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37:13

带血的高跟鞋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150次   细细掂量起来,这个领域的工作的确会不定期向你抛撒一些闪亮的光环,打造出一种聚焦的荣耀,比如每每我在朋友圈里发一些成果照的时候那种骄傲的心情。可对我来说,真正值得书写下来留于未来怀念的,往往都是那些无法展示于人前的汗水、血水、泪水,也恰是这些日复一日的努力,让最终的结果显得理所当然。
  
  一
  
  决定来法国进修奢侈品管理是在大三,那时候身边懂行且有资源的人都很少,我又是个不太会主动寻求帮助的人,所以基本上择校、申请、面试、办签证,都是自己摸索着完成的。当时为全面了解这个行业,本专业和双学位的毕业论文都做了相关的课题,等调研时才发现,其实连北大图书馆里的相关资料都少得可怜,寻求指导时系主任更是豪爽地说,这个课题我不熟,你写来我看看。于是,我就这么稀里糊涂摸着石头过河地做完了两篇论文。虽然丝毫不知晓现实的残酷,但那一年半宏观上的准备铺下的底子确也是有益无害。
  
  一切设想在真正来到法国后都被颠覆了,由于奢管在这里已经是相当成熟的行业,相较于理论型的开拓者,他们急需的是业务操盘手。通俗点讲就是两篇再好的学术论文远比不上一段站柜台的经历来得重要。认清这残酷的现实后,再去后悔大四没找份相关工作去实习已然来不及了,于是我把努力的重心放在积累经验上。而在此过程中,一环又一环如多米诺骨牌般接连而来的事件,自然而有力地证明了地球人称之为“命运”的这个东西。
  
  刚入校,由于一贯做学生活动的后遗症,我加入了ESSECChine(ESSEC中国)做副主席;接着申请加入学校的艺术社团,因为副主席这个身份成为当季唯一录取的国际学生;又因此可以优先选择活动组,于是抢占了策划校园时装周的名额;而在举办时装周时认识了之后推荐我的经理;然后由于她的推荐,使得我在参加了三个面试后就得到了第一份实习工作。这些听上去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幸运,那如果我换一种陈述方式呢?
  
  学法语和艺术专业的我对商科的课程可谓一无所知,连最基础的数学都已搁置四年之久,于是别人免修我全修的七门基础课占据了我的大部分课余时间。但凭着一股子对艺术的热情,我还是努力进了学校的社团,后来却得知他们录取我只是因为那副主席的身份。进了社团后,我削尖脑袋试图融入,可曾有段子说“法国人中说话最快的是巴黎人,巴黎人中说话最快的是学生,学生中说话最快的是商科的学生”,因此我要想在一群年轻姑娘边聊正事边扯八卦新闻的例会中听得懂、跟得上,还试图插一句,简直不比当初考北大轻松多少。这便罢了,绝的是那年的校园时装周和春节庆祝活动挤到了同一周,还互不重合,更绝的是ESSECChine的主席回家过年去了,交由我全权负责第二天重要的职场圆桌会议。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只要你能找得到那条路。记得事后统计,我在连续160个小时里大约只睡了15个小时。
  
  故事到这里是不是开始有些辛酸了,那如果我再把责任上升到正式的工作,然后情境放置到年度性的巴黎时装周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37:32

  二
  
  我的第一份实习是在法国春天百货的中国市场部做所有需要人做的事情,没错,这就是我对这项工作的总结。作为一个刚成立的部门,加上经理共4个人的配置,基本要涵盖和中国相关的各类业务,而我还是个新人。写过每日更新的官方微博,每月更新的时尚专栏,每季度更新的宣传文稿;协助杂志和明星来拍摄,安排电视台对管理层进行采访,自己上镜做模特;整理一堆堆折线饼图的销售数据分析,4小时内赶出给CEO的调研报告;在8月艳阳下提着三大袋租借的冬季皮草,横穿巴黎,送货上门。
  
  在我的电脑里有关工作的文件夹大致是根据项目进行分类的,但在巴黎时装周的分支下,那些子文件夹是按照日期保存的。刨去例行的写稿任务,三拨杂志拍摄、两家电视台采访和一场媒体见面会,看场地、对流程,最终实施是一家媒体前脚刚走另一家媒体后脚就来了。这便罢了,绝的是团队里资深的公关要请假过生日去,更绝的是经理居然准假了。于是,我这个工作才两个多月的小实习生,扛着“法国春天百货中国市场公关”的名号与国内多家媒体和明星经纪团队联络,同时还要保证公司其他相关的部门都不掉链子,这样的压力让一贯冷静、自信的我也紧张到冒汗。尤其和法国团队不同,中国这些做时尚的媒体基本是不存在时间概念的,什么时候有事什么时候发微信,再加上时差,导致那周我每晚都是捏着手机睡觉,震醒了清清嗓子回了语音继续睡。
  
  除去用脑的部分,体力也消耗很大。当你一大早眼睛都睁不开时,想到今天接待的是女神高圆圆、女王尚雯婕、巴黎传奇买手MariaLuisa、奥斯卡影后GwynethPaltrow,就是扒着眼皮也要带上隐形眼镜,化个全妆,踩着7厘米的高跟鞋再出门。最疯狂的一天,是爱奇艺的美妆频道来拍5个品牌的化妆短片,因为缺人手,我在协调的同时还要兼做上镜模特。于是从早晨8点半起和第一个品牌的公关寒暄,给彩妆师翻译拍摄流程,保持笔挺一个多小时化妆,结束时感谢该品牌,带着拍摄团队去下一个柜台,在摄影师布光时卸妆,然后重复之前的流程。其间还夹杂着因为拍摄延时给后面的品牌公关道歉,跑腿找充电口,为满足法国团队的好奇心而补充介绍爱奇艺……到晚上7点半送走拍摄组赶回办公室确认了第二天的流程,近12个小时滴水未进后,我终于坐上了回家的地铁。
  
  我住的巴士底街区是相当热闹的,遍布的酒吧每晚都是人声鼎沸,卖艺的乐队、流浪的乞丐,还有醉酒的年轻男女总是把回家那条单行道挤得满满当当。一直以来,我都沉醉于这里那股浓郁的巴黎气息。可那天晚上,当我感受着双脚各个方向磨出的水泡和小腿灌铅般的酸痛,仍继续踏着高跟鞋经过那些喧闹的场景时,脑海中就好像是电影一样,将周围都虚化掉了,只有我用慢放的速度走在灯红酒绿的街上。理论上当时该有脆弱的眼泪忧郁地滴落,可事实是双眼因长时间戴隐形眼镜还反复化妆、卸妆而无比干涩。那一刻,我好恨这股浓郁的巴黎气息,却也第一次觉着活得过瘾。回家后我脱掉带血的高跟鞋,翘着双脚坐在床边发了半小时的呆,然后写下了那天的日记:巴黎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虽然归根结底是你们的,可我不在乎。
  
  我身边每一个同行都曾多少表达过对这个行业的失望,我也看到过众多想要进入这个行业的新人展现的热情,在理想和现实中我也摇摆过、犹豫过。可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还有什么工作能比和美打交道更理想的呢?T台上一件高级订制的礼服,是至少5个顶级工匠30个小时的成果;杂志上一个专题的流行搭配,要从全球各地借来的上百件单品中选出,并进行全天拍摄再后期成片;我坐在香奈儿的彩妆柜前90分钟,看着化妆师在每个拍摄间隙都擦净产品上的指纹,然后洗手继续,最终成为网上仅3分29秒的教学视频。可以说,那种对完美的追求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在有些人眼里的虚荣,在我眼里真的只是价值上、态度上的选择。
  
  能在巴黎做奢侈品管理是一种幸运,在这里没有得过且过,或者不管怎么样,这个比“骄傲的巴黎人”还要再骄傲出一个层次的从业者并不会需要你的“方案二”。对他们来说,做事情的方案只要一个就够了——最好的那个。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38:01

面对妻子难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175次   一提到“面对妻子难”,有人就想的是薪水袋太薄,交给妻子时,不免自卑吧?还有人想的是住屋太小,又没有香车,何以面对美人?这里所说的“面对妻子难”,不是指这些,而是说妻子与你生活在一起,你毫无隐私可言。当你夸耀自己的财富地位时,独有妻子最明白你是如何龌龊钻营才得来这些的,你一望坐在旁边的妻子,声调里就带点羞愧了!当你在自诩如何淡泊名利、看开一切时,独有妻子最清楚你在失官失财时,一样失眠头痛、唉声叹气,你瞄一眼妻子脸上轻蔑的神色,立刻就吹不下去了。
  
  丈夫如果前言不搭后语,如果嘴里一套身上另一套,机敏一点的妻子,就像一面冷眼静观的镜子,让你真伪裸露,纤毫隐私都难逃她的法眼。所以古人说:“妻妾乃屋漏之史官。”妻子像屋漏亮光处有天有神的史官,所以一个人能无愧无怍地面对贤妻,也就可以不愧不怍地面对世人、面对鬼神、面对千古了!这谈何容易呢?
  
  “面对妻子难”的主要原因,是贤妻毕竟较少涉足复杂的心机争斗,还保存着质朴的天性,想法比较纯洁真挚,“真诚”原本是最难面对的啊!历尽了炎凉沧桑的丈夫,常会装模作样,在大庭广众面前,只要一时一事,不露出本相的破绽马脚,就像个正人君子。但在室家之中,平素的行为,能不被妻子看扁,那才是真修养!有时丈夫还在那儿谎话连篇,而妻子的一声抢白,便让真相泄了底,有点败事似的。但若从深层的意义来看,妻子始终保持着可爱的率真,不遮掩不扭曲,这份纯真,倒是人类社会希望之所系呢!
  
  女性的贤淑明达、正直爽朗,教养了孩子,煦育了人类的品性,也使做丈夫的“欲自匿而不得”。所谓“妻贤夫祸少”,“天堂等着那些凡事听取妻子劝告的人”,也就是靠这份光明坦诚的力量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38:17

妈阁城的谜语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187次   第一次踏进拉斯韦加斯的赌场是1988年,亲戚们是把赌城一游作为一道美国文化盛餐来款待我的。我们乘坐的大巴上赫然印着“发财团”的大字,车上座无虚席,大部分赌客是来自台湾又在美国定居的中国人,一小部分是到美国走亲戚的大陆同胞。大巴的行李箱爆满,因为不少旅客带了成打的软饮料,可乐、雪碧之类。赌城的饮料比其他城市要贵,因此他们宁可劳其筋骨随身携带,能节省一听是一听,八分、一毛的财富也是财富。即便赌博,他们照样勤劳谨慎,一看就是中国人中的规矩人,中华民族的美德差不多就写在他们的气质和容貌上。入住的米高梅大酒店,目光穷尽处,望不断的赌台、赌局,眼睛和耳朵根本盛不下那么多声和光。女招待的着装比当地法律还开明,让人看到赢钱的下一步可以通向哪里。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堂而皇之的赌窟。回程的车上,绝大多数人比原先穷了几百或几千,3天前的陌生旅伴因为共同吃了赌场的亏而亲密起来。相互热议的都是如何与赢局擦了个边,似乎每个人都得到过财神爷刹那的眷顾,但由于种种的小意外又与财富失之交臂。几乎没人怪罪赌场不公正的设置,在输的定局里看到赢的幻影就够了。
  
  在赌场里逛了3天,我注意到一个现象:赌场里的中国人从比例上要比美国人多,社会层次要比美国人高。美国赌客中很大一部分从气质上看都是离犯罪不太远的人,明显地带有一种自我憎恶但更憎恶社会的眼神,而中国赌客基本上个个是良民。
  
  几年后,我结交了一个朋友,她向我诉苦说,一个从北京来的老教授跟她借了不小的一笔钱,理由是国内老家发洪灾,急需修房子和治病的钱。他还要我的朋友保密,绝不告诉他的女儿,因为女儿刚毕业,工作婚姻都还没着落,做父亲的不忍给女儿增加压力。钱借出了,就此一去不回。我的朋友唯一可宽心的是,这位老先生是北京名校的教授,知书达理,从哪方面看都是正人君子,迟早会还钱。两三年后,老先生的女儿告诫她,假如自己的父亲背地向她借钱,千万借不得,因为老教授染上了赌瘾,背着她向她周围的人都借过钱。一旦钱到他手里,他就乘上华人“发财团”的大巴跑去拉斯韦加斯,带上预先做好的9份三明治——够3天的伙食,至于睡眠,干脆就戒了,连轴转地坐在老虎机前,跟机器熬,直到输光最后一个角子。在一次聚会上,我也见到了这位老教授,典型的白面书生,想到他仔仔细细做出9份三明治,克己自律地奔向赌场,输掉几万美元,实在难以置信。赌场和他,谁是更大的谜?
  
  于是我写了第一部有关赌徒的故事——《拉斯韦加斯的谜语》。那是十几年前,我初次对人性中的赌性产生感触,开始探索。
  
  后来,我无意中接触到北美华人的移民史,其中写到早期的美国华工赌博的故事。19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沿海地带的华人远渡重洋,参加美国西部开发,淘金、修筑大铁路、填沼泽造田,初衷是要用这些工程的所获给家族脱贫,为父母盖上一座房,为自己娶上一房媳妇,再生一群儿女,却在回乡的轮船底舱赌场里输得一无所有,到达家乡码头的时候,甚至比离开时还穷。很多人因为没钱娶许定的媳妇,没脸见乡里父老,便直接乘船原路返回彼岸,再签一单5年或10年的苦役契约,忍受种族迫害和歧视,为别人的家国富强继续出生入死。其中有些人,居然又在回乡的船上屈服于赌瘾,又一次沦落得不名一文……
  
  读到这些段落,我想,这些悲剧都惨得引人发笑了,这些人是怎么了?
  
  前年,我偶然又听到了另外几个赌徒的故事,相较于老教授和华工的故事,它显得更加壮烈、血腥,甚至魔幻。故事中的赌徒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成功的企业家,都是历经艰辛并靠自己的智慧获得财富的人。他们来到一海之隔的澳门(妈阁),一夜输赢往往几百万、上千万,有的人进赌场时是亿万富翁,出赌场时却欠了一屁股债,被黑白两道的追债人全世界索命。也有决心改过自新的,甚至还有断指起誓的——你不能怀疑他们的沉痛和真诚了吧?但最终还是输给了赌场,也可以说他们是输给了让赌场夺走魂魄的自己。
  
  我觉得我看到了一个更好的关于赌博的故事。接下来的两年,我一有时间就去澳门赌场,学赌博,体验赌博心理,采访赌客和赌场经纪人,终于得到足够的细节来丰满故事和人物。
  
  我原先以为,人之所以成为赌徒是因为穷,穷红了眼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赌,因为没什么可输的。但我最近听到的故事中的人都是阔人,都是掌握了致富规律,具有一定致富经验的人。这样的人竟会舍弃必然,随偶然去摆布,放弃规律和科学的可重复性,听信无序和所谓的天命,实在是令人失望。这些故事再一次引起我的怀疑:赌性是不是我们的先天弱点?我们是不是被动惯了,被世世代代的统治者摆弄惯了,不做主惯了,理性和规律总是让王者权贵颠覆,那就不如把自己交给未知和侥幸,以被动制被动,反而有了点主动——这种宿命观是不是积淀在我们的集体潜意识里?我们的集体潜意识中,对财富的渴望是那么热切、危急、致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连年战乱饥荒,天灾人祸。不说远的,就说刚刚过去的那个世纪,战争、灾荒、政治动乱留给中国人多少的空暇来创造和积累财富?基本上是刚掩埋好同伴的尸体,擦干净自己的血迹,就要迎接下一场灾难了。因为我们最缺致富的机会和时间,所以在致富时就难免带有紧迫感、危机感,也难免短视,急功近利。似乎我们冥冥中感到限期要到了,政策要改了,不抓紧时机,时机就过去了。因而,富要暴富,财要横财,在一切没来得及改变之前,捞一把是一把,捞了还来得及跑,来得及躲。而一切财富得来之快,快不过赌台,尽管那些大款阔佬已经有了生财之道,已经致富成功,但他们战胜不了几千年的遗传密码,那就是灾民意识,是贫穷给我们留下的心灵耻辱和创伤。中国人摆脱内忧外患才多久?不到一个世纪。我们占据足够的居住面积、吃饱穿暖才多久?还有多少中国人仍然缺乏吃、穿、住的体面和尊严?这些都继续作用于我们的集体潜意识,继续我们民族几千年来对于贫穷、饥荒的忧患和恐惧。这种与生俱来的,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恐惧和忧患意识使我们的狩猎者和当家人——中国男人,永远暗怀一个梦想,就是闪电般地获得巨大财富。赌台似乎成全了他们的梦想,提供了“三更穷五更富”的跌宕起伏的人生缩写。一头是赢,一头是输,与其把命运交给一个个陌生的主宰,不如把它交给未知的老天,老天暗中给你洗的牌未必更不公平。赢是生,输是死,求生不得求死总可以,但凡是求,总有点抗争的意味,好歹纸牌筹码自己还过了一下手,往哪里下注,下多少注,还是归你选择,总比一觉醒来的未知要让人甘心一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38:34

平凡的日子与伟大的人生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172次   北大是改变了我一生的地方,是提升了我的地方,是使我从一个农村孩子最后走向世界的地方。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北大,肯定就没有我的今天。
  
  我记得刚进北大的时候,我不会讲普通话。全班同学第一次开班会时,我站起来自我介绍了一番,结果我们的班长站起来对我说:“俞敏洪,你能不能不讲日语?”我后来用了整整一年时间,拿着收音机在北大的树林中模仿广播台的播音,但是到今天普通话依然讲得不好。
  
  我记得自己在北大的时候很苦闷。一是普通话不好,二是英语一塌糊涂,不会听也不会说,只会背语法和单词。我们班分班的时候,五十个同学分成三个班,因为我的英语考试分数不错,就被分到了A班,但是一个月后,我就被调到了C班。C班叫作“语音语调及听力障碍班”。
  
  我也记得自己进北大以前连《红楼梦》都没有读过,所以看到同学们一本书一本书地读,我拼命地追赶。结果我在大学用了五年时间,读了差不多八百多本书,但是依然没有赶超我那些同学。我记得我的班长王强是一个书痴,现在他也在新东方,是新东方教育研究院的院长。他每次买书我就跟着他去,当时北大给我们每个月发二十多块钱生活费,王强有个癖好就是把生活费一分为二,一半用来买书,一半用来买饭菜票。他绝不动用买书的钱来买饭票,如果他没有饭菜票了就到处借,借不到就到处偷。后来我发现他这个习惯很好,我也把我的生活费一分为二,一半用来买书,一半用来买饭菜票,饭票用完了我就偷他的。
  
  我记得我奋斗了整整两年,希望能在成绩上赶上我的同学。尽管有些人高考考得很好,是第一名,但是北大精英人才太多了,你的前后左右可能都是智商极高的同学,也是各个省的状元或者第二名。所以,在北大追赶同学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尽管我每天几乎都要比别的同学多学一两个小时,但是到了大学二年级结束的时候,我的成绩依然排在班内最后几名。我非常勤奋又非常郁闷,也没有女生来爱我、安慰我。这导致的结果是,我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这个病叫作传染性侵润肺结核。当时我就晕了,因为当时我正在读《红楼梦》,正好读到林黛玉因为肺结核吐血而亡的那一章,我还以为我的生命将从此结束。后来北大医院的医生告诉我,现在这种病能够治好,但是需要在医院里住一年。我在医院里住了一年,苦闷了一年,读了很多书,也写了六百多首诗歌,可惜一首诗歌都没有发表过。从此以后我就跟写诗结了缘,虽然我这个人有丰富的情感,却没有优美的文笔,所以最终没能成为诗人。
  
  我知道我的智商比不过我的同学,但是我有一种能力,就是持续不断的努力。所以在我们班的毕业典礼上我说了这么一段话,到现在我的同学还记得,我说:“大家都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我是我们班的落后同学,但是我想让同学们放心,我决不放弃。你们五年干成的事情我干十年,你们十年干成的我干二十年,你们二十年干成的我干四十年。如果实在不行,我会保持心情愉快、身体健康,到八十岁以后把你们送走了我再走。”
  
  有一个故事说,能够到达金字塔顶端的只有两种动物,一是雄鹰,靠自己的天赋和翅膀飞了上去。我们这儿有很多雄鹰式的人物,比如说我刚才提到的我的班长王强,他的模仿能力就是超群的,到任何一个地方,听任何一句话,听一遍模仿出来的绝对不会两样。所以他在北大广播站当了整整四年播音员。我每天听着他的声音咬牙切齿,心中充满仇恨。但是,大家也都知道,有另外一种动物,也到了金字塔的顶端,那就是蜗牛。我相信蜗牛绝对不会一帆风顺地爬上去,一定会掉下来,再爬,掉下来,再爬。但是,同学们所要知道的是,蜗牛只要爬到金字塔顶端,它眼中所看到的世界,它收获的成就,跟雄鹰是一模一样的。
  
  我们这儿有从富裕家庭来的,也有从贫困家庭来的,生命的起点由不得自己选择,但是生命的终点是由自己选择的。我们所有在座的同学过去都走得很好,已经在十八岁的年龄走到了很多中国孩子的前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未来的路也能走好。就本人而言,我觉得只要有两样东西在心中,我们就能成就自己的人生。
  
  第一样叫作理想。我从小就有一种感觉,希望穿越地平线走向远方,我把它叫作“穿越地平线的渴望”。正是这种强烈的渴望,使我有勇气不断地参加高考。当然,我生命中也有榜样,他的名字叫徐霞客。因为崇拜徐霞客,我在高考的时候地理成绩考了九十七分。也是徐霞客给我带来了穿越地平线的渴望,所以我下定决心,如果徐霞客走遍了中国,我就要走遍世界。
  
  第二样东西叫作良心。什么叫良心呢?就是要做好事,要做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的事情,要有和别人分享的姿态,要有愿意为别人服务的精神。是不是有良心的人,会从你生活中做的具体的事情上体现出来,而且你所做的事情一定对你未来的生命产生影响。我来讲两个小故事。
  
  第一个小故事。有一个企业家和我讲起他大学时候的一个故事,他们班有一个同学,家境比较富有,每个星期都会带六个苹果到学校来。宿舍里的同学以为是一人一个,结果他是自己一天吃一个。尽管苹果是他的,他不给,你也不能抢,但是从此给同学们留下一个印象,就是这个人太自私。后来这个企业家做成功了事情,而那个吃苹果的同学还没有取得成功,就希望加入到这个企业家的队伍里来。但大家一商量,说不能让他加盟,原因很简单,因为在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有体现过分享精神。所以,对同学们来说,在大学时代的第一个要点,你得跟同学们分享你所拥有的东西,感情、思想、财富,哪怕是一个苹果也可以分成六瓣大家一起吃。因为你要知道,这样做你将来能得到更多,你永远不会是白白付出的。
  
  我再来讲一下我自己的故事。在北大当学生的时候,我一直比较具备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我这个人成绩一直不怎么样,但我从小就热爱劳动。到了北大以后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每天为宿舍打扫卫生,这一打扫就打扫了四年。所以我们宿舍从来没排过卫生值日表。另外,我每天都拎着宿舍的水壶去给同学打水,把它当作一种体育锻炼。大家看我打水习惯了,最后还产生这样一种情况,有的时候我忘了打水,同学就说:“俞敏洪,怎么还不去打水?”我并不觉得打水是一件多么吃亏的事情,因为大家都是同学,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同学们一定认为我这件事情白做了。又过了十年,到了1995年年底的时候,新东方做到了一定规模,我希望找合作者,就跑到美国和加拿大去寻找我的那些同学,他们在大学的时候都是我的榜样,包括刚才讲到的王强老师。我为了诱惑他们回来,还带了一大把美元,每天在美国非常大方地花钱,想让他们知道在中国也能赚钱。我想大概这样就能让他们回来。后来他们回来了,但是给了我一个十分意外的理由。他们说:“俞敏洪,我们回去是冲着你过去为我们打了四年水。我们知道,你有这样一种精神——你有饭吃肯定不会给我们粥喝,所以我们一起回中国,和你共同干新东方。”这样才有了新东方的今天。
  
  人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但是有的人一生过得很伟大,有的人一生过得很琐碎。如果我们有一个伟大的理想,有一颗善良的心,我们一定能把很多琐碎的日子堆砌起来,变成一个伟大的生命。但是如果你每天庸庸碌碌,没有理想,从此停止进步,那未来你一辈子的日子堆积起来将永远是一堆琐碎。所以,我希望所有的同学能把自己每天平凡的日子堆砌成伟大的人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38:48

别想在飞机上吃好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74次   在商业飞行的早期,一次洲际旅行要耗时20小时,你在飞机上只能读书、睡觉、吃饭。那时飞机上可没有电影看,你只能看窗户外面的云彩。航空公司要和火车、轮船竞争,它们乐意提供很好的餐食。二战之后,商业飞行的发轫时期,乘客们在飞机上能吃到有前菜、主菜和甜点的丰盛的一餐。另一大乐趣就是饮酒。航空历史学家德锡恩说:“螺旋桨飞机并不十分可靠,如果飞机中途降落到某机场,乘客们多半会很高兴,因为他们可以大喝一顿。后来,飞行的价格便宜下来,乘客增多,航空公司发现,要喂饱那么多乘客太不容易了,餐食的水准就下降了。给60个乘客做一餐饭是一回事,给4个航班上的600个人做饭,是另一回事。”
  
  1952年,航线上开始有“经济舱”这个东西,其鲜明特色就是饭菜质量下降。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开始讨论,怎么给经济舱乘客做大锅饭。头等舱的乘客还能吃上点儿好的,但经济舱的乘客就别那么讲究了。
  
  螺旋桨飞机渐渐被淘汰,喷气式飞机出现了,饭菜质量却随着航空技术的发展而下降。老式螺旋桨飞机又慢又颠簸,可机舱内不用增压,今天的喷气式飞机巡航高度35000英尺(约11000米),但增压后,你感觉在海平面6000英尺(约1800米)到8000英尺(约2400米)上才呼吸顺畅。增压的结果是味蕾变得麻木,食物尝起来寡淡无味。机舱内的环境根本就是“反美食”的,正常室内环境中空气湿度应该是30%以上,但机舱内空气湿度一般在20%以下,这时候你会鼻子发干,口渴,嗅觉也变弱,而嗅觉和味觉紧密相连。机舱内的空气每两到三分钟就循环一次,这使得食物在机舱内迅速变干变冷。
  
  解决之道就是调味汁,调味汁能让机上餐食加热上桌的时候还能湿乎乎、软塌塌的。1973年,法国航运协会让法国大厨奥利弗给航空公司设计菜单,大厨建议三道菜——红酒烩牛肉、红酒焖鸡、奶油汁小牛肉。这三道菜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在调味汁里泡着的,其原则就是“湿乎乎的就是好的”。这一原则原本是针对肉菜的,可贯彻下来,素菜也给弄得湿乎乎的。总之,要对付干巴巴,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湿乎乎。
  
  德国人以科学研究的精神对待飞机餐食,弗劳恩霍夫研究院建造了一个模拟机舱,压力、湿度、温度、噪音、震动、光线都与飞机上一样。他们在2010年交出了一份研究报告,主要结论是:飞行中,咸味和甜味受到的影响最大,苦味和鲜味受到的影响最小。报告显示,白噪音也对味觉有影响。弗劳恩霍夫研究院建议航空公司不要为了味觉而加盐或加糖,给乘客来点儿辣味的,咖喱汁不错,咖喱鸡肉、咖喱牛肉都有味道,而且符合湿乎乎原则。
  
  纽约一家学校的公共卫生课程教师对多家航空公司的餐食进行采样研究,算出来2013年飞机上一餐的热量平均是360卡路里,比2012年的388卡路里有所降低。他说:“我们希望飞机餐更有味道,但很少有航空公司提供健康饮食。许多研究表明,食物与情绪相关,乘客吃太多脂肪和糖,会变得消极,重口味食品虽然让乘客更易下咽,但他们在航行中的脾气会变得更坏。”
  
  想在飞机上吃好,这事儿太麻烦。所以很多公司开始取消飞机餐的供应,要想吃,您就花钱买点儿花生或者三明治。德锡恩说:“航空公司明白了,与其花力气改善饭菜,不如给乘客多提供点儿娱乐节目。座位上的屏幕大点儿,电影多点儿,再给他们装上Wi-Fi,有了这些,乘客们就没别的什么要求了。”调查显示,乘客看两小时电影,或者在互联网上浏览,都比吃一顿飞机餐要高兴。也就是说,航空公司的餐食受条件所限,改善的空间很小,他们可能更乐意向你提供新的电影和互联网服务。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39:05

失败是更多失败的母亲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168次   有些球赛,我们关于它的记忆是由败者决定的,例如1982年世界杯巴西对意大利的那场。输了的巴西队是那么动人,充满了天才,甚至直到今天还有人说那是历年来最好的巴西队。与我同龄的张晓舟在足球散文集《生于午夜》中就有这么一段回忆:
  
  苏格拉底当年如闲云野鹤,将球场当作一幅长卷,极目千里,而咫尺可抵天涯,以少见多,以慢制快,以虚击实,他最擅长制造刹那的空白、停顿、悬疑,令对手脑子突然短路而被秒杀。那时候的巴西队带给我们无边无际的快乐,失败被无限推迟,而乌云尚在远方,即便罗西打入第三个球,巴西球员依旧不慌不忙,场外的球迷们依旧歌舞升平,直到终场哨响,一切才戛然而止、如梦初醒。然而那时候甚至连痛苦都带着一丝青春的气息,如一场懵懂的初恋。多年以后,失恋不断轮回,1982年的夏天越来越像一个爱情寓言,而爱情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它总是带着死亡的气息,人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直到那突如其来的一下。
  
  是否因为有过注定失败的初恋,所以我们后来就比较容易接受现实的残酷?
  
  西班牙输给智利,告别本届世界杯的那天凌晨,我因为身心俱疲,终于累垮,所以没能亲眼见证这被媒体称为“王朝崩溃”的时刻。第二天早上,工作前匆匆一掠看过新闻,便又如常出门。尽管嘴里有一股涩味,但也不算酸楚,因为我已经有了足够的失恋经验。
  
  我不生气、不激动,甚至也不惊讶,更不想跟着大伙讨论、分析。这还有什么好谈的呢?这时候,我只能感激,感激西班牙球员在过去6年多所带给我的一切。人生苦短,能够成为传说的球队不多,能够开创独特风格的球队更少。这辈子你能有多少个这样的6年,竟能经历一个神话的诞生与死亡?真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地方生出这样一批球员,凭借个人技巧和团队默契,在球场上画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立体三角,构筑一座足以困缚任何对手的迷宫,像蟒蛇似的控制猎物,直至敌人窒息。而这群西班牙人,居然笼罩丛林达6年之久,成为足球进化史上的关键一步,犹如当年全攻全守的荷兰。
  
  一切坚固的,终将烟消云散,这是所有球迷都能明白的道理。不只如此,球迷甚至要比非球迷更加懂得失败才是常态的人生真相。4年前,南非世界杯结束之后,约翰·库切发现,这个32国参与、全球十几亿人观看的盛事,最后绝大多数人都是要失败的。且不说32支球队只能产生一个赢家,32国的球迷只有一国的球迷可以笑到最后,我们平素喜爱的球会岂不也是输多胜少?如果是豪门,联赛成绩表上可能赢的时候较多,但他们又能连续赢到多少个联赛冠军呢?
  
  就拿我深爱的阿森纳来说,在教练温格来了之后,曾经拿过3次英超冠军,更创下跨季49场不败的纪录。可是自从搬到酋长球场之后,就有足足8年不曾拿过任何锦标赛冠军。今年好不容易得了个已成鸡肋的足总杯,我们便高兴到觉得自己是世界之王似的。回首这8年,岂不是一个漫长的课程。好在我修这门课,已经修到了几近宠辱不惊的地步。过去那个球季开初,阿森纳暂领群雄达数月之久,有些球迷兴奋莫名,开始臆想最后夺冠的荣光,可我当时就已隐隐感到,这只不过是浮云而已。果然,事实的确如此。
  
  所以关键是要做好心理准备。身为阿森纳的球迷,最好的准备莫如一读再读尼克·霍恩比的经典《极度狂热》。这部著名的球迷回忆录,写的正是1968年到1992年的阿森纳,其中有攀上顶峰的狂喜,但更多的时候却是等待,绝望,再等待,再绝望……就像赵传《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里的那句歌词,真正的球迷应当“非常善于等候”。我们外表狂躁(看球的时候),可是我们懂得用最温柔的心态去默默承受人生那必不可少的羞辱与粗糙。
  
  喜欢阿森纳的人有福了,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们更加悲惨的球迷,而且大有人在。《英国病人》的导演明格拉是朴次茅斯的忠实球迷,家里还专门用两个卧室来存放他收集的所有朴次茅斯的纪念品,其中最早的藏品是19世纪末球会初建时的海报和门票。你知道朴次茅斯现在是什么成绩吗?一家英乙球会,英格兰第四级的联赛,比起大家熟悉的英超,足足差了三等。明格拉的球迷生涯一直在和不幸交手,最甜美的经历多半都和朴次茅斯护级成功相关。2008年5月17日,先后淘汰了曼联和西布朗的朴次茅斯,终于战胜最后的对手卡迪夫城,赢得会史上第二座足总杯。同年11月,他们甚至还和AC米兰打成平手。而明格拉却在这一年的3月就病死了,甚至来不及在球会110岁生日那天目睹他们击败西布朗的比赛。你觉得他做球迷50多年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我有一个在大学教书的朋友,是当地知名的知识分子球迷。他鼓励孩子踢球,但又不太愿意为他们打气加油,更不愿意对他们说些“希望在明天”“你一定有前途”之类的话。因为他不想让孩子真的以为自己“有前途”,以为自己很有天分。在他看来,学习足球的最大教益,莫过于发现自己其实没有希望,莫过于发现总有人要比自己更加优秀。我很佩服他这套理念,这简直是站在起跑线上就让孩子知道自己迟早会输的教育。反正你现在不教,他们将来也会明白,为什么不早点让他们知道人生狰狞的真面目呢?
  
  张晓舟在看过1982年巴西输给意大利那场球赛的许多年后,才在重温视频时发现,裁判吹响终场哨的一刹那,意大利球员振臂高呼,而苏格拉底竟然在鼓掌,然后脱下球衣与对手互换。他感慨道:“他早就懂得为死神鼓掌。”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40:12

陌生人的好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172次   说起来已是30年前的事了,当时我被派到美国去接收一台计算机。我们要受训三星期之久,公司替我们找到了一家特别的旅馆。这家旅馆在华盛顿波托马克河的河畔,有极大的园子,房子是殖民地时代古色古香的建筑物。
  
  我去了不久,就注意到旅馆里有一位长住的老太太。这位老太太一个人住一间房,每天下午会到园子里散步,总有一位男性侍者悄悄地跟着她。这位老太太对人和善,每次吃完饭,她都会谢谢大家,然后离去。
  
  我们几位同事对这位老太太都很感兴趣,要知道,长期住旅馆的开销是相当大的,可这位老太太又不像是有钱人。她一点儿架子都没有,而且对大家还特别客气,每次侍者给她夹菜,她一定左谢右谢。
  
  有一天晚上,大概11点半,我们被满旅馆的嘈杂声吵醒了。原来老太太不见了,她房间的门敞开着,旅馆的年轻男旅客都被叫起来找她,因为园子极大,又在河边,很多人摸黑在园子里找她。看到十几位年轻人在园子里找,同事小陈和我决定开车出去找。我们转弯到大路上去,果然看到老太太在路上走,已经有一辆汽车停了下来,我们赶到,老太太居然认识我们,也肯跟我们回去。
  
  我们像英雄似的回到了旅馆,老板娘看到老太太平安归来,如释重负,弄了一杯热巧克力,强迫老太太喝。老太太仍然笑眯眯地不断谢谢大家,她看了看老板娘,对她说:“真要谢谢你,你根本不认识我,还对我这样好,让我住在这里,从来不向我要房租,要不是你,我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住。”老板娘听了这番话,几乎昏了过去,后来索性走到隔壁房间放声大哭。
  
  我和小陈对老板娘的这种反应,深感不解。第二天在吃早餐的时候,老板娘来找我们,一方面表示感谢,另一方面解释这位老太太的身份。原来老太太是老板娘的母亲,只是她得了阿兹海默症,忘了这个女儿,以为老板娘是陌生人,因此对老板娘心存感激。老太太总是笑眯眯的,也是因为她认为自己真有福气,晚年有陌生人供她吃住,使她能无忧无虑地生活。虽然老太太自己很高兴,但她的女儿心里总是难过,眼看着亲生母亲,却不能叫一声妈,难怪她听了老太太那番话之后,会十分难过。
  
  我们不久就离开了美国。3年以后,我又到华盛顿出差。有一天下午无事,我特地开车去拜访住过的那家旅馆。
  
  旅馆一切如常,老板娘一眼就认出了我,邀我留下来喝咖啡。她告诉我,她母亲已经过世了,在过世之前,她母亲一直快快活活的,因为她以为大家都是陌生人,陌生人对她那么好,她当然心情一直很好,她是在睡梦中去世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40:27

我要出去走走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181次   去年春分,电台里悠悠地播着一首老歌:“谁哭了,谁笑了,谁忽然回来了,谁让所有的钟表停了。让我唱,让我忘,让我在白发还没苍苍时流浪……”就像摸索了很久的搭扣突然“嗒”的一声合上了,整个身躯为之一哆嗦,就剩一个炙热直白的念头:豁出去,我要出去走走!
  
  春天里,自己的乐观情绪一直不够,手头没什么像样的活儿可干,却得不到像样的片刻空暇。觉得人生就像一盘凉拌豆腐,失落感和空虚感频繁交错,无法调节,没有比这个事情更糟糕的了。原以为自己的忙碌,跟生活在这座城里的每个人的忙碌差不多是一样的,也以为只要日常的繁杂劳累停顿下来,就能像轻按键盘上的删除键,可以把身体所有的不适和坏情绪统统删除。可是现实就是违心地变得越来越无力,仿佛对着一个寂寂的无底深潭,整个人变得不想说话。
  
  要出去走走了,可以去任何地方,只要不是这里就好。不说话,可以边走边想,想想那股困住我的失落感到底是何物,或者干脆什么都不想,就亲近不说话的天空、不说话的道路和树木。至于去哪里,能走多远,那就交给神来安排吧。
  
  近些年,各路媒体都把行走包装成了一件时尚无比的事,充满了蛊惑的味道。很多人奋不顾身地选择了出发,以为只要上路了就能找到嵌入世界的最佳方式,觉得那未知的远方和生活才是最好的。行走本身,尤其是毫无目的、遥遥无期的行走,是很容易让人心智涣散的。上路简单,收回来就要困难得多,理想和现实甚至会出现断层。至于我,现在回想,竟然也是属于不计后果的这群人。青春之后,拖家带口,比任何人都明白,有些东西是逃不开的,有些东西也回不来。如此冲动地将濒临极限负荷的自己抛入一个不确定的时空,无疑是一个非常感伤无奈的决定。我只希望这场遥远未知的行走能煨成一服汤剂,希望自己能在形形色色的新奇邂逅中被救赎,哪怕仅仅是卸去一些沉重的背负。
  
  真的就上路了,幸运的是有人决定陪我一起走,更没想到一走就走到了台湾,走到了香格里拉,走到了梅里雪山,走到了中国的最后一个母系氏族村落。跨度一年,从繁华都市到荒寂山野,脚下是泥土,脚背是阳光,一路艰辛,一路感动。
  
  在路上,我痴迷于大量明晃晃的光线,多数情况下就是随便逛逛,东看西拍,不倾诉、不兴奋,甚至连想象都拒绝,只是默默地把所有的情绪都交由相机来存储。我喜欢金属快门的声音,穿透稀薄而混浊的空气,铿锵有力。我喜欢取景框勾勒出来的画面,无论周遭多么喧嚣,都有一种动人心魄的宁静渗透全身,我痴迷于这种宁静。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12-10 12:40:39

四季时间:2014-09-26 作者:未详 点击:63次   加拿大前总督伍冰枝说,她对居住地唯一的要求是:四季分明。伍女士退休后在一座小岛度假,日子过得优哉游哉。
  
  能够欣赏到四季真是一种乐趣,大自然展露力量,人的心情转为谦卑。冬至过后,日光渐长,早晨六时许,晨曦未现,已可听到鸟鸣,繁花一种一种次第开放,先是早春樱、茶花、牡丹、玫瑰,然后是樱花。惆怅与否,悉听尊便。
  
  夏至,老人与孩子出来逛街,小贩把档摊移到路旁,冰激凌车停在沙滩边,巡游,露天话剧与音乐会都在这时举行,足球场上少年奔驰……树上樱桃与覆盆子都被小鸟吃光。
  
  秋季雨水不停,滂沱大雨,市民也不喜欢带伞,戴顶渔夫帽算数,然后枫叶转为血红,鼻子可以嗅到干燥萧索的意味,一年将尽。
  
  冬季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可以名正言顺地偷懒,无论穿什么,加件大衣即可出门。过些时候下雪了,喏,像圣诞卡一样,糖霜洒在每一间屋顶、每一条路面,早晨取报纸时,可以看到各种小动物留下的足印。
  
  夏夜,抬头看星空,像小王子所说:“如果你爱上一朵花,所有繁星都是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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