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7:10:47
莲花光阴时间:2014-03-14 作者:未详 点击:259次 翻看杜尚访谈录。他说:我对艺术本身真是没有什么兴趣,它不过就是一件事儿,它不是我的整个生活,远远不是。
喜欢这句话,安静、笃定、快乐,带着对生活的认同和享受态度。
那年早春,我回家乡养眼疾,几乎不再看电脑,亦不再看书,每天往来于小诊所。
每天早晨七点起床,去院子里看花。
八点早餐,看母亲把新蒜腌制。不知名的野花种在粗糙的花盆里。
九点去扎针。电疗针灸。很疼。王大夫性格很好,说大同话。聊丈夫和儿子。
十一点半结束,回家吃饭。母亲做些家常饭,手擀面,包子,粥……粥里放些莲子和金银花。她挖来很多野菜。浮躁的心渐渐地踏实下来。有时候关了手机,在阳光下和老了的父母聊天。母亲下午要去打麻将,父亲仍然说着天文、气功、量子力学,有时候写写书法。
“写写书法吧。”父亲说,“可以静气。”
提笔的时候,手是哆嗦的。
“心里稳的时候,手就是稳的。”
宣纸不好用。父亲说:“新的宣纸火气大,要放些年头才好用。”
生活是不露痕迹的作品,有时候看着俗气,却是生活的根本。
下午时分是漫长而不耐烦的。
听收音机。
有袁雪芬的《一缕麻》,唱得人心里一疼一疼的。扑到床上,好久不语。怎么可以唱得这样哽咽呢?
又听昆曲……那才真称得上靡靡之音。绕到心里,呈现出一种嫩绿色的光,妖似的,杀了你的心才肯走。
黄昏来的时候,街上行人多起来。
妇人们穿得极妖娆,才五月,就热成这个样子。在门边看着八大山人的画册,那孤独的鱼,那孤独的花,那孤独的山水。再看门前浮世里的生动,忽然觉得活着真好。
母亲在包饺子,去给她擀皮。
总是擀得又急又快。不好用。
“慢点。”母亲说,又圆又薄才好用。
面要慢慢地醒着。醒久了才好用——生活也要慢慢醒着,如果生活高于艺术,不会有快乐。在每个瞬间,其实都是作品,那时间里分明有铮铮的金石之声,跌荡着,绵延着。
从来没有这样慢过。
每一秒钟仿佛都是静止的。时光凝固在脸上,呈现出一种平静的光泽。
小隐于小城,平静地过着每一天。看着那盆里的小花安静地抽出枝芽,前几天还要穿两件衣服,现在穿了短袖。
母亲依然说着家常。乡下的舅舅如何如何。又说起远在兰州大学的孙女二胡拉得更出色了,说着说着眼泪掉下来——“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和你爸爸就这样一天天过,盼着你回来”。
黄昏时分最是祥和,天空中呈现出明亮而暧昧的温暖。杜尚说,我喜欢活着,呼吸。不可见不可想,那是一种其乐融融的感觉。
在这种感觉中会上瘾。
像吸了一些微量的鸦片。渐渐陶醉,迷恋。那种速度是又慢又有力的。一下一下击中的,恰恰是最柔软的内心。
如果在心里种一朵莲花,可以听得到它成长的声音。
月亮升起来时,天是蓝色的。小城的清幽与安静,可以听见蛙鸣。小鸟的叫声也起来了。
如果有雨,就会落到屋上。
好久没有听到雨声了。院子里亦有芭蕉,是徐渭笔下的芭蕉吗?在月光下雨水里,黑得墨。惊人的安静凛冽之感。雨水打在芭蕉上,却不是广东音乐,而是喜多郎的悲情。那么贪婪地听着,听着,都舍不得睡。这声音居然有了金石之气。慷慨之中回响着一种决绝——到底,是雨和芭蕉的一场缠绵。看似是李清照笔下的温婉端丽伤感,其实,却也是金属之声的认知和迷醉!
——如果你懂的话。
雨停了,五月槐花开得正茂盛。那香气钻进来,钻得到处都是。有点腻。可是,不嫌。
依然听收音机。
很多的声音。只喜欢一个。天津99兆赫,一个叫欧阳的男子。声音似金属一样。播一些英文老歌。
那些老歌十几岁的时候听过,在午夜听的时候,可以听出眼泪来……可是,还是困了。渐渐地困意袭来。
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忘记了关收音机。它一直响着,又换成了戏曲或相声……不知道了。
半夜起来关上收音机,看一眼外面的月亮。大大的圆圆的。万籁俱寂。
倒下又睡了。
心里的莲花,也睡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7:11:32
太美的东西不敢碰时间:2014-03-13 作者:未详 点击:227次 朋友是记者,在报纸缝隙里看到一则征婚广告,非常短:“女28相貌气质绝佳家境优越求事业成功40以下男士”,报纸上这种广告并不鲜见,但他或许那天正好有闲,顿时起了探究的心——什么人这样胆大包天,“绝佳”二字岂能随便用得?
于是借助报社资源,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上门求见,要求采访。一见到真人,顿时倒吸一口冷气,眼前的女子,哪里是“绝佳”,几乎只有用“倾国倾城”可以形容,而且态度淡定、谈吐优雅、冰雪聪明,显见家世良好。
但就是情路坎坷,先后相处四个男友,都无疾而终,最后一个离开前,终于说了真话:“我很怕。”怕什么?怕她的美,人都有种隐秘的惧怕,越美丽的事物,越没人敢碰,太美的东西,是有震撼力的,却也是不祥的,人们宁肯退而追求次一等的、庸常的,以免透支了自己的幸福指数。
不只爱情,不只美丽的人,所有那些太美的、太好的、太深刻的、太慎重的、太重大的东西,总让人下意识地想去躲避。
最好看的那件衣服,我没敢买,朋友中最想接近的那个人,我不敢和他(她)多说话,我们总担心,这些过分美丽的东西,一旦和我们的生命发生联系,会有过分强悍的撞击力,将我们原来的生活撞个粉碎、让我们的世界观进行痛苦的改造。我们下意识地回避,我们自觉地绕道走,就像在质量过大的天体附近,连光线都要拐弯。没有人教,也不曾专门地学,更没有长辈当它是生存智慧,谆谆教导代代相传,但这几乎成为本能,与身体和精神的防卫机制融为一体。过分美丽的东西周围,竖着看不见的牌子,写着“肃静”与“回避”。
糖要少三分,幸福要欠着点,在所有快意的时候,都要有片刻的犹豫。因为,越美丽的东西,我们越不敢碰。是不可能,也是不能,这是人生的禁忌,也是命运的谶语。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7 17:11:42
狼狗输给笨狗时间:2014-03-13 作者:未详 点击:159次 灵宝市是有名的黄金产地,当地的千万富翁有许多。有钱的人家都重视自己的安危,于是就选择凶残敏捷的藏獒、黑贝或牧羊犬作为家庭警卫。这些品种不一的名狗被他们统一称呼为狼狗,而千百年来在黄河流域看家护院的狗被鄙夷为本地笨狗,大部分上了人们的餐桌。
就在这时,灵宝、陕西交界的小秦岭产金区。出现了一个跨省杀人的团伙,三年之内,杀了七十多人。那些养着狼狗的黄金小户,一般都被灭门杀戮,而那些被公认的凶残暴烈的狼狗则毫发无损。
最后,杀人犯被公安干警逮住了。主犯竟是一个不到一米六的精瘦小男人。在他的交代中,有一个情节令我震惊。
“我们都是晚上杀人抢钱,白天踩好点。如果见这家养着本地笨狗,他家再有钱我都不去。因为笨狗只忠实于自己的主子,你耍尽手段它也不认,只是不住声地叫。这样叫着,还不把家里人叫醒了!狼狗就不一样,狼狗看着凶,其实好哄得很,你一到,它准要大声叫,但你不用怕,叫几声主人也不会醒,因为它耳朵太灵,鼻子太尖,生人一到它家院跟前,它就叫唤,这样叫得多了,主人就不在意。但如果它一直不停地叫,而且越叫越凶,主人肯定会起来。但是这儿的人不知道,我只要拿一根竹竿,在狼狗开始扑咬的时候,把拴着它的铁链子拨拉一下,它就以为这家主人把它转卖给我了,我就成了它的新主人,任凭我在这家做甚,它都一声不吭。它家里的人都被我们杀光了,钱也拿走了,我们走的时候,它还对我摇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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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11:54
活在当下时间:2014-03-13 作者:未详 点击:207次 汉宣帝继位之初,下诏想把祭祀汉武帝的“庙乐”升格,不料却遭到了光禄大夫夏侯胜的反对,丞相、御史大夫等公卿大臣们一阵惶恐,胆敢反对皇上的诏书,这还了得?马上联合上了一道奏章,弹劾夏侯胜“大逆不道”。顺便把不肯在奏章上签名的丞相长史黄霸也以“不举劾”的罪名一道上报给了皇帝。于是这两个人被一起逮捕下狱,判了死罪,等待处死。
夏侯胜是当时有名的大儒,尤其精通《尚书》,素来性情耿直,不会阿谀逢迎,如今受此大辱,郁郁寡欢,想皇上的寡恩,想人生的无常,不免心灰意冷。好在那个更冤的黄霸跟他关在了一起,寂寞之中,还有人可以说说话。黄霸生性乐观,他早就仰慕夏侯胜是个大儒,只是无缘亲近,没想到因意外的灾祸被关进了同一间牢房,他心想:“原来天天忙工作没有时间,现在时间也有了,而良师近在眼前,为什么不赶紧补上这一课呢?”黄霸便将求教之意告诉了夏侯胜。夏侯胜苦笑,说:“咱们都犯了死罪,明天就要被处死了,现在读经有什么用?”黄霸说:“孔子有言:‘朝闻道,夕死可矣。’人应该活在当下,抓住现在,学有所得,心有所悟。今天就是快乐的,何必管虚无缥缈的明天呢?”夏侯胜听了精神为之一振,内心里大为感动,当即答应了黄霸的请求。从此俩人席地而坐。每天夏侯胜都悉心向黄霸传授《尚书》,黄霸尽心听讲,二人日夜讲学津津有味,研读到精妙处。时不时还抚掌大笑。弄得监狱的看守过来察看,结果是一头雾水,搞不懂两个将死的人为什么这么快乐。
有人促请汉宣帝该把夏侯胜和黄霸执行死刑了,宣帝派人到狱中调查这两个人是否心中哀痛,有悔改之意,回报说他们每天以读书为乐。面无忧色。汉宣帝心中不满,但也感叹俩人之贤,不忍杀之,以至此案久拖不决。
虽然身在监牢之中,决意活在当下的夏侯胜和黄霸心无阻碍,没有什么能够束缚住他们了。时间不再是他们的敌人,因为有事可做,两个冬天过去了,他们也没有感到时间的漫长,反倒是学问研究得愈益精到,思想有了长进,精神更加充实。
两年后的一天,汉宣帝大赦天下,夏侯胜和黄霸得以出狱,不过他们并没有被逐回老家,而是又直接被宣进朝廷,夏侯胜被任命为谏大夫,留在皇帝身边,黄霸为扬州刺史,外放做官。后来夏侯胜以正直博学做了太子的老师,九十岁逝世,为谢师恩,太子为他穿了五天素服。天下儒生都引以为荣。黄霸以精明干练、政绩卓著名扬天下,后来官至丞相,史书评价他,自汉朝建立以来,才能卓异的丞相多多,但论到治理百姓,则“以霸为首”。
牢狱之灾是夏侯胜和黄霸命运的转折点。是啊,从风光无限的士大夫,一下子沦落成了监牢中的死囚犯,这个转折的弯也太大了点,大得让人难以适应。但谁又能说,这个牢狱之灾不是他们新的人生的起点呢?从那黑暗而恐怖的地方传出的琅琅读书声。使他们懂得了人生的意义就是活在当下,否则怎会有夏侯胜九十岁高龄的荣耀,怎会有黄霸为相第一的美誉。
人生最大的困厄莫过于等待死亡。因为一般人活在世上,都是活在对未来的期望之中,可是倘若知道死亡近在咫尺,希望的火焰熄灭了,往往也就心若枯水,一切也都不再有意义。可是明智的人也懂得。耳听时间的嘀嗒声,感觉生命像鲜血一滴滴从身体垂落消失,专心忍受时光残忍的折磨又有多大的意义呢?莫如把一切都放下,放下对生命的牵挂,放下对未来的执著,把握惟一能把握的当下,做手边能做的事,把当下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活得充实,生命便有了最现实的意义。佛家说“见了便做,做了便放下,了了有何不了。”这种心态看似消极,其实包含着大智慧。活在当下,便活出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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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12:07
拍照时,亮出你的左脸时间:2014-03-13 作者:未详 点击:416次 怎样才能更上相?简单实用的上相秘籍是左脸原则。
蒙娜丽莎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标准的左脸原则范本。心理学家早就观察到,并不只有蒙娜丽莎喜欢将左脸呈现给我们,西欧的大部分肖像画也是这样的。
剑桥大学的心理学家研究了1474幅西欧肖像画,发现891幅人像都展现其左侧脸。也就是说,艺术家们倾向于将肖像画的左侧脸呈现给我们看。更有趣的是,研究人员还发现女性比男性更多地展现左侧脸。在左侧脸的肖像画中,68%的女性肖像呈现的是左侧脸,而只有56%的男性肖像呈现左侧脸。
针对左脸偏好,研究者提供了3种猜想:
第一种猜想认为右手画家都是右手拿画笔,这样容易将肖像画的左侧脸画出来。但与这种猜想相反的是,以拉斐尔为代表的左撇子画家也喜欢画左侧脸。
第二种猜想认为观看者的知觉存在偏好。人的大脑右半球在对情绪信息的感知上具有优势,所以我们更容易感知左侧脸的情绪信息。但这个猜想无法解释为什么女性比男性更爱展示左脸。
第三种猜想是人物肖像画中的人偏好展现左侧脸。但这种普遍性需要进一步验证。
不只是艺术肖像画存在“左脸原则”现象,真实人像中也存在对左侧脸的偏好。研究者准备了10男10女微笑的侧面头像照,每个人左侧脸和右侧脸的头像都有提供。为了弄清楚到底是长相问题还是左右问题,研究人员给出了对应的镜像反转头像。让37名大学生观看图片,每看完一张就对其进行打分。人看到感兴趣的东西时瞳孔会放大,所以研究人员还记录了参与者观看每张图片时瞳孔的大小。结果发现,不管是原始图片还是镜像反转的图片,大学生对左侧脸图片(镜像反转图片中的右脸)的愉悦度评分更高,瞳孔直径也更大。
这个研究结果支持了大脑右半球情绪优势假说。因为大脑右半球控制的左脸有着更强烈的情绪,不管左侧脸是向左还是向右,我们都认为它更美。可以这样解释,当你喜欢冷酷的脸时,左侧脸会比右侧脸看起来更冷酷;当你喜欢充满笑容的脸时,左侧脸也会比右侧脸看起来更温暖。
不管原因是什么,总之你现在知道了:拍照片时亮出左脸,像蒙娜丽莎一样面对镜头,你会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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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12:17
状元是怎样炼成的时间:2014-03-13 作者:未详 点击:386次 一年一度,高三生都要参加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多人在线游戏——高考。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生中最早的一次噩梦,某些小朋友还要参加一次以上。游戏的基本目的是上分数线,进阶目的是上名校,假如你有幸拿到所属服务器内的最高分,还会获得“省高考状元”的荣誉称号。
那么在古代,成为高考状元的难度又如何呢?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在古代没有“省状元”这种东西,凡是“状元”,都是全国性的,是独一无二的。其次,高考也不是一年一度的,以制度成熟的明朝为例,最高级的考试“殿试”是每三年才有一次。
目标明确了,准备开始行动吧。第一步当然是要熟悉考试内容,导师朱熹和王安石给我们划定了考试范围:九本书——四书五经。你不必画曲线函数,不分文理科,大家都是文科生。
读透这九本书似乎还不够,因为坑爹的考官学会了断章取句:“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出的题目可能不是“学而时习”也不是“不亦乐乎”,而是——“亦乐”。这就注定了你达不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就不知道题目出自哪里。我粗算了一下,九本书加起来,五十多万字。
终于背过了,向着状元出发吧!别急,路还是要一步一步走。首先你得获得一个高考资格,不管是京城的监生也好地方的生员也好,除了你家捐资盖学校或者祖上是王侯将相,一般还是要考试才能当上的。这就是院试,还不算在正规科举三级考之内。
有了学籍,就能参加全省统考“乡试”了,和殿试一样它也是每三年一次,有三场科目。考中就是举人,和范进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然后耐心等待到第二年,去中央参加会试,也有三场科目,共选拔大约三百人。如果不幸在这场考试中落榜了,没得说,再等三年吧。另外考期临近之时还要叮嘱父母注意身体,他们若是不巧在这时亡故了,你就得回家丁忧,这一丁又是三年,人生能有几个三年?
会试的难度已经不低了,大家都是全国的精英,都背过四书五经,你得比他们中的大多数优秀,比如对教材的理解更深刻、文笔更优美。字迹漂亮当然也不错,但却不是必须的,因为所有考卷都得被机械性地誊录一遍才能交到判卷老师面前。
会试后,同年举行殿试,皇上亲自选题,亲自监考,亲自判卷,只考一场,头名就是状元。
老实说,到了这个时候,大家的实力已经不相上下了,运气成分更大些,比如有个好名字,有副好长相。虽然很难,但是一分辛苦一分收获,当了状元几乎马上就能当官,并且名留教育史,不会出现北大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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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12:25
骨气时间:2014-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59次 她家住深山老区,在她两岁那年,母亲因病离世。不辞辛劳的父亲靠编藤筐把她养大。
转眼10年逝去,岁月这把刻刀已经把父亲刻画得沟壑纵横,父亲为了她读书,常常编藤筐到深夜,看着父亲佝偻的背影。她的心隐隐作痛,发誓要刻苦奋发。飞出这大山。
15岁那年,自强的她终于考上了县一中。15岁,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正是香罗碧裙、色彩缤纷的季节。而她,就像是稻草人一样了无生机。只因她生在大山,所以成了同学们眼中的“开心果”,为此,她常常暗自落泪。
她畏首畏尾,自轻自贱。就在她准备退学时。得到消息的父亲匆匆赶到了学校,她等待着父亲大发雷霆,父亲却把她带到服装店给她买了一身新衣服,并去饭馆饱餐了一顿。
饭后,父亲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人活着要有骨气,而非傲气,有骨气方能成就一切。
那晚她第一次觉得父亲原来如此高大,这么多年,是父亲一直在用皲裂的手编织着她的未来,是父亲用他瘦弱的肩膀把她驮出了大山,她泪如泉涌。回到宿舍后,她把那身用来炫耀的新衣服压在了箱底。是啊,人有骨气,方自立。她信心大增,她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很快成了班里的佼佼者。
多年以后,她成了一家外企的总经理,意气风发。在一次访谈节目中,记者问她:是什么让你有了今天的成绩。
她只轻轻地说了两个字: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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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12:34
穷人的骨气时间:2014-03-14 作者:未详 点击:122次 穷人有骨气,常常以陶渊明自居,不为五斗米折腰,可是他就忘了,陶渊明是有几亩薄田的,说不上大富大贵,但至少衣食无忧,方能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饮几杯小酒,享一份清闲。这可不是什么忍辱负重,而是神仙日子。
穷人的骨气,有时带着自戕的味道,人在屋檐下,偏偏不低头,结果头破血流了不是?螳臂挡车,自取灭亡,关键是你灭亡以后。人家车还是照开,还有别的螳螂争先恐后往上爬,生怕抓不住机遇,生怕搭不上时代的快车——穷人的骨气何其可悲。
其实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哪能够比着箍箍买鸭蛋,一成不变?你看古代的大将,枪林箭雨中横冲直撞。眼睛都不眨一眨,你不能不说他是真英雄。就算一时战败,被人生擒,押进大帐,怒目圆睁,哪有一个怕字!座上的主公就顿生爱慕之心,喝退士兵,走下来亲自为他松绑。英雄的骨头也就软了,一番省时度势,当下就弃暗投明——后来果真立下了功业。
能被押进大帐去见主公的,都有着起码的级别,骨气才有载入史册的可能。人一穷,骨气也就不值钱了,你自己听起来铮铮有声,别人只当是破罐子破摔。
人活脸,树活皮,富人有脸面,穷人有骨气。很多时候,骨气是穷人的精神支柱,穷人在骨气中自我陶醉。
有的人凭着骨气成了英雄,有的人一身骨气却一无所有。就像同样是效忠,有的人是“忠诚”,被请进祠堂供奉。有的却只是“愚忠”,遭人嘲笑同情——穷人多半是后者。
骨气也不是个简单的问题,不只需要补钙,还得补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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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12:46
我爱你爱到一半时间:2014-03-14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梁保康是在剪彩的时候遇到叶榛榛的。
是一个叫丽景的三星级酒店的开幕仪式,他是剪彩人员,因为是投资方,所以,省里市里的领导对他很重视。
他一直有艳遇,可都是那些个女孩子追他,个个美貌如花,在他身边云雀一样叫着闹着,他不喜欢,因为,觉得她们必定是有所图的。他长得不好看。顶多算中人之姿,38岁,就有了小肚腩,不算高。在大学里。他也追求过女生,皆以失败告终,那么,现在凭什么这些女孩子追他,只有一个原因。他有钱。
可那天,他动了心。
叶榛榛是引导小姐,个子最高,也最漂亮,一身红色的旗袍,分外妖娆,因为皮肤白,更显得曼妙。
他遭遇过无数的引导小姐。她们都微笑得近乎献媚,只有叶榛榛,很矜持,不卑不亢。
剪彩剪得很顺利,他下来的时候,差点儿被台阶绊一下,叶榛榛一下子扶住他,然后小声问。没事吧?
她的声音真好听。
下了台,她亦没有和从前那些引导小姐一样要他的电话,然后千方百计想靠近他,她只当不认识他,转身就走了。
她的名字,他是后来问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她呀,还念书呢,大四了吧,听说家庭条件不好。
半年之后,他的公司招人,他恰巧那天没事,到楼下晃一圈,一眼就看到了叶榛榛。
叶榛榛安静地坐在那里,白衣白裙乌发,坐在那里,完全和那天不一样的人了,素色,有着淡雅的光芒,她是历史系毕业,根本用不到房地产上,可是梁保康告诉身边的副总说,招上她吧,也许做方案时有用呢。
梁保康决定请她吃饭,电话打到她办公室。她礼貌而客气,梁总,有何吩咐?他很严肃,但很认真地说,下班后,有个应酬,你陪我去一下。
如果是别的下属,大概会高兴得跳起来,但是她却问:为什么我要去?
他愣了一下,支吾着说:工作需要。
他要了一点点红酒,然后说,喝一点儿,好吗?
不会喝酒,叶榛榛很轻声地说。
他还是倒了一点儿给她,她真是不会喝酒,一大口全喝进去了,这种洋酒。是要一点点抿的呀,喝完她的脸就烧起来了,火烧云似的,一片一片的,更显得人和桃花一样。
结账的时候她更傻了,4千多!她说,这么贵呀,吃的又不是金子!为这句话。梁保康更喜欢她。后来,他们常常去吃饭,一边吃一边聊天。他告诉她他小时候的事,捉青蛙掉到河里,和人打架缝了几十针,偷着看电影让老师逮住,她就轻轻地笑,也和他说家里的事情,父母都下岗了,弟弟还有病,她不会花钱,因为挣的每一分钱全寄给了家里。
春节的时候,叶榛榛回了家。
整个春节,他的心情都很茫然的。太太和儿子去泰国玩儿了,他说公司忙,其实,他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待一会儿。
初二,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是我,她说,我妈住院了,需要点儿钱,你能借我点儿钱吗?她声音很小。小到和蚊子似的,勉强能听到。
他们交往半年多,他几次想给她买衣服和化妆品,都被她拒绝了。现在,她需要钱了,大概是鼓了很大的勇气说的吧。
好,他说,多少?
两万,她说,我尽快还你。
不。不用还,他说算公司出钱,没事。
挂了电话,他把钱打到她的卡上去,5万。
叶榛榛却再也没有回来。
打电话过去,她只说,我想留在小城,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友,挺好的,再说,我父母老了,弟弟还有病,我得照顾他们呀。
梁保康心里很难过,可是他有过承诺吗?5万块虽然于他而言不算什么。可是,打了水漂毕竟是件难受的事。
偶尔叶榛榛会发一条短信过来,提醒他吃胃药。他喝酒喝坏了胃,常常闹胃疼。一疼就是半夜。有时提醒他去医院检查身体,现在亚健康的人太多了。他回短信很简单,好。就一个字。
后来有一天,他接到叶榛榛的电话,
叶榛棒说,桑保康,我把5万块钱打到你卡上了,我凑齐了,你别怪我还晚了,我尽力了。
他想说什么,可是,鼻子很酸。只觉得满胸的话,却拣不出一句要表达的,他说,叶棒榛,你知道,你于我而言是多么重要,你知道吗——
我也是,叶榛榛说。
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惊雷,他问,那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
因为,因为舍不得伤害。所以,我爱你,只能爱到一半,不能再多了,再多,于我,于你,于家人,都是伤害……
叶榛榛放了电话好久,梁保康还在发愣,他想,他是多么俗气的一个男人啊。
梁保康回到家里,又和从前一样。炒菜做饭,和太太聊天谈心,可是,他知道一切又和从前不一样,这不一样,是因为心里有了一个叶榛榛,而这个爱他爱到一半的女子,注定,是他一生的朱砂痣,如一粒生动的钻石,在他心里,珍贵,并且,让他感觉到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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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7:13:14
做什么时间:2014-03-11 作者:未详 点击:317次 一位怀孕的太太笑说,如果生女儿,希望她拉得一手曼妙的小提琴。
不问可知,她家里没有提琴手。
那是要勤练十年八年才见功夫的一种艺术,天分与努力缺一不可,一节乐章重复又重复地拉,看琴手和他的家人谁先崩溃。
希企子女做小说家也同样会失望。读者们买得到的书是已经完成之作,作者想必已经有点名气。在这之前,必须一章章构思,一个个字写,待遇菲薄,茶饭不思,神经兮兮,人一半住在故事里,另一半在现实世界里应卯,答非所问,话不对题,不好相处。
有些父母也并不希企子女读医,见习时期每日工作十八小时,天天对着浑身病痛细菌的病人,身心都无益。
除非是情有独钟,爱上了某一个行业,爱就不累,心甘情愿,不问代价地去做好它。
否则,做一个健康快乐人已经足够,无须一定擅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