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5:16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5:26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5:37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5:48
a girl and a boy were on a motorcycle, speeding through the night.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they loved each other a lot..
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girl:\\" slow down a little.. i\\'m scared..\\"
女孩:“慢一点...我怕...”
boy: \\"no, it\\'s so fun..\\"
男孩:“不,这样很有趣....”
girl: \\"please... it\\'s so scary..\\"
女孩:“求求你...这样太吓人了...”
boy: \\"then say that you love me..\\"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girl: \\"fine..i love you..can you slow down now?\\"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boy: \\"give me a big hug..\\"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the girl gave him a big hug.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
girl: \\"now can you slow down?\\"
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boy: \\"can you take off my helmet and put it on? it\\'s uncomfortable
and?it\\'s bothering me while i drive.\\"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
车。”
the next day, there was a story in the newspaper. a motorcycle had
crashed into a building because its brakes were broken.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上
there were two people on the motorcycle, of which one died, and the
other had survived...
车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the guy knew that the brakes were broken. he didn\\'t want to let the
girl know, because he knew that the girl would have gotten scared.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女孩感到害
怕。
instead, he was told the last time that she loved him, got a hug from
her,put his helmet on her so that she can live, and die himself...
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
盔,结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once in awhile, right in the middle of an ordinary life, love gives
us a fairy tale...
就在一会的时间里,就在平常的生活里,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6:03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www.163164.com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www.163164.com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www.163164.com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www.163164.com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www.163164.com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6:16
女孩每天临睡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
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
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
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
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
后来女孩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6:28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
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0岁 mm好吃泡泡糖,我省下早饭钱给mm买了两个,偷偷藏在mm的书包里面。结果那天老师检查书包,数落了mm好长时间。最后还被班里诬为好吃懒做的女孩。放学后,mm于墙角痛哭。我劝之不听。 末了,mm说了一句让我倾倒一生的话:你那两毛钱给我(我早饭钱1块2,泡泡糖5毛一个。mm一天零花钱3毛)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19岁 mm说她等我三年,我不懂等我三年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mm说等,就一定会等我。我还是每天都给mm打电话,我跟她讲学校的事情,讲身边的事情,讲她的事情,就是不敢说我喜欢mm。因为mm说了等我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不能对mm说这些,有一天,mm打电话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说她不等我了。 我不相信,我对mm说:我不读了,我退学,我要和你结婚。mm没有说话,mm只是轻轻的挂了电话。 我不停的给mm打电话,mm说什么都不接。 放假了,我回到家。 我没有去找mm,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好多天都这样,我就躺着看天花板。 mm来找我,mm坐在我的床边。mm坐了好久,但mm不说话。 我躺着,我没有看mm,我知道我不能看她。我要是看她我会忍不住哭的。我没有说话,我躺着看天花板。 mm站了起来,她走到门口却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对mm说:我要娶你,娶了你以后,我们再生个孩子。mm摇摇头,mm没有说什么,mm就那样走了。我再也没见到mm,在那个假期里面。
20岁 有一天,mm突然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一个劲的哭,什么都不肯说。我没有安慰mm,我知道mm哭过以后就会告诉我的。mm说那个男的打她,说那个男的动不动就打她 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搁下电话,接着直接去。火车站买票去了mm的学校。我见到mm的时候正好是黄昏。 mm很憔悴,mm憔悴的让我心痛。我用力的抱着mm,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mm。我看到一个男的怒气冲冲的朝我们跑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懒得去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把他打翻在地,我对他拳脚相加。 我忘了mm说过不让我再打架的话,我只是需要把愤懑宣泄出来。mm送我回旅馆,我抱着mm说:我们生个孩子吧。mm没有回答我,mm推开我的手,一个人朝学校去了。mm喃喃的说:晚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到,或许那只是我自己心中的声音
21岁 mm给我电话要我去找她。见到mm才知道mm怀孕了,mm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去流产。我陪着mm,我陪着她去医院。一大帮医生护士围着我对我进行教育,末了还没有忘记叮嘱我。给mm炖一只鸡补补身子。
22岁 我现在在等,等mm哪天突然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她想回家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6:44
这是一个被传颂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而今天我们才知道它的主人公是谁——
1997年1月10日,英国《婚纱与幸福》杂志评选的“最动人的真实爱情故事”揭晓,轰动一时的“布朗与朱迪丝的奇恋”即有名的“戴红玫瑰的丑女人”的故事,以压倒多数的选票,荣登榜首。
1996年5月3日,英国老人约翰布朗去世。不久,朱迪丝也溘然长逝。这一对一生深深相爱的老人几乎同时离开人间。
在他们的葬礼上,他们生前数十年的至友、白发苍苍的范妮拄着拐杖,上前发表了讲话。她一开口就语出惊人——
“现在可以公开一个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秘密了。因为我已经忠实地遵守了我的承诺。今天,保密的时效已经结束了。”
接着,她宣布了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在英国,在欧美,乃至在世界传说了几十年的最感人爱情故事的结尾之一——“戴红玫的丑女人”轶闻,其实真正的主人公就是已躺在这里的两个人。
于是,范妮向人们讲了这样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
这是1945年6月的一天。伦敦仍然沉浸在战争胜利的无比喜悦中。
英武的陆军中校布朗抬起被战场的硝烟和太阳晒得黑黝黝的脸,仔细盯住地铁中心问讯处的大钟。
呵,差12分就要到下午6点了。
这位战场上视死如归的英雄,这时心跳竟然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他在心中一遍又一遍惊叹:“呵,多少个日日夜夜魂系梦绕的女人,快要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确实,在将近3年的难忘的日日夜夜中,正是她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力量。 那是他内心深处的女神。
然而,他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她。
更早些的1942年 5月26日,德军精锐部队——非洲军团,伙同训练有素的意大利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名将、“沙漠之狐”——隆美尔将军的指挥下,发起了“泰西”战役,向防守在贾扎拉-比尔哈凯姆一线的英国第8集团军,发动猛烈进攻。
德意联军以集中兵力,侧翼包抄的狡猾战术,成功地突破英军的严密防线,包围了托卜鲁克城。
当时刚刚从伦敦赶到英军第8集团军任职的年轻布朗,刚到托卜鲁克, 就遇到这样残酷的大围歼。
布朗完全被震天动地的飞机轰炸声、大炮的轰鸣声和坦克履带的碾地声吓蒙了,他染上了战争恐惧症。
德意法西斯狂叫着,像潮水一样,涌入城中,3.3万英军成为瓮中之鳖, 全部被俘。布朗也在缓缓行进的俘虏队伍中。
他早就听说,德寇残忍虐待战俘,心里一直发怵。
不过,天赐良机,在一次骚乱中,当德军的机枪向他周围的俘虏扫射时,他索性装死躺下。这一招居然还灵,他在混乱中蒙骗过关。等德意军队离开后,他趁茫茫的夜色,拼命逃跑。所幸的是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部队。
可是,此后,布朗的恐惧症更严重了。他整天无精打采;一听到枪炮声就害怕,总是抱怨自己命运不好,盼望能早日回国。他甚至想偷偷逃回英国,同家人团聚。
他曾经为自己有当逃兵的念头而感到可耻可悲。可是,求生的欲望却渐渐压过了对这种念头的自责。
他的这个不可告人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
不过,有一天,他的恐惧症和逃跑欲竟然奇迹般地消除了。
治愈它的良药奇方竟然是一本书。
这天,吃过午饭,他同战友们一起,正在战壕里休息。团参谋抱着一大叠书,走了过来:“书来啦!”
官兵们立即围了上去。
原来,1942年初英国出版界曾发起一个“好书送英雄”的运动,将有益于将士身心健康的书籍,通过军事邮路,免费赠送给前线官兵。
这一大叠中,各种各样的书都有:间谍小说、爱情故事、展现英国风景的优美散文和英国历史上著名爱国人物的传记等等。
可是,布朗都不感兴趣。他感到它们都不足以消除自己内心深处的惊恐。
忽然,一本书的标题跃入他的眼中——《在炮火中如何保持心灵平衡》。
他立即取过来,聚精会神、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是一本材料丰富、文笔细腻、丝丝入扣、说理透彻、语气诚恳的好书。作者引用了从古代希腊到1936年西班牙内战,将近2000年战争中的大量实例,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著名战役,说明在死神近在咫尺时,在生与死的瞬息转换中,如何消除对死亡的恐惧。
读着读着,布朗的心境渐渐开朗了,对死的恐怖也慢慢消溶了。
他觉得书中的这几段话说得好极了,简直可以说句句打中他的心扉——
“怕死,死神就不来找你了吗?不,恕我直言,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怕死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只有当逃兵。许多被抓获的敌方逃兵,对于己方根本没有什么用处,只能成为可能泄露己方行动机密的包袱,因此,从古到今,在拉锯战中处理敌方逃兵的方式,常常是处死。即使你能带去一点对方需要的军事秘密,那么这也是很快就会交代完了。完了之后,你同样会成为累赘。
“当逃兵,你能逃到哪里去?须知,现代战争的特点是敌我双方的阵地常常犬牙交错,双方的战线往往错综复杂,逃兵常常又被己方部队所抓获。即使你不被自己的部队抓获,即使你直到战争结束都留在敌方,那么史料表明,这种逃兵 90%以上在战争结束后,最终要回到祖国。你有这个脸面回去吗?你能保证回去后,不受到惩罚吗?同样道理,你如果主动投降,后果也不会比当逃兵好。”
而书中这样的掷地有声、回肠荡气的语句,则在他脑海久久响亮地回荡 ——
“是的,谁都不想死;但是战争却注定要有许多军人死在战场上。当然,究竟轮到谁死,常常是偶然的。炮弹的确不长眼睛。但是,为了英伦三岛不受战火的蹂躏,为了让英国可爱的儿童不再饥饿恐怖,慈祥的母亲不再悲痛欲绝,有时祖国需要你死在战场上。即使你死得并不伟大,并不壮丽,死得默默无闻,悄然无声,那么在无名英雄碑上也会有你的英灵。你的母亲将会为你感到自豪。”
布朗的心被震动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在他心中油然升起。
以后,这本书便成了他须臾不离的良师益友。
1942年10月23日,英国第8集团军在名闻遐迩的蒙哥马利将军的指挥下, 对埃及和利比亚境内的德意军队发起猛攻,拉开了举世闻名的阿拉曼战役的序幕。
布朗在这场长达 4个月的战役中,勇敢无畏,为英军收复埃及失地、昔兰尼加和黎波里塔尼亚,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也因此升为上尉。
同年11月,围歼“沙漠之狐”的战斗又打响了。在盟国远征军总司令艾森豪威尔将军的指挥下,美国第1集团军联合英国第8集团军向盘踞在突尼斯的德意军队发动了进攻。
隆美尔的部队在盟军的飞机大炮加坦克的大规模进攻前,龟缩的地盘越来越小,日子越来越难过。布朗的心情自然也越来越好了。
一天,在战争宝贵的空隙时间,他又情不自禁地翻开了这本书。
他再次读着书中《序言》。一句他早已十分熟悉的话,又一次跃入了他的眼帘:“尤其让人惊异的是,本书的作者朱迪丝是一名年轻女性。”
每次读到它,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一个知识丰富、善解人意、美丽动人的姑娘形象。
他忽然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不写一封信给她?对!
于是,他当场写了一封表明自己大有收获的感谢信。他并不奢望她会回信。可是,两周以后,他就收到了回信。于是,他又抽空写了信寄她。
就这样,两人一直保持通信。
如果有段时间没有收到回信,布朗就会心神不定,坐卧不安。
尽管布朗没有将这种心情告诉对方,可是,朱迪丝似乎也知道。她的回信总是不会拖得很晚。
1943年 5月初,隆美尔见大势已去,丢下部队,逃回德国。13日,25万被包围的德军举手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激烈的非洲战争胜利结束。
以后,晋升为少校的布朗又到欧洲大陆继续作战。
当然,他与朱迪丝的通信是不会中断的。
他俩的感情也在这种“飞鸿”不间断的来往中,悄悄地进展。渐渐地,两人终于谈情说爱了。
一天,心里洋溢着爱的喜悦的布朗,忍不住写信给心上人,要一张照片。
可是,他收到的回信,却大大出乎意料,朱迪丝是这样回答的——“如果真的如你过去多次说过的那样,你爱我的是‘鲜明的个性、突出的才华、深刻的思想’,那么,你为什么一定要清楚我的外貌?如果你对我的爱确实真心诚意,‘地久天长’,‘海枯石烂不变心’,那么我长得美不美,又有什么关系?如果我长相平平,甚至丑陋不堪,你还会如此热烈地追求我吗?”
布朗深感委屈。他苦笑着,摇摇头。
此后,两人都不再提起这次“照片风波”了。不过,两人依旧频频通信。他们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1945年5月,希特勒自杀,德国法西斯投降。欧洲战争终于结束了。
在这之前2个月,布朗也已晋升为中校了。
布朗得知回国的具体时间后,第一件事是给朱迪丝写信,急切地约定见面的办法。
一封电报几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他的手中,电报除了告诉他,见面的时间外,还告诉他“在伦敦地铁一号出口处等我。你的手中拿一本我写的书,我的胸前将佩一朵英国的国花——红玫瑰。不过,我不会先认你,你见到我后,如果觉得我做你的女友不合适,你可以不认我。”
比战争更严酷的考验。
差3分钟就要到6点了。中校的思绪又回到了眼前。
他在心中抱怨:“为什么这样准时?为什么不能早点来,让我忍受等待的煎熬?”
布朗这颗在无数次战斗中都平静如常的心,此时却情不自禁地猛烈跳动起来。
一个身穿一套绿色衣裙的姑娘从从容容向他走来了。她碧眼金发,朱唇皓齿,风度娴雅,绰约多姿,是一位人见人爱的盎格鲁-撒克逊美人。
中校大喜过望。激动不已的他甚至忘记了对方胸前应该戴红玫瑰。
这位姑娘却几乎没有看他一眼。她径直而去。
中校定神细细一想,不由得一拍脑袋笑了:人家没有戴约定的标志,怎么会是她?
不过,不知怎的,他的心中油然升起这样一种想法:我的心上人的外貌长相一定不亚于她。
随着时间一秒一秒地推移,他的这种毫无根据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
时间到了,一名左胸戴红玫瑰的女人慢慢向他走来了。
在这一瞬间,他张口结舌,目瞪口呆,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来的竟然是这样一名女人——
她拄着拐杖,只有一条腿,一条胳膊,另一条手臂上也绑着绷带;头发稀稀落落,脱落殆尽;半边脸呈非常难看的焦黑色。
“怪不得她在信中要这样说:我可以不认她。原来如此。怎么办?不认她现在还来得及。”布朗心里激烈地冲突起来。
不过,经历过无数战火的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心想:“不,我不应该这样想。因为这非常可能是德寇飞机造成的罪孽。我应该恨的是德国法西斯。在戈林指挥的空军对伦敦不分昼夜的狂轰滥炸中,有多少原本美丽的祖国姑娘,如今不仅‘缺胳膊少腿’,而且被大火烧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甚至被炸死,烧死。我不能给她再增添痛苦了。要知道,她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无私地伸出了援助之手。在长达将近1000天的战火相恋中,我们的爱是神圣的。我要为刚才自私的想法而感到羞愧。我没有理由不认她。否则是卑鄙的。”
于是,他脸带笑容,转过身,追上这名已经走远的“奇丑无比的女人”:“请您等一等!”
说完,他举起手中那本作为标记的书,并且挥舞了一下,然后温和地对她说:“我是布朗,如果我没有弄错,您就是朱迪丝。我们终于见面了,非常高兴!我们一起共进晚餐,怎么样?”
“不,您弄错了。我是范妮。我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 5分钟前,刚才在你面前走过的那位穿绿衣服的姑娘,请求我戴上这朵红玫瑰,她一定要我不要主动认您,如同不认识一样。只有在您先同我打招呼,并且对我毫无嫌弃之意时,才把真相告诉您。她还要我告诉您,您已经成功地接受了一次或许比战争更严酷的考验。她正在对面那家餐馆等您。”
原来如此!
布朗比刚才更吃惊了,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还是范妮提醒,他才涨红着脸,以一种奔向天堂的无比幸福感,向那家餐馆跑去……
不久,朱迪丝就向布朗提出要求:“永远不要向别人宣扬我同你的这段似乎不平常的恋情。爱只是你与我的私事,没有必要让大家都知道,只要我俩珍惜就可以了。好吗?如果用自己的恋爱经过,来提高知名度,那么可以说是对我们纯洁的爱的一种亵渎。对不对?”
布朗当然答应。他幽默地举起右手,说:“我以军人的荣誉和铁的纪律来保证,一辈子执行您的命令。”
后来,布朗和朱迪丝同范妮也成为了好朋友。
他们也要求范妮为他们的“奇异的恋情”保密。范妮也答应了。
然而,几年后,范妮终于忍不住了,向她的当记者的表弟鲍勃透露了这桩战火奇恋及其极富戏剧性的团圆。
不过,她交代人物的姓名和所在部队都作了“虚化处理”,主要情节也作了很大的简化,使人无法确认真正的主人公。
可是,鲍勃对此仍然非常感兴趣,特别是它的结尾。他以《一个感人的真实爱情故事》为题,发表在《泰晤士报》上。
尽管鲍勃在文章中已经说明,这是一个虚化的真实故事,可是它仍然引起了轰动。
不久,根据这个故事出人意料的精彩结尾改编的一篇通俗小说就问世了。
此后几十年中,以这个故事的结尾为模式的小说、散文、戏剧、电影、电视剧等层出不穷,时有所闻。这个故事的结尾成为最著名的故事结尾之一,它几乎已经成为“女性考验恋人”的代名词。
随着这个结尾的名气越来越响,几十年来许多人都想知道,这个结尾究竟起源于什么样的真人真事。
几十年来许许多多的人对它进行了种种猜测,可是始终没有得到确实的证据。
因为,3个当事人一直恪守诺言,守口如瓶。
范妮终于说完了这个故事。
葬礼现场一片寂静,人们依然沉浸在这个感人的故事之中。
突然,现场爆发出一阵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两人的灵柩被激动的人们高高地举起,范妮也被人们抬了起来。人们向亡灵致敬,也向范妮表示敬意。
这一奇闻立即成为欧美新闻界的热闹消息,成为许多人饭后茶余的热门话题。
在布朗和朱迪丝死后2个多月,范妮也病入膏肓。 在弥留之际,范妮说了这样一番话——
“我为布朗和朱迪丝的幸福感到欣慰羡慕,甚至妒忌。然而,我可以说,我也是幸福的。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的邂逅,使我同朱迪丝和布朗的奇妙恋爱有了关联。他们当面相认后,原本可以不再同我发生联系。而我也没有同他们经常来往的奢望。可是,他们却一直把我当成好友,乃至终生的挚友。我曾多次听他们这样告诉我,只要他们的爱情存在,我就永远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因为,他们不同凡响的爱情在最关键的时刻,同我直接有关。”
1997年第一期的《婚纱与幸福》杂志的“编者按”认为,“范妮的功绩是不可抹煞的,因为如果她不向我们揭示这个世纪之谜,我们很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已经传说50多年的最美好最感人的真实爱情故事的真正的主人公。”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6:59
一个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女孩。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得空就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
女孩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的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觉得天使说不定哪天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的身边。于是一天晚上,女孩趁着天使睡熟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会的飞走了。
女孩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做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的忏悔:“纵然我爱你爱的发狂,也不能剥夺你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的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不在爱我的时候。”
生活中有些人,就像那个女孩一样,把爱当做借口,约束着对方。这样的爱情不但苦了自己,也苦了对方。时刻都不要忘了:爱情只能拥有,不可占有。不管你如何爱一个人,也不要剥夺他自由飞翔的权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37:13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再往后,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麽。很久。砂粒终於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後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工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做成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这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同伴: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沙子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
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