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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0:18 | 查看全部
《旧时的盛宴》:坐在一段时光里怀念另一段时光
2012-12-3 09:05| 发布者: IMARS| 查看: 2712| 评论: 0|原作者: 连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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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看到的都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是真真实实的日常,真真切切的情感和生活。但在喧哗躁动的环境里,没有什么比那更能撼动人心。
《旧时的盛宴》,创作从1911到1987,故事从1911到1945,作者从李叔同到汪曾祺,主角从母亲到初恋情人、从小贩到名士,内容从山河到风景、从吃喝到玩乐、从衣装到婚嫁。
它像一期《读库》,或者间接地,它像一期《纽约客》。专门讲述民国的腕儿和范儿。
它可以帮助我们,坐在眼下的时光里,好好地看一看过去,想一想过去。
虚浮的文字太多了,看得人厌倦,《旧时的盛宴》,不是要你尝别人咀嚼过的,它要你亲自咀嚼。
过去的好东西太多了,我们不是不想看,只是忘记了看,我们需要的只是给它一种新形式,让它跃上书桌,跃进眼帘。
只看一看母亲,胡适的母亲,老舍的母亲。她们真是隐忍的、识大局的女人,她们不娇嗔,是真正的母亲,永远从容淡定,艰难的生活打不倒她们。丈夫死了,鬼子来了,城烧了,她们都横起心,保护孩子,维持日子……
只看一看名士,金岳霖,沈从文当面和背后都喜欢叫他“老金”。他真是个“奇怪”的老师。他常年戴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告诉学生,不是不尊重你们,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他上课喜欢说: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那穿了红毛衣的同学就又紧张又兴奋。金先生有个很得意的学生,叫王浩,光头,山东口音,吃完饭喜欢打篮球,美其名曰“练盲肠”,后来成了美籍华人,国际知名学者。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他就和一个蹬三轮的约好,每天去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
也许,你看到的都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是真真实实的日常,真真切切的情感和生活。但在喧哗躁动的环境里,没有什么比那更能撼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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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0:31 | 查看全部
评《想像花莲》 陈黎的故乡书写
2012-12-5 09:57| 发布者: IMARS| 查看: 3394| 评论: 0|原作者: 连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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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有故乡,然而不幸的是,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里,人与故乡无可避免地疏离了。有的人出生时就远离了故乡(故乡不等于出生地);有的人即使在故乡出生,渐渐长大后也会为外面的世界所吸引所诱惑,出外追寻缤纷的人生梦想,哪怕偶或回到故乡,他们也是故乡的陌生人,故乡成了他们永远回不去的地方。就此意义而言,作家陈黎是幸运的。
陈黎的故乡在台湾花莲,花莲不仅是他的“父土”,也是他出生、成长之地,他仅仅在读大学期间算是较长久地离开过这里,大学毕业后就选择回到了故乡小城,教书、吟诗、写作、翻译,如今已是一位鬓染白霜的“退休小城教师”,他把自己的韶华岁月都交付给了故乡。能如此是因为,对于陈黎而言,拥有花莲是件美好的事,花莲不仅盛纳了他,更是他的诗意栖居之所,在花莲他可以恣意放飞想象,迄今他已出版了10多部诗集以及数量更多的译著,《想像花莲》则是他的第七部散文集;而对于花莲而言,拥有陈黎则是她的骄傲,故乡花莲一次次地进入了他的笔下,从而以一种陈黎式的文字来呈现。陈黎的散文集《想像花莲》正是由两类文字汇合而成,一是让别人“想象花莲”的文字,“想象生他、育他、骄傲他、驯服他的这个小城”;二是陈黎发自花莲的想象,“呈现他在小城花莲,对到过或未到过的异地、异时的追记与想象”。上述两种文字都自有其意义,不过,显然第一类文字对花莲之外的人们更有诱惑力。
花莲有什么值得想象的?且来读读全书的开篇《想像花莲》。作者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花莲港街地图:“我的花莲港街地图是绘在记忆与梦的底片上的,一切街道、桥梁、屋舍、阡陌……皆以熟悉、亲爱的人物为坐标。”作者心中的花莲关乎记忆,关乎往日,更关乎那些在故乡口口相传的人物。作者记忆的出发点是贯串小城的一条溪流,这条溪流先经过他曾经就读的明义国小,然后是诗人杨牧家住的节约街;接着是中正路,作家王祯和的小说里经常出现的街道,王家就在这条路上;再接着,是小说家林宜澐生长的中华路,而林的爸爸是“明义国小棒球队非正式的后援会长,只要击出全垒打,就送最新最帅的‘中国强’球鞋”;过中华路不远,就是作者所住的上海街;而再往东,是诗人陈克华所住的南京街;而接下来,还有诗人陈义芝出生的重庆街……无需再罗列了,单单这个人物名单已经足够了,花莲小城人口不过万余人,就已经滋养了如此之多的作家、诗人,辉耀了台湾文坛的一方天空,真所谓地灵人杰之地,怎能不令人肃然仰慕,并心向往之!
花莲令人向往的,还在于它有着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另一个有着动听名字的台湾小城是宜兰)和名字背后的历史积淀。关于花莲的地名有很多传说,作为一个书写者,陈黎当然不会疏忽这些传说,在《家乡的命名》一文里他重温了这些传说。文章以陈黎自己的一首诗开头:
家乡的命名:花莲。洄澜
奇莱。哆啰满。里奥特爱鲁
诗里提及的洄澜、奇莱、哆啰满、里奥特爱鲁,都是花莲的旧名,而且“一个比一个旧”。洄澜,是因“以溪水奔注与海浪冲击做萦回状得名”。而齐莱,则是来自于阿美族语的“奥奇莱”,这是阿美族对其聚居之地的自称,意指地极好,汉人省略了首个字,就成了齐莱。哆啰满是Turoboan的音译,1630年代西班牙统治台湾东北部,Turoboan是三省之一。里奥特爱鲁则是葡萄牙语Rio de Ouro的音译,意为“黄金之河”,最早在明朝弘历年间,葡萄牙人航经台湾海峡,绕到台湾东海岸,发现沙金,就用其本国产金的河流来命名。里奥特爱鲁是目前所知的花莲最早的名字。在小诗的最后,陈黎用一个引号作结,他自称:“也许表示我家乡,在过去或未来,还有许多其它我不知道的命名。也许觉得所有的历史都是虚构的。或者,杂糅不同族群,磨冲突于无形的这块乡土,是容许不断再写、覆盖的丰满的空白。”《家乡的命名》,是陈黎对自己一首诗作的注解,也是对花莲历史的一次打捞,更是他对花莲过去及未来的一种想象。
花莲被人们视为“台湾最美之地”,可是,陈黎似乎无意于描绘故乡的美景,至少在《想象花莲》里没有一篇这样的文字,唯一有做旅游推广之嫌的是《花莲饮食八景》一文。这八景不同于花莲官方的评选,而完全出自陈黎的私人印象。从“美仑园景午餐/午茶”到“花间茶堂坐谈人间”,再到“松园黄昏餐风饮茶”,以及“边走边吃红豆麻糬”,每一景致无不勾起人们的口腹之欲!在花莲,最容易找到陈黎的地方就是茶铺,特别是两间写着“花间茶堂”的王记茶铺。何故?文间写道:“只要在花莲,你就是在花间,在人间。花间一壶茶,独饮谁愿意?当然是两三好友,加三四点心,外加一室嗡嗡的人声/人生。”一路读来,这哪里是散文,简直是诗!这又哪里是饮食八景,分明是诗意地栖居!如果有人去台湾,那就一定不要忽略花莲;而如果去了花莲,那就一定不要忘记去王记茶铺,也许在那里还会遇到陈黎呢。
尽管与陈黎从未谋面,但阅读他的“想象花莲”,我相信,陈黎一定是位热爱生活的人,一位睿智的作家,他自足地生活在故乡的怀抱中。陈黎的选择,也许有种种因缘际会,但他一定清楚什么是自己所要的人生和梦想,他一定很清楚作家与故乡的关系,那是一种无法割断也不应割断的纽带,没有故乡的庇佑,一位作家就没有精神的原乡,而他的创作也注定行之不远。
诺奖新得主莫言是幸运的,他有为之神往的故乡高密;陈黎也是幸运的,他有值得骄傲的故乡花莲。如他所说:“我的家乡花莲与诗和音乐,是我一生最美好想象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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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0:42 | 查看全部
评《想像花莲》 陈黎的故乡书写
2012-12-5 09:57| 发布者: IMARS| 查看: 3388| 评论: 0|原作者: 连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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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有故乡,然而不幸的是,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里,人与故乡无可避免地疏离了。有的人出生时就远离了故乡(故乡不等于出生地);有的人即使在故乡出生,渐渐长大后也会为外面的世界所吸引所诱惑,出外追寻缤纷的人生梦想,哪怕偶或回到故乡,他们也是故乡的陌生人,故乡成了他们永远回不去的地方。就此意义而言,作家陈黎是幸运的。
陈黎的故乡在台湾花莲,花莲不仅是他的“父土”,也是他出生、成长之地,他仅仅在读大学期间算是较长久地离开过这里,大学毕业后就选择回到了故乡小城,教书、吟诗、写作、翻译,如今已是一位鬓染白霜的“退休小城教师”,他把自己的韶华岁月都交付给了故乡。能如此是因为,对于陈黎而言,拥有花莲是件美好的事,花莲不仅盛纳了他,更是他的诗意栖居之所,在花莲他可以恣意放飞想象,迄今他已出版了10多部诗集以及数量更多的译著,《想像花莲》则是他的第七部散文集;而对于花莲而言,拥有陈黎则是她的骄傲,故乡花莲一次次地进入了他的笔下,从而以一种陈黎式的文字来呈现。陈黎的散文集《想像花莲》正是由两类文字汇合而成,一是让别人“想象花莲”的文字,“想象生他、育他、骄傲他、驯服他的这个小城”;二是陈黎发自花莲的想象,“呈现他在小城花莲,对到过或未到过的异地、异时的追记与想象”。上述两种文字都自有其意义,不过,显然第一类文字对花莲之外的人们更有诱惑力。
花莲有什么值得想象的?且来读读全书的开篇《想像花莲》。作者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花莲港街地图:“我的花莲港街地图是绘在记忆与梦的底片上的,一切街道、桥梁、屋舍、阡陌……皆以熟悉、亲爱的人物为坐标。”作者心中的花莲关乎记忆,关乎往日,更关乎那些在故乡口口相传的人物。作者记忆的出发点是贯串小城的一条溪流,这条溪流先经过他曾经就读的明义国小,然后是诗人杨牧家住的节约街;接着是中正路,作家王祯和的小说里经常出现的街道,王家就在这条路上;再接着,是小说家林宜澐生长的中华路,而林的爸爸是“明义国小棒球队非正式的后援会长,只要击出全垒打,就送最新最帅的‘中国强’球鞋”;过中华路不远,就是作者所住的上海街;而再往东,是诗人陈克华所住的南京街;而接下来,还有诗人陈义芝出生的重庆街……无需再罗列了,单单这个人物名单已经足够了,花莲小城人口不过万余人,就已经滋养了如此之多的作家、诗人,辉耀了台湾文坛的一方天空,真所谓地灵人杰之地,怎能不令人肃然仰慕,并心向往之!
花莲令人向往的,还在于它有着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另一个有着动听名字的台湾小城是宜兰)和名字背后的历史积淀。关于花莲的地名有很多传说,作为一个书写者,陈黎当然不会疏忽这些传说,在《家乡的命名》一文里他重温了这些传说。文章以陈黎自己的一首诗开头:
家乡的命名:花莲。洄澜
奇莱。哆啰满。里奥特爱鲁
诗里提及的洄澜、奇莱、哆啰满、里奥特爱鲁,都是花莲的旧名,而且“一个比一个旧”。洄澜,是因“以溪水奔注与海浪冲击做萦回状得名”。而齐莱,则是来自于阿美族语的“奥奇莱”,这是阿美族对其聚居之地的自称,意指地极好,汉人省略了首个字,就成了齐莱。哆啰满是Turoboan的音译,1630年代西班牙统治台湾东北部,Turoboan是三省之一。里奥特爱鲁则是葡萄牙语Rio de Ouro的音译,意为“黄金之河”,最早在明朝弘历年间,葡萄牙人航经台湾海峡,绕到台湾东海岸,发现沙金,就用其本国产金的河流来命名。里奥特爱鲁是目前所知的花莲最早的名字。在小诗的最后,陈黎用一个引号作结,他自称:“也许表示我家乡,在过去或未来,还有许多其它我不知道的命名。也许觉得所有的历史都是虚构的。或者,杂糅不同族群,磨冲突于无形的这块乡土,是容许不断再写、覆盖的丰满的空白。”《家乡的命名》,是陈黎对自己一首诗作的注解,也是对花莲历史的一次打捞,更是他对花莲过去及未来的一种想象。
花莲被人们视为“台湾最美之地”,可是,陈黎似乎无意于描绘故乡的美景,至少在《想象花莲》里没有一篇这样的文字,唯一有做旅游推广之嫌的是《花莲饮食八景》一文。这八景不同于花莲官方的评选,而完全出自陈黎的私人印象。从“美仑园景午餐/午茶”到“花间茶堂坐谈人间”,再到“松园黄昏餐风饮茶”,以及“边走边吃红豆麻糬”,每一景致无不勾起人们的口腹之欲!在花莲,最容易找到陈黎的地方就是茶铺,特别是两间写着“花间茶堂”的王记茶铺。何故?文间写道:“只要在花莲,你就是在花间,在人间。花间一壶茶,独饮谁愿意?当然是两三好友,加三四点心,外加一室嗡嗡的人声/人生。”一路读来,这哪里是散文,简直是诗!这又哪里是饮食八景,分明是诗意地栖居!如果有人去台湾,那就一定不要忽略花莲;而如果去了花莲,那就一定不要忘记去王记茶铺,也许在那里还会遇到陈黎呢。
尽管与陈黎从未谋面,但阅读他的“想象花莲”,我相信,陈黎一定是位热爱生活的人,一位睿智的作家,他自足地生活在故乡的怀抱中。陈黎的选择,也许有种种因缘际会,但他一定清楚什么是自己所要的人生和梦想,他一定很清楚作家与故乡的关系,那是一种无法割断也不应割断的纽带,没有故乡的庇佑,一位作家就没有精神的原乡,而他的创作也注定行之不远。
诺奖新得主莫言是幸运的,他有为之神往的故乡高密;陈黎也是幸运的,他有值得骄傲的故乡花莲。如他所说:“我的家乡花莲与诗和音乐,是我一生最美好想象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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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0:58 | 查看全部
从现象学角度的一种解读
2012-12-8 19:57| 发布者: IMARS| 查看: 4216| 评论: 1|原作者: 愤怒的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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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与想象》这本书的意思,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文学是人类本质力量的显现。为了论述这个主题,本书横跨了三个领域:哲学、文学、人类学。虚构是人类的一种行为,想象是人类的一种能力,所以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文学人类学疆界”。邓晓芒说康德哲学是人类学,也是从这个角度来考虑的。作者对虚构和想象的定义,脱胎自胡塞尔现象学,因此这本书又是一本哲学著作。在文学中,我们能够最集中、最典型地观察这两个概念,所以伊瑟尔研究的许多现象和问题来自文学领域,甚至可以说,伊瑟尔基本是以文学为载体来讨论哲学和人类学的。
  
  什么是文学?《虚构与想象》认为,对于作者来说,文学是创造人工制品的游戏;对于读者来说,文学是在人工制品中寻找意义的游戏。许多人不喜欢游戏这个词,主要是考虑到它的娱乐性。我认为,我们尽量不要去把这种娱乐性想象成一种低级的快感,而应该想象成一种本质力量得到证明、创造能力得到实现的愉悦。并且游戏这个词不仅仅包含着愉悦的成分,它还有更重要的内涵。
  
  按照伊瑟尔的说法,游戏使得虚构和想象能够显现出来。从人类学的意义上理解,如果不是处于一种生机勃勃的状态中,如果没有闲暇和精力进行对美的观察和思考,如果不是为了获得高尚而纯粹的乐趣,人类就不会拥有辉煌的艺术。正是由于游戏,人类才从满足于肉体温饱、生活便利的狭隘状态中抽身出来,从事伟大的艺术创造。从哲学意义上,游戏这个词让我想到英语里面的play。Play这个词不仅有游戏的意思,还有“开始播放”的意思。由于游戏这个词在人类学意义上的对等词是“表演”,而play还有戏剧的意思,所以我想伊瑟尔这本书的英译本假如把游戏翻译成play是毫不奇怪的。Play这个词带有“开始显现”的意味。这种开始意味着时间的展开。在时间中的存在是人类作为一种四维世界中的生物特有的存在方式,所以任何形式的人类活动都必须在时间中进行,包括虚构和想象。
  
  严格来说,想象并不是一种人类活动,伊瑟尔更倾向于把它定义为一种人类的能力,而虚构才是人类的实在行为。想象是弥散的,无边无际的,虚构则赋予想象一种形式。伊瑟尔对虚构整整论述了三章,而论述想象的部分却只有一章,就是因为想象这个能力和胡塞尔的直观一样,是不好论述的。和直观一样,想象这种能力没有形式,一旦我们开始谈论它,我们就从那种状态中抽身出来了,总是或多或少地遗漏了什么。伊瑟尔在谈论想象的时候总是不得不求助于对梦这种无意识的研究,因为做梦和想象一样,是不能用意志等外部力量来强制进行的行为。当我做梦的时候,我就已经在梦中了,假如我意识到还有一个梦外的我在做梦,那么我就快要醒了,梦也停止了。
  
  伊瑟尔说想象没有对象,有人会问怎么能没有对象呢?我梦到我去了喜马拉雅山公园,我想象的对象不就是那座著名的最高峰吗?这句话不能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所谓对象本来就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一个概念,它意味着有差异的两个不同存在。既然我没有从梦中惊醒,我的意识也就是我正在做的那个梦,所以我的意识和梦此时是没有差异的,因此这个意识没有对象。此时我们要尽力摆脱日常语言带来的影响,在现象学语境中理解“对象”这个词。顺便说一句,这就是我不赞成把所有的哲学说理都派给日常语言的原因:这事用日常语言想不通。
  
  相比之下虚构要好论述得多。它是一种有形式的、能够靠意志来进行的超越性行为。我们可以把它从时间的演历中截取出来进行观察。由于虚构是一个实在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潜在的能力,所以这个概念至少由两个不同的要素组成:进行虚构的意识和被虚构出来的意识。笼统地说,尽管被虚构出来的东西是假的,但是虚构行为却是切切实实正在进行的。如果不是有一个实际上正在虚构的行为,那假的东西从哪儿来呢?由于这个行为包含了这样两个完全不同的要素,所以它是一个标准的、典型的超越行为,它不同于自身。想象也是一种不同于现实世界的超越行为,但是这种超越性不是包含在这个行为内部的,它的超越性只有在对它的反思中才能看见,所以这个行为作为超越性行为来说不典型。
  
  不过从哲学上来说,说虚构这个行为“包含”它虚构的对象是不恰当的,我虚构出一座金山,这并不意味着我的意识中真的存在一座金山,只能说我的虚构“指向”这座金山。我在上个自然段说超越性包含在了虚构行为的内部,是因为这个行为中虽然不包含它的对象,却包含了某种能够让行为指向对象的要素,胡塞尔称之为质料。而想象作为一个不包含差异的潜能,它不包含能让自己和其他东西分离开的要素,所以它不是一个天生的越界行为,只是我们后来经过和真实世界的比对,认为它和真实世界不一样而已。伊瑟尔说游戏是一种包含了差异的活动,这个差异就是虚构和想象的差异。虚构赋予想象以形式,想象成为虚构的意向对象。
  
  由于虚构是一种超越行为,所以它创造了一个世界,并不断地雕琢这个世界。在读《三个火枪手》的时候,我们不在乎故事讲述的事情和历史真实是否符合,在读《登幽州台歌》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不在乎陈子昂是否真的产生了两处茫茫的孤独感。因为我们知道,文学作品中的世界和现实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我们可以不在乎文学世界中讲述的那些事情是真是假。这也就是现象学中所说的“悬置”态度。我认为伊瑟尔只是在“使用”悬置这个概念,这里的悬置和胡塞尔说的不一样,更像早期的现象学心理学。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伊瑟尔论述的前提就是文学的虚构性,悬置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方法,而不是一个需要进行理论描述的对象。对哲学家来说整个世界都是可以存而不论的,不止文学世界而已。
  
  文学不是凭空创造,文学世界能够让人感到它的真实,并且比现实世界更加真实,是因为它具有真实性。虚构行为会从现实世界中选择真实的原素,使它们脱离原有的语境,参与到虚构世界的塑造中来。从西方文学理论的传统来说,这种选择是一种模仿,它描摹事物,把事物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同时还是一种象征,它创造了和现实事物相似的仿制品。模仿更强调两者的相似,象征更强调这是两个不同的事物。文学的真实,就是在成功的模仿和象征行为中表现出与被模仿和象征的事物的相似性。
  
  然而文学不仅是创造一个与真品相似的仿制品。我们说文学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为什么呢?当然我们可以说文学浓缩地、集中地表现了生活。但是伊瑟尔没有从这个角度来说。在现象学中,我们说一个事物显现出来了,就是“如其所是”地显现出来了,它就是它显现出来的那个样子。然而这个说法其实是有瑕疵的,因为任何有限的意识行为都不能完整地表现对象,也就是没有真正做到“如其所是”。不过文学可以弥补这个缺点。文学并不会大言不惭地宣称自己表现出来的就是对象本身,文学只是把“事物仿佛是什么”揭示出来。在哲学那里,强求不完美的人类行为方式要显现一个完整的对象是困难的,相比之下文学更加谦逊而诚实,因为它暴露出人类行为的有限和不完美,只要求自己表现部分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比哲学更好。
  伊瑟尔的《虚构与想象》这本书非常精彩,但是在具体的理论表述中也存在一些小小的瑕疵。比如说,虚构的最后一个阶段是融合。从这个概念的名称、以及伊瑟尔的具体论述中,都不难发现这个概念和胡塞尔的“充实”行为有关。那么这个行为有没有形式、是否完整呢?我觉得这是个问题。此外,伊瑟尔一直说“游戏”开辟了一个疆域,然而对这个疆域是什么却缺少充分的理论说明。我猜想,这个疆域可以是虚构和想象之间的差异造成的,也可以是时间中的距离造成的,还可以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他心”的问题有关。z
转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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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2:07 | 查看全部
天蓬元帅为何被判重刑?
2012-2-28 12:10| 发布者: gaea| 查看: 1966| 评论: 1|原作者: 梅鹤

      神仙也会犯错误。孙悟空的错误越大,官升得越大;卷帘大将犯错误,至少保持了本来面目;天蓬元帅可惨了,因为“性骚扰”了嫦娥妹子,除了被严刑拷打外,还被迫“改头换面”,“帅哥”变成了大白猪。

    这就是天庭社会不和谐的主要原因!缺乏公平正义,没有法治只有人治,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是玉帝老儿说了算。问题是,天蓬元帅是一个优秀青年,正在前途一片光明的关键时刻,为何大老板玉帝会对他痛下杀手,甚至不惜将他变为猪呢?

    首先,要了解天蓬是“公猪”还是“母猪”?

    春秋时,鲁国有个勇士叫卞庄子,“卞庄刺虎”的故事很出名。卞庄子比武松还猛,能够单独与老虎打架。有一次,他见到两只老虎在打架,一时手痒,拔剑刺向老虎。说时迟那时快,驿馆中的小伙子劝住他,你急什么?两虎正在争吃一头牛,为了各自利益必然相争,两虎相争必有一伤,到时候大老虎斗得受伤,小老虎斗死了,你才出手,岂不是一出手便杀两虎,这个新闻可以上两千年多后的中央电视台!

    果然,卞庄子站在旁边观看,最后一举出击,杀了两虎,成就了勇士的威名!所以说,干工作要动脑筋,有的人天天不干活,偶尔干一点老板还表扬,这就要学习卞庄子。

    他后来在一次作战中阵亡,被封为九神的老大天蓬。九神是什么?天上的北极星,共有九颗,七明二暗。天蓬比较幸运,刚出道即被重用,还遇上了好领导——紫薇大帝,也叫北极星君。看到天蓬刚当上公务员,工作积极肯干,紫薇大帝很高兴,便破格重用,任命为天蓬元帅。

    大家知道,这家伙就是猪八戒的前身。在天上,被破格录用授予“正式编制”,已经很难。孙悟空打拼了半辈子,就是“入不了编”,无办法,他老人家只能退而求其次,跟随唐僧去取经,曲线救国总算搞到了编制,不过可能类似“参公”的,即参照天宫“公务员”管理罢了。

    有了编制不牛,更牛的是马上坐上了“元帅”的位子,统帅天上八万水师。这是实打实的集团军,不像托塔李天王,不打仗可手头没有兵。可以说,一步到位,当上了天上的海军总司令。这是什么待遇?孙悟空造反不成被招安,弄了两个职务,一个是养马的,一个是栽桃的,岂不是在天上搞“种养业”?还是个进城“农民工”!难怪猪八戒一见这个师兄,从来就不当盘菜!
其次,要了解天蓬调戏的对象是“美女”还是“夜叉”?

    天蓬元帅半世英名,栽在了一个“弱女子”之手。

    在官方的历史记载中,是因为爱美女不爱江山的天蓬在王母的蟠桃盛会上,高兴过头喝醉酒,像齐天大圣一样,晃晃悠悠错跑到了老君的兜率宫一样,他好像心有灵犀,“错跑”到了广寒宫。广寒宫是什么地方?

    这里,住着一位人世间连傻瓜也认识的嫦娥妹子。关于她的传说,有说好的,也有说不好的。无论正反方争论的焦点,就是嫦娥为什么会“私奔”?

    正方的观点,嫦娥与夫君大英雄后羿男才女貌,夫唱妇随,天生一对,过的是神仙般的生活。既然生活这么美好,后羿为何独自游荡到昆仑山瑶池边?

    独守寒窗空寂寞的王母见到大帅哥,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可是,再英雄的人也有化为白骨的一天,王母为了让“情郎”帅容永驻,便将名贵的仙药私自赠送给后羿,希望帅哥吃下后长生不老,再回瑶池以解决相思之苦。

    可惜后羿脑筋缺根弦,不明白“徐娘”的美意,拿着仙药回到家,不舍得吃,让妻子嫦娥藏起来。这个消息被坏人蓬蒙知道了,趁着后羿没在家时,准备盗走仙药。

    为了不让仙药落入小人之手,嫦娥将药吃掉了。一下子,身体的重量没有了,飞到了天上——广寒宫。

    我相信,这是每一个善良的人的愿望。

    但也有反方一说,后羿射日有功,王母赏赐给他两颗仙丹,让他们夫妻健康长寿。可是嫦娥太贪心,一个人将药吃掉了,身体一时失重飞到天上去了。如果在天上没有“编制”没有“关系”的话,
就要像孙悟空一样有强大的本事。嫦娥没有这些,唯一能够端上桌面的是自己的花容月貌了。

    玉帝看到美女,找不到合适的职务和位置,只能私养在广寒宫中。

    至于他们是什么关系,只能靠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发挥浪漫的想象力了。不过,从玉帝赠送嫦娥玉兔来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比较暧昧的。

    因此,天蓬元帅貌似很幸运,其实倒霉的事情正等着他。正所谓,运气好时鬼变人,运气差时人变鬼。花开时,天蓬遇到好领导紫薇大帝,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个伯乐。

    但好景不长,在天庭争夺最高领导权的斗争中,玉皇大帝占了上风,成为天宫最高的“首长”。紫薇大帝退出老大的位置,从董事长变成了副总经理,协助玉帝分管天经地纬、日月星辰及四时节气等自然现象的工作。跟随紫薇大帝“打游击”的死党天蓬元帅,可能成为玉帝第一个清理的对象了。

    由此观之,天蓬元帅的问题有三个:

    第一,站错了队。其实,能凭本事当到了天庭海军总司令,工作水平已不成不问题,关键是看你是“那条线”的。这一点,当天蓬元帅被迫变成猪八戒时,才有了初步的认识。

    第二,侵犯了老板的隐私。连玉帝背后的女人也敢乱来,岂不吃了豹子胆?奎木狼做得很好,与天上的玉女到凡间私通,混了十三年还生了两个孩子,过了一段美好的爱情婚姻生活。奎木狼被玉帝抓回去时,还说怕污染了天宫的圣境。与人私通、犯了天条还为老板着想,这样的部下谁不喜欢?最后被罚去为太上老君烧火,只是象征性的惩罚,老板做做样子给别人看的。

    第三,关键时刻没有靠山。这个很要命,虽然老好人太白金星帮助说了几句话,但是没有强大的关系,老星星也没有尽全力。如果有如来、观音、老君之类的关系,至少不需要被“改头换面”,变成让美女人见人怕的蠢猪了。

    当然,也有人考证,天蓬元帅成为“猪模样”,其实原来就是“一头猪”,跟玉帝没有什么相关。

    最典型的说法,猪八戒的原型是夜空里西方七宿中的奎宿。古人为什么将这颗星想象成一头猪呢?因为奎宿叫“封豕”、“并封”或“屏蓬”,其关键字“封”和“蓬”都有“交合”的意思。因此有的说这是两个脑袋的猪,有的说是两头猪在交配,反正猪八戒好色,后者更能让人充满憧憬。

    不过,我倒赞成天蓬元帅是佛教女护法神摩利支天手下的御车将军一说。女护法的御车将军也叫天蓬元帅,而她乘坐的是由七头猪拉动的车。人家骑象骑狮子,女护法却骑肥猪,也是一大奇迹。七头猪代表北斗七星。可见,天蓬元帅变成猪八戒,成为大白猪是有一段渊源的。
天蓬元帅的启示:混官场是有风险的,强大的靠山有时候也很脆弱;美丽的外表只能混得一时,不可能靠它吃一辈子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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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2:23 | 查看全部
追风筝的人
2012-1-20 08:23| 发布者: gaea| 查看: 1628| 评论: 1|原作者: 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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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忠诚的爱——你就要甘愿做我的炮灰】
  决定为《追风筝的人》写一篇书评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最大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鸡奸,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
  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他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可惜,除了贬低外,阿米尔还选择了逃避。因无法面对哈桑,他栽赃哈桑偷了他的钱财和手表,而终于导致哈桑离开他的家。
  但他越贬低、越逃避,他的歉疚感就越重。因为这歉疚感不在别处,恰恰在他心中。
  所以,他最后又回到喀布尔,要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救出阿富汗。
  所以,当阿塞夫将他打得死去活来时,他哈哈大笑。
  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罪人,因而渴望被惩罚。他曾渴望被哈桑惩罚,但哈桑只会继续付出,而不会表达愤怒。但他终于在阿塞夫这里得到他渴望已久的惩罚。于是,当肋骨一根接一根被阿塞夫打断时,当上唇被打裂,其位置和哈桑的兔唇一样时,他心里畅快至极,并感慨:
  我体无完肤,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了,我大笑。
  回到巴基斯坦后,阿米尔终于令索拉博放下疑虑,答应和他去美国,而阿米尔说“我保证”。
  但是,当发现困难重重后,阿米尔一时忘记了“我保证”这句话,想劝索拉博留在巴基斯坦的孤儿院一段时间,这时他忘了,进入孤儿院后的那段历史是索拉博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于是,不愿意再重温噩梦的索拉博选择了自杀。此后,尽管被救了回来,但他却陷入了奇特的自闭状态。
  命运先使得阿里成为阿米尔父亲的炮灰,命运又使得哈桑成了阿米尔的炮灰,这双重的罪恶加在一起,使得阿米尔终于得以报应。内疚是他的报应,被阿塞夫打成兔唇是他的报应,他的妻子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却无法怀孕也是报应。
  现在,作为轮回的一部分,阿米尔必须去做索拉博的炮灰,他必须以哈桑对待他的态度对待索拉博,才可能使得索拉博一点点地走出自闭,那时才意味着阿米尔的终极获救。
  胡塞尼的这部小说对情感的描绘如此深刻而真切,令我不由怀疑,这是一部自传。
  这部小说的情感之真实,在我读过的小说中,我感觉只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和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可以媲美,而《情人》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自传小说,《挪威的森林》则被人怀疑是村上春树的真实经历。
  不过,我将《追风筝的人》列为第一流的小说之列,不仅仅是因为它具备“情感的真实”,也是因为这部小说的构思非常巧妙。
  前面提到,这部小说的高潮一个接一个,不断冲击读者的心灵。但用心的读者会发现,每一个高潮出现之前,作者都已经用隐喻和暗示的手法,预示了这些高潮的出现。
  并且,除了出神入化的心理刻画外,小说的情境描写也别具一格,既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又具有鲜明的个人化,仔细阅读的时候,你可以感到好像一直是在以阿米尔的视角在看待这个世界。
  此外,胡塞尼的笔触既细腻,又有洞烛人性后而产生的沉混有力感。
  令人惊讶的是,这是胡塞尼的处女作。第一部出版的小说便如此优秀,胡塞尼是如何做到了这一点?
  除了可能是自传的特殊原因外,在自序中,胡塞尼的一句话还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流的小说家、导演和艺术家的共同特点。譬如日本动画之王宫崎峻便说过有同样意思的话:
  我从来不考虑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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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2:35 | 查看全部
《德国小镇》一个悲哀的政治童话
2012-1-27 10:51| 发布者: star| 查看: 882| 评论: 0|原作者: 连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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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小镇》创作于1968年,是勒卡雷的第五部作品,距他的成名作《柏林谍影》已经相去五年,此时的勒卡雷已经不在英国情报部门供职而专心致力写作,在这部作品中我们不难看到他在“消遣类型小说”和严肃的政治题材之间求得平衡的努力。勒卡雷和德国缘分匪浅,不久之前还获得德国的歌德文化勋章,颁奖者称他为全英国会说德语的人里头最著名的一个,用他的写作浓缩了德国在冷战时代的艰难角色。勒卡雷曾经在英国驻波恩大使馆担任二等秘书,也做过汉堡领事,他笔下最为著名的人物乔治·斯迈利的业余爱好正是研究德国诗歌,正是对德国政治和历史文化的熟稔,使得勒卡雷在这部作品中放弃了自己驾轻就熟的谍战题材,开始了新的探索。
题名“德国小镇”意指当时的西德首都波恩,用“小镇”拟大国首都,乍看之下令人费解,实际上作品的英文名已经点出了作者的意旨,“A small town in Germany”可直译为“德国中的小村镇”,勒卡雷极力描摹的也正是西德与各国政府隐没在德国山雨欲来的政治风潮中无所作为、骑墙观望的疏离状态。勒卡雷在小说的序章中就表明题旨:“波恩像个小岛,它因为缺乏政治向心力和社会基础,以至于永远处在一种漂浮状态,而英国大使馆是它不可分的一部分。”
小说的主线与一般的惊险类型之作并无二致:“英国驻波恩大使馆的工作人员突然失踪,带走了英国当局的机密文件。英国此时正希望将整个欧洲外交导向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模式,而自己人的失踪以及德国新纳粹主义的兴起,内外相煎,让英国情报局大为紧张。情报员特纳临危受命,去寻找真相。”实际上这部小说的惊险成分可说寥寥无几,主角全书连枪也没碰过,他的工作就是和大使馆的各色人员谈话,以此寻找蛛丝马迹。小说中各个角色的唇枪舌剑一如勒卡雷过往创作的水准,精辟激烈而不失冷峻幽默,节奏不疾不徐,由此更使得小说的结局振聋发聩,让人有无声处听惊雷之感。
对读者而言,人物对话在这部小说中的作用相当有趣,不仅是因为其推动情节发展,塑造角色性格,更在于此时的勒卡雷还在磨砺小说技艺,他不得不用小说中的对话这种直接的方式来抒发自己对现实的不满和希冀。勒卡雷的冷战系列也许情节更为复杂,内容更为深邃,但《德国小镇》的痛快淋漓,直指人心,对熟悉勒卡雷的读者来说别有一番风味,而这部早期作品中展现出勒卡雷年轻时的青涩锋锐之气,也可以帮助读者更深地理解勒卡雷其人。
勒卡雷称自己“一直对这部小说怀有恶感”,原因是他本意是写一部“讽刺英国政治风格的黑色喜剧,最后这本书却广泛被认为是一部激烈反德之作”。书中虚构了德国新纳粹主义复辟的风潮,难怪会被认作是“反德之作”,但持这种论调的批评者多少小看了勒卡雷,这位作者不屑以一时一地的琐屑运动作为自己的小说题材,在他看来,失意的年轻人发起的群众运动,这股力量本质上是不关心政治的,只是一种模糊、未完成的无政府主义修辞,没有明确的目的而言。勒卡雷真正抨击的是这些运动潮涨潮落背后,人们善于遗忘和冷漠的心性。这部作品浓厚的政治氛围在勒卡雷的作品中算得上独一无二,全书各处都大力渲染群众运动如痴似狂的阴暗气氛,更衬托出社会良知与理性的缺失。
在小说中,勒卡雷的一支健笔写漏网的纳粹分子,写投机的德国政客,写因循的英国外交官,唯独不屑一顾山呼海啸的“革命群众”。热爱德国文化的勒卡雷用音乐来比拟狂热者的骚动,这种音乐使人亢奋而无力,催人入眠,丧失理性,让人不禁想起传统的德国童话,斑衣人吹笛带走小镇上所有孩子的故事。勒卡雷在小说中想说的是,狂热的社会悲剧之所以一再发生,一方面缘于大众盲从,受人蛊惑;一方面在于上位者首鼠两端,愚民以自重,骑墙借以牟利,最关键的是良知尚存者一味因循退让,放弃了自身的责任。书中的英国外交官布拉德菲尔德与特纳有一段非常精彩的对话,实在道出了这类“体制内开明人士”的心声:“我不在乎自己服务的是不是个有德的国家。所有权力都是腐化的,但失去权力会让人腐化得更甚……我不像你,我没有任何憧憬。我对制度不抱希望的程度不亚于对人民不抱希望。”小说末尾我们可以感受到勒卡雷隐藏在文字中的愤慨:官僚和投机者们来来去去,狂热的靡靡之音不多久就会烟消云散,真正让人悲恸的是那位为了自身的记忆和信仰起而行动的人,“在所有人中,只有他是惟一真正活过的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权利去爱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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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2:48 | 查看全部
《碎片》的和谐之光
2012-1-30 14:12| 发布者: gaea| 查看: 1679| 评论: 0|原作者: 连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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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七惠的长篇比作一大段舒缓的协奏曲,那么她的短篇便是一曲短小悠扬的奏鸣曲。虽然曾惊讶她驾驭长篇的从容,也更感慨她把握短篇的灵气。但无论长篇还是短篇,贯穿始终的都是那份淡淡而睿智的主旋律。
自从与七惠的作品结缘,便有幸在翻译她的每一篇小说中,细细品味这位日本年轻女作家那份对人生、对自我、对社会、对自然的思考和凝视。她的目光看似随遇而安,却又心有不甘;看似漫不经心,却又细腻入微;看似拘泥于生活琐事,却又显得超凡脱俗;每一个人物都像是随手拈来,却又是精心雕琢出来的……这样年轻的作家,却拥有这般丰富的想象力,的确不可多得。
七惠的小说看似平淡如水,却阐释了深刻的哲理。
《碎片》中的三个短篇分别讲述的是:某天,和有着天然心理距离的父亲,一起去旅行的女儿的感受瞬间(《碎片》);临近结婚时,不断回忆起前女友的男主人公(《榉树的房间》);新婚燕尔的妻子与偶然来家里寄宿的外甥女之间的微妙关系(《山猫》)。三个故事无一不是极其平淡无奇的、容易被一般人忽略的日常风景,而在七惠的笔下,却如同放大镜一般真实细腻地呈现出了日常生活的点滴变化给人物内心带来的波动和困惑。
巨大的人生转机自然会对人产生巨大的影响,殊不知,即便是那些被人们习以为常的、微乎其微的瞬间,日积月累也同样会塑造一个人的感情世界。也许这就是七惠在她的作品中想告诉读者的吧。细微琐事使人的内心泛起层层涟漪,这些细小的变奏构成了每一个人的此时此刻,最终连接而成了一个人的人生交响曲。
七惠的作品一直注重描写人物之间的关联,这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每天要面对的。而人与人之间,即便是亲人之间,恋人之间也总是存在着种种的不和谐因素。“那种人与人之间的不和谐,无论如何描述,都有言之不尽的感觉。”青山七惠如是说。她还说过:“人生就像一条河流,无论自己活着,还是与别人的邂逅或离别,都像是一条大河里注定的。回顾过去,就像是站在堤坝上眺望河水,会产生一种退潮的感觉。……我认为,要对某一个人一直抱持同样的情感,很难做到,毋宁说,相反的情感不停交替出现才是人之常情。”
七惠这番话很容易让人联想佛家的“缘”这个词,人与人的关联即是一种缘。人生无处不是缘。机缘、善缘、良缘、恶缘、孽缘、人缘……等等无不是因缘和合。无论人们意识到与否,无论人们愿意与否,“缘起”总会在自己与他人之间生生不息。
然而,世间没有绝对不变的事。绝不可执着于这个缘,正如河水是流动的一样,人的感觉也是不断变化的,不苛求自己和别人,“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的境界是多么洒脱啊。
“碎片”这个词很富有寓意性。破碎的残片,一方面象征着完满的负面意象,但另一方面,这些零碎的片断,又拼接了现实的生活画面,破碎与完美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从某种角度说,也许不完满才是生活的常态。《碎片》里的女主人公为完成摄影教室的作业“碎片”,不情愿地和父亲去参加一日游。短短的一天里,她看到了自己所不知道的父亲另一面,最终她摄取了父亲那瞬间即是永恒的表情,给她以强烈的震撼。七惠称这篇小说的意图是通过拍照,来表现即便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却处在各自不同的空间里的人。听起来似乎有些费解,却颇有道理。
对于他人的兴趣,或许恰恰来自于对于和“不同的空间里的”他人发生关联的畏惧。直面这畏惧,参透人生,恐怕是这个短篇的主旨吧。
其他两篇也同样出色地体现了作者这些主旨,凡事不过于纠结,是在这纷繁的世间悠游自在的根本。在七惠看来,“不放弃是非常需要能量的一件事。相反,接受、接纳,感觉上更轻松。反过来看,放弃什么,也可以说是自己选择了其他选项,所以也并不算怎么消极。”《榉树的房间》里的男主人公最终放弃了爱恋的女友,选择了一个平庸的女人结婚。他的心情纠结与最终走向婚姻的结局,也表现了人生的无奈,不完满也既是某种完满的哲理。
七惠认为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有着龌龊的一面,她就是要在她的小说里把这些真实地描写出来,而这些也正是一个人认识自我,认识他人的契机。《山猫》里的女主人公对比自己年轻而充满野性的不速之客——外甥女,怀有淡淡的妒忌和隐隐的不安,担心丈夫会对外甥女感兴趣。因此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发生的一连串小小的插曲,但最终并没有发生她所担忧的事,幸福感反而因此而增强了。小说妙趣横生地描绘出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的情景,深入浅出地揭示了人与人的接触可以使人们加深对生活的体味和认知,使人更清楚地了解了自己和周边的人的主题。
一滴水可以见大海。对于散在而又浓缩于点点滴滴小事中的人生,如果没有捕捉和描写他们的深厚功力,没有对世事万物的融会贯通的感悟力,没有启迪人们珍视自我与他人缘分的美好目标,是很难将他们栩栩如生、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的,更不用说让人看了为之感动,掩卷回味了。
这三篇珠玉般晶莹温润的短篇,包括已译介过来的《捡松球》《村崎太太的巴黎》都是同样的熠熠生辉,为沉重的人生增添了一抹清淡和谐的光。这清淡和谐之光便是青山七惠小说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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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3:10 | 查看全部
《七十年代》:不是怀旧,还会是什么?
2012-1-31 09:01| 发布者: gaea| 查看: 1289| 评论: 0|原作者: 连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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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而遥远的七十年代
不久前,收到图书公司寄来的夏季书目,第一页的巨幅照片是陈丹青。当时我笑着对朋友说,“看,这就是我们现时代的文化偶像了。”文化偶像云云,自然只是玩笑话。不过包括陈丹青在内,像北岛、徐冰、阿城、朱伟、王安忆、李零等等一大批五十年代前后出生的知识分子,确确实实深刻影响了过去20多年间我们的文化生活,甚至文艺界的很多思潮,原本也就是由这些人推动起来的。虽然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似乎正在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像阿城差不多成了个现代隐士),但我们如今所讨论的问题、所运用的学术工具、甚至我们的思考方式,很大一部分还是由这一代人留下来的。有点意味深长的是,这一代后来成为文化中坚的人物,在七十年代,他们的青春期,基本上不拥有多少思想资源。几本黄皮书或者灰皮书,成为少数阅读者产生自由思想的温床,而马列主义著作,则是很多人最基本的思想武器。
《七十年代》中收入的人物,虽然并非所有都在后来成为文化的弄潮儿,但基本上都算是在文化领域里卓有成就了。我们读着他们笔下那些往事,很容易就生出一种心向往之的冲动。即便是赵越胜笔下那个名叫唐克的青年,我们在思想史上找不到他的名字,但他当年那些故事,我们如今也难免要惊为天人———想想看,在1972年,中国有几个人知道甲壳虫乐队的名字?有几个人能自己动手去攒音箱?更遑论传播帕索里尼和罗伯- 格里耶了。读着他浪迹天涯的那段时光,我们简直忍不住希望他写出一本《在路上》来。
三十年间,七十年代隐秘流传着的那些暗语后来成为一波又一波的主题词,从北岛到阿城到陈丹青,所谓文坛风云人物也换了一拨又一拨,每个人各自的取向后来也各各不同。不过其间的基本精神,却似乎并没有大的变化。陈丹青说,当年回忆八十年代是他们这群人,如今回忆七十年代,还是他们这群人。不知道他说这话时有没有对文化传统青黄不接的一种感慨,不过从这群人的青春记忆里,我们或许可以依稀明白这群人何以如此有力量———那是用一代人的喑哑换来的。
虽然如今“繁荣中的匮乏”与七十年代未必没有相通的意蕴,但那一代青年的理想主义,今天读起来已经是恍如隔世。或许,这样一本厚重的集体记忆,能给今日的青年们带来不一样的启迪和力量。
金黄色的七十年代
《七十年代》当然是一本好书,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站在21世纪回望七十年代,很可能会是一件过于浪漫的事,尤其当回忆者已经功成名就而青春岁月又那般峥嵘。所以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发现,这本《七十年代》里面,几乎每一篇都是美文,不但作者们的文字漂亮,就连他们笔下的那个时代,也平白增加出一层金黄的色泽。精神匮乏吗?那时候有灰皮书和黄皮书啊;物质匮乏吗?正好对抗今日物欲横流的时代啊;视野匮乏吗?日后经过了无数西方思潮洗礼之后就会明白,年少时熟读的马列著作才是真正深刻的啊……虽然李陀先生在这部大书的序言之中特别交待,回忆不是为了怀旧,但在经历了八十年代文化热和最近十多年文化价值的失落之后,捧读这本《七十年代》的读书人,第一时间涌上心头的情感,不是怀旧,还会是什么?
过去几年,《今天》杂志陆续整理出一些事关回忆的专刊,《七十年代》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文字,与之异曲同工的,还有《持灯的使者》。相比《七十年代》有意保留思想史片断的意图《持灯的使者》取向更为简单,只是记录《今天》杂志早年的诗歌记忆而已。不过两相对照,即使这些文字的作者不同,即使这些作者回忆的事件不同,“启蒙精神”这四个字却总能不期然地从书里面跳出来。《持灯的使者》曾经记录当时的小青年在停电时坚持读诗的情景,“情急中把煤油炉的罩子取下来,点着油捻权当火把。第二天天亮一照镜子,满脸的油烟和泪痕”。这样的回忆浪漫而感人,似乎也隐隐点出“持灯的使者”这么一个意象———如果拍成电影,这个镜头该加上金色的滤光镜吧?
特别的时代造就了特别的知识分子,也造就了特别的影响力。但沉湎于过往的那个时代,或许不是一种积极的态度。过去这些年,我们读到过《八十年代访谈录》、读到过《持灯的使者》、读到过《沉沦的圣殿》,现在又有了这本《七十年代》。不客气地说,这些基本出自同一个大文化圈子的回忆正在塑造一种关于往昔峥嵘岁月的想像,就差构建出一幅群星璀璨的白银时代星图了——— 但是往昔,果然如此浪漫吗?
关于七十年代,关于八十年代,关于诗歌,关于隐秘的阅读,关于思想的潮涌———如今我们已经有了无数的回忆,却绝少反思,甚至有一些作者在回忆的同时已经在抛弃往昔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或许浪漫的记忆应该就此打住,我们该想想,关于那些时光,为什么如今只剩下了回忆。那一代“持灯的使者”们,为什么他们的启蒙运动在被外力摧折之后再无复兴之力——— 是不是因为这一代“使者”,他们原本就先天不足呢?
未完成的七十年代
刚才说了,与七十年代的青春和八十年代的文化热连在一起的一个词,是启蒙。这也是一个直到今天还在闪闪发亮的词语,比如过去一年突然走红的梁文道,走的就还是这启蒙的老路,连那本畅销书的名字,都叫做《常识》。
不过仅仅只有启蒙,其实是不够的。如果说八十年代初,启蒙者们的思想资源还不够多,如果说八十年代末,启蒙者们的活动空间又太过逼仄,如果说九十年代时连启蒙者们也同样经历着一次巨大的心理落差以至于无暇他顾的话,那么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即将过去之时,我们仍然要以30年前的启蒙姿态来发言,就未免有点过于无奈了———这世界的变化,远非当年那些“使者”们所能想像,新时代生出的新冲突与传统语境中的那些冲突相比,也要来得更加深刻。从这个方向去反思的话,七十年代那一代人如今正慢慢边缘化,居然成了一个可以理解的现象:虽然他们那一代的启蒙尚未完成,但这个世界需要的,却已经是另一个层面的启蒙了。
一本《七十年代》,本来应该成为对往昔思想史的有力追溯,但因为文化的式微,最后却有可能变成又一阵怀旧的回音。掩卷沉思,《七十年代》实在是一本能让人心疼的书,我们一篇一篇读着这些青春回忆,却难免生出一分黄昏斜阳的感叹,更难免要问一声为什么,为什么那些美好的理想,那些激荡的情怀,到如今都成了过眼云烟?或许,有心的读者能从这集体记忆之中,发现那一代人原本就缺少了某些精神特质吧?当然,这不是“持灯的使者”们该承担的责任,他们已经对那个喑哑的时代,承担得够多了。
说到底,七十年代成长然后在八十年代开始发生影响直至今日的这一代知识分子,其实是未完成的一代。他们的理想和精神,在八十年代末的车轮和九十年代以来的商业大潮中,虽然屹立,影响却越来越微弱了,更多时候,那些过往的日子不过只是被人们拿来作为精神慰藉而已。恐怕《七十年代》的作者们回忆往昔的时候,心里也未尝不存有类似的情绪吧?要不然我们不会从那青春激扬的日子里,读出一份萧瑟的意思来。
七十年代远了,往昔的文化偶像也已经不再。即便正在走红的陈丹青,虽然有了意见领袖的形象,虽然可以登上畅销书排行榜,但他的发言,如今又还有多少回声呢?毫无疑问,在2009年的年度好书榜上,肯定会有《七十年代》的一席之地,但另一方面,似乎也就仅此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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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6:03:23 | 查看全部
鱼儿并不都是吉祥物——读《山海经》
2012-2-2 15:11| 发布者: gaea| 查看: 1883| 评论: 0|原作者: 梅鹤

  给自己个儿或自己民族挑选项吉祥物,这是无论中外古今都相似的事。这表明人类希冀美好事物的共同愿景,也人类学里的一个共同的常识。如有不同的话,只是在挑选什么作为吉祥物时,各自有各自的文化背景和各自的传统不同罢了。我们可以从费雷泽的《金枝》里看得清清楚楚。
  鱼,便是中国人类学,或者通俗地说是民俗学里,最重要也最常见的吉祥物。因“鱼”而产生出来的“年年有鱼”或“年年有余”就是最直接地说法。由于“鱼”是“余”的同音词,所以给现世的人们有了一个想像的空间,或者说梦境的前景。也就是说在一个物质缺损的年代,“有余”或“富裕”是人们共同的愿景。这也许还不是“年年有鱼”的全部民俗学的主旨,在中国文化传统里,“鱼”成为吉祥物是具有它的在发性意义的。鱼由于能在水里自由的游弋,不像人们在现世中因隔水隔水般拘禁,因此“鱼”便作为了与“鸟”(更具体一点就是“大雁”)一样的功能,即作为书信的代名词。这样就有了“鱼传尺素”的故事。专写猜谜诗(或者叫做爱情诗)唐代诗人李商隐在《寄令狐郎中》就写道:“嵩云秦树久离居,双鲤迢迢一纸书。”更早的还有蔡邕的《饮马长城窟行》里的“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这些恐怕就“鱼书”、“尺素”的最先来历。与此相近的还有一个词叫“鱼笺”如唐诗里有“蜀国鱼笺数行字,忆君秋梦过南塘”。无论“鱼书”“鱼笺”都指向一种吉祥的事情,这是无疑的了。“鱼传尺素”后来就真接称作“鱼素”了。如“忽报秋江鱼素到,似言山色马曹多”。还有一些与鱼相关的指事物,同样与吉祥和睦有关。如“鱼符”,“鱼水”。前者“鱼符”是隋唐朝廷颂发的凭信,把金、银、铜、木等作为鱼型样颂发给各地官员,以示官职大小和通行、视察、管制地方所用。后者“鱼水”直喻两者(无论君臣还是朋友等)融恰,后来就喻夫妇和好。当然“鱼水合欢”也有了两性交合的暗喻了。
  鱼作为吉祥的指事物,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或者准确地说在中国的人类民俗学里还要早许多。大约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山海经》里就有了鱼作为吉祥指事物的记载。《山海经·山经·西山经》记载了一种鱼叫“文鳐鱼”。“文鳐鱼”。是一种有翼可飞的鱼。这种鱼不仅会飞,而且会夜飞。《山海经》记载说,只要这种鱼出水,那么“见则天下大穰”。“大穰”就是大丰收。这也许是中国古籍里最早鱼与丰收相关的记载,或者说是汉文古籍里最早把鱼与丰收相连在一起的原始愿意景。也就是说,“年年有鱼”(或“年年有余”)这个民俗的词汇以及由这一词的所指(包括它的能指,也可在典籍之中见其踪迹),并不像当下所说的没有出处,而是出处还早得很呢!在《山涨经》里,而且还有飞鱼出“可以御兵“的说法。不过,在《山海经》里,鱼以及鱼的出现并不全是吉祥的指示,恰恰相背,在《山海经》里,鱼以及鱼的出现往往是凶兆。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一看,在《山海经》里的“南、西、北、东、中”五山经里有过哪些类似的记载。如:
  ——贏鱼出,“鱼身而鸟翼,音如鸳鸯,见则其邑大水”。
  ——堪予鱼,“见则天下大水”。
   ——鱼(骨,音滑)鱼出,“见则天下大旱”。
  ——鳋鱼出,“动则其邑有大兵”。
   ——条蠑出,其状如蛇,“出入有光,见则其邑大旱”。
  前四者都是真正的鱼——当然是在《山海经》里记载的鱼,这些鱼大都具有神话的意义——而后者是一如水蛇之类的有脊有鳞有翼的主要生活在水中的水陆两栖动物。我们在这里看得十分清楚,就是一些鱼的出现,并不表明吉兆,而是显现的是凶兆。在一个靠天吃饭和靠天劳作的洪荒年代,风调雨顺,是我们人类的最盼。而无论水灾还是旱灾,都是我们人类的敌人,而且是几乎不能战胜的敌人。因此,在这些大水大旱来临之前,我们人类总希望是不是有那么冥冥之中的预兆。也就是说,在不可测的灾害来临之前,有那么一种显示。再就是“鳋鱼”的兆是关于战争的。战争对于先民(同样也包括今人)本身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也就是战争一定会给人们带来灾难。因此,对于战争,人们是不希望的,或者战争是不是也可以规避的。
  于是以“鱼”除了对自然灾害的先兆指事物外,《山海经》里,鱼还可以作为人为灾难的先兆物。因为有了这样的先兆,我们人类便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防范。无论是特质上的准备还是心理上上准备。从原始角度上看,往往心理上的准备更重要些。这不仅仅是有了行为之前的准备,而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安慰。为何呢?就是说人还是可以预先知道一点天的秘密或神的秘密。于是,某一物的突然出现,也就是说,这些动物早先是这容易出现的。一旦出现,就会显现出我们原来不可知的事件变得来也许我们是多少可以知道一点点的。
  于是,一些鱼就成了这样的指事物——神灵的指事物了。
  在这样一种情状下,我们便看到,鱼作为吉祥物并不是天生的。它同样也有关衍变的事实。《史记·项羽本纪》里就说过:“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谓“鱼肉”,即可食之物。只不过,在司马迁的这段议论中,“鱼肉”已经成了可任人宰割的指事物。这种“所指”是因为“鱼”与“肉”本身是可供人作为食物的“能指”符号指事的。就在《山海经》里,鱼作为一种食物已经是先民们早就认识到了的。即使像“文鳐鱼”这样的吉祥指事物本身已是可食之物。《山海经》是这样描述的。“文鳐鱼”,“状如鲤鱼…其味酸甘,食之已狂”。也就是说,虽说人吃了这种鱼有些问题,但同时表明了先人是会吃这种鱼的(关于鱼的种类及可食不可食,将另文专述)。至于《山海经》里记载的另一些鱼就完全是作为食物来叙述的。如鲤鱼、如鲋鱼、如鳜鱼等。鱼可作人之食物,表明了先民们很早就认识到了,无论天上飞的(如鸟),地上跑的(如兽),还是水中游的(如鱼)都可以为人所果腹。于是,我们从《山海经》里看到了这样一种事实,那就是,鱼作为人美好愿景的指事物,尽管在先民中已经产生,但是更多的则是凶兆。而且,我们还看到是可以作为人之食物来对待的——所以到了当下,“年年有鱼”的“鱼”是可以摆上餐桌供人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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