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48:07

总有一句诺言是真的时间:2013-03-04 作者:小小Z 点击:261次   她才25岁,却早已心如止水波澜不惊,此前那几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每一场她都十二分地投入,最后的结局别无二致,口口声声说要爱她一辈子要娶她做新娘的男人不是移情别恋,就是做了别人的新郎。
  
  折腾了这么多年,她终于明白,所有的诺言在出口的那瞬间绝对是真的,但是诺言是有生命的,终会在时间的侵蚀下渐渐地风化死亡。
  
  这个世界连被人称为永恒的爱情都不足以相信了,那还有什么值得信赖?
  
  下班之后,她上网,和一个比她小4岁未曾谋面的写手聊天。她喜欢看他的文章。常常沉湎在这个小网友编造的纯真的爱情故事里。许多时候,站在生活外,看文字里的故事,隐隐看得到自己的影子。
  
  他用一些小小的笑话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夜晚,常用一些一辈子永远爱你之类的话来哄她。她只是淡淡地一笑置之,心里暗想,傻孩子,在这个世界里哪来的永远!
  
  国庆节学校放假,他不远千里从学校赶过来看她。笔挺的军装,可爱的模样。他们手牵手去爬白泥山,一起蹲在路边吃五毛钱一串的羊肉串,一起买菜做饭,日子过得快乐而简单。
  
  他不止一次想要说永远爱她的诺言,却被聪明的她用手或一个热吻堵住了他的嘴。假期结束,她去送他,他临上车,回身塞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等我,三年之后授衔完毕我就回来娶你,永远地爱你疼你。
  
  她回到家里,把他的QQ拖进黑名单里,从此成为陌路。至少在她的心里,可以让这份诺言的生命力长久一些,而不是N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告诉她有了新的女朋友,或是结婚了,让她的心再次疼痛。
  
  女人的青春是经不起等待的,她找了一个合适的男人嫁了,后来又因为一些原因离婚,远走北方。
  
  转眼四五年的光阴已如流水般划过,她孑然一身地漂着。一日,在书店里无意中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她的名字,作者是那个男孩。几年不见,他已经成长为一名军旅作家,扉页上是他的照片,显示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
  
  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几年前他留给她的那张字条,那些不负责任的诺言。
  
  她把书买了回去,缩在小屋里一口气读完。那些深情款款的文字让她泪流满面,书本的最后一句话更让她触目惊心:我将用一生的时间,来寻找我的爱情;也将用我一生的时间,来实现21岁时的诺言。找不到她,我将永不娶妻。
  
  她思考了许久,最终按照书后作者的电子信箱,给他发了一封简短的信,告诉他她现在在哪儿。邮件发出之后她便开始后悔,他或许成家了,有一个温柔的妻子,或许还有可爱的儿女了,自己现在去打扰他,或许是一种罪过。
  
  11个小时后,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他在门外瑟瑟发抖,身上仅有一件单薄的衬衣。原来,他在南方,接到她的电子邮件,便急匆匆地赶往机场,而这个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飘雪了。
  
  为了一句年轻时的诺言,他整整寻觅了8年。第二天,她便做了他的新娘,她站在雪花里浅浅地笑着,幸福洋溢在脸上。
  
  纵使有千句诺言是假的,这个世界欺骗了你一千次,我们仍有理由去期待,第一千零一句诺言,一定是真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48:19

为爱保护一件干燥的衬衫时间:2013-03-04 作者:小小Z 点击:386次   有段时间她想,他们的感情是否出现了问题?他的浪漫和激情仿佛正在消失,他似乎渐渐失去了那种对她呵护有加的体贴。她感到生活很没劲,自己很可怜。
  
  那天他们有了一天的闲暇。他说我们去爬山吧,总呆在家里,太闷。她说好。他们是大学同学,四年同窗没什么感觉。却在临近毕业一次爬山的时候,产生了感情。记得那天突然下起大雨,他们躲到一棵树下避雨,她浑身淋透,瑟瑟发抖,他适时靠过来,揽紧她的肩。那一刻她就把心交给了他。那天她还扭了脚,他背她下山,走了很远的路。她被他感动得更了。可是现在,她想,为什么生活中总是缺少这样的感动呢?
  
  还是爬那座山。他走在前面,速度很快。他仍然保持着矫健的身姿,手里那个装矿泉水的塑料袋一甩一甩的。每走一段距离。他会停下来,等着她。当她靠近了,他转过身,继续在前面走。那个上午他只说了一句话。他说,小心蛇。她惊叫一声,头皮发麻。他回过头笑笑。他的眼神告诉她,蛇已经爬远了。
  
  又一次下起雨。初秋的雨,竟也哗一声倒下来。他拉起她的手,飞奔到一棵树下。雨下了很久。没有停的意思,那树渐渐失去一把伞的功能。那时他们靠得不远,也不太近。她多么希望他能伸出手,揽紧她的肩,给她一丝温暖。可是他没有。他自顾脱掉自己质料考究的衬衫,倒出方便袋里的矿泉水,然后把衬衫塞进去,扎紧,然后抬头,莫名其妙地看着天空。他说很奇怪,太阳还在,竟下了雨。她皱皱眉,打一个寒战。他看着她。说,你没事吧?她扭了头,不理他。她伤心到极点。她想他不再疼地了吗?难道淋湿一件衬衫比淋湿自己的爱人还重要么?
  
  雨终于停了,山却不能再爬。衣服已经淋透,好在山根处有很多辆出租车,她想,等走到那儿。搭个车,还不至于太狼狈。刚迈出一步,他就从后面拍拍她的肩。他说穿上吧,是干的。他打开方便袋。把那件衬衫递给她,然后,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她愣了愣,感动霎那时涌上来,他说快换上吧,别着凉,我给你看着人。然后他走到不远处,拾起一段枯枝,拿刀子削成一根简易的手杖。递给她。他说雨天路滑,别扭了脚。
  
  他以前可不是这样。他不会想到为她保护一件干燥的衣服。他宁愿拥着她一起“壮烈”地淋雨:他不会想到为她削一根手杖,他宁愿她扭了脚后背起她下山。当然这都是爱。可是前者有了些小男生的做作和青涩,而后者,才是成年男人的成熟和稳重吧?
  
  不管如何,她知道,生命中那一场太阳雨,已经过去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49:16

世上一分钟挣钱排行榜时间:2013-02-27 作者:小小Z 点击:244次 1. 比尔·盖茨/微软公司创始人

  5.2万港元/分钟。每分钟的收入可以买11股Google公司股票。

2. 沃伦·巴菲特/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行政总裁

  4.3万港元/分钟。相当于一个美国人一个月的平均收入。

3. 卡洛斯·斯利姆·埃卢/墨西哥电讯大亨

  3.1万港元/分钟。只需11个小时便可拥有苏富比拍卖行1866万港元的《夏娃》雕像。

4. 英格瓦·坎普拉德/宜家创办人

  2.9万港元/分钟。每分钟的收入可以买自己公司的24张Lillberg沙发。

5. 拉克希米·米塔尔/印度钢铁大王

  2.4万港元/分钟。每分钟的收入可买108股被他收购的Arcelor公司股票。

6. 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美国电影导演

  4900港元/分钟。花8分钟时间便可赚到赌城拉斯维加斯米高梅大酒店价值3.9万港元的套房一间。

7. 霍华德·斯特恩/美国传媒界达人

  4500港元/分钟。每分钟都可收入一台iPhone4手机。

8. 乔治·卢卡斯/美国电影导演、编剧

  3500港元/分钟。每分钟可在亚马逊网站买到25张他自编自导的《星战前传3》DVD。

9. 奥普拉·温弗瑞/美国电视名嘴

  3300港元/分钟。2分钟的收入就可以买一条爱马仕披肩。

10. 杰瑞·宋飞/美国喜剧演员

  1500港元/分钟。每分钟的收入可以买到N件他自己主演的美国最受欢迎的喜剧片《宋飞正传》中的T恤和Pez糖果盒。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49:27

母亲尚能倚门望时间:2013-02-27 作者:小小Z 点击:317次   二十年过去,回北京探母二三十回,从母亲八十岁到如今百岁高寿。每一次分别,都有心理压力,来时开心,去时伤感。

  在那一刻,母亲想什么,我知道,只是谁也没有说出口。从母亲送我到机场,到只送我到楼下看我上车,再到只能坐在轮椅上,在十楼的公寓门口道别。
  
  今年秋天探母离去时,母亲连从轮椅上站起来都十分吃力了。我们拥别之后,母亲转着轮椅吃力地跟着。在拐弯处,我回头望了母亲一眼,只见她挣扎着紧抓门框,弯着身子勉强站着,颤颤巍巍地望着我。
  
  在此刻,我知道,她不想让我知道的是,她已接近全盲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49:37

自助餐的哲学时间:2013-02-27 作者:小小Z 点击:352次   自助餐日渐普及,从正餐渐渐发展到下午茶、夜宵全部自助化。
  
  自助餐最初出现在城市经济开始起飞的时候。精明的商人计算过,收一定数额的钱,任由消费者放怀大嚼,但胃的容量有限,必定是“除笨有精”。消费者面对一张长桌子上看不尽的佳肴,如入宝山,有点像阿里巴巴在山洞口叫了一声“芝麻开门”后,有目眩神迷、不知从哪儿下手之感。
  
  一名自助餐消费者,有如独裁国家的领袖,手中握着的一副刀叉和一只碟子,代表无穷无尽的权力。自助餐的迷人之处是,你在餐桌前的食欲全然不受制约、不受限制,能享用多少便可享用多少,无人能提出异议。一名自助餐消费者面对餐桌,犹如一名暴君面对他的人民和国家。
  
  因此,一个有教养的自助餐消费者,吃自助餐时必定表现出一种高贵的节制。与一个狼吞虎咽、宁愿拿多了吃不完也硬要把食物堆满一桌子的俗客相比,只取一碗汤、一小盘沙拉加一杯咖啡的人,更令人尊敬。他明明付了钱,却不会吃到尽,相当于手上有无限的权力,但从来不滥用。
  
  自助餐里有从政和治国的哲学。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49:48

语言交流中的尴尬时间:2013-02-27 作者:小小Z 点击:319次   朋友讲过一个故事,我至今难忘:原中国煤矿文联主席梁东带艺术家去沂蒙山区体验生活,在当地饭店“打尖”,店家姥姥十分热情,围着饭桌连声问招待是否有不周全处。梁东看着饭菜间轰之即去、去了又来的成群苍蝇,无奈地说:“您看这苍蝇,老在饭菜上落……”可他话没说完,姥姥便满脸认真地答道:“咦,它又吃不了多少!”那真诚的劝说与宽慰,以及话语间隐存的对京城客人悭吝不容物之嗔怨,逗得满桌艺术家惊诧复粲然。
  
  香港作家董桥也说过一个故事——
  
  记得在古早的小镇岁月,声音响得像锣鼓的唐三姨常来串门子。一天,城里来的文明先生跟大家一起围着三姨聊天,三姨噼里啪啦大谈三姨丈当民兵的英雄往事。文明先生听得过瘾,脱口问道:“三爷现在该七八十了吧?”三姨盯了他一眼说:“早翘辫子啦!”文明先生的脸一下子红得像米缸上贴的红纸:“对不起。”他嗫嚅着说。三姨侧一侧耳朵问道:“你说什么?对不起?莫非我男人是你干掉的?真新鲜!”
  
  生活经历相异,教育程度参差,文化背景不同,人们语言交流、行事往来难免产生隔膜,理解上萌生阴差阳错,交往间出现事与愿违,自是不可避免。董桥由此故事引申说:“听了唐三姨那一顿教训,这一辈子做翻译译到英文sorry这个词时,总是想起她冒着青筋的大方脸,总是避用‘对不起’,避用‘抱歉’,生怕洋派礼教翻脸变成了杀人口实。”
  
  这当然是玩笑话,董桥自己都未必当真,但在生活中,此类由语言引起的尴尬并不鲜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49:58

政治问答时间:2013-02-27 作者:小小Z 点击:238次   小布什的女儿詹娜曾问小布什:“爸爸,您能说说什么是政治吗?”
  
  小布什笑着打了个比方:“‘政治’好比我们的家,挣钱养家糊口的爸爸是‘国民’,拿挣来的钱维持家庭生活的妈妈是‘政府’,而你就是‘总统’,找借口、设立各种名目去花‘国民’和‘政府’的钱。”
  
  詹娜听后似懂非懂,又问:“那我的现任男友是什么呢?”
  
  小布什答:“是暂时性的‘国际盟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50:13

说好了,要相爱一辈子的时间:2013-03-01 作者:小小Z 点击:324次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
  
  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碎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
  
  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毋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
  
  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惟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
  
  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50:26

普通离幸福最近时间:2013-03-01 作者:小小Z 点击:646次   她是一位颇有名气的歌手。
  
  天赋极好,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几乎一生下来就会唱歌”。于是,自然而然的,歌唱家。成了她的追求。
  
  她中专毕业后不再满足于当地的师资条件,寄宿北京的姨妈家,师从一位著名老师。姨妈姨父都对她很好,更重要的是两人的感情好。她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看见五十多岁的姨父姨妈手拉手去买菜。一个苹果还你一口我一口地喂着吃的时候,就会在心里咯咯地笑一阵儿,仿佛姨妈就是多年以后的自己。
  
  一年以后,为了强化训练,当然更是为了尽快出遭,在老师的要求下,她搬去与老师同住。
  
  老师家大且豪华,每天鸿儒出入名流往来,随便打开电视就能看见电视里的明星正是坐在身旁的宾客,讲着什么段子。或是形态放松皱纹扭曲地大笑。开始的日子,她喜欢死了老师家,觉得就连老师的小保姆也被这氛围熏陶出了几分艺术气质。但是,渐渐地,她不快乐了。因为,老师家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幸福。
  
  老师的“现役”丈夫已是第三任,是位退休高官。白天,当家里宾朋满堂的时候,他闭门在书房练书法,晚上,当人散去,他依然在书房里……有时她会在深夜里听到老师和他压抑的争吵,主题大概总是“你欠我的,我欠你的”之类。
  
  她一直也没弄明白老师和他,到底是谁欠了谁的,只是,在老师家越久,她越想念姨父和姨妈。她纵然还不知道什么才是爱,但是她知道,和老师相比,姨妈更幸福。
  
  接下来的几年,她如愿以偿,成名了,恋爱同时进行。
  
  初恋男友是她读本科时的同学,嗓音条件虽然很好,却一直时运不济,待她已经上“春晚”的时候,他还是寂寂无名,很长时间都是她在养活他。可她是真的不在意—_而他在意。后来他索性放弃,改行经商了。她为此觉得他意志薄弱,一气之下分手。多年以后在一场地方台晚会上重逢,他是赞助商,她是演出嘉宾,他在后台找到她,说:“你终于可以花我的钱了……”她哭了。
  
  第二任男友是成功人士。可是他太“成功”了,仿佛整个世界都需要他,唯独她分享不到。有时他甚至一周都没有音讯,要么就是忽然从南半球打来电话,问正在北半球做梦的她什么天气。她没法不怀疑她之于他的重要性,待她提出分手的时候,精英很是惶惑,他问她:我把自己的所有都给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她回答:你唯独没有给我——你。
  
  之后,她一直单身,很多年。事业依旧蓬勃。人前璀璨,人后落寞。
  
  后来她开始逐渐淡出,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然行至巅峰。前方不是无路可走,而是她已经不需要再走。她为自己计划:35岁之前一定要嫁出去,40岁后回学校当老师,与其被新人淘汰,不如去培养新人。
  
  她越想越美,她决计要像所有的普通人那样:做个被爱人宠爱的女人,与他相濡以沫,为他生养后代;做个被学生爱戴的老师,陪伴他们长大,注视他们成才——那该是多么安心而又满足的余生,那该是多么普通而又深沉的幸福。
  
  她认定了这就是自己最后的人生计划,和年轻时一定要出人头地的梦想此起来,她觉得这会相对容易,更显示了她的淡然与成熟。当她把自己的想法说给老师听的时候,不想老师哑然失笑,之后,老师一脸哀伤,那是她从未看到过的神色,老师自言自语似地说:做个幸福的普通人?普通离幸福最近,可是我们一直在试图超越普通,那也正是在远离幸福……
  
  她忽然顿悟,为什么姨妈和老师,有着如此迥异的爱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1-18 13:50:38

陌生的重逢时间:2013-03-01 作者:小小Z 点击:309次   大学毕业后,我和男友阿杰四处奔波,一个月后,他终于先找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拿到工资的第一个月,我们俩商量好去餐馆开次洋荤以庆贺我们走向社会。
  
  在离我们不远的一家兼营小吃中餐的餐馆,我们第一次奢侈地点了四菜一汤。
  
  “要那么多,咱俩吃得完么?”我怀疑地问。
  
  “首次用自己挣来的钱吃饭,就是要山吃海喝,好好犒劳一下我们自己。”他边笑嘻嘻地说边往我碗里夹菜。
  
  “哈,像个暴发户。”我笑话他。
  
  没吃两口,我突然发现,对面的八号桌上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我们面前的菜,眼睛里有着一种热切的渴求。
  
  我这才注意到,在拥挤的餐馆里,全是些吃吃喝喝的男男女女们,唯有我们的对面坐了两个很特殊的人。盯着我们餐桌看的,正是其中那个孩子,约摸六岁左右。似乎身体不太好。孩子的旁边,是一个衣着寒酸、估摸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农村男子,看样子他应该是孩子的父亲。他低着头,神情很是局促。他们的桌子上只有一样东西:豆花。
  
  我突然被噎住了一般,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心间荡漾。阿杰也注意到了我异样的情绪,同时抬起头来盯着那对父子看了看。突然,他站起身对着那个男人高兴地喊:“罗勇,真巧啊,你怎么会在这里?”
  
  青年男子站了起来,有些吃惊,继而茫然地盯着阿杰。阿杰没理会他的异样,自顾自地说个不体:“哈哈,这么多年没见面了,我还是一眼把你认出来了。”阿杰对我挥下手:“云儿,过来,我给你介绍下,这是我小学时的同学罗勇,咱们一个村子,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晚自习逃学摸虾的趣事么,就是说的他和我的事情。”
  
  “半夜逃学摸虾?”我满头雾水,心里暗自嘀咕,“记性越来越差劲了。”
  
  接着阿杰让服务员把菜端到了八号桌上。和罗勇凑在一起。随后又点好几个餐馆的特色菜,并叫了两瓶啤酒,借着酒兴和罗勇吹着他们的往事。而我逗着罗勇的儿子,喂他吃饭。整个过程,几乎尽是阿杰一个人在滔滔不绝地追忆他们的童年往事,罗勇时不时走神地想着什么,但都让阿杰给打断了:“来,罗勇,吃难得老同学相聚!”然后不由分说地把菜一次又一次夹在罗勇的碗里!
  
  酒足饭饱,阿杰对罗勇说:“我们有事要先走了,改天再联系。”他把账结了便拉着我走出了餐馆。
  
  走在路上,我问阿杰:“你有什么要紧的事?为什么不多陪一下老同学?”
  
  “老同学?没老同学啊!”
  
  我觉得奇怪了:“刚才的……”
  
  “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阿杰轻松地说。
  
  我彻底糊涂了:“你知道他根本不是你老同学,为什么还要硬认别人呢?”
  
  阿杰沉默了一会,突然说:“十四年前,我八岁,得了一种很怪的病,不停地咳嗽,反复发烧并腹泻,乡村诊所查不出什么病因来,我父亲带我去县城的医院看病。我们很穷,也舍不得钱。都是吃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冷馒头和大饼充饥。唯有一次,父亲带我进了一家餐馆,很‘奢侈’地吃了一顿豆花饭……刚才那对父子,让我看到了当年的我和我的父亲,那孩子和父亲,和曾经的我们一模一样……可惜,后来我爸劳累过度,得病去世了,他还没来得及看到我考上大学,我永远也无法回报他了……”
  
  突然间,我就明白了。
  
  很多时候真诚帮助和带施舍意义的怜悯之间区别只有一线之隔。我善良的男友,为了一对陌生的父子,导演了这样一出陌生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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