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为生歌唱

2025年9月23日企业热点新闻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近期,关于预制菜的风波引发广泛关注,一场餐饮后厨的“透明化”浪潮随之而来——从大型连锁品牌到街头小店,纷纷架起手机直播后厨炒菜过程。这波浪潮背后,是消费者对知情权的强烈诉求,商家端上桌的菜肴究竟是经过厨师现场烹饪,还是只需经过简单复热的预制产品,消费者理应有权知道。

近年来,预制菜产业迅猛发展。然而,在繁荣发展背后,却存在着预制菜概念模糊、缺乏统一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诸多乱象,很多消费者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被动消费预制菜。

不可否认,预制菜作为新兴产业,在促进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工业转型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其本身成本低廉,能提升餐饮企业运行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商家选择本无可厚非。但相应地,商家对预制菜菜品价格理应作出适当调整,并通过多种渠道明确为消费者标识出所食用菜品为预制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但在实际中,一些餐饮企业并未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所上菜品是否为预制菜闭口不提,甚至有部分商家打着“现炒”旗号给菜品定价,却用预制菜进行冒充,这种做法已然涉嫌侵权。此次预制菜风波之所以会在网络引起如此大的争论,其核心并不在于消费者抗拒预制菜产业发展,而是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被轻视和被剥夺。

事实上,针对预制菜产业乱象,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行动。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规范了预制菜范围,提出要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并明确强调要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一些地方也在进行积极探索。以全国预制菜产值第一大省的广东省为例,通过出台《预制菜术语及分类》《粤菜预制菜包装标识通用要求》等地方标准,清晰划分每类预制菜术语的含义和范围,并要求在产品名称上标示“预制菜”或“预制菜肴”,推动预制菜产业的规范化发展。

据悉,针对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预制菜风波,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已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加快推进预制菜国家标准制定,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预制菜国家标准的制定只是预制菜管理法治化的第一步,针对当前商家使用预制菜明示尚无法规政策强制性规定要求的情况,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从国家层面出台法律法规明确餐饮企业的告知义务和法律责任。

确立预制菜强制告知制度,并非对预制菜产业的否定,而是构建透明、健康市场环境的必由之路,因为唯有诚信才能孕育可持续的商业生态,向消费者清晰告知是否使用预制菜不仅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能促使企业提升预制菜品质、创新产品价值。如今,公众对预制菜的讨论已从“吃不吃”转向“怎么吃”和“是否知情”,商家追求效率、控制成本可以理解,但绝不能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预制菜健康发展,消费者知情权不容忽视,只有当“明示”成为商家的法定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才能真正落地,餐饮业也将告别“模糊营销”,进入品质与品牌竞争的新阶段。(赵晨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工信部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新一轮重点行业稳增长方案之一,方案旨在发挥轻工业支撑带动作用,助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有多方面看点。

一是向“新”力足。今年以来,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创新”也成为此次方案的“关键词”之一。如方案提出,在家电、运动器材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研发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产品,培育工业垂类大模型产品,形成一批高质量工业数据集和标杆应用案例。此外,方案还把“新增推广300项升级和创新产品,接续培育10个规模100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产区”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可以预见,一系列创新产品的加快推出,将进一步满足消费者需求、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二是“绿”意十足。绿色低碳转型是传统产业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此次方案提出了多项举措促进绿色化发展,如提出建立涵盖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多维度的严格绿色标准体系,强化企业绿色生产责任,支持建设一批轻工行业绿色工厂,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标杆;聚焦皮革、造纸等重点行业,推动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研究,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与先进工艺设备,加大低污染可回收原辅材料替代力度等等。

同样应当看到,轻工业是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主力军,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息息相关。此次方案还提出,围绕健康、养老、育幼、家居、文旅等消费热点打造新增长引擎,有望进一步带动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轻工业以外,新一轮重点行业稳增长方案中,电子信息制造业、电力装备行业、汽车行业等稳增长方案此前已陆续出炉。这些行业都在工业和经济基本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轻工业为例,2024年轻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15.4%,规上企业营业收入23.2万亿元,是稳定工业经济的重要力量。

相信随着新一轮重点行业稳增长方案的进一步落地实施,这些行业的发展潜力将进一步得到释放,在巩固工业经济基本盘、推动转型升级的同时,助力中国经济不断回升向好。(宓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对话人:

周珊珊  人民日报评论员

罗  群  中国文化报品牌创新中心副主任

周珊珊:剧场演出近年来热度攀升,今年上半年,交出一份演出16.05万场、观众2055.01万人次、票房收入54.02亿元的亮眼答卷。“剧场热”是文化消费升级的生动注脚,更是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的直接体现。

罗群:剧场类演出的火爆,是多重积极因素共振的结果。高水准演出让观众感到“值回票价”,是夯实市场根基的关键。触手可及的演艺场所,降低了观演成本。沉浸式演出打破“第四面墙”,带来新鲜感与社交属性,增加了剧场的吸引力。音乐剧凭借热烈氛围与明星效应“老树发新芽”,接地气的单口喜剧深受年轻人追捧,细分领域的突破,扩大了观众群体。一定程度上,“进剧场、看演出”已经成为一种有品质的生活方式,人们愿意为文化格调付费。

周珊珊:口碑是维系产业生命力的核心,而创新则是口碑的保鲜剂。这不仅关乎单个演出的成败,更影响着整个演艺产业的健康生态。剧场类演出如何从“爆款”走向“长红”?

罗群:今天的观众,是海量文艺作品滋养下的观众,对作品原创性、独特性、审美性都非常看重。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创作方唯有坚持创新,才能满足“挑剔的味蕾”。

同时,也需警惕“为创新而创新”的误区。部分主创将重心放在形式包装上,噱头大于内容,这种短视行为不仅会透支自身口碑,更会消耗整个市场的信任。另一方面,当舞台科技成为便捷的“解决方案”,容易导致作品形态、风格趋同。创作者应坚持从内容和表达出发,避免陷入技术驱动下的思维固化。

周珊珊:网络既助力传播,又带来短视频、短剧等“竞品”。找准剧场演出的独特价值,借力互联网的赋能作用,这不仅关乎剧场自身发展,更体现着文化产业在多元业态中找准定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智慧。

罗群:实际上,剧场演出与短视频、微短剧等线上内容的主要受众并非高度重叠,不同文艺形式也未必相互分流。

剧场演出的独特优势,在于稍纵即逝、不可复制、不能倍速的现场感——观众与演员身处同一时空,面对面表演形成独一无二的观演氛围,即便“白璧微瑕”也能成为专属记忆。这种体验是线上无法复刻的,也是剧场演出立足的根本。

向互联网借力,关键在于推动演艺资源实现优化配置,让优质内容与知音相遇。社交网络既是宣发利器,也能倒逼创作者、演出方提升创作演出水平,形成“品质—口碑—收益”的良性循环。在这个过程中,应尊重市场规律,让行业在创新中拔节生长。

周珊珊:近年来,“演艺+”不断刷新消费场景。数据显示,大型演出跨城观演率连续两年稳定在60%以上,18—34岁的观众占比超70%。从剧场内的演出消费,到“演艺+文旅”的跨界融合,剧场演出正突破单一文化载体属性,成为激活区域消费、推动产业协同的重要引擎。

罗群:剧场演出带动跨城观演的优势在于,能让衍生消费场景与演出内容精准匹配、深度贴合,从而强化文化内涵、提升综合体验。国家话剧院原创话剧《苏堤春晓》上半年在成都上演,四川同步推出一部戏品“三苏”的主题活动,紧密呼应剧目特点和地域特色,“跨城观演”优惠模式覆盖成都、眉山、雅安三市25家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商业街区等,观众凭票根可享多种优惠。资源整合、相互引流,让观众在观演之余深度感受地域魅力,带动餐饮、住宿、旅游等产业消费,是文化赋能区域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周珊珊:做好这道人文经济的课题,“有形之手”如何保驾护航?

罗群:通过资金、人才等政策搭台,培育创作土壤;组织惠民演出、发放消费券,培养文化消费的习惯;坚决整治“黄牛票”等扰乱市场的行为,守护文化市场的秩序。三者协同,既尊重市场规律,又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才能让演艺经济真正成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推动社会文化繁荣的重要力量。

周珊珊:“文化客厅”一座难求,不只是“戏好看”这么简单。从票房数据到幸福指数,背后都是“高质量供给”。剧场里有百花齐放的演出形式,剧场外还有“演出+文旅”“线下+线上”等多种玩法。戏终人未散,灯亮城更暖,谁先学会用产业思维“架桥”,更好满足人们审美、娱乐、休闲、情感等需求,谁就能更有效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双向赋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刘剑飞

据9月21日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某户外品牌联手一位国内艺术家在喜马拉雅山脉燃放艺术烟花引发争议。事后,官方通报称,西藏日喀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后续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尽管主办方强调使用了“生物可降解材料”,当地政府也表示活动“手续合规”,尽管艺术家追求的是“艺术表达”,但这起事件仍然引发舆论争议,这足以说明,此事已超越个案,折射出时下商业行为、艺术创作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在海拔4600米的高原上,烟花沿山脊燃放固然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但喜马拉雅山脉作为世界屋脊,其生态系统极其脆弱。即使使用的是环保材料、燃放规模控制在最低风险等级,人类活动的介入仍可能对高原生态造成难以预料的影响——高原草甸的恢复能力远低于普通地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旦受到干扰,可能需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恢复。

还有,环保材料的标准是基于什么环境制定的?在平原地区验证过的标准,是否同样适用于高海拔、低氧、低温的特殊环境?生物可降解材料在高原条件下的降解速率如何?这些专业问题恐怕超出了常规审批程序的考量范围。对于在生态脆弱区进行的任何人类活动,尤其是商业性质的活动,环境评估的程序合规固然重要,但实质性的环境保护更为关键。

一家户外品牌通过在高海拔地区实施艺术项目,意在强化其“探索极限”的品牌形象,但这不是在生态脆弱地区进行商业活动的通行证。当商业行为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时,企业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非仅仅追求营销效果。

跳出个案,此番事件其实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商业活动、艺术创作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契机——比如,是否可以建立更为严格的高原生态活动准入标准,对在生态脆弱区进行的人类活动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评估要求;企业如何真正将环境保护纳入核心价值观,切实成为环保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艺术创作如何更好地遵循相应的伦理规范,当艺术创作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时,艺术家也需承担生态责任,审慎评估创作行为对自然的长远影响。真正的艺术不应以破坏为代价,而应成为唤醒生态保护意识的媒介。在脆弱生态区域开展艺术实践,应超越“手续合规”的基本要求,追求更高标准的环境友好与社会担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李英锋

据9月21日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指出一些不法商家频繁设置针对老年人群体的消费陷阱,尤其是通过私域直播间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欺诈。与传统的公域直播不同,私域直播往往通过微信群将老年人引导到特定的直播间,这些直播通常需要输入密码才能观看内容。

近年来,不少老年人对健康、养老、理财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对直播侵权套路的了解相对有限,防范意识较弱。私域直播本是商家与用户建立深度联系的渠道,却被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借此营造一种“家庭式”亲密氛围,逐步获取老人信任,让其放松警惕。直播中事先设好的消费陷阱,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等,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社会信任。

私域直播间进入有一定的条件和门槛,且直播内容大都无法回看,这为不法商家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式营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提供了便利条件。目前,针对公域平台直播监管较为完善,有相应的内容审核和投诉机制,现有法律法规虽对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等有明确规定,但执法力量往往难以覆盖私域直播,取证和执法面临着技术挑战,监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加强对私域直播的监管势在必行。平台方应加强对私域直播内容的监控,可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异常直播活动,并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同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涉嫌欺诈的群组和直播间进行调查或封禁;监管部门需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对私域直播的监测能力,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惩处力度,还可联合平台、行业协会等进一步完善私域直播的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边界和责任主体,缩小监管盲区。

此外,家庭、社区、媒体等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提升老年人的网络素养,如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老年人识破私域直播侵权乱象的套路,提升警惕防范意识;亲友发现老年人遭遇私域直播消费陷阱后,要及时劝止,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私域直播不该成为监管的死角,更不能成为坑老的侵权赛道。多管齐下,用强监管攻破其“隐身术”,才有望逐步填平私域直播消费陷阱,为老年人营造诚信、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何勇海

据9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9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2025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在本批通报的16起案例中,不少涉案企业和个人采用了新型违规手段,如将购物场所包装成“非遗博物馆”等所谓“文化景点”,或虚构“文旅补贴”等政府背景营销噱头,以博取消费者信任。

众所周知,购物场所以商业交易为中心,满足游客购物需求;文旅场所以文化体验为核心,虽可能也有相关产品售卖,但主要目的是展示文化或历史,并非盈利。将购物场所包装成“非遗博物馆”等所谓“文化景点”,是值得警惕的新型、隐形旅游陷阱。据报道,某地一个土司王府被导游宣称为“博物馆”,游客前往游览时才发现其中销售很多价格昂贵的商品,导游还卖力地推销或变相推销。

不容否认,文化体验性较强的购物活动,确实可以作为深度体验当地文化和生活的一种途径,见商业也见文化,但硬要将一些购物场所包装为“景区”,美其名曰集购物、休闲、文化体验于一体,显然属于旅游市场的误导性甚至强制性消费行为,侵害游客权益,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可能伤害游客对旅游目的地文旅资源的信任,影响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我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由此来说,旅行社将购物场所包装成“文化景点”以诱导、欺骗游客,涉嫌侵犯游客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一些旅行社大玩“文化包装术”,本质上仍凸显出“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行业顽疾。相较于以往,这些案例显示出违规手段更加隐蔽、线上线下融合度更高的新特点。因此,精准辨别相关套路十分必要,如高端“包装”型——以“政府鼓励以旅游推动经济”为由带去相关购物点;打感情牌型——借助“多购物才能让当地阿妹留乡,否则只能外出打工”“大巴司机奔波辛苦,请车上游客带点伴手礼来支持一下”等博取同情、诱导消费;贩卖焦虑型——旅途中为游客灌输庸俗、迷信观念,诱导其购买首饰或日用品以消灾求福等。

从强制不让下车、不让吃饭、不给房卡的硬刚型强制购物,到如今的变相洗脑、软磨硬泡等伎俩,面对旅游强制购物“魔高一尺”,必须有“道高一丈”来应对和治理。相关方面要加大力度打击购物场所与导游、旅行社串通勾结设置消费陷阱等行为,对购物场所的招牌、展板、资料,旅行社的宣传资料、旅游合同等实施动态核查,充分保障游客知情权。

近年来,在各方努力下,游客的文旅体验整体向好。眼下,跟团游仍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期待监管火眼金睛、治理与时俱进,倒逼旅行社及文旅从业者用更诚信的服务助力旅游品质不断升级,一步一个脚印地赢得行业未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唐传艳

据上观新闻报道,近日,李女士反映称自己在上海某知名三甲医院就诊后,发现其看诊视频未经同意就被发布在接诊医生的社交平台账号上。虽然面部被打码,但身形、声音和病史等细节,让熟悉她的朋友一眼便认出。经多次沟通,目前相关视频已被删除,但李女士要求医生道歉的诉求未得到回应。该医生视频账号的“门诊实录”合集中,发布了78个患者的看诊案例。

眼下,不少由医生运营的科普账号,其实都不乏类似操作。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留言表示默认围观和暗中拍摄让人防不胜防。当诊疗过程成为流量素材,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被无情漠视。

将真实的诊疗场景拍成视频放在网上用作医学科普,可增强相关医学知识的可信度,既能提升公众健康素养,又可辅助临床教学,但前提是必须尊重患者,科普的逼真效果不应建立在侵犯个人隐私的基础上。今年3月,上海推出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其中明确禁止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眼下,一些看诊视频中透露的病史细节、声音特征、生活场景等极易成为识别患者身份的线索,隐私泄露很难避免。

尊重患者,首先要保障好患者的知情权。诊室内的围观人员身份模糊,拍摄用途表述笼统,传播范围缺乏明确界定——在类似场景当中拍摄科普视频,患者往往处于“被通知”而非“被征求”的地位,只有在拍摄前明确告知并征得同意、拍摄过程透明可控、并且让患者享有随时撤回权,才能体现出对患者的基本尊重。

尊重患者,应最大化保护患者隐私。单纯遮挡面部无法有效隐匿身份,患者身形、手提包样式、语音特征乃至医生分析病情时提及的居住区域、工作类别等,都可能成为识别关键。更安全的处理应采用多维度技术手段,如对声音进行频谱调整实现变声,运用虚拟背景技术替换诊室环境,对体型特征进行模糊化处理等。

医学科普与保护患者隐私不应该成为单选题,无论在管理还是在技术层面,兼顾好二者关系并不难,关键在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能否将患者隐私保护放在更优先的位置。需要明确的是:医学科普视频不应以牺牲患者隐私为代价,这是科普工作需坚守的基本底线,也是医学人文关怀的应有之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网络诈骗案例剖析、网络安全知识趣味问答……据新华网报道,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9月16日在云南大学举行,丰富的活动吸引了周边大中小学校的师生参与,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和巩固了反诈知识。

通常来说,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多为中老年人,因为他们往往不熟悉电脑和手机操作、防诈反诈意识不强、接触新鲜事物较少。但事实是,近年来年轻人特别是在校学生遭受网络诈骗的案例并不鲜见。

何以如此?归根结底还是一些网络诈骗分子会故意挖空心思揣摩年轻人的喜好,精心设计套路一步步让他们放松警惕,最终落入陷阱。比如,年轻人爱打游戏,喜欢追星,舍得为自己的爱好花钱,容易冲动消费——诈骗分子就投其所好,设置令他们难以拒绝的“诱饵”,引诱他们上钩。尽管从使用上网工具的熟练程度来说,年轻人远强于中老年人,但因为年龄小、阅历少、防骗意识弱、自控力相对不足,在网络、金融、法律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知识盲区等因素,诈骗分子想要“攻陷”他们也并非难事。

所以,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针对的正是年轻人防诈反诈的“短板”——帮助他们揭穿网络诈骗套路,以案例剖析“由点及面”地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其反诈能力,增强防骗意识。年轻人接受新知识快,社交活跃度高,掌握这些网络安全知识以后,他们可以在朋友、亲友等群体中进行二次传播,进而扩大相关知识的影响范围,增强和巩固更多人的反诈意识。

今年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以高水平安全守护高质量发展”。期待掌握了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年轻人能够发挥自身作用,影响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参与到网络反诈中来,合力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营造一个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上海一女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被一辆正常在车道内行驶的小轿车撞倒,交警查看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女子家属到现场后不服这一判定并质疑“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警察现场普法“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样的“回怼”获得了网友的支持点赞。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相比,重量更大、速度更快、防护更好,一旦双方发生事故,非机动车和行人受到的伤害往往更大更致命。也正因此,机动车驾驶人通常要承担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这也是很多国家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认可并执行的原则。

在这样的语境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在先,机动车也往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也是不时受到诟病的执法“和稀泥”的情况——机动车驾驶员似乎“有理也要让三分”,而违规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没理也能占三分”。

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约束的对象显然包括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非机动车和行人理应与机动车一样平等遵守。优先保护行人、非机动车等弱势道路使用者的生命权,并不意味着非机动车和行人就有凌驾于规则之上的“特权”,也不应是“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在规则的框架之下,厘清各自的路权,依法公平公正判罚才是执法的正确姿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从上述案件的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到,女子横穿的道路并非路口,地面也没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小轿车在正确的车道内正常行驶,且已经减速做到了应尽的观察义务,但依然“防不胜防”地撞上了骑车女子。警察的判罚依据充分,公平公正,没有为了“息事宁人”而偏袒有过错的一方,因此才受到网友“怒赞”。

实际上,近年来类似的坚持不“和稀泥”的执法并不鲜见——河北石家庄、广西柳州等地都曾作出“谁违规谁担责”的判罚,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以执法促进普法的良好效果,也值得更多地方思考和借鉴。

一方面,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面向全体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守法意识,懂得敬畏生命;另一方面,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教育引导与处罚并重,要对“谁弱谁有理”持续纠偏,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用公正执法守护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利,让守法者不必“提心吊胆”,让违法者告别“有恃无恐”,让公共出行更安全、高效、顺畅,这才是一种良性循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本报评论员 韩韫超

便民服务圈将进一步扩容升级为宜居宜业、宜游宜购、宜老宜小的全龄友好型品质生活圈,不仅意味着各类服务可及性、居民生活便利度、城市和地区好感度的提升,而且蕴藏着不少改革经验与智慧,见证着治理逻辑和发展理念的不断升级。

据新华社报道,9月19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加力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的通知》,提出到2030年实现“百城万圈”目标,包括确定10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城市;建成1万个布局合理便民生活圈,打造500条“银发金街”、500个“童趣乐园”,推动一批基础型、提升型便民生活圈转变为品质型,居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商业网点连锁化率达到30%以上。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始于2021年,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左右的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经过几年的建设,这一工作在多地产生了民生改善、消费升级、就业增长等多重效益。截至今年7月底,210个试点地区建成6255个便民生活圈,涉及养老、家政、餐饮、零售等商业网点150.3万个,服务居民1.29亿人。

尽管如此,便民生活圈建设覆盖范围仍不够大,仅占全国城市社区的12.5%,服务项目和功能仍有较大优化空间,诸如老旧社区便民圈建设空间不足、设施老化,相关服务难以惠及零散小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此番9部门推动便民生活圈建设扩围升级,正是针对既往建设过程中的堵点痛点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比如,地理空间的扩容,在“有条件的城市全部行动起来”的基础上,从地级市向有条件的县城社区延伸;业态种类的升级,在补齐和完善“一店一早”“一菜一修”等基本保障业态的基础上,引入共享自习室、代厨、整理收纳、宠物服务等新业态;政策的协同与集成,便民生活圈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项目相协同,与“青春小店”“工会帮就业”行动、建设“残疾人之家”等政策形成合力,更高效地服务相关群体。

“一刻钟便民服务圈”被称为市民“家门口的幸福”。未来,便民服务圈进一步扩容升级为宜居宜业、宜游宜购、宜老宜小的全龄友好型品质生活圈,不仅意味着各类服务可及性、居民生活便利度、城市和地区好感度的提升,而且蕴藏着不少改革经验与智慧,见证着治理逻辑和发展理念的不断升级。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进阶版”是社会治理不断精细化的生动体现。从“柴米油盐、小修小补”等兜底性、基础性服务的供给,到集生活服务、文化休闲、健康养老、托育教育、应急保障于一体的复合型空间;从垃圾分类、无障碍环境建设,到推动改善物业服务、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治理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不断调整,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让好政策兼具温度与精度,真正把好事办好。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进阶版”契合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在试点过程中,“因城施策”“一圈一策”原则体现了城市治理的因地制宜、与时俱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资源利用效率,让城市服务于人的需要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近年来相关民生项目推出和实施的重要准则。而多地不断完善基层建言渠道与反馈机制,诸如“社区如何建、居民说了算;小区改造后,群众来验收”等在越来越多地方落地生根。这说明只有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才能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民生福祉惠及更广泛群体。

清晨,走出家门几分钟,便可在窗明几净的标准化早点铺吃上可口早餐;随后,在旁边的智慧菜柜里取走APP上预定的新鲜蔬果;傍晚,与家人漫步于社区口袋公园,或刷卡进入全天候开放的社区健身房……期待这样的美好图景尽快在更多地方落地,让更多民众享受宜居品质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