除了出门依然打扮得衣帽整齐外,在家里他渐渐不爱穿衣服,天热时就一条短裤。十年前我因为工作搬去台北后,家中只剩他和母亲俩人,干脆连短裤也省了。若是白天,惟恐有人贸然上门,他还稍有忌惮;到了晚上,吃过饭,洗过澡,他就彻底解放,光着身子四处走动。如此的“放浪形骸”、不拘小节还真惊吓到个性严谨的母亲,母亲一边紧急关窗户,拉窗帘,一边嚷道:“你把衣服穿上好不好?对面楼上的人都看见了……”
  父亲恍若未闻,自顾自地走来走去,母亲又气又无奈,有时不免嘀咕“越老越不知羞”。父亲是终于挣脱了衣服的束缚,了解到人终究是要赤裸裸地来,赤裸裸地走,还是已经到了像孔夫子所说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只是,每一想到一个脸色红润、笑容可掬的白胖老头,一丝不挂地四处漫游,后面追着一位气急败坏的老太太,就不禁莞尔。
  可惜的是,这样的画面,我始终无缘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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