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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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我早已毕业结婚生子,而已是“29岁高龄”的胖百合竟然做了件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事。
那天,快递公司送来了一份快件。收信人是胖百合,寄信人一栏里,清晰地写着首都师范大学几个大字。
一头雾水地撕开信。我的嘴瞬间便成了O型:信封里装着的,竟然是一张入学通知书。
直到此时我才忽然想到,胖百合为什么要选择在这条街上开他的餐馆,这所他每天都能看到的大学,是他11年前高考选择的第一志愿啊!
那天,一家人都喝多了,胖百合弯曲着中指敲着我的头,一脸得意地说:“怎么样,小妞儿,这会儿还敢说你哥的脖子上长的是颗猪头么?”
父亲醉眼迷离地拍着胖百合的背,笑着笑着,哭了,哭着哭着,又笑了。
而在心底,我默默地祝福着,祝福我的胖百合的生命从此生生不息,枝繁叶茂。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0:26
爱是温暖人心的太阳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90次 1921年,伊迪丝·梅斯菲尔德出生在美国的阿勒冈州。45岁的时候,为了照顾年迈的母亲,她搬进了西雅图市西北46街一座两层楼的小房子。
随着城市的发展,梅斯菲尔德的居住环境变得大不如以前了。比如频繁过往的垃圾车总是发出轰隆隆的噪音,比如该地段已经是一个交通事故的多发地……因此,她周围的邻居都已陆续地搬走了。但她却依然不愿意离去。
2006年,梅斯菲尔德已经是85岁的老人了。此时,有个房地产开发商想建一个5层的商用大厦,选址就定在她家所在的这块土地上。
梅斯菲尔德破旧不堪的房子建于1900年,共90多平方米。根据政府评估机构的测算,这座超过百年的老房子最多只值8000美元。其所占的地皮最多也只值10万美元。合起来算,最多共值11万美元。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达到让梅斯菲尔德搬走的目的,几次主动提高了动迁的报价,最后竟然报出100万美元的商价。然而,老太太就是执意不肯搬走。她说:“我不关心钱,再说,那么多的钱对我有什么用呢?睹物思人,我住在母亲的百年老房,感到特别亲切。”因为她坚持拒绝搬走,这座房子就成了当地赫赫有名的“钉子”户。
最后,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强拆梅斯菲尔德的房子,他们只好修改了图纸,三面围绕着她的小房子,建起了一座凹字形的5层商业大楼。
不过,房地产开发商的工程项目主管、52岁的巴里·马丁,对梅斯菲尔德的拒绝不但给予了充分的理解,而且还经常关心她的生活。他帮助老人买日用品,带老人去看医生,陪老人换上了新的假牙,为老人洗衣服,给老人做她最爱吃的比目鱼、土豆以及青豆……他像晚辈一样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照顾老人,老人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巴里·马丁还常嘱咐和要求工人:“你们要像对待自己外婆一样地对待老人家。”
有的工人好奇地问巴里·马丁:“她与你是什么关系?”
他说:“就算是忘年交吧。老人家没有亲人了,她唯一的儿子13岁时就因患脑膜炎死了。她这样一个孤单的老人,非常需要帮助,我不能视而不见。”
2008年春天,梅斯菲尔德感到身体每况愈下,便到医院做了身体检查,结果发现已经是胰腺癌的晚期。6月,87岁的梅斯菲尔德在自己的家里去世了。
梅斯菲尔德的老朋友查理·派克说:“她希望在自己家里告别人世,就在她母亲当年离世的同一个房间、同一个沙发上。现在,她如愿以偿了。我很敬佩她,因为她是一个按照自己所确信的想法、观点和原则生活的人,是一个有坚定信念的人。”
谁也不会想到,梅斯菲尔德在遗嘱中特别交代:把房子无条件地送给巴里·马丁,以感谢他在自己生命最后一段时间的陪伴和照顾。
不久前,巴里·马丁已经以31万美元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格雷格·皮诺,并希望他将这座房子继续保存下去。格雷格·皮诺欣然同意。
巴里·马丁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您让这座房子继续保存下去。我任何时候开车经过那里都能看到它,这让我很开心。”
格雷格·皮诺买下这座房子之后,准备将其加高,改造成与凹字形的商业大楼一样高。然后,将最下面的两层向市民开放。参观者可以花钱买下房子上一块砖的刻字权,可以在砖上刻下自己的信念和名字。他认为,这座房子非常有保存价值,因为它可以让每一个美国人思考自己的人生信念。他还为自己策划的这个参观项目,起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名字——“信念广场”。
美国的各大媒体都争相集中发布了梅斯菲尔德老房和“信念广场”的新闻。有位网友看后颇有感触,第一个买下了一块砖的刻字权。这位网友打算刻下自己这样的人生信念:
“爱是温暖人心的太阳。”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0:41
一条鱼需要自行车吗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02次 1
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宿台的兄弟们就断言,我和卓小萼不出一个月肯定就能生米煮成熟饭。我们俩是老乡,且专业相近臭味相投,如果脸皮再厚点,还可以加上郎才女貌等一系列很登对的条件,总之,在周围人眼里,我们要是不发生点故事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可是,一个月过去了,又一个月过去了,卓小萼一直称我为哥们儿,我们的关系清白得就像经过27层过滤的纯净水,别说煮饭,连一粒米都找不到。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对卓小萼说,别人都以为咱们在谈恋爱呢,可是——后面的话被卓小萼蛮横地打断,她一边啃着烤白薯一边翻着白眼说,我都不怕绯闻,你一个男人怕什么。她还说,我妈说了,大学三年级以前不能谈恋爱。
那么好吧,我遵从卓小萼妈妈的建议,我等两年,等到大三再去牵卓小萼的小手。可是很快,我就发现自己被卓小萼骗了。刚上大二,她就把她妈妈的话扔到了爪哇国,就把自己的小手交给了一双大手。而那双大手不是我的。
那天下午,卓小萼郑重其事地把我约到操场,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和我说。在我的记忆中,卓小萼所说的重要的事儿,无非就是一些诸如她翘课去逛街与系主任狭路相逢之类的鸡毛蒜皮。但是,别说是鸡毛蒜皮,就是鸡皮蒜毛,只要卓小萼愿意说,我都得听着,谁让我喜欢她呢。
但是这次,卓小萼说的不是小废话,而是小情话。她小小的巴掌脸一片绯红,眼睛那么明亮,像是装了几百颗星星。她说,苏林,我要谈恋爱。
我比卓小萼更激动。我认定卓小萼所说的“我要谈恋爱”是一个省略句,完整的句子应该是“苏林,我要跟你谈恋爱”。面对女孩子的主动表白无动于衷是很不道德的,我是个有道德的人,所以,我慌忙回应道。我也想啊!
可是,卓小萼很煞风景地捶了我一拳,她说,这个问题上咱俩都能同步啊,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要是不同步,那不是害你单相思吗?这话刚刚在我脑子里酝酿成型,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我就悲哀地发现,害单相思的人不是卓小萼,而是我自己。因为,我听见卓小萼用唱歌一样的音调说,我喜欢白长安,他也喜欢我。卓小萼还不依不饶地问,苏林。你喜欢谁啊?
我抬起头来四下张望,想要找个目标搪塞卓小萼。说来也奇怪,平时校园里的漂亮女生遍地都是,此时此刻,她们却全都人间蒸发了,偌大的操场上,只有一个胖胖的长发女孩站在双杠边发呆。别无选择,我只好指着那女孩的背影说,我喜欢她。卓小萼打量了一下那个女孩,回头说,原来你喜欢杨玉“球”啊!为了打击我的审美,她把“球”字的发音拉得很长很长。我没好气地说,对,我喜欢杨玉“球”,我喜欢杨玉“球”她全家,我一见着瘦骨嶙峋的女孩就想掐死她。
为了不被我掐死,瘦瘦的卓小萼一跳一跳地跑走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一点都不喜欢杨玉“球”,我喜欢那种像仙鹤一样轻盈的女孩子,我喜欢像卓小萼一样的女孩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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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爱情后,卓小萼依然忙里偷闲找我胡侃,还美其名曰,重色不轻友。我对卓小萼的赏赐并不领情,每次她跟我絮叨恋爱中的大欢喜小忧愁,我都做不屑一顾状,同时在心里默念,祝愿你们的爱情像蜜一样甜,赶快就玩完。
别怪我刻薄,也别怪我恶毒,我是真的不看好卓小萼的感情。白长安是个花心大少,绯闻女友遍布校园内外,但凡智商大于零的人都知道这个小白脸是靠不住的。但一直以来,总有像卓小萼这样的女孩子飞蛾扑火一般扑向他,没办法,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小于零的。
对于智商小于零的卓小萼,我这样高智商的人自然不应该跟她斤斤计较,我告诉自己,只要她下了白长安的贼船,我就愿意做她登陆的岸。为此,在卓小萼和白长安打打闹闹分分合合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像个潜伏的猎人一样等待机会,我就等着彻底被踹了的卓小萼踉踉跄跄扑到我的怀里来。
等到毕业,机会终于来了。因为吃不了在外漂泊的苦,白长安逃回南方的某座小县城,将卓小萼孤零零地抛在了北京。可是,我对卓小萼的判断再一次失误了。我以为,此时的她孤身一人为情所伤,正是我将肩膀借给她的最佳时机,可是当我将宽厚的肩膀送到她面前时,卓小萼竟然恨恨地说,滚,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关于我是不是好东西,我不打算跟她讲理。聪明的男人都不会跟女人讲理,尤其是一个刚失恋的歇斯底里的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行动感化她。
我开始隔三差五地往卓小萼的出租屋里跑,每次去都有些不道德地盼望卓小萼能遇到点麻烦。可是,卓小萼偏偏没有问题要解决。其实不是没有问题,是所有的问题都被她自己解决了。某次我在楼道里看见她扛着一袋大米上楼的背影,赶忙冲上去怜香惜玉,并借题发挥说,你需要一个男人来干这样的力气活。卓小萼抹一把汗,推开我伸过来的手,很悲壮地反问,一个女人需要男人吗?一条鱼需要自行车吗?
失恋的卓小萼正在独身主义的大道上狂奔。
一条鱼需要自行车吗?我知道这是20世纪女权主义者提出的口号,可是,鱼跟自行车到底有什么辩证关系呢?悻悻地骑着自行车回家时,我一路都在琢磨这个问题,还没有琢磨出答案,我的自行车就和马路旁的电线杆子有了亲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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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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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半年之后决定放弃卓小萼的,没办法,我越是想感化她,她离我就越遥远。
而我只是个平凡的男人,我想有个家,我不能在卓小萼这棵树上吊死。我很快谈了女朋友。很快陷入了热恋。我开始忙着花前月下,再也没有时间去给卓小萼献殷勤。对于我的重色轻友,卓小萼不是一般地鄙视。
可是,不久,卓小萼的人生又变得充实起来,因为我被甩了。我和卓小萼成了难兄难弟,我们为情所伤,我们视爱情如粪土。因为有共同语言,我和卓小萼的关系比以前更为亲密,时常在一起喝着小酒胡说八道。喝醉的时候,卓小萼就依偎在我的肩头絮叨,爱情不常在,哥们儿能永存。就为卓小萼这句发自肺腑的话,我觉得自己做独身主义者,值了。
但是半年后,我再次发现自己被卓小萼骗了。她纯粹是打着独身主义的幌子,干着偷情主义的勾当。卓小萼找了个老男人,我亲眼看见他们从沃尔玛出来,勾肩搭背地钻进了一辆黑色的奥迪A6。
一条鱼需要自行车吗?答曰,不需要,因为它需要的是一辆奥迪。
更可气的是,对于自己的行为,卓小萼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当我问她开奥迪的男人是谁时。她居然理直气壮地说,老情人。我扬起巴掌,真想左右开弓将卓小萼扇一顿,可是,看着她娇小的巴掌脸,实在下不去手,最后我的巴掌落在了自己脸上。
我说,卓小萼,我就是天下第一傻帽儿,这么多年你一次次地骗我,你从来没把我当盘菜,可是我呢,我不屈不挠爱着你,想方设法靠近你,你恋爱,我等着,你留在北京,我也留在北京,你玩独身主义。我跟着你玩独身主义,为了不让你生疑,我甚至还假装自己先恋爱后失恋,这不是犯贱是什么——
正当我像个怨妇一样诉苦时,卓小萼的“老情人”来了。他笑着说,小伙子,贱人有贱福,我女儿死活不肯跟我回家,硬要留在人生地不熟的北京城受苦,都是因为你啊。
应该说,我的智商真的不算低,因为,发了片刻的呆,我就想起了那句流传甚广的话: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
此时,对于女权主义者的那个反问句,我又有了新的答案。
一条鱼需要自行车吗?答曰,需要。
为什么?答曰,有了爱情傻瓜才会问为什么。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1:24
忠实的星辰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67次 渭北深山的一道梁峁下住着我们一户人家,就是俗称的独家庄子。那时我刚上小学,去学校有六里多路,沿途要翻一座山,过两道河,最为头疼的是要跨越灌木丛生的深谷和松柏森森的乱坟岗子。尤其一人冬,天亮得晚,得提前很早起床。走一个多钟头夜路才能赶上早自习。可恨的是这儿念书的只我一个,连个做伴的也没有。母亲放心不下,每天送我上学去。
家里买不起闹钟,哪怕最便宜的一个。半夜里老得操心鸡叫,母亲隔一阵子趴窗户上听听,隔一阵子趴窗户上听听,生怕睡过了头耽误我上学。等公鸡打过两遍鸣,母亲便摇醒我,草草洗把脸,背上干粮和书包,娘俩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学校赶去。一路陪伴身边的是可亲可敬的星星,我走,她就在头顶悄悄跟着,一步不离。一番爬山涉水,终于进了校门,母亲把书包交到我手里说:“馍干,要噎着了,到艾蒿婶子家里要碗热水。放了学别贪玩,赶早回来。”说完就三脚两步回家忙去了。
没过多久,那只打鸣的公鸡又被老鹰叼走了。此后我们只好估摸着时辰上学。
一天夜里睡得正香,母亲一把推醒我,神色慌张地说:“做了噩梦,越急越是醒不来,快收拾走吧,要迟到啦……”母亲拉着我一路急走,脚下尽是散乱的牛蹄窝,磕磕绊绊的,几次险些绊倒,被母亲使劲拽住。隐藏在黑暗里的灌木梢子劈面而来,母亲用身子拼力护着,不让我受一点损伤,我成了翅膀下蜷缩的鸡雏。挺实瘦硬的枝条铁丝一样嗖嗖飞来,抽打在母亲肩上、背上、脸上,母亲一声不吭,我心里弹簧一样一缩一缩的。转过山嘴,冷风水一样往脖颈里灌,风尖儿刀刃似的裁来裁去,割得耳朵尖生疼,仿佛马上就要给切掉了。一抬眼,幽深的夜空里,星星仍是一步不差地紧随着,关切地凝望着,不管有多冷,有多大的风,始终没离开过我半步,只把通身的光亮一点不剩地倾注到我脚下的地面,映照着我要走的每一步……我踉跄的双脚不知不觉稳健了起来。
学校里黑灯瞎火,一个人影也没有,偶尔传来一两声懒懒的梦呓似的狗叫。我挺了挺腰杆对母亲说:“妈,回去吧,校门口没啥怕的。”母亲没走。她俯下身子顺墙根摸索了一阵,从黑暗里扒拉到几根玉米秆,折几折铺在门旁的青石墩上坐下,将我一把拉进怀里懊悔地说:“怪妈没估摸准,上课要打瞌睡的,再睡会吧,妈搂着你。”我睡在母亲怀里,周身暖烘烘的,跟被窝里一样舒服。母亲背着风,低着头,耳畔有缕头发垂下来,在我脸上抚来抚去,像温顺的手指,让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安闲和踏实。透过发丝空隙,笑眼似的星星正怜惜地瞧着我哩。我热切地迎望着那亮晶晶的眼眸,看着,看着,肋下生出了一对散盖般的翅膀,载着我轻飘飘地向星星里飞去……
后来我到县里上学,到市里上学,毕业后到外地教书,每次离家,母亲都要帮我背着咸菜坛子、干粮袋子、柿子、核桃及诸多行李送到车站,替我一一放好,反复叮嘱要怎样怎样小心。待觉得一切都安顿停当了,母亲才肯下车。母亲在街头的电线杆下站着,两手交叉在胸间,车不走,她不走。母亲不习惯挥手道别,只管死死地看着车,看着车厢里的我,直到车子出了窄窄的街口,拐过了弯弯的石桥,最后被高高的山粱挡住了,一点彰子也看不到了,这时她才恋恋不合地离开。
母亲对我一直很和蔼,想不到有一次我竟然惹恼了她。那是去年冬天,表妹出嫁,我提前一天回家,送走表妹后,我见天色不早就乘便车赶到了单位,没回家里去。后来听妹妹说,母亲那天专意到集上买了菜,包了六算子的水饺,像待稀客一样从早上忙到天黑。眼巴巴地盼着我回家吃饭。最后母亲干脆跑到路口老核桃树下,花白的头发被山风肆意地撕来抓去,像一茎瘦削的苇草,朝表妹家的那道山梁不安地匍匐,飘摆,张望……可直到人睡定还未见到我的影子。母亲一个饺子也没咽下,默默收拾完未曾动用的碗筷,无力地倒在土炕上……直到很久以后我回家,母亲还不住地数落起呢。
早到了成家年龄,可我总寻不到生命中的另一半。母亲整夜整夜合不上眼,不停地长吁短叹。终于成了家,我想这下她该安下心了吧,没料到,母亲更为急切地挂念上了小孙女。母亲不时地托人捎来虎虎生威的鞋子、喜鹊登梅的兜兜、长命锁、猫帽、香包……无一不是她亲手赶制的……母亲一天天老了,积年累月的劳作落下一身的病,常年用药,近来连下地的力气也没有,只能勉强地自理一下生活。
暑假时我们抱着孩子回家。母亲高兴得什么似的。临走妻子给母亲200元钱,她死活不收,最后我硬是塞在她怀里。母亲老了,腿脚不便,再不能送我上路了,她踉踉跄跄爬上屋后的山梁,佝偻在老迈的杜梨树下,像一截歪斜欲倒的矮土墙,看着我们的身影一点点地缩小,缩小。我们赶到站上等了一个多小时,就在车子要启动时母亲竟神奇地堵在车门口。司机喊母亲赶快下去。母亲好像没听到,径直走到我们跟前,将一个布包小心地塞到我手里说:“请人做的护身符,保平安的,别忘了给孩子戴身上。”说着弯下腰在女儿脸上深深亲了一口,我起身要送,被母亲摁住了,让我看好孩子。母亲回转身一步一步走向车门,下台阶时再次勾着头看了我们一眼,才颤颤巍巍地下去了,脸上露着满足的笑。隔着车窗玻璃。我看着电线杆下母亲赢弱的身子,看着她搭在髀间的瘦干的双臂,我心里仿佛压了块石头。
车子动了,我默默打开包,意外看到一堆块儿八毛的零角粟子搅着200元钱。我顿时明白了,那些票子是母亲挖蒲公英换来的。那东西长在沟壑山梁上,轻如鸿毛,一斤才值几分钱,她该跑了多少路呀……我鼻根骤然一酸,急忙扭过头看窗外,见母亲正一眼一眼地狠劲看着我们,那目光像钩子一样牢牢扒住车窗,一毫一刻也不肯放松,脸上弥散出一层苍凉凄婉的笑。
我心里刀挖一般难受。我不愿让母亲看到我这番没出息的样子。努力闭紧双眼,拼命控制着,但还是有冰凉的东西不争气地悄然滑落。
这时天渐渐黑了下来,透过迷蒙的泪眼,我蓦然看到,在不远的天边上,在我此去的路旁,守望着一颗慈祥瘦小的星星,正用她独有的爱意葱茏的光辉照着凄凄然然的我,照着我脚下灰灰黄黄的路……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1:40
高三年代的爱情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231次 那一年,我18岁,穿白色短袜蓝色裙子,包粉色系的书本皮,眼里的男孩分作好男孩坏男孩。坏男孩打架,逃课,走路戴耳机,踢起足球像是玩命。按这个简单的逻辑。温旭应该是个坏男孩。可那一天,我发现了他不同寻常的可爱。
迎“五四”的合唱比赛里。他排在队伍的最后一排,很中间的位置。他是三班我是七班,所以台下的我看到忍俊不禁的一幕。所有人的唇形齐张齐合,声势浩然。唯有他,明显的装腔作势,以为自己的小聪明混得过台下几千双雪亮的眼睛,可结果是,他们班不仅输了比赛,而且输得凄惨,倒数第二。好胜的年轻班主任大发雷霆,罚他在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下午。
我去送数学作业,他正百无聊赖地蹭脚下的粉笔头,好端端的水泥地板,抹出惨自的颜色。我撕了张作业纸,趴在窗台上写:其实,那天你很可爱。
我将整沓作业本放在办公室门口,纸条搁在上面。揣了满怀的小鹿,噔噔噔跑下办公楼。
第二天,他竟来找我,穿着运动短裤,双丁字拖鞋,站在教室门口喊:段小溪,段小溪。
我在众人惊异的目光里灰溜溜地走出来,惴惴地不知道他找我会说点什么。可抬起头,却是张调皮的笑脸。
这个叫温旭的偶尔可爱又喜欢耍小聪明的大男生,正神不知鬼不觉溜到我心里。鸟语花香,温和清淡的18岁,因为他,开始寸寸鲜活起来。
元旦晚会上,他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到他们班看节目,我没敢去,躲在窗外,只见他像模像样拿起吉他,坐在同学中间。
“彩虹射穿太阳雨,像爱情穿梭四季,蓝天赶走了乌云,教室里偷吻了你……”
那天,是我18岁的生日。
他带我去网吧看通宵球赛,一大帮男孩子,认识的不认识的,拍着桌子大喊大骂。温旭也不例外,将可乐瓶子砸碎在地上,在网管的呵斥声里,他拉起我的手快步往外跑。我们踩过玻璃碎片,踩过湿漉漉的青色瓷砖地板,踩过瓜子皮水果皮,踩在凌晨三点的沥青马路上。
一路慌慌张张,奔过高二,抵达高三。我像睡了过头觉,猛然醒来,一头埋进课本里,饥不择食地做题看书。连同拉进来的温旭。我要他变成好学生。配合我的步伐,一心只读圣贤书,一意面朝大学门。
高三的第一学期期末考,他进步了15名,眉开眼笑地将成绩单塞到我手里,一溜烟又钻进网吧重蹈覆辙。我红着脸拽着他的袖子往外拉,那么多人的眼睛,齐刷刷弯成月牙状,捂起嘴偷偷地笑。
高三第二学期,乱七八糟的收费不胜枚举,今天资料费,明天考试费。我是学习委员,自然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收体检费时,教室里乱哄哄的,一帮人将我团团围住。高考前的时间分秒如金,人人都忙着速交速完。
一张大大的假50元,就这样被我急躁中忽略过去。
我去找温旭,问他该怎么办。温旭拿过假钱嚷道,我去把那个小王八蛋找出来。
我忙拉住了他,你不能打架,不能骂人,不能诬陷,不能以强欺弱,不等我再说什么,他就径自出去了。放学后,他将一堆零钱交到我手里说,我买了瓶汽水,还剩48。5元,嘿嘿。
我涨红了脸,愤怒极了,拔腿往教室里跑。那天后,我再不敢到小商店买东西,碰到老大爷在门口扫地,也远远地避开。
可更要命的是,温旭也躲开了我。我们双双僵持着,苦战题海,痛并自虐着。
事实证明,奋力一拼,不是没有效果的,而且有可能效果斐然。我考入本省的一所师范大学,而温旭考到南方的一所二流大学。
上了大学,曾经的所有变得风轻云淡,唯有温旭,始终未能随高考的结束,一同沉没在时间的陷阱里。
大二那年,突然收到他的信,我按捺着狂喜,将信小心地拆开,里面掉出来的,是张50元面值的纸币。上有几行熟悉的笔迹:其实那年,我跑到商店门口的时候,就放弃了。我向同学们借了48。5元钱,而这张假币我一直保存着,现在,该还给你了。
我努力控制着眼泪往肚子里流,可法力不够,还是淌了出来。我想回信给温旭,向他说对不起,但信封外没有地址,只有邮编。来自南方的一个栽满海棠的城市。
后来,我从同学录里断断续续了解了他的情况。他对生龙活虎的大学生活很是满意,参加校足球队,CS游戏打得小有名气,很多女孩都暗恋他。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同学录里,他留下了自己的通讯地址。我犹豫了很久。那封写好的道歉信就这样躺在抽屉里,一躺就是三年。
毕业后,我留在了附中,由学生光荣地升任为老师。角色的骤然改变,令我措手不及,常常是带着一身学生气,抱着书穿梭在偌大的校园里。
那个下午,阳光倾泻的广场上,学校举行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穿统一服装的高中生端正地站立在台阶上。表情庄重又快乐。合唱的声音传得很远,嘹亮高昂。
我看着他们,确切地说是在感受着这一刻,眼角温润潮湿,心底温柔泛滥。
太阳明亮地照出他们骄傲的额头,时间霎时回到六年前,嘹亮整齐的合唱队伍里,一个男孩装腔作势,用掩耳盗铃的方式偷取了一个女孩的心。
只是,那个年龄的心,太薄太轻,承受不住一丝的玷污,骄傲地转过身,以为成全了自己高贵敏感的灵魂。怎知,爱就在低头抬头的瞬间,冻结封存。
再打开,已然物是人非。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2:05
走失在夏末的碎花长裙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239次 你喜欢看落日吗
阳春三月的北京乍暖还寒,徐嘉洛穿着厚厚的夹克,腋下夹着一本书,人缩成一只鸵鸟走在风里。路上。他看到了远处楼上的花花草草,很艳,红花绿叶。是条裙子,不对,裙子里面有个女孩。
风刮得裙子成了旗子,长发捂住了脸,整个人摇摇欲坠。女孩被一条碎花长裙拉扯着,好像随时会飞起来,黯蓝色的天空下,是一幅很美的画。
有人站在徐嘉洛身边:这姑娘作妖跳楼啊?
徐嘉洛少根筋的脑子嗡了一声,身边人在打电话,他的大长腿奔向了那座楼。女孩漠然地回头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去,脚踩在栏杆的边缘。
徐嘉洛大声问:你喜欢着落日吗?
女孩默立不动。徐嘉洛说:女孩都喜欢看《小王子》,里面有句话,你知道当你悲伤的时候,就会喜欢着落日了。你悲伤,所以我猜你喜欢看落日。
女孩转过头来,瞪着徐嘉洛,那是双好看的大眼睛,徐嘉洛很想伸手拂去女孩面颊上的泪。但他只能站在几米外的地方,不敢轻举妄动。
女孩说:你闭嘴!
徐嘉洛说:我猜你不敢跳。我给你做个示范吧!要用夹克包住头,这样摔下去,脸不会太难看。哦,你没夹克,用裙子也行,可是会走光。
女孩在徐嘉洛的唠叨声里矮了下去,蹲在地上抱头哭。
你要对我的第一次负责
那天,他们在警车、消防车来之前离开了楼顶。徐嘉洛的夹克披在了女孩楚一身上,徐嘉洛的双臂呈现出一个“c”字,里面是惊魂未定悲伤难抑的楚一。
徐嘉洛不再总窝在寝室或图书馆里做书虫了。他说他要读读人生这本大书了。楚一却像是不懂这其中的含义,话很少,陪在他身边,听他说。
有一天,楚一来找他。那是他们认识那么久的第一次。那时已是晚春了,楚一穿着一条紫底白花的长布裙,白色的凉鞋,徐嘉洛很想叫她丁香姑娘,但是没敢。在楚一面前,关于她的事,他总是很小心。
楚一怯生生地问:能送我一束花吗,百合就行。
当然没问题。挑花时。徐嘉洛的心是雀跃的。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买花。楚一捧着花,她说:我请你吃饭。
那天是楚一的生日。徐嘉洛跑出去,好半天回来,空着手。
吃过饭,徐嘉洛带着楚一进了一家店,拿到一个小小的项链,项链上有个米雕的挂坠,坠上写着四个字,楚一看不清楚,徐嘉洛说:一期一会。
一期一会,世当珍惜
一期一会是茶道用语,难得一面,世当珍惜。徐嘉洛没有告诉楚一,他也做了个米雕的挂坠,上面有两个字:唯一。
夏天轰轰烈烈地来了。楚一成了徐嘉洛的女朋友。温柔浅笑,常常是徐嘉洛说了一火车话,她才来个语气词。
楚一的手摸着徐嘉洛的头发,他坐着,她站着,那是个刚刚好的高度。她问:你爱我吗?
楚一说的有限的话里,这句是最多的。徐嘉洛开始不好意思,总是说“当然啦”,“你说呢”,这些话总是惹得楚一眼泪汪汪的。后来徐嘉洛就主动说:爱。丫头,怀疑什么都不许怀疑我对你的爱。
这句更厉害,完全是催泪弹。徐嘉洛吻干那些眼泪,她心里的伤什么时候才会愈合呢?
徐嘉洛去邮局取网上买的书时,看到楚一跟外文系的一位老师站在街边。老师长得瘦削而又有书卷气,站在靠树荫的一边。楚一站在车水马龙的一侧,她的肩膀一抖一抖的,好像在哭。
徐嘉洛径直走过去,揽住楚一的肩膀,他问:怎么了?徐嘉洛感觉到楚一是拒绝了一下他的手臂的,拒绝无效。
那老师面色很难看,他说:家乡有点事托楚一办一下。没事了,你们忙你们的。
一路上,楚一都没说话。徐嘉洛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他问:他就是让你伤心的男人?
徐嘉洛看到过那老师一家三口在校园里散步。他的儿子三四岁的模样,打扮得很酷。
楚一哀怨的目光看着徐嘉洛,她说:求你了,别问!
徐嘉洛心里的火腾地着起来。他不说话,径直往回走。楚一喊了一声嘉洛,他只当没听见。他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的女孩在那个男人面前卑微成那副模样,这怎么能让他不生气?
爱情什么时候发芽
外文系老师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事儿成了新闻。外文老师说是走路摔的,医科的人马上出来举证:那样的伤口完全不可能是摔伤。徐嘉洛的手机响了,楚一说:你下来一下。
相跟着去了楼顶。徐嘉洛看着远方,想起那一日他说悲伤才会喜欢黄昏的话,现在,他真的很喜欢黄昏了。
楚一问:嘉洛,你爱我吗?
徐嘉洛的目光停留在某一片云上,他问:楚一,你爱我吗?
现在还不行,我的心要倒出一些空来,把悲伤清理掉,才能装下快乐。
徐嘉洛的目光冷硬地落到楚一的脸上,从春天到夏天,草都长得老高了,怎么楚一对他的爱情就还没发芽昵?
楚一没有说谎,但是徐嘉洛恨她的诚实了。他转过头大步走下楼。他听到楚一的哭声,他想:至少她是不会为他跳楼的。
直到那个夏天结束,徐嘉洛都再没去找楚一。不是。是没让楚一看到他。他总是站在远处看穿着碎花长裙步履匆匆面无表情的楚一去图书馆,去食堂,去他们一起去过的麻辣烫小店,也有两次跑到楼顶,徐嘉洛的心提到嗓子眼,站在远处看得眼睛都酸了也不敢离开。
幸好,楚一只是一个人坐坐,然后站起来离开。徐嘉洛很想去问一问:悲伤清空了吗?
很显然没有。
某一天,楚一跑过来还他的米雕挂坠。徐嘉洛开始还有些欣欣然,以为她是来和好的。结果她拿出那挂坠,徐嘉洛说:不要,就扔了吧!
再做个写“珍惜”的挂坠
2009年春天,徐嘉洛实习回来,身边站了个穿牛仔裤的短发姑娘。姑娘说话像机关枪扫射,徐嘉洛成了倾听者。
他不再刻意去看楚一了。但是,爱一个人,是这样一回事,所有的事,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在他心里拐个弯,还是奔向了她。
比如,这个春天,居然真的兴起了碎花衣裙。徐嘉洛想起了穿红花绿叶站在楼顶悲伤的楚一,穿紫底小白花仰着一张脸问他爱不爱她的楚一。
徐嘉洛对牛仔裤女生说:你也穿条那样的碎花裙吧,好看!
牛仔裤女生皱眉噘嘴,说:大家都穿成工作服了,我才不穿。隔天,徐嘉洛看到那牛仔裤上露了很多眼睛,女生很有个性地说:我剪的,很后现代吧?
牛仔裤女生帮徐嘉洛整理书,看到那个“唯一”的米雕挂坠,她嚷着喜欢,让他送给她。徐嘉洛接过那个挂坠,攥在手心里,他说:你喜欢,我再做一个送你。
徐嘉洛问:你们女孩分手后会不会把比如挂坠这类东西还给男生?我们老大的前女友巴巴地来找他还这东西。
牛仔裤女生说:你们老大傻呀,那明明就是来和好的。就像张爱玲离开了胡兰成,又写信给他,说找什么时候的一张报纸。胡还傻了巴叽地真找到报纸寄去。女孩不好意思说,只好试探着来……
徐嘉洛愣在那里。想到楼顶那孤单的身影。他恨自己了。人总得为年轻意气付出代价。
夏天来时,楚一身边站了个高大的男生。楚一小鸟依人,着一身打网球的衣裙,脸上汗津津的,挂着浅浅的笑。把男朋友介绍给徐嘉洛,楚一说:叫哥。男生很自来熟地把手搭在徐嘉洛肩上:有空一起打篮球。
徐嘉洛没说自己不会打篮球。他说:有空一块喝酒吧,跟我说说,怎么把我妹追到手的。
在岔路口,分道扬镳。徐嘉洛拉下脖子上的“唯一”挂坠,攥在手里,疼在心里。他看到楚一的脖子上戴的仍然是那个“一期一会”的挂坠。当初,他告诉雕工写下这字时,怎么自己就没想到要珍惜呢?
她是会变的,她是会爱上别人的,只是,他没给她时间。她一再问他爱不爱她时,或者她只是想找点信心。
穿碎花长裙的姑娘从徐嘉洛身边走过,晚风有些紧了,徐嘉洛觉得该加件衣服了。毕竟。这个夏天又走到了尾声。要记得,给牛仔裤女生买个挂坠,就写“珍惜”两个字吧。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2:29
母爱是一场重复的辜负时间:2014-01-25 作者:未详 点击:185次 1
外婆去世的时候,她16岁,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伤心,伤心欲绝。
她一出生,外婆便和母亲一起照顾她。记忆中,那么多年,似乎是外婆的照顾更多一些。不是母亲不够爱她,而是外婆硬生生地要去分担——搂着她睡,半夜起来照顾她喝奶或者撒尿,一步步搀扶她学走路,甚至去了幼儿园,也是外婆早晚接送。她和外婆一起的时间,比和母亲在一起的多。
她爱外婆,也爱母亲,很难分清爱谁更多一些。所以,外婆走了,她那般难过,哭到歇斯底里,哭到失去力气,不睡觉,不吃饭,守着已经离去的外婆,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和带走。外婆终究被带走的时候,她发疯般地和人撕扯起来。父亲和母亲一人一边拉着她,她挣扎,太用力,衣服的袖子都被撕开,张大嘴巴却喊不出来——已经哭到了失声。
外婆走后,母亲没日没夜地守着她,为她担心,和她一样的吃不下睡不着。
可是母亲却不知道,那些天,她正在暗暗生母亲的气:母亲的母亲走了,可母亲更多的却似乎不是为亲人的走难过,而是担心她。
母亲怎么可以这样?她想,外婆在的时候多么爱母亲,七十多岁的老人了,还坚持做饭打扫卫生,为的就是不让母亲辛苦。她记得很清楚,在她成长的岁月里,外婆对她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妞妞。长大了一定要对妈妈好,要让妈妈享福哦。”
那句话,她一直听到16岁。很小的时候,是天真地答应。大一些,外婆就会要求她认真地答应。只有她认真答应了,外婆似乎才放下心来,微笑着将她拥进怀里,喃喃自语:“妞妞对妈妈好,外婆就放心了。”
母亲是成年人了,她不知道,外婆究竟不放心母亲什么呢?于是有一次她忍不住问起来。外婆就叹气:“我就是不放心你妈,在这些兄弟姐妹中,你妈最小,早产,身体是最弱的,小时候受的罪最多,有次犯病差点被我给耽搁了……”她明白了,是因为外婆太爱母亲,大抵在外婆眼里,母亲永远都是那个最弱的、最需要被保护的孩子吧。
可是外婆这样地爱着母亲,外婆走了,母亲却那样平静,这让她很生气,生气到心里甚至渐渐有了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0-20 18:22:48
2
对她的疏远,母亲是不安而忧虑的,开始只当她是为外婆的去世难过,对她越发地好,甚至有点讨好她。可是,母亲越讨好,她越觉出母亲对外婆的薄情。那天,她再次将母亲放在她书桌边渐渐冷掉的牛奶沉默着端出去后,她觉得母亲哭了,一刹那,有些悔意,毕竟,母亲对她足够好。
然后那天晚上,她睡下后,听到母亲悄悄走进来。她不想跟母亲说话,闭着眼睛装睡。母亲就在她床边坐了下来,她能感觉到母亲在注视她,一直注视着她,目光里,有些犹豫,有些期待,又有些忧伤。那种可以清晰感觉到的目光,几乎让她快要装不下去了。毕竟,那是爱她的母亲,除了对外婆辞世时的淡漠,母亲从来都是爱她的。
好在母亲坐了一会儿就站了起来。她偷偷睁开眼睛,看到母亲走到窗边,轻轻将窗帘的缝隙拉严。从窗口到房门,短短的几步,母亲走了好半天——屋里太黑,母亲怕弄出声响,几乎是挪出去的。
房门近乎无声关闭的那一刻,她的心软下来,想起她一次次对外婆的承诺,她决定,结束对母亲的冷漠。
第二天早上,她醒来,起床前想了想,躺在床上大声喊了一声“妈”。
母亲几乎是即刻就推门进来了,眼神里有些慌乱,连声问她:“怎么了乖?做噩梦了?”
她摇头,笑笑,那是外婆去世后她第一次对母亲笑,然后用曾经对着外婆的有点撒娇的口吻说:“妈,你做什么好吃的了?”
因为激动,母亲的声音都有些轻轻颤抖:“牛奶,荷包蛋,还有你爱吃的小粽子……”
她伸个懒腰,装作若无其事地说一句“起床喽”。
那顿饭,她吃得很多,倒是母亲没动筷子,一直看着她吃。好像她饱了,母亲就饱了。
她和母亲的关系,就这样恢复到从前。在没有了外婆以后,母亲的爱,甚至更加细致和妥帖起来。
高三,她学习最紧张的一年。最后冲刺的几个月,母亲明显地消瘦下去,忽然发现母亲的头顶中心的位置,钻出了一些杂乱却清晰的白发,她看着那些参差而清晰的白发愣住了。
那天晚上,她忽然变得像个小孩子,坚持要母亲和她一起睡。母亲嗔怪她:“你这孩子。”
她嘻嘻地笑:“妈,我答应过外婆,以后一定会对你好。”那是外婆走后第一次,她对母亲提起了外婆。
母亲忽然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