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1:02
小纸条成就爱马仕时间:2014-02-11 作者:未详 点击:259次 1920年,埃米尔·查尔斯·爱马仕新婚后不久,即搬入了代表继承人资格的爱马仕家的老屋。
整理房间的时候,他在祖父蒂埃里当年的卧室里,发现了一本尘封的日记。当他拿起它准备放进盒子保存时,从里面掉落一张泛黄的纸条。纸条上潦草地写着:“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满足卡洛尔所有愿望,这会让我不带任何遗憾离开!”卡洛尔———正是埃米尔祖母的名字。
埃米尔一直在看祖父留下的日记,里面被提及最多的是“萨克”这个名字,祖母卡洛尔则只在最末几页被提到。从日期上判断,这本日记是蒂埃里晚年所写。萨克到底是何许人也?埃米尔带着疑问去找母亲。
原来祖父曾从邻居的皮鞭下救下一匹马,并给它起名“萨克”。萨克来后,蒂埃里的生活里全是它:他热衷于给萨克修剪鬃毛、洗澡、嬉戏、为它量身定做马具,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有一次萨克生病,蒂埃里竟睡到了马厩去照顾它。卡洛尔很失落,但是她很快就调整好心态,和蒂埃里一起精心地照顾萨克,两个人的话题常常围绕着萨克进行,直到她因为肺病去世。
埃米尔听完母亲的讲述后很是不解。祖父母相处依旧完美,为什么蒂埃里会写下那句话?
不久,埃米尔的办公室里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威尔士的王子,他要求爱马仕为自己制作皮质衣服。
埃米尔信守爱马仕只为马儿制作皮具的原则。他找借口称:爱马仕的匠人只会制作马具。送走王子后,一位老匠人不服气地告诉埃米尔,在蒂埃里晚年,曾经心血来潮地制作过一只皮包。据说那只皮包的工艺和样式,是世界第一的!
这让埃米尔感到好奇,在母亲的指点下,他在保存完好的萨克的马厩里找到了那只皮包。他惊奇地发现,里边还有一封信,密密麻麻地写着一些字迹。
埃米尔一直苦寻的秘密竟然就在这张纸上。这是当年重病中的卡洛尔写给蒂埃里的。卡洛尔和蒂埃里只有过一次大的争吵,那就是在这个皮包做好后,卡洛尔惊讶于它的精美。她要求蒂埃里为自己制作一个,可是被拒绝了。之后,卡洛尔再也没提过这个要求,这成了她一生的遗憾!
结合日记来看,痴心于马的蒂埃里在卡洛尔去世后,终于发现自己实在对卡洛尔亏欠太多。他后悔,但又不愿意面对自己的过失,直到病重,才含糊地表示,想满足亡妻的愿望。
埃米尔轻轻地把书信放回了包里。他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回荡———为最爱的人,制作最好的东西。既然这是祖父的遗憾,那么,就让自己来替他弥补吧!
埃米尔将爱马仕工场更改为爱马仕皮具公司。一年多后,爱马仕首款皮包制作成功。
这款皮包,爱马仕只制作了四个,埃米尔没有让它上市。他把其中一个作为爱马仕公司制作皮具的标杆。如果今后爱马仕的产品无法达到这个标准,那么它唯一的归宿就是被销毁。另外两个,他赠送给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最后一个,永远地放在了卡洛尔的墓地。
如果不是那本日记和那张掉落的纸条,爱马仕也许还只是一家制作马具的工场。一丝遗憾,穿越了时空,造就了爱马仕的崛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1:19
民工夫妇的情书时间:2014-02-11 作者:未详 点击:180次 他是那座正在建设中大楼工地上的一名建筑工,围观我和旁人下棋,等到围观的人慢慢地散去了,他还没走。我连忙招呼他:“来,杀一盘。”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坐到了我的对面。两盘棋下完,我们便成了棋友。这天,他竟然问了一个让我十分惊讶的问题:“爱情是个啥滋味?”
他的问题把我难住了。我恋爱过,也结婚了,可我从来没有认认真真地想过爱情是个啥滋味。
我只好把这个问题又抛了回去,我说:“你也结婚了,你还不知道爱情是个啥滋味吗?”
他很腼腆地笑,他说:“可我没谈过恋爱。”
我忍不住笑了,说:“那你不会像赵本山小品里说的那样,结婚后再恋爱吗?”
他目光疑惑地望着我说:“结婚后还咋谈恋爱?”
我诚恳地对他说:“我也说不清爱情是个啥滋味,虽然我是先恋爱后结婚的。”
他犹豫了一下,缓缓地从兜里掏出一封信来,小心地抽出信纸,一点一点地展开。他展开信纸时,脸上是凝重的、幸福的、发自内心的笑。他说:“我知道爱情是个啥滋味。我说不出来,但我能感觉出来,说不出来的感觉,那滋味让人感觉真好。”
我接过了信,我知道信是他老婆让人给他捎来的。
信上竟然没有字,一个字也没有,有的只是用铅笔画的几个圈。我不解地望着他:“这是什么?”他不好意思地笑了,说:“我老婆不识字。”他指着信上画着的“○○○○+○”说:“这是5个馒头。”“5个馒头,”我问,“什么意思?怎么还4个圈加1个圈呢?”
他说:“我在家一顿能吃4个馒头,她让我在这多吃1个,干活累别饿着。”
那一瞬间,我感觉到我的内心深处猛地汹涌出一股酸酸的东西,它强烈得使我的眼睛发涩。我看见夕阳的最后一抹红晕抹红了他的脸,他红色的脸上挂满了爱情的滋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1:50
孙俪:爱比恨容易时间:2014-02-11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妈妈,爸爸走了,我陪你一起过吧
童年给我的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爸爸妈妈吵架,他们总是在吵。
我12岁那年,爸爸妈妈离婚了。至今我还记得妈妈从法院回来的那一天,一进门就抱着我哭了:“俪俪,法院只判了2000块钱的抚养费,我们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那一瞬间我也很难过,我抱着妈妈说:“妈妈你别难过,反正以后我也不会结婚了,以后的日子我陪你一起过。”我悄悄大哭了一场,心里反反复复只有一句话:我没有爸爸了,从今以后我是没有爸爸的孩子了。
那时候妈妈带着我,非常艰难。她在一家商场做售货员,一个月就挣一百多块钱,要抚养我,还要为我缴纳学舞蹈的费用。为了能多挣些钱,妈妈每天从商场下班后,还要去一位朋友的公司做保洁,生活的艰苦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每次看到妈妈这么辛苦,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我长大了一定要有出息,让妈妈过上好日子!同时对爸爸的怨恨也更增添了几分———他一定忘记了我和妈妈吧?他一定在和他的新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吧?那时候我经常在心里幻想一个画面:我有钱了,开着跑车行驶在上海的街头,红灯亮了,我停了下来,无意间一转脸,看见路边站着的爸爸,他也正在看着我,然后绿灯亮了,我开着车扬长而去,爸爸在后面默默地注视着我,神情伤感……这样想着,我觉得特别解恨。
看着爸爸受苦,我发现我并不快乐
像做梦一样,自从在《玉观音》中饰演女主角安心,并最终凭借这一角色获得了大众的认可后,我出名了,也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回报。一旦可以不用为钱操心,我立即让妈妈辞掉她在外面的工作,陪伴在我的身边,照顾我的生活起居;我们还在上海的静安区买了一处复式的房子,并且在妈妈46岁生日那天,在豪华游轮上为妈妈举办了生日宴会。做这一切的时候,我真的是非常开心,终于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让妈妈不用那么辛苦了!
同时,我从各种渠道得知了爸爸的情况,知道他和继母双双下岗,又生了一个女儿,靠经营杂货店为生,生活很拮据。说实话,听到这些消息,短暂的快感之后,是挥之不去的牵挂,这真的是非常奇怪的事情,可是我真的无法控制自己会想爸爸,会牵挂他。曾经有一次,我悄悄地去看爸爸的杂货铺,站在马路对面,看着头发花白的爸爸和继母在店里忙碌着,我无法忍住泪水,当街就哭了起来……
对爸爸,我真的爱恨交织,我恨他当初的无情,可是他的窘境又让我心如刀割,我每天交织在两种情绪当中,难以自拔。
有些居心不良的媒体也注意到我和爸爸的关系,他们去采访爸爸,爸爸说:“对这个女儿我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她能取得现在的成绩全靠她自己的努力和她妈妈的付出,看她现在很好,我觉得很欣慰……”到底是父女啊,在外人面前,他还是竭力维护着我,不让别人有伤害我的机会,看着那段访问,我痛哭失声……
我矛盾的心态被男友邓超看在眼里,他对我说:“父女之间有什么过不去的?天下没有哪个父亲是不爱自己的女儿的,你爸那样做,肯定是有他的难处,你如果和他这样较劲,将来后悔的一定是你。”
我的矛盾还在于,如果我和爸爸和好,妈妈会不会伤心,会不会觉得我背叛了她?有一次我试探性地问妈妈还恨不恨爸爸,想不到妈妈很平静地说:“不恨,再怎么样,毕竟他给了我你这样一个女儿,看着你,就不恨她了。”妈妈的话让我非常感慨,是啊,如果妈妈都能宽容爸爸曾经对我们母女的冷漠,那么我这个女儿就更不应该记恨了。
重获父爱,我感受到久违的幸福
我和爸爸彻底打开僵局是在爷爷70大寿的家宴上。那天是爸爸和爷爷第一次看见邓超,他们好像还蛮投缘的,爸爸一再地叮嘱邓超:“我挑女婿,不重名不重利,只要对我女儿好就行。孙俪从小吃了不少苦,我这个当爸爸的没有尽到责任,以后就靠你照顾她了。”
那之后只要我回上海,就去把小妹妹接出来玩,带她去肯德基,去游乐园,小妹妹口齿伶俐能歌善舞。现在妹妹的教育费用都是我在承担,在我心底,不希望妹妹也吃我当年吃过的那些苦,我还将妹妹推荐到当年教我跳舞的老师那里跟着学跳舞,希望妹妹将来也能有个好前途。
爸爸和继母住的房子,还是过去的石库门房子,阴暗潮湿拥挤,我和妈妈商量了以后,给爸爸和爷爷分别在虹口区买了房子,一开始爸爸说什么也不肯要,他总说:“你那钱赚得多不容易,我哪能花你的钱?”我对爸爸说:“我赚钱是为了什么呢?不就是为了家人能生活得好?你住在条件这么差的房子里,我怎么安心?”好说歹说,爸爸终于搬进了新房子,有一次我回上海,去爸爸的新房子那边看他,到了楼下,我仰起头寻觅爸爸家的那扇窗子,看见窗户里透出的温暖的灯光,感受到了一种巨大的幸福,我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恨一个人,你永远得不到幸福,而爱,可以让你的内心获得真正的宁静。
我的颈椎因为以前跳舞受过伤的缘故,一直不好,爸爸给我找了好多中医,买了中药,又怕我偷懒不熬药,又怕我怕苦不肯喝,他就和别人学了一种方法,把药全部熬好,然后冷却后装在真空的袋子里,放进冰箱,可以保存一个月,要喝的时候取出来直接喝就行,每次我从上海回北京,总要提着一只大冰桶,冰桶上面贴着爸爸写的四个大字:按时服药。
我在北京的家里,喝着爸爸亲手为我熬的中药,看着身边为我削水果的妈妈,突然感觉我一直是个幸福的孩子啊,同时拥有爸爸妈妈的爱,庆幸我的宽容让童年时曾经破碎的那个世界,在我成年之后,重归完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2:01
若能得到,便是自由时间:2014-02-11 作者:未详 点击:358次 我大学毕业后第一份工作非常好,好到让众人羡慕。可是为了写作,我决定辞职。南京几位朋友集体请我吃饭,大意是:不要为一件不知前途之事自毁前途。
辞职写作了一年,日日浸于文学与艺术之中。然而稿费微薄,不足以维生。我不想靠父母,尽管二老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为我的“文学三十年不赚一分钱”之大计做出贡献。感激之余,我仍盼自力更生。于是再找工作,又不得文学界朋友理解,既然不缺吃穿,何不专心创作?时间不容我解释,工作,写作,应付生计,又在旁人的不解中,洞察人生,这些进而成为我的创作素材。十年光阴一晃间,近两年,《浮沉》、《琉璃时代》、《卡卡的信仰》相继出版,人们这才表示赞同——原来你是对的,原来这样很好。
过去十年,多少次,人们告诫我:“你错了!”有好言规劝的,有出言相讥的,有同情怜悯的,有幸灾乐祸的——大家在时间成本的压力之下,忙着把生活稳定下来:好工作、好家庭、好子女。人在什么年龄,完成什么样的事情,这似乎成了规矩。梦想?如果为了梦想三十岁一无所有、四十岁颠沛流离、五十岁双手空空、六十岁孤独终老……他们说:“时间有限,如果拿有限开玩笑,你会后悔的。”
可是生命除了长度,还有宽度。形而下之生计固然重要,但其目的,是前往形而上之精神世界。如果丢了宽度,生命再长,也不过是一场重复。况且长度无法拓展,活到一百岁已是极限,但宽度却可以凭借学习、觉悟、智慧无限变大。当宽度到了一定阶段,长度不仅不重要,而且可以被宽度包括,纵向穿越时空,形成另一种历史。
有一位女性,大学毕业就结婚生子,然后在家带孩子,而且只知道带孩子。转眼到了三十五岁,她有一张文凭、一个老公和一个孩子。本也知足,可偏偏老公事业出现危机,捎带着感情也出现危机。她在痛苦中后悔,认为好时光已经错过。有人劝她一切从头开始,未为晚矣。她却不肯,难道她三字头的时候,还要学着从二字头开始吗?
长度本已错过,仍不肯抓紧时间拓展宽度,有限中再加有限,何为生机与出路?
还有一位男性朋友,十年前准备创业,在机关准备了十年也未能跳出去,怕成功之机会还未到来,怕一切还不够稳定。一次我们闲聊,他说:“人生一步错,步步错,错不起啊。”我听之无语。也许我这一生办过很多错事,说过很多错话,但我的一生不是一个错误。也许有人一生没有办过错事说过错话,回头一想,这一生却是个错误。对可以从对中来,也可以从错中来。只有踏出第一步,才能明白对错,才能沿着正确坚持正确,同时修订错误,前往正确。
人生命之长度,若无意外,分为少青中老四个时代。在四个时代中,谁能拓展更大的宽度,谁就能体现人生之精彩。从这个角度说,人生公平,也不公平。而这个公平与不公平的主宰,不是上帝,恰是我们自己。
有时我独坐写作间,泡一壶茶,把茶杯沿一根直线摆得整齐。窗明几净,翻开一本书,学习几页,再练习书法,或者静坐思索。及至午后,时光大好,精力充沛,再打开电脑写作。晚上若无事,朋友们来闲聊饮茶,讲讲文化上的事。不知周几,也不知月末。只觉得一天一天,日长昼长。偶尔有朋友说起时间飞快,觉得不适应,但我好像一天不是二十四小时,而是四十八个小时。时间不是抓紧,而是挥霍。不是为了有限而拼命挣扎,而是为了无限而享受时光,慢而悠长。
人不挣扎,便少有痕迹。心里脸上都是。挣扎二字,全在心魔。生命之有限,是心魔最大来源。皇帝为了寻找长生不老药,大费周章的故事广为流传。寻常人做不到,只好在长度中折腾自己。彷徨、焦虑、恐惧、崩溃。若能在生命长度中,拓展宽度,长乘以宽,就能进入另一个时空。在这个时空中,一天多少小时,由自己规定。生命如何呈现,凭自己决定。能否借宽度跃入没有时间限制的历史,是自己的事情,无关他人与时代。
若能得到,便是自由,而且青春永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2:14
金庸是个政治家时间:2014-02-12 作者:未详 点击:169次 据说当年邓小平第一次看到金庸的时候就跟他说,你写的小说我都看过了。试想在80年代初,连邓小平都已经看过金庸的小说了,可见金庸在整个华人世界的影响力之大、读者范围之广。与此同时,针对他的争论和批评也随之而来。
早在二三十年前,台海两岸都曾以不同方式禁过金庸的小说。大陆这边有的人觉得他诋毁中华民族,觉得他对共产党非常不友善,台湾那边则觉得他崇拜毛泽东。我小时候在台湾念书,记得那时候《射雕英雄传》在台湾叫《大漠英雄传》,因为“射雕”这两个字让人联想到毛泽东写过的一首词里也谈到了“射雕”,且自比为英雄,所以台湾就据此觉得这个书非常不妥,出于妥协,金庸只好把书名改成了《大漠英雄传》。
他的小说真的跟政治有那么深的关系吗?很可能是的。我们仔细看便会发觉,他的小说甚至不只跟政治有关系,在现代读者,尤其是一些受过高深教育的读者眼光中,金庸多少是有点歧视女性的,甚至觉得他的意识形态有很多问题,带有很强烈的民族主义甚至种族主义色彩,有一种大中华沙文主义等等,诸如此类的批评不胜枚举。
先来谈一谈女人的问题。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世界里,女性跟武侠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关系?小说里面曾出现过很多武功出众的女人,但要说练到天下一等最上乘武功的女人却少之又少,除了一个人———东方不败。可东方不败是女人吗?他是个男人,他为了练“葵花宝典”要自宫,这本是完全没有科学实据的东西,金庸却把他写成了一个不男不女的怪物。写东方不败本来是个好汉,自宫之后却开始喜欢绣花,喜欢女红,整个人变得跟女人一样,最后还缠上了旁边一个小帅哥等等。可见这个“葵花宝典”虽贵为天下第一武学,但却是一个让男人变成女人的武学,因此葵花宝典在《笑傲江湖》里面是一本很有问题的书,是邪门武功,大家不应该去练。
由此也可看出金庸对武学的某种态度:如果一种武学跟女人发生关系,那么这种武学多半会有点问题。再比如说《九阴真经》,本来谈不上是女人练的功夫,但梅超风练了九阴白骨爪之后就变得很可怕,周芷若也一样,练《九阴真经》练出的都是一些毒辣邪门的雕虫小技或是杀伤力不强的花拳绣腿,反正都不是什么正派功夫。因此很多人就认为金庸骨子里对女人很不客气,甚至是歧视女人的。
说到金庸小说和政治的关系就更有意思了。金庸对于民族主义、国家到底有什么样的看法?想当年,金庸是香港《明报》的老板,天天写社论,同时也写武侠小说。在香港这个特殊的时空,尤其身处两岸敌对状况非常强烈的历史时期,他的武侠小说难免让我们解读为对现实有所影射。
回顾他的创作轨迹,早年的武侠小说有一种比较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一种大汉中心主义。像郭靖是个民族英雄,红花会要反清复明,大家都觉得他有一种很强的民族情感。即便到了今天,那些任何事情都要讲政治正确的人,他们捧起金庸也依旧认为金庸民族感情很深厚。可我们回头想一想是不是真的如此?比如早期的《书剑恩仇录》,红花会这样的组织,其所谓的“反清复明”其实是反清不复明,它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乾隆承认自己是汉人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整个体制都不用变。这是一种相当天真幼稚的民族主义,皇帝是汉人就行,皇帝不是汉人就不行。
沿着这个逻辑继续推演,我们看《天龙八部》里面的乔峰,也就是萧峰,他是契丹人,但是死了之后中原群豪里面有人还说:“哎呀,没想到这个契丹人反而比我们中原人还要英雄好汉!”也有人说:“他大概是被我们汉人养大,所以就英雄了!”从中可以看出,关于“民族身份”的问题显然已经越来越复杂。
到了《鹿鼎记》完全发展为另一个局面了。当然,要强调的是,《鹿鼎记》这部作品历来很有争议,喜欢它的人很喜欢,甚至认为这是金庸最好的小说,而讨厌它的人很讨厌,觉得它根本不能算是武侠小说,主角韦小宝连武功都不会,完全脱离了一般武侠小说里面的英雄主角形象。但也正因此,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特别,它是一本反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以它作为金庸一生武侠创作的终结,我觉得非常适合。
回头再看《鹿鼎记》里面的政治,陈近南是天地会的大英雄、大豪杰,武功盖世,但是有什么用呢?一个武功最好的人到最后是不管用的,而且在韦小宝的眼中,这个天地会里全是一些迂腐的老家伙。你为什么非要反清复明呢?现在这个满人当皇帝当得多好啊!康熙做皇帝,天下太平,比以前汉人皇帝好多了!这里隐隐约约在呼应着《书剑恩仇录》里面乾隆帝的说法。
此外,最妙的是韦小宝的身份问题,他觉得“民族身份”根本不是问题,甚至连他爸是谁都不是个问题,因为他妈是妓女,他到底是谁的儿子他也不知道。过去我们骂人常说谁是王八生的孩子,你妈是妓女之类的,可这些骂人的话运用在韦小宝身上就完全失效了,因为他当真就是妓女生的孩子,而且他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他爽得不得了。在他的世界里,他凭着自己的诡计、蛊惑和一种香港人式的小聪明,什么事都能够做到完美。我们看到最后,韦小宝简直是个大赢家,身边很多漂亮的女人当老婆,心里面还挂念着俄罗斯地下城堡里面埋的宝藏,真是爽快得不得了。那么,这是否也正是我们能够看到的金庸小说最终的政治态度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2:39
孩子,生活不会总是冬天时间:2014-02-13 作者:未详 点击:244次 一个冬天的早晨,天空飘洒着纷纷扬扬的雪花。一个父亲的菜摊车上坐着一个小男孩,孩子用给菜保温的被子围着,父亲不时用手给儿子掖掖被子。孩子和那些蔬菜们在一个被子里,他在悄悄地成长,他听着父亲在寒风中颤抖着的吆喝声。那一声紧似一声的吆喝,在这个冬天凝固。
这是我看到的一幅摄影作品,在阴暗的背景和漫天飞舞的雪花的衬托下,儿子稚嫩红润的小脸与父亲饱经沧桑的脸形成对比,父子俩面对生活的艰辛相依为命,特别是父亲使劲发出叫卖声时。脸部表情感人力度之大,使人看后心灵为之震颤。
一对生活在贫困山区的父子,他们也许一辈子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他们没上过楼梯,没打过“的士”,没进过电影院,甚至温暖的屋子、饱腹的饭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奢侈,但即便这样,他们一样顽强地活着。因为他们坚信:雪终究会融化,花朵终究会醒来。不管今天下了多少雪,刮了多少风,明天都会是崭新的一天,阳光普照、鸟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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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20:52:48
明天依然会有蜜蜂飞来时间:2014-02-13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他真不想动手,实在是那帮人欺人太甚,他忍无可忍,在一个雨夜。用一个扳手,把那人撂倒了。
他被判了5年,就在这时候,他心爱的女友也离他而去,跟别人结了婚。他痛不欲生,于是想到了死。
同样是在一个雨夜,他一头撞在了监狱的墙上,他以为这下肯定永久地解脱了。哪知道第二天,他又睁开了双眼。与往日不同的是,他浑身上下被裹上了棉絮,还被绑在了牢门上。
他泪水恣肆,叫苦不迭,难道死也这么难吗?
与他共处一室的一个老犯人问他,小伙子,你看到那只蜜蜂了吗?
顺着老犯人手指的方向,他发现牢房的窗台上不知什么时候开了一朵莫名的小花,一只蜜蜂正在愉悦地在小花上采蜜。采了蜜以后,然后挥舞着金子一样的翅膀飞走了。
老犯人说,小伙子,蜜蜂飞走了不要紧,只要那朵小花还在,明天依然会有蜜蜂飞来。
3年后的一次采石场劳作,他因救下压在巨石下的狱友,被减刑出狱,与他一同出狱的还有那位老犯人。他们联手开了一家养蜂场,开发了许多蜂蜜饮品,远销海内外。
许多媒体蜂拥而至,争相报道他们的事迹,面对镜头,他只说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一个心中装着花朵的人。不管身处何种境地,总有享不尽的蜜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6:17
活着就好时间:2014-02-07 作者:未详 点击:182次 黄昏,凉风裹着淡淡的青草味,灌满他的衣兜,将他的上衣吹得鼓鼓的。
他牵着妻子的手,安静地坐在新盖起的帐篷门口。
离帐篷不远,是一片残瓦、废墟,那是他们以前的房子。
他和妻子静静地望着那一片废墟,眼里是藏不住的忧伤。
他紧紧地攥着妻子的手道:“活着就好!”
妻子点点头,浅浅的笑便挂在了脸上。
风吹得更紧了,太阳落进了西边的云层。
他和妻子一同走进帐篷,烛火摇曳,帐篷里仅仅铺着一床薄薄的棉被。
他和妻子却相视微笑。他们知道,只要和家人住在一起,再简陋的房子也会是最温暖的家。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19 20:56:29
“只吃眼前菜”的极品男人时间:2014-02-07 作者:未详 点击:238次 我喜欢历史,是因为历史有趣。有趣之一,在于总有惊人的相似处,却又于相似中见出各自的情怀。就吃饭而言,史上有三位名人极为相似。
一是北宋大改革家王安石。有一次,朋友请他吃饭,王安石慨然应允。席间,朋友们高谈阔论,王安石却只顾埋头吃饭,酒足饭饱回家,只当是平常一餐。第二天,朋友送了很多獐脯肉到王家来。夫人王氏很是奇怪,不知所为何来。朋友笑着说,“不知王大人喜欢吃獐脯肉,早说就多送点来了!”
王氏闻言颇惊,说,“我与相公共同生活数十年,怎不知他爱吃獐脯肉?”朋友闻言亦惊,“若大人不喜欢,昨日席间,如何独食尽一盘?”王氏听罢,忽然了悟,问道,“该不是那盘獐脯肉,就搁在他的面前吧?”朋友忙不迭地回答,“那肉,确实正在大人眼前。”
原来,王安石个性极为专一,一心只思国事,生活不拘小节。
另一个“只吃眼前菜”的典型,则是特立独行的国学大师章太炎。章太炎被袁世凯软禁期间,厨子总是费尽心思做上满满一大桌菜肴,但章太炎只吃着眼前的那一道菜。在章太炎吃完之后,厨子把丰盛且几乎完整的一桌菜肴撤下,可另外赚钱。至于章太炎为什么只吃眼前一道菜,按这位国学大师自己的说法,竟是———他懒得举筷!这,应该算是学者的吃相。
还有一位“只吃眼前菜”的名人,就是晚清名臣曾国藩。
曾国藩是个极自律的人,曾自定“日修十二规”的条令,并严格遵照执行。其中最后一条便是“夜晚不出门”。若于当下,就显得很有意义,其意便是“不过夜生活”。所以曾国藩作为江南官员之首,尤其讨厌灯红酒绿。
可凡事总有例外,他于两江总督任上,曾到扬州筹集军饷。此地盐商富甲天下,为把马屁拍足,盐商们特备盛宴,招待名满天下的曾大人。曾国藩无奈赴宴,眼前珍馐美食,却着实让他触目惊心。
眼见这饭不能不吃,却又食之无味,曾国藩一声不吭,皱着眉头,只在眼前的一盘菜上动了几下筷子。
可曾国藩私下里却对人解释说:“一食千金,吾口不忍食,目不忍睹。”曾国藩以理学传人自命,这,大概要算是一代大儒的吃相了。
如今我吃饭时,也常喜吃眼前菜。举箸不劳甚远,亦可专享其味,兼寄古之遐思,竟是别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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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20:56:39
最后的孝顺时间:2014-02-08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他肯吃苦,什么活都肯干,辛苦挣来的钱不舍得花,总是变着法给母亲买一些好的吃食。母亲却并不快乐,总想让他去还了该还的债,然后心安理得地讨一个媳妇,给她生个乖孙子,无忧无虑地过日子。那比吃什么山珍海味都强。
老母亲一次一次地劝说,他一次一次地抵抗。尽管两个人存在着争执。但并不影响他孝顺她。在那个偏远的小镇上,人们总能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在黄昏里扶着一个得了脑血栓的老太太。慢慢地散步。
终于,老母亲在新一轮的奔波劳碌后病情加重,撒手人寰。他痛苦万分,跪在母亲的灵枢前……
最后,他选择了投案自首。原来,他年轻时候的一次失手伤人,被判刑五年。家因为他的入狱而破碎了,父亲病故。家中住房被父亲单位收回。孤身的母亲无依无靠。虽说刑期不算长,但想到母亲羌人照顾,身为独子的他心里十分痛苦。他熬不住了。利用一次外出劳动的机会。越狱逃跑了。这一逃,就是15年。
母亲在临终时说,如果他不去投案自首,她就会死不瞑目。回监狱服刑,然后堂堂正正做人。对于他来说。这才是对母亲真正的孝顺。
最后的孝顺,虽然来得很晚,但依然在他的生命里开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