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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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运奇是我朋友的朋友。
  
  两年前,我去朋友家,朋友正在看林运奇的来信,手写的书信,5大张。朋友说:这是沙漠来信。
  
  对沙漠,我有天生的向往,辽阔壮观,可以放牧一个人的梦想。
  
  朋友说:现实远远不是你想象的那么浪漫。他跟我讲林运奇,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会弹吉他,写一手好文章。却命运多舛,很小的时候丧父,母亲远走他乡,他跟了姑姑长大,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大学里,他执意念地质系,他说他的灵魂属于漂泊。后来他遇到一段爱情,飘零了多年的情感,以为找到了寄存地,他甚至以此放弃了漂泊,想好好过凡俗小日子。但这段爱情最终却以分手完结。这事对他的打击很大,他跟了一家地质勘探队,远走腾格里沙漠,发誓再不回来。
  
  “兄弟,你是我饥渴时的一滴露吗?我在这遥远的天之角地之涯,这么深切地想着你。命运把我送到这荒无人烟的沙漠,有谁知道,我内心的荒凉,比这沙漠更甚!”这是林运奇写给朋友信里的一段话,它几乎是在一瞬间击中了我,如一支孤独的箭,带着它特有的苍凉。
  
  我向朋友要了林运奇的手机号。朋友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靳小雪,我忘了告诉你,他是知道你的,而且很喜欢读你的文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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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林运奇打过电话,但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我放弃了,我还是不习惯主动给一个陌生男人打电话,尽管我常常想起他那句:“兄弟,你是我饥渴时的一滴露吗?”那种无依无靠的渴求,让我莫名地心疼。
  
  我按部就班地过着我的日子,看书,写作,听音乐,偶尔,也跑去蛋糕店坐坐,喝一杯奶茶,吃一块绿野仙踪。
  
  秋天不知不觉来到我的城。我从蛋糕房出来,手机响了。陌生的号码。我犹豫了三秒钟,按了接听键。
  
  居然是林运奇打来的。他说:靳小雪,真的是你吗?他的声音,听上去很飘渺,像远远的山头上飘着的雾岚,却灼热着,很烫。我站在风里,听他说话。身边红尘滚滚,而他却是一个隔世很久的人。
  
  他说:谢谢你听我说这么久的话,这些话,我只说给沙漠听,其次,就是说给你听了。我的心,开始松软,像新烤的面包。我脱口说:以后你有什么苦闷,都可跟我说的。
  
  当我握着手机的手在风中冻得渐渐麻木了时,林运奇才恋恋不舍地跟我说再见。
  
  看了一下通话显示的时间:2小时零9分。我用这个时间,听完了一个男人近三十年的全部故事。
  
  我答应了林运奇,会给他写信。在那茫茫无际的沙漠里,书信是他唯一能抓住的温存。我有了要拯救一个人于苦难之中的使命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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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运奇的来信总是写得很长,仿佛要把他的一辈子倾吐在纸上。
  
  读他的信时,我会在头脑里勾勒这样的景象:一望无际的沙漠。帐篷,只一顶。眉清目秀的书生,坐在帐篷前弹吉他。书生的眼光,放逐得很远很远,远到天边去了。眉毛上,凝着深深的忧郁。
  
  林运奇说认识我之后,他变得开心多了,找到人生的方向了。他要努力地好好干几年,然后,回到尘世里来,到某家地质研究所去,安心地搞研究,空闲时他就跑去看我,坐在我的书房内,看我敲字,或唱歌给我听。小雪,你说,那样的时光,是不是很好?他问我。是的,是很好,我笑答。我开始幻想着相见的那一天。
  
  我知道了他爱上手抓羊肉,知道了他学会跳蒙古舞,学会说蒙古话。知道了沙漠里最美的是落日时分,他会对着那轮沉入沙漠里的红太阳,呼叫着我的名字。
  
  一天,他偶尔在一片就要干涸的湖边发现了一朵盛开的骆驼花,只一朵,艳黄的。他的血液奔流起来,他掐下那朵花,一路狂奔,奔到一个小镇上。他把那花给我寄过来,他说:小雪,这是上帝送给我的骆驼花,我要把它送给你。
  
  骆驼花夹在信纸里,我收到时,已成花的标本,枯萎的一小朵,已看不出原先的颜色了,但我还是很细心地收藏了它。我很感动。被一个人如此珍爱着,在我的生命里,从未有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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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带林运奇去“天上人间”吃饭。我点了很多的肉。林运奇远在沙漠时,不止一次说过他怀念猪肉的味道,那里终年吃不到猪肉。我答应他,如果他来,我会让他吃个够。
  
  我看到林运奇背过身去,假装看墙上的绿色植物。他的手在脸上抹了一下,又抹了一下,我知道,他落泪了。再转过身来时,林运奇对我勉强笑了笑,他说:谢谢你,小雪,你让我感到尘世的温暖。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微笑着。好长时间,我们没有了话。菜陆续上来,我们默默吃菜,我吃得很少,林运奇也是,一桌的菜,也仿佛心事重重似的,静穆在大大小小的盘子里。
  
  饭后,我带林运奇去我的家。踏进我堆满书的书房里,林运奇很是拘谨,他指着我的电脑问:小雪,你就是在这上面写作的?我说是的。他不好意思地笑,说:我还不怎么会用电脑,五笔也不会打。
  
  他吸浓烟,喝浓茶,身上带有蒙古包的羊膻味,都是我闻不惯的。更要命的是,我的心告诉我,他不是我要等的那一个。近在咫尺,却犹隔天涯,那些隔着无数山水与风雪的想念,在我的记忆里疼痛,我无法把它们跟眼前的人重叠起来。我突然想哭,我不知道拿林运奇怎么办。相见不如怀念,或许,真的是这样的。
  
  林运奇敏感地感觉到了这一点,他在回宾馆的时候问了我一句:小雪,是不是我不该跑来见你?要是不见,我们现在是不是还是相互思念着的两个人?
  
  我听见心里有什么砰地摔落,碎了。我说:你不要瞎想,不是这样的。林运奇就笑,满眶的泪在打转。他说:小雪,我真没出息,让你见笑了。他再次冲我笑,说:那我走啦。他瘦小的背影,孓然,如茫茫沙漠里的一匹狼。我真想追过去,紧紧地抱住他。可是,我看着他,渐渐地被一街的灯火淹没。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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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宾馆找林运奇时,他已经走了。他给我留了一封信:小雪,我走了,我还是回到腾格里沙漠去,那里或许更适合我。谢谢你对我的好,我会铭记在心。你要好好的,我会永远为你祝福。
  
  泪,不知什么时候,糊了我一脸。距离之外,我开始思念那个叫林运奇的人,思念到胃疼。
  
  之后,我又试着恋爱,很认真地恋爱。而心却在遥远地等着,等着一双手,轻叩,而后用发颤的声音问:靳小雪,真的是你吗?那声音听上去很飘渺,像远远的山头上飘着的雾岚,却灼热着,很烫。
  
  秋天的叶,开始掉落,一片一片。我的恋爱,又无疾而终。我坐在灌满风的阳台上,身上披着林运奇送的披肩。手腕上,一圈淡紫,柔滑的、内敛的光芒,像一段含蓄的爱。音箱里,黄磊在唱《背影》:眼看天气秋了,叶子在哭了,转身是背影了,你就进了往事了。我知道这以后,以后的以后,可能再见不到你了……
  
  我的胃,又开始疼。我去找胃药,翻到林运奇寄来的那朵骆驼花,花瓣失去了血色,像僵死的蝶。可是,我分明看见有艳红的血,在里面奔流。他说:小雪,这是上帝送给我的骆驼花,我要把它送给你。
  
  我几乎是在一秒内作出决定,我要去腾格里沙漠。我给林运奇发信息,我说:等我,我要去寻骆驼花。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6:29

我不是脏小孩时间:2014-09-28 作者:未详 点击:178次   苏鹏是个以卖画为生的画家。这年8月,他去一个叫齐云山的大山里写生。
  
  山沟很闭塞,山里的孩子见到苏鹏就像见到外星人一样整天围着他转,仿佛从苏鹏这里能看到外面的世界。苏鹏被孩子们的热情打动,画完画便给孩子们讲山外的故事,孩子们听得张大了嘴。尤其是苏鹏讲到北京和长城时,孩子们眼睛全亮了,像夜空的星星发着闪闪的光。
  
  转眼苏鹏就要回北京了,他有点舍不得这里的一切,舍不得这些纯真的孩子。左思右想,他决定带一个孩子去北京看看长城。苏鹏画画赚的钱不多,只能带一个。苏鹏说出这个决定后,本来还叽叽喳喳的孩子们突然变得鸦雀无声。接着,孩子们的小脸一个个变得通红,苏鹏的这个决定让他们既兴奋又忐忑:不知道这个幸运的孩子会不会是自己。苏鹏决定抽签。16个孩子,16根狗尾巴草,15根一样长,只有一根比其他的短,抽到短的就意味着可以去北京。
  
  抽签时气氛很紧张。孩子们咬着嘴唇,抽的时候都小心翼翼。抽完后,大家对比狗尾巴草的长度。结果,最老实的光明抽到了最短的那根。光明高兴得都快哭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飞快地跑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人。
  
  苏鹏带光明走的时候,村里所有的孩子都来为他们送行。孩子们把光明拉到一边嘀咕了半天,最后,一齐叮嘱光明:“说话要算数!”
  
  苏鹏很好奇,问光明承诺什么了,光明羞涩地摇摇头:“没什么。”苏鹏便也没再多问。
  
  走了约一天的山路,再坐长途汽车,再换火车。一路颠簸,终于到了苏鹏居住的城市—北京。光明自打下了火车,眼睛就不够用了,不停地左看右看,苏鹏紧紧拉着他的手,生怕他走丢了。
  
  来到苏鹏的租住屋,光明惊讶地问:“叔叔,你就住这里啊,城市的房子真小啊,像俺们山里的鸽子笼。”
  
  苏鹏苦笑:“你以为在大城市里光享福啊。好了,洗洗澡,吃点东西早点睡吧,明天带你去长城。”
  
  第二天一早,苏鹏先带光明去天安门看升国旗,在天安门前留影。然后带光明去爬了长城。在长城上,光明激动极了,左看右看,并不断地用手抚摸斑驳的城墙。从长城下来,两个人都累得够呛,苏鹏决定带光明去吃肯德基。
  
  在肯德基餐厅里坐下后,苏鹏让光明去洗手—光明的手实在是太脏了。没想到,苏鹏点完餐回来,光明竟还呆呆地坐在那看着别人吃,黑黑的手格外扎眼。
  
  苏鹏压低声音说:“光明,快去洗手,马上吃饭了。”可是,光明仍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苏鹏有点生气,这孩子怎么了,洗个手这么难吗?
  
  光明轻声说:“俺们在山里吃饭从来不用洗手。”
  
  这时,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他们,伸头往他们这边看。苏鹏有点尴尬,小声说:“这不是山里,这是山外,你必须要养成饭前洗手的好习惯。”可是,任凭苏鹏怎么说,光明就是坐在那里不动。
  
  苏鹏气极了,说:“好,不洗就不洗,那你快吃吧。”
  
  听苏鹏这样说,光明立马轻松了,拿起一个汉堡大口吃起来。周围有人指指点点,一个妇女指着光明对自己的孩子说:“宝宝,这个孩子不讲卫生,你可不能跟他学。”对于这些话,光明充耳不闻,汉堡吸引了他全部的注意力,他吃得又香又快,黑乎乎的手丝毫没影响他的食欲。看着光明还不住地用舌头舔粘在手上的汁,苏鹏无奈地想:山里孩子就是山里孩子,好多习惯真不是一时能改过来的。
  
  回到家,苏鹏让光明先洗澡,可是光明却说累了,倒在床上就睡了。苏鹏真是无可奈何,自己洗完澡,在光明的汗臭味中好久才睡去。
  
  第二天,苏鹏又带光明出去玩了一天,光明还是饭前不洗手。不过,苏鹏已经习惯了,吃饭时,他尽量不看光明那双脏脏的手,心想着反正明天就该把他送回去了。
  
  光明回去的那天,苏鹏给他买了一些学习用品。然后,坐火车,坐汽车,走山路,把光明送回了山里。村里孩子们早算好日子,在村口等着了。看到光明和苏鹏,都拼命向他们跑来。苏鹏原以为孩子们会拥抱光明或是抢着看他们带回去的好东西,没想到,孩子们竟抢着去摸光明的手,摸了一次不行,还要摸第二次……
  
  苏鹏呆呆站在那儿。摸手?难道是大山里特殊的迎接礼仪?
  
  光明一边激动地把手伸向每一个伙伴。一边扭头向苏鹏喊:“叔叔,你给我作证,我爬完长城后,是不是没有洗过手?”苏鹏疑惑地点点头。
  
  “我们有个约定,去了北京以后,摸完长城不能洗手,回来后要给大家摸摸,摸到我的手,就等于摸到长城了。我怕你笑话我,一直没好意思跟你说。”
  
  “对了,叔叔还带我去吃肯德基了。”光明对伙伴们说,“你们闻闻,我手上还有汉堡的味呢……”
  
  苏鹏的眼睛湿润了,他在心里暗暗做了个决定:两年内,保证让16个孩子都亲眼看到北京,摸到长城。当他宣布了这个决定后,孩子们的欢呼声立刻传遍了大山,在大山上空久久回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6:43

开始的意义,就是走下去时间:2014-09-28 作者:未详 点击:99次   日子过着过着,就会多少有一点儿小动荡。
  
  这是个内心容易萌动的季节。有朋友像是占卜师,一下子看穿我内心的萌动,不但许下重金,还给我灿然未来。我是有顷刻的动心,还跟随他去听了培训的课程,一堂课听下来,激情四溢,仿佛之前的人生被生生辜负掉。
  
  听课回来的深夜,朋友的电话跟得紧,一遍遍打来,说此时不搏待何时,说要想成为大鱼就不能贪恋小河的平静,说只要懂得适时转身华丽的人生何止一种……这些语句,我并不陌生,但我的心还是一次次被牵动,把自己人生的前前后后再三掂量,也许,是真的到了要切换频道的时候了。
  
  可是,尽管晚睡,仍然习惯性早起,在朝阳的光晕下走向工作了多年的单位。在转折的路口,再次认真地看了看两侧的梧桐,竟对那斑驳的树影生出几许依恋,若有一天离开,再走这条路,该是多久的事了。
  
  单位门口,站着刚来的新同事,看到我,快速地将手中所剩无几的早餐塞进口里,然后还不忘矜持地微笑着向我道早上好。
  
  我想到了那一年的自己。大雨滂沱,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我,是怎样走进的这个行业,过程是艰辛的,但也是喜悦的。艰辛是过了一关又一关,彼时的主管并没有放弃我;喜悦是梦想不仅一点点实现,而且看到了它在开花还意外地结出了小果实。
  
  每一天,早上,我第一个到单位,打扫卫生,给同事的水杯盛满热茶;中午,同事午休时,我帮他们打字复印跑腿做勤杂工;晚上,我把别人看不到眼里的活儿带回家,蜜蜂般在暗沉的角落里辛勤耕耘。
  
  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私心杂念,没有怨天尤人,有的只是想着自己怎样把工作做好,得以留下来。
  
  对于开始的我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梦开始的地方,承托着太多的美好与希冀。
  
  还有什么比梦想的实现更能令人欢欣鼓舞的呢?
  
  改行是件挺容易的事,华丽转身也并不是没有可能,只是,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为什么出发。
  
  那么,就这样停在原来的轨道上吧,也许我并不多金,但我拥有梦想的花园,每天置身其中,像公主一样,身上带着耀眼的光环,骄傲且富有。偶尔还会停下来,回头看一看开始时的自己,学着当初的模样,谦卑、激情、热忱、积极……
  
  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里,开始了,就好好走下去,是很多人想做却无力做到的事情。我是幸运的。内心再有小动荡时,我学会这样对自己说:人生很长,只做好一件事,只圆了一个梦,只爱着一个人,并没有什么不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7:19

诺言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248次   一只鸟儿和一棵树是好朋友。鸟儿坐在树枝上,天天给树唱歌,树呢,天天听着鸟儿唱。
  
  日子一天天过去,寒冷的冬天就要来到了,鸟儿必须离开树,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树对鸟儿说:“再见了,小鸟!明年请你再回来,还唱歌给我听。”
  
  鸟儿说:“好的,我明年一定回来,给你唱歌,请等着我吧!”鸟儿说完,就向南方飞去了。
  
  春天又来了。原野上、森林里的雪都融化了。鸟儿又回到这里,来找她的好朋友—树。
  
  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树,不见了,只剩下树根留在那里。
  
  “立在这儿的那棵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鸟儿问树根。
  
  树根回答:“伐木工人用斧子把他砍倒,拉到山谷里去了。”
  
  鸟儿向山谷里飞去。
  
  山谷里有个很大的工厂,锯木头的声音“沙—沙—”地响着。
  
  鸟儿落在工厂的大门上。她问大门说:“我的好朋友—树在哪儿,您知道吗?”
  
  门回答说:“树嘛,在厂子里被切成细条条儿,做成火柴,运到那边村子里卖掉了。”
  
  鸟儿向村子里飞去。
  
  在一盏煤油灯旁,坐着个小女孩。鸟儿问小女孩:“小姑娘,你知道火柴在哪儿吗?”
  
  小女孩回答说:“火柴已经用光了。可是,火柴点燃的火,还在灯里亮着。”
  
  鸟儿睁大眼睛,盯着灯火看了一会儿。
  
  接着,她就唱起去年唱过的歌儿,给灯火听。
  
  唱完了歌儿,鸟儿又对着灯火看了一会儿,然后飞走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7:37

我生来就是乡下人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30次   我是一个很爱家乡的人。
  
  我是一个不喜欢大城市的人。我生来就是一个乡下人,从小在金山长大,一直到初中还是农村户口。当时母亲非常焦虑,担心我将来谈不上恋爱。那时候比较单纯,我不知道户口有很重要的意义,好在现在户口不再那么重要,只要有套房子就可以了,这也是社会的进步。
  
  我也喜欢上海周边的一些小城市,在那种地方开一间“肯德基”都会让人觉得很温暖,而不是像上海有那么多的“中心”,但跟我却没有什么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命中注定,我住的地方始终在郊区。我在北京住过一段时间,也是郊区,在望京。在上海,以前在金山,后来在松江。可能是天生更喜欢郊区,“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嘛——虽然现在乡下的白云天也不多了。
  
  我觉得城市应该是实现年轻人梦想的地方。经常有人问我中国会不会出现垮掉的一代,我说不会。首先美国垮掉的一代其实并没有垮掉,他们只是外表看上去有些垮掉,内心则是有理想的。如果中国要出现这样的一代,首先是房地产业先“垮掉”,然后年轻人才会有理想。旅行是大部分年轻人的理想。上世纪80年代还有很多年轻人去流浪,现在如果有人去流浪一定被认为不正常。歌词中经常有“让心去流浪”的说法,这意味着人的身体还在城市。
  
  我最近发现老是攒不下钱来,虽然我的收入还算不错。因为身边的朋友都到了该买房子的时候,他们缺钱会想到我,其实我住的房子也很破。现在的大学生一毕业出来并不是忙自己的事业,更多的是为房子困扰。一方面房子替代了户口,一方面上海这个城市不能给人安全感,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出租车是13块钱起步,地铁是3块钱起步,汽油又涨价了。我住在松江,工作室在浦东,从家里到浦东,开车要两个小时,平均时速13公里。
  
  中国的大城市就是这样,毁灭100万个理想,用这100万个理想诞生出一到两个新富。
  
  我认为上海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大都市,因为我觉得一个真正的大都市是可以安居乐业的。不能成为冒险家的乐园,适合冒险家的地方不适合居民居住。
  
  上海是我的故乡,有些地方请我去,有的说送我别墅,我都不愿意去,我是一个很爱家乡的人。我发现现在农民都未必那么热爱自己的土地和故乡了。我在老家有一所老房子,我觉得那里就像根一样。有一次听说要拆迁,我坚决不同意,不能拆我的房子,给我多少钱也没用。幸好,那里原来想搞一个物流城,黄了,后来想搞一个雕塑园,又黄了,结果那块地的拆迁就慎重起来,有幸得以生存下去。
  
  我很高兴地告诉邻居这个房子不用拆了,但是发现邻居并不那么高兴。我邻居的邻居的儿子在上海上学,我发现他跟我不一样的是,他可能相中了上海这个地方,看不起以前的那个土地,希望和以前所有的土地关系决裂,好歹在镇上买一套公寓,两三代人住在一起也愿意。当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但是很多人越来越不喜欢自己的故乡了,这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如果一个城市的人没有信仰,没有理想,连家园都没有,那这样一个城市在我的眼里就失去了它的腔调。
  
  希望我的故乡可以让每个来这里的年轻人有理想、有抱负,有一个自己容身的地方,那样的城市才是有腔调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1:47:58

每个人都是一只向往天空的鱼时间:2014-09-27 作者:未详 点击:110次   在一次心理学讲座上,主讲的心理学家为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只小鱼,它每天都对着天空发呆,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像鸟儿那样飞到天空去,在白云和蓝天之间翱翔。同伴们对它的愿望都觉得不可理喻,认为鱼儿本应该生活在水里,在山涧和水草间嬉戏,在清澈的河水里,有吃不完的食物和吸不尽的氧气。在水中悠闲自在地生活,本应是鱼儿的本分,而天空,是鱼儿不该有的梦想,除了让自己不开心之外,便再无别的用处。
  
  小鱼儿并不这么想,它觉得天空之所以美丽就在于它的遥不可及,在水里,在一眼望得到底的现实里,没有梦想的生活跟一块石头有什么区别?于是它开始向自己梦想的天空飞跃,一次次努力挣扎着跃出水面,拼命摆动着尾巴,努力向上挣扎着,体验一次又一次短暂的飞翔,它的头,一次一次地撞在水面和山涧边的岩石上,鲜血和鱼鳞四散飞扬……
  
  心理学家讲到这里,突然停顿下来对在场的朋友说:接下来的故事,我想请大家来帮我讲,看看大家能为这只小鱼设计出怎样的结局?
  
  坐在前排的一个中年男人说:也许小鱼在撞了几次之后,发现天空真的如伙伴们所说的那样,除了带来伤痛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于是,它从此不再飞不再跳,安安心心地待在水中,渐渐适应以往那些看不顺心的水中生活,并开始心安理得地享受鱼本来应该过的日子……
  
  一位戴眼镜的小伙子说:小鱼摔伤摔痛,但它觉得每一次的痛苦挣扎,都离它的目标更近一些,在一次比一次高的跳跃中,小鱼渐渐体会到了飞翔的感觉,尽管是短暂的一瞬,却让它看到水里没有的山花、树林和冒着炊烟的小木屋,还有偶尔从夜空中划过的流星和萤火虫,这些东西,是在水中生活几辈子也看不到的……
  
  一位老者说:鱼儿跳出水面时,它不知道自己的周围充满了危险。一只在岸边观察了许久的鱼鹰终于决定动手,在空中将它抓住,在水面上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然后逆向展翅高飞。在鹰的铁爪下,小鱼看见自己生活的山涧一点点变小,周围的高山村庄和田野都在脚下,它终于如愿地以鸟的视点审视了世界,它也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临死前,它半是悲伤半是欣喜地长叹了一口气……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说:为什么把结局想得那么悲惨呢?也许是因为小鱼的坚韧和执著感动了上苍,上苍派鱼鹰来实现它的梦想,像猫妈妈叼着小猫那样,鹰小心地拎着鱼,让它在天空尽情地体会飞翔的快乐……
  
  另一个更稚嫩的声音说:那上苍为什么不再慈悲一点,干脆把小鱼直接变成一只鸟?
  
  各式各样的答案还有很多,心理学家说: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这样一只鱼,我们心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个梦想,它就像鱼儿眼中的天空一样遥不可及。有人因为它太遥远,而根本不去想;有的人,因为其具备挑战性,而挣扎着去接近;有人因此受伤甚至付出生命;有人牛刀小试之后发现不过尔尔,而重新回到了以往的生活中。有人被遥不可及的梦想逼迫,每天过着焦灼紧迫的生活;有人则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
  
  鱼和天空,永远是一对矛盾体。向往天空的鱼,注定是痛苦而挣扎的鱼,只是因为挣扎的方式不同,悲伤和痛苦的程度也不同。很多人终其一生在做的,便是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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