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00:02
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时间:2013-02-05 作者:小小Z 点击:311次 表姐,你说你碰见杨林和她老公了。她还是那么漂亮。那又怎么样呢?你就像我那些同事们一样,对我放弃这段感情怀有莫名其妙的好奇心。你说她老公显得邋里邋遢,配不上她。是的,我见过他,的确不太讲究。就为这,你一定要问我当初分手的原因。
好吧,你的好奇心太重了。我投降。不过,你先告诉我,你觉得我邋遢吗?从前我或许是,可现在,我已经算得上够清爽的男人。其实我本人更喜欢的是清爽型的女人,就像我太太那样的。杨林嘛,她看起来当然也很整洁,可我知道,其实并不是那回事。
我跟杨林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她刚进公司时,时髦靓丽的外表、优雅迷人的风度一下子征服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未婚男士。她正是我喜欢的那类女孩,可我已经28岁,我要求自己谨慎些,因为我要交往的对象可能就是我未来的妻子。
你知道,我虽然懒散,衣服通常是积满一洗衣机才洗,可为了给杨林留下好印象,那些和她一起加班的日子里,我天天洗头洗澡,换衬衫、袜子,皮鞋擦得锃亮。晚上回家再晚,我都不含糊地做这些个人卫生工作,就为了万一与她有靠近的机会时,给她一个好的印象。我隐隐感觉得出,杨林对我的态度与众不同。那天加班到十点多,我和她才搞定了给客户出的第六套方案。兴奋之余,我不失时机地请杨林去一家酒吧喝酒放松一下,她微笑着答应了。
那个夜晚,空气都变得甜蜜起来。送她回家的出租车上,她把脑袋靠在了我的肩头,我也不由自主地轻轻握住了她的手……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和头发上混合着的香味。其实,说香味不大合适,是一股头油和洗发水的混合味儿。这些天忙得昏天黑地,杨林的发型虽然精致,想来有几天没顾上洗头了。我在飘飘然的时候竟然注意到这些,脑袋里还想着身边佳人几天洗一次头发的问题。在我心中,时尚如杨林的女孩子,头发的味道应该是清爽的、淡雅的,起码也是无味的。这样的混合怪味,与她日常给人的印象脱节,我对她,忽然少了点信心。
那晚以后,我们经常一起逛街看电影。我们的经历和背景很相似,品位也是那么的相同,对事物和人生的看法有许多一致的意见。简直让我惊奇!我决定买一副水晶项链,装在精致的首饰盒里,去她家表白。
那是一个星期六。我揣着求爱信物,到了她家楼下才给她打电话,问能否上去坐一下。门开了,杨林边埋怨我这么早就去她家,边用发绳扎她那一头蓬松的鬈发。我笑看她可爱的小脸,都过了中午,这小懒猫才刚起床吗?
天!我的笑容凝在了脸上!是那双杨林用脚划给我的棉拖鞋!表姐,我从没见过这么肮脏的拖鞋!看不出是米色还是灰色,还是破的!就像哪只野猫从垃圾箱里刨出来的!当我勉为其难地换上它,又不知是否踏上到处沾着发丝和茶渍的地毯。杨林瞟我一眼,嗔怪道:“怎么?发什么呆呢?快进来坐啊!”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踱到小客厅的沙发前。沙发上堆满了她的衣服和袜子,我又不知该不该坐下了。我开玩笑道:“你才起来吗?刷牙洗脸了吗?”杨林瞪我一眼,“我早就起来了,没打扮过而已。”我看看她,漂亮的人即使不打扮也一样好看,平心而论,杨林把头发随便一扎,倒添了一分家常的可爱模样。
杨林叫我等着,说她还要洗衣服。我内疚,今天来得不巧,正遇上大扫除前,难怪杨林的屋子这么乱。没等一会儿,杨林就从卫生间出来了,我听到洗衣机费力的转动声,跟我家那台的常见病一样,立刻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洗衣机的衣服塞多了,赶紧拿一点出来,分两次洗。”
洗衣机“滴”的告示音后,杨林就抛下我,去阳台上晒衣服。她的内裤,一条又一条,足足晒了六条!然后又开始晒袜子,一只又一只,十一只,不成双,不知道是掉了还是混在目前正在洗的另一桶里了。
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满是灰尘的房间,脚下肮脏的拖鞋,污迹斑斑的地毯。我看看电视,喝口咖啡,杯沿上还有一点唇膏的痕迹。杨林不知何时已经坐到我旁边,挨我很近,问我:“今天怎么想到上来坐?”
天!我又闻到了她的味道:浓重的头油味,混合着洗发水的香味!我难以想象漂亮的杨林,时髦的杨林,我打算向她求爱的杨林,在家里竟如此邋遢!
我的决心在摇晃,阳台上,那些袜子也在清风里摇晃,十一只袜子,不成双。我已经彻底丧失了和她继续走下去的信心和勇气。那只装着水晶项链的首饰盒被我伸进裤袋的手抓得紧紧的。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跟杨林单独约会过。
就在前不久,我也遇到过杨林,她和她的先生在一起,向我示威般的甜蜜。她从我们公司跳槽后,找了份更理想的工作,不久后就结婚了。她还是那么时髦,衣衫簇新,光鲜靓丽。她的先生,衬衫胸口有几块油渍,裤子皱巴巴的,皮鞋上全是灰,一看就是邋遢的男人。你说他们不般配,可我觉得很配。杨林的老公,这副形象完全符合我的想象。
表姐,即使你非要说我有大男子主义,我也决不会娶一个不爱清洁的女人回家。
你又说我现在很有几分中年男人的魅力,如果你没有恭维我,那也是太太的功劳。我还是过去那个有点懒散有点邋遢的人,可她是个很爱清洁的女人,我在她的管束下,脏袜子不敢乱扔,衬衫要熨过才穿,每周还要帮她做一次家庭大扫除。你觉得她还算时尚吗?当然,她现在还在哺乳期,正在积极恢复身材。可即使在孩子整得我俩手忙脚乱的时候,她也是干净爽洁的样子。
女人,爱清洁的女人,才可能时尚和优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00:17
那个人已不在时间:2013-02-05 作者:小小Z 点击:271次 他并没有背叛她,是她先决绝分手。某天早晨,她睡眼惺忪地看着林觉生,快八点了,再不出门就要迟到,可他还在磨磨蹭蹭,忽然转头问童小旦,你能帮我请个假,说我病了不?童小旦冷冷地看着他。林觉生见她不理会,便伸个懒腰站起来,去卫生间。两秒钟的空白后,童小旦猛然冲到卫生间门口咆哮了起来,你为什么又不把马桶盖拉起来?!
关于这件事,他们大概吵过七八次,林觉生总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童小旦认为这是他生活草率的证据,以前吵过也就算了,那天童小旦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一脚踢翻了卫生间里的垃圾桶,冲回卧室,收拾简单行李,摔门而去。
她的行李太少了,她的动作太快了,林觉生还没有领会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只看到了她的背影。当他如梦初醒,趿着拖鞋追出去,电梯门已经关上,他奔跑着下楼,又看到了她坐上出租车的背影。
他们彼此都不知道那天早晨一切结束了,都以为只是一次可以弥补的冲突。之后,为什么一切真的结束了呢。童小旦没办法原宥自己,她觉得自己身上埋伏着两个人,一个头脑正常,想要心平气和且温柔善良,但这一个力量太弱小了,总是输给另一个恶毒残酷甚至称得上变态的自己。善良的那个,想与林觉生在一起,可是邪恶的那个不答应,总是在说——童小旦,这不是你要的生活,你不能仅仅如此,你还要继续跑继续飞,你如果停下来,满足于和某人的厮守,你的灵魂就枯萎了。
那天过后,他们又见了几次,林觉生有些怯意地挽回着,他知道童小旦需要时间。
多少时间?童小旦以为有足够的时间去悔恨去等待去浪费,以为只要她愿意,林觉生总会等她归来。她以为感情的遥控器在她的手里,她要快进就快进,慢放也可以。她以为,这场戏,林觉生会陪她走至散场。
而林觉生身上的安定气息,却正是童小旦所恐惧的。
那年冬天,林觉生拿了年假去大理,发短信对童小旦说,大理城开满了樱花。童小旦有樱花癖,做学生时固执地去了武汉上大学,就因为遍地樱花。童小旦说,你等我,满城的樱花都等等我。童小旦兴冲冲地去请假,批不下来,上司说,忙成这样,没法放你走。童小旦脑子一热,几乎想辞职,咬了半天牙忍了。童小旦终于没能在阳光温暖的云南冬天去看那满城的粉嫩与摇摆。
起先,林觉生还间或有电话,后来再无音讯。
很久以后,童小旦才知道,29岁的林觉生,遇上了另一个女人,同一客栈比邻而居,三言两语勾搭上,发现是同一城市跑出来的,顿觉亲切,不消两日便把臂同游。他安排那女人来广州,替她找好工作,在一个假期连飞数次,把双方家长都见了,得到满堂喝彩,敲定佳期。恰逢同学会,领那女人出席,宣告了她的地位,用古时术语即林氏。
童小旦与林觉生最热烈时,刻过一张私人性质的名片,上面就写着林童小旦,她觉得这几个字的排列组合相当好看。
童小旦仔细地收藏着自己的嫉妒,她不能容忍自己竟然嫉妒一个陌生女人,但分明又没办法控制内心深处虫蚁撕咬的声音。她知自己绝不会委下身段挽回林觉生,如果那样,不如去死。童小旦身上那个邪恶的自己刚烈异常,它冷酷地发出漠然的声音——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善良的自己则忧郁地说,如果他能够从别人身上得到幸福,那么,这是他应该得到的快乐,给他祝福吧。邪恶的自己说,不,不给他任何祝福,反正祝不祝福,他的人生都有了别的轮廓。
林觉生还真的不需要童小旦祝福,他时不时在童小旦的试探里炫耀着幸福的模样。是谁说,幸福的模样就是贱贱的。
林觉生说,他们结婚时要去欧洲度蜜月,反正一辈子也就挥霍这一次。房子的问题呢,双方家长都很大方,买个三居的比较合适,将来有了孩子也不愁空间狭窄。至于婚纱照呢,真不想拍啊,但是要给女朋友留下最美丽的回忆,自己就友情参与一把好了。
童小旦觉得林觉生描绘未来蓝图时,带着一种可耻的满足,庸俗得简直没法看,就像刚刚吃完大餐在那剔牙一样。临走前,童小旦把压了好久的那句话掏了出来,她笑着说,以后结婚了是大人了,记得每次都要拉起马桶盖啊。林觉生也笑,慢悠悠地说,拉起马桶盖这事,我女朋友每次都会做,不用我操心。
童小旦的心一紧,她觉得有什么东西要炸开了,瞬间头脑一片空白,想狠狠冲上前去。善良软弱的那一个,想流泪哀求林觉生不要与别人结婚,说自己仍然爱着他,希望能重新开始。邪恶暴戾的那一个,想踢他打他掐死他,把他的头按到抽水马桶里,自己失去了他,也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地过。
最终,童小旦什么也没有做,因为无论怎么做,都将暴露自己内心的真实声音。她不说,她就守住了尊严;她不说,林觉生就永远矮她一截;她不说,林觉生就是她不要的。
她不说。就算错过林觉生,她再也不会幸福,她也不说。如果幸福一定要用低贱的姿势去召回,她宁死不说。而且更可悲的是,并不是她俯低,就能挽回。
林觉生顺利结婚,童小旦温柔娴静地参加了婚礼,当晚飞往大理。
她慢慢回想林觉生的好,她病,他坐在她床边,手贴着她的额头,眼神忧戚。他总是记得她喜欢吃红豆饼,虽然他并不浪漫,但她生日总不忘记。她不许他关机,他就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她失眠,闹他,他也不恼。她盘查他行踪,他如实报来。他愿意陪她逛商场,看无聊电视剧,甚至他还做得一手好菜,也出手大方,银行卡密码全是她的生日。现在,密码换了吧,一定是换了的。
童小旦闭上眼睛,想起一个故事:有一对男女,女人总是不停地离开,每次在外面玩够了回来,总有办法逼得男人放弃好不容易建立起的新生活,重新和她在一起。最后一次,男人下定决心,娶了个温柔的妻子。
归来的女人站在雪地里喊着男人的名字。他灭了灯,不理。女人就捏雪团砸他们家窗户,妻子出来骂她贱,她也不管,照样扔雪团,邻居纷纷出来看好戏,她也不惭愧。她用沉默的倔犟去召唤男人深埋的爱意。终于,天快亮了,男人再也受不了了,冲出来抱住这个砸窗户的女人。
无耻近似勇。童小旦很着迷,她知道她做不到。童小旦终于哭了,她鼓起勇气打林觉生的电话,那端已关机。此时林觉生已去欧洲度蜜月。
那个人,已不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1:07
父亲坐过一回火车时间:2013-02-05 作者:小小Z 点击:272次 那年早春,父亲出了一趟远门,腊月才回来。至于去了哪里,父亲一直缄口不谈,父亲夸夸其谈的是他坐过一回火车的经历。他对我们说起这些经历时,总是带着一副将军的表情,那些经历仿佛是他征战生涯中的勋章。
父亲说,上了火车,咱得仔细按照车票上的号码找到自己的座位,然后坐下来,不要东张西望。一下子,火车上就会上来很多人,如果你不找好自己的座位,那么整个旅途你就只能站着一直到终点。
父亲说,刚坐稳,汽笛就鸣响了,火车就要开动了。忽然一声惨叫,原来车门竟然夹住了一个人,真是可怜,来晚了一步,但是又不能误了火车,就在火车开动的那一刻跳上来了。还算幸运,他最后还是上到了车厢里来。火车开出不过十来分钟,两个穿制服的乘警从夹道上过来,他们要检查咱手中的车票。你知道,这年头,逃票的人实在太多了,因此他们不得不挨个挨个地检查。
父亲说,天呀,火车真是一个奇异的怪物,车上不仅有厕所,还有水龙头,开水,真搞不明白,这些东西是怎么安装上去的。咱在车厢里遇到了一个年轻人,他分咱一支烟抽,那是什么烟来着?让咱想想,对,是五叶神,咱们这里没有这种烟,真是好抽,有甜丝丝的味儿,那可是咱抽到的最好的香烟(父亲说这些话时,仿佛还沉醉在那美好的回忆之中)。
父亲说,火车上还有餐车,有很多种类的食物,有方便面,你猜要多少钱?五块钱,咱不想买,就看着。那些方便面,真他娘的香(这时父亲咂了咂嘴)。还有白粥,米饭,猪耳朵,黄花鱼,小鸡炖蘑菇,还有豆芽炒肉丝,还有什么菜来着?总之就像是下酒馆一样丰富(父亲咽了一下口水)。咱觉得在火车上吃饭有失体面,所以咱就没吃。
父亲说,火车上的人中,骗子肯定有。他们会在吸烟间那儿,三五个地一起打纸牌猜拳,他们的穿着都十分体面,手指头上还戴着金戒指。咱走过时,他们朝咱点头微笑,让咱坐下来玩上一盘,咱没理会他们。这些骗子,真该死(父亲一脸痛恨的表情)。
父亲说,夜里睡觉的时候,咱最好把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放在鞋子里,要穿着鞋子睡觉,或者将鞋子垫在屁股下,时刻得警惕着,不要熟睡。咱说过了,火车上有很多骗子,搞不定还有小偷强盗什么的呢。
父亲说,最后一关出站时还得查票,那时倘若没有票就得补票,当然,不补票就不可能从站口出来,搞不好还得被拖去了办公室,那里有两个凶神恶煞的乘警手持电棍盯着,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父亲读过三年的小学,后来自学了一些字,所以父亲刻意让他的表达既通俗又要不失文雅。但是,我相信,父亲所坐的那一趟火车绝对不是旅行列车或其他。因为,父亲那时迫于生计而不得已去了远方。
而我所知道的是,那一趟火车,父亲没有座位,他是站着回来的;而且,那两个穿着制服的乘警走过来的时候,父亲躲进了厕所,因为父亲是逃票的人中的一员;还有,父亲说的火车上吃饭不够体面,那时父亲肯定咽了无数次口水,是因为工作了整整一年,工头没有开过工资;另外,吸烟间里的那些骗子骗走了父亲缝在贴身口袋里的一百块钱,那时父亲这样想,或许手气好,能将工资给赢回来呢;至于补票呢,父亲当然不会补,他在办公室里和乘警对峙了三天,最后乘警不得已将父亲放了出来。
于是,父亲回家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1:27
一份稿笺时间:2013-02-05 作者:小小Z 点击:209次 题名:一个平淡故事的悬念
作者:王蒙
文体:小说
通讯地址:北京
责任编辑意见
这篇作品似有王蒙以往小说那些机智、幽默和揭示某种人生哲理的特点,自然可用。只是有一点存疑,像王蒙这样的大名家何以有兴趣惠顾我们这等刊物?不知这个王蒙是否就是那个王蒙。来稿地址不详,仅有“北京”两字。
张××
×年×月×日
编辑组长意见
今接北京有关方面复信,近两个月王蒙一直在美国,不大可能给哪家刊物寄小说稿,尤其不可能从北京寄稿。此稿作者故意不留详细地址,这显然是另一个王蒙。就作品而言,这篇小说尽管有某些段落写得不错,但从整体上看,还称不上是一篇上乘之作。此稿可发可不发,请主编审定。
李××
×年×月×日
主编意见
这篇东西好就好在“王蒙”两个字上,至少在目前,这对本刊是有利的。有人也叫王蒙,这是谁也没有办法的事,这又不是哪个人的专利。元朝有一位大画家还叫王蒙哩。何况此稿写得尚可,我意可用,而且宜放头篇。
王××
×年×月×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2:06
日剧里的人为什么总爱在街上跑时间:2013-02-05 作者:小小Z 点击:223次 经常看日剧的人一定都会对“在街上跑”这件事习以为常:追恋人,我跑;救朋友,我跑;拦飞机,我跑;挡大巴,我跑……穿马路,上天桥,跑得气喘如牛,反正就是不坐车!主角在“跑”之前,往往是对于爱情、友情、亲情什么的幡然觉醒,定定地站在那里斗争半天,然后突然拔腿狂奔,而且总是在没有任何提前联系的情况下,准确地狂奔到目的地找到要找的人……
印象中最好的“跑”发生在《悠长假期》的最后:木村拓哉在赢得钢琴比赛冠军后出门狂奔,寻找潇洒离去的山口智子。还有《神啊,多给我一点时间》里的金城武,这个剧中的大明星为了体验“犯罪”的感觉,带着深田恭子偷了自己的大幅海报,拔脚狂奔,被身后一群贴海报的工人追,懵懵懂懂的深田恭子和电视机前的N多女观众一样,都尝到了心扉被打开的滋味。
不过,“跑”这件事在近几年的日剧中也真的是被滥用得太多了。《极道鲜师》里,小美每次要到学生快被人打死的时候才会跑到现场,导演还一再特写她跑的镜头。《龙樱》里就更受不了了,明明运用交通工具就能赶得上的最重要的考试,女主角偏偏要跑,结果还跑着跑着摔倒了,观众都急死了:“你就不能打个车啊!”
看多了日剧里的“跑”,一位网友忍不住在论坛上发牢骚:“大家来说说日剧里的人为什么老爱在街上跑啊?不跑不行吗?”得到的回复都很搞笑:
A.用跑才能体现出热血啊!握拳!要是追恋人还打车过去,连点汗都不流,多没诚意你说是不?
B.他们的体育课比我们严厉得多,我们跑800米,他们跑5000米。小丸子的强项不就是马拉松么!
C.韩剧总在街上撞车,日剧主人公吸取了教训,坐车去追赶别人要是出车祸死翘翘了咋办?还不如跑来得安全!
D.因为人家的马路比较漂亮啊,街道干净整洁,花木一排排滴,还没灰尘,拍出来很有型!国产剧里,在街上一跑,不是撞到人就是给公交的黑尾巴呛到,整个人都搞得灰头土脸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2:40
6万年前鲜花盛开时间:2013-02-06 作者:小小Z 点击:303次 自100年前被以来,尼安德特人便被认为是野蛮、残忍、愚昧、冷漠的种群。但20世纪50年代,考古学家又了9具尼安德特人的遗骨,通过对这些遗骨的深入研究,人们修正了以前的认识。
在这9具尼安德特人遗骨中,最先引起科学家注意的是一具扭曲的骨架,仅仅根据目测,就可以判定这是一个严重残疾的人,随后的研究果然证实了最初的判断:这位可怜的人右臂萎缩,生来就是残疾;左脸上的大量疤痕印迹则表明他的左眼失明。
一个重度残疾的人,在当时恶劣的环境中,是不可能养活自己的。那是一个残酷到我们无法想象的年代,连弱者自强不息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如果没有伙伴的照料,他根本不可能存活下来。
接下来,科学家对这具骨骼进行了深入研究,此人大约40岁,这在当时算是相当长寿的。而他的长寿并非出于基因优异,而是由于他没有从事过沉重的劳作,更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去捕猎。
要不是因为自然灾害,这个幸运的人也许还将继续存活下去,但一个连我们现代人也难以抗拒的变故,让这个奇迹没有延续下去:地震中,他所居住的山洞轰然坍塌……
这个被灾难凝固下来的场景,证明了早在6前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拥有了同情、仁慈和爱……
而另一具尼安德特人的遗骨,则向我们展示了远古时期的浪漫,以及人类对美的崇尚和向往。这具遗骨是在洞穴深处一个极为隐蔽的地方的,很显然,是被他的同伴很隆重地埋葬的。为什么要埋得这么隐蔽?这个疑问随即被另一个更大的掩盖了:科学家对周围的土壤进行化验后,土壤中竟含有8种花粉。
大自然不可能把这么多植物的花粉混合在一起,然后弄到这么深的洞中并恰巧安放在死者身上。也就是说,只存在一种可能:有人采集了各种鲜花,做成花环,安放在死者的身上。
沧海桑田,但无法磨灭美的痕迹。6前,就已鲜花,让人类得以在无尽的悲苦中沐浴着芬芳前行,并一直走到了今天,以至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3岁的女儿也可以随口吟诵出一句让我惊叹不已的诗句:“天空中开满了花朵,我的眼中全是蜜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2:59
花的世界时间:2013-02-09 作者:小小Z 点击:206次 家住在石门乡间,前后有两个小小的院子,于是,也种了不少杂七杂八的植物,按着季节,也会开出不少好看的花。有时候在廊前一坐,桂花送来淡淡的清香,觉得自己好像也安静古雅了起来。夏天的傍晚,茉莉花会不停地开,摘下两三朵放在手心里,所有青春的记忆都会随着它的香气出现在我眼前。
最早的花朵是一串一串、白白地开在大路两旁的行道树上的,有一种很甜爽的香味。然后,就是荷花和我的玄武湖。我只去过一次的玄武湖,它却在我心中出现了千百次。
再后来,就是漫山遍野的马樱丹。我的小学时代,几乎都是在长满了这些小朵的粉紫、嫩黄的花的矮树丛里度过的。
然后,茉莉、白山茶、百合都慢慢地进入了我的世界,跟着我慢慢地长大。
最不能忘的是在欧洲的森林里,在那样一个温暖美丽的6月的午后,他摘下那朵浅黄色的玫瑰给我。几年以后,在结婚纪念相册里,我把那朵玫瑰用心地贴在透明胶带下,那是第一朵。
又是好多年过去了,每次翻开相册,玫瑰仍在,而所有属于那个夏天的记忆都会回来,我几乎还可以闻得到林中松针在太阳下散发出的清香。
我总觉得,婚姻大概就是这样吧,两个人一起葆有所有的记忆,一起分享着或者是很重大的沧桑变化,或者是很小的细枝末节,例如一朵小小的花。
有些朋友或者学生,常常会问我为什么能在很多事情里看到较好的那一面。我只是觉得,一切的事物都是互为因果的,尤其是爱情,你若善待它,它一定善待你。大自然也是这样,你给植物以充分的阳光,它就还你以怒放的芬芳。
我们并没有很优裕的物质享受,可是,能够偶尔坐下来闻一闻花香,生活就会变得非常的富足了。
在花前,我是个知足的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3:37
无畏时间:2013-02-01 作者:小小Z 点击:277次 无畏
[印度]安东尼·梅勒孙开元译
“爱是什么?”弟子问。
“就是没有任何恐惧。”大师回答。
“那么我们会恐惧什么呢?”弟子又问。
“爱。”大师回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3:47
这像不像爱情?时间:2013-02-01 作者:小小Z 点击:199次 当你疯狂地爱上某人,就会自然而然地远离你的父母、朋友。如果父母反对,你会义无反顾地跟父母脱离关系。当你爱上某人,你的思想和行为会逐渐和他一样。他说的一切,你不会有异议。一旦爱上他,他若不批准,你就会退出,你甚至会相信地久天长、矢志不渝。
一个令你疯狂的情人,必然是一个充满魅力的魔鬼,你总是泥足深陷地迷恋他。
即使你本来灵巧、聪明、受过高等教育,当你爱上一个人后,依然会变得愚蠢,你受的教育毫无意义。
邪教的愿望是,有一天教众同登天国。我们相信爱情时,不会也相信那是一条通往天堂的路吗?只是,我们最终会知道,我们要去的不过是地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4:14:02
爱情本来就是邪教时间:2013-02-01 作者:小小Z 点击:355次 爱情本来就是邪教
邪教通常有五大特点:
一、有一位魅力领袖;
二、一经加入不准退出:
三、提出异议会受到惩罚;
四、要求教众思想和行为一致;
五、要教众与亲友脱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