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3:16
事故发生时,他正在不耐烦地看表。
在等了海伦两个小时之后,他决定回家。他心情忧郁,看见两个人等在家门口时,他更加不悦。
两个人中,一个是巡警,另外一个是邻居吉姆,他的老同学。
“汤姆,”吉姆说,努力掩饰自己的情绪,“这是巡警罗宾逊,我们可以进去一会儿吗?"
“当然可以,出了什么事?”汤姆边问边向巡警点头。
他们进入客厅。汤姆正要准备饮料时,吉姆说话了,他的话断断续续,但汤姆完全可以听明白:
“汤姆,海伦出事了……今晚在火车站……门开了……她掉了下去……”
他描述了事故经过,但汤姆好像没有听见。
在以后的几天里,家里人来人往。之后,汤姆拒绝与周围的人往来。他不能接受与海伦永别的现实。
医生说他神经错乱,建议他接受心理治疗。
但汤姆谁也不见,葬礼之后,他甚至从未走出家门。
汤姆念念不忘过去的事,常想:如果花些时间去办公室接她,如果花些时间谈谈他们的问题,如果……
6个月后的一天,汤姆终于同意与朋友出去晚餐,地点是一家酒吧,开车约一小时。他谢绝朋友们的接送,决定自己开车去。
那一天,他提前出发赴约以防交通阻塞。
天渐渐地黑下来,他注意到右前方出现一片混乱,看到几栋着火的房子。许多人聚在那里,哭喊声交织在一起。车无法开近着火的房子,他就跳下车,向最近的那所房子跑去。
空气中弥漫着焦糊味,他的周围烟雾缭绕,一片狼藉。烧伤的人躺在地上,惊恐万状。他径直向第一所房子奔去。
火几乎吞没了那栋房子,只有顶层靠右边的一间屋子尚未烧到。一伙人在拼命地阻拦一位绝望的妇女,她在不停地喊:“安妮,保罗!”
在嘈杂的人堆里,没有人听到安妮、保罗的名字,但汤姆听到了。他毫不犹豫地冲进了房子,在房内,他找到一条毛巾,将其浸湿,一边上楼一边用湿毛巾裹住脸,汤姆很快扫视一下房内的格局:左边是火,右边是关紧的门。他去摸门把手,很烫。他解下裹脸的湿毛巾,用它包住门把手,将门打开。
如果他不知道地狱的样子,那么现在该知道了。窗帘、椅子、地毯……到处是火,他呼吸困难,蹲下身子以躲避烟火。
他注意到角落里蜷缩着两个孩子。
“安妮!保罗!”他大叫。屋顶吱吱作响,汤姆知道他们时间不多了。远处,消防车及救护车呼啸而至。
火焰弥漫了整间屋子,孩子们晕倒在他的臂上。他尽力用身体护着孩子,跳过大火,找到下楼的阶梯。他看不见东西,只靠双脚探索前进。
他几次要栽倒,但臂上的重量支撑着他。他甚至没有感觉到火舌已吞尽衣服,舔到皮肉。
他好像看见了门,一个男人的轮廓。臂上的重量被卸下……孩子们……照顾好孩子们……
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疼,浑身难忍地疼,但他仍挣扎着要讲话。
“孩子,安妮和保罗……”
“他们很好,”他听到有人说,“谢谢你,史密斯先生。”
“很好。”他低声说。然后他见到一张脸,模糊,但很熟悉。
“海伦,”他说,“见到你真高兴。”
“别出声,”她说,“汤姆,把手给我,我们还有最后一段路要走。”
他走向那只手。突然,一切疼痛悄失,光明出现了,没有血,没有疼。
他与海伦又在一起了。这一次,他们永远不会分开了。
他的墓碑上写着:他没有时间了,只好奉献生命。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3:27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
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是被重印了一次又一次,一时洛阳纸贵。
人们惋惜之余,不免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所有的揣测不约而同,一定是因为感情!
狗仔队闻风而动,开始追踪。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想起了她年轻时的那场初恋,据说他们相爱了整整10年,彼此书信往来多达数千封,还有大量的相片和信物。
此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
有人出了很高的价钱,想从他手中买下那些发黄的书信。
回应这些人的是他的沉默和拒绝。
人们出的价钱一天比一天高。
又过了很多天,他终于答应,让大家来一趟。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开了一个尘封的大纸箱,一件件往外拿:有她亲手做的心形卡;有他俩亲密的合影;有她送给他的小礼物;更多的,是一封封编了号的书信……
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人群骚动起来,议论着他会开什么样的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所有的东西淋上汽油,烧掉了!
火光冲起的一刹那,他的脸上,滚落了两颗泪珠。
场内一片寂静。
有人走过去,向他伸出手,并致以深深的鞠躬。
从此,再没人提起过这事。
只有她墓前的鲜花,一年一年,依然盛开。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3:46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4:05
他几乎是她的仰慕者,从学生时代就看她的文章。她的行云流水的文字穿透时空,丰盈着他年轻的岁月,让他对生活充满着美丽的激情。他一直以为她是白发苍苍之人,因此那种爱慕只是单纯的爱慕。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相遇,那时他才知道她也不过是他那般的年龄,红颜焕发青春飞扬,他像喝了迷魂药般迷上她。
他几乎没有学历,但他事业的成功却让所有人刮目。她也为他的成功而欣喜。他对她的表达方式是送花,送珍珠,送钻石,送一切他以为能征服她的东西。
她不表态,与他保持着淡淡的友情,那时他尚单身,而她已为人之妻,他毫不在意,对她的追求热情如火肆无忌惮。短短几天的相聚,他送她的东西几乎以十万计。
隔天,会议结束,她不辞而别,留下他送给她的所有宝贵的东西,留言纸上只有纤秀的四个字:还君明珠。他看了无语,他知道她还他这些东西的意义,内心极为遗憾和愤恨,遗憾是以为自己的世俗吓退了她,可是他爱她的时候,恨不得给她全世界;愤恨是因为她的不辞而别,连最起码的告辞也没有,可见她是多么的看不起他!彼此都是个性极强的人,从此再没联系。
不久,他结婚,并不爱,但没关系,婚姻有时并不需要爱。
弹指一挥间,红颜渐成白发。他有了小孩,是个女孩,他喜欢,从小就请老师教她诗词歌赋,潜意识里希望女儿可以像她那样冰雪聪明。
有一天,家庭教师在教女儿读一首诗,他听着有趣,于是仔细听,却听到女儿念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猛然整个人弹起,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原来这才是她当时要对他说的话,想起她当时的不辞而别,短短四个字已说明俩人之间一切的红尘故事。只是当时她含泪写下那四个字时,是多么希望他能看懂,希望得到他的体谅,可是他却在十年之后才明白,而十年,足以让江山失色,沧海改变。
她不幸于半年前病逝,他是从报纸上获知这件事的。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当我们明白了世事的前缘后故,那份爱却早已不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4:15
我与鸿从读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读同一所中学、高中也就罢了,后来我们居然还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再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没有过多纷繁复杂的追求与被追求的情节,一切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吧。
鸿说,他可能会去上海工作。他说上海并不远,坐火车一天就能来回。
并非所有距离都可以产生美感,有时候看似细微的距离其实远得如天与地遥遥相对。
在古代,有一个女子等待她的丈夫归来,日复一日,最后化作一块望夫石。我每个星期一的时候就开始等待周六,等待电话铃声响起,等待鸿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刚下火车。”
这样的等待持续了几个星期,然后鸿说他觉得很累,不想每个星期都回家来。
于是等待从一个星期变成两个星期,甚至更多。有时候我会打电话给鸿,他在电活里心不在焉地听我说话,我可以听到他背后嘈杂的人声,想像着电视里大公司繁忙的情景,经常会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什么错事,就像一个在考场上作弊的小学生,忐忑不安。
我说:“这个双休日你若不回来,我就去上海看你吧。”
他淡淡地说:“双休日的时候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你来了也不能陪你。”
后来就很少打电话给他,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写作。一时兴起的时候,会写一封很长很长的电子邮件给他,他的回信却总是很短很短。偶尔他的工作有了出色的成绩,他才会兴奋起来,给我描绘一个美好的未来:“等我月薪上了万,我们就可以买一套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买一辆最拉风的汽车。”
我向鸿提出了分手,他在电话里对我咆哮:“我为了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你还来给我添什么乱?"
我淡淡地说:“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想与你吵架,也谈不上添乱。”
忽然想起了《东邪西毒》里张国荣和张曼玉,他以为她会跟他走,可是他的自信却伤害了她,所以她没有走。感情是如此的脆弱,有时候害怕自己会输掉所有,宁愿选择两败俱伤,至少心里还会平衡一点。
我问鸿:“你真的爱我吗?你真的不希望与我分手?"
他说:“当然。”
我记得,其实我从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鸿。但是那个时候他忙着考大学,除了向我借课堂笔记之外,根本无暇留意我。上了大学,以为我们之间其实没有缘分的时候,却突然谈起恋爱来。爱情似乎并非同时降临在我们身上,似乎也不是同时离开我们的。也许我们之中有一个早已经不爱另一个,只不过隐藏得太好,连自己都没有发现。
那先不爱的那个究竟是我还是鸿?已经不重要。
既然爱情不对等,自然就没有持续下去的理由。
回到家里打开电话留言,鸿说:“如果你一定要分手,我不会反对,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
对啊,鸿以后会出人头地,那个时候一定会有很多女人围在他身边,也许他会等着曾经抛弃他的那个女人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可是,鸿,难道你不明白?被抛弃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4:32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一如当年那样漂亮。
她想去兑现那个十年的诺言。现在才过去一年,她觉得那天长地久的爱情还在等待着她。她难以想像他见到她时那狂喜的模样。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看到了一拨又一拨热闹的人群。她蓦然想起今天是好日子,怪不得一路上尽是结婚的人。
在那个车流量很多的路口,她被堵住了。那条路旁停着一溜婚车,挤了许多人。她正为难时,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喊:“来了,来了。”她看见那个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从车里出来,她想女人一打扮可真是不得了,就如仙女下凡。她想自己到时一定会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紧跟着新郎出现时,她觉得新郎好帅好精神。只是她觉得有些不对,再定睛看时,不由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正是他吗?
他那十年的承诺上哪里去了呢?她只用了十分之一,不是还有十分之九吗?而他却将剩下的十分之九给了别人。
还是在那个酒吧,她再一次醉了,却没有人搀扶。十年,原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诺言。她一直牵挂着那个十分之九,而他却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留给她。
也许,人生原本是连十分之一的诺言也是不要去相信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4:42
高三那年,眼看高考无望。我决定去当兵。
女友百般规劝,希望我能和她一起参加高考,可主意已定,我就像一头犟牛一样不可阻挡。去新疆服役,要坐车离开的那一刻,不知怎么的,看着站台上哭肿了眼的女友,眼皮直跳个不停,车在风中前行,一刹那间感觉前途一片茫然。
因为服役后只有寥寥无几的几次假,我只有不断地写信给女友,告诉她我的近况,我是多么多么地思念她,同时也安慰自己。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没有空气污染,夜空的星斗特别大,只可惜甜言蜜语无从说起。
我没有一天不写信给她,甚至一天写两封也是常有的事。
为了爱,老粗也能变诗人。
那一幕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在车站打了电话约了女友,说我就要回来了,听到她的声音,有种陌生的亲切,我们相约在咖啡馆碰头,她依然美丽如昔。
自由的空气果然不一样,没有太多的话,我的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当她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喜帖,我想我知道结果了。
我没有立即起身离去,因为那会显得我没有风度,虽然内心很不平静,我仍希望听到是哪位欠扁的仁兄趁火打劫。
她终于开口了:“我数过,你一共寄了九百九十封信给我,我想这样就够了。在漫长的等待下,你从来不在我身边,三年来也没有照顾过我,九百九十封信也不能代表任何意义……”
我听到这里时,竟然不争气地掉下眼泪。
可是她并不饶过我,继续说:“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我知道这样做很过分,对你来说不公平,但我还是想征求你的同意……”
我很想求她,不要再说了。
还没来得及开口,喜帖已递到眼前,而上面写着:
我俩的名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4:52
一个主持人在十字街头做随机采访。他的问题是:爱情是什么?让我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一个相同的答案。
一个少女说爱情是琼瑶阿姨小说中的那样,爱得轰轰烈烈、你死我活才过瘾。一个中年男人说爱情和打手机一样,要不停地打电话,只有不停地打才能沟通。而一个好像正在谈恋爱的少年说爱情是一种宗教,可以让人的信仰发生改变。
一个仿佛历经沧桑的女人说,爱嘛,爱像咖啡,虽然苦点,可是令人回味无穷。这时,主持人拦住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这个漂亮女人沉思了一下说,爱情像酒,红酒让人浪漫,白酒让人疯狂,啤酒让人舒缓,但是好酒也不能多喝,喝多了会受伤,有的人喝酒喝伤后会终生不再喝酒,爱情也一样,受伤之后再爱就难了。那天对爱情的比喻我觉得她说得最精彩了,我以为的爱情大概也是如此。
后来,我遇到一对银婚的老夫妻,我们在旅途中说到了爱情。我说了爱情似酒的比喻,那位满头银发的老夫人说,这个比喻形象,可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爱情一定似琉璃。
琉璃?为什么会是琉璃?那么清澈美丽的东西怎么会是爱情?甚至不染尘埃?老夫人说,我们开始的想法和你是一样的,爱情那么复杂,怎么会是这么纯粹的东西呢?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觉得,爱情就应该是这么纯粹的东西,不夹杂任何的条件和功利。
我问,难道你们的一生都这样相爱吗?甚至没有吵过架?他们笑着摇了摇头。老先生说,怎么会呢?年轻的时候经常吵架,她总抱怨我不如别的男人,或者说我不够爱她,最厉害的时候我们差点就去离婚了。可是后来,我们慢慢地适应了对方,过了这么多年。婚姻都是这样,要经过一定的磨合过程,到最后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才是婚姻中的上品。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能把那些婚姻中的天敌抛弃掉,比如猜忌,比如嫉妒,比如虚荣……让自己的婚姻越来越纯粹,那么爱情一定会简单到只是爱情。说完她深情地看了老伴一眼。
老夫人接着说,这时,再看你们的爱情,一定似琉璃了,因为干净到不染尘埃,只是单纯地相爱,尘世中的物欲和利欲在你们面前几乎没有作用。所以,到你老了以后,如果还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如果想给爱情一个比喻,那只能是琉璃。
一日,翻看佛经,忽然看到一句话:愿我来生得菩提时,心似琉璃。慢慢地盯住那句话,眼泪就流下来。原来,爱也一样,只有认真地修,才会成为琉璃。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5:03
一个门童和一个大堂副理,只隔10米。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只隔10米。
一段焚心似的暗恋,只隔10米。
可他们的逾越,却花了至少两年。
立于大堂门旁的,是门童;坐在左侧席位的,是大堂副理。
他喜欢她,喜欢她乌黑亮丽的长发;喜欢她每一个浅浅的真诚的微笑;喜欢她笑时,细碎如珍珠的玉牙;喜欢她走路时飘散过来的茉莉花的淡香;喜欢她每一个朝这边飞来的眼神;喜欢她,喜欢她……
从他到她是10米,从她到他还是10米。8小时以内,这10米的距离是道无形的网。
为争取缩短距离,他学会对每一位客人微笑,学会抢一步接过行李,予每一个人尽可能的帮助。而他做这一切,只为更多趟地从她面前经过。
有时,他和她同乘一部电梯,默然无语,气息凝滞。到达最顶层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记摁按钮,那个傻呀,哎!
终于,她抬头朝他笑笑,这美好的一个笑容,在他脑海深深刻下,并熊熊燃烧了他无数个青春的夜晚。
年终评优,他竟然和她同台领奖。他最近距离地感觉到了她芳兰的吐纳,她柔和的女性的光芒,她盈手可握的腰肢……她,她,全都是她!那晚,他醉了,第一次彻头彻尾地醉了。整个世界都在晃荡,随她的腰肢,随他那被她颠覆了的一池春水。
他和她,还是10米。
那天,有一位客人无理取闹,甚至还指着鼻头狠狠地骂她,但她始终微笑着,有礼有节地解释、道歉。一种无法言说的痛,顷刻袭遍了他的全身。
跟我来吧,我带你去个地方。下班后,他邀她。
闭上眼,等我叫你再睁开,她听从了。
哇!是焰火。遇到不开心的事,我总是会点燃一把焰火,那样,所有的不开心都会烧去。他分给她一把。那夜,沿江大道上只盛开两朵火艳的玫瑰。
他和她,还是10米。
有人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来了,有人找着若有若无的借口来了,他们对她发起了爱情攻势。可是这些人里,惟独没有他。
他选择了退却。他认为自己配不上她,他需要为自己的爱寻找资格和理由。
他辞了职,开始求学,两年了,他仍然停止不了对她的爱。在一档知名娱乐节目“爱的表白”中,他终于鼓起了勇气,把花了两天用餐巾折成的一颗巨大的“心”给她。他看到她在幸福地颤栗。
有些话是可以早说的。她对他说。他羞涩地低下了头。
对女人而言,最大的幸福是,你喜欢的那个男人敢在千万人面前对你大声说:我爱你!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25 07:45:15
她和他新婚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只买了一张床。他们山里的男人几乎全出去打工了,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来的信和寄来的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钱,或多或少。收到他寄来的钱的时候,她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
收到他信的时候,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他们文化都不高,仅仅能写一封信而已,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
她也写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想念和惦记。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阳光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于是她对阳光路十七号充满了向往。
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当然,她还听他说起过麦当劳。他在信中说,什么时候来了,我带你去吃。
那年的春节,他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了,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来吧。
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她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
他离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毕竟是新婚离开的啊,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
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在郊区,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呢!
她呆了一下,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个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一排房子,都是临时搭建的。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里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春节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有,黑心的老板让他们没办法回家。
她哭了。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想起他说过去海南旅游,想起他说带她去麦当劳。她敢断定,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从来没有去吃过麦当劳。
没有去找他,她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经常吃。
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一个小小的汉堡,要十块钱。吃完了她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他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说:“因为有你,那条路应该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心底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