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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6: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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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严格的制度控制并不能完全杜绝农民的 “盲目流动”。根据中共中央 1959 年发布的一个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所显示的信息,在两三个月时间里,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等省的外流农民约有三百万人。针对这一现象,中央出台了停止招工、停止串连亲友进城找事、以及严格户口管理和粮油供应等措施。公安部于 1959 年 3 月 26 日发出的一个 “紧急通知”提出,要通过严格户口管理制度来控制人口的盲目流动,甚至提出要在车站、码头等社会治安较为混乱的地方,直接加大收容遣返等动员工作的力度。不过,收容遣送的救助性质和动员手段等基本特征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同时,在政府发布的文件和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支援农业生产”和 “维护社会秩序”这样的目标和价值,一直是公开宣扬的。20 世纪 60 年代初,当时社会上一些长期流浪的人员,在全国各地到处游荡,乞讨偷摸,民政部认识到这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在全国各地办起了很多安置场所。为了解决收容安置人员的户口和物资供应等问题,内务部、公安部、粮食部、劳动部、商业部于 1963 年 3 月 22 日下发了一个联合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提出收容安置工作的目的是: “为了支援农业生产,维护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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