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1:11
我问陈初:“你的心像切开的蛋糕,一块给学业,一块给足球,一块给社会工作,一块给那些随时准备叫你为他们两肋插刀的朋友,给我的,还剩多少呢?"
陈初简明地回答我:“我的心不是蛋糕。”
与陈初的恋情,始于大二的秋天,在电影院看《闻香识女人》。他们大队人马,我却形只影单,坐在最后一排。他频频回头,招呼我过去坐,我只是微微一笑。过半场,突然觉得有人碰我,我侧头一看,是陈初,他递过一罐饮料,怀里还抱着好几罐,我下意识地接过来,他对我笑一笑,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散场,经过我身边,他停一停:“一起走吧。”我不为所动:“我还有点事。”他仿佛想说什么,但人如潮涌,他站不住脚,很快就走过去了。人都走光了,我才起身。从灯火阑珊的大路转入漆黑的小径,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硬着头皮走进去,听见旁边有个声音:“别怕,是我。”是陈初,他淡淡地说:“我刚刚走过,发现这儿路灯坏了,想你一个人走挺危险的。”
在夜色里,看着他挺拔的肩,我愣住了。我不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跟他并不熟识,又骄傲地拒绝了他的好意,他却仍然记挂着我的安危。我不禁怦然心动。
一路走着,我们随意地聊着电影里的人物,忽然发现,我们的意见竟是惊人的一致,我脱口而出:“真看不出,我还一直以为……”蓦地一顿。
他若无其事地接口:“你还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哗众取宠、头脑简单、只知道踢足球的笨蛋。”我随即道:“彼此彼此,你还不是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自命清高、装腔作势、只会死读书的家伙。”
我们相视大笑。在夜里,他的黑黝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的脸慢慢烧了起来。
此后,他会在上大课时给我占好座位;会在我胃口不好的时候,骑车飞快地买来我喜欢的牛肉面;我对他说的每一个小小的请求,他都记得。那年的圣诞夜,同学们起哄着问我们是不是在谈朋友,我面红耳赤,而他从容地环住我的肩,大声道:“是。”
几乎所有的人都说我好福气,而我是在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有福也有气。
寒假过后,回到学校,就是情人节了。这所北方城市正大雪纷飞。每天走在雪里,都想为陈初选一件心爱的礼物,陈初却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有几个朋友想跟我们一起过情人节。
“什么?”我怀疑我听错了,“情人节哎,他们跟我们一起过?"
陈初笑得很尴尬:“他们有些刚跟女友分手,有些一直没有朋友,这种日子特别寂寞,我想把我们的快乐分给他们一点,你觉得怎么样?再说,我已经答应了。”
结果那天来了七个男孩,八个女孩,醉倒了两个,而且酒终人散时,问谁愿意送一个住得最远的女生,竟没人回答。最后陈初叹口气:“还是我送吧。叶青,你一个人走,行吧?"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走在白雪覆盖的大操场,觉得寒彻肺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情人节,却是与一大群人共同度过的,而最后,我的情人却送别的女孩回家。陈初的热心肠和好脾气,曾是最让我动心的,然而此刻,我却突然发现同样的原因使我深深地悲伤。
我和陈初的疏远便是从那天开始的吧。一天又一天,当我与他的约会内容变成替失恋的小女孩出谋划策;当他因为要复习功课没有时间陪我去逛商场;当他倾尽生活费为同学捐款而无法为我买一朵玫瑰……我的疑问便像青藤一样暗暗滋长:在他生命中,我到底占什么样的位置?
陈初显然也察觉了。不久,是我二十岁生日,我们相约再去看一遍《闻香识女人》,并好好地谈一谈。还没有走出房门,就听见人声喧哗。
是一个感情上受到挫折的男孩,正在猛敲女友的房门,求她出来。那段日子,保定周围地震了好几次,虽然震级很小,却闹得人心惶惶。那男孩就一直叫着:“地震来了,大家一起死,可是你让我死也死个明白!”
陈初低声问我:“我过去看一下好吗?”他和另外几个人拉住了男孩,连劝带说地把他向楼梯拉去。在楼梯口,他向我投来抱歉的眼光。
而我,其实真的没有生气,我了解陈初就好像了解我自己。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许天生就是应该当大哥的,保护人、帮助人,在保护和帮助中得到快乐,可是我却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只爱我一个。
隔了很久,陈初才回来,笑笑说:“哎,现在我们走吧。”我听见自己喑哑的声音:“我不想去了,”我低下头,“我知道你不是不在乎我,我相信你真的喜欢我。可是,你的生命中,总有更重要的事、更亲爱的人,已经没有空间来容纳我,”我轻轻地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所有的表情都从陈初脸上滑落,他面如白纸,却一言不发。当我抽身离去,他没有阻挡。
只是,沿着长长的小路,我觉得他的目光一直在我背后追着,火一样烫,伤口一样疼。我,没有回头。
子夜,我才矇眬睡去,忽然一声呐喊惊醒了寂静的夜:“地震了———”
起初的瞬间是奇异的宁静,突然间,杂沓的脚步声、哭喊声、狂叫声混杂在一起,像海潮一般汹涌扑来。我呆坐在床上,半晌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忽然间赤着脚就往外冲。所有的人都冲出了房门,在漆黑的楼道里,大家推挤着,挣扎着,尖叫着,陈年的地板在我们脚下摇晃着,好像整幢楼都摇摇欲坠。
楼门口挤了不知道多少人,每个人都拼命地向外挤,但是铁门是关着的!挤在最前面的人用力摇撼着铁门:“开门哪!开门哪!”没有人来开门,而人群还在不断地涌上来。这一处弹丸之地,霎时间一片凄惨的景象。
这时门外已满是人,大声喊着:“窗子!”我起来冲进一间寝室,但是窗上有铁栅!我听见陈初在喊:“叶青!叶青”我大叫:“我在这里!”他跑过来,双手用力扳住铁条,使尽全身力气向两边拉,而铁条只微微弯了一点。他又捡起一块砖头,可是只砸了一下,砖头就断开了。忽然有人惊叫:“楼要塌下来了!”“呼啦”一下窗外的人群纷纷向后面退去,我拍着窗栅撕心裂肺地叫:“陈初,你快走!你走———”陈初瞪着窗子,两眼发红,眼里有种我从未见过的痛楚与绝望。突然,他扑上来,手臂从栅栏的间隙里伸过来,用力环住了我。我惊呆了。隔着栅栏,隔着生死我们紧紧相拥。这一夜我才明白,原来爱情,就是不仅愿意和那个深爱的人一起生,也愿意和他一起死。
那楼没有塌。
那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地震。
那夜,在大操场上,陈初一直用力地搂住我,他的手指箍痛了我的背,而我紧紧地伏在他怀里,听见他的心在胸中跳动。我轻轻地问他:“你的心,究竟是什么?"
很久很久,他才慢慢地回答我:“我想,是一棵树吧,春天有花,夏天有荫,秋天有果,四季都有不同的美丽,每一个瞬间都可以为他人奉献些什么,而你,你是一棵长头发的树,我是一棵短头发的树。各自枝丫都有各自的方向。可是,在地下,根须是紧紧交缠的,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1:28
他和她,只是那么普通的一对夫妻,他们的家坐落在一条匆忙的国道边上。
一天晚上,正在做饭的她听说又发生了车祸,死去的是一个骑车的男子,女人的心一紧,第二天,她给丈夫买了一件新衣,那是一件很普通的衣服,在衣背上镶着几道荧光彩条,一到暗处便会闪光的那种。她让他穿上,男人笑而不言,开始穿着衣服去上班。
日子就这样平淡如水地继续着,没有任何风生水起的东西。直到有一天,男人又很晚回家,他骑车走在国道的一个拐角时,忽然有一辆车从他身边迅速地刮过,斜插到路边的草丛里,而他也被刮倒在路边的田地里,司机惶恐地走了过来,扶起他,顾前问后之后,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司机说:“幸好看到你背上的荧光,要不就撞到你了。”
而他也惊魂甫定,脱下那件沾满泥土的外衣,看着那闪亮的荧光,豁然明白了妻子的用意。原来妻子是为了他的安全才特地买了一件荧光衣。
当他走到楼下的时候,他抬头看,忽然发现一个黑色人影居然站在窗台上凝望着黑暗的路口。他忽然又是一颤,原来妻子只是关了灯,其实仍然在翘望着自己带着一身荧光回去。
于是,他又拐了出去,重新穿上荧光衣,在妻子的凝望下从路口赶回家里。到家的时候,妻子假装睡去了,而他也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妻子他的遭遇。
只是从那天起,他总爱穿那种镶带荧光的外衣。而每晚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总是分外地小心翼翼,因为他知道有一个女人始终在沉沉的黑夜里,凝盼着自己安全回家的身影。
日子久了,他身边的邻居居然都喜欢起穿荧光衣,因为无论在多黑的夜里,它总能闪动着无比温暖的爱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1:39
他对她说一个他突然想起的小测试。
那是几年前了。他在网上,有朋友发问,设想你将去一座孤岛,荒无人烟,就像鲁滨逊那样。你可以带一样东西,随便什么,但是只能一样,你带什么?当时他信口给出的答案引来哗然一片:有人惊叹不已自愧不如,但更多人是认为这不能算数。他说的是:游艇。后来太多朋友笑他耍赖,他想了半天说,那要不就带狗吧,好歹能做做伴,也不用太操心。
他对她说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一直都微笑着看她。她仰头看见他在黑暗中依然发亮的眼睛,柔声问他:那现在呢?她知道他的答案,是的,她根本不必问的。她的声音透着笃定的温柔。他笑了,伸手抚了抚她的头发,侧过脸。我会带台电脑去,他说。瞬间的失落中,她听见他继续说,嗯,就要电脑好了———当然我们假设这里能接上网络,这样我就能在视频中看见你了。我不会带你去的,绝对不,那边是荒岛,我不舍得你受苦。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1:52
大学里的第一年的冬天,我坐在校园里的长椅上,看一本书。有人走过来,是个男生,他说:“风很大,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他穿着漂亮的夹克,他戴着一双十分精致的手套,他还有一张漂亮的脸。
我没有回答,我和他,从穿着上已分了阶层,他来念书,我却是来拼前途。
他并不离开,他自我介绍说,他是大三的卫东。
那是第一次见他,没有涟漪,也无心动,我不怕冷,就像不怕长时间的孤独。
系里的元旦晚会上,卫东是最出风头的主持。现场气氛热烈,我听旁边的女生说:“卫东真酷,尤其是那双酷酷的黑手套。应该是真皮的吧,听说他家里很有钱。”
台上的卫东光芒四射,亮得人睁不开眼。我悄悄退场,操场的灯光映照着宣传栏,正中央,是系里奖学金状元榜,有笑得酷酷的卫东,无所不在的卫东。
我想,无论男生女生都希望是卫东吧,富有、俊美、才貌双全。
星期日的图书馆,又看见卫东。他的书掉了一地,我帮他捡起来,看见他的黑手套,我说:“戴手套很好看,可是不灵活,不好翻书的。”
他的样子很平淡,他答:“我知道。”他抱着书离开。喜欢外表美好的事物,喜欢和其他女生一样,留心他俊美的脸,他笑起来,万人迷的诱惑。
上帝给了他太多。
于是在投往校刊的一篇散文中,我未署名,写了一点孤独的心事。我说,曾有人说,上帝给谁的都不会太多,可我却看到一个又一个幸运儿。我站在我一个人的愚人码头。
我没想到,他来找我,卫东来找我。他说:“你不该这么悲观。”
他笃定那文字的作者是我。
我说不是,他说是。他盯着我的眼睛,我心慌,想逃,我好恨他,他凭什么这样逼我。
半晌他叹了口气:“你真像我。可我要你知道,上帝真的不会给一个人太多。”
他缓缓扯下右手的黑手套———他的右手,竟只有一根大拇指!
他说:“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戴手套了,十年前,我的四根手指被生生地压断。没断的时候,他们修长、精致,可是它们断了,精致也就跟着断了。我曾经想过死。”
他平静地说着,我听得泪流满面。我说:“不,它们还是精致的,在我心里,永远都是。”
卫东擦去我脸上的泪,用他的右手仅剩的一根手指。他说:“知道吗,第一次看杨过断了手臂,我想,我和他一样,是个残废了。”
他的声音平淡而哀伤。我说:“我愿意是那个人。”卫东说不,他会拖累我的。我说怎么会呢,他这样能干。
卫东看着我,眼光爱怜:“你不明白,要怎样才明白呢?我天天晚上都想着你,可是不能告诉你。我的右手等于废了,我没办法上机练指法,不能一次拎四瓶开水,戴了手套,我有时拿不住太多的东西。”
他笑了,他说:“真好笑,丘比特的箭射中我,一看,却是一支断了的箭。”
我说,我要和他在一起。
他毕业了,因为断指的残缺,他找不到工作。我把和他的恋爱告诉了姐姐,姐姐说:“他若只是卫东,我同情他,他如果要成我的妹夫,我反对。”
我不能再受苦,卫东和姐姐一样,这样对我说。
“我不愿意看到你痛苦,选择的痛苦。在你还没为我的断指和我争吵之前,我选择放手。”卫东在电话里诀别。
从此,他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和卫东在一起,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都铁定我会后悔,因为他只是一支断箭。
我那时不明白,到今天我毕了业,我只有在心里怀着感谢———我不敢面对我的自私,我只能感谢这一生,含泪谢他。纵是一支断箭,也温暖了孤独的青春。从一开始,注定我无法回报。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2:03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顷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孩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男人偏就是喜欢茉莉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 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地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 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 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 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了手。只是, 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让他失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男人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 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男人恍然大悟般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里却看到对面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时代便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夜晚,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EL,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渐渐地,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地晃与小口地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天,男人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地发现茉莉已不在自己身边。男人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所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那是茉莉么?他怀疑地问自己:为什么刚才没有看到她?
到这一刻,男人突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这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就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掉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了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是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最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她再不是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男人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了必胜客?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2:13
他曾经深爱着夏,屈指数来,已经爱了六年了。而其中的整整三年,他们是隔天离海间各自度过的,因为三年前,她的父亲将她送到了新西兰。
接下来,便是天涯海角的距离,在分开的时间里,他渐渐学会了理智处事,明了奢望的距离。
第四年,他的单位组织集体旅游,景点繁复,只有他断然选择去那个最南端的岛市,它有个诗意的名字———天涯海角。他想,那该是离她最近的地方吧。
跨越差不多整整一个中国的距离,去度短短的一个假期,同事纷纷摇头。但他仍然坚决地去了,还有另一个叫婕的女子跟随着他。
颠簸了两个日夜,他终于抵达目的地。但是当他向无边的大海呼喊她的名字时,他听到自己的声音空茫而无助:即使他到了天涯海角,他离她仍然那么远。
他的泪流下来,有温暖的双手从背后拥抱了他,是婕。抱住了他,他没有惊诧,婕的深情其实他早就明了。
他就在这一瞬间有了决定,如果距离注定不能跨越。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把这个决定告诉夏。夏会是怎样的心情呢。痛责?还是大哭?毕竟他们曾经有了这份渺茫的希望,坚持了这么久。
他终于提起电话,拨下那个冗长的号码。很快,是她的声音。
他的言语开始吞吐,却仍然说出了那几个字———我答应照顾另一个女孩,对不起……
电话那头是他意料中的沉默。他的心在这沉默中备受煎熬。
良久,飘过来细细声音,夏说:“这样也好!又多一个人爱你了!”
他听着,心忽然如巨石落地,瘫坐在椅子上,眼泪翻花。他想过千万种与夏的结局,只是始终未想到,这结局仍然是爱。
“又多一个人爱你”,多好的一句话啊,当我们真挚的爱恋不得不面对现实的剥离,当我们深爱的人爱上别人的时候,我们为什么总要想到指责,想到背叛呢?我们为什么不能退一步去祝福他呢?其实真正的爱一个人,不就是让他能快乐幸福,不再孤单吗?
“又多一个人爱你”话音落下的一刻,我们看到彼此的爱没有消失,而是变得更加博大如海。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2:24
那天,我和同事去北京出差。汽车路过杨村和廊坊交界的旧街路段时,我感觉开在前边的车辆速度慢了下来。
这一段路路况不太好,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了。事实很快就否定了我的这个疑问,因为车队的速度慢是慢了点,但是在匀速前进。车行了约5分钟后,前边的车呈半圆形拐了个弯。正疑惑间,一个奇观扑进了我的眼睛,公路中间有一只死去的喜鹊。另一只喜鹊陪伴在它的身边,这只喜鹊身体呈黑褐色,并泛着紫色的光芒,其余部分为白色。它一边哀鸣,一边用喙为死喜鹊梳理羽毛,其情其景令人黯然神伤又令人肃然起敬。
在我的家乡,喜鹊是最常见的留鸟。我知道喜鹊除了群体活动,便是夫飞妻随的夫妻行动。我不知道公路上的这对喜鹊哪一只是丈夫,哪一只是妻子。事实上,这个问题现在已无关紧要,我看见那只活喜鹊的眼睛里,此刻盈满了哀怨、愤怒的泪水。此前,我只听说过杜鹃啼血、鸳鸯殉情等有关鸟类的爱情故事,而这对患难的喜鹊却让人心潮澎湃。只是眨眼之间,一对喜鹊便变成了一只孤鹊,一只哀鹊。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讲,人也是鸟,鸟也是人,《梁祝化蝶》的凄凉在一瞬间便袭击了我。
下午,我们从北京往回返时,本来计划是要走京津高速公路的,但为了能看一看这对喜鹊,我们又走了105国道。说实话,能不能再次见到这对喜鹊,我已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也许,那只死喜鹊早被汽车压成肉饼了。但是我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我要看一看过往车辆的司机们,他们的爱心究竟有多深。车出廊坊,前边又出现了缓缓而行的车队,而我的心开始跳得很快。真的,我又看到了那两只喜鹊。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只活着的喜鹊在用喙为它的爱人梳理羽毛,而它自己的羽毛却因哀伤和车辆带来的尘土而黯淡了许多。
感谢来来往往的汽车司机们为我留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感谢司机们为这场生死之恋抑或是爱情悲剧拐了一个弯。那只活着的喜鹊,让我知道了夫妻之间什么叫相濡以沫,什么叫生死与共。我想今天为这对喜鹊夫妻感伤与流泪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因为我看见司机小王也偷偷地抹了一下眼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2:36
烛光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
“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着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的说着。
“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的手上的戒指。
“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嘛?”
意料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
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
真是不错的女孩啊,可惜。
“如果你也喜欢我,我不介意作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
“我爱我妻子。”?男人坚定的回答。
“你爱她?爱她什么?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
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不见你带她来……”
女人还想继续,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打消了念头。
静……
“你喜欢我什么?”男人开口了。
“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
“你知道三年前的我,什么样子?”男人点了颗烟。
“不知道。我不在乎,即使你坐过牢。”
“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男人没理会女人,继续说。
“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靠**来发泄自己的欲求不满。还因为去夜总会找小姐,被mop.com抓过。”
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
“嗯。”
“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能看到事情的内在。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也许那感觉,就和现在你对我的感觉差不多。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接受现实,知道自己没用,就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
“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的可怜。知道吗?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是肯定不让的。”
“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也只有她做得出。”
男人沉醉于那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的讲述着往事。
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
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
“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的笑了笑。
“现在,你可以理解嘛?我不可能,也不会,作对不起她的事。”
“啊,知道了。输给这样子的人,心服口服咯。”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到了她的年纪,会更棒的。”
“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
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冷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
“不了,我自己回去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
男人会心的笑了笑,转身要走。
“她漂亮嘛?”
“。。。。。。。。。。。。。。嗯,很美。”
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到卧室,打开了台灯。
沿着床边,坐了下来。
“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吗让我变成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呀。干吗把我变成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
男人哽咽的说着,终于泣不成声。
眼泪,一滴滴的从男人的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2:48
有这样一个故事,我记得很牢,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就是那个对秘密充满好奇的书生,而同样严重的后果我们也因此而被迫承担。
故事很荒诞,说一个女鬼爱上了一位书生,夜夜伴他读书,书生便生留恋之意,想娶其为妻。但人鬼殊途,女鬼经不住书生的苦苦哀求,就透露了一个可以变成人的法术,那需要与心上人深夜同床共枕100天,而最重要的一点是那枕边的男子不可以点灯偷窥。书生闻此方法,大喜过望,心想这有何难,于是当夜便施此法术。可是,书生如何也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百日刚过半,他便按捺不住想要看看动静。只看一眼不要紧吧?他点起油灯这样安慰自己,然而就是这一眼,让那个痴情的女鬼化作轻烟不复存在。而那个书生最为震惊和懊丧的是那床上竟是具骷髅,骨架上已有一半新鲜的肌肤生成了!只是那一点点的好奇心,就抹杀了书生的爱情,也辜负了女鬼的一腔信任。
所以,过多的好奇心总是让我们犯错。就如我的朋友清,她哭着对我说,事情发生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她真的不知道是哪儿出了错,只能眼看着这一段婚姻搁了浅。
本来她与夫君相恋两年,那时爱得轰轰烈烈,又结婚三载,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可是就是她有那么一点好奇心,想知道丈夫在认识她之前的他的恋人是个怎样的女孩。问及这个话题,清的丈夫总是笑眯眯地回答:“很久以前的事,我真的忘了。”清便不服气,那好奇心就像春天蔓生的草,割了一茬又噌噌噌地往外冒。问不出就自己找吧,当然不是没有痕迹,在柜子的一角尘封着许多信件,很多都是当年丈夫的女友给他的来信。寻着只言片语,清觉得有理由来调侃调侃丈夫,没想到扔出的话就像重磅炸弹,激怒了性清温和的丈夫。很多时候,不是秘密真的有多少价值,而是被偷窥让人感觉不被尊重,而不尊重自己的竟是自己的最疼爱的人,真是让人忍无可忍。
清说,丈夫现在什么都不太愿意跟她说,而好多自认为的秘密都放置了起来,还给抽屉上了把锁。“而这锁,简直像加在我的心上,我知道他不会再信任我了。”她抽泣着。她问我,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呢?
是呀,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呢?是与那个书生同样的过错吧,就是因为那点好奇心,驱使她偷窥另一人的秘密,而最终的结果是葬送了夫妻间最基本的信任。有时候,就那么一点好奇心,像心底有一根羽毛在轻轻搔动,痒得让我们想着法子去满足它,而满足的结果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挖了一个陷阱,让自己坠入其中,深受其困。
所以,有那么一点没有意义的好奇心的时候,就轻轻告诫自己,知道得越多往往会失去得更多,也许就在你努力去探究以便满足好奇心的时候,你挖下了给自己的陷阱,很多时候的结果都是万劫不复。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3:03
我永远记得星期五下午上课时,我意外地在书里面找到了一张电影票。在我翻书的时候,它轻飘飘地飞落而下,隐约可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几个字。我拿起来一看,“不见不散”四个娟秀的小字一下子就令我激动起来。
我努力想把“不见不散”这四个字和你的笔迹对起来———你不会知道我曾经偷偷收藏了你写的作文。可是我并不能完全确定。事情越是清楚,我越要把它往复杂的方向想像。我以为自己的潜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影响。天知道我偷偷地喜欢你有多久了,可是我从来不敢在你面前表露痕迹。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被你拒绝了会怎样,可是我却连把爱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这个下午突然出现的电影票如果真是你给的,那我会怎样呢?
老师适时在我的脑门上轻轻拍了两下,我一抬头就发现了你似有似无的鼓励眼神,但我马上就把头低了下去,装作认真看书的样子。那似有似无的眼神使我越加怀疑,突然间我变得很自卑。我就想到其他很多可能的结果。万一这小小的电影票不是你给我的,我该怎样去面对另外一个和你不一样的女孩呢?这完全有可能是我的那些活泼好动的死党们专门给我设的局。他们可能已经约好一起在电影院看我的笑话了。我并不在意在他们面前出丑,但是我却害怕我在他们面前暴露我对你的感情,那样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的,我怎么能面对呢?
我陷入了一种莫可名状的焦躁之中。我希望你看到了我的焦躁,然后给我一点更加明确的暗示。可是直到放学,我都还在为电影票的来源感到烫手。“不见不散”的反面用正楷字印着:十三排五座,×月×日(星期六)下午19:00;片名《不可不信缘》。明天晚上的一部富有美感的韩国爱情片,加上靠边的安静的位置,如果抛开一切烦恼,我倒是很愿意一个人去看看的。
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渐渐远去。去和不去这两个念头已经在我的头脑里轮番出现了不止二十次。最终我想了一个冒险的做法:我晚点去,先在暗处观察,如果在十三排五座的方向看见了你的身影,我就上前。
晚上我打扮一新,特意更改作息时间表洗了一个澡,又在镜子面前转了很久,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来。在电影院门口,我特意看了一下时间———19:06。但我进电影院的时候心里还是惴惴的,仿佛这一脚迈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但是马上我就在十三排看到了你仍旧平静的背影。我知道我不可能看错。于是我满怀欢快和激动蹑手蹑脚地朝你走去,我又很害怕你会在我朝你走去的过程中回头看到我的激动样子。但终于我把快速的心跳捂下来并走到了十三排的过道上。
你抬头看着我向五座挤过去,我像往常一样躲避你的眼神。终于到了,我想。不等我坐定,也不等我好好地看看你的打扮,你很突然地说了一句话,语调还是很平静:“你怎么来了?"
欢快和激情轰然一塌。我想语文水平再差的人也能理解这句话,不该来的人来了,该来的人却还没来。原来你确实约了人,可是约的人却不是我。原来这“不见不散”是对另外一个人说的。原来我不过是错误地收到了电影票,或者说你把电影票放错了地方。我可以原谅你,因为我坚信你约的人比我优秀不止百倍,也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能好受一点。
可是我已经顾不上你喜欢的人是谁了,我发现我现在的处境一点也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没有人约我,也没有人耍我。我已经为可以预料的每一种后果准备好了退路,却碰到了预料之外的困境。但是我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记得有个算命的对我说过,我会在危急之中成就大事业的。现在就是一个危急时刻,我想我会把一切都掩饰过去的。
我说:“怎么你也在这?"
然后我掏出电影票,捂住背面的四个字,又假装对了一下我背后的座位号:五座,我想我一生都能记住那个座位。
我接着说:“你买了二十三排六座的票吗?我是五座,怎么这么巧!”我特意把“二十三排”说得很重。
你一字一顿说:“我买了十三排五座和六座的票!”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你不再像平常的你了,你的声音不再平静,甚至带着怨恨的味道。我想你应该对失约的人感到怨恨,对于我这样一个完全的受害者,你不知道我的心情也就罢了,却不能施加怨恨,这样我只会更加难过。事实上我也怨恨失约的人:面对这样一个好女孩,竟然有人失约。突然间我已经忘记了我的电影票就是造成失约的原因———我已经把它当作自己买的了。
我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原来这里是十三排呀,怪不得我还纳闷怎么这么靠前。我坐错了,对不起。”
说完我没等你再说话,硬是从人堆里挤了出去。我想我并没有和你说再见的必要,既然不曾在一起,也就没有必要说再见了。出了电影院,我又看了看表———19:16。仅仅过了十分钟,电影已经结束了,我想。
这十分钟决定了我十年的困惑。十年之后的同学聚会上,你和我都已经结婚。你甚至都已经有自己可爱的一个小男孩了。我们一起喝酒,我发现你变得很坚强。我想至少十年前的你是滴酒不沾的。
你突然问我:“那天明明是你先迟到了我才发点小脾气的,你为什么就不能理解,还要编出一个可笑的理由逃走呢?"
泪水朦胧了我的眼睛,仿佛我成了电影里面那个瞎了眼睛的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