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5:25
在生活方面,玲最大的缺点就是有些丢三落四。当然,这主要是就钥匙而言。
这天下班,走到家门口,她才发觉钥匙不见了。崭新的防盗门,牢不可破,玲一筹莫展。邻居走过来说,找110试试看。于是她拨通了110,一个柔和的声音回答说:“对不起,我们太忙,不能出警,你最好去找街头急开锁的师傅。”
天已经黑下来了。到哪里找开锁的师傅呢?邻居宽慰她说,“姑娘别急,会有办法的。你要不找你男朋友看看,说不定”玲连连摇头说,“他也没有钥匙。”玲同兵恋爱两年了,她一直对兵的感情把握不准,因此,一直没有给他房门钥匙。邻居说,“或许,他有办法的。”玲说,“他住得太远。”
最后,她还是给兵打了电话。兵一点也不着急,温和地说:“你摸摸背包底部的夹层,看看有什么。”玲疑惑地伸手探进夹层,竟摸到了一把钥匙!“好你个老兵!”玲惊喜地叫了起来。兵说:“我怕你哪一天丢了钥匙,开不了门,就给你藏了一把备用的。我知道,你背包是不离身的。”
玲打开了厚重的铁门。她坐在沙发上,捧着这把钥匙,端详了好半天。然后,她又拨通了兵的电话,轻轻地说:“我想好了,我们元旦结婚吧!”兵的欢呼声,甜蜜地敲击着玲的心房。
爱情的钥匙是用心打造的。一个微小的细节,或许就是一把真情的钥匙,它能打开神圣的婚姻大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5:38
她和公司的老板吵了架,气呼呼地走在雨中,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溅起了水花,像极了此刻她的心情。而他,来自冰城哈尔滨,刚刚大学毕业,是来扬州觅一份工作。踌躇满志的他,四五天过去了,竟然无一收获,高昂的心顷刻间下沉,满心满脸的沮丧,一个人流浪在街头。
她手中把玩的那枚一元硬币,突然脱了手,叮叮当当滚落在他的脚下。他弯下腰,捡起了硬币递到她的面前,说,“嗨,怎么这么不小心,是不是钱多得花不了了。”这时她却呵呵地笑了,不是因为他给她捡起了硬币,而是因为,他刚才弯腰时一辆摩托车溅了他一脸的泥巴。
就这样,他们相逢并且相爱。她带着他游览扬州城,古朴的扬州让他迷恋。她也异常开心,快乐得像一只飞翔的小鸟。
然而,扬州也只是他的驿站。一天,他跟她说,“我要去深圳发展了,在那里才能证明自己。”她哭了,紧紧地拥着他问,“什么时候回来,还回来吗?”他抚着她的长发,吻着她的前额,有大颗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说,“一年之后就会回来。”她说,“我会等你的。”她给了他曾经捡起过的那枚硬币,他攥在手里,出了汗。
他离开后,她便买了一个储钱罐,从离开的第一天,她便每天向里面丢一枚一元的硬币来表达对他的思念和爱。他没跟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不曾联系过她。她很失望,但是依然坚信,一年之后他会回来。周围的同事都劝她,忘记这段感情吧,这样的情爱实在不值得留恋和珍惜。可是,傻傻的她,还是每天都向储钱罐里丢一枚一元的硬币。
就这样过了一年,她一直这样等他回来。在她丢进第365枚硬币的时候,她终于接到了他的电话:“我回来了。”她兴奋得落了泪。
见面的时候,她兴奋地说,“你可回来了,我等了你整整365天。”说着,她便拿出了储钱罐说,“从你走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每天丢进去,我始终坚信第365枚硬币丢进去的那天你就会回来。”
她摔碎了储钱罐,硬币散了一地。她一枚一枚放在他的掌心,他突然就落了泪。他手捧着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他知道她对他的爱就像手中的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了。他把她抱在怀里,深情地说,“丫头,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其实,她不知道,当初他去深圳其实是不想再回来了,而且他在深圳发展得很好,一位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他。这次回来是要向她说明白,并且告别的。可是,当他看到这365枚硬币的时候,他决定不走了。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只有她才能给他。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5:48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6:00
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大约8点半,医院来了一位老人,看上去80多岁,是来给拇指拆线的。他急切地对我说,9点钟他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希望我能照顾一下。
我先请老人坐下,看了看他的病例,心想,如果按照病例,老人应去找另外一位大夫拆线,但至少得等一个小时。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正好我当时又有一点空闲时间,我就来为老人拆线。
我拆开纱布,检查了一下老人手的伤势,知道伤基本上已经痊愈,便小心翼翼地为老人拆下缝线,并为他敷上一些防止感染的药。
在治疗过程中,我和老人攀谈了几句。我问他是否已经和该为他拆线的大夫约定了时间,老人说没有,他知道那位大夫9点半以后才上班。我好奇地问:“那你还来这么早干什么呢?”老人不好意思地笑道:“我要在9点钟到康复室和我的妻子共进早餐。”
这一定是一对恩爱老夫妻,我心里猜想,话题便转到老人妻子的健康上。老人告诉我,妻子已在康复室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她患了老年痴呆症。谈话间,我已经为老人包扎完毕。我问道:“如果你去迟了,你妻子是否会生气?”老人解释说:“那倒不会,至少在5年前,她就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
我感到非常惊讶:“5年前就已经不认识你了?你每天早晨还坚持和她一起吃早饭,甚至还不愿意迟到一分钟?"
老人慈善地笑了笑说:“是啊,每天早上9点钟与我的妻子共进早餐,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一次约会,我怎么能失约呢?"
可是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啊!我几乎脱口而出。
老人再次笑了,笑得有点甜蜜,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两人恩爱无比的甜蜜日子里,老人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她的确已经不知道我是谁了,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她是谁啊!”
听了老人的话,我突然想掉眼泪,我心中默想:这种爱不正是我及很多人一生都在期望的那种爱吗?真正的爱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挚的;真正的爱,在自己心间。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6:11
法国鹅肝是天下美味,制作过程却很不人道。农夫先选一批一级肥鹅,然后每天灌之以酒。鹅中了酒精毒,肝一天天不健康地长大,变成原来体积的数倍,农夫杀鹅取肝,鹅肝的价值远远超过鹅的本身。
朋友认为制法残忍,坚决不吃鹅肝。子非鹅,焉知鹅之乐?也许肥鹅喜欢喝美酒,难得被选中做喝酒的鹅,简直是做鹅的乐事。天天有人喂酒,飘飘欲仙,醉眼昏花,短暂欢愉,是真正的吃喝玩乐。鹅引颈以待,也不过是这些日子吧?反正要死一次,死后身价百倍,也就不枉此生了。
朋友说:“子非鹅,焉知鹅之不乐?也许鹅根本不喜欢喝酒呢!”那便是一个很动人的爱情故事。
天天负责喂鹅喝酒的,是农夫的小女儿。她有一把夕阳般金黄的头发,湖水般绿色的眼睛,脸如月白,鹅对她一见倾心,虽然知道喝下第一口醇酒之后,肝会一天天变大,他会一天比一天承受更多肉体的痛苦,然而,为了爱,他还是含笑喝下毒酒。
他每天盼望情人出现,在她怀里,喝她所赐的酒。他的肝一天天变大,痛苦也一天比一天厉害。然而当她出现,他仍然是最勇敢去喝酒的鹅。
他的肝开始硬化,体积已经达到要求。当情人捧着酒壶出现,鹅知道这是最后一次喝情人亲手灌下的酒了;明天,他们要把他的肝拿出来。
鹅含笑喝下最后一壶酒,拍起翅膀,在湖上为情人跳出最后一舞,湖水也为他悲伤,情人舍不得他,掩面离去。
翌日,鹅被杀,新鲜的鹅肝被送到一流的餐厅里。吃下鹅肝的人,突然明白了爱情。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6:22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就跳出了8米的不俗成绩。卢茨·朗格的出色发挥使欧文斯很紧张———这次比赛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时,希特勒的“非犹太民族白种优越论”甚嚣尘上,欧文斯太想用成绩证明这是谬论了!
由于心急,第一次试跳,欧文斯的脚超过了起跳板几厘米,被判无效。第二次试跳还是如此。如果第三次仍然失败,他将不得不被淘汰出局,而无缘真正的决赛。可欧文斯显然还是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要欧文斯被淘汰,决赛中可以说冠军就非卢茨·朗格莫属了。
可卢茨·朗格没有选择金牌,他选择的是友谊———他走上来,拍了拍欧文斯的肩膀说:“你闭上眼睛都能跳进决赛。你只需跳七米一五就能通过预选,既然这样,你就根本用不着踩上跳板再起跳———你为什么不在离跳板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做个记号,而在记号处就开始起跳———这样,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踩线了。”
欧文斯恍然大悟,照卢茨·朗格的话做了,轻松进了决赛。在决赛中,他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夺得冠军。夺冠后第一个上来向他祝贺的是卢茨·朗格。
后来,欧文斯在他的传记中深情地写道:把我所有的奖牌熔掉,也不能制造我对卢茨·朗格的纯金友谊。而在我熔掉奖牌之前,卢茨·朗格在心中早已把他的金牌熔掉了。
生活有时犹如比赛,目的就像挂在远处的金牌,不断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暇顾及目的之外的路边的风景。而这,往往使我们疲于奔命,正如奔命在终点处悬挂着金牌的赛场上一样。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只老鼠骑在猫身上,猫驮着它向前跑。老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就是因为它手里拿着一支长竿子,而竿子上悬挂着一条鱼。
那鱼就是我们的金牌。我们要想不做一只受老鼠奴役的猫,办法只有一个:把金牌熔掉。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6:31
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家世很好,又难得不骄矜。每次文艺晚会上她弹琵琶,雪白的手指在琵琶上一抹一跳,长发披垂在面颊上,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我纵然是同性,也觉得真有活色生香这回事。
爱慕她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其中有一个老实的男生。别人都会些小伎俩,他只勤勤恳恳替她抄笔记。她有时去学琵琶,他就远远地跟着。送她到了楼下,就靠在一棵树上,看本《围棋》杂志,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那时她也不在意,青春太美好了,有人肯跑遍整个城市只为给她买一张CD,也有人肯为她抄完厚厚一本乐谱。我们都以为,这男生的心意,不过就是春天的第一片树叶,很快会有新的枝叶生长出来,代替它的位置。
弹琵琶的女孩子留学去了美国,写信回来,总是说彼处如何苦寒,如何枯燥,如何艰难。她那只琵琶,恐怕也是闲置已久了。偶尔会想起那个等在楼下看一本《围棋》杂志的男生,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找到了一棵新的树呢?
去年冬天接到女孩的电话,说回国来完婚,一问之下,新郎竟然是那看《围棋》杂志的小子。
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的国度,连昼夜都是颠倒的。她每日里上课,打工,能闲下来接一个越洋电话,只有下午四五点那一段空暇。12个小时的时差,就成为一条分水岭,昔日那些热情的追逐者,纷纷流向了别处。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惟独只有他,每回都是凌晨4点,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里,一次一次拨她的电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6:42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她低头不语。班长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这时,她看见了那双浅蓝色瞳仁。她记得他手心的温度。
12岁时,她考入一所私立中学,才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没有他牵手的日子。放学后,她跑过好几个街区,到他的学校找他,正巧碰上他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她伤心了很久。
14岁时,有一次,她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结果被他发现。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拖着她,坐到了最前排的座位上。
16岁那年,他犹豫着说,他家很穷,怕配不上她。她不让他说下去,踮起脚尖主动吻了他。那个晚上,他跑到树林里,摘了一大捧娇艳的野玫瑰送给她。隔着她家后院的铁栏杆,她把他伤痕累累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19岁时,她考进了外地的一所大学。一个寒冷的清晨,她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向浓雾弥漫的铁轨尽头眺望。因为,他已经攒够了旅费,要从遥远的家乡来看她。火车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月台。看到她的脸冻得通红,他一下子把她揽进自己的大衣里。
她满24岁时,她父亲找到他,以她一生的安定幸福为由,建议他离开。临行前,他在她窗下站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她推开窗,看到院墙每一根栏杆上都别着一朵憔悴的玫瑰,还有一地凋零的花瓣。
25岁时,她结了婚,随先生移居国外。
她一生安定富足。75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已经事业有成,执意接她回国同住。不料,3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她醒来后发现,再也看不见家乡美丽的阳光。儿子急匆匆请来当地最好的医生。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老专家颤抖着走向她,仿佛回到了从前。轻轻地,他握住轮椅扶手上她瘦骨嶙峋的手。这时,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凝住,然后又舒展开来。她摸索着,把那只同样苍老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喃喃低语:“就是这个温度。”
她的眼睛虽然治不好了,但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娶了她。结婚那天,她挽着他缓缓走在红地毯上,闻到整个礼堂里都是红玫瑰圣洁甜美的芬芳。她泪光闪闪,感觉自己就像70年前那个被他牵着的小姑娘。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6:53
平生伪造过的文字,是一封情书。
北大荒,一年的日子,有半年与白雪相对。雪之单纯、单调让人觉得无聊。打发日子最好的办法是打赌,其次是恶作剧。
壶盖是我一校友的外号,缘自何起因已记不起来了。壶盖比我们年长一两岁,以脏、懒、馋而遭人厌。壶盖身上养了不少虫:以虱子为多(地面部队),臭虫次之(坦克部队),跳蚤又次(空降兵)。壶盖因虫累赘而面色苍白,终日坐在那儿,将手探入衣服,清点、整编他的三军。时有自语式的演说嗫嚅出口。壶盖大多数精力都用来对付那些虫子了,生活消沉,落寞。
想伪造一封情书给他,是我另一位校友烧鸡的主意。大概是想对其低落的情绪有所启发。主意出了,由我来写。当年并没有见过《情书大全》、《席慕容诗集》类的书,只有凭空造句。为生动起见借用了一些当地的俗语和语气词。还记得其中一些文字:“×××:你这小伙儿真不错!俗话说,浇花要浇根,浇(交)人要交心……你如想与我相识、相知、相爱的话,咱们×日中午在供销社门口相会……”署名用了当时很流行的“知名不具”。全文广用感叹号,烧鸡读完后很觉不错,为表示对我文字的钦敬,买了一瓶劣质草籽酒奖赏我(追溯起来,那该算我挣的第一笔稿酬)。
情书放在了壶盖脏而乱的铺上。大家边打扑克边留意他的种种举动。他大致的过程是:进屋,爬上铺,发现情书,坐读一遍,卧读一遍,背身读一遍,呆想一遍,收起情书,此时有光彩从脸上溢出。
接下来几天,壶盖大烧热水,洗煮自己的被褥和衣裤。因颜色间的相互感染,宿舍中晾满了色彩可疑的裤褂。此间他去外连筹借到了一件呢子外衣和一双懒汉鞋,一副皮手套。
大家知道他在为那个虚假的相约而狂热地准备着。转眼全连三百多知青都知道了,独瞒着他一人。这有点残酷,我曾试着点了他两次,没用,他很兴奋,这戏必须演完了才能收场。
那是个壮烈的场面,壶盖在漫天的大雪中,穿着单薄不太合身的服饰站到了供销社门口。全连的男女知青,在后窗户中看着他。雪落在他头上,雪落在他的睫毛上,壶盖平静而坚定地站着,专心地等着那个时间的到来,甚至从头上掸去雪花的空暇都没有。他被单纯的雪染白着……
羞辱从我们的心里生出来,壶盖的坚定坦白,让人惭愧。烧鸡打开后窗户喊他。直至两个人跳出去,把他架了回来。
以后的几天,他依旧穿着那服饰沉默地出入。大家有点担心,有天晚上,我拿出那瓶草籽酒来,要求与他共享。他喝到中间时说并不因为这事而恨我们。至今他也不相信那封信是假的,他知道有一个女孩会为他写这样炽烈的信。她总有一天会再与他相约。
他没什么可该劝慰的,他比我活得痛快,他心里有了期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7:06
她来的时候,他在擦他的小号。她看了他一眼,就去连长那里报到去了。
她的到来,对这帮男性公民们来说无疑是头号新闻。几个被硝烟熏得像黑猴般的战士像看外星人一样目送着她从坑道这头儿走向另一头儿;坐在一起打瞌睡的人都站了起来,几个人还因为神情专注而被手里燃着的纸烟烧了手,样子很是好笑。
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也没有人打听她的名字。大家只知道,她是上边派来的卫生员。她的头上扎了根红红的布条儿。时间一长,大家便叫她红布条儿。
很多人找红布条儿说话。
红布条儿偏偏爱和他说话。
很多人都不明白,她怎么那么喜欢和他说话?他们的疑惑不无道理,因为———他是个哑巴。
很多人不屑:“哑巴嘛,除了吹吹号,还能干什么?"
那是一场恶仗。敌人的飞机下冰雹一般把一枚枚子弹嚎叫着扫过掩体。不断有请缨炸碉堡的战士冲上去,又倒下去。
掩体里,连长和他都负了重伤。她是卫生员,她知道他和连长都需要马上输血。然而现实往往令人遗憾:她手上只有一瓶血浆和一枚输血针头了。连长已经深度昏迷,他仍然清醒。
她拿针头的手有些颤抖。然而最终,在他和连长之间,她没有选择他。
他看着她把那枚针头插进了连长的身体。看着血一滴滴流入连长体内,她捋了捋头发,怯怯地看了他一眼。
他挤出一丝笑,虽然勉强,但很平静。
他艰难地抬起手,比划了几下,她明白了,她把头上那根红布条儿解下来递给他。他费力地把它塞进了内衣口袋。
他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她知道属于他的时间不多了。然而就在此时,他竟然拿起炸药包艰难地爬出了掩体。
她突然明白了。她也爬了出来。
他们两人艰难地爬向了敌人的碉堡。后来一齐用力把炸药包顶在了碉堡口,再后来就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
有人看到,一根红红的布条儿,从半空中袅袅地飘落下来……
残阳如血。负责清理战场的战士把一把小号和那根红红的布条儿交给了连长:“报告,除了这些,其他什么都没找到。”
上边来了人,来人轻轻告诉连长:据我们了解,他们是一对夫妻。 连长雕塑般地站住了。
有人悄悄告诉连长说,连长我们走吧。
连长未置可否,有人看到,连长把那红红的布条儿紧紧系在小号上,紧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