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1:50
比时间短,比爱情长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86次 当20岁的简穿着带刺绣花纹和重叠蕾丝的睡裙,推开她在英国汉普郡家中的窗户,迎着从乡间原野吹来的轻柔微风时,故事就一下子追溯到了乔治王时代。乔治三世和乔治四世统治下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气质优雅,生活精致,处处弥漫着由舞会、下午茶、钢琴、花边、书信堆积起来的浪漫气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成长的简,聪慧而美丽,当她遥望有如轻纱笼罩的原野时,在想什么呢?
一定是爱情。美好的,令人目眩神迷的俊朗男子,他可以有点威尔士口音,但必须彬彬有礼,或者他有些忧郁,但一定不能粗鲁愚昧,不能不知道孟德斯鸠,不能没听说过莎士比亚,至于别的,那就无关紧要了。
简心中的无关紧要,恰恰是每一个有女儿的家庭中,父母最关心的大事。她们成年后,女主人就开始忙着在自己家里举办各种聚会,没这个条件也要费力送女儿出门远游,或者送到城里的有钱亲友家玩几天。只有这样,她们才有可能遇见合适的男人。这些男人则在太太们眼中被拆解成了种种标签——是否是继承人,年收入多少,有几辆马车,保险箱中有多少金币,这些早就被她们熟记于心。只要财富、地位相当,她们就可以安排女儿与之订婚。
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简就显现出了过人的才华和智慧,被邻居们称为古怪做作的小姑娘。她刚长到15岁,就开始习惯在属于她的角落里嘲笑世界。简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不喜欢绣花,不喜欢每天换三到四次衣服,也不喜欢聚在一起对着某个陌生男子一边微笑,一边用折扇挡住脸窃窃私语。简喜欢阅读和写作,向往大自然和原野,不愿意灵魂被束缚。现在她20岁,已经开始创作长篇小说,这样的她,是一定要选择和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的——所以当她的父母开始像住在乡下的那些中产阶级家庭的父母一样,为自己的小女儿安排相亲时,简出人意料,又在意料之中地拒绝了那些聚会。
18世纪的英国,到处是令人向往的乡村风景。雾一般的河流与森林,在清晨的微风吹拂下,恰似温柔少女,流露出不可言说的一抹娇羞。在汉普郡的农庄中,简特立独行地成长着,她不在意被闺秀们用折扇捂着嘴唇窃笑,流转的目光中流露着对她的嘲笑;她也不理会父亲的急躁与母亲的抱怨,她认为作为一个20岁的年轻姑娘,生活中注定有比谈婚论嫁更重要的事。她读书、思考,去田野间奔跑,和男孩子们打板球,寂寞出现得很短暂。有关她将来要与之度过一生的男子,她总是这样坚定地认为——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的,总有一个人会喜欢我,并理解我的。
他不久后就出现在一次偶然的乡村聚会上,简生平第一次遇到令她无法忍受的人,骄傲自大,咄咄逼人,作为一个绅士,居然比女人还善辩和刻薄。简和在伦敦做实习律师的罗伊一见面就唇枪舌剑,争吵不休,有意思的是,就在一次次针锋相对中,他们居然发现,对方是如此地吸引自己。
理所应当地,他们恋爱了,在树林中私定终身,发誓要永远在一起。热烈的爱恋过后,简和罗伊发现,如果他们想结为夫妻,厮守一生,面对的难题不亚于英国要占领法国巴黎。作为牧师的女儿,简必须靠优良的出身嫁给一个有家产、有地位的丈夫,这样她才能无忧无虑地进行文学创作;而作为贫寒之家的次子,罗伊也一定要娶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太太,才能得到律师执照。爱情与面包,哪个更重要?这是一道永恒的选择题,每个不得不面对它的人都会痛苦不堪。
为了能够二者兼得,简和罗伊挣扎了两次——设法使罗伊的法官舅舅看到捏造简显赫身世的信件,最终被知情人戳破;放弃一切选择私奔,又因为简的不舍与不忍而功亏一篑。
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让对方为自己放弃所有。最终他们只能分手,不是因为背叛,也没有出现第三者,把一对年轻人对彼此的爱慕之心生生拆散的,是比钢铁与冰雪还冷酷的现实。
简回到汉普郡的农庄,安静地写作,认真地阅读,偶尔参加一两次父母安排的聚会,对出现过的任何男子都不感兴趣。无论是富甲一方的大地主,还是身世显赫的伯爵继承人,她的眼睛中,看到的永远是远在伦敦的那个高挑青年。而她离开他后,他可以拿到律师执照,娶一个法官的女儿,那位小姐也许不怎么聪明,却温柔贤淑,能为他打理一切。至于她,也许过几个月罗伊就忘了——这段爱情在她的心中,比时间还长,比钻石还珍贵,可是对于罗伊来说呢?
在分离后的漫长岁月中,他果然当上了大法官,成为上流社会人士,拥有了他想要的一切。而她呢?那个敏捷骄傲的女孩,闪动着智慧的黑色眼睛,像一头跳跃在林间的灵动小鹿,那样的她永远不见了,经历爱情这杯苦酒的酝酿与催化后,简最终成为深沉的,内敛的,睿智的,简·奥斯丁。
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简终生未嫁,一直在汉普郡的农庄中写作,在她死后,简的姐姐沉默地烧掉了她曾经与罗伊联系的所有信件。远在伦敦的罗伊听闻简的死讯后,花大价钱买下了简的一份小说手稿。他偶尔会带大女儿听音乐会,温柔地为她系好帽带。
他的大女儿,也叫简。
在简·奥斯丁写过的6本小说中,女主人公都勇敢热烈,深具智慧,就像简自己。她为那些女孩安排了圆满的结局,塑造出一个个爱的理想国,却独独没有为自己寻一个归宿。在那个永恒的问题——“爱情与物质,哪一个重要”面前,坚持追求人性自由、爱情纯真的简将两样东西都抛弃了。
既然世间很难出现一个将二者完美结合的配偶,那么,小姐们,我写给你们看吧。
唯有文字,比时间短,比爱情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2:03
我眼中的希特勒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88次 海因茨·古德里安是着名陆军战术“闪电战”的创始人,与曼施坦因、隆美尔被后人称为纳粹德国的三大名将,与希特勒有过直接接触,1954年因病逝世。在其二战战败反思回忆录中,他用独特的眼光,告诉了人们一个独裁者之外的希特勒。
希特勒是一个素食者,不喝酒,不抽烟。所以从个人方面来说,他的生活方式是很高尚纯洁,很值得人敬佩的。但是,另一方面,他和其他的人似乎已经脱节,他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他的“老同志们”也只算得上是忠实的信徒,而并不具有私人的友谊。
据我个人的观察,似乎没有一个人是和他真正接近的。没有一个人与他具有真正的感情,更没有一个人敢和他公开随便谈话。他从来没有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所以他也永远没有深爱过一个女人。他所生活的世界,是一个孤寂的世界,除了那个大而无当的征服世界的计划以外,他再也找不到一点人生的乐趣。
他和他的情妇爱娃·布劳恩的关系,也许可以被引证出来,作为反驳我上文所说的根据。不过我要说的是,我对于这件事一点儿都不知道,在最后的几个月当中,我几乎无日不和希特勒以及他的亲信们在一起,可是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爱娃·布劳恩。一直到我待在监狱里面,我才知道这一段风流的“神话”。很明显,这个女人对于希特勒,似乎不曾具有任何的影响,尤其是并没有使他的个性发生一点温情的变化。
希特勒是德国的大独裁者,他常以菲德烈大帝和俾斯麦自比,可是他缺乏那种智慧和自制力。这个人首先是一帆风顺,一个成功接着一个成功;以后又到处碰壁,一个失败接着一个失败。他的头脑中充满了许多怪诞的思想和计划,自以为是天纵之才。
他把夜晚当做白天,会议一个接着一个,一直要开到午夜以后。在斯大林格勒战役惨败之前,他的饭常常是和最高统帅部中的要员一起吃,以后就改成单独一个人吃了。只有很少的机会,他会和一两位客人一起用餐。他吃得很快,一口气把那些蔬菜都吞下去,还一边吃一边喝冷水或者啤酒。在夜间最后一个会议结束之后,他还不肯睡,还要讨论他的计划,一直到天亮。之后他才去睡觉,照平常的习惯,至上午9点钟,收拾房间的女侍者就会用扫帚把敲他卧室的房门,把他弄醒。接着他就要用最热的水洗一个澡,据说这可以使他的那个尚有睡意的心灵恢复清醒。
奇怪的是,这种不规律的生活对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坏的影响。不过当他连续受到许多打击之后,他的神经似乎就已经吃不消了,于是他开始滥用药物。为了催眠、保持清醒、保持安静、寻求刺激等等,他一律付之于注射。他的私人医师莫瑞尔,对他是有求必应。但是希特勒还嫌不够,总是把医师的处方分量加倍使用。这使得他的心灵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斯大林格勒战役惨败之后,中间隔了14个月,我才又一次看见他。他的形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他的左手发抖,他的腰弯曲了,他的眼神已经有呆木之感,同时双颊也出现了病态的红斑。他比从前更容易冲动,一发脾气就丧失了一切的自制力,所言所行更叫人不可捉摸。他的病状在外表上已经很明显,不过那些天天和他接触的心腹人物却不容易看出来。
在“7·20事变”(一群德国军官发起的针对希特勒的刺杀行动,以失败告终——编者注)发生之后,情形就更坏了,他不仅左手发抖,连整个身体的左半边也都在发抖。坐着的时候,他总是把右手放在左手的上面,把右腿放在左腿的上面,以使旁人不容易看出它们正在颤抖的情形。他走路的时候,腰弯得更厉害了,而且行动也更迟缓和不稳定。他想要坐下的时候,得先把椅子放到他的身下。固然,他的心灵仍然很活跃,不过这种活跃是不健全的,因为它的主动力就是对于人类的不信任,以及想要设法隐瞒他在生理上、精神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破产情况。所以他一直在使用一种自欺欺人的方法,实际上他对于事实的真相是了然于心的。
因为他总是幻想着能够发生一个奇迹,以挽救他的败亡,所以他那非常强大的意志力就完全集中在一个目标上面,那就是“绝不放弃,绝不投降”!
我曾经在监狱里遇到一位医师,他认识希特勒,也知道他的病情,说希特勒患的是帕金森病。据我所知,在1945年初,第一位正式说出希特勒病名的医师,是柏林的克瑞尼斯教授,这个人不久就自杀了。他的诊断书始终被当做秘密,没有发表。他的私人医师当然不会说什么。所以今天德国的内阁还是无法对希特勒的生理情形获得一个明确的观念。有人说他的病源是由于早年受了花柳病的传染,还有人说他是因为受了风寒。
所有德国人民应该知道的是,这位过去他们所信赖的领袖,实际上是一个真正的病夫。希特勒的病痛对其本身固然是一种不幸,对他的国家而言,更是一种极大的灾难。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2:15
我的邻居吴冠中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77次 九旬高龄的吴老,和我同住京南方庄小区古园一区,塔楼南北毗邻。老人喜欢方庄,说这里有人,旁边就是体育公园。我常常在公园遇到他们老两口,他搀扶着她,缓缓地,一步一步。
先前见他在马路边的小摊上理发,轻风拂面,也将头发渣舞向空中;后来,在理发店和他擦肩而过。这个“福云理发店”,四人座,老人优惠,原来3元,现在5元。我去理发时,老板娘总会提到吴老,因为他是那里的常客。
邻居们都知道这个很不起眼的小老头是个大画家,却不知道他已经上拍作品上千件(次)。万贯家产了吧,却“穷”得布衣素食。老头倔,价值几百万、几千万的传世名画一捐就是上百幅,消费却极其平民化。当理发店的老板娘得知这个老头的画卖到十几亿人民币的时候,她惊呆了,明白老人来小店理发绝非是为了省钱图便宜。我问过吴老:“有消息称,你的一幅画又拍了4000多万元,创下新的纪录……”他不动声色,然后说了句:“这都与我无关。”
吴老脑勤而心静,不大愿意接待访客,大家知趣,尽量不去打扰他。一次,约好去他家说事,踏进家门后我大吃一惊。他的住房同我家一样大小,都是108平方米,但他不肯装修,依旧是洋灰地板、生铁铸造的窗框窗格子,一应的原生态,书房之小,堪比斗室,哎呀,太委屈一个大画家。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他的画作就是从这间普普通通的住房走出,进入国际画廊的。
吴老经常在我们楼下买天津煎饼,有时是保姆给他买。近年来,他不吃了,卖煎饼的安徽妇女对我说:“老头想吃,可是咬不动了。”还说:“老头人好,没有一点架子。有一年,他送我一本挂历,说上面有他的画,他是个大画家。”她还看见他亲自抱着字画从她身边走过,问他怎么自己抱着,他说抱得动的,没关系,到马路边等车去。更令人吃惊的是吴老大清早买煎饼吃过后,同夫人坐在楼下草坪边的洋灰台上,打开包,取出精致的印章,有好几枚,磨呀磨,老两口一起磨。卖煎饼的妇女走过去问他:“你这是做什么?”他说:“把我的名字磨掉。”“这么好的东西你磨它……”他说:“不画了,用不着了,谁也别想拿去乱盖。”多么贵重的物件啊!为防范赝品,吴冠中破釜沉舟。
多次晤谈之后,我对吴老的文学观略有所悟,就是借文字表现感情的内涵。吴老说:“我本不想学丹青,一心想学鲁迅,这是我一生的心愿。固然,形象能够表现内涵,但文字表现得更生动,以文字抒难抒之情,是艺术的灵魂。愈到晚年,我愈感到技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涵,是数千年千姿百态的坎坷生命,是令子孙后代肃然起敬的民族壮景,所以,我敢狂妄地说:‘一百个齐白石抵不过一个鲁迅。少一个鲁迅中国的脊梁骨会软很多,少一个画家则不然。’”吴冠中加重语气说:“我的一切都在作品中,我坚信,离世之后,我散文的读者要超过我绘画的赏者。”
他丰满而瘦小,富有而简朴,平易而固执,谦逊而倔强,誉满全球却像个苦行僧,“寂寞啊寂寞,孤独啊孤独。”(《病妻》)人们觉得怪异,其实不难理解。试想,他“一心想学鲁迅”,称鲁迅是自己的“精神的父亲”,再回顾他坎坷万状的人生经历,读读他最满意的那幅油画《野草》,凝神注视枕卧在杂花野草中“呐喊”和“彷徨”的鲁迅——他的那颗瘦削却坚韧的头颅,这一切也许会变得容易理解。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2:53
选择高贵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55次 降临到人世间的你——
玛丽娜·茨维塔耶娃是俄罗斯20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读过《致一百年以后的你》的人会明白,她离我们其实很近。
茨维塔耶娃出身书香门第,受过良好的教育,然而,这却给她的一生带来伤害。在她的性格中,始终有一种高傲、落寞、孤芳自赏的东西,她永远也搞不明白,这为什么会成为别人愤怒的理由。
茨维塔耶娃17岁便以诗歌名世。由于丈夫加入白军,30岁时,她带着孩子流亡西方,由于写诗无法养家糊口,她不得不写散文。如果说贫困还是可以战胜的话,故国之思的那份孤独,对一个作家而言,则是压倒性的灾难。
17年后,茨维塔耶娃不顾一切回到了苏联,没想到等待她的却是接踵而来的厄运,女儿被流放,丈夫被逮捕。没有生活来源,她只好靠译诗和帮佣度日。然而,没多久,在希特勒的进逼下,她和儿子被疏散到一座小城,彻底失去了生活来源。在想当作协食堂洗碗工的申请被拒绝后,她被逼到了绝路,自缢而亡。一个月后,她的丈夫被枪毙,3年后,她17岁的儿子死在前线,只有她的女儿熬过了17年流放的苦难,成为茨维塔耶娃遗作的整理者。
俄罗斯文学曾有一个优雅的白银时代,在时代大潮面前,读书人慌了神,他们希望用贵族气质来应对时变,然而,由此招致的仇恨反而彻底吞噬了他们。在旁人看来,茨维塔耶娃坚强而冰冷,但事实上,她的内心脆弱、敏感而恐惧,只是她接受的教养不允许她把这一切表现出来,可越是如此,就越会激起人们的恶作剧心理,他们一定要看看她窘迫时会如何。
当野蛮战胜文雅之时,它一定要通过折磨来获取快感,因为野蛮是没有天堂梦的,它的全部希望就在当下,就在破坏的瞬间。
茨维塔耶娃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即使在最困窘的时候,她也不会用译得不好的诗去混饭吃,她宁可做最卑贱的工作,也不肯玷污了内心的圣地。俗人是很难理解她的:诗有什么用呢?吃饭不是最重要的事吗?然而,100年过去后,人们仍会捧起茨维塔耶娃的诗。因为,那是文明的呻吟,是一份柔弱的坚持,是花朵面对摧折,依然骄傲地盛开。
一个民族的优雅,需要几代人的坚持,而摧毁它,可能只需数年。然而,有信仰的人是不死的,不论如何蹉跎,时光终将澄清一切。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3:06
不靠谱的“裙摆指数”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99次 1954年9月15日的纽约地铁站入口,虽然已是凌晨1点,但仍然挤满了人。玛丽莲·梦露身穿一条特拉维拉设计的白色低开领系带连衣裙,嬉笑着按住被风扬起的裙子,举止性感妖娆。据导演比利·怀尔德说,当时剧组为了谁去掀开那个出风口争得大打出手。
在围观的人群中,有狂热兴奋的梦露的铁杆粉丝,有脸色铁青的梦露的第二任丈夫乔·迪马吉奥(导演比利的原话是:“乔的脸色像是死人一样难看”),还有无处不在的经济学家。他们从梦露手掩短裙的妩媚中看到了股市的繁荣。
“裙摆指数(TheHemlineIndex)”恐怕是最广为人知的大众经济学指数。该指数是由美国人乔治·泰勒提出的,它是指裙摆离地的尺码与股市盛衰成正比,即裙脚越高经济越景气、股市越旺,裙脚着地则预示股市大熊市即将到来,而裙长的变化会比股市大势提前6个月左右。
长久以来,很多大众和学者对此深信不疑,并不断添加内涵。专家们解释道: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女性就失去了装扮自己取悦他人的心情,往往选择用长裙把自己包裹起来;相反,在经济繁荣的时候,男人们的注意力就更多地集中到了“审美”上,这时女人就用性感短裙换下“经济冬天”的长裙。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服装馆馆长哈罗德·柯达认为:“当人们的心理遇到困境、悲观情绪滋长时,衣服就会朝着保守低调的方向发展,如长袖、高领、长裙。”
这听起来颇有道理,事实果真如此吗?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经济学院的菲利普·汉斯教授一针见血地说:“相信裙摆能预测经济,这和伊朗的神职人员相信女性衣着暴露会导致地震一样荒谬。”他研究了权威的法国时尚杂志《L’OFFICIEL》,统计出从1921年到2009年裙子长短的流行趋势和经济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的相关性很差,这表明经济衰退和较长的裙子之间根本没有必然关联。
时装行业的业内人士也对“裙摆指数”不屑一顾。他们认为:服装设计者根本不会去“设置”裙摆的长度,在同一个季节,不同的设计师会展示不同的想法,而普通女性,不过是在家里等着“时尚”告诉她们今年将流行什么。时尚趋势向来都是沿着社会阶梯自上而下流行起来的。
“裙摆指数”理论的另一个致命弱点在于:裙子的流行趋势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女性时装大体以巴黎为中心,而今天的情况是,巴黎、纽约、伦敦、米兰及东京各领风骚,该以哪个“中心”的女裙为准,莫衷一是。同是美国,东、西海岸城市流行的裙摆长度可能截然不同。
乔治·泰勒是在1926年提出“裙摆指数”的,当时的泰勒不过是个25岁的小伙子,正在一家乡间小书院教授工商管理学,“裙摆指数”并没有精确全面的统计学分析,很可能是泰勒的即兴之作,目的只是为了吸引大众对他的注意。
泰勒提出该指数的另一个重要理由是,“当经济增长时,女人会穿短裙,因为她们要炫耀里面的长丝袜;当经济不景气时,女人买不起丝袜,只好把裙边放长,来掩饰没有穿长丝袜的窘迫”。当时丝袜既贵还容易破,是大多数女性买不起的奢侈品。到了今天,丝袜早成为普通商品。
“裙摆指数”之所以还会如此流行,恐怕是因为和其他冷冰冰的经济指标相比,这个指数太活色生香。不断会有人告诉你,1947年克里斯汀·迪奥的亮丽裙子,反映了经济的乐观;上世纪50年代玛丽莲·梦露的时代,裙边慢慢开始上升,反映股价稳步上升;80年代中期,辛迪·克劳馥的裙子比任何时候都短,股价达到新的高度……世上还有哪一个经济指数比它更香艳?
在大众经济学指数中,我们还看到了“口红指数”“鞋跟指数”“长发指数”,这些指数的共同特征就是都和女性有关(口红销路越好、女性头发越短、鞋跟越高,预示着经济越不景气),并都伴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既然读者喜欢这样的故事,经济学教授和编辑们便不断重复和完善这些故事。至于这些指数到底是否靠谱,我们已无须太在意。当你从大厦的橱窗里看到眼下正流行“拖地长裙配军靴”时,难道你会傻到立马去把股票全部抛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3:19
踉跄话西游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79次 有两张二战时期的征兵海报,我印象深刻。一张是美国的《我需要你》,一张是苏联的《你参加红军了吗》。很有意思的是,这两个意识形态截然不同的国家,征兵海报的构图却如出一辙,都是一个人用手戳向画外,让人觉得你若不搭理他就是罪过。很好的设计。
小时候,我脑海里的悟空在面对取经路上的妖魔鬼怪时,大致也是这一姿势。他一手反背拿着金箍棒,一手戳出画面,双眉竖挑,两眼圆睁,大喝一声:“呔!”当然,悟空摆出这一姿态并非是叫你入伙,而是在将你打杀之前摆摆威风,让你专注地受死。正如说书先生在开讲前,拍一下醒木,展现的是一种范儿。惹得我这个小孩,在路遇小朋友或小猫小狗时,常常冷不防这样怪叫一声,见其惊恐,不由洋洋得意。
前些年,我在一所三流大学任教,所在艺术学院的院长是个外行,50来岁。这位领导热爱艺术,自我感觉相当良好,经常对专业课程提出一些指导性前瞻性的意见。在一次全院大会上,他又开始大放厥词,我终于忍不住了,“呔!”的一声跳将出来,立马逮住他的常识性错误,就开始不依不饶地追问与抨击,言语刻薄不逊,弄得他脸红筋胀、手足无措,惹得下面的学生起哄,身旁的同事惊诧……
之后,作为同事的老婆没给我好脸色,说我这种“既憋不住屎,也憋不住话”的德性叫做不成熟。毕竟是老婆,为了领导伤和气不值得。我接受了她的批评,认为自己错了,不过我是以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为出发点的。对待老同志,应该宽容一些;不过正是大家的宽容,才惯得他为老不尊,因此我这样也是为了领导好,让他在挫折中成长。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体制内很多事大家都看得明白,只是不说出来。如果你想快意恩仇,那最好不要在这一亩三分地里待。于是不久后,我仗着能卖几张画就辞了职。从此只要憋不住了,就能痛快酣畅地屙野屎。
其实我的这一段经历只是一个俗套。作为一个既得利益者,我辞职也是出于审时度势的考虑,但如若因此而觉得沾沾自喜,扮作局外高人,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鸟瞰还在体制内的底层苦苦挣扎的芸芸众生的话,只能称作小人得志。
说到这里,我常常为悟空感到惋惜。当初他在花果山“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活得逍遥自在。加上自己又有一身本事,神通广大,寿与天齐,何苦要去受那天庭仙箓。受了天箓去当差倒也罢了,却又为了待遇与面子问题使性子去闹天宫,闹到最后反而被如来收拾了一顿,压在五行山下。不得已,为脱身只好做了俗汉的徒弟,鞍前马后地伺候着肉眼凡胎,还要时不时地受其数落。憋屈。
地位、处境的改变,对一个人的性格影响颇大。悟空在一打白骨精时曾说:“老孙在水帘洞里做妖魔时,若想人肉吃,便是这等:或变金银,或变庄台,或变醉人,或变女色。有那等痴心的,爱上我,我就迷他到洞里,尽意随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还要晒干了防天阴哩!”如今做了和尚的徒弟,身份就不一样了,取经路上也常常“呔!”的一声,摆个pose,降个魔,但这些妖魔鬼怪大都是由于体制内管理不善才下凡祸乱人间的。真正丧命于悟空棒下有名有姓的魔头没几个,大多只是一些小喽啰和没有后台的苦命妖精。说得好听点是降妖伏魔,说白了悟空干的其实是为体制擦屁股的活儿。按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悟空是体制的“乏走狗”。哪怕最后得了什么正果,成了什么佛,也只是面子上好听一些,结局还是寿与天齐。比起当初在花果山的无拘无束,多了份无奈与无趣。
不过也正是吴老先生如此的安排,《西游记》才没有落入超级英雄惩恶扬善的俗套,才会那么意味深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3:32
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226次 一
美国有一个着名的白宫记者,叫海伦·托马斯,逼问过9任总统,进攻性极强。后来白宫在新闻厅给她专门设了把椅子,上面的小铜牌上刻着她的名字,又用她的名字命名了一个奖项,盛誉极隆。
她80多岁的时候在书里回忆自己的职业生涯,感叹美国新闻业的萧条,说:“不知畏惧、不带好恶地去报道,美国的新闻人难道忘了吗?”
我自己的经验是,不知畏惧并不算难,不带好恶不容易。
好恶是每个人都有的,不可避免,只不过有记者这个身份,会约束人们表达自己好恶的本能,它要求你提供尽可能多的事实,而不是看法。
80岁的时候,海伦离开供职57年的美联社,成为一名专栏作家。
专栏作家与记者的区别是,她从此提供看法。
在接受这个邀请的时候她说:“我挺高兴的,为什么不呢?这么多年我都在按事情的本来面目描述它,现在我为什么不能按我想的样子来说呢?我每天早上醒来就可以问,今天我恨谁?”
也许她带点玩笑,但箭一旦不再忍受约束,就会射出。
一个月前,她迫于舆论压力辞职了,在将近90岁的时候。
原因是她在某一个集会上,对着一个镜头说:“告诉以色列人,滚出巴勒斯坦……他们(以色列人)可以回家,去波兰、德国,去其他任何地方。”
她是黎巴嫩移民的后裔,她说这话的原因是她恨。
二
我曾经写文章悼念过被暗杀的俄罗斯记者安娜,叫《思考比恐惧更强大》,看到老妇人在她像前放上的白色玫瑰,我写的时候心酸眼热。
后来遇到《华盛顿邮报》的记者Ann,她在莫斯科驻站16年。她说:“我为安娜难过,但我并不赞赏她的报道。”
“为什么?”我有点意外。
“因为她的观点太多。”她说,“她总是站在她认为的弱者一方,简单地批评。”
我们都痛恨暴力和对记者的虐杀,但是,Ann的话让我不能不去想——我之前对安娜的评价是否太没有保留?抒情的背后有没有更复杂的事实?单纯的强弱、黑白的报道能不能完全解释现实?
我说:“也许由于她是在一个那样的环境下,常常被迫害的人很难避免……”
“但这样你慢慢会变成你本来反对的人。”
“……那么你认为最好的方式是什么?”
她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准确。”
三
晚上看老郝的“新闻调查”,是一期关于职业病鉴定的节目,反映那些为疾病所苦而得不到公正的鉴定机会的工人们。看这节目时我为她骄傲,多年来她一直在做最艰苦的选题,因为她心里有对人的关怀。
她的片子中,有几次以音乐致以同情,领导审片的时候说:“把音乐拿掉。”
她有点不服,偷偷留了两段”。
后来看完老郝的这个片子,我觉得领导的决定是对的。音乐是一种倾向,抒情,也可以说是一种强烈的表达,音乐一起,观众就跟着一哽,一软,被影响了。
同情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之一,但先入为主的悲情是需要我们共同警惕的。
有个朋友把一篇批评我的文字发给我看,我觉得说得真好,引在这儿跟老郝和老范分享:
“如果你用悲情贿赂过读者,你也一定用悲情取悦过自己,我猜想柴静做节目、写博客时,常是热泪盈眶的。得诚实地说,悲情、苦大仇深的心理基础是自我感动。自我感动取之便捷,又容易上瘾,对它的自觉抵制,便尤为可贵。每一条细微的新闻背后,都隐藏着一条冗长的逻辑链,在我们这儿,这些逻辑链绝大多数是同一朝向,正是这不能言说又不言而喻的秘密,让我们需要提醒自己:绝不刚走到这条逻辑链的半山腰就嚎啕大哭。”
他写道:“准确是这一工种最重要的手艺,而自我感动、感动先行是准确最大的敌人,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3:45
一点一横长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22次 我常常想起我的小学老师,达时雨。
小时候,学写繁体字。碰上笔画多的,达老师就教我们一些顺口溜。
“一点一横长,一撇到南洋。我的耳朵长。我姓王。我今年十四岁,在一心国小上学。”
这是繁体“厅”字,大厅的“厅”,整整25笔。
我们扯开嗓门喊将起来,伸出食指把字写在空气里。一时,教室里好像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厅”字,叮叮当当作响。
“一点一横长,二字下面口四方。两边丝绕绕,鸟儿站中央。”这是“鸾”字。红鸾星动的“鸾”。
还有“亡、口、月、贝、凡”,这是“赢”字,输赢的“赢”。
达老师假装捂起耳朵,说:“你们声音好大!外面的树叶子、花儿都让你们嚷嚷下来了。”
大家咧嘴嘻嘻笑起来。教室外面,隔着走廊,木麻黄红艳艳的花瓣正慢慢落下,落在黄土堆上。
她是江苏泗水人,1949年到台湾。
有一次我家急着要用钱。妈妈苦无对策,叨念着告诉我:“课后的辅导不上了吧,可以省下30块钱给外婆。”我听了妈妈的话,不作他想,下课背上书包,大踏步高高兴兴回家了。快出校门的时候,却让达老师给叫住:“为什么不上成语课?”
我据实以报:“我家钱紧了。我妈说不上了。”
达老师只说:“上课去。”我听了,也不作他想,回头进了教室。父母辈疲于奔命,只求喂饱一家人的肚子,竟从来没有察觉什么。我妈也像压根儿忘了让我不去上辅导课的事情。只是此后,我就再没有交过辅导费了。
人情珍重,急流湍湍,竟连一个谢字也没有。难得糊涂的日子,也可以舟行千里。
年幼的时候,只觉得风和日丽,一切平常,哪里知道周遭惊涛千尺?哪里知道父母那一代人兴衰浮沉,漂流仓皇,经历了多少烦恼忧愁?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达老师在大陆时,就当过小学校长。来台湾之前,还做过她那个地方的县长。达老师的丈夫更是我们镇上赫赫有名的凤梨工厂厂长。他们夫妇1949年阴差阳错地来到台湾,成为建设、教育的无名天使,一辈子留在了台湾。
上大学后,我给达老师写过几封信。她热情地回信给我,劈头就提我小学时候的事情。说我能随时一字不漏地背出整本教科书,写出的作文让她发笑。小时候的事情,我自己一点不记得,父母也少过问,倒是达老师做着我的镜子,让我照见遥遥成长之路。
成年后,我四处奔忙,跟达老师断了联系。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达老师是从台北的一处高楼纵身跳下,带着她特有的清高和寂静离开人世的。
我常常想起达老师支着头,静静坐在教室里看木麻黄树的样子。我几乎一厢情愿地认定,她是为了教给我们那些好玩的顺口溜而到台湾的。只是天使羁留人间,有多少我不知道的故事?
我没有机会告诉她,当年她讲“想做大官的请出去,想当小姐的别进来”的一刻,曾经多么让我震动。我也没有机会谢谢她把八岁的我,领进了学习的畅想和快乐中。
想念她的时刻,我想到那一代流离苦难的人,在小岛上的襟怀和风华。
想念她的时刻,我是多么愿意生出彩翼,振翅飞到琼楼高处,把她从孤单绝望的那一刻,奋力拉回,回到那“一点一横长,一撇到南洋”的瞬间。
一点,一横长。一撇无垠,到天涯。
那无垠天涯,该有多么宽广,多么顺溜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3:56
自传难写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69次 自古道:今儿个晚上脱了鞋,不知明日穿不穿——天有不测的风云啊!为留名千古,似应早早写下自传;自己不传,而等别人偏劳,谈何容易!以我自己说吧,眼看就快四十了,万一在最近的将来有个山高水远,还没写下自传,岂不是大大的一个缺憾?!
可是,说起来就有点难受。自传不难哪,只要有好材料。材料好办;“好材料”,哼,难!自传的头一章是不是应当叙说家庭族系等等?自然是。人由何处生,水从哪儿来,总得说个分明。依写传的惯例说,得略述五千年前的祖宗是纯粹“国种”,然后详道上三辈的官衔、功德与着作。至少也得来个“清封大夫”的父亲,与“出自名门”的母亲。没有这么适合题材的双亲,写出去岂不叫人笑掉门牙!您看,这一招儿就把咱撅个对头弯;咱没有这种父母,而且知道五千年前的祖宗不见得比我高明,好意思大书特书“清封普罗大夫”与“出自不名之门”么?英雄不怕出身低,可也得先变成英雄啊。汉刘邦是小小的亭长,淮阴侯也讨过饭吃,可是人家都成了英雄,自然有人捧场喝彩。咱是不是英雄?对镜审查,不大像!
自传的头一章根本没着落。
再说第二章吧。这儿应说怎么降生:怎么在胎中多住了三个多月,怎么产房闹妖精,怎么天上落星星,怎么生下来啼声如豹,怎么左手拿着块现洋……我细问过母亲,这些事一概没有。
第二章又可以休矣。
第三章得说幼年入学的光景喽。“幼怀大志,寡言笑,囊萤刺股……”这多么好听!可是咱呢,不记得有过大志,而是见别人吃糖馅烧饼就馋得慌——到如今也没完全改掉。逃学的事倒不常干,而挨手板与罚跪说起来似乎并不光荣。第三章,即使勉强写出,也不体面。
没有前三章,只好由第四章开始写了,先不管有这样的书没有。这一章应写青春时期。更难下笔。假如专为泄气,又何必自传;当然得吹腾着点儿。事情就奇怪,想吹都吹不起来。人家牛顿先生看苹果落地就想起那么多典故来,我看见苹果落地——不,不等它落地就摘下来往嘴里送。青春时期如此,现在也没长进多少,不但没做过惊天动地的事,而且没有存过惊天动地的心。偶尔大喊一声,天并不惊;跺地两脚,地也不动。第四章又是糖心的炸弹,没响儿!
以下就不用说了,伤心!
自传呢,下世再说。好在马上为善,或者还不太晚,多积点阴功,下辈子咱也生在贵族之家,光是自传的第一章就能写八万字。气死无数小布尔乔亚。等着吧,这个事是急不得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4-1 13:44:09
荒野漫步时间:2013-03-08 作者:小小Z 点击:151次 在茫茫荒野中漫步,用“闲逛”这个词真是再恰当不过!若在城市里逛的话,可一点也不能“闲”,得留神红绿灯,还得挤公交车,还要提防小偷。
旷野风大,一月的正午,白天温度大都在零下十摄氏度以下,跟冰箱冷冻室似的。在世界这个大冰箱里,厚衣服是最坚实的堡垒,围巾、帽子、手套一个也不能少。刀枪不入地走在明亮的高寒空气中,安全又自在,况且白天又没有狼。
在荒野中四面走动,无遮无拦。遇到骑马的胡尔马西时,他问我有没有看到小骆驼,我说没看到。就在这时,两峰小骆驼从我身后的沙丘顶端冒出头来——一分钟前,我刚从那里经过。于是胡尔马西很无奈,赶紧策马冲过去追赶。嗯,所谓闲逛,就是什么心也不用操。
后来,我开始观察一切经过这片大地的痕迹。
最大的痕迹是路。哪怕是一条轻飘飘的、痕迹浅淡的路,也会令世界为之倾斜——倾斜向这路指向的地方。
在空敞的天空下,一片片戈壁缠绕着一片片沙丘,永无止境。站在高处,四望漫漫,身如一叶。然而怎么能说在这样的世界里,人是微弱渺小的呢?人的气息才是这世界里最浓重深刻的划痕。人的气息——当你离他居住之处尚遥遥漫漫之时,你就已经感觉到他了。你看到牲畜的脚印渐渐凌乱、焦急,看到这些脚印渐渐密集,渐渐形成无数条小路。这些小路又渐渐清晰,渐渐向着他所在的方向一一合拢。一切都指向他,一切都正马不停蹄地向他而去。是的,“倾斜”,整个世界都向着他倾斜。他就是这荒野的主人。
野鼠的路往往从自己的洞口开始,小心地穿插在白雪黄沙间,弯弯曲曲地通向世界上最神秘的地方。但那个地方往往只长着一丛平凡的枯草。
比起一长溜精致细心的脚印来说,两串交叉而过的脚印立显热闹繁忙。在交叉之处,似乎看到不久之前两个小东西打招呼的情景。更常见的情形是,一串小脚印从一个洞口拐弯抹角地延伸到另一个洞口,难道野鼠们也会串门子吗?有时一串细碎的小脚印绕着一只庞大的牛蹄印绕了好几圈,都已经离去了,还不时折身回返,徘徊再三。不晓得当时那小家伙发现了怎样的一个秘密。
牛马骆驼们的脚印则粗鲁又突兀。
羊群的蹄印往往乱糟糟一大片,轰然经过草地。然而从远处看,却又是次序井然的缕缕细线,整齐地并行向前。
还有一种动物,不知是什么,蹄印分为四瓣,前面两瓣大,后面两瓣小,走路的情形应该是四平八稳,踱着方步。
鸟的脚印则惊鸿一瞥。鸟更多的时候应该属于天空,却很少在天空中看到它们。
野鼠只剩下脚印,鸟儿只剩下叫声。在荒野的某处,总是突然传来稠密激动的鸟叫声,令人霎时如身处森林的清晨,四面穷目,却看不到一只鸟。经常能看到的只有体形硕大的鹰隼之类的猛禽,静静停踞沙丘高处,偏着头,以一只眼盯着你一步步靠近。待到足够近时,它才扬起巨翅,猛然上升。
除了芨芨草和梭梭柴,我再也认不得这荒野中更多的植物了。但认不得的也只是它们的名字,我深深熟悉它们的模样和姿态。有一种末端无尽地卷曲的粗草(方便面似的),淡青色,我为之取名“缠绵”。还有一种柔软绵薄的长草,我取名为“荡漾”。还有一种草,有着淡红或白色的细枝子,频繁分叉,每一个叉节只有一寸来长,均匀、精致而苦心地四面扭转,我取名为“抒情”。还有一种浅色草,形态是温柔的,却密密长着脆弱的细刺,防备又期待的样子,我取名为“黑暗”。
走在满是缠绵草、荡漾草、抒情草和黑暗草的光明大地上,我有时会深深庆幸:这样的时间幸亏没有用来织毛衣!
傍晚,陌生的马群在上弦月之下奔腾过旷野。满目枯草,却毫无萧瑟败相。谁说眼下都是死去的植物?它们明明仍是继续生长的姿态,枝枝叶叶,完完整整。
在落日的余晖中,在东北面沙丘的西侧,我捡到过一个精美坚硬的、完完整整的刺猬壳。它的刺根根挺翘,质地如玉石般细腻润泽,丝毫没有敌意。你感觉不到这是遗骸,这是温情脉脉的壳蜕。欣赏完毕,再端正地放回沙滩上,让它继续宁静地在那里晒太阳。此后每当经过它,就忍不住打个招呼:“你好!”
又想到假如我真的开了商店,在这个悄寂阔大的世界里,此时总会有一个牧人正与他的妻子仔细地商议着一个最恰当的日子。到了那天,他一大早起身出发,骑马向这边遥遥而来。他盘算着要买的东西以及要说的话,心里又有希望又有寂寞,于是他勒缰缓行,唱起歌来……而我没有开商店,没能与那人有相聚的缘分。只愿他此时正在大地的另一个角落为另外一些希望而欢喜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