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xjn 发表于 2007-9-24 23:55:27
baxjn 发表于 2007-9-24 23:55:38
niushihong 发表于 2007-9-27 10:08:37
哈哈,好热闹哟,看来这个通道开设的是符合通讯员要求的,这个平台创办的也是符合读者要求的赤堰 发表于 2007-9-27 11:59:15
班组天地开辟的这个平台真好,相见恨晚呵baxjn 发表于 2007-9-27 21:53:29
方向 发表于 2007-9-28 00:15:49
我是第一次在上面操作,发在班组天地投稿通道上面的新闻,忘记了留联系电话、姓名、地址等内容怎么办?可以重新投吗?刘军 发表于 2007-9-29 19:15:26
张耀杨 发表于 2007-9-29 22:10:00
回36楼,只要在自己的帖子上面点修改就能改正错误了李明航 发表于 2007-10-1 22:05:59
我是一名刚入门的通讯员,请老师们多指教。菜园 发表于 2007-10-7 11:32:17
祝该栏目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