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3:07

爱的阿喀琉斯之踵时间:2014-03-26 作者:未详 点击:276次   闺蜜前段时间去相亲,对面坐着的男生一口龅牙。她回来告诉我:“我怕我接吻的时候牙齿要打架。”我笑她:“你们‘唇齿相依’的时候净忙着舌头打架,哪还有牙齿打架的份儿。”据说那男生是国内前三甲名校毕业,收入白领,小车一辆,不矮不胖,行为举止智商正常,但闺蜜还是断然拒绝了进一步接触。
  
  所谓阿喀琉斯之踵——强人的弱,有时候会让爱迈不开步伐。
  
  在爱的起步阶段,阿喀琉斯之踵的出现尤为平常。一男性朋友说最近约会了一个女生,几次下来,女孩子表现温柔贤淑,温文尔雅,还有些温情脉脉,却在一次弯腰捡拾物品的时候被这个男孩子瞅见了多出一截的内裤边边。男孩子说:“女孩子内裤跑出来见人就是不礼貌,何况裤边的橡皮筋还脱了线,更不礼貌了。”然后,他们俩的脱线联系就没有了,接着在线的招呼也没有了。
  
  好友金金就更过分了,相亲遇上一个生物博士,留校任教,第一次帮着教研组长编写教材,有些诚惶诚恐,一再和她说怕误人子弟。金金帮着分析:“教材编烂了,学生自然会选择不看,所以误不着学生而是你自己。”然后博士又很诚恳地自我反省追悔道:“都是我小时候语文没学好,所以我现在写文章水平不高。”所以,好友金金因为他“语文没学好”但读到了博士而深感自卑没有高攀。
  
  通常能够到达爱的浓情蜜意阶段,我们的“阿喀琉斯”根本就没有踵这回事儿。他的身材健美,即使性格不完美也是我们爱他的理由之一。然后不知不觉到达了爱的承诺阶段,开始判断对方的“坚持”是不是“固执”,“细心”是不是“琐碎”,“大方”是不是“挥霍”,“可爱”是不是“幼稚”的时候,“阿喀琉斯之踵”开始浮现。
  
  一个朋友的妹妹和男友相处了两三年,一起开公司艰苦创业,种种艰难都没有磨平两人的感情。待谈婚论嫁之时,女方父母张罗着拿出一半的钱款打算让小两口去买房,男友避无可避,坦诚他并没有先前自己一直宣称的那样有一笔购房款,不仅让女孩子崩溃,也让女孩子一家都崩溃了。这个让人崩溃的“踵”就是在这相处的几年里,男孩子的吹嘘和自夸制造的“空中楼阁”由他自己在最后一刻亲手釜底抽薪,坍塌殆尽。女孩子父母自然不允许在如此关键问题上做出虚假陈述的人将来成为自己的女婿。
  
  爱如果不幸进入了消亡期,你开始犹豫不决,他有点邋遢、有点自私、有点不上进……而已。然后有一天,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他吃完饭,喝了口水,鼓起嘴巴,水波在他嘴里荡漾,水流冲刷过32颗恒牙,径直落入胃肠。你才赫然发现这颗“阿喀琉斯之踵”如此轻松地割断了最后一丝眷恋。
  
  每场爱都是如此,你爱他时因为他是阿喀琉斯,不爱时便是他的踵出现了。到底是因为爱太脆弱,还是因为时间过得太漫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3:16

重要的是你不能做什么时间:2014-03-26 作者:未详 点击:387次   在上海陆家嘴西路,一家叫古典玫瑰园的茶餐厅,以雅致、清新闻名,颇受顾客们的喜爱。老板是来自台湾的黄腾辉,其经营之道就是给顾客立规矩。
  
  黄腾辉刚开这家茶餐厅时,就定下种种规矩:店内全面禁烟,禁止喧哗,6人以上不招待,12岁以下止步,进店要换拖鞋……开店做生意,唯恐没有顾客上门,这样设立规矩,初衷何在?
  
  黄腾辉说:“我们的服务,就是从勇于拒绝顾客开始的。”他的理想是开一家以浪漫为基调的店。而烟味会污染花香和咖啡香,喧哗声会破坏古典音乐的气氛,人多嘈杂会对其他客人造成干扰,小孩儿多半好动,很难让他们安静,至于脱鞋则是为了真正的放松,彻底融入店内的环境。
  
  由于这种独特的经营理念,古典玫瑰园刚开始生意很惨淡。但慢慢地,客人只要一进店,就被其营造的格调和气氛吸引,就这样口口相传,它的生意变得越来越红火。此后,分店开到了北京、福州、纽约、首尔等地,年营业额达1亿多元新台币。
  
  无独有偶。河南商丘有家麻辣鱼头馆,对顾客也规矩多多。比如,不到营业时间,客人一律不得进门;每天只卖固定的量,卖完后关门休息;不接受电话预订,再熟的客人也不例外;客人用完餐后要及时离席,不能闲聊占座位;不打折,餐费少1元钱也不行……
  
  出于好奇,我和几个朋友最近去体验了一次。这家小饭馆处在一个背街小巷,仅60多平方米,一棵树遮住了门面,连块像样的招牌也没有挂。进到店里,一个60多岁的老爷子站在柜台内,他隔着花镜看看我们,然后让我们点菜,发张扑克牌算是序号,说:“排队等吧!”接着忙自己的。店内早已排了很长的队伍,顾客捏着张扑克牌按先后顺序一溜排在墙边等候座位。半个多小时后,我们才等到了座位。鱼头上来后,浓浓的橘黄色汤汁很诱人,吃到嘴里,肉质细嫩,鲜香可口。我们都吃得很过瘾,说下次还要来。
  
  现在这家店的生意好得顾客天天排队,但老板并没有开分店的打算,而是继续做着他的麻辣鱼头。
  
  人生也是如此,重要的不是能做什么,而是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3:26

如果你随时可以找到我时间:2014-03-26 作者:未详 点击:387次   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语气有点儿迟疑,试探着问:“你是妮子吗?”妮子是读大学时宿舍姐妹对我的昵称,我说是呀,对方一下就兴奋起来:“我是大姐呀!”我也顿时开心起来,大姐是当年的寝室长,6年前跟着老公移民去了美国,一来二去就断了联系,没想到这么久以后,我们还能联系上。
  
  大姐说她好不容易回国一趟,特别想找以前的姐妹们聚一聚,但按照以前的通讯录打了一圈电话,不是空号就是人不对,要不是最后找到我,恐怕只能抱憾回去了。
  
  我的手机号码一直没有换过,这个号码从我进入职场那年开始到现在已有8年历史。我跟室友们一一联系上,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大姐说我这种不换手机号码的好习惯很西方。她说,在欧美,有稳定工作和良好教育的人,会一直使用一个手机号码,不管是搬离居住地还是换工作,绝不换号。他们有一个观念:一个人的联系方式同时也是一个人信誉的体现。
  
  我觉得大姐这话有道理。我在公司做销售,那些多年来合作愉快、信誉良好的客户,往往都保持着原有的联系方式,那些号码换得飞快的客户,则多半做着做着就没了动静。
  
  公司里曾有个小伙子,试用期做得很不错,临近转正时,他负责的一笔业务需要临时更改订单,客户却联系不上他,最后把电话打到公司来问到底有没有这人,怀疑自己被骗了。后来才知道他换了号码,却忘了通知客户。因为这样一件小事,他失去了留下来的机会。
  
  招商银行来我们公司集体办理信用卡,同事们的透支额度都是1。3万元,但我惊讶地发现只有我的透支额度是2万元。我打电话去询问,对方说,我在申办信用卡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是移动公司的长期用户,且交费记录良好,所以我的信用度比别人高,因此在透支额度上也享受了更高的待遇。当然透支额度高并没有什么实际利益,但我还是很高兴,这起码证明,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我用手机拨打移动的客服电话时,不需要选择语音,就会被直接接入人工服务,客服小姐说,像我这样的长期客户,是享受优先接入权的。所以,我不需要在手机键盘上选择语言、服务种类、输入密码……这些繁杂的过程,只需要动动嘴皮子,事情就能搞定。
  
  有个老客户,很久都没联系,忽然有一天,我接到他的电话,爽快地签了一笔大单。惊喜之余,我有些许疑问。客户的理由很简单:“我打通电话,还是你。这么多年了,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你,说句玩笑话,我不担心你以后赖账。”
  
  美国有句俗语:“宁可失去资产,不能失去信誉。”在瞬息万变的今天,让别人可以轻松找到你,或许,就是一种最好的变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3:35

死薪水时间:2014-03-27 作者:未详 点击:355次   如果工作只在乎薪水,而不在乎是否有人因我们所做而受惠,那薪水就是死薪水,会断送生机,困住我们,形成死水。

  有人受惠,工作才有生机;

  不管受惠的是上司还是顾客;

  不管他们受的惠,是健康还是好心情,受惠者都可能在某刻想到我们的好。

  死薪水不能带来意料外的机会,但受了惠的活人则可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3:46

大美有缺时间:2014-03-27 作者:未详 点击:358次   远房亲戚陪女儿来南昌看病,怕被人骗了,叫上我壮壮声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孩尤甚。她素面朝天多年,一直没在意,临近婚恋,才急慌慌来看病。“病”得比较特别——脸上有拼图样的疤痕,是儿时打碎饭碗割伤所致。乡卫生院缝针哪能顾及美观?疤痕在脸,实在突兀,原本相貌气质俱佳的她,有了这无法弥补的缺憾。
  
  医生说:“手术可以做,但完全消除疤痕不可能。”听到这个,亲戚心里颇有不甘,花几千块钱,怎么还会有疤痕呢?女孩的脸上愁云疑云堆卷,像中世纪欧洲古城堡一般森然。医生对我说:“你是有文化的人,应该知道医生不是神。能做到什么,我就承诺什么。做与不做,你们自己拿主意。”我用方言替亲戚释疑。犹疑复犹疑,女孩决定不做了。
  
  他们要赶火车回家,我送他们上公交车。我和亲戚一直走在前面,回头却发现女孩不见了。原来她呆愣着站在医院门外的书报亭前。亲戚折回,问她:“在干什么?”女孩说:“妈,我要买本书!”亲戚责怪道:“又没上学,还买什么书嘛!”女孩固执己见,买了一本最新的杂志。在公交站台等车,遇一老人磕头乞讨,女孩将买杂志找回的零钱,投进前面那个破搪瓷碗。
  
  书与爱天然含香,那一刻,这个脸有缺憾的疤痕女孩顿时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暗香,精致怡人。大美在心,女孩儿有如此美丽的心,加之不俗的外貌,哪怕缺憾以疤痕的形式刻在脸上,又何妨呢?这一缺陷,衬得她的真实可爱,也更美。
  
  一位编辑朋友讲了一个“字典李”的爱心故事,听来颇为新鲜。2011年底,朋友和编辑部同仁到甘肃省会宁县采访,回来后推出重磅报道《光环下的独木桥》,感动了无数读者。在上海打工的小伙子“字典李”读了文章后感同身受。年少时,他家贫上学困难。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做代课老师,教的孩子也穷,心酸之余,却深感无能为力。之后,“字典李”去上海打工,看到那篇报道的时候,单位正好发了年终奖,厚厚一沓钱,着实兴奋,一激动,便网购了1200元的字典,送给会宁县贫困老区的孩子。孩子们收到字典后,朋友打电话告诉“字典李”。谁知这个80后的小伙子说,下了单后,突然深感后悔,可已在网上成功付款,没有退路,只好作罢……这段B面小插曲,似乎佐证了“字典李”的爱心缺乏足够的纯度和浓度。其实不然,这个小小的瑕疵,还原了一个真实的人,见证了这次爱的付出走过的心路历程。
  
  人人都有私心杂念。爱心人士在捐赠的过程中,偶尔思路开个小差,心里拐个小弯,并不影响爱的博大、心的瑰丽!一次犹疑,一丝后悔,在爱的付出中,算是缺点,但绝不是污点。正是这个缺点,映衬出一个可爱的、立体的、生活化的真实的人。“字典李”事后那满含悔意的捐赠,是完美的爱心行动,生动地诠释了慈善、奉献和爱的本来面目和本真意义。
  
  小时候,村口一块老旧石碑上有古人镌刻的“求缺”二字,一直不明其义,一度怀疑其实。染了一身沧桑,现今,算是深深领悟了。
  
  月,因缺而美;美,因缺而真。从疤痕女孩到“字典李”,遗落在他们身上和心里的缺陷,是上帝赋予的真实的美。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同理,所谓的“完美无瑕”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命题。
  
  脸有疤痕的乡下姑娘美在书香缕缕绕爱心;后悔捐赠并真实说出来的打工小伙美在真实无遮蔽;断臂的维纳斯是美的,神性一般的宁穆盖过身躯之缺;凝雨的乌云很美,它的周围镶了一道灿烂的金边;甚至害人不浅的沙尘暴也有美丽的一面,因为它会给我们制造出孕育生命的新土壤……
  
  大美有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3:56

你失败,源于你不会求赞时间:2014-03-28 作者:未详 点击:190次   我是一名普通的理财服务人员,工作的最大乐趣是能经常听到客户和同事对自己的赞美声。比如在讲座中因为一个经典的总结而赢得客户激烈的掌声;在咨询中解答了客户的一个疑难问题后而得到客户的一句赞美:“冯老师,你好专业呀!”甚至因为某天穿了一件新衣服而听到同事对我说:“小冯,你今天真漂亮!”
  
  当我听到这些赞美声时,心里是多么开心、高兴,感觉一天所有的疲劳都烟消云散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也希望经常得到别人的赞美,可是好像身边的人都缺乏感情。其实,作为理财经理的我,在和这些客户打交道时,发现学会让别人赞美自己,并不是一件难事。曾记得刚来营业部在柜台工作时碰到一群客户拥过来时,一时还真不知该怎么办,该如何与他们沟通,但是适时地赞美总能让双方感到愉悦,比如××先生,您对业务很熟悉,是老师了;××先生,您一看就很有福气,股票做得不错吧;又比如客户说小姑娘手脚挺利索的,小姑娘蛮专业……这些赞美的话都让我们双方感到愉悦和放松,同时消除了戒备,使交流更加通畅起来。
  
  我原本以为客户到证券公司仅仅是为了赚钱,但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客户的想法并不如我所想的那么简单,可以说有许多的需求,比如被尊重,期待成功,获得认可和价值感,有的则是期待交流与倾诉,他想和你说说话,只是希望和你说说话这样。我曾经遇到个客户,他的股票做得并不算太好,但是他总还在做,而且很爱说,出席很多的股友会,积极发言,总是会场的活跃分子。一堆认识和不认识的人侃天说地,也不避讳那些失败的投资经历,有很多人提到他时会忍不住赞他是很厉害的人,而且很多人也喜欢听他说。有一次单独沟通起来,他说他在股市里找到的是一种乐趣、一种人生,赚不赚钱无所谓,最主要这里有很多人愿意听他说,也愿意和他分享,那种说的感觉很爽。即使股票做得不太好也没什么,只要真心地去说,真诚地待人,那么也会获得认可和赞美,还有朋友。
  
  这件事给我的启发很大,我想,想让别人赞美自己,首先要学会真诚对待别人,真诚关心别人,只有给了别人温暖和关爱,别人才会真心对待自己。
  
  人最需要的,最难以得到的,也是最渴望的东西是尊重和承认。赞美别人,别人的心情会舒畅,会感觉受到尊重,当他们感觉到自己被尊重了,自然会感觉到,这么有眼光看得起我的人,一定也值得我尊重,也就是说,你在赞美别人的同时,你自己也获得和其平等的地位。
  
  赞美是如此简单,如此容易,如此不费工夫,却又有这么多的好处,所以想要让别人赞美自己,就从今天开始,从你的身边开始,赞美别人吧。想要让别人赞美自己,就从今天开始学会倾听,换位思考,理解别人,也让别人多一个机会赞美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4:08

倾听博赞时间:2014-03-28 作者:未详 点击:65次   我最近在纽约出版商“格林伯”的一次宴会上,遇到一位著名的植物学家。我从没有接触过植物学这类的学者,我觉得他说话极有吸引力。那时我像入了迷似的,坐在椅子上静静听他讲有关大麻和布置室内花园等事,他还告诉了我关于马铃薯的惊人事实。
  
  这次宴会中,还有十几位客人在座,可是我忽略了其他所有的人,而与这位植物学家谈了数小时之久。
  
  时间到了子夜,我向每个人告辞,这位植物学家在主人面前,对我极度恭维,说我“极富激励性”………最后,夸我是最风趣、最健谈,具有“优美谈吐”的人。
  
  “优美谈吐”?我?我知道自己几乎没有说话!如果我们刚才所谈的内容,没有把它变更一下的话,即使我想谈,也无从谈起。主要是我对植物学,所知太少了。
  
  不过我自己知道,我已经这样做了……那是我“仔细地,静静地听”。那种“静听”,是我们对任何人一种尊敬和恭维的表示。伍福特在他《异乡人之恋》一书中,曾经这样说过:“很少人能拒受那专心注意所包含的谄媚。”
  
  我在一家百货公司,买了一套衣服。这套衣服穿起来实在太使人失望了,上衣会褪色,而且把衬衫领子弄黑了。
  
  我把这套衣服,拿回那家百货公司,找到那个当时跟我交易的店员,想要把经过情形告诉那店员,可是我办不到,想要说的话,都被那个似乎有点“口才”的店员,中途截断了。
  
  那店员反驳说:“这种衣服,我们卖出去已经有几千套了,这是第一次有人来挑剔。”这是那店员所说的话,而且声音大得出奇,他话中的含意就像是:“你在说谎,你以为我们是可以欺侮的吗?哼!我就给你点颜色看!”
  
  正在争论激烈之时,另外一个店员插嘴进来,那店员说:“所有黑色的衣服,起初都会褪一点颜色的,那是无法避免的……那种价钱的衣服,都有这种情形,那是料子的关系!”
  
  那时,我满肚子的火都冒了起来。我恼怒起来,正要责骂他们时,那家百货公司的负责人走了过来。
  
  这位负责人使我的态度完全改变过来……他把一个恼怒的人,变成了一个满意的顾客。他是如何做的?他把这情形分成三个步骤:
  
  第一,他让我从头到尾,说出事情的经过,他则静静听着,没有插进一句话来。
  
  第二,当我讲完那些话后,那两个店员又要开始与我争辩了。可是那位负责人,却站在我的立场跟他们辩论。他说我的衬衫领子,很明显是被这套衣服染污的。他表示,这种不能使客人满意的东西,是不应该卖出去的。
  
  第三,他承认不知道这套衣服会这样差劲,坦直地对我说:“你认为我该如何处理这套衣服,你尽管吩咐,我完全可以依照你的意思。”
  
  数分钟前,我还想把这套讨厌的衣服退掉,可是现在我却这样回答说:“我可以接受你的建议,我只是想知道,这褪色的情形是否是暂时的。或者你们有什么办法,可以使这套衣服不再继续褪色。”
  
  他建议我,把这套衣服带回去再穿一星期,看看情形如何。他这样说:“如果到时仍然不满意的话,拿来换一套满意的,我们对增加了你的麻烦,感到非常抱歉。”
  
  我满意地离开那家百货公司,那套衣服经过一星期后,没有发现任何别的毛病,我对那家百货公司的信心,也就恢复过来了。
  
  难怪那位先生是那家百货公司的负责人,那些店员只能是“店员”。
  
  需要记住:跟你说话的人,对他自己来讲,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你的问题要重要上百倍。他的牙痛,对他来讲,要比发生天灾死了数百万人还重要得多。他注意自己头上一个小疮,比注意发生一场大地震还来得多。
  
  所以,你如果要别人喜欢你,一项重要原则是:做一个善于静听的人,鼓励别人多谈谈他们自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4:41

古典邂逅时间:2014-03-24 作者:未详 点击:147次   十年过去了,她从来没有回过自己的大学校园。如果不是出差,她不会刻意来到这里停留一晚。
  
  他一直不知道她的名字,全系四十五个女同学,他一个军训教官,怎么能够在短短的半个月记住呢?
  
  他完成军训任务要回部队了。那个夜晚,她最后一个来到他的宿舍,身上那件白色棉布长裙,让她感觉到自己在他眼里的美丽。
  
  “头儿,送您一件小礼物,不过您要答应我,车开以后打开。”
  
  见他点头,她很冲动地向前,伸出双臂,轻轻环了一下他的脖子,在他露出错愕的神情前,已经翩然而去……
  
  如果不是来这个城市出差,他大概永远不会读完那本日记。当初打开第一页,就已经明白了女孩子的心事。
  
  “月亮升起来的夜晚,我常常溜出宿舍,来到校园,走遍每一个你走过的地方,只希望我的某一个脚印能够完全印在你的某一个脚印上,用这种方式完成一个小小的心愿:轻轻地温柔地抱我一次……”
  
  ……
  
  正是因为这本日记,他在这个城市出差的最后一个夜晚,住进了当初自己作为这个大学军训教官时宿舍的隔壁,因为302已经有人入住了。
  
  天空有月亮。下楼来,他想把当年所到之处走一遍。
  
  月亮真好,她还记得当初在铺满月光的床上给他写日记的情形……忘记一个人是多么不容易,直到五年后,自己才能够接受男孩子的邀请。
  
  “哎哟!”一个跳远的沙坑———她被绊倒了。
  
  他紧走几步,扶起她。
  
  她的脚有点儿扭伤。
  
  “老师,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她愣一下,迅速看他一眼:“我不是这里的老师,我来看朋友,住在校内宾馆。”
  
  “是吗,我也住在那里的303房间,顺便把您送过去吧。”
  
  “噢,真巧,我住你隔壁,302房间。真是麻烦您了。”
  
  “真谢谢您。太晚了,要不请您坐坐。”她轻轻说。
  
  “没关系,举手之劳。”他走到303门口,打开门。扭头看看,她已站在门里。房里的灯光从她的背后照过来,她看清了那张脸。“晚安”,他关上了房门。
  
  一直站在门后的她,突然泪落如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4:52

做一条闯缸的鱼时间:2014-03-24 作者:未详 点击:250次   几年前,我们新闻评论部有几大牛人,他是一个。有次编片子,十天十夜,他吃住都在办公室,不洗不漱,屋子里进不去人。而且总是一人一骑,动不动十几万公里,拍个大片,获各种奖。
  
  当年,在罗布泊的小河墓地遗址,他扛着40公斤重的机器和给养在沙漠中走了两天。每天喝一瓶水,吃一块干馕。零下38度的天气中只有一条睡袋。回来吃火锅的时候跟我们说,睡在千年古墓群里,“半夜被冻醒了,伸手摸到一根红柳扔进火堆,睡眼惺忪中忽然看到满天星斗。”那时候他身边有姑娘,心中有理想。
  
  那个时候我刚入行,正嫌新闻江湖上以往花拳绣腿不经用,天天蹲马步练暗器,恨不得捡本武林秘籍,上阵杀敌。他把我拎过去,叫到给他专用的机房里,给普洱喝,说:“你杀气太重。江湖上的事,不是非一剑封喉不可。”
  
  几年节目下来,他好歹算夸过一次我的采访,说:“嗯,这就对了,就像月黑风高,俩人对阵,你倒提剑,说拿银子来,他说没有。你再说拿银子来,他说没有,转身要走,没见剑光,就看他衣衫尽裂,哗啦,腰间一包银子落地。”
  
  临走拿他的节目给我,让我回家学习学习,是他10年前业余拍的足球纪录片。专业跑足球的李承鹏说:“无论如何他是我所见到的中央台最敬业的记者和最有水平的记者之一,为了把片子拍得更真实更像纪录片,他把摄像机前头的提示灯给掐灭了,以给被采访者制造出一个尚未开机的错觉,南勇和朱和元都遭过他的道。那天南勇在卡塔尔召开小型记者会,南勇很严肃地要求不准录音不准摄像,因为那天是讲如何赶记者们搬出国家队酒店的,内容不太适合于公开,但他一边说‘关机了,关机了!’却从容不迫地把机器放在一个最适合拍摄的茶几上;另一次就是朱和元与东北郝红军在会议室外大吵大闹的镜头。”
  
  他片子里照用不误,还给自己的节目起名字,叫《中国足球启示录》。
  
  一年多没听他有什么动静,今天再见他,收拾得白白净净,屋子里还是上千本带子,但看样子很久没动过了。喝普洱茶用上了青釉的日本瓷,茶具上摆放各种紫砂的物件。绝口不谈节目,只谈最近新房子的风水,还有新养的鱼,有一缸是锦鲤。
  
  “我的水养得特别好,透得像水晶。”他跟我讲养水的讲究,“新水太瘦,先要放,然后杀菌,加硝化细菌、过滤,把水养熟。”
  
  然后接着说:“但是养鱼最关键的是要有一条闯缸鱼。有了鱼,水中就有了有机物来源,水受到污染,才会有以有机物为生的微生物。这当中,蛋白质会分解产生氨,为硝化细菌提供食物,然后,硝化细菌开始繁殖,所以各种浮游生物、原生动物就会出现,生物多样化,形成简单的食物链,水才开始活。”
  
  “这条鱼一定要皮实,贱,这样,它才能活下来,然后再把名贵的鱼放进去。”
  
  “当了这么多年闯缸的鱼,还是当当养水的人吧。”他说他准备从机房搬走了,既然不做片子了,就回家好好养鱼。临走的时候,他突然说,“就是还想再做一个片子,再做一个就行———我离50岁还有11年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3:35:07

假如你二十岁,正要去读中文系时间:2014-03-24 作者:未详 点击:250次   二十岁那年,我瞧不起很多人。比如我会非常佩服很牛逼的李敖,而瞧不起当时还不是太牛逼的韩寒等青春写手。那时,年龄还没有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治疗各种不服。对全身上下都充满不服的一个人来说,总觉得只要一剑在手,就可以笑傲江湖。
  
  前些天我去参加一个90后的文学活动,活动中只有我们三四个是80后的老男孩,我突然发现,在这个群体中我应该或理当是被列为“瞧不起”的那类人。或者这么说,如果我自己是90后中的一员,看到现在作为80后的我,文章写得不怎么样,也不出名,还没读过他的书,居然敢大摇大摆出来撑门面,我自己必然会产生各种不服。
  
  透过这样一个小事件,我想说的是,文字的江湖已经惨遭挤压,空间很窄,能容纳的眼光和视线的聚焦点非常少。如果你很不幸在最美丽的年龄选择了中文系,像我十年前那样,那么就必然趁早做好打算。
  
  很多人选择了中文系,其实是非常茫然的。就像十年前,我以为自己会是一个律师,因为所有的志愿我都填了法学,但却发现自己进了中文系。
  
  如果你跟我一样被动选择了中文系,如果你跟我一样进了一所不起眼的高校,那么,接下来的四年时间,将决定你与其他人的差异。用四年时间去做什么,将决定你为什么是你,而不是他。
  
  首先要为自己的人生确立意义,同样的,大一时候,你就要明白自己的大学时光大概以什么为目的,主要分两类,一类是继续读研或留学的,一类是毕业工作混饭吃的。如果是前者,那就读书吧,有计划地啃完该啃的书,做好笔记,有条件还可以向名校名师弄些笔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如果是后者,注定是屌丝一枚,那至少也要做屌丝中的霸主,混得好,主要还是靠实力说话。
  
  上面两种目标两类人,只是决定了你四年的风格不同而已——定位错误会付出很多成本,比如你不考研,就没有必要去钻研许多深奥的理论;如果你要考研,就没必要花太多时间去混社团。有人说我既想考研走学术路线,也想生活丰富多彩,这种情况也有,因每个人的能量和性格不同不可一概而论。但我想说,别把自己的大学生活搞得好像风生水起,但最终一无所获。尽量简单点,能完成自己计划内的事情,再去拥有计划外的事情,可能会更好一些。
  
  定位好自己的目标和方向,然后就要理清楚自己大学四年究竟要做些什么。我的观点是,大学四年,首先要检阅自己的性格缺陷,然后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许多人的人生道路已经提供了一种证明,成功是因为自己的知识结构(这千差万别),但失败往往是因为自己的性格缺陷(这趋于一致)。
  
  也就是说,要将检查和修补自己的性格缺陷放到与学习专业知识一样重要的位置上来。假如你以后要做一个文字客,那么无论你以后是作家、记者、编辑、教师、文员、秘书、官员、编剧或者打杂的,有意识去打磨自己的精神气质是非常重要的,尽量让自己犀利、敏锐、果敢、坚韧、卓尔不群,克服内心的怯懦、犹豫和空白,克服性格上的拖延和懒惰,克服许多负面情绪,在内心深处培植善意,但在外在气场上必须有质疑的精神,这样才不至于盲从,成为傻傻的老好人。
  
  这些话说起来非常好听,但做起来是很难的。一个人要在内心安置一款适合自己的安全卫士杀毒软件,时时为自己体检,很难。性格缺陷几乎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但我们可以消除那些致命的部分。我们年轻时候会讨厌很多人,这些人啰嗦、平庸、爱卖弄、没创造力,然后,长大了我们就发现自己慢慢成为他们。一切都因为我们的性格缺陷与他们渐渐趋于一致,而这些是在岁月中一步一步积累而成的。
  
  与消除性格缺陷同样重要的事,是建构自己的知识结构。
  
  无论你以后是否从事写作,但在中文系混,最好能练好一支笔。多年以前几乎所有的中文系都声称自己不生产作家,这是一个巨大的谬论,中文系将最难的一部分职责巧妙地推卸掉了——首先强调作家是需要天赋的,然后强调中文系只负责学术研究的部分,创造的部分一概不理。这无疑是先拔高再踢掉,中文系出不了大作家,但应该有责任培养一批写作者。而据我所知,许多高校中文系的写作课,基本都成为写作研究课,专讲理论,天马行空。
  
  也就是说,从走进中文系的大门开始,你就应该明白一件事,写作能力的提升,你真的只能靠自己。
  
  然后,许多人会问,那么如何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然后,许多人会答,多读多写。
  
  然后呢?还是多读多写,没有了。
  
  这无疑是一条死胡同。
  
  写作如登山,窃以为最开始还是要找到一个突破口,一条铁索桥,一架木梯,只要来得顺手总比在灌木丛中瞎转悠好。你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文体,并开始突破它。总不能人家问你,同学,你写什么的?答,散文。写什么散文,答,什么都写。再问,那你读什么书呢?答,什么都读。在写作、练笔这个目标之下,刚才说的知识结构和性格修炼就会提到道路的前方,成为两个必然要搬掉的障碍物。选择什么文体,有目的地去涉猎一类书籍,在其中找到一个突破口,这可能是大学初始阶段必须要做的事情。
  
  具体地说,我想先练练诗歌,那么我必须阅读什么书,我要整理我什么样的人生经验,我必须具备一种什么样的思考方式,如何将我性格中敏感细腻、用心观察的部分激发出来,这些都成为知识结构和性格修炼两个维度上必须解决的问题。诗歌写作有一些必读书目,比如海子、顾城的诗集,比如一些简单的诗论,比如网络上一些实验性的作品。在这些优秀的作品背后,诗歌产生的整体气场和感觉,别人是如何做到的?面对同样的事物,他们的切入点和触觉与别人有何差异?
  
  当然必须承认,一部分是靠阅读和学习,一部分还是需要靠嗅觉。要成为一个诗人,靠学习是可以做到的,但若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诗人,则需要一些偶然的因素,比如人生阅历,比如敏感的性格和敏锐的眼光。
  
  小说也是一样。有一部分是必读书目,需要靠勤奋去完成;另外一个是人生阅历和性格,需要花心思去发掘和培养。然后,就只能交给机缘。
  
  在操练诗歌和小说的过程里,文字的感觉就会被慢慢培养起来,那么即使成不了诗人和小说家(没必要每个人都成为诗人和小说家),至少你的文笔也就变好了,当一个写作者总是可以的,以后进入具体的行当,内功在,练练招式,很快就可以上手。
  
  而且练好了诗歌,有了诗歌的语言,小说和散文也就有一些优势;练好了小说,摸索清楚场景的构设,对其他文体必然会有裨益。
  
  找一个文体,下一番功夫,做一些功课,要比漫无目的去写好。我刚才举了诗歌和小说的例子,其他的,比如剧本或报告文学、人物传记之类的非虚构写作,也是可以训练的。但一般不建议一开始就选择散文,因为散文太宽太大,门槛太低,很难专业,也很难写好。散文只能用来打底和调试,也就是说,无论你写什么文体,都应该写点散文,至少到报纸上发几个豆腐块,证明你混过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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