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6:02

我的环保生活时间:2014-01-26 作者:未详 点击:75次   哥本哈根的不了了之,极地生灵的迫切呼喊,人类不能再无动于衷了。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当你开车出去时,想想正在消失的冰川,关上车门,守在公交站牌下;当你畅爽在凉快的空调间里,想想正在呐喊的岛国居民,拿起遥控器,将温度调到26度,减少碳排放,为地球降温。
  
  (珉歆)
  
  ○每年去一趟废品收购站卖掉教科书,内心不快,还有多少孩子买不起书呢,我们的书却以几毛一斤的价格卖掉。全国的那么多学生每年浪费多少“森林”啊!我呼吁学校都能推行课本循环使用,既环保又节约。(李琪)
  
  ○大三的精细化学品课上,知道了含磷洗衣粉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严重后果。在图书馆泡了一下午才找到了无磷配方,随后两天在实验室检验了配方的有效性。最后我们在寝室用上了自己亲手制作的无磷洗衣粉,心里满是骄傲!(吴磊)
  
  ○奶奶今年七十岁了,却闲不下来,每天去早市卖她亲手制作的菜篮子。奶奶不为钱,篮子非常便宜,却又十分好看。奶奶说,是因为听到我说塑料袋会造成白色污染,她也想尽自己的力让污染少一些。(胡洁)
  
  ○在公园散步,看见垃圾箱旁有不少垃圾,正要捡起,听到不远处有脚步声。于是假装拭去鞋上的污迹,起身离开。在医院门口,又看到了昨天的那一幕,正弯腰捡着,“这人真不怕脏噢!”有人路过。虽假装没听见,脸上却有些羞涩。又一天,走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看到垃圾箱旁有垃圾。正想伸出手,一人抢先捡起了它们。两人四目对视着。“环保靠大家!”他笑着走了。(孙财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6:12

妹妹恋爱了时间:2014-01-26 作者:未详 点击:214次   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说,她跟比她大一年的哥哥感情一向很好,然而,她最近开始谈恋爱,哥哥对她的态度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对她不瞅不睬,不再关心她。她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会变成这样。他是不是害怕妹妹被别人抢走?难道他想妹妹变成老姑婆吗?
  
  也许每个哥哥都是这样的。妹妹在他心中是纯真、简单和完美的。他害怕她被其他男孩子伤害,也害怕她被其他人抢走。同样,妹妹也会妒忌哥哥的情人,害怕哥哥会被人抢走。
  
  我们总是喜欢依恋别人。年少的时候,我们依恋家人,然后是依恋朋友,长大之后,依恋情人。有人可以依恋,才有安全感。依恋家人的阶段,始终会过去。有一天,哥哥会明白,妹妹已经长大了,她要另外寻找依恋的对象。
  
  哥哥不用害怕妹妹被男孩子伤害。她被男孩子伤害,那又怎样,一个女孩子必须被男孩子伤害一下,必须受一点爱情的苦,为一个男人伤心流泪,肝肠寸断,甚至遇上一个自心的男人,被人欺骗,被人抛弃……这样她才会长大成人。才会变得聪明,才会变得坚强。
  
  哥哥不可能一辈子保护妹妹。她有她自己的人生。她有自己的眼泪要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6:26

我在FBI学特工时间:2014-01-26 作者:未详 点击:165次   电梯有什么蹊跷
  
  “美国公民,23~37岁,大学毕业,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至少三年工作经验。”别小看了这些貌似人人都能符合的“低标准”,想进FBI的大门可不那么容易:万里挑一的网申筛选率,全面考查应聘者逻辑、判断能力的第一、二阶段笔试,“鸡蛋里挑骨头”的面试,毫无商谈余地的条件性任命书,铁人五项般的体能测试,以及严苛的背景调查。
  
  四年的法律专业熏陶,三年的商业咨询经验,还有一直以来对侦探冒险类书籍电影的钟爱,都让史蒂夫非常自信。但在笔试时,一道题还是成了史蒂夫前进路上的拦路虎。
  
  “有个男人住在十楼。每天他会乘电梯下到大堂,然后离开。晚上,他会乘电梯上楼,如果有人在电梯里或者那天下雨,他会直接坐到他的那层。否则,他会坐到第七层,然后再走三层到他的公寓。你能解释为什么吗?”
  
  第一眼看到这道题时,史蒂夫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男的可能是个变态杀手,人群和雨天能激发起他的杀人欲望。但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题目并未对此人的行为后果有任何描述和暗示。紧接着,史蒂夫想到了最平常的情况:会不会是为了锻炼身体,或是喜欢七至十楼的风景呢,但为什么有人和下雨天的时候,他又不这样呢?
  
  很明显,这道题并不是惊险破案题,也不是常识题,而是一道逻辑推理题。所谓逻辑推理,就是根据已有的事实或论据,得出结论的严密思维过程。此人住十楼,不管何种情况发生,他的目标都是回到十楼的家。同时,题中没有特别强调他爱走楼梯,所以他走楼梯是在有条件下进行的,甚至有不得已而为之的可能。那么为什么是电梯里没有人的情况,或是不下雨的时候?“没有人”说明此人独自不能做这件事,而下雨天的明显标志是雨伞。这两者又有什么样的联系呢?
  
  “电梯、电梯、电梯,到底电梯里有什么蹊跷?”史蒂夫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坐电梯不就是按下电钮就能到达目的了吗?“电钮!”突然间,史蒂夫全明白了。“电梯里的电钮都是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的,十楼的按钮必定高于七楼的按钮,此人只能按到七楼的按钮。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独自一人时,必须从七楼走到十楼。而有人时,他就可以找人帮忙。同理,下雨天有雨伞的帮助,他也可以直接按到十楼的按钮。”史蒂夫迅速写下答案:“此人是个侏儒!”
  
  史蒂夫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如愿走进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大学。学院在前20周为他准备的是初步集训课程,包括射击、格斗技能、情报收集、战略战术等知识和技巧,每门课程都必须达到80分,否则随时都会被淘汰。
  
  瞬间“变脸”
  
  原本以为特工培训都是风风火火的真枪实弹,当史蒂夫第一次走进化装课堂时,他惊异的程度只能用瞠目结舌来形容。
  
  授课老师名叫安德鲁,看名字是一位男老师。可当第一次课老师出现时,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知性女子:浓密而富有弹性的鬈发,亮丽的眼影和长长的睫毛,性感的暗红色唇彩,以及一身职业套装。史蒂夫正纳闷时,答案随着一声洪亮而富有磁性的男性问好声而揭开,“哦,上帝啊!”全班同学无一不惊呼,随着安德鲁慢慢卸下“面具”,史蒂夫才发现他是个五十岁左右,让人备感慈祥的老大爷!
  
  应大家的要求,安德鲁一开始就为大家展示了如何进行无面具易容。他拿出一种类似铜粉,又像化妆粉饼之类的东西,“我管它叫易容打底粉,只要像女孩子擦粉底一样涂抹就行。”紧接着,安德鲁又拿出一种特制乳液,在颧骨,额头、鼻梁等部位完全涂白。“别嫌弃这个过程,尽管丑不堪言,甚至有点恶心,却是能否最终成型的关键。”接着,老师又取出眉笔和眼线笔,“记住,它们不仅可以用于眼部,还可以广泛用于其他你能想到的部位。”
  
  很快,老师用眼线笔勾画出浓密的大眼睛,又用眉笔重点在鼻子部位描画出夸张的阴影和鼻孔形状。接着,安德鲁换下女性套装,穿上迈克尔·杰克逊的演出服,再戴上事先准备好的假发和低檐帽,“哇,简直酷毙了!”老师随即又摆出一个酷酷的“抓胯舞”动作,立刻惊艳全场!同学们像粉丝一样欢呼着“MJ!MJ!”
  
  太神奇了!史蒂夫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学习兴趣也一下子被激发出来。很快他学会了各种高难度的易容技巧,包括如何倒模、翻模、塑型、吹塑、塑造皱纹等。同学们还被要求互换角色,把自己塑造成对方的造型。史蒂夫说,“只要随身带一些原胶和红药水,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我就能很快变成另外一个人!”
  
  “抢银行”是必修课
  
  FBI学院里有一条霍根巷,专供FBI和毒品管制局训练学院的学员进行蹲守、追踪、抓捕以及防爆等多种演习使用。这条巷子里的霍根银行每天平均被“袭击”三次。
  
  这次的演习主题依然是抢银行,史蒂夫要扮成抢劫犯的头儿,完成一次成功的抢劫。“我们的目标是盗走3000万美元的保险箱,它在银行柜台后面的保险室里。”接着,史蒂夫对作案方式进行了仔细分析,确定各自的角色后,一场惊险的银行抢劫上演了。
  
  飞车来到银行后门,车上跳下两位荷枪实弹、头戴黑色丝袜的“劫匪”,史蒂夫和同伴凯文全副武装直冲银行柜台。在“平民”的尖叫和现场一片混乱中,斯蒂夫控制了最靠近报警铃的位置。此时,一位柜员试图打电话报警,被凯文毫不留情地“击毙”,又是一片尖叫!值班经理哆哆嗦嗦地打开密码门后,史蒂夫随即顺利进入保险柜,抢到了巨额现金。
  
  当两人准备按原计划离开现场时,史蒂夫突然发现外面警笛呼啸,银行已被警察包围。史蒂夫开枪“打死”了两名试图阻挡他的警察。凯文就没这么好运了,他挟持了一名人质,试图找车离开。最后,凯文被警方“击毙”,史蒂夫也在不久后被“抓获”。
  
  事后老师的点评分析让史蒂夫豁然开朗,“我光重视了对作案前期的安排,却忽略了现场应变。当时我发现霍根银行有一条地下道,却依然按原计划进行,否则不会造成这么多死伤。另外,我可以将车放到离霍根银行更远的地方,这样就能分散警方的注意力,更便于潜逃……”
  
  这样的角色扮演,让史蒂夫深谙劫匪的反抓捕心理。在之后的角色扮演中,史蒂夫又充当了一回警察,“实战演习让我很快懂得了双向思考,理解了什么叫做‘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7:39

下辈子,让咱俩换过来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我打电话给爹的时候,听到他吭吭地咳,就连忙赶了过去,屋子里充斥着烟草和着尘埃的气息。我给他倒了一杯水,忧伤地说:“把郭姨接过来吧,老了一起做个伴。不好吗?”
  
  爹不说话,但是我分明看见,他紧闭的眼角滚下了一滴浊泪,良久,又一滴。
  
  1
  
  爹年轻时是闻名乡里的美男子,他还写一笔好字,填一手好词,一把破旧的二胡能让他拉得如泣如诉,硬生生催出人的幽怨。娘也好看,尤其是有一副清亮的嗓音,在他们的二人转业余小剧团,娘是响当当的台柱子,那时候娘的艺名就叫“金铃子”。娘的手绢要得尤其精妙,舞动起来简陋的舞台上仿如盛开了大团大团的牡丹花。
  
  娘看上爹了,有人开他们的玩笑,娘就抿着小嘴笑,她还大大方方给爹洗衣服,她想用这种古老的方式告诉那些看着爹眼里冒火的姑娘:这个帅哥是我的。
  
  可是爹眼里的人却不是娘,那是个姓郭的种地姑娘,没娘好看不会唱戏,她拥有的,是跟爹高中三年的同桌时光。
  
  那一次小剧团的演员来爹家里玩,奶奶一眼相中了当中最出色的娘。娘心里有数,早知道爹是个孝子,见迟迟攻不破爹这座堡垒,就打算采用“迂回”战术。她一口一个“姨”叫着,亲亲热热帮着奶奶下地生火做饭。奶奶惊讶地发现,这玫瑰花一样娇艳的女孩做家务还是把好手!
  
  于是奶奶亲自去姥爷家里求亲。姥爷斟酌着词句才一开口,娘就从猫着的小屋子里走出来,干脆利落地说:“我同意!跟他吃糠咽菜我也愿意!”
  
  姥爷看了看一向敢作敢当的闺女,算是默许。
  
  奶奶兴冲冲逢人便说给爹订了门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好亲事,爹却炸了。“我不同意!我……我有人了!”
  
  那一刻据说奶奶眼里的火星子都冒出来了:“是谁?是谁!要是那郭丫头,你敢娶她进门,我立刻就上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8:08

 2
  
  奶奶的心里有一个打不开的结。爷爷不到30岁就仓促离世,据说是因为奶奶眼睛下面有一粒黑痣,命硬,伤夫。郭姑娘的眼下,也有一粒黑痣。
  
  然而爱情的力量是惊人的,在奶奶大张旗鼓地张罗婚事之前的一周,爹和郭姑娘都不见了。私奔,是那个年月常见的事,也是件哄传乡里的大丑闻。村子里炸开了锅。奶奶经受不住这些,直撅撅吊在了仓房的横梁上,瞪大眼睛怒视着棚顶,像是在控诉着对不孝子的怨恨。
  
  爹火速赶了回来,跪倒在奶奶的尸身前,爹没有泪,只说了声:“娘!你放心去吧,儿子一切听你的!”那个时候,爹才放声大哭。
  
  那郭家姑娘,没多久嫁给了外地一个老光棍。她嫁过去的前一晚,爹和她来到了村外大柳树下,两个人说了一夜的话。从那天起,爹的小柜子里多了一个包裹,里面是一件手织毛衣。
  
  奶奶烧过了周年,娘简简单单嫁了过来。爹成亲的那一天,穿的就是那件银灰色的毛衣。
  
  婚后,爹再没穿过它,把它深深地藏匿了起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8:29

 3
  
  没有人知道爹和娘的新婚蜜月是怎么度过来的,他们唯一的女儿——我,是在他们婚后三年半才来到人世的。
  
  日子就这样过下来了。
  
  娘对爹那个好啊,挖心挖肝一样地疼。比对我这个女儿要疼得多。
  
  家里的活计,娘全包了。地里的活计,娘做一大半,耍手绢翻飞如意的纤手做起农活毫不后人。有好吃的,可着爹,娘似乎永远是一碗汤泡饭。每年端午节每人那一个煮鸡蛋,娘从来都是偷偷埋在爹的碗里让他吃双份。人家都说,爹娶了娘,是前世烧了锄杠那么粗一炷香才修来的。
  
  自有记忆起,爹娘就很少吵架,即使吵也是娘占上风。娘性子刚烈脾气急。爹话语少,城府深,喜怒不形于色。
  
  当着世人的面。娘提起爹总是赞不绝口,结果爹几十年里一直是姥姥家里口碑极佳的好女婿。村邻们也拿他们做模范婚姻的楷模。
  
  可是爹怎么经常一个人卷着行李卷枕着个包裹住在西屋一住就是好多天?他怎么经常趴在西屋的炕桌上写呀写的写完了谁也不给看就烧掉了?他怎么经常在夜晚一个人在门前小溪边大柳树下的青石上一坐就是大半夜?
  
  儿时的我很不解,每一次问娘,娘就一声声地叹息,默默地掉泪。
  
  那一次我正在写作业,忽然爹急匆匆走进来,语气很冲地问娘:“我放在柜子底那件毛衣呢?”娘没有停下手头的针线,也不抬头看爹,轻描淡写地说:“年头多了,得拆一拆,要不线就糟烂了。”
  
  爹的眼神凌厉得像刀子一样剜向娘,声音却出奇地冷静:“给我拿出来。”大热的天,我听了那声音寒得如同凝了冰,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我恐惧地看着娘,娘和爹两个人对视着。屋子里安静极了,四道光线执著地交锋,各不相让。我“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娘绷紧的脸猝然松弛,默默打开身后的小柜子,翻出了一个紧密的包裹,我认出来了,是爹老枕着睡觉的那个。
  
  爹一把夺过包裹,出去了。
  
  我继续写作业,娘继续织毛活,屋子里静得只有我的铅笔划在纸上的“嚓嚓”的声音。然后我听见吧嗒吧嗒的轻响,一回头,娘很好看的大眼睛里正滚出豆大的泪珠,一串,一串,滴落下来……
  
  然后娘忽然自言自语:“人心不能是狼心!就是块冰石头,我搁怀里焐这么多年,也该焐热了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8:56

 4
  
  娘40岁那年得的肝癌,医生说。跟长期的精神抑郁脱不了干系。这个消息对于我和爹不啻五雷击顶。爹尽心尽力地带娘医治,大医院小医院地折腾,不心疼钱。
  
  可是娘心疼。她总抱怨看病太贵了,尽管家里不缺钱。娘的病越来越重,我们强行送她进了医院。娘挣扎着说:“没用了。早晚也是死,死了的一了百了,剩下活的还得过呢。钱,少糟害点,你爹到老就能少遭点罪……”
  
  爹的脸忽然扭曲,娘又说:“闺女,你听娘的,操办的时候千万别多花钱,别图面子,那没用……装老的衣服就照着一百多块钱买套就行……”
  
  然后她又看了看爹,满眼是垂死之人的怜悯:“跟我这一辈子,你比我苦,你是心里苦……我可怜,你也可怜啊……”
  
  爹扭歪的脸上骤然泪水奔涌,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他哭。然后他扭身就出去了。
  
  娘看着爹的背影,欣慰和感动让她恹恹死灰的面色竟然现出了激动的潮红:“闺女!你爹哭了……你爹都哭了!”
  
  我奔了出去,看见爹坐在院子里,头趴在膝盖上,我轻轻叫了声:“爹……”
  
  他没抬头也没动,然后我看见在他双脚之间的青石板上濡湿了一小片,还有大颗大颗的泪珠吧嗒吧嗒地砸落。
  
  是不是到了这一刻,爹跟娘之间横亘几十年的情感荒漠才生出了些微青绿?
  
  娘弥留的时候还能说话,可她的眼神已然迟滞,却盯牢我一遍遍地问:“你答应过我,要常来看你爹,是不?”
  
  她的舌头已经不灵便了。
  
  最后一刻来临了,娘紧紧抓着爹的手,不停地流泪,怎么擦也擦不完。我忽然大着胆子问:“娘,你后悔过吗?”
  
  娘紧闭着的眼睛里依旧汩汩流淌着泪水,她枕上的头却缓慢地摇了摇。
  
  果然到了最后一刻,我清清楚楚听见爹趴在娘的耳边说:“到那边等着我……下辈子,让咱俩换过来吧。”
  
  对于心思缜密寡言罕语的爹,这可能是他最大的限度了。
  
  该给娘穿寿衣了,我提议不给她穿棉袄,因为她说过不喜欢,可是爹立刻冲口而出:“那不行!那你娘冬天不得冷?”
  
  在给娘烧衣服的时候,爹拿出一个包裹,说:“把这个给你娘烧了。”我打开一看,是那件叠得板板正正的银灰色毛衣,30年岁月磨蚀,颜色早已老旧泛黄。我知道毛衣的来历。讶异地看着爹:“可是……可是这不是我娘的东西啊……”
  
  爹点头:“让你烧就烧吧,烧了你娘在那边安心!”
  
  娘去世多年,不断有人给爹做媒。都被他婉拒,他说习惯了一个人过,自在。
  
  前年那个郭家姑娘也守了寡,立时就有好事的乡邻给他们撮合,我也极力相劝。爹沉默了许久,说,以后再说吧。然后就没了下文。
  
  这一次回家去看爹。娘种的两棵海棠树挂了一树繁花浓荫匝地,偌大的庭院里空空落落几无人迹,不由辛酸泪落。
  
  走的时候已是归鸦阵阵,爹送我到村口,回头一摆手,我蓦然发现,黄昏里爹的头发白了大半。爹还不到60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9:21

慢走,不送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世间的男人,大多是比女人能够拿得起放得下的。即便是明明知道心中所爱并不值得,女人的心,还是柔软到不能将那人忘记,宁肯自己承受此后丝丝疼痛,也不想将那个人,从心里彻底地删除干净,总是想要留那么一丝影子,在日光很好的午后,看着那光影,晃来晃去,想一想前尘往事般的那段情爱。
  
  所以假若在离别之时,女人能够站起来只将他送到门口,脸上看不出悲喜,只轻轻一声慢走,不送,甚至在男人还未转过拐角之时,便折了身,继续刚刚忙碌的一份工作,就像送走一个时常过来喝茶的朋友,或者某个还会归来的家人,那么这个女子,必是心内明净淡定,犹如雨后天空,是没有任何杂质的清澈,透明到可以看得到脉络的清晰走向。
  
  尘世中当然少见这样的女子,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是那凡俗之人,当那个爱到生恨的男人,弃你而去时,内心定是起了滔天巨浪般不能安静,会想要揪住那人,问一个究竟,甚至会一次次地跟踪他入内搜索他,翻查他过往的一切痕迹,只差把他的五脏六腑,都割开来细细查看。明明知道与那人不会再有情缘,可是却执拗地不肯将他原谅,怨恨积在心中,天长地久,便生了毒根,再也拔它不去。
  
  因此怕也只有如聊斋里妖狐般的女子,才会内心植了菩提般,不沾俗世尘埃。在那情爱开始之初,便已经知道必会分离,所以爱时情深意切,别时静寂从容,一场相聚,宛若秋去冬来,不过是四季流转,转瞬间,春天依然会翩然而至。
  
  但那神色凛然,宛若无情的,并不是心内真的淡若无痕。即便是那些来去自由、不恋红尘的女狐们,也常常是若干年后,骑青骡经过路口,看到与书生相识的路人,还要停下问一句:生可安好?这样一句,与“慢走,不送”,有极其相似的淡然,是看清了人生变幻浮沉的聪慧女子,方才会有的不悲不喜。
  
  所以能够“慢走,不送”,已是一个女子,所能抵达的最深的境界,所谓过眼云烟,皆不计较,君且慢走,戢且不遥。此后相忘江湖,各自珍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19:41

胖百合的春天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60次   1
  
  他叫丁白河,是丁家3个院里唯一的男丁。此前,丁家的另外两个媳妇已为丁家生了5胎女儿,每一声呱呱坠地的啼哭都气得爷爷几天吃不下饭去,直到长得肥头大耳的他的出现,爷爷才如获至宝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村里人都叫他白河,只有我叫他百合,他的一张嘴每天不停地吃啊吃,一张一合的样子像极了百合花的喇叭花口儿。
  
  大家都说,他的胖根本就是爷爷惯的,从小家里只要有好吃的,他就可以敞开口儿地吃。以致只比我大4岁的他,体重却是我的一倍还拐弯儿。
  
  整个童年,我一直不遗余力地做着两件事:嘴馋时,将有限的马屁集中火力都拍在他的身上。嘴不馋时,就将因嫉妒而生的暗鬼转变成阳光下的嘲讽与挖苦。
  
  曾经,私下里,胖百合一脸憧憬地对我说,他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当一名大学老师。
  
  他的话让我的嘴撇得几乎达到了把脸一分为二的危险程度,我说,胖子,你能想象一头猪站在讲台上会是什么样子吗?
  
  说完,我撒腿就跑。
  
  那时村里地少,父亲东挪西借,花10多万块钱买了辆大货车自己跑运输,家里虽不是财源滚滚,但债务却一天天的减少,并且父亲还利用跑省城的机会给家里添了彩电冰箱,日子在村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于是,借了胖百合的光,我也过超了有肉吃有零钱花的日子。
  
  然而,美好的生活总是那么短暂,就在一天下午,一切幸福戛然而止。
  
  那年冬天,父亲去山西拉煤,由于疲劳驾驶,车翻下了山梁,从此父亲再也没能站起来。
  
  父亲出车祸的第二天,院子里突然挤满了人,一小部分人是来慰问的,更多的则是听到了消息跑来讨债的。一向身高马大、说话洪钟亮嗓的爷爷忽然就矮了下去,不停地给这个那个的倒水递烟。
  
  那天中午,和父亲一起长大,平时和父亲好得像亲兄弟似的曹贵把一张纸塞到母亲手里,低低地说:“大嫂子啊,三刚买车时从我那拿了2000块钱,这钱呢,我也不要了,我家喜凤儿很早就想买台电视机来着,我看你家这电视也不怎么看……”
  
  曹贵开了个头儿,人们便如梦初醒般纷纷掂量着手里的欠条管母亲要这要那,任爷爷好话说尽亦无济于事。
  
  爷爷气得只嚷了两嗓子便晕倒在地上,母亲吓得不知所措,我坐在爷爷身边更是吓得哇哇大哭,只剩下了会喊爸。
  
  突然,有人一阵风儿似的冲进了厨房,等我看清是胖百合时。他已经抄了一把菜刀拦在了太门口儿,胖百合瞪着猩红的双眼,一字一句地说:“叔叔大爷们,父债子偿。和老丁家有点情分的,把东西给我撂下,我爸欠你们的,我还。3年还不完5年,5年还不完我还一辈子……”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长得像弥勒佛似的胖百合凶起来竟然如此的吓人。
  
  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我把胖百合当成了英雄。
  
  家是保住了,生活却从此一落千丈。那时,胖百合读高三,在学校里住校。我读初二,已经值得不再乱花钱,并且一放学便知道照顾父亲或是帮爷爷和母亲下地干活儿。
  
  夏末的一天,我和胖百合与母亲一起,在田里给玉米施肥,突然,二娘风风火火地跑了来,远远地,直着嗓子喊:“白河他娘,快回去,家里出事了。”
  
  是父亲。
  
  那天,胖百合的班主任气呼呼地到家里来找他,父亲问是怎么回事,老师说,高考的分数下来了,一向学习很好的胖百合最后考的那科竟然没及格,老师不相信,专门跑去教育局找人查了他的试卷,发现胖百合的卷子上所有的选择题竟然没有一道是对的,而且让人奇怪的是,如果把答案依次向上提一下,所有的答案又都是对的。
  
  班主任疾风暴雨般的盛怒之后,见父亲一言不发,忽然就明白了什么。班主任走过来,拍了拍父亲的肩膀,低低地说了一句:老丁,你生了个好儿子啊。
  
  班主任老师走后不久,二伯过来借锄,意外地发现父亲用他仅剩的一只手,推翻了轮椅,把自己吊在了院子里的那棵枣树上。二伯吓得一边抱住父亲,一边大喊着“来人哪,救命啊”。
  
  被救过来的父亲像受了刺激般只喃喃地重复着一句话:“我是个废人,别让我再拖累孩子们了。”
  
  胖百合跪在床边,哭着对父亲说:“爸,我知道我错了,可你不能抛下我和妹妹不管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0:00

 2
  
  初秋,胖百合和村里的其他几个人南下去了深圳,成为千千万万个城市建筑大军中的一员。他一次次地给家里写信,说在深圳混得不错,并不停地往家里寄钱。
  
  转年,我考上了高中,去了离家三十多公里的县城读书,那是胖百合读书的地方。
  
  初冬的一个周末,我一回到宿舍,便看到了我床上放着一件淡绿的羽绒服和一大包零食。翻开羽绒服,里面有张纸条,上面是一行清晰的小字:“馋嘴的丫头,不知羽绒服你是不是喜欢,但我相信,这些零食你肯定喜欢,记着。欠我一顿马屁啊!”
  
  我瞬间便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急切地问舍友吴晓梅那人还说什么了没有。室友说,那人看上去挺关心你啊,不停地问这问那的。
  
  我说,那是我哥。室友忽然就瞪大了眼睛,说,不会吧,你不是说你哥只有19岁,又白又胖么,可那个人看上去得有30岁了,又黑又瘦的。
  
  我的泪,刹那间成河。
  
  春天到来的时候,胖百合去了北京,在爷爷一个远房表亲开的饭店里干了两年,我去北京读大学时,他便不干了,在师大旁边开了一家小饭馆,由于他面善,人又大方,生意竟一天天地红火起来。
  
  生活安定了,爷爷便张罗着要抱重孙子,母亲托人给他说媒,被他拒绝了,他不想这么早结婚。直到爷爷快不行了,他才领了一个女孩儿回去。那是他花500块钱,在网上雇了个临时的女朋友。
  
  送走了爷爷,胖百合把家里的猪都处理掉,把爸妈接到了北京。彼时,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开了连锁的分店,在北京买了房子,爸爸妈妈真正过起了城里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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