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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4:42 | 查看全部
小禾比我大三岁,这个问题总会在我犯傻的时候不停地纠缠我。他干嘛比我大三岁,如果不是这三岁,我肯定会和他一样懂事,比他更早懂得爱情,如果不是这三岁,早点知道爱情的我就会嫁给他,如果不是这三岁,怎么会让傻傻的我在拒绝他之后偷着大哭,他又怎么可以被别的女孩子挽着手臂走在大街上啊?
   其实“小禾”是大人们对他的称呼,而我自从懂事起就一直叫他二哥。二哥不会和小说里的故事那样,对女主人公有多么多么的好。相反,我的这个二哥常常和我打架,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块肉,他抢不到自己的碗里就会恶狠狠地骂我死丫头之类的,还会赶我回家,说我又不是他亲妹妹,干嘛老长在他家里。但我从来不怕他,每次有好吃的时候我都抢得厉害,然后举着一块饼干或糖果的洋洋得意,他总是发誓一定要偷偷地揍我一顿。但他的这个誓言还没来得及实现的时候,我们就一溜烟儿长大了。长大的小禾不再和我抢吃的了,我也不再和他耍赖皮。小禾妈妈——那个被我叫做娘的人总是颠儿颠儿地端着些好吃的来我们家给我,说你二哥不吃,你二哥说你最喜欢吃。这样的话听着也不觉得异样,我会狼吞虎咽地把东西吃掉,然后说声谢谢就跑出去了,门口还有几个小姐妹在等我玩呢。每到此时,经常听到妈妈在一边儿伴着叹息样的声音说,这孩子,都18了,还跟个孩子一样啥也不懂。娘就会说,晚点好,别跟咱们似的一辈子早早就上了套,累死累活的……
  18岁的夏天我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重点高中。18岁的夏天,小禾去了他的舅舅家,回来时无缘无故地买了一条白裙子,那是条鸡心领低胸的连衣裙,娘拿着裙子来我家的时候是星光满天的夏夜,娘说,你二哥说这裙子丫头穿着能好看,整天穿着条长裤子像小子一样。妈妈就在一边儿说,这孩子不经打扮,一天到晚瞎跑,连个稳当气儿也没有。
  我翻着白眼跑进屋子里换上了那条白裙子,又一溜烟儿地在月光底下胡乱地扭,围坐在院子里闲聊的街邻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丫头,换上裙子跟白荷花似的……
   可是白荷花一样的我早就踩着那赞叹声跑到了小禾家。进屋时他正趴在灯光底下看书,我见状就抢,他一下子把书藏到了被子底下,反手推我,不经意间碰到了我已经长大了的身体,我倏地收手,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了,然后转身就走。小禾的手仿佛像火炭一样,烫得我满脸羞红,他跟在我的身后出了门,伸手来拉我,真不知道小禾是哪里来的力气,他和我抢吃的时候从来也抢不过我的,这一次,我居然被他拉了个跟头,整个人做后仰状跌进了他的怀,倏忽之间,他的唇印上了我的脸,天啊!他居然亲我了,羞涩的我在挣脱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我不再疯跑了,几乎不出门,也没有再穿那条白裙子。
  爸在饭桌上和妈妈说,小禾要走了,要去辽宁的姨家。
  爸爸在饭桌上又说,小禾在辽宁当兵了。
  爸爸又说小禾准备留在辽宁了,部队首长的丫头看中了他,结婚连楼房都有了。
   小禾当兵三年没有回家。
   小禾回来了,爸爸说小禾嫌首长的丫头不孝顺,不答应小禾把父母接去……我失落了,我难过了,我有点怀念以前的美好时光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又喜欢往大街上跑了,由于我家和小禾家是前后错开的院子,每一次出去都会路过娘的院子,偶尔会看见娘在院子里干活,就高声打招呼,好像怕娘听不见,又好像还有点什么没有表达出来,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但是在心底会常常猜疑,小禾的房间有他在么?他会看到过我么?
   再次见到小禾是在夏天,同时看见的还有他怀里的那个女孩子,紧紧地拽着他的手臂,我扭过头准备离开,就听见小禾在喊,丫头,回来,好几年没见了,过来见你二嫂。
   我机械地转身机械地看着那女孩儿的脸,呆呆地叫了声“二嫂”,第一次发现小禾原来是那么帅气那么高大那么阳光。
  那女孩儿的笑声针一样挑拨着我的疼,我只想快点离开,快点找一个只有自己的地方躲起来。于是我报名打工离开了家,一走就是两年。妈妈来电话时,偶尔提起娘说让我回来去她家,说我和小禾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长大了倒生分了,还说小禾都处了四五个对象了,也处不成。然后妈妈又说我都这么大了,早晚要找婆家的,不能一直在外面这么混下去,和我一边大的女孩子都结婚生子了……
  于是那个冬天我回家了,领回了我的恋人夏雨。
   小禾就在那个冬天走进了婚姻,去了我们临近的城市。
   而在我结婚的那年,小禾却离婚了。他的媳妇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没有激情的日子,跟着一个说是爱她的男人走了。小禾扔了城里的工作带回了他的女儿,回到乡下那个我们曾经抢肉吃的老房子,守着父母种地耕田。不管多苦多累,他还是那么干净。尤其是他的女儿,他总是给她穿白色的连衣裙。活泼的孩子像一只白色的蝴蝶,在那个夏天,飞来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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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4:57 | 查看全部

  
  农历八月十五早餐时,姐姐宣布:今天,她要带相处了半年的男友回来过中秋节。让我们给把把关,审查一下。老爸老妈立马兴高采烈地扔下筷子拟菜单去了。
  姐姐一脸幸福地拍拍我的肩膀说:“叶禹,他可能要向我求婚了,不然也不会要求来咱们家。”姐姐很幸福。我点头,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的姐姐叶涵,从小就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她银铃般的笑声。她一直都是我的依赖和骄傲。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们俩都是同班同桌。家里家外,我们形影不离。小时候,大我2岁的她在上学放学路上都是小心翼翼地牵着我的手走过每一条街道。高中毕业,她去外地读大学,我留在家里搬弄文字,我们才分开。现在,她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名公务员。而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读过大学,不是考不上,因为——我不能开口说话。我——是个哑巴。
  4岁那年的一场医疗事故,让我的世界里没有了欢声笑语。我的声带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妈妈说,我小时候的声音特别好听,清脆得像窗前的风铃。
  所幸的是,我的听力正常,我常用心地聆听这世界上的每一种声响。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早春的风送来了淡淡的泥土的芳香,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看着雨像千万条丝线般地从灰蒙蒙的天空牵扯到地面上,头顶上的风铃轻轻地摇曳着,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清脆悦耳。我静静地听着铃声看着雨想着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声音。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唱过歌,雨雾打湿了我的睫毛我的眼睛。
  是谁说过的:没有缺憾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如果有选择的机会,我宁可选择一个不完整的人生,也要一个可以说话唱歌的嗓子。
  等我感觉到屋子里有人在看我的时候,姐姐和浩生已经进来很久了。姐姐说,爸妈准备好了晚饭,他们俩是想悄悄地进来调皮一下叫我吃饭的,推开门就看见了我,坐在藤椅里发呆。浩生用手势制止了想叫我的姐姐,然后用痴痴的眼神看着我。姐姐后来说,她看着浩生看我的眼神一点一点地浓烈,她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后来浩生这样形容那天:一串风铃、几盆花草间坐着一个美得像一幅静物画一样的长发女孩子,在静静地看雨。浩生说:他知道从那一刻起,他将万劫不复。
  
  二
  
  午饭开始的时候,爸爸妈妈开了红酒,看得出他们对这个未来的毛脚女婿很满意。爸爸说:真遗憾,中秋节下雨,晚上没有月亮可以赏了。浩生说,谁说的?我们的饭桌上就有两轮美丽的月亮。爸爸妈妈笑了,我看见姐姐的嘴角动了一下,很牵强。我尽量地低着头啃着手里的月饼。妈妈和浩生聊天,说着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妈妈说:我的小禹从小就有一副好嗓子,只可惜……小涵还好,一路顺风顺水地上学工作。不过,我的小禹也很优秀,19岁就出了专集《无声世界》,还进了省作协……浩生惊呼:你是《无声世界》的作者!我不敢抬头,浩生坐在我的对面,他的目光灼红了我的脸。
  浩生离开时雨还在下,妈妈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常来啊。我把目光瞟向门口,再一次迎上了浩生穿过妈妈投过来的眼神,我立刻转过头去,看来再见都没法和他说了,这样的眼神给他女友的妹妹,代表什么呢?姐姐怎么找了一个这样的男友啊。
  接下来的几天里姐姐请了病假,躺在床上蔫蔫的。我去摸她的额头被她推开了手,不吃饭也不说话。我的心里慌慌的,好像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晚上妈妈过来拉姐姐:不许这么躺着,没有病也会躺出病来的,有什么话说来给妈听,要不,让浩生陪你出去走走?姐姐扑到妈妈的怀里:妈,我们分手了。
  我失手打碎了装满开水的杯子。
  姐姐盯着我,用很陌生的眼神:小禹,他说他爱上了你,要追求你!我惊得跳起来,捡了一半的碎玻璃割破了我的手指,妈妈去找邦迪了。姐姐自顾地说,我认识他快半年了,而你只认识他才几个小时……泪水顺着姐姐的脸庞划落下来:我从小就呵护你,照顾你,为了你,我9岁才读小学,可是,我惟一最疼爱的妹妹却抢了我的男友……姐姐泣不成声。我瞪大眼睛拼命地摇头打手势,我想告诉她:我没有、也不想、更不会这样做!谁知道那个可恶的浩生他是怎么了。可是姐姐只顾把头埋在被子里哭泣,根本不再看我。我无力地垂下了双手。我真的恨自己,恨自己是个哑巴,居然没有能力为自己辩白。
  我委屈的泪水也喷涌而出。
  浩生在3天后捧了玫瑰来我家,不知情的妈妈打开门就喊:小涵,浩生来了。浩生对着妈妈鞠了一躬说:阿姨,对不起,我是来找叶禹的,我和叶涵分手了,我爱上了你的小女儿叶禹。浩生就那样把嘴巴张成“O”形的妈妈扔在门口冲了进来。我用杀人的眼神看着他。他说:叶禹,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管不住自己沉沦的心,不管你接不接受,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爱你。我把那束玫瑰向他砸了过去。姐姐倚着门框说;扔了干吗!多可惜啊,假惺惺的。浩生转身离开时说: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一下子扑倒在床上想放声大哭,可是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任泪水无声地流进被子里。
  浩生从那天开始每天早晨来敲我家的门,有时候在门口放一个苹果,上面刻着:小禹,何时,你的梦中有我?有时候是一把沾满露珠的野花。爸爸妈妈开始数落着浩生:怎么看上去好好的一个孩子用情这么不专啊?一会儿姐姐一会儿妹妹,谁知道过几天又是谁啊。
  姐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三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流泪了,其实我是不想离开的,因为我不能说话,从小到大我的生活一直由家人无微不至地照应着,现在离开,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和惶恐。我给姐姐留了言:告诉她这一切不是我的本意,一直以来我都当自己是局外人。现在,我离开,她可以去找回她的幸福。她什么时候出嫁我什么时候回来。
  我选择了有海的城市,我要在那里开始我的长篇小说《流泪的月亮》。
  一个人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没用,我不能告诉房东我想租她那间推开窗子就可以看见大海的屋子,我满头大汗地比划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他们不懂哑语。
  安顿好的时候已经傍晚了,我倒在床上再不想动一下。就那么又累又饿地昏睡过去,朦胧中我又看见了浩生,他看着我笑,我也看着他。看着他浓浓的眉毛,希腊式的鼻子,微扬的嘴角……
  醒来时已经第二天早晨了,打开电脑姐姐的头像就拼命地晃动起来:小禹,你在哪里?我回复:我很好,在一个有大海的地方,告诉爸爸妈妈我很好,我要在这里写小说。
  不等姐姐回话我立马关掉电脑。
  大海真的很美,放眼望去,心胸开阔起来,赤脚走在沙滩上,海风吹起了我的长发。仿佛觉得自己成了欲展翅飞去的仙子。不再被世俗的烦恼牵绊。
  上午睡觉,下午看海,夜晚码字,睡觉前打开QQ和家人说声:今天,安好。勿念。姐姐说,我离开后爸爸妈妈把她骂了一顿。
  日子就这样过起来,一切仿佛都不曾发生过,只是我的QQ多了一个叫做千刀万剐的网友。我常在写作累了的时候和他聊天,我现在的城市是他的故乡,在电脑里他嘱咐着我去哪里买什么东西,路线该怎么走等等。慢慢地我知道,他毕业于一所很不错的学校,现在,在另一座城市工作。他说:你瞧,我们都是离家在外的孩子,可要相互取暖啊。
  因为这句话,我的心里有了暖暖的感觉。
  他几乎每天在我需要的时候都在,我取笑他,天天夜里不睡觉,白天要不要工作?他打来笑脸:没办法,不放心你这傻丫头。心开始在他这琐碎的呵护中乱起来。习惯了有他指点的日子,就这么依赖了他。
  
   四
  
  姐姐给我发消息:说她已经和心爱的人互定终身了,问我什么时候回?我说,你结婚吧,我回去参加婚礼。她说好的。
  我终于松了口气,心里却有几分失落,那样的眼神原来不代表爱情。
  那天晚上,我和千刀万剐聊了很久。我问他:如果一个男孩用很痴的眼神去看一个女孩,那代表什么?他说:爱情。他问:有人这么看你么?我说曾经有过。但很短暂。
  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现在女孩还不接受他,他在等。我问,那你不是很傻,如果等不到呢?他说,我会一直等。我的心又有几分失落。
  姐姐告诉我,6月6日之前一定要回来,因为那天是爸爸50岁生日,也是她订婚的日子。算了一下,还有二十几天,离家快半年了,稿子还有个结尾不知道怎么写。时间过得真快。
  我不知道有这么多人来接我,爸爸妈妈,姐姐浩生,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看了一眼浩生,迎上了一双痴痴的眼睛。心跳又快了半拍:不知道姐姐嫁了他会不会有安生的日子可以过。姐姐迎上来把我抱在怀里。爸爸妈妈说瘦了瘦了。那个陌生的男孩走过来: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未来的姐夫。我呆在那里。
  这是我想不到的结局。姐姐的爱人原来不是浩生,是她的同事。而浩生就是那个陪了我几个月的“千刀万剐”,为了我,他厚着脸皮从姐姐那要了我的QQ号,白天工作晚上在电脑前陪我。我看了他一眼,他更瘦,下巴都尖了。
  
   五
  
  姐姐的婚期定在明年的中秋节,未来的姐夫坚持要在月亮最圆的时候迎娶他的新娘。他说,我要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就是中秋才让他结束了几年的单相思迎来了他的最爱。
  浩生在姐姐订婚的日子用手语告诉我,他也要在中秋节迎娶我。我想告诉他不行,我们还没有开始恋爱呢。看着他期待的眼神我低下了头。
  我无法拒绝他,为了我他去学了手语,又用极端的方式说服了他的家人,接受了一个残缺的我。
  为了这样的爱,我准备嫁了。他,值得我一赌。
  我期待中秋,月亮圆了的时候,我要带着希望和憧憬走向我的爱。
  浩生说,他要用中秋的月光为我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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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5:17 | 查看全部
有缘自会相见,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的。
  
  1.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自从我东挑西拣把自己炼成大龄未婚女青年之后,老妈就看我横竖不顺眼。为了躲避老妈的脸色,我一气之下拿了全部的积蓄,在天鑫花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老妈一看就彻底绝望了,我的大小姐,你这都买了房子了,还有哪个男人敢招你啊?
  原本只是想赌口气的,可是真买了,我马上就后悔了。我几乎成了一个忧郁症患者——怕合同有欺诈,怕不能如期交房,怕烂尾工程,一看到报纸上开发商携款逃跑的新闻,我就心惊肉跳。为了这套房子,我除了把5年来辛辛苦苦积攒的钱一股脑地扔了进去,还欠了一身的债。万一半道出什么岔子,我还不得跳楼啊?
  这个闷热的夏天,因为房子,我的心情和天气一样烦躁不安。失眠,不停地做噩梦,后来索性整夜不睡,在网上流浪。有一天,我随意把“天鑫花园”四个字输入百度搜索,竟然发现天鑫花园有一个网上小区。进去一看才知道,这个网上小区就是给刚在这个小区买了房的准业主建的,方便大家互相交流买房的经验和感受。我马上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QQ号,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万一有什么纠纷,大家也好商量着保卫自己的权益。
  第二天,刚打开QQ就有人请求通过验证。这个叫暮雨的人,第一句话就是:购房合同到现在还没拿到手,开发商不会卷钱跑了吧?哈,没想到一个大男人,比我还胆小。不容我回话,他已经噼里啪啦打出一堆字来。他说他在北京一家建筑公司做工程设计,买不起北京的房子,所以在家乡买了房,并准备将来把工作调回来。为了买这个房子,他也欠了很多的债,现在每天心里七上八下的,就怕开发商信誉不好,万一打了水漂,就只有撞墙的份了……
  我只好安慰他几句,说这家开发商信誉还不错,证件齐全应该不会有问题……其实我心里比他还忐忑呢。可是有一个人陪着,似乎忧虑也减轻了一些。
  相识第一天,我们所有的话题围绕着房子展开,感叹房价猛于虎,谴责开发商的信誉太差。我觉得我和暮雨就像一根绳子上串起的两只蚂蚱,不同的是,我买房是为了逃婚,他买房是为了结婚——暮雨说他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等房子弄好了就结婚。
  我很快便和暮雨熟悉起来,一聊才知道,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我的房子是13号楼3单元601室,他的房子是13号楼3单元602室。也就是说,暮雨就是我将来的对门芳邻。他很得意,叮嘱我说,我离得远,你可得帮我盯着咱的房子啊。有什么情况及时向我报告。
  于是我就成了暮雨的特级侦察员,为了看房子,我每天上班得绕一大圈,眼巴巴地瞅着那楼一点一点地往上长。每隔几天,我跟他汇报一次,盖到五楼了,五楼半了,六楼了……我也跟他说,隔壁的夫妻俩吵架,暖水瓶已经爆了三个了;在街上遇到初恋男友,他请我喝茶,我拒绝了。分手就分手,还做什么朋友,我不稀罕;老妈又逼我相亲了,真烦啊,要不,你啥时间回来看房子,充当我男朋友骗骗她吧……
  暮雨一边听我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一边带我去打雪仗。漫天飞舞的雪花,我刚一进场,迎面就被一个雪球击中。暮雨围着我转,一边抵挡别人的雪球,一边为我输血。我活过来,刚扔了两个球,又被人击中。暮雨将我送进雪地上的小屋里,说,等着,我为你报仇。他驰骋雪场,左右开弓,稀里哗啦,片刻功夫,刚才那群耀武扬威的人,已纷纷落马。白茫茫的雪地上,只剩下暮雨围着我翩翩起舞。他说,丫头,以后我们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电脑前,我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我忽然发现,其实我想要的,不过是这样的一个肯保护我的人。
  
  2.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哥哥打电话来,说晚上他们一帮同学聚会,要我也参加。什么同学聚会,无非是领了老妈的命令,要介绍好男人给我而已。打不起精神,下班后坐巴士一路晃晃悠悠回家,到站,我前脚刚下车,旁边一个似乎等了很久的男人便“嗖”地窜上了车,还狠狠地把我的胳膊撞了一下。我转回身正准备和他理论几句,车门“咣当”一声关上了。巴士缓缓开动,那人把脸贴在车窗上,对我做了个抱歉的手势。
  我悻悻地转身准备回家,脚下一硌,低头一看,是个钱包。钱包的夹层里有一张身份证——倪苏阳,看轮廓,似乎是刚刚上车的那个男人。我只好在车站的连排椅上坐下,等那个男人回来。端详着钱包上的照片,挺拔的鼻梁、剑眉、刚毅的下巴,很帅的一个男人。
  20分钟后,那个男人气喘吁吁地从对面车站跑过来,老远他就冲我微笑,到近前,他很不好意思地说,抱歉,让你久等了。我扬扬眉,抱什么歉?又不是在等你。他便红了脸,指指我手里的钱包,那,那个钱包是我的……
  物归原主,我准备回家。他却拦住我说,等我一会儿,马上回来。然后就朝前面的超市跑去。出来的时候,他的怀里抱着满满的一个大袋子,到我面前,十分干脆地把袋子往我怀里一丢,竟然全都是零食。他憨憨一笑,说,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每样都买了一些。
  我抱着一袋子零食回家,看见小朋友就分一些,听着他们甜嫩的声音谢我,我的眼前晃来晃去,竟全是那个叫倪苏阳的帅而温暖的男人。
  晚上去参加哥哥的同学会,一进门我就呆住了。原来老哥的同学会只有一个同学,哥哥拉我介绍,这是我妹妹苇眉。这位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刚从北京回来……我伸手过去,笑靥如花:你好,倪苏阳。
  倪苏阳握住我的手,说,有句话说得真好,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他的眼里是深深的笑意。
  哥哥愣住,原来你们认识啊?
  中途倪苏阳上洗手间,哥哥赶紧对我耳语:怎么样,老哥给你介绍的不错吧?英俊儒雅,青年才俊,他以前的女朋友也是我们大学同学,校花级的,不过半年前跟一个老外出了国,把他小子给甩了。小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可得抓紧啊……
  我白他一眼,你怎么跟老妈一个口气,还真怕我嫁不出去啊?
  倪苏阳那天兴致不高,除了不停地喝酒,没说太多的话。我看着他一杯接一杯地喝,心里有微微的疼。这哪里是在相亲?分明是借酒浇愁。我使劲瞪老哥,他只装没看见。倪苏阳终于醉了,他趴在桌子上,叫:莎莎,莎莎。
  我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
  上网,暮雨不在。他留言说:飞雪,新房就快拿钥匙了,我的工作调动也办好了,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要处理,来不及和你告别了。认识这么久,居然一直没问你的电话。不过没关系,如果有缘,自会相遇。再说,我们马上就是邻居了,呵呵。
  无端的,我的心里有重重的失落。是的,下个月就能拿到新房的钥匙了,暮雨和他的漂亮女友,也快该结婚了吧?幸福的人那么多,我却是孤单的一个。我呆坐好久,只打下八个大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二天下班回来,一开门就见倪苏阳在客厅里正襟危坐。老妈满面春风地坐在旁边问东问西,茶杯里泡着老爸珍藏的碧螺春。见我进门,倪苏阳慌忙站起身,刚要说话,我却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去了自己的房间。既然不忘前情,又何必来招惹我?拿我当替补啊,我可没有陪练的兴趣。
  打开电脑,QQ上暮雨的头像仍然灰着。我进游戏室打雪仗,暮雨不在,我孤军作战,很快便败下阵来。我握着鼠标,心里暗骂,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有了女朋友陪,就不和我双剑合璧了。
  老妈追进来,眉开眼笑地说,还是我家眉眉有福气,你哥都跟我说了,这小伙子人长得俊,工作也不错,听说还刚买了一套新房,跟你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你傻呆着干吗?还不快出去陪人家说话……
  我躺到床上,拿被子蒙住脸,冲老妈大喊:我头疼死了,你就不能让我安静一会儿?
  果然便安静下来。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阵欢呼声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一个人正坐在我的电脑前,一边飞快地移动鼠标,一边得意地狂笑:想趁我不在欺负飞雪,我会让你们一个个死得很难看,哈哈……
  我腾地坐起来,看着手舞足蹈的倪苏阳,再看看电脑屏幕,整个人都呆住了。倪苏阳用的ID,居然是暮雨。倪苏阳转身看我,狡黠地笑,丫头,没想到你喜欢给人冷板凳坐啊?还不理我呢,看看,还不是我帮你报的仇?
  我费了好大劲才想明白过来,原来暮雨就是倪苏阳倪苏阳就是暮雨——是的,他从北京调回来了,他的钱包在巴士站被我捡了,他和老哥是大学同学,他要结婚的女友跟老外出国了,老哥陪他去看房子,才知道他和我居然是对门邻居,倪苏阳也才知道,原来苇眉就是网上的飞雪。他等不及地要来见我,却被我丢了冷板凳……
  倪苏阳看着目瞪口呆的我,又是憨憨一笑,说,我说得没错吧?有缘自会相见,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的。他挠挠头说,你看,老天安排了这么多的巧合,就是要把我们往一起牵嘛。不如,你就嫁给我吧。
  我白他一眼,你不是还念着你的莎莎吗?我可不做替补。倪苏阳愣了半天,突然大笑不止,然后拉住我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说,我带你去看莎莎。
  在倪苏阳新单位的单身宿舍里,我看到了莎莎——一只长着碧蓝眼睛,纯白长毛的波斯猫。
  一个月后,我们拿到新房的钥匙。我们打算等房子装修好,用一套做婚房,另一套,租给一对和我们一样相爱的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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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5:33 | 查看全部
有一种爱叫等待
  
  军心甘情愿地等待着,这种等待源自一句诺言,像梦般虚无缥缈吗?不,军能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军记不起是什么时候认识妍的,从最初的记忆开始,他就和妍手牵手走在一块儿,有时候他情不自禁地想,也许他生来就注定要与妍在一起的。
  军和妍是邻居,而且是很要好的邻居,两家人互帮互助,私交甚好。于是青梅竹马就成了两个人最好的写照,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快乐,一起伤心,太多的一起以至于根本没有想过会有分离的一天。他们成长着,亲密的程度甚至使他们忘记了男女的区别。不过,岁月还是把一切问题都告知了两个天真的小孩,当有一天他们发现了各自的差别后,两个人就不再手牵手上学,不再经常睡在草坪数天上的星星,不再喜欢玩那幼稚的结婚游戏。他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心跳和牵挂,那是什么,他们也说不清。
  军读高一的时候,妍一家突然提出要移民墨尔本。那是军第一次感受到分离的滋味,而且可能是永久的分离。年少的军突然觉得心很痛,是将失去妍的痛疼。当天晚上,军打电话给妍说你不要走好不好,电话那头的妍早已泣不成声,她说她不能没有父母。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大雨打落了树上的梅花,淡红的花瓣在风雨中飞舞。妍和军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千言万语就融化在彼此不舍的目光和泪水中。末了,妍递过手中包得很精致的礼物,抽泣着说:“五年后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我会回来的,你一定要等我。”军颤抖着双手接过礼物。多年后,他依然清楚地感受到那份礼物还带着妍温暖的体温。
  就是这样轻轻的一句话,总是萦绕在军的心中,无数个夜阑人静的晚上,回响在耳边。在情窦初开的时代那懵懂的情愫里,那句诺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谁也搞不清。而五年间的沧海桑田,谁又能保证两颗心都不会改变;即使五年后妍真的回来了,结局又会不会如童话般绚丽美好,军无从知晓。
  
   老鼠爱大米
  
  素素早就听说过学校里有一个叫军的男生,帅得要命却又比和尚还铁了心,每每室友提起,她总是不以为然。室友们打趣她:“你要有本事,也让他请你喝杯咖啡啊!”于是,铁了心的素素开始酝酿一出自己的戏剧,不为别的,只为给姐妹们看。
  素素手上捧着一大堆资料,拐过墙角,正好和军碰个正着,资料散落一地。军连忙弯身去捡,当他把资料整齐地放回素素手上时,他愣住了,眼前的女孩不就是妍吗?看着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素素不由得一阵窃喜:哈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啦!军半天才回过神来,天啊,长得太像了。“同学,可以请你去喝杯咖啡吗,当是赔罪。”这是军第一次主动约女孩。“好啊。”素素心想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
  咖啡厅里,当素素还沉浸在“阴谋”得逞之际,军说:“你长得真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接着,军就将他和妍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情不自禁,也许这个女孩注定会在他生命里留下什么。素素听着听着就哭了,虽然有点不甘心。
  素素和军成了好朋友,说实话,她从第一眼起,就被他帅气而略带忧郁的脸庞吸引住了。虽然她知道军不可能喜欢自己,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军,就像老鼠爱大米。素素知道,这只是一个梦,梦里军拖着妍的影子在走,但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梦就会变成泡影。
  
  抹杀不掉的伤痕
  
  军悄悄地告诉素素梅花树上已经开始有花蕾了,他的脸上透露着难以掩饰的快乐。这也难怪,四年的花开花落,酝酿了五年的感情即将结果了,就好像打开一壶陈年佳酿一样,芳香扑鼻。可素素的心却在隐隐作痛。
  军在这些日子里表现得特别兴奋,他一有空闲就要到梅林里转两圈,回来后向素素诉说花蕾在一天天地长大。素素觉得军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即使是在有她陪伴的那些日子里。看着军充满期待的眼神,素素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影子,原来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可当现实来临时,一切又都那么残酷。
  一场绵绵春雨过后,梅花以它独特的姿态绽放出迷人的微笑。可没有人告诉军,墨尔本的天空正下着漫天的大雪。每一个旭日东升的黎明,希望伴随着晨曦从地平线升起,又伴随着黄昏的余晖在天边划出最后的弧线,每一天都是希望,然而每一天又都是失望。无数次重逢的幻想闪过脑海,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花落无声,当最后一片枯干的花瓣从树上飘落,希望就破灭了,梦就碎了。素素最想但又最不愿意出现的事情发生了,她本以为这是对军的一种解脱,但当军容颜憔悴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知道自己错了,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妍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她开始鼓励军到墨尔本,到地球的另一边去寻找他心爱的女孩。那天军发了素素认识他以来最大的脾气,他把花瓶摔碎在地上,说:“难道就为五年前的一句戏言吗?”然后仰天长叹:“五年啊,原来只是自己的奢望,唉!”
  然而,有些事情,有些话语,并不是想忘掉就可以的,五年前的那句话依然萦绕在军的心中,但却已成了他内心中抹杀不掉的伤痕。
  
  最遥远的距离
  
  素素很久没有来找军了,她的父母说她去旅行了,军想她是不忍心看到懦弱的自己,不过这正好给他一个静静思考的空间。
  三个星期后,素素回来了。但军却发现素素的表现有点不寻常,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素素开始变得异常敏感,好像一不留神就会触及她的痛处,军甚至觉得此时的她比自己还要脆弱。
  一大早,军出现在素素的楼下,素素有种不祥的预感。当军告知她自己决定要去墨尔本的时候,她差点没昏厥过去。素素说:“军,你不能去。”军说为什么,当初是你让我去的,现在却又阻挠我。“可是,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说着,素素竟哭了起来。军说你不用劝我了,我已收拾了行装,明天启程,说完转身就走。素素跪倒在地,是的,当初是自己要他去的,又有什么权利阻止他?
  机场里,安检完毕后,军正向素素作最后的道别。看着她落魄的眼神,军安慰道:“不用担心啊,假如一切已成定局的话,回来后我会跟你订婚的。”素素再也控制不住了,她一下扑入军的怀里,抽泣着:“你不要去了,即使你去了,也不可能见到她。”“为什么?”军一把推开素素,像头怒吼的狮子。素素知道再也不能隐瞒了,只好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军。
  原来,在素素失踪的三个星期里,她偷偷地到了墨尔本,她想弄明白,究竟是妍对军死心了还是有别的苦衷,无论结果如何,也应该对军有个交代。
  按照地址,素素终于找到了妍的家。当她向妍的父母说明来意后,她惊奇地发现他们已沉浸在悲痛中。在声泪俱下中,妍的母亲说妍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了。她说本来他们一家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可从今年年初开始,那傻女儿就不时地问家乡的梅花什么时候开放,还嚷着要在梅花盛开的时候回家乡一趟。我们都很疑惑,家乡并没有什么亲戚,真不知道她有什么放不下的。在女儿再三的要求下,夫妇俩只好答应了她,不过他们工作都很忙,只好让妍一个人回去了。妍说她这么大了,懂得照顾自己,不会有什么事的,怎知道在去机场的途中……
  假如五年是一个限期,那么回忆就永远停留在这个限期的终结点。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军拔掉了电话线,关掉了手机,没有和任何人联络,独自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梳理思绪,从和妍的初识,相熟到分离,所有的片段、情节如放电影般地重现。两个星期里,军摸着妍的照片哭了一次又一次,将所有的悲哀毫不保留地宣泄出来。
  素素猜不出军的痛究竟有多深,他们之间的爱源自人类最原始最纯真的萌动,纯洁无瑕,即使相隔万里也不离不弃,相比之下她对军的爱是多么渺小。
  她开始明白,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不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而是两颗相爱的心在彼此靠近的时候,一颗心却突然停止了跳动。
  
  守护天使
  
  传说当一个人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会将月老系在她与心上人之间的姻缘线转系到一个与自己的心最相近的人身上,让另一个女子充当他一生的守护天使。
  当军再一次微笑着出现在素素面前时,她惊奇地发现军竟然在短时间内从痛楚中挣脱出来了。他拉起素素的手说:“我想去一趟墨尔本,你会陪我去吗?”素素轻轻地点了点头。
  妍的墓前,军抚摸着墓碑上妍的相片,五年的守望,再见竟然已阴阳相隔,军不禁失声痛哭。素素望着相片中与自己惊人相似的女孩,泪水也盈满了眼眶。
  军在坟前放下一簇鲜艳的梅花后,紧握双手放在胸前默哀了数分钟,然后默默地说:“妍,周围没有梅花,不知道你会不会寂寞。你知道吗,五年来的每天我都幻想着你微笑着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想到现在你竟离我远去了,但我绝不会怪你,真的,因为你的心意,你的执著已足够我感动一辈子。五年前你说过会回来,我知道你确实回来了,因为你的心早已与我系在一起,永远地不离不弃。你的心意我也明白了,你担心我寂寞,临走时将跟你有共鸣的女孩带到我身边,充当我的守护天使,是吗?我承诺,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爱护她!”
  微风吹过,柔柔地拂过面颊,仿佛情人的手,军知道,那是妍的默许。
  风中有梅花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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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5:46 | 查看全部
阳台上的太阳花开了。玫瑰红,一大朵一大朵的,仰着一张张艳丽的小脸,彤霞晓露,细细密密的花蕊,宛如一颗颤动的女儿心,在悄悄做着一场青春的梦。
  花是从朋友那里端来的。刚刚经历了婚姻变动的她去了远方,希望在另一个繁华世界里湮没自己。八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吵吵闹闹的八年,有过无数的爱与恨,悲欢离合。几个月的分居后,他终于有了别的女人,至此,两个人的缘分彻底散尽,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劳。别人都说她傻,何不拖得他筋疲力尽,绝不能这么便宜了他。她却不这样认为,自己的事,自己心里清楚。分手,不过是时间问题,既然已经决定离开,何不留下一份尊严。走的那天,她带走了所有的盆花,只有一盆太阳花,被置在了院子里。她说,这花,太固执,离不了太阳。于是我便顺手端了回来,放在了我家的阳台上。
  夏天了,花开得一如既往的美丽。我想起她,那个漂泊在远方的独身女人,打电话过去,还好吗?其实不问心里也清楚,三十多岁的离婚女人,还能好到哪里去?那座城市是一个花花世界,白天喧嚣忙碌,晚上灯火辉煌,人掉在里面,便找不到了自己。她情愿做一叶漂泊的孤舟,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的痛苦。她不必在人前伪装自己的脆弱,也不用为了颜面而强装笑脸,至少活得自在些。虽然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的伤口撕裂地滴血,对女儿强烈的思念,清泪长流,可天一亮,她又是完整的一个人。她的痛苦是无底的,她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女儿归了他,别人都盼望着回家团聚的日子,可她又能盼望什么?
  然而,生活终究不是只有一扇门。闭了这扇的同时,也开启了那扇。慢慢地,她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在节假日或空闲时光,随心所欲地疯玩、打闹,忽略时间,不分日夜。她拥有了前所未有的友谊,大家无所不谈,言语上可轻可重。没有势利,没有猜疑,是最坦诚的如水之交,一颗皱褶的心慢慢舒展开来,这是她从前所没有预料到的。
  从前的那段日子,已经不是她记忆中最美丽的回忆,只记得那段时间里,自己的心都纠葛在两个人的世界里,彼此折磨、伤害。有孩子了,一切都围着孩子转,每天都是工作,回家,吃饭。夜深了,偶尔也守着一盏灯,一扇窗,望一会窗外美丽的月色,天街夜色的美景仿佛很让自己感动,但如今想来,那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而现在呢?她可以拥有整夜的月光,只要她愿意,可以坐在石阶上数着天边的星星,看长长的银河,仿佛多愁善感的青春从不远离。直到今日,她才发现,为了守护那一段残缺的婚姻,自己已经忽略了太多。
  的确,除了男人的爱,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许多东西,值得女人珍惜。没有了太阳,我们还有月亮。错过了玫瑰,还会有金菊。人生美丽的风景处处都是,为何总要对那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耿耿于怀呢?岁月匆匆,光阴转瞬即逝,没有谁能蹉跎得起。
  太阳花之于太阳,是一种执著。而女人之于婚姻,只能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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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5:57 | 查看全部
  









那天在街上,遇见她。她用的还是那款手机,老得不能再老的款式,还是蓝屏。接听电话时,杂音突兀地响,还会莫名其妙地自动重新开机。朋友们劝她很多次,应该换一款样式时尚的新手机了。她总是微笑不语。
  是啊,她那样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子,那样的手机,实在不配。就像好端端一幅美人图,上面却染了一片墨。
  这只手机,她用了整整5年,也爱了他整整5年。记得那年毕业,校园偶然遇见,她和他一见钟情。在他们爱情最浓密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买了这只手机。在那段酸甜苦辣为工作拼搏的日子,她和他都曾用过那只手机。她喜欢这只手机的开机屏幕,一见钟情的字幕后,是丘比特之箭射中的心心相映。
  可惜,最终,他还是没有和她心心相映,他承受不了那些苦,独自做了爱情的逃兵。听说,那个女孩可以给他想要的前途和幸福,她除了爱情和贫苦,什么也给不了他。她并不怪他。只是偶尔想起,心会凉薄地疼。她还一直用着那只手机,虽然款式老了一些,音质也有问题,她还是舍不得放下。这只手机见证了她所有的眼泪和爱情。偶尔,他也会打电话过来,问讯她的近况,问她过得好不好。虽然那些爱已经失去,毕竟情分还存在,他问她是否可以成为自己的红颜。
  后来,听说他和那个女孩结了婚。她不再无事时,捧着那只手机发呆。岁月真的可以磨砺一切,在没有他讯息的日子,她的心渐渐不再那么疼。记得刚买那只手机时,还是当时最新推出的新款,转眼就作了旧。就像爱情的新鲜,不管怎样鲜活,也都会立即老去。她也想过,应该换款手机了。但他偶尔的来电还是会扰乱她的心。
  直到一天,她看见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是出自《庄子·大宗师》的一个故事:“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个故事是说: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能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相互湿润以求生存。她决定不再做他的红颜,如果这种相濡以沫是以爱的痛苦为代价,是他把她置于爱情的小洼,何况,所谓的红颜,不过是爱断情伤后的自我安慰与欺骗。
  心痛5年,她终于换掉了那只手机,让那只手机隐退于江湖,切断了和他所有的联系。相濡以沫虽感人,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如彼此互不相识,那样还可以安心地死于江湖。就像两个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只有彼此相忘,才能继续生活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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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6:11 | 查看全部
男人是最近才发现女人的异常的。
  
  那天,他正好在家休息,邮递员送来包裹,写着女人的名字。他代签后,因为好奇,就打开看了。里面是一只精巧的首饰盒子,红丝绒的底衬上,静静地躺着一只水晶手链,圆润剔透的黄水晶,泛着莹莹的光泽,很漂亮。他在心里笑,女人就喜欢这些没用的东西。正要放回去,盒子旁边的一行小字,却刺痛了他的眼睛。那上面写着:有爱不觉天涯远,有梦不觉人生寒。笔迹遒劲有力,分明是男性的手笔。
  男人开始坐不住了,包裹是从连云港寄过来的,可是从来没听女人说她有那里的朋友啊。还有那两句诗,只有14个字,可里面蕴含了千山万水呢。
  一整天,男人心神不宁。男人在证券公司上班,这一阵子股市正火,男人的眼睛仿佛从没有离开过那些红红绿绿的数字。白天在单位盯着看盘,晚上回来对着电脑分析行情,对其他的一切,男人几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包括他的女人。有什么错吗?当然没有,男人想赚钱,想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好一些。不是有人在股市把资产翻了几倍成了百万富翁吗?他没有那么高的奢望,他只是想不再让女人为了几百块钱每天起早贪晚地加班罢了。
  可是现在,他们的婚姻,好像出了问题。
  晚上女人回来,他把包裹交给她,女人欣喜地打开,又迫不及待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晶莹剔透的黄色水晶,戴在女人白皙纤细的手腕上,盈润通透,为女人平添了几分风情。他尽量用漫不经心的口吻问她:手链谁送的?女人说一位朋友,你不认识。末了,女人又加了一句,你不送我,还不许别人送啊?
  男人有些郁闷,他开始仔细观察女人。这一留意,他还真发现了女人的异常。女人不知什么时候烫了新的发型,眉眼愈加精致,人好像瘦了一些,也越显得成熟而有韵味。有时她关着门在书房上网,他进去拿个杯子,会看见她手忙脚乱地去关聊天窗口。他装作找东西,在房间里多留一会儿,女人就会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浑身不自在。女人熬粥会溢锅,沏茶会把水倒一桌子,在阳台上浇花会发呆,吃着饭,她的脸上会浮现出莫名其妙的笑容。电话一响,女人会神经质一样从椅子上弹起来奔过去,说我去接我去接。女人的邮件好像也多了起来,一会儿是个包,一会儿是串风铃,一会儿是本书,书上还有作者的签名:请瑶MM斧正……
  看得出,女人最喜欢的还是那手链,洗澡戴着,睡觉也戴着,还时不时地把手腕伸出来上下晃动欣赏一番。男人就有些窝火了。自己的老婆,戴着别人送的东西,还这么显摆,这叫什么事?他委婉地提醒女人,写字的时候不要戴手链,在键盘上磨来磨去的,水晶经不得磨。女人说是吗?却仍旧继续戴着。他半夜醒来,看到女人戴着手链的手搭在自己身上,心里就憋得慌,再也睡不着。
  他认真注视着睡梦中的她,她的眼角和额头都有了细细的皱纹,面容依然清秀,却不再滋润光滑,她老了。他忽然想,自己有多久没有认真看过她了?每天早上,他起床时,女人已经上班走了。晚上他下班回来,热腾腾的饭菜已经在桌上等着,吃过饭,一人守着一台电脑,他研究股市行情,她写点小稿子……好像有很长时间,他都没有注意她的工作是否如意,她的心情是喜是忧。
  是他忽略了她吧,结婚5年了,她把自己的衣食住行照顾得细致入微,每天要穿的衣服戴的领带她都会提前配好,皮鞋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她的厨艺也突飞猛进,把他的胃养得很滋润,连他的父母,她也比他照顾得细致体贴……可是他呢?每天为那一堆枯燥的数字忙碌,赚了赔赔了赚。没有陪女人逛过商场,不曾注意她什么时候变了发型。女人一直想要个孩子,他说生活压力大,总是往后推。可是现在,她的爱转移了吗?她有别人了吧?男人的心,忽然痛起来,用胳膊紧紧把睡梦中的女人揽进自己的怀里——是的,他不舍。
  女人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男人变了。他会在某一天突然来接她下班,然后陪她去看场电影,散场后和她手牵手一起回家;周日休息时,他会给家里做大扫除,并且照着菜谱在厨房里为她煲养颜粥;晚上他不再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研究股票,而是拉她一起去外面散步,为她买一袋香香的爆米花,边吃边谈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回忆初恋时做过的那些傻事;男人还和她讨论,哪个季节最适合怀孕……
  他们的婚姻越来越甜蜜和谐,仿佛又回到了新婚时如胶似漆的恩爱。看着女人如花绽放的娇颜,他知道,女人那颗走失的心,已经回来了。
  那一天,他下班回来,轻轻推开家门,女人正给她的女友打电话。女人握着话筒笑得花枝乱颤:“想拉他的心还不容易?给他造个假想敌竞争一下,他自然就会重视你更加爱你……”
  男人愣着,忽然就明白了。是的,那串手链,那些心神不安的表象,都是她特意为他造的假想敌。她这样费尽心机,也不过是为了一个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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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6:22 | 查看全部
她一直认为,和他挺有缘的,高中同学三年,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以他的成绩,完全可以考上名牌大学,但他太自负了,高考前还熬夜看世界杯,哪有不马失前蹄的。她有点庆幸地想,第一次去陌生的地方求学,还能有个同乡陪伴,挺好的。何况,他还挺会照顾人呢。
  在她眼里,他是个不安分的人,以前的理想是当足球明星,到了大学,又陆续冒出了当作家、当IT精英等想法。可毕业后,他只做了个小业务员。那时,大多数同学的工作都定了下来,文员、业务员、销售员之类的小角色居多,她却一直举棋不定,以她的美貌和聪慧,真不甘心屈就一个月薪只有一两千的工作。他请她吃鸭血粉丝,劝她,不如来我们公司吧,我们一起奋斗。她笑着说,我们一起从中学到大学,难道还要我跟你一辈子不成?他窘住了,埋头猛吃碗里的粉丝,辣得满头是汗。她不喜欢他那副狼狈的样子,连表达爱意都畏缩不前的,都什么年代了。
  迫于生计,她陆续找了几个工作,但不久都把老板“炒了”。后来,她和另一个女孩合租了间房,每天上网发简历,无聊的时候,就用QQ和网友聊聊天,内心里隐约地希望能遇到生命中的“贵人”。他有时也在线,会主动问问她近况,很关切的语气。她的心情很低落,但内心越是需要他的关心和温暖,说出的话越是冷淡和刻薄,还经常拿话刺他,把他噎得半天不出声。其实她是心里怨恨,你有腿不会跑过来看看我,何必在网上废话。
  过了一阵子,她再上网,他的头像显示为“忙”,再后来,干脆一片灰暗,不见了影子。她的心也越发灰暗,加上找工作不顺,情绪更加烦躁。孤独,无助,干脆每天都靠网聊打发时间,无意中认识一个叫华的人。
  华是一个私企老板,三十几岁,未婚。她和华很聊得来,华的甜言蜜语令她很受用。认识不久,她和华互传了照片,彼此都夸奖对方挺不错。华还开了句玩笑:看了你,我的六宫粉黛皆无颜色了。
  说实话,每次和华肆意地聊天时,她总感觉他听得到,可每次看他的QQ,从不在线。终于,她决定答应华的约见。
  见到华,果然是个成功男人的派头,西装革履,奥迪A6,还有两百平方米的宽大住房。在华奢华的房间里,华替她脱去外衣,温情地说,亲爱的,旅途挺累的,今晚就住在这里吧,一切包你满意。她本能地往后一退,抓起包说,我还是住旅馆吧。华讪讪地说也好,就为她安排了一家豪华的宾馆。
  晚上,她辗转反侧,想到了他。他如果有华一半主动,她早就选择了他。她并非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从不介意和他在路边吃麻辣串喝豆腐脑,甚至觉得那样很快乐,只是,这么多年来,他可以滔滔不绝地在她面前讲述那些变化不定的理想,却连一个爱字都说不出口。唉,她不禁重重叹了口气。
  华再次请她搬过来同住,她说考虑一下。晚上回去,她有一股强烈的冲动:给他打个电话,哪怕最后一次。从包里掏出手机一看,有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他。还有三条短信,也是他:这两天你怎么没在线?你同屋的女孩说你出远门了,你去哪了?怎么不接我电话,速回电话。这时,华的电话也来了,问:考虑好了吗?她说,明天告诉你答案。
  她盯住墙上的时钟,秒针每滴答一下,她就念叨一句“我爱谁”?当时钟敲响12下的时候,她给华回了一条短信:我爱的人是——他。直到此时她才明白,她和华,不过是精神空虚时互相慰藉的对象。
  再次见到他时,他紧紧抱住她不放,生怕她又跑掉。他说,我从中学就喜欢你,你喜欢贝克汉姆我就练足球,你喜欢张爱玲我就要当作家,你喜欢上网我就想做网站,可我从没勇气说爱你。她哭着问,现在怎么有勇气了?他笑着说,不是有勇气,我怕你被坏人骗了,其实我天天在网上关注你,只不过是隐身,看到你两天没在网上,我真怕从此失去你……她破涕为笑,打趣道,哦,所以你就现身了。
  她想,他何止是在网上隐身,这么多年来,他所做的每一件事,不都是在背地里默默地爱着自己。或许,说出来的爱不一定是真爱,但这种“隐形”的爱,一定是最深沉而真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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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6:34 | 查看全部
女人下岗后没有告诉男人,而是在广场边摆了一个地摊,像人们经常在路边见到的许许多多小摊一样,卖些不值钱的小饰品。男人有病在身,这两年一直在家休养,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他会不顾身体去工作的。
  生意不好也不坏,一天能收入二三十元钱。她站在广场上看往来穿梭的游人,也不吆喝。每天像以前工作时一样按点回家,男人倒也没有起疑心。只是夏天来了,晚上散步的人多,她总在广场上多守一会儿,告诉男人她在单位加班。收摊时,她把卖的那些东西装入包里,寄存在附近的小店内。
  一天晚上,男人洗衣服,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条水晶手链,紫色的,很漂亮。他问哪来的?女人心里一慌,才想起这是白天卖货时无意中装进衣兜的,忘了取出来。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说是在步行街精品店里买的。“今天心情不错,我一直喜欢这样的水晶手链呢,颜色也好看,我便买了下来。”男人问:“真的?”女人一笑:“不就一个手链嘛,这哪里有假?”男人不再问,继续洗衣服了。
  男人知道这两年女人很辛苦,一家人全靠她养活了。他身体有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平时还要用药物维持,不能干重活,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女人没有任何怨言,她从没叫过苦,也不说累,整天在外工作,忙碌得令人心疼……
  女人继续摆她的地摊,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但微薄的收入让她觉得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一直在留意着招聘启事,她想找份合适的工作,薪水高点,相对稳定,那样生活才会宽松一些。前几天,她看到一家公司招会计,待遇不错,她已经报名并面试过了,她以前就是做会计的,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一工作。
  果然,好消息传来,她被那家公司录取了,下周一上班。仿佛雨过天晴,女人心情出奇地好,她想再摆两天地摊就可以远离这个广场了,整天在这儿站着也不舒服。她找其他小贩商量一下,想把自己的货物转让给他们。“总共600块钱吧,再多不能给了。”一个小贩说。“不行,太便宜了。”“就这个价了。”“再加一点吧。”“不加了!”“怎么样也得给800,把它们卖出去保准你能收双倍的利润。”女人愉快地和小贩讨价。
  “不能卖!”一个声音响起。
  女人回头,看见男人静静地站在身后。
  她很惊讶,还有些惊慌:“你怎么来了?"
  “我来摆地摊。”男人说。
  女人脸一红,说:“你……”
  “以后我要在这摆摊。”男人说得很认真,“所以你不能把东西卖了。”
  “你?"
  “嗯。”
  女人把男人拉到一边,低声问:“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男人笑:“我已经找你好几天了。”
  看女人疑惑的样子,男人说:“你能瞒得过我?"
  原来,自从女人下岗那一天起,男人就已经感觉到她的异样了,尽管她装作没有什么,但他还是看出端倪来了。洗衣服时,他发现她衣服上总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男人就怀疑,如果她整天在办公室工作,衣服上哪来灰尘。尤其是那条水晶手链,细心的他也发现了尘埃。她说是在精品店里买的,可哪一家精品店里卖的饰品会不干净呢?于是,最近几天他一直在沿街寻找。
  “正好我可以在这儿卖。”男人说,“反正也不累,我带个凳子就行了。”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抬起胳膊看那条水晶手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知怎的,女人鼻子阵阵发酸。
  手链落了尘埃依然美丽,而爱情在生活的辗转颠簸中,亦会沾上尘埃,但只要心中有爱与呵护,也依然温暖动人。朴素的爱穿越城市的喧嚣和杂乱,显示一份绵绵的真情与关怀,愈加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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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09:16:49 | 查看全部
农历的“二月二”是老百姓所说的“龙抬头”,之于我,却是格外的敏感。很久以前的这天,我从娘家“移植”到夫家。仔细地回忆,那一天,是下着雨的,不大,但淅淅沥沥下了整天,像母亲惜别的泪,一直在心里下着。
  
  其实,从娘家到我的小家,拉直了,不过百米,迎亲花车开到楼下的时候,母亲还是忍不住落泪:终究不一样了!从此,女儿不再只是自家的女儿,还是人家的媳妇!倒是父亲,笑握亲家的手:“恭喜!娶了个会花钱的儿媳妇!”
  父亲的亲家,我的公公,乐颠颠地,像接过一件宝:“会花钱算什么?能挣会花是本事!”每忆及此,觉得老爷子实在高明,只一句,便让日后所有的不节俭,都有了最可宽恕的理由,早交底了,又不是不知道,在娘家的时候,就这样!
  婚礼那天,新郎在新居坐立不安,不停张望,怎么还没来呢?也该来了啊?狐疑着,楼上楼下来回折腾,总算盼得鞭炮响、新人到,一颗心才算落地。事后告知,怕这雨下着下着,突然又改了主意。呵呵,婚期一延再延,竟落下病根!
  一生嫁回人,外面,竟下起这样绵绵的雨,仿佛母亲的泪,藉着雨伞,顺着屋檐,落地八瓣地碎在眼前,打得心情也湿漉漉的。送别客人,摄影师喝高了,拿着相机七拍八拍,然后,惶惶地报告:胶卷报废了!
  天!千年等一回的事,居然报废了!酝酿了一天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婚礼已经结束,人生最盛大的仪式已经闭幕,而我,竟连个档案都没留存。就像未经三媒六聘,不等花轿来抬,人,已经入了洞房,让日后的吵架,都失了底气,倘若他赖账,我拿什么证明自己的明媒正娶?日后,还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颐指气使?想起这个,就悲从中来,泪,流了一夜,怎么哄,都无济于事。婚礼不可能补办,照片也永远补不回来,而我,就这样无凭无据地嫁了!
  蜜月的生活,几乎都是用相机记录下来的,算是补偿。下厨做饭,挽袖浆洗,野外踏青,灯下夜读……现在想来,婚后初始的这段恬静安适的时光,倒是强过婚宴的浮华喧闹!宴席,是办给别人看的,卸下盛妆后的生活,才是自己的!
  然而,对于婚姻,蜜月不过是个开始,许多意想不到的小烦恼,渐渐显现。比如,他居然不换鞋就进屋,屡教屡犯;比如,他经常忙到饭菜端上桌才到家,且愈演愈烈;比如,我在为剧中人落泪的时候,他竟在身边发出香甜的鼾声;比如,从结婚第一年起,他就开始不记得我的生日,每每反复诱导才忆起;最不能容忍,他竟然开始和我吵架!
  从未天真地指望,他会永如恋爱般的千依百顺,但他高举义旗的心情如此急迫,简直让人难以接受!很快,我们便有了婚后的第一次争吵。已经不记得起因,但过程甚为伤痛。我跑回娘家,哭得昏天黑地!结果招来父亲一瓢冷水:“这点小事,闹成这样,还怎么过日子?"
  夫妻吵架的事,娘家,是说不通了。倒是有兄有弟,可惜,都远在异地,惟一一次赶上,却不像别人家的兄弟,一味地护短,对他的抚慰反甚于我,这郎舅处的,唉,也罢!
  婚后第一年,我学会了在吵完架之后,愤而拍上房门,痛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继续生活。代价是,所有恋爱期间纸短情长的两地书,全都在我消解怨气的发泄中,化作了飞灰。一个人,泪流满面地把曾经浓情蜜意的物证销毁,哭一段,毁一点,毁一点,哭一段,现在想想,倒是颇有些黛玉焚稿的意思,那叫一个凄凄惨惨,心欲成灰!
  若干年以后,提起这事,他依然又生气又惋惜:“那时候,你脾气坏得简直不成样子,一触即发,唉,可惜了那些信……”“可是,明知会‘发’,为什么还要‘触’呢?”咄咄逼人地,还在不依不饶!
  结婚第二年,傲气未消,吵架都吵出了一种精神:无论对错,绝不主动求和!一定要他先打出白旗,方才接受投诚。坚持原则的代价,是惨痛的!冷战中,伤心地剪掉过一件织了一半的毛衣。那样用心地选了颜色,那样细细地挑了花式,一针一线地织了那么久……剪完之后,看着垃圾桶里伤痕累累的毛衣,像看到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止不住地,又哭了一场。
  当然,收获也还是有的,年底的时候,儿子的降临,让我顺利地晋级为母亲。从不知道,母亲与女儿的心境,竟会如此不同!之前,我只是女儿,最多,不过人妻,可以刁蛮,可以不讲理,可以胡作非为。但母亲不行,母亲必须是慈爱的、理性的、温柔的、宽厚的,当小婴儿粉嘟嘟地睡在怀里,我的眉眼,我的面容,我的身体发肤,无处不发散着母爱的光芒!
  儿子,让我失去了任性胡为的特权,却让我一颗骄傲浮躁的心,落下尘埃。
  结婚第三年,多了一口人的日子,纵有两家四位老人的照应,还是手忙脚乱。婴儿的生理循环,不像大人那么有节制,往往,说来就来。饿了哭,哭了吃,吃完尿,尿完睡,睡醒玩会儿,接着吃,如斯往复,一刻没闲着,连睡,都带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表情。一直搞不明白,小儿的梦里,究竟会有什么难过、高兴的事?每每问及,奈何不说话,稍大些,再问,答曰:想不起来了!悬疑至今!
  小东西一天一个样,我端视他,就像欣赏一件作品。哺育的辛劳,终在儿子可见、可感、可触摸的成长中,收获了无可言喻的幸福!我的体谅,我的宽容,随儿子一同起步,共同成长。不知不觉,已收拢起斗鸡般张开的羽翼,敛尽所有的锋芒!
  接下来的日子,都忙!儿子忙长大;我忙工作,忙育人;而他,只忙工作,永远忙不到家里!仕途多艰辛,一条路自己选定,只能承受!
  婚姻,走到第七个年头,仿佛苦尽甘来。儿子入学了,换新房了,他,也调到部门了。松弛下来的心情,总是愉悦;解放出来的精力,终于回家!
  其实,心有余力的情况下,他有很多地方,还是可圈可点的。
  对我的洁癖,他一直以极大的耐心在配合,尽管进步程度欠佳,但结果可期;对我的美癖,自始至终持放纵态度,尽管颇费银两,倒是养心养眼。当然,偶尔看我站在一橱衣服前,举棋不定,也会说:“其实,你穿什么都好看,哪怕是旧的!”呵呵,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意见提得让我如此为难,做梦都想得到那条摇曳的裙子,想想他的意见,罢了!
  婚姻里的战争,永远没有赢家!妥协也好,骄傲也罢,兵戎相见,都会败得一塌糊涂!结婚多年,输得很惨,这么简单的道理,方才悟到。
  闲暇时分,我喜欢坐在电脑前敲些文字,关于这个,他是喜欢的,但并不关注。常常,一稿完成,央他读,他反求我,行行好,饶了我吧!气短,我的文字,就那样的看不得么?
  好在,我的信心,已经膨胀,不太容易受打击。依然一篇一篇地写,依然一篇一篇地给他看。他痛苦地婉拒着,又怕看,又怕挫伤我,两难的样子。我难过,决定放他一条生路。依然写,但,写给别人看!
  渐渐,陆续有文字见诸报端;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告诉他:“夫人的文章,写得不错啊!”;渐渐,他偶尔光临我的博客了;渐渐,开始关注起我写字工具的更新问题。老的笔记本,已经寿终正寝,新的笔记本,还在商店里。看我纸上写、写了改、改完抄地劳作着,终是不忍,跑到店里,把新的笔记本提回家。说,不指望写成什么,快乐就好!
  快乐就好!这么多年,磕磕绊绊走过,原以为早已百炼成钢,不想,这4个字,还是让我泪意盈眶!
  第十三个年头将来的时候,我坐在电脑前,静静地敲着前尘往事。此刻,风轻云淡,时光静好。最初的伤痛和眼泪,早已在岁月的池塘,淤结成泥,沉入水底,滋养一株莲,于午后的清风里,静静地,静静地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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