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5:00
二十一世纪的爱情时间:2014-02-27 作者:未详 点击:219次 1
每个季度总有一个月,我的小朋友她都是在看房、选房、搬家的过程中度过的。
作为漂泊在外的非典型性移民,理应害怕漂泊,她却对搬家保持着十二分的热情。
这是第四次搬家,我有气无力的质问显得很卑微。我说彩虹小姐,我们搬来搬去就是为了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给深圳看大门吗?
被揭了短的小朋友脸涨得通红。懂不懂什么叫农村包围城市?她大声为自己辩解。
搬一次家穷三月,算来我们这一年来并没有积攒下什么。
我并不责怪她。
她有一个没有人点击的博客,若不是IE栏有浏览记录,连我都偷窥不到。她在博客里说,她问过法力无边的占卜大师,大师告诉她,要在深圳的郊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住上一圈后再住到市中心,这一辈子会顺风顺水。她显然相信了。
星星堆满天,累极了的小朋友和我躺在新家的小床上,她抱着我,我在半睡半醒的时候听到她说,我们买个六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好不好?
我假装睡着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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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毕业来到深圳,就被我盯上了。坑蒙拐骗使出浑身解数,她总算掉进我的怀抱里。热恋的时候我问她,你喜欢我哪一点啊?她对于我写在白纸上用来诱供的诸如长得帅、脾气好、有气质之类的优点视而不见,只是丢出一句,嗯,你会讲本地话,我以为你是本地人。
我听得无限悲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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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沉默的羔羊,我也有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时候。
三八节那天我会拼了命夸她少女。作为少女,当然不会在妇女节这一天死皮赖脸讨礼物。过了这一天,我会义正词严地告诉她,时光太匆匆,现在的她已经跨入老妪的行列了。
她装可怜,这么快就老妪啦,我还没有和你过完好日子呢。
一句话,我就投降了。为了我朝思暮想的好日子,我迅速恢复她少女的身份。我自横刀向天哭泣,因为接下来的日子里,小朋友真诚地对我说,洗衣机会累的,你让它休息几天吧。来,体会一下手洗衣服的乐趣吧。
我真想把这样的乐趣给她。
我下班比她早,所以每天负责做好晚餐等她。周六的时候我会扯扯她的衣袖,嘿,做饭去吧。我装大爷,却被她拖出去陪她逛超市。她总是在食品专柜疯狂“试吃”,还不停地叮嘱我,今天不做饭,你不吃别后悔。
那一刻,我只想把这个丢人的小市侩拖回家。
好脾气的售货员常问她好不好吃,她头也不抬,消灭掉面前的食物后告诉她,不好吃!售货员直跺脚,不好吃你还全吃光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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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段时间小朋友回家很晚。
她又找了一份小兼职,每天陪人打乒乓球。推拉弹拨抽,我教了她三年,她居然也打得有模有样。现在她陪别人打球居然敢收费,而且一收就是五十块一小时。
每次我下班后就直接去球馆,小朋友不是大美女,但也有点小姿色,更何况和她一起打球的是个什么“企业家”,我得看紧她。
于是每天我坐在那儿看她打球,偶尔也会遇见“企业家”的妻子。长得不好看,但看起来很贤惠,看起来很像那种和他一起吃过苦熬过日子的女人。她为什么要小朋友天天陪他打球,我不知道,也从来都没有问过。
我只要和小朋友一起回家就可以了。
拿到第二个月的兼职工资时,小朋友便辞掉了这份兼职。回家的路上,她很兴奋,十二万啦!我听得莫名其妙。我们这一年存了十二万,够付一个房子的首期了。小朋友的声音有点激动。
十二万?我有点不敢相信。我只知道,这一年,她上了两年免费的理财课居然选准了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也小赚了一笔。
大房子也有大房子的空旷。她说那个女人一直担心她的“企业家”老公在外拈花惹草,所以找了小朋友培养了他爱打乒乓球的兴趣。打球累了,那男人也只能回家洗洗睡了。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女人会同意她来狠狠敲她老公一笔的原因。
小朋友也有郑重其事的时候。有些人只能共苦却不能同甘,贫贱的情侣更能享受共勉的人生。这听起来像台词,可她说到要有个房子,才真真正正像家的时候,我有点小感动,想哭。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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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装睡着的时候,我回忆了好多过去的事情。
那年她刚毕业,无社会经验。
那年的她那么嚣张,嚣张得我直想笑。
可是现在,我的彩虹小恋人,她的愿望那么小。小心翼翼攒生活,平平凡凡觉得够用就好。
生活中本来就没有太多惊天动地的大事,这简单的、平淡的、吵吵闹闹的生活以及被日子逼迫着的相互妥协,就是爱情了。
我转过身子去,在黑暗中,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6:01
职场里,我们都是猪八戒时间:2014-02-28 作者:未详 点击:206次 在一次有关最佳雇主的调查里,有这样一道题:如果把你所在的团队比作西天取经的队伍,你认为自己扮演的角色是:A。孙悟空;B。猪八戒;C。沙僧。结果有超过一半的员工给自己的角色定位是孙悟空,剩下的大多选沙僧,选猪八戒的只有百分之十几。
同样的问题,老板们的答案正好反过来,他们认为员工中最多的是猪八戒,其次是沙僧,孙悟空最少。
猪八戒是个什么样的人?第一,能力是有一些的,只是大多数的时候不肯卖十分的力气,干活不主动;第二,有名有利的事抢着干,遇到问题却不愿意承担责任;第三,容易丧失斗志,抵抗诱惑的能力比较低,比如见到漂亮姑娘,第四,懂得知恩图报,关键时刻知道轻重,会奋力一搏;第五,心态平和,没有野心,随遇而安,不急功近利;第六,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心态不平衡的时候会搬弄一点儿小是非,但不会太过分。逐条比一比,有很多条和猪八戒比较相近吧!
其实老板们的心里都明镜似的,所谓管理,管的就是猪八戒们,制度也好,激励也罢,一个企业的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围绕猪八戒们制定的。像沙僧这样任劳任怨又没有什么大本事的人,特别珍惜饭碗,不需要太多的管理,也激励不出他的什么花活来。像孙悟空这样的,只要是他愿意跟着你干,他的本事比老板大,干活的事根本不用你操心,你只要给他个紧箍咒,别让他给你闯祸就行了。
每到年关的时候,往往是猪八戒们患“孙悟空”病的高峰期。其典型特征是三句话:“已经有好几个公司要挖我走,我还没有来得及认真考虑”,“为何提××,不提拔我?”“我的红包为何没××多?”胆子大的,或者是忍无可忍直接找老板谈。胆子小的,向同事们散布谣言(猪八戒的典型套路),其实也是希望老板听到。
如果你自己觉得自己是孙悟空,老板也深刻认同,无疑这三句话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沟通方式,老板不但给你升官加薪,甚至会把你的行为提升到企业文化如何成功的高度。如果你自己认为自己是孙悟空,可老板只认为你是一个猪八戒,或者顶多认为你是众多猪八戒中相对能干的一个,那么老板又会怎么想呢?
老板之所以是老板,就是他那里掌握着大量你不可能知道的信息。你的老板已经把自己当做孙悟空,怎么能把你看做是孙悟空?所以在职场上混,一定要有猪八戒心态,因为在你老板那里你注定是一个猪八戒,何况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我们人人都是猪八戒。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6:16
各有解释时间:2014-02-28 作者:未详 点击:293次 一学生提出:“打人与被打有何不同?”
历史老师:打人是侵略者,被打是受害者。
英语老师:打人是主动式,被打是被动式。
物理老师:打人是施力,被打是受力。
教导主任:各记大过一次。
智慧点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如此。
对“打人与被打”,历史老师、英语老师、物理老师、教导主任的知识构成有所差别,都从各自的角度加以解释,但他们的反应又都是正确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6:32
青春期的所有问题都不是问题时间:2014-03-01 作者:未详 点击:383次 每次去学校做讲座,到了互动环节,总有人站起来问我:“为什么你的小说要叫‘青春疼痛’小说?为什么你的作品里会充斥着那么多让人窒息的疼痛和不安?难道你是要告诉我们,青春本身就是这样子的吗?”
不,青春本身当然不是这样子的,至少,不只是这样子的。
要知道,从十四岁开始写作至今,我已经发表了五十多部文学作品,只不过卖得最好的,就是我的“青春疼痛系列”,所谓“疼痛”作家,或许也是这么多年来大家对我的一种误读吧。
多年前的某个冬天,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小妖七七”的小姑娘,她是我的读者,加我QQ的读者很多,七七吸引我就是因为她的网名。我问她:“你为什么不叫六六,不叫八八,非要叫自己七七呢?”她牛头不对马嘴地回答我说:“猫有九条命,我有七条命就够了。”
七七生活在一个北方城市,她有抑郁症,辍学在家已经有两年。她很喜欢读我的书,也很愿意在网上跟我聊天。春天的时候,她妈妈带她来看我。她是一个长得细细长长的小姑娘,眉眼弯弯的,走路的时候,喜欢把背驼起来。但总的来说,她比我想象中要懂礼貌和乖巧很多。
“没办法了,”咖啡馆里,她妈妈哭着对我说,“动不动就寻死觅活。”
一盒纸巾很快就被她妈妈抽了个精光。
她则坐在一边安静地看一本杂志——《读者》,而且不知道是何时的旧刊,仍然看得津津有味,仿佛我们说的一切,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那时候的我,对抑郁症的了解,仅限于从小说和电视剧中了解的一点皮毛。至少第一眼看到七七的时候,我觉得她根本就没病,小姑娘们都喜欢用各种“病症”来武装自己,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我私下想,她不过是在为自己的退学找各种理由罢了。
她说想看古城墙,我带她去南京玩了一天,在中山门的砖墙下,她仰头看天,问我说:“那个时候很多人就是从这里跳下来的吗?”
“跳下来是为了活着,不是为了死。”我提醒她。
“刺激。”她叹息。
一两天的时间,我已经感觉到了七七的与众不同,她和我接触过的任何一个孩子都不一样。安静起来,可以好几个小时不说一句话;开心起来,就是个活脱脱的话痨。比如在宾馆房间,她一时兴起,非要跟我模仿她家楼下那个七十多岁了还老找人跳交谊舞的老头子。她弯着腰,迈着碎步,咬着牙齿,说着一口东北话,硬要拖我跟她一起疯,我还没站起来呢,她自己先笑得倒在地板上了。
那是我非常难忘的笑容,是属于少女的、无所顾忌的、天塌了都一样要high到死的笑。
我伸手拖她起来,她不肯,蹲在那里,脸埋在双膝里问我说:“饶雪漫,要是某天我死了,你会想念我吗?”
换成别人,我可能一巴掌就打了过去。但对她,我没有。因为她的声音绝望极了,我好像从来都没听过那么绝望的声音,像一张薄薄的纸片,在房间里转了一圈,飞出窗口不见了。
我想我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开始把她当成一个朋友,而不是读者。
回到北方后,七七给我寄了礼物,一条她自己织的围巾。她还在礼物中附了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生日快乐,有时候我还是挺爱你的。”
有时候就有时候,总比不爱我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苦口婆心终于起了作用,过完春节,七七回到了学校念书。我给她回寄了新学期的礼物,一些好看的笔记本,但没有收到她的回复。我想她在学校读书了,上网不是那么方便,也就没放在心上。那些日子我过得也忙忙碌碌,讲座、签售、写书,还要忙着辞职,生活总是让我们很容易地遗忘一些人。毫无办法。
但我不知道她真的会死。
那年冬天,零下二十摄氏度左右的天气,她像扔一块破抹布一样,把自己从家里的阳台上轻飘飘地扔了出去。
她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她把自己的QQ空间也删得一干二净,对这个世界,她没有任何留恋,包括我——这个她曾经认为会和别的大人不一样但终究还是一样令她失望的人。
没有人为此负任何责任,因为医生证明,十七岁的她死于抑郁症。
我提笔写七七的故事的时候,她已经走了有好一阵子,我也对抑郁症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那个叫《小妖的金色城堡》的故事,前六章放到网上后,吸引了无数网友的注意,有六家出版社同时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们要出版,有的甚至说条件任你开。
我把一些七七们觉得“绝对不能说”以及我以前也认为“绝对不能说”的一些事,统统写在了那本书里。
书出版后,有女生告诉我,她捧着这本书哭了一整夜。因为她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在和自己并不漫长的青春期,做着无休无止的对抗。
书很畅销,比我以前写的任何一本都要畅销。但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的脑子里总是回响着七七那细细的声音:“猫有九条命,我只要七条命就够了。”
事实是人只有一条命。
我是真的恨自己,为什么要等到七七走后,才敢真正直视她的痛苦、她的病症,才懂得她那深入骨髓的孤独呢?
于是我对自己说,如果已经迟了,那么以后,就不可以再迟下去了。
我不要再“撒谎”,我要写一些真实的东西,还原青春一些真实的面目,用我的小说去帮他们说一些他们认为“不能告诉大人的事”,我想让他们知道,其实说出来,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如果还有一些什么,注定不能拿到阳光下来晒,那么至少,我可以送进去一点温暖,让他们感觉没那么冷。
其实我很不喜欢大家把我的小说当成言情小说来看,我认为,它们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春成长小说。
我总觉得,青春期的所有问题都不是问题。青春期的所有伤痛,随着年龄的增加,都会慢慢地痊愈。我想告诉大人的是,那个让你头疼不已的孩子,也许,她需要的就是你一个温暖的眼神,一次倾心的问候,一双路过时可以顺便扶她一把的手。请相信,当她跨越了成长的障碍,她会变得比你甚至比她自己想象中的都还要美好——面对生活,永远微笑,无所畏惧。
但最重要的就是,你这样做了吗?你重视他或者她的那些“疯狂小病”了吗?还是你总是在不屑地想——一个小屁孩,有吃有喝,幸福得要死,作个啥呢?
2007年的冬天,我在苏州签售,一个小姑娘在我身边绕来绕去,非要让我送她一本书。我说:“我没有书,要的话你可以在书店买。”她说:“我妈妈不让我买你的书,她说看了你的书,我会早恋。”我说:“你回去告诉你妈妈,你不看我的书一样会早恋,但看了我的书,你会知道该如何早恋。”
没多久小姑娘就出现在签书的队伍里,排到她的时候,她很认真地对我说:“我妈妈说了,你说得有道理。”
我一直记得,那一次她买了我的《花糖纸》。
2008年的冬天,一个小姑娘乐滋滋地跟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她说她买了一本我的《左耳》,被她妈妈发现了,因为封面上写着“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这样的字样,她妈妈愤怒地把她的书给撕了。第二天她又买了一本《左耳》,放到餐桌上,她妈妈没撕,没收了而已。第三天,她又买了一本《左耳》,这一回,妈妈好奇地把书翻开了。她告诉我说:“看完后,我妈哭得比我还厉害,她说,走,咱们去书店把饶雪漫的书都买回来。”
有时候,成长,真的不是一个人的事。
我不是心理专家,更不是教育家。所以在这本书里,如果你想看到一些所谓专业的知识和言语,是一定会失望的。
我尽全能所做的,只是真实地表达,通过讲述一些真实的故事来贴近你的感受和疑惑。我会邀请那些经过我生命的孩子,和你一起坐下来,撕掉所有的面具,好好谈一谈我们的青春。
谈完后,希望你会感觉那些一直困扰着你的情绪——噢,不过如此。
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努力,希望自己可以做一个“大人”。
遗憾的是,我一直很失败。
但如果你不是一个和我一样生活在孩子世界的成人,你永远都体会不到我心里的这份纯净、快乐、美好和满足。
青春万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6:54
梦想与面包时间:2014-03-01 作者:未详 点击:993次 “吴小姐,不是我无理取闹,但我的不幸,唉,都算是你造成的。”
演讲结束后,有一位少妇模样的女子走过来,对我这么说。一时之间,我有些恍惚……不会吧,我跟她的不幸有什么关系呢?怔忡了几秒钟之后,我开始怀疑眼前这个模样端庄的少妇精神上有问题。但是,除了眉宇之间的淡淡愁容之外,怎么看她的眼神都与常人无异。
“你的不幸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决定问到底。
“是这样的,我先生是你的读者,他……本来是上班族,忽然有一天,他辞了职,说要追求自己的梦想,要跟你一样,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追求自己的人生。”
“结果呢?”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失业两年了,本来还积极开发自己的兴趣,会去上摄影、素描课程等,后来也没看他上出什么心得、培养出什么专长来,也看不出他的梦想到底在哪里。现在,我只看见他每天上网和网友聊天,约喝下午茶,唱KTV,动不动混到三更半夜……家里的经济只靠我支撑。我也是个明理的人,说他,又怕伤了他大男人的自尊心,或者成为阻碍他梦想的杀手。我想他这样下去,只能跟社会与家人脱节得愈来愈严重,我该怎么办?”说完,她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她的困境还真棘手,在她叹气的那一刹那,沉重的罪恶感压在我身上。我想,我不是完全没错。
我常在签名时写上“有梦就追”四个字。对我来说,有梦就追,及时地追,是我的生活态度。我总希望,在人生有限的时光中,我们的缺憾可以少一点,成就感和幸福感可以多一点。错只错在我对“有梦就追”这几个字解释得不够多。“有梦就追”,在实行上有它的复杂性,特别是在梦想与面包冲突的时候。
追求梦想,总是能让一颗心发亮。然而梦想与面包之间,自古以来常有些矛盾存在。
当我们看到一个人真心追求自己的梦想,愿意少赚点钱,多折点腰,我们也都有佩服之情。比如,曾经当过电子新贵的工程师或捧着铁饭碗的上班族,决心离开待遇优厚但不再让他们快乐的环境,去当摄影师、导游,甚至开一家自己想开的咖啡厅。
我也认识几个很会画画的朋友,本来在待遇不错的报社、广告公司工作,后来都决定离开上班族的轨道,回去当画家。这时,我绝不会用“画画是不能当饭吃的”来泼他们冷水,也都会祝福他们:“有梦就追。”事实证明,他们都能用自己的天分画出一番天地来。
我不认为梦想与面包一定相违背,本来只想追求梦想,但后来以梦想赢得面包的人,大有人在。
当然,有时候我们是在和现实赌博,总还得靠点运气。运气不好的,可能像凡·高,生前连一张画都卖不掉,忧郁而终。
不,凡·高不算是运气不好的。他好歹还有身后名,而且是响响亮亮的身后名,这可不是每个艺术创作者都能享有的好牌位。还有数不清的画家,用了一辈子力气来画画,生前潦倒,死后也没在艺术史上占个小位子,被彻底遗忘。
追梦的本身是在赌博,但也不是单纯的赌博。你的才华愈高、想法愈周全、技术愈无懈可击、经验愈丰富、付出的努力愈多,或者人缘愈好,赢的几率就愈大。
每个人胜出的几率并不一样。
值不值得?就只有自己能判断了。赢了,通常还得感激许多懂得赏识自己的人,而输了,则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怨天尤人。无论如何,我肯定人们追求梦想的决心,因为我们这一辈子,总该做些自己觉得值得的事,尽管旁人也许会发出一些名之为“关心”的杂音来阻碍追梦者的步伐,但自己的人生总得自己负责。问题在于,到底你追寻的是梦,是理想,还是只是白日梦?
我不是没有泼过别人冷水,因为每个人情况不同。
“你认为我应该辞职做个专业作家吗?”曾有位银行职员这么问我,“我想在家里写写稿子就好,印书就好像在印钞票,比我现在在银行当过路财神好。”“你立志从事写作多少年?开始写了吗?”我问。
“我现在太忙了,我打算辞职才开始写,”他说,“我以前作文写得还不错,被老师称赞过。”
“我想,你最好考虑考虑,”我忍不住说了,“因为,不像你想象这么简单。”我钦佩那些肯定自己的梦想后决定辞职的追梦人,却很怕那些辞了职才想试探自己的梦想的妄想者。后者因为想得太简单、做事太草率,实现梦想的可能性实在太小了。
如果真的热爱写作,不必等辞职才写。等辞职才写或等辞职才想学某项专长的人,百分之九十九是在找借口脱离某个人生关卡,并不是真心追梦。这样的人,梦想失落后只会变得愤世嫉俗;花太多时间愤世嫉俗的下场,就是一事无成。
字人人会写,所以大家会觉得写作比较容易。这么打比方更好懂:我们总不可能因为梦想当小提琴家,辞职后才开始学拉小提琴吧。
那位转做摄影师还算成功的电子新贵,在他每年领巨额红利时,摄影作品早有独特风格。变成画家的朋友,在当上班族时,本来就画得一手好画。
成功开设咖啡厅或餐厅的转业者,也都不是在开店前才学经营须知、才上烹饪班恶补的。他们早已花了经年累月的时间考察和尝试,像神农尝百草一样的兢兢业业。没有任何成功追求梦想的人,是在“一念之间”成功的。
一念之间以前,不知已经累积了多少智慧与能力。多数人一下班回家,在看电视、睡觉、打电话聊天的时候,这些真正的追梦人为了日后有源头活水喝,还在花力气为自己掘井呢。我们只算计到他成功后可以得到多少面包,却粗心地忽略了他们滴下的汗水。
总有人以为,辞职才能追梦,握在手头的面包好像变成了阻碍自己实现梦想的绊脚石。
我从不认为,辞职才能追梦,全心全意才能培养专长。拿我自己当例子吧:其实我从没有想变成专业作家,多年来我一直有一份可以维持生活的工作。这是因为过去常有长辈劝我“作家不能当饭吃”,所以我决定,即使靠写作换不了任何面包,我也一样会写下去,至于为了要养活自己,得有一份固定薪水才行。
到现在我还是认为,不靠写作谋生,就不需要摇尾巴讨好任何人,我才能真正地畅所欲言,写出我心中真实的声音。
追梦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必须逐渐建立的生活习惯,也是一种“活在当下”的感觉。谁说你要放弃一切才能追梦?也别再怨梦想与面包两相碍,其实,阻碍你追求梦想的,不是你手头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面包,而是自己的惰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27:05
加班的错觉时间:2014-03-02 作者:未详 点击:282次 一个年轻人,初出茅庐,来到一家新公司。
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每天都加班到深夜。老板几次三番提出要给他算加班工资,他都憨憨笑着说:不用不用。
这样的员工,是好员工吗?
从老板的角度看,毫无疑问是。他就好像是头老黄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这样的员工谁不爱用?
不过要是把眼光再拔得高一些,这样的行为就变得荒谬起来。
人的心理很奇妙。平时,他会习惯把自己的眼光关注在周围的环境上。环境中的一草一木,周围人的一举一动,都对他的个体心理产生影响。他要奋进,自然就会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边的人身上。不管如何,只要做得比他们强,就可以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几千年下来,人们始终是这样过的。但是随着群体心理研究的深入,人们渐渐发现了这种行为背后的悖论。
加班,始终是一个相对值。就像看电影时大家都希望看得清楚些,而站起来毫无疑问可以有最好的视角。然而如果所有人都站起来,那结果又和大家都坐在椅子上一样了。加班也一样。单次的义务加班不会对整体的工作氛围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它成为风气,那么大家的辛劳程度就和8小时工作时一样了。而且这种加班风气还会形成一种恶性竞争:今天你义务加班一个小时,从而在整体竞争上更具优势。好,明天我就要加班两小时,把你比下来。于是乎,这种你死我活的激烈竞争结果就是大家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10点以后。
通常人们会觉得,认真工作,就一定会有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心理满足感。但无论如何,回报总是取决于自己的绝对努力(自己究竟做了多少活儿)。这其实是个体心理的误解。实际上,在生活中人们的回报,不论是经济上的,还是心理上的,都更多地取决于他在周围环境中所处的相对位置。
正是因为心理满足实际来源于相对位置,所以造成了这个错觉。这不单是宏观与微观的问题,更是个体心理与群体心理的层次差异与人开的一个小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